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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3-05-30      深交所股票       查看原文
摘要股票简称:佛山照明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 股票代码:000541股票简称:粤照明B 股票代码:20054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Foshan Electrical and Lighting Co.,Ltd.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广晟集团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的25%,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5%,未来在实际发行阶段,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若根据最终询价结果得出的认购股数出现尾数不足一股的情况,则对尾数做舍去处理,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现金认购。广晟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除广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

除广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确定。

3、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广晟集团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广晟集团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08,598,394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鉴于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广晟集团关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455.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36,464.27 36,464.27

2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33,354.88 25,252.91

3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9,179.52 9,179.52

4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24,008.80 24,008.80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49.68 14,549.68

合 计 117,557.15 109,455.18

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中,已扣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按需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之“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之“(二)关于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细分领域为照明行业,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影响行业下游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持续波动甚至出现下行的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行业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照明行业竞争激烈,当前,照明市场整体增速逐渐放缓,在运营成本刚性上涨影响下,企业利润空间受到一定挤压。从全球市场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波动,照明行业出口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出口企业纷纷回流,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

公司如不能持续保持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技术优势、生产规模优势、销售渠道优势以维护市场需求,可能存在技术、产品被竞争对手模仿或赶超,竞争优势逐步削弱,进而使公司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金属材料、灯珠、铝基板等,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且公司无法通过诸如向下游转嫁成本,或者通过优化现有供应链、提高产能利用率等手段稳定产品成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存在一定的下滑风险。

(四)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9.2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3.22%,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56%,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如果未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客户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时,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五)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20.3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4.57%,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29%,存货规模较大。虽然公司计提了较为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但由于公司所处的照明行业竞争激烈,存货存在过时淘汰的风险,因此仍面临进一步存货跌价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2022年度,公司海外销售占比约24%,相应的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如果人民币大幅升值,可能影响公司海外市场销售的价格竞争力,并导致汇兑损失增加,从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实施风险。

(八)产能扩张后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对应产品的产能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如果宏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产品出现下游客户需求减弱、市场增速低于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则前述投资项目将带来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将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九)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风险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实施准备充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已具备实施该等募投项目的能力。但如果出现新产品的产能爬坡或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相关专利和技术未达到预定效果、核心人才流失等情况,将导致该等募投项目存在项目延期或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十)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及净资产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实现需要时间,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十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1年和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72,624.11万元和875,996.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1.44万元和23,039.4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957.32万元和22,154.51万元,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3.10%。如果未来出现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变化或者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公司的项目实施、业务拓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绩持续波动,甚至出现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 2

二、公司的主要风险 ............................................................................................. 5

目 录............................................................................................................................ 8

第一节 释义 ............................................................................................................. 11

一、各方主体 ....................................................................................................... 11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9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8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9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70

七、报告期内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 ................................................................... 74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76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84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87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8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8

七、本次发行方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9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 8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总体情况 ....................................................................... 9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95

三、募集资金投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122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24

五、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25

六、关于“两符合” ......................................................................................... 127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128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30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 13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3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3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3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132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33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133

二、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 13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4

一、市场与政策风险 ......................................................................................... 134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 134

三、财务风险 ..................................................................................................... 13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36

五、其他风险 ..................................................................................................... 137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 ................................................................. 138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3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 13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43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4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46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47

第一节 释义

一、各方主体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佛山照明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广晟集团 指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电子集团 指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晟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香港广晟投资、广晟投资 指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晟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香港华晟 指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国星光电 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西格玛 指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燎旺 指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科联 指 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公司与广晟集团签署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股东大会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报告期末 指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智能照明、智慧照明 指 利用物联网技术、有线/无线通讯技术等实现对照明设备的智能化控制的照明

海洋照明 指 指通过灯光技术辅助捕鱼、海洋养殖、海洋开发和建设、深海探索的照明技术细分领域,其中本公司涉及的领域包括集鱼照明、滨海照明、养殖照明/浅海照明和深海照明等

植物照明 指 利用灯光技术辅助植物生长、繁育的照明技术细分领域

健康照明 指 将照明技术融入健康研究以达到改善和促进个人生理和心理健康的照明技术细分领域

LED 指 全称为“Light-emitting Diode”,指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可以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半导体器件

CSA、CSA联盟 指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是国际知名的半导体照明产学研合作组织和创新服务平台

5G 指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AI+IoT 指 人工智能物联网,通过物联网产生、收集云、边缘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形成的一个智能化物联生态体系

IMARC 指 一家市场研究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市场研究报告和咨询服务。

LED集鱼灯 指 一种根据鱼类趋光性的特征,用于近海和远洋捕鱼船上用灯光诱捕鱼类的灯光设备,也称为“诱鱼灯”或“捕鱼灯”

LED养殖灯 指 利用光能帮助和优化水产养殖生态,提高水产养殖生长效率,调控鱼类生产、发育和繁殖的照明设备

LED码头投光灯 指 用于港口、码头等沿海设施的一种照明设备

智慧路灯 指 以城市公共设施综合高效利用为出发点,合理利用路灯的空间资源与电力资源,根据道路状况加载新能源汽车充电模块、城市应急广播、LED显示屏、监控、微基站、停车管理、井盖监测等,既可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效率,也可以更方便的服务民生

智慧灯杆 指 可在实现路灯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搭载各种传感器、智慧设备及城市服务型设备,如高清摄像头、交安设施、LED信息发布屏、应急报警、新一代通讯基站搭载网络、WiFi网络、环境监测、井盖及积水监测、城市广播、充电桩等,是新一代城市基础设施

车灯模组 指 汽车车灯中产生光源的部件,是车灯的主要组成部分

CNAS 指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佛山照明/粤照明B

股票代码 000541/200541

成立日期 1992年10月20日

上市日期 1993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 吴圣辉

董事会秘书 黄震环

注册资本 1,361,994,647元

公司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公司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52575W

公司联系电话 0757-82966028

公司传真 0757-82816276

公司网址 www.chinafsl.com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电缆、弱电材料、线槽、线管、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给水及排水建筑装饰材料、水暖管道零件、卫浴洁具及配件、家用厨房电器具、家具、五金工具、五金器材、饮用水过滤器、空气净化器、装饰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承接、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景观照明工程;照明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护;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佛山照明是一家专注于照明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及相关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全套照明与电工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汽车照明、海洋照明等多个细分领域,是国内综合竞争实力较强的照明企业。

公司早期主要从事通用照明业务。2021年以来,通过收购南宁燎旺和国星光电,公司逐步形成了通用照明、LED封装和汽车照明三大业务板块。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传统照明、汽车照明、电工产品、LED封装产品等。近年来,公司紧跟行业趋势,积极投入智慧照明、健康照明、海洋照明、动植物照明、照明电子快消品等新领域,逐步丰富产品种类,拓展细分领域,完善产业布局。

佛山照明深耕行业60余年,旗下“FSL”和“汾江”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照明行业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建有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国内专利数量已超过1,800项,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数量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53,658 0.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1,240,989 99.21%

三、总股本 1,361,994,647 100.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照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东性质

1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188,496,430 13.84% - 境外法人

2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146,934,857 10.79% - 境外法人

3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22,694,246 9.01% - 国有法人

4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3,130,898 6.10% - 国有法人

5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 36,138,459 2.65% - 境外法人

有限公司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161,800 2.43% - 国有法人

7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482,252 1.87% - 境外法人

8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13,139,602 0.96% - 境外法人

9 庄坚毅 11,903,509 0.87% 8,927,632 境外自然人

10 张少武 10,700,050 0.79% 境内自然人

合计 671,782,103 49.32% 8,927,632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东广晟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83,130,89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10%;广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华晟、广晟投资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分别为122,694,246股、188,496,430股、25,482,252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01%、13.84%、1.87%。即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419,803,82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82%。

综上,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华晟、广晟投资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晟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万元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主营业务 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 900,000.00 90.00%

广东省财政厅 100,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00 100.00%

电子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16,200万元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秀街4号2414房

主营业务 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6,200.00 100.00%

广晟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4月7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36,000万元及港币100万元

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经营范围 经营生活垃圾处理、股权投资、贸易和酒店管理等业务。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36,000万元及港币100万元 100.00%

香港华晟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 11万港元

住所 香港干诺道西118号十一字楼1109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港币11万元 100.00%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晟集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照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质押数量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188,496,430 92,363,251 49.00%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22,694,246 32,532,815 26.52%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3,130,898 -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482,252 - -

合计 419,803,826 124,896,066 29.75%

除质押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广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控股比例

1 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0,000万元人民币 100%

2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6,200万元人民币 100%

3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0万元人民币 100%

4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置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0,000万元人民币 100%

5 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企业管理、资产运营的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000万元人民币 100%

6 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进出口业务,燃料油进口经营(含专业批发);自有物业的租赁;产权交易代理;产权交易的策划、咨询;室内装修装饰;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不含钨、锡、锑),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及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000万元人民币 100%

7 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工程施工、工程技术、项目投资的策划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000万元人民币 100%

8 广东省广晟矿产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矿山投资;矿产品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019.42万元人民币 100%

9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20,000万元人民币 100%

10 广东省广晟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从事酒店、旅行社、旅游车队、旅游资源开发等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培训,票务,实业投资,物业租赁及管理,室内装饰,酒店业及物业管理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酒店业的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开发、安装、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万元人民币 100%

11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采、选、冶;金属制品深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质证经营);矿产品批发及其冶炼产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物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959.88万元人民币 100%

12 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 销售:五金、交电,百货;场地租赁;电子产品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接收设施),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生产限分支机构另办证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21万元人民币 100%

13 广东省广晟控股有限公司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产业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00,000万元人民币 100%

14 广东省广晟香港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万港币 100%

15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生活垃圾处理、股权投资、贸易和酒店管理等业务 100万港币和3.6亿人民币 100%

