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910 证券简称:北京检验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69号金隅科技大厦5层505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光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刘国营、周丽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组成成员。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何光明、谷秀志、代德伟、张鹏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组成成员。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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