上大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22
证券简称:上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966,66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61.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110.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850.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206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 135,000.00 54,850.33 39,991.33
合计 135,000.00 54,850.33 39,991.33
注: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35,000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99,913,310.1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916,919.85元,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110,000,000.00元。上述合计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投资收益、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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