16 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万港币和112,945万人民币 100%

17 广东广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 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60,000万元人民币 99.9%

18 广东广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60,000万元人民币 99.9%

19 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制造;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检测;软件测试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网络音乐服务;网上电影服务;网上视频服务 3,000万元人民币 94.81%

20 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孵化,技术培训服务;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产业园区管理和配套服务,城市办公楼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0万元人民币 92.32%

21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9,922万元人民币 93.58%

22 广东广晟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投资策划;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200万元人民币 67.57%

23 广州市广晟微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通信工程设计服 15,405.97 64.09%

电子有限公司 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批发;玩具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万元人民币

24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919.1万元人民币 76.20%

25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 冶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钢结构工程、炉窑工程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锅炉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机械维修、加工;钢结构制造(不含冶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00万元人民币 54.18%

26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高速公路照明系统施工;高速公路照明系统设计、安装、维护;照明系统安装;照明灯光设计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5,000万元人民币 62.76%

2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进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5,701.3211万元人民币 23.19%

2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87,926.7102万元人民币 22.86%

29 深圳市中金岭 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73,754.21 02万元人民币 35.72%

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 33,643.591万元人民币 40.51%

31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基坑支护服务;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 12,000万元人民币 100%

32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幕墙装饰及装修;建筑物拆除活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咨询;水泥制品制造,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安装及销售,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800万元人民币 100%

33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信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承包;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自有物业管理及租赁;通信及电子设备的维护;通信线路、管道维护维修,技术服务;房地产项目策划、营销和开发;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食品加工;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废旧物资回收;农业机械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零售;再生资源回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000万元人民币 85.4488%

34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商品房购销( 城市综合开发贰级公司 ),建设监理;工业与民用建设甲级工程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物业管理;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业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咨询。 3,030万元人民币 100%

35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其他废物(HW49)】及批发、零售以上危险废物的环保再生产品、基础油;焚烧处理危险废物【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其他废物(HW49)】;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信息咨询、交流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环保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维护及销售与安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废水及废气、噪声的治理及处置;土壤修复;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万元人民币 51%

36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生产、销售:化工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000万元人民币 100%

37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雨水、 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500万元人民币 80%

38 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市政设施管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 5,200万元人民币 100%

39 广东中金岭南军芃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050万元人民币 68.4656%

40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万元人民币 100%

41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白蚁防治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代驾服务;礼品花卉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谷物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政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 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劳务派遣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食品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3,300万元人民币 100%

42 广东省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 2,500万元人民币 100%

43 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5,317万元人民币 100%

44 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环保及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开发;危险货物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900万元人民币 100%

45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废物的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取得环保资质证书及消防、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或投入使用);许可经营项目是: 10,000万元人民币 54%

46 广州市万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务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19,000万元人民币 70%

47 广东长城大厦有限公司 旅馆业(国内旅客);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物业管理、物业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文教用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停车场经营管理。 200万元人民币 100%

48 广州市晟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0万元人民币 55%

49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讯产品研发、销售,以上商品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药物检测仪器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药物检测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讯产品生产;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及其周边设备和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500万元人民币 60%

50 广东芯陶微电子有限公司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6,155.66万元人民币 51.8258%

51 肇庆风华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来料加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计算机软硬件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0万元人民币 100%

注:除非另有说明,“控股比例”指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比例。

(2)电子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电子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控股比例

1 广东科晟实业有限公司 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27,000万元人民币 100%

2 广东省半导体器件厂 电子器件、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加工;代销、零售家用电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出租本厂物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96万元人民币 100%

3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通信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智能交通设备、智能制造设备、仪器仪表、图像处理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仪器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00万元人民币 100%

4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1万元港币 100%

5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300万元港币 100%

6 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软件批发;航空模拟机飞行模拟训练相关软件的销售;软件零售;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航空模拟机飞行模拟训练相关软件的开发;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密钥管理类设备和系统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通信信号技术的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航空模拟机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通信信号系统设备产品设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6,000万元人民币 96.08%

7 深圳市远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纺织品、建材、汽车零配件、计算机、通讯设备的购销;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072万元人民币 90%

8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研制开发新型电池材料和电池产品及相关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从事新型电池材料和电池产品及相关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建材、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项目不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30.4882万元人民币 56.26%

9 华晟电子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零部件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9,800万元人民币 51%

10 广东嘉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 7,000万元人民币 51%

11 广东省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10,665.24万元人民币 37.5%

(3)香港华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发行人控制的企业外,香港华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4)广晟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晟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控股比例

1 广州晟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销售代理;金属矿石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采购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 2,000万元人民币 100%

2 广东东寰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万元人民币 60%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照明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在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2、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

照明行业的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中国照明学会、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半导体照明/LED产业与应用联盟、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等。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是由照明电器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包括: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对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分析预测;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标准,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组织本行业的会议展览,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创办行业出版物,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照明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一级学会,其主要职能包括:在照明领域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编辑出版照明科学技术书刊、普及照明科技知识;促进国内外照明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加强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通过科技项目评估论证和举办照明科技博览会。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照明电器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及修订标准的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及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本行业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草案、修改意见和参加表决;承担本专业国家、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及技术咨询。

中国半导体照明/LED产业与应用联盟是由国内150多家LED企业、照明企业以及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检测机构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产业联盟,其职责是以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建立行业发展协调机制,同时推动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是为半导体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全方位创新服务的全国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半导体照明相关领域建立行业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推动技术标准、质量检测、认证评价体系建立,参与并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构建专利合作机制和平台,提升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建立设计展示交易平台,探索新型商业模式,促进行业渠道建立和市场规范化发展;建立上下游、产学研信息交流平台,促进成员自身发展;拓展国际合作,树立自主品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最近修订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6.1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12.2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10.26

4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2016.6.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8.1

6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7.1

(2)主要行业政策

照明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其发展对大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及工业水平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自2011年发布《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线路图》以来,相关政府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支持和规范照明行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推动行业整体向绿色、节能、环保和高效的方向发展。近年来照明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1 《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线路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检总局 2011.11 分五个阶段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优化照明行业结构。

2 《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质检总局 2013.1 推广技术成熟、节能效果明显的LED照明产品。优先推广室内商业照明产品及系统,积极推广室外公共照明产品,适时推广家居照明产品,积极支持汽车、医疗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同时加快LED照明核心材料、装备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完善LED照明标准、检测、认证等服务支撑体系。

3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2 文件列明不同产业中需重点发展的产品。其中新型LED照明应用产品作为高效照明产品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引导资源倾斜。

4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年)》 农业部 2017.10 建设海洋牧场,优化海洋渔业产业布局,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

5 《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自然资源部 2018.7 加强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如海水健康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新型渔业养殖装备、大型综合性冷链物流项目 (基地)、远洋渔业设施装备、海外渔业综合服务基地,渔政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深远海油气勘探开发,海洋船舶工业企业兼并重组与转型转产。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如临海临港产业区和重大工程建设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涉海企业实施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生态渔业、海洋清洁能源、海洋公园、海漂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

6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国家发改委 2019.3 将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制造、绿色照明改造列入节能环保产业。

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 2019.10 将普通照明白炽灯列入限制类项目。将“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汞生产工艺应用”、“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半导体照明设备”等列为鼓励性项目。

8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5 强调要充分利用存量站址资源、公共资源和社会杆塔资源,能共享不再新建,支撑5G基础设施快速、经济、高效建设。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国家发改委 2021.3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完善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对我国LED照明行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10 《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6个部门 2021.4 鼓励既有住宅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并对门窗、遮阳、照明等传统家居建材产品进行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鼓励建设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慧停车、智能健身、智能灯杆、智能垃圾箱等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11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卫健委等15个部门 2021.5 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12 《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6 到2025年,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国 家示范区引领作用显著,推动超过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10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以数字化引领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

13 《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1.7 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内外部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支持制造业企业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数字技术,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快速提升。

14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8 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发展智能空调、智能冰箱、智能洗衣机、智能照明、智能音响、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家居设备。大力发展智能家电产业,巩固扩大空调、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等家电产品世界领先地位,做优做强电视机、照明灯饰等优势产业。

15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 2021.12 到2025年,7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建成 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制造业企业生产效率、产品良品率、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显著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明显提升。

16 《“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01 推进智慧多功能灯杆等城市感知底座系统建设。到2025年,沿黄城市使用智慧多功能灯杆的新改扩建道路比例大于90%。

17 《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工信部 2022.2 车载设备网络安全标准主要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智能设备和组件的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包括汽车网关、电子控制单元、车用安全芯片、车载计算平台等安全标准

18 《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工信部等四部门 2022.8 将在照明电器等行业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一批5G全连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应用场景。培育知名品牌、生态品牌,推广一批优秀产品,建立体验中心、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要加快智 能家居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制定快速适应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家居领域团体标准,支持重点行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19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 发改委等五部门 2022.11 大力推广高能效产品设备,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扩大绿色采购产品范围。将节能产品等纳入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和采信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完善能效标准体系和能效标识制度,抓紧制修订一批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强化能效约束,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

上述政策的公布与实施明确了照明行业的发展方向,为行业整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总体而言,公司所处行业的各项政策和标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二)行业现状、市场规模、竞争格局

1、照明行业概况

照明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业,其发展对大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工业水平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照明产品作为人民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在工业、商业、户外、家居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在服务国家建设、改善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电力是目前照明产品的主要使用能源。在电光源中,按照发光方式不同,主要可分为以传统白炽灯和卤素灯为代表的热辐射光源、以荧光灯和节能灯为代表的气体放电光源以及以LED灯为代表的半导体光源三类。随着节能环保理念逐渐推行,具备绿色、节能、环保、高效等优势的LED照明产品逐渐受到各国政府的支持。我国于2011年发布《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明确白炽灯淘汰的时间节点,并为照明行业的发展确定了方向。随着各项政策公布和资金进入,以及LED技术的逐渐成熟,LED照明产品逐渐成为行业趋势。

2015至2021年中国LED照明产品渗透率变化情况

90% 75% 78% 80%

80% 70%

60%

50% 42%

40%

32%

30%

2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渗透率

数据来源:CSA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公布的数据,我国LED照明产品的渗透率近年来不断提升。至2021年末,LED照明产品占市场照明产品的比重达80%,已成为主流的照明产品类型。

2、照明行业市场规模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灯光和照明始终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照明产品市场也长期维持稳定的需求。在过去一段时间内,LED产品逐渐成为照明行业的主流产品,其市场规模也呈现稳定增长趋势。

2017至2026年(预测)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供应端)

14000 10619 11078 12.00% 11439 11656 11807 11960 10.00%

12000

9375 10183 10472 9702 11078 8.00%

10000 6.00%

4.00%

8000 2.00%

6000 0.00%

-2.00%

4000 -4.00%

2000 -6.00%

-8.00%

0 -10.00%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E 2023E2024E2025E2026E 市场规模(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从全球范围看,LED照明市场规模在2018年以前一直处于快速发展期。按下游应用环节产值计算,2018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为10,183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大关。此后LED照明维持稳定增长趋势。据Frost&Sullivan统计,2017至2021年间,全球LED照明市场年均符合增长率为3.16%。根据预测,至2026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1,960亿元,增速较此前进一步放缓。

2017至2026年(预测)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供应端)

8000 6552 7386 6813 7012 7169 7297 15.00%

7000

6080 6388 5967 10.00%

6000

5343 5.00%

5000

4000

3000 0.00%

2000 -5.00%

1000

0 -10.00%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E 2023E2024E 2025E 2026E 市场规模(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电器照明协会

国内市场呈现趋势与全球市场基本一致。根据中国电器照明协会统计数据,2017年至2021年内,我国LED照明产品市场规模从5,343亿元增长至6,55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3%,增长趋势稳定。随着LED照明产品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以及近年来房地产等下游行业增速放缓,我国LED照明产品市场规模的增速呈现下降趋势。根据中国电器照明协会预测数据,2022年至2026年间,我国LED照明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4%,LED照明市场总体维持增长趋势,但增速趋于平缓。

随着市场增长趋近平稳,未来照明行业的竞争将更为激烈,相关企业将向技术密集型逐渐转型,研发和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方向。

3、照明行业发展趋势

(1)特殊照明迎来发展机遇

特殊照明是照明产品附加值提升的重要方向。随着照明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照明产品的应用场景也逐渐拓展到除家居、商业以外的其他领域中,如用于海上基建、海洋探索、水产养殖和捕捞等领域的海洋照明、用于植物种植和培育的农业照明、用于催化动物成长或产奶的养殖照明以及汽车照明等,均成为照明企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由于该类照明产品的应用场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厂商针对特定需求场景,结合应用领域的特点,完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特殊照明产品具一般具有定制化用途,且需要与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相融合,故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相比于通用照明的难度更高,基于上述特殊照明产品对企业研发实力和生产技术具有较高要求,其产品价值也相对较高。

我国LED通用照明和特殊照明产值规模

4,000 3,399 3,681 59%

3,222 58%

3,500

2,794 2,681 2,707 58% 3,222 57%

3,000

2,549 2,707 2,745 56%

2,500

56% 54% 55% 54%

2,000

1,500 53%

52% 52%

1,000

51%

500 50%

0 49%

2017 2018 2019 2020

LED通用照明产值规模(亿元) LED特殊照明产值规模(亿元)占比

数据来源:CSA

根据CSA数据,我国特殊照明行业产值规模在2017年至2020年维持增长趋势,且占LED照明行业总体规模的比例稳步提升。2020年度受经济波动影响导致的下游行业收缩等因素影响,特殊照明产值规模略有下降,但仍高于通用照明。未来,由于其技术难度带来的产品价值提升,特殊照明将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重点方向,为行业整体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2)照明智能化成为未来趋势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的蓬勃发展,智慧家庭、智慧楼宇、智慧城市相关产业高速发展,带动照明行业的智能化、网联化趋势。具有半导体属性的LED照明作为数据化连接过程的载体和界面,为照明产品的智能化提供了更多可能。智能照明将成为未来照明的重要发展方向。根据IMARC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已达到112亿美元,预计到2027年全球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达到35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0%,全球智能照明市场空间广阔。就中国市场而言,智能照明将随着相关技术的完善加速发展。根据中国智能家居产业联盟与中国信通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智能家居产业发展白皮书》预测,到2022年中国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突破人民币400亿元。随着用户个性化需求增长,智能照明产品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3)健康照明受到行业关注

健康照明是指通过改善光环境质量达到促进人们生理和心理健康的照明细分领域。健康照明强调关注照明所引发的视觉效应和非视觉效应,从而影响人的生理和情感。目前的健康照明主要通过调节光照的照度、照度均匀度、色温、显色性等指标,达到提高眼部舒适度、稳定情绪、改善氛围等目的。随着现代都市人群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加,大众对身心健康的重视程度也逐步提升。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逐渐了解和认识到光对身心健康、舒适度和幸福感的影响,从而促进行业关注健康照明这一细分领域。受此影响,未来健康照明将有望成为行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方向。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品牌壁垒

作为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必需产品,品牌是照明产品占据市场的重要因素。品牌影响力的形成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是照明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企业的与经销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重要因素。随着照明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低端产品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客户对企业的产品设计、质量控制和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上述能力均需要企业通过长时间的口碑积累和品牌运营才能为市场和客户熟知。对于新进企业,在短时间内建立品牌并通过产品和服务得到客户认可较难实现。

(2)销售渠道壁垒

销售渠道是产品从企业向客户流通的重要路径,由于照明行业的下游客户一般较为分散,因此采用经销的销售模式是大多数照明企业的选择。建立兼具深度和广度的销售渠道体系并与经销商保持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维持销售渠道的稳定和畅通是企业得以在照明行业立足的重要因素。销售渠道的建设需要长时间的积淀,同时也需要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因此对于新进企业而言,销售渠道是其占据市场、推广产品的主要壁垒之一。

(3)技术与工艺壁垒

照明技术融合了光学、电学、热力学、机械、材料、智能控制等多门学科,新产品的研发和设计需要技术实力作为支撑。同时,伴随着行业发展重点转向特殊照明领域,照明技术与相关应用领域的结合也愈发重要,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竞争实力,也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同时,产品质量是照明企业建立品牌,积累口碑以及确立行业地位的重要因素。缺乏技术实力和工艺积累将可能导致产品质量的不稳定。上述情况不仅会对企业的品牌口碑造成不利影响,也会降低良品率,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因此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对供应链管理和掌控能力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因此,只有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工艺控制水平的企业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生产符合市场要求的高质量产品。这一要求需要企业长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工艺积累,形成了一定的壁垒。

(4)规模壁垒

随着照明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对生产成本的把控成为行业内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规模化生产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拥有更灵活的定价能力,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吸引力。新进企业由于市场需求和企业的硬件和技术水平不足,较难迅速形成大规模生产,从而面临一定的规模壁垒,在竞争中难以取得优势。

5、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行业稳步发展

产业政策支持是推动照明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多项与LED照明行业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明确照明行业发展方向,鼓励具备绿色、环保特点的LED照明产业快速发展。同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也将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纳入鼓励发展行列。相关产业政策为我国照明行业的发展,特别是LED照明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行业稳步发展。

②市场需求丰富带动产业升级

随着照明行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照明产品的需求也不断丰富。除了提供光源,便利生产生活外,照明技术逐渐发展并形成了各种细分产品。海洋照明、农业照明、养殖照明、航空照明、医疗照明等细分领域的技术日趋成熟,市场需求迅速提高,为产品产业化提供良好的基础;在智能照明领域,智慧城市、智慧家庭已成为未来重要趋势,叠加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照明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在健康照明领域,灯光对身心的影响逐渐为人们所了解,对健康的不断追求将促使健康照明迅速发展。

随着市场对照明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出现,照明产品的附加值有望得到提升,照明行业将迎来产业升级,带动行业持续发展。

③技术进步为行业发展奠定基础

技术进步一直是照明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照明行业不断发展,我国照明产业链各环节的核心技术日趋成熟。在产业链上游,我国已形成包括LED外延片生产、芯片制作和封装及LED产品组装在内的产业链完整技术。此外,随着设备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照明前沿技术的发展,位于产业链中下游的组装和应用方面的相关技术水平也不断提升,为照明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不利因素

①我国照明企业国际影响力有限

随着国内照明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照明行业的主要出口国之一,在全球照明市场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然而,由于欧美和日本企业进入行业较早,产业布局更加充分,相关技术更为成熟,因此这类国外企业仍在国际市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与之相比,我国照明企业在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方面仍与飞利浦、昕诺飞、欧司朗、通用电气照明等国外企业具有一定的差距。

②同质化竞争制约行业发展

我国照明行业的产品同质化现象长期存在。在此前的10年时间内,LED照明市场高速发展,导致行业出现一批中小型规模企业。这类企业在产品和研发上的投入有限,主要生产中低端照明产品,并通过较低的价格抢占市场空间。这一情况导致照明行业的中低端产品产能快速增长,造成行业结构化产能过剩,高附加值产品有限,制约行业盈利能力,对照明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照明技术从最初的白炽灯到节能灯,再到LED照明产品经历了一系列的技术演变。目前,LED照明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其技术水平已较为成熟。LED照明产品在耗电更低、寿命更长、色彩更丰富的同时,制造成本相比之前也有较大幅度下降,为其在市场大幅推广奠定了基础。

照明行业的研发和生产涉及光学、电学、热力学、机械、材料、智能控制等多项科学,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行业。同时,随着照明场景的不断扩展以及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趋势的不断深化,照明行业与下游其他技术领域的结合也日益广泛。对照明产品的性能评价主要包括发光强度、发光效率、出光品质、散热性、工业设计、控制系统等方面。因此照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需要企业具备较强的生产管理能力和出色的研发水平。

7、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

(1)周期性

照明产品广泛运用于工业、商业、家居等各个领域,是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因此照明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2)区域性

照明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总体而言,东南沿海等地的制造业较为发达,是照明行业企业及其生产基地的主要分布地,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两大区域是我国照明行业及相关产业链的集中地带。

(3)季节性

照明产品的应用广泛,下游领域众多,受季节影响较弱,整体而言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

(三)行业的经营特征

照明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通过向上游供应商采购芯片、金属材料、灯珠、铝基板等原材料,经过自行生产或外包生产,最终向客户销售产品,取得销售收入。

OEM、ODM和OBM是行业内较为特殊的经营模式。OEM模式即照明产品生产商完全按照客户的设计图纸、参数和功能要求完成产品生产,客户利用自身的品牌和渠道销售产品。ODM模式即照明产品生产商自主完成产品开发并根据客户订单完成产品生产,由客户利用自身品牌销售产品。OBM模式即照明生产商自主完成产品设计、开发,并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相比于OEM模式,ODM对厂商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要求更高,而OBM在此基础上,还要求厂商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销售渠道。照明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研发和品牌等方面的综合实力会分别采用不同的经营模式。

从销售模式上,照明行业的主要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经销。由于照明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除部分大型集团客户及政府客户外,客户分布总体较为分散,因此通过经销或代理的方式销售产品是较为常见的模式。目前行业内的照明企业大多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体系进行产品销售。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公司深耕照明行业60余年,“佛山照明”的品牌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已连续17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近年来,为配合公司发展定位,提高公司产品设计能力,优化公司用户体验,公司启动品牌升级战略,围绕“专业、健康、时尚、智能”的品牌新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公司通过高端主流媒介平台、互联网新兴媒体、线下终端宣传等多种渠道加速品牌建设,实现品牌及产品传播效果最大化,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宣传阵地,加速推动“佛山照明”从行业品牌向大众品牌转变,保持“佛山照明”品牌的活力与竞争力。目前,佛山照明品牌已成为中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照明行业品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为公司销售持续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2)渠道优势

公司长期坚持细化市场,深耕渠道的市场策略。在国内市场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已形成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电商零售渠道、工程渠道、工业照明渠道、商业分销渠道六大主要销售渠道,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业务,产品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120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不断完善海外销售渠道。强大和完善的销售渠道使得公司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开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是一家专注研发,注重创新的照明行业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以来,公司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创新及研发团队的建设,建立了系统完善、科学自主的科技创新体系,造就了一支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产品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优质条件。

目前,公司建有“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光电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并建成拥有国家CNAS认可资质的检测中心。公司还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深入挖掘和布局LED前沿技术,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在光学、光谱学、电学、IoT、AI等众多领域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壁垒。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取得国内授权专利已超过1,800项,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此外公司积极推进内外部资源协同,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深入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了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形成了畅通的研发人才培养通道,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持续开展产品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强大的技术基础和研发实力帮助公司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方面拉开与竞争对手的差距,形成优势。

(4)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照明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沉淀,公司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制造能力。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产线和设备升级,目前公司的生产自动化水平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较大的生产规模使得公司形成了规模效应,有效降低单位制造成本,并使公司在原材料采购和议价等方面获得一定的优势,从而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2022年2月,公司完成对国星光电的收购,成为其控股股东,国星光电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国星光电业务涵盖LED产业链上游的LED芯片制造和中游的LED封装,在上述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产品制造能力。通过本次资源整合,公司完成了向上游产业链的延伸,成为拥有涵盖上游LED芯片制造、中游LED封装、下游LED应用产品的全LED产业链的照明企业。通过本次收购,公司推进了照明产业链布局优化,提高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为客户供应更为贴近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

2、发行人竞争劣势

公司目前主要的竞争劣势是品牌和产品的国际影响力不足。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生产高质量的照明产品,在国内照明行业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为持续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一直将海外市场的发展作为公司业务的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海外销售收入也一直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海外照明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较为成熟,并形成了一定的固有格局。海外大型照明企业,特别是欧美和日本的部分照明企业在国际市场深耕多年,具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在国际市场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尽管公司一直大力发展国际业务和开拓海外客户,但短期内仍与前述企业在品牌影响力方面存在差距。

3、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下述同行业竞争对手主要系根据主要产品的功能及应用领域、生产工艺、原材料、客户群体等因素,并结合行业分类确定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时,为保证数据可比性,仅选取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如下:

(1)立达信(605365.SH)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021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照明、智能家居及智慧建筑等物联网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智能家居和智慧建筑等物联网领域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家居和商业空间综合的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

(2)欧普照明(603515.SH)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照明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照明光源、灯具、控制类产品。

(3)得邦照明(603303.SH)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始终专注于通用照明行业,并积极向车载零部件行业拓展,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涵盖民用照明产品、商用照明产品及车载系列产品。公司为中国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并致力成为中国车载零部件行业的一流企业。

(4)三雄极光(300625.SZ)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017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绿色照明灯具、照明光源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公司产品全方位涵盖商业照明、办公照明、工业照明、家居照明、户外照明等领域。

(5)阳光照明(600261.SH)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75年,2000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直致力于研发、生产、推广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节能照明灯具,产品涵盖LED为主的家居照明、商业照明、户外照明、电工电器及智能照明五大类别。

(6)恒太照明(873339.BJ)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1年5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注于绿色环保、智能照明灯具,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工业和商业空间综合的照明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

(7)鸿利智汇(300219.SZ)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22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域。

(8)聚飞光电(300303.SZ)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012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专业从事SMD LED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背光LED器件和照明LED器件。

(9)瑞丰光电(300241.SZ)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011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是专业的LED封装商、LED光源的系统集成商。

(10)木林森(002745.SZ)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2019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集LED封装与LED应用产品为一体的综合性光电企业。是国内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子产品、灯饰、景观照明、交通信号、平板显示及亮化工程等领域。

(11)东山精密(002384.SZ)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010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智能互联、互通世界的核心器件提供商,业务涵盖电子电路、光电显示和精密制造等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通信设备、工业设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等行业。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在的照明产品产业链结构如下:

佛山照明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为行业下游的照明产品及器具的生产制造环节。此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位于产业链的中上游,主要从事LED芯片制造及芯片封装。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照明产品制造位于照明行业产业链下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金属材料、灯珠、铝基板等。原材料相关行业发展较为成熟,行业竞争充分,供应较为充足。LED灯珠是照明产品较为核心的原材料,系将制备完成的LED芯片封装制造而成的发光原件。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企业已基本掌握LED芯片和封装的相关技术,有助于LED照明产品的大规模推广及应用。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照明产品下游行业主要为应用端的各个不同行业,应用较为广泛,涵盖工业、商业、家居、户外、汽车等多个领域。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绿色、低碳、环保的要求逐渐落实,以LED产品为代表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迎来较好的发展空间,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保持稳定的市场需求,从而保证照明行业具备良好的市场空间,推动照明行业持续发展。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细分产品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通用照明产品 313,617.42 36.92 354,640.44 41.75 339,501.94 48.36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256,283.19 30.17 303,355.34 35.71 262,968.61 37.46

车灯产品 172,983.90 20.36 89,906.49 10.58 18,590.76 2.65

贸易及其他产品 106,593.01 12.55 101,620.20 11.96 80,945.05 11.53

合计 849,477.53 100.00 849,522.47 100.00 702,006.36 100.00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通用照明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上述工艺流程系以筒灯及射灯类产品为例的通用照明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公司从事的各类通用照明产品品类较多,但生产的总体流程基本类似,在具体生产工序上存在差异。

2、LED封装及组件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3、车灯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部门会根据各部门需求并综合考虑合理的库存水平进行采购,并对采购订单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采购物料和产品满足规定要求,使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在采购方式上,公司会通过招标、竞价、议价、比价等多种方式确定合适供应商。一般而言,公司采购的各种主要原材料均有数家备选供应商,以此确保采购材料质量、价格的公平性及供应的及时性。针对大额生产性设备,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并根据严格的招标程序选定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对于常规产品,公司生产部门会通过分析每月的销售情况并结合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在考虑安全库存基准的基础上,制定次月的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生产对应产品。对于定制化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安排生产,从而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库存量,减少资源占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3)销售模式

通用照明方面,公司销售模式包括代理商销售、工程项目直供及代加工三种。国内销售主要采用代理商分销与工程项目直供相结合的模式。公司长期深耕行业,形成一定的渠道资源,现有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工程渠道、工业照明渠道、商业分销渠道、电商与零售渠道等多种分销渠道。国外业务方面,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自主品牌销售和代加工。其中自主品牌销售主要也采用代理商销售的模式,代加工则主要通过为国际品牌代加工生产的方式销售并取得收入。

汽车照明方面可分为前装市场和后装市场。前装市场主要以直接向汽车主机厂配套提供汽车灯具的模式为主,后装市场主要以代理商的模式为主。

LED封装产品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销售。对于LED封装产品的销售管理主要从销售策略、销售目标、销售价格、销售结算方式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在有需要时及时有效地调整相应的销售策略和产品布局。

公司还建立了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面向客户及时解决产品使用中的咨询及质量问题,通过“销售+售后服务”方式巩固现有市场,开拓新市场。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通用照明产品 产能(万只) 62,496.20 62,496.20 62,496.20

产量(万只) 47,079.40 58,995.54 65,133.21

销量(万只) 47,304.13 57,966.03 65,921.46

产能利用率(%) 75.33 94.40 104.22

产销率(%) 100.48 98.25 101.21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产能(亿只) 1,254.40 1,254.40 1,254.40

产量(亿只) 955.42 1,004.19 842.88

销量(亿只) 932.28 970.48 826.45

产能利用率(%) 76.17 80.05 67.19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产销率(%) 97.58 96.64 98.05

车灯产品 产能(万只) 3,200.00 1,625.00 500.00

产量(万只) 2,934.32 1,285.74 284.46

销量(万只) 3,818.03 1,725.09 167.01

外发加工(万只) 1,053.19 574.36 -

产能利用率(%) 91.70 79.12 56.89

产销率(%) 95.75 92.74 58.71

注1:产能=日产能*24天*12个月;产销率=销量/(产量+外发加工)。

注2:车灯类产品包括了车灯和车灯模组主要是通过对南宁燎旺的收购,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该收购系2021年8月份完成,因此,2021年度仅统计了8月至12月的数据。

(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具体物料名称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芯片 85,204.35 14.66% 82,236.09 14.10% 67,021.38 15.65%

金属材料 41,136.95 7.08% 38,213.08 6.55% 37,287.37 8.71%

灯珠、灯泡 33,142.54 5.70% 23,205.94 3.98% 22,157.65 5.17%

化工原材料 33,444.47 5.75% 17,830.90 3.06% 9,836.24 2.30%

支架 25,316.36 4.36% 45,751.01 7.84% 39,029.64 9.11%

包装物 12,339.77 2.12% 16,910.22 2.90% 16,248.48 3.79%

铝基板、光源板 7,036.27 1.21% 7,271.91 1.25% 7,876.33 1.84%

灯头瓷头 4,069.20 0.70% 5,579.68 0.96% 6,317.92 1.48%

主要原材料采购合计 241,689.92 41.58% 236,998.83 40.64% 205,775.00 48.05%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具体如下: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电力采购金额(万元) 14,786.90 12,362.50 8,917.00

采购数量(万度) 21,204.00 21,142.90 16,590.96

平均电价(元/度) 0.70 0.58 0.54

营业成本(万元) 722,397.15 724,265.91 594,445.03

占营业成本比例 2.05% 1.71% 1.50%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的能源主要为电力,电力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较小。其中2021及2022年度电力采购数量较2020年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收购南宁燎旺使得公司总体生产规模扩大所致。

(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94,550.60 72,178.26 - 122,372.33 62.90%

机器设备 502,652.57 277,975.26 1,112.94 223,564.37 44.48%

运输设备 4,293.41 3,339.49 0.01 953.91 22.22%

电子设备 7,154.64 5,292.16 34.39 1,828.09 25.55%

其他 8,723.25 6,868.83 0.16 1,854.26 21.26%

合计 717,374.47 365,654.01 1,147.49 350,572.96 48.87%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人 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1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93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办公楼) 非住宅 835.5

2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33298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K3) 工业用房 32839.22

3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33299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K2) 工业用房 32839.22

4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33301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 工业用房 27918.2

准车间J2)

5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33300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J1) 工业用房 27918.2

6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303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灯具车间) 非住宅 21463

7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1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灯具半成品车间) 非住宅 4954.96

8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265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灯具半成品及组装车间二) 工业用房 6766.5

9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264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灯具半成品及组装车间一) 工业用房 10140

10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307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日光灯T8三车间) 非住宅 21650.6

11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95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C) 非住宅 21463

12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7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B) 非住宅 21463

13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310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节能灯车间) 非住宅 22310.5

14 佛山照明 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13992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D) 工业用房 38314.12

15 佛山照明 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30975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E) 工业用房 38314.12

16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305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装卸平台) 非住宅 2937.8

17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3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饭堂) 非住宅 3510

18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2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半成品车间) 非住宅 6760

19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91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空压机房) 非住宅 1120

20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0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电房) 非住宅 1642.22

21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4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机修车间) 非住宅 1985

22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308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配料中心) 非住宅 2870.88

23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94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化工仓库) 非住宅 1222.44

24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898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富湾标准车间G) 工业用房 30569.1

25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899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5号(富湾装卸台二) 工业用房 14238.28

26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0864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20号(员工宿舍八) 工业用房 5235.04

27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0863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20号(员工宿舍九) 工业用房 5235.04

28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6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砂仓库) 非住宅 1674.46

29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1085288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灯具通道) 非住宅 2554.4

30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2779913号 佛山市工业大道北侧自编4号 / 10310.7

31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2779911号 佛山市工业大道北侧自编3号 / 2646.56

32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348771号 佛山市工业大道北侧自编5号(日光灯生产车间) 工业 6339.6

33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2779912号 佛山市工业大道北侧自编2号 / 4160.27

3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2779910号 佛山市工业大道北侧自编1号 / 1891.5

35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2060838号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东侧照明厂内自编1号(单端灯车间) 工业用房 17347.05

36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017031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内6号楼(机电零件车间楼) 工业 3056.8

37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181699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之一首层1-9轴 商业 234.07

38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017030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自编17号 工业 345.02

39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017027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自编4号 工业 2585.25

40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017029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自编5号 工业 1338

41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017028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自编7号 工业 1846.36

42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4810596号 佛山市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12号楼 / 434.81

43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4810599号 佛山市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13号楼 / 1621.8

4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4810598号 佛山市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14号楼 / 3161.4

45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4810593号 佛山市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19号楼 / 2629.45

46 佛山照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100089950号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1号楼 非住宅 4147.74

47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4810592号 佛山市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20号楼 / 2609.25

48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4810594号 佛山市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2号楼 / 5794.44

49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4810595号 佛山市区汾江北路64号自编3号楼 / 2097.84

50 佛山照明 沪房地长字(2009)第007917号 上海中山西路179号4GH室 办公 181.7

51 佛山照明 粤房字第4229794号 南海罗村乐安开发区乐城一路一号之一(二、三层) / 4449.8

52 佛山照明 粤(2022)佛南不动产权第0074519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安乐城三路三街3号 宿舍 5395.24

53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45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09房 住宅 63.38

5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98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1房 住宅 61.76

55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55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2房 住宅 61.6

56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56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3房 住宅 60.13

57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8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4房 住宅 60.13

58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50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5房 住宅 61.6

59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96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6房 住宅 61.6

60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95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7房 住宅 61.6

61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97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419房 住宅 63.17

62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7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09房 住宅 63.1

63 佛山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5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11房 住宅 61.69

照明 号

6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6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12房 住宅 61.69

65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49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13房 住宅 60.26

66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1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14房 住宅 60.38

67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0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15房 住宅 61.79

68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51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16房 住宅 61.6

69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52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517房 住宅 61.6

70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2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09房 住宅 63.36

71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67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11房 住宅 61.88

72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65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12房 住宅 61.88

73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69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13房 住宅 60.37

7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73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14房 住宅 60.41

75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74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15房 住宅 61.84

76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9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16房 住宅 60.91

77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53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617房 住宅 60.52

78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83454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09房 住宅 63.17

79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48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1房 住宅 61.39

80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47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2房 住宅 61.35

81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70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3房 住宅 59.92

82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93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4房 住宅 59.92

83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3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5房 住宅 61.08

8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83452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6房 住宅 62.88

85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54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7房 住宅 62.88

86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71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719房 住宅 64.65

87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99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09房 住宅 64.7

88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68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1房 住宅 62.83

89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66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2房 住宅 61.75

90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900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3房 住宅 59.48

91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94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4房 住宅 60.41

92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556454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5房 住宅 61.91

93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47672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6房 住宅 61.88

9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83451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7房 住宅 61.91

95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53849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8房 住宅 82

96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683453号 佛山市汾江中路10号819房 住宅 63.73

97 佛山照明 粤房字第4887776号 南海市罗村镇乐城二路照明综合楼1-2层 非住宅 1736

98 佛山照明 粤房字第4887772号 南海市罗村镇乐城二路照明综合楼甲座 住宅 2024.2

99 佛山照明 粤房字第4887773号 南海市罗村镇乐城二路照明综合楼乙座 住宅 2024.2

100 佛山照明 粤房字第4887775号 南海市罗村镇乐城二路照明综合楼丙座 住宅 2024.2

101 佛山照明 粤房字第4887774号 南海市罗村镇乐城二路照明综合楼丁座 住宅 2147.98

102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0489442号 佛山市文昌西路18号裕华阁九楼B室 住宅 123.42

103 佛山照明 粤房字第3880610号 佛山市城区光华街14号508房 住宅 67.85

104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49411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302房 住宅 88.47

105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49434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502房 住宅 88.47

106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49538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1202房 住宅 88.47

107 佛山照明 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00788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602房 住宅 88.47

108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49526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1402房 住宅 88.47

109 佛山照明 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00786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1002房 住宅 88.47

110 佛山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 住宅 88.47

照明 第0049595号 路689号2座1梯1102房

111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49324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902房 住宅 88.47

112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49397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202房 住宅 88.47

113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49530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89号2座1梯1302房 住宅 88.47

114 新乡佛照 豫(2017)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07118号 经开区经六路10号佛山电器公司3号成品仓库 非居住用房 2856

115 新乡佛照 豫(2020)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62141号 经开区经六路10号4号厂房 其他 5425.64

116 新乡佛照 豫(2020)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62140号 经开区经六路10号5号厂房 其他 5435.32

117 新乡佛照 豫(2022)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62144号 经开区经六路10号1号厂房 工业用房 5006.88

118 新乡佛照 豫(2023)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00869号 经开区经六路10号3号厂房 工业用房 6299.64

119 国星光电 粤房地证字第C5926945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内办公楼 工业用房 4139.28

120 国星光电 粤房地证字第C5926944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内厂房A、B座 工业用房 28088.9

121 国星光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100006575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内实验楼 工业用房 7663.18

122 国星光电 粤房地证字第C5926946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内宿舍楼 集体宿舍 6780.96

123 国星光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100181559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副楼二至七层 办公 6825.28

124 国星光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100181550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副楼首层 停车 837.9

125 国星光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100181566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主楼东座首至七层 厂房 28111.24

126 国星光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100181570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主楼西座首至七层 厂房 28111.24

127 国星光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100181569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主楼中座首至七层 厂房 28488.04

128 国星光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100181563号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主楼中座八层 办公 1506.36

129 国星半导体 粤(2019)佛南不动产权第0094831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朗沙广东新光源产业基地内光明大道18号 厂房/研发楼 62478.76

130 国星半导体 粤(2021)佛南不动产权第0011098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朗沙广东新光源产业基地内光明大道18号氢气站 厂房 240

131 国星半导体 粤(2017)佛南不动产权第0039856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18号力迅领筑3号楼1001房 住宅 91.2

132 国星半导体 粤(2017)佛南不动产权第0039840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18号力迅领筑3号楼1201房 住宅 91.2

133 国星半导体 粤(2017)佛南不动产权第0039866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18号力迅领筑3号楼1301房 住宅 91.33

134 国星半导体 粤(2017)佛南不动产权第0039875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18号力迅领筑3号楼1401房 住宅 91.2

135 国星半导体 粤(2017)佛南不动产权第0039901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18号力迅领筑3号楼1501房 住宅 91.33

136 风华芯电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55388号 广州开发区荣达路2号 员工宿舍楼 10587.88

137 风华芯电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10245号 广州开发区南翔二路10号 工业 38959.42

138 柳州桂格光电 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4号(注) 车园横四路12号物流门门卫室 门卫室 16

139 柳州桂格光电 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5号(注) 车园横四路12号大门门卫室 门卫室 24

140 柳州桂格光电 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88号(注) 车园横四路12号1号厂房 厂房 61115.85

141 柳州桂格光电 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1号(注) 车园横四路12号模具中心 模具中心 4283.99

142 柳州桂格光电 桂(2017)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70299号 育才路1号山水龙居3栋1单元13-2 住宅 102.38

143 柳州桂格光电 桂(2017)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60204号 新柳大道102号正和城A区2栋1单元10-1 住宅 141.39

144 青岛桂格 鲁(2021)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27187号 青岛市即墨区大众一路702号 工业 69538.78

145 青岛桂格 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31999号 青岛市即墨区盟旺路566号16号楼2单元602户 住宅 96.36

146 青岛桂格 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32001号 青岛市即墨区盟旺路566号16号楼1单元801户 住宅 111.54

147 青岛桂格 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55085号 开发区江山南路636号4栋1单元601户 住宅 142.98

148 印尼燎旺 4459 西爪洼勿加泗克鲁德山7路 员工宿舍 260

149 桂诺光电 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6821号(注)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14号 工业 49064.74

150 桂诺光电 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330号(注)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14号 工业 763.75

151 桂诺光电 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429号(注)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14号 工业 38.08

152 桂诺光电 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448号(注)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14号 工业 40.16

153 桂诺光电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618260号 重庆市江北区和顺一支路6号5幢14-6 成套住宅 123.43

154 桂诺光电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618241号 重庆市江北区和顺一支路6号5幢17-6 成套住宅 123.43

155 桂诺光电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66922号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云湾路2号18幢1-4 成套住宅 122.88

156 桂诺光电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66892号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云湾路2号18幢1-2 成套住宅 122.88

157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73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1单元101号房 住宅 47.99

158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74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3单元106号房 住宅 47.99

159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71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2单元103号房 住宅 47.99

160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70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4单元107号房 住宅 47.99

161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76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2单元104号房 住宅 47.99

162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69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4单元108号房 住宅 47.99

163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75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3单元105号房 住宅 47.99

164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872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1单元102号房 住宅 47.99

165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90016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3单元206号房 住宅 47.99

166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90015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2单元203号房 住宅 47.99

167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90012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4单元208号房 住宅 47.99

168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90013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2单元204号房 住宅 47.99

169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90017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4单元408号房 住宅 47.99

170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791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1单元602号房 住宅 47.99

171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793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3单元605号房 住宅 47.99

172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794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4单元607号房 住宅 47.99

173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792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2单元603号房 住宅 47.99

174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790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1单元601号房 住宅 47.99

175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89789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2单元604号房 住宅 47.99

176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90014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4单元308号房 住宅 47.99

177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7850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1单元401号房 住宅 47.99

178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7946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1栋2单元303号房 住宅 47.99

179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5447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2栋3单元305号房 住宅 50.35

180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7765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2栋3单元605号房 住宅 50.35

181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6400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3栋1单元202号房 住宅 50.35

182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8775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3栋1单元302号房 住宅 50.35

183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7642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地下二至一层 住宅 383.98

184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6392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5栋1层 住宅 236.37

185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6348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1单元102号房 住宅 58.68

186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6278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1单元101号房 住宅 54.31

187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5995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1单元202号房 住宅 62.76

188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6128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1单元103号房 住宅 54.31

189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5890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1单元402号房 住宅 62.76

190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5819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1单元502号房 住宅 62.76

191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5756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6栋1单元702号房 住宅 62.76

192 燎旺车灯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5678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5栋1单元501号房 住宅 68.82

193 燎旺车灯 渝(2021)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86653号 重庆北部新区鸳鸯北路16号2栋1-13-1 成套住宅 124.9

194 燎旺车灯 桂(2021)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71765号 西环路5号中山城市花园六区3A栋2单元5-2 住宅 137.97

195 燎旺 渝(2020)江北区不动产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16-5号 成套住 103.7

车灯 权第000729865号 6-1 宅

196 燎旺车灯 渝(2021)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54493号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150号尚阳康城11幢车库193 停车用房 33.7

197 燎旺车灯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501号(注)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26号员工活动中心 非住宅 2153.01

198 燎旺车灯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7号(注)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26号联合厂房 非住宅 20709.02

199 燎旺车灯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9号(注)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26号模具车间和餐厅 工业 3608.2

200 燎旺车灯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8号(注)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26号产品研发和试验和检测综合楼 综合 5368.21

201 燎旺车灯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53955号 柳州市新柳大道102号正和城B区5栋3单元16-2 住宅 103

202 燎旺车灯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53960号 柳州市新柳大道102号正和城B区5栋3单元16-1 住宅 103.82

203 燎旺车灯 渝(2021)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52325号 重庆市江北区和煦路10号10幢13-4 成套住宅 111.35

204 燎旺车灯 渝(2021)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52058号 重庆市江北区和煦路10号10幢20-4 成套住宅 111.35

205 燎旺车灯 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523号(注) 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52号科瑞江韵小区1号楼1单元六层601号房 住宅 103.51

206 燎旺车灯 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516号(注) 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52号科瑞江韵小区1号楼1单元六层702号房 住宅 87.49

207 燎旺车灯 渝(2017)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31897号 重庆市江北区和顺一支路20号负1-351 停车用房 36.8

208 燎旺车灯 渝(2018)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377683号 重庆市江北区和顺一支路20号负1-334 停车用房 36.8

209 燎旺车灯 桂(2021)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57166号 新柳大道102号正和城C区4栋2单元7-2 住宅 93.91

210 燎旺车灯 桂(2021)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57165号 新柳大道102号正和城C区4栋2单元8-2 住宅 93.91

211 燎旺车灯 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44833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52号科瑞·江韵小区1号楼2号楼5号楼至12号楼地下室地下一层B1156号车位 车位 34.7

212 燎旺车灯 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44848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52号科瑞·江韵小区1号楼2号楼5号楼至12号楼地下室地下一层B1163号车位 车位 34.7

213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0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501(室) 办公 394.13

214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1号(预告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 办公 124.95

登记) 楼(栋)15(层)1502(室)

215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2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503(室) 办公 394.13

216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50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504(室) 办公 124.95

217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3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505(室) 办公 394.13

218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39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506(室) 办公 124.95

219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5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507(室) 办公 394.13

220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6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508(室) 办公 124.95

221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9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1(室) 办公 394.13

222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7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2(室) 办公 124.95

223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53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3(室) 办公 394.13

224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51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4(室) 办公 124.95

225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48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5(室) 办公 394.13

226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52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6(室) 办公 124.95

227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55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7(室) 办公 394.13

228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854号(预告登记)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8号富力首府项目B18地块1#楼(栋)15(层)1608(室) 办公 124.95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房屋设立了抵押权。

3、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使用权人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m2) 权利性质 用途 使用权终止日

1 佛山照明 佛府国用(2000)第06000610169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22号(厂区东北角) 6813 出让 工业 2043年6月23日

2 佛山照明 佛府国用(2000)字第06000610171号 佛山市工业大道北侧 53690 出让 工业 2050年8月18日

3 佛山照明 佛府国用(2001)第06000613934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64号 57779 出让 工业 2042年10月20日

4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1181699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之一首层1-9轴 420 出让 商业(产品展销部) 2042年9月12日

5 佛山照明 佛府国用(2002)第06000619106号 佛山市工业大道南侧、广湛铁路西侧 13008 出让 工业 2052年10月15日

6 佛山照明 粤房地证字第C2060838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东侧 32142 出让 工业 2051年8月31日

7 佛山照明 佛府国用(2003)第06000621208号 佛山市汾江北路18号 20642 出让 工业 2052年9月3日

8 佛山照明 佛高国用(2012)第0402797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照明大道以北、恒昌路以东 33321.55 出让 工业 2061年9月15日

9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15295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 89725.2 出让 工业 2056年12月28日

10 佛山照明 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15296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 8556.53 出让 工业 2056年12月28日

11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00827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照明大道以北、恒昌路以东 35617.77 出让 工业 2068年10月9日

12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0865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20号 44310.27 出让 工业 2061年9月15日

13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266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 479356.38 出让 工业 2062年12月23日

14 佛山照明 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 0041900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 园恒昌路15号 176028.97 出让 工业 2063年10月16日

15 佛山照明 粤(2022)佛南不动产权第0074519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安乐城三路三街3号 646.01 出让 工业 2043年6月7日

16 佛山科联 粤(2016)佛禅不动产权第0048140号 佛山市禅城区佛开高速公路东侧、忠信路南侧、存院围北路侧之七地块 11999.97 出让 工业用地、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2060年10月13日止;商服用地:2050年10月13日止

17 海南佛照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2642号 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719-2地块 34931.13 出让 工业 2071年12月6日

18 禅昌光电 粤(2021)佛高不动产权第0055474号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之1号 62965.7 出让 工业 2056年12月28日

19 新乡佛照 原土地使用权证因房地合一换领,原证号为新国用(2010)第06029号 经开区经六路10号1号厂房 91197.35 出让 工业 2055年7月8日

20 国星光电 佛府国用(2009)第06000733878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25389 出让 工业 2056年3月31日

21 国星光电 佛禅国用(2014)第1100843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34661.23 出让 工业用地(工业);其他商服用地(办公) 工业:2058年5月8日;办公:2050年9月10日

22 国星光电 粤(2021)佛禅不动产权第0100455号 佛山市禅城区佛山一环东侧、利源二路北侧 54141.06 出让 工业 2069年12月30日

23 国星半导体 原土地使用权证因房地合一换领,原证号为国用(2013)第0201101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朗沙广东新光源产业基地内光明大道18号 31819.3 出让 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2062年2月21日;工业用地:2062年2月21日

24 风华芯电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588号 广州开发区荣达路2号 证照未记载 出让 证照未记载 2056年12月30日

25 风华芯电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10245号 广州开发区南翔二路10号 29809 出让 工业 2053年9月29日

26 青岛桂格 鲁(2021)青岛 青岛市即墨区大 74042 出让 工业用 2062年12月

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27187号 众一路702号 地 18日

27 南宁燎旺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73843号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231号 4054.29 划拨 城镇住宅用地 -

28 南宁燎旺 土地证合并至不动产权证中,在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65497号等不动产权证中体现该土地使用权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26号 40255.24 出让 工业 2058年4月15日

29 柳州桂格光电 土地证合并至不动产权证中,在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4号等不动产权证中体现该土地使用权 车园横四路12号 56668.28 出让 工业 2065年11月9日

(七)发行人取得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至

1 佛山照明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0440014439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12.01起有效期三年

2 泰美灯具 排污许可证 91440600782035581D001Q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05.10

3 新乡佛照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10700688186850B001Z - 2025.05.24

4 佛照智城 建筑业企业资质 D344487217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6.10

5 智达电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40605MA4UWNRY98001W - 2025.08.08

6 智达电工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94400883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12.22起有效期三年

7 皓徕特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40604MA552Q66XM001W - 2026.01.13

8 皓徕特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24400371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 2022.12.19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起有效期三年

9 柳州桂格光电 排污许可证 914502000836092085001V 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07.17

10 柳州桂格光电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4502400020481 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05.13

11 柳州桂格光电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245001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12.19起有效期三年

12 桂诺光电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051101731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0.11.25起有效期三年

13 桂诺光电 排污许可证 91500000305128048Y001Q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7.09.24

14 桂诺光电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5001120269907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1

15 国星光电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044006337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12.09起有效期三年

16 国星光电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406001935264036001X - 2025.01.18

17 国星光电 城市排水许可证 粤佛禅2022字第039号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7.05.24

18 佛照高明分公司 排污许可证 91440600784850061B001U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05.31

19 佛照高明灯具分公司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406005666224665001Y - 2026.08.19

20 禅昌光电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40600779203775W001W - 2025.03.17

21 禅昌光电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14400034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12.20起有效期三年

22 柳州桂格复煊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145001045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12.23起有效期三年

23 柳州桂格复煊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50200MA5LA9XA63001W - 2025.03.22

24 南宁燎旺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501001983431121001Y - 2025.03.16

25 青岛桂格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3702820530892807001W - 2026.10.28

26 青岛桂格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237100785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12.14起有效期三年

27 国星半导体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844008507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12.20起有效期三年

28 国星半导体 排污许可证 91440600570160743B001Q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8.01.01

29 风华芯电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14400885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12.31起有效期三年

30 风华芯电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40000725451562J001Y - 2025.02.26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深耕照明行业多年,具备深厚的技术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长期以来,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持续加大对技术研究和产品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国内专利超过1,800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建设,“佛山照明”连续17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品牌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未来,公司将坚持制造业当家,以“数字化转型”为引擎,通过“内抓管理、外拓市场、创新驱动、并购助力”四轮驱动,推动公司管理再提升、动能再增强、效益再增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未来两年到三年,公司将聚焦主业经营,发力产业布局,推动数字化转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优化经营管理模式,多措并举推动公司发展。

1、市场开拓

公司未来将持续深耕渠道建设,深化营销网络布局,利用现有五金流通、家居、电商零售、工程、工业照明、商业分销六大渠道资源,进一步提高公司销售水平。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产品已在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120个国家及地区实现销售。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持续突围新能源车灯市场,并整合公司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势,推动车灯产品向中高端升级,积极拓展主机厂客户,全力提升新能源车灯市场份额。

2、产业布局

公司将加快行业布局,在发展公司现有产品的同时,聚焦补链、延链、强链,推进新赛道业务的布局和培育,持续开发智能照明、健康照明、海洋照明、车用照明等新领域,打造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并逐步释放出应有的效益,让企业发展结构更优、后劲更足。

3、制造转型

近年来,公司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引擎,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及产线自动化试点等手段推动制造模式转型。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转型力度,通过数字化和自动化实践提高生产效率,强化制造能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4、技术研发

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是公司不断发展的活力源泉。未来,公司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产品创新意识和水平,围绕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新服务,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5、融资计划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外,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筹资成本和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适时采用直接和间接融资手段并进的方式筹集资金,补充公司发展资金不足,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余额的具体明细、持有原因、对外投资情况以及个别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论证

截至2022年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类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主要内容 账面价值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财务性投资占归母净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低风险理财产品、少量权益工具投资 26,154.19 97.20 0.02%

其他应收款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款、应收履约保证金等款项 3,290.29 - -

持有待售资产 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等 1,714.73 - -

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等 7,943.86 - -

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18,193.18 18,193.18 3.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已上市和非上市公司股权 86,419.13 86,419.13 16.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预付工程、设备款和待政府收储的长期资产等 8,154.35 - -

合计 151,869.73 104,709.51 20.24%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6,154.19万元,其中26,056.99万元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购买该类理财产品系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非为获取投资收益,且该类产品不具有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特点,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理财产品外,报告期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还包括97.20万元的权益工具投资,均为南宁燎旺购入的力帆科技(601777.SH)股票,2021年8月公司收购南宁燎旺后,该项投资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项资产,属于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此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包括如下款项:应收履约保证金款1,447.29万元;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款1,001.13万元;应收租金、水电费122.06万元;应收员工借款、备用金116.49万元;应收其他往来款4,504.15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持有待售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的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为1,714.73万元,系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等,形成背景如下: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宁溧府征字【2020】18号《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红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拥有的座落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688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4,558.09平方米,为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35,882.4平方米,为工业用地)属于征收范围,被征收资产的补偿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计183,855,895.00元。截止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场地移交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已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南京佛照拟进行清算注销。

因此,该持有待售资产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7,943.86万元,包括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7,285.18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367.66万元和其他零星资产291.01万元。上述资产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8,193.18万元,系对联营企业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资。2016年9月,公司完成收购百雅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32.85%的股份,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之联营企业。

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100号自有厂房及配套宿舍租赁业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塑胶制品、模具制品、无线电发射设备、手机(移动电话机)、LED灯照明产品;以上商品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餐饮服务;提供住宿服务。

考虑到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较低,基于谨慎性考虑,将该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86,419.13万元,均为公司持有的已上市或非上市企业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性质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国轩高科股票 49,396.72 上市公司股票 是

厦门银行股票 32,866.43 上市公司股票 是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3,000.00 集团财务公司投资,该投资于2021年完成 是

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5.99 系产业基金,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是

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广东新光源产业创新中心 300.00 系社会组织,由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主管,业务范围包括组建产业专项技术联盟推动共性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开展半导体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 是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 是

合计 86,419.13

上述对国轩高科股票、厦门银行股票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相关性较低,属于财务性投资。

上述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投资,公司系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且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属于集团财务公司,但由于2021年公司投资该财务公司时,系从未持股变为持股,不属于“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因此将该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性质为产业基金,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广东新光源产业创新中心的业务范围实质上与产业基金类似,基于谨慎性原则,均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6,419.13均为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8,154.35万元,包括预付工程、设备款4,413.29万元、待由政府收储的长期资产3,655.32万元和其他零星非流动资产85.74万元,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金额为104,709.51万元,占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0.24%,未超过30%,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日为2023年3月14日,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情况。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七、报告期内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作出处罚部门 处罚决定书日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1 柳州桂格光电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2年1月29日 存在多列支出,少计收入的行为,偷税金额为295,459.32元 追缴所偷税款并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47,729.66元

2 新立电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海关 2022年3月1日 报关货物申报价格与实际价格存在差异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3 新立电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2020年5月31日 未按照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向海关报检 罚款人民币27,200元

4 新立电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2020年10月19日 未按照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向海关报检 罚款人民币10,700元

5 新立电子 中华人民共和 2021年2月4日 实际出口货物与申报不 罚款人民币

国深圳湾海关 符 10,900元

6 国星光电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4日 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在上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处置建筑垃圾 罚款人民币5,000元

7 印尼燎旺 印尼税务局 2020年5月9日 (1)跨月跨年报税问题(2)认缴出资未办理相关证明文件(3)生产园区水电费纳税不清(4)企业未为员工每月产生的电话费、网络费,以及企业为员工在当地缴纳的社保、医保费用要征缴所得税[注] 合计罚款折合人民币172.61万元

8 风华芯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穗东海关 2021年7月8日 (1)短少保税料件,漏缴税款9.961598万元;(2)擅自外发加工保税货物 漏缴税款罚款人民币43,300元;擅自外发加工罚款人民币23,800元

9 佛山照明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26日 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 罚款人民币500元

注:印尼燎旺的税务处罚系根据印尼当地法规所作出的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系以折合人民币的口径计算。

上述第1项行政处罚,柳州桂格光电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书已及时补缴了税款及缴纳了罚款。同时,税务主管部门对公司处以罚款的比例为所偷税款的百分之五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上述第2项至第5项行政处罚,新立电子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同时,新立电子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发行人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该违法行为并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存在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第6项行政处罚,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据此于2021年6月24日向国星光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国星光电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国星光电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改正其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上述第7项行政处罚,印尼燎旺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同时,印尼燎旺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该违法行为并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存在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第8项行政处罚,风华芯电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同时,风华芯电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该违法行为并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存在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第9项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城管罚[202110001283 号) ,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因此,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发行人的主要业绩指标与2021年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75,996.53 872,624.11 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39.42 29,961.44 -23.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54.51 14,957.32 48.12%

2022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875,996.53万元,同比增加0.3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039.42万元,同比减少23.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4.51万元,同比增加48.12%。

公司最近一年,即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下滑的情形,主要原因包括:1、受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2022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中,通用照明产品和LED封装及组件产品的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减少;2、2022年,公司为响应“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强化了人才引进,增加了部分中层以上的管理部门、销售部门和研发部门人员,导致当年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幅较大;3、公司2021年因处置部分物业资产形成的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大,2022年资产处置收益大幅减少。因此,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7日,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得邦照明(603303.SH)已披露2022年年报,因此在进行对比分析时,除得邦照明外,其他可比公司使用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2022年度 2021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立达信 605365.SH 47,537.93 29,219.63 62.69%

欧普照明 603515.SH 50,612.44 62,362.59 -18.84%

得邦照明 603303.SH 34,048.73 32,773.03 3.89%

三雄极光 300625.SZ 9,023.03 14,501.33 -37.78%

阳光照明 600261.SH 13,006.56 34,225.43 -62.00%

恒太照明 873339.BJ 10,635.12 5,963.44 78.34%

鸿利智汇 300219.SZ 14,798.70 21,652.55 -31.65%

聚飞光电 300303.SZ 15,603.05 19,359.18 -19.40%

瑞丰光电 300241.SZ 2,870.53 5,060.25 -43.27%

木林森 002745.SZ 39,441.80 93,662.43 -57.89%

东山精密 002384.SZ 158,068.51 119,804.99 31.94%

平均值 — — -8.54%

佛山照明 000541.SZ 23,039.42 29,961.44 -23.10%

根据上表,11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立达信、得邦照明、恒太照明和东山精密4家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其他7家可比公司均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且可比公司该指标的平均值也为负数。

整体而言,发行人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幅处于可比公司区间范围内,符合行业特征。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将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

发行人预计相关不利影响不具有持续性,不会形成不可逆转的下滑,具体原

因如下:

1、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向好发展,照明行业有望随之企稳回升

2023年以来,国内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利好政策频出,2023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高于2022年GDP的增长率3%,伴随着宏观经济的整体向好趋势,照明行业的发展也有望企稳回升。

2、发行人战略布局的车灯业务的业绩贡献有望持续增加

2021年8月1日,发行人完成对南宁燎旺的收购,进一步拓展了公司在车灯业务的战略布局,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车灯业务收入分别为18,590.76万元、89,906.49万元和172,983.90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现阶段,我国的汽车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尤其是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为车灯业务带来了较为广阔的增长空间,该部分业务对发行人的业绩贡献有望持续增加。

3、随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逐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迎来新的突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包括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建设项目、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均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并逐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迎来新的突破。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支持,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照明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其发展对大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及工业水平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自2011年发布《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线路图》以来,相关政府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支持和规范照明行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推动行业整体向绿色、节能、环保和高效的方向发展,并在海洋照明、智能照明、汽车电子等领域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导方向。近年来照明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请见“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一)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之“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之“(2)主要行业政策”。

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多项相关政策有利于推动行业技术水平升级,刺激照明行业消费市场需求,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公司的照明产品市场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LED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出口带来市场机遇

与传统照明灯具相比,LED光源具有光效更高、寿命更长、不含汞的优点。随着各国对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及节能减排的日益重视,LED照明产品作为新型高效节能灯具已逐渐成为照明行业的主流产品。

2017至2022年(预测)我国LED照明行业市场规模及增长率

12000 15.98% 8627 9428 18.00% 10085 16.00%

10000

7374 7548 14.30% 14.00%

8000 12.00%

6358 9.28%

10.00%

6000

6.97% 8.00%

4000 6.00%

2000 4.00%

2.36% 2.00%

0 0.00%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E

市场规模(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CSA Research

根据CSA联盟的研究报告,2017年至2021年,我国LED照明行业的市场规模从6,358亿元增长至9,42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8%以上,LED照明行业长期保持增长趋势。

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照明行业出口总额为 654.70亿美元,同比增长达24.50%;其中LED照明产品出口额474.45亿美元,同比增长达33.33%,占出口总额比重超70%。照明产品出口总额和LED照明产品出口额继2020年之后再度刷新了照明行业出口的历史记录。我国照明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份额的逐渐扩大,为国内LED照明生产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智能照明高速发展,产业升级方向明确

随着智慧生活、智能家居等概念的不断提出以及5G、AI+IoT、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灯光设计和智能技术的联系日趋紧密,智能化成为照明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根据IMARC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已达到112亿美元,预计到2027年全球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达到35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0%,全球智能照明市场空间广阔。就中国市场而言,智能照明将随着相关技术的完善加速发展。根据中国智能家居产业联盟与中国信通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智能家居产业发展白皮书》预测,到2022年中国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突破人民币400亿元。随着用户个性化需求增长,智能照明产品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智能照明已经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照明产品与智能技术的结合将促进产业升级,使得照明产品具有了智能化、定制化的特点,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使得照明产品更为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照明产品的发展将助力国内照明行业企业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行业整体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迎合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产品的生产与交付能力

在我国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公司所在行业亦将拥抱技术变革,促进产业升级。近年来,我国LED产品日益普及,逐渐取代传统白炽灯成为主流照明产品。未来,随着工业发展的需求、智能家居的普及以及居民对健康生活的重视,工业照明、智能照明和健康照明等细分领域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方向。

为迎合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求,以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实,公司必须通过技术改造、产线升级及新建产线等手段持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生产能力,从而保证产品交付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募投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形成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优势,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结合佛山照明多年积累的品牌、技术和规模优势,帮助公司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增强研发实力,助力产品创新

近年来照明行业发展迅速,新趋势、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佛山照明作为国内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为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必须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作为未来的重点工作推进。为丰富公司在照明领域的产品架构,加强研发实力,更好贴合市场趋势,公司拟利用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从而更好适应日渐加速的技术迭代和产品路线进程,为拓展产品分类打好技术基础。同时,公司还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海洋照明、智能照明、汽车照明等较为前沿领域的研究和生产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研发设备及研发工作环境将得到较大的提高,可有效加快研发及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并且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佛山照明,构建稳定、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同时也为公司产线改进和新产品投产提供了研发支持和技术保障。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广晟集团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25%,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5%,未来在实际发行阶段,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若根据最终询价结果得出的认购股数出现尾数不足一股的情况,则对尾数做舍去处理,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现金认购。广晟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6.10%股份,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合计持有发行人30.82%股份。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广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

除广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确定。

除广晟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除广晟集团以外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广晟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

广晟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广晟集团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设立时间 1999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19283849E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注:根据2022年12月9日广晟集团的公告,刘卫东被免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但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3、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外,在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和股票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广晟集团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广晟集团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08,598,394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广晟集团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25%,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5%,未来在实际发行阶段,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若根据最终询价结果得出的认购股数出现尾数不足一股的情况,则对尾数做舍去处理,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现金认购。广晟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除广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

除广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确定。

广晟集团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已作出如下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佛山照明及其关联方(除本公司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佛山照明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除本公司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的情况,以及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广晟投资和香港华晟进行了相应的确认及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确认,佛山照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的情形。

二、佛山照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公司承诺自本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佛山照明的股份。”

广晟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亦就股份认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具体如下: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的情况,本公司仍将参与认购。本公司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佛山照明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5%,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鉴于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广晟集团关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455.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36,464.27 36,464.27

2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33,354.88 25,252.91

3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9,179.52 9,179.52

4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24,008.80 24,008.80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49.68 14,549.68

合 计 117,557.15 109,455.18

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中,已扣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按需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前述特定发行对象中,广晟集团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向广晟集团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广晟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公司向其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已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6.10%股份,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合计持有发行人30.82%股份。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广晟集团拟认购比例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的上限408,598,394股,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预计将不低于29.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晟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有关议案已于2023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3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尚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以及审批通过和完成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公司(以下称“甲方”)于2023年3月14日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签署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

(一)股份认购条款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2、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和面值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08,598,394股(含本数)。其中,乙方承诺认购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的25%,未来在实际发行阶段,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若根据最终询价结果得出的认购股数出现尾数不足一股的情况,则对尾数做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证券监管部门对前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发行规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455.18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为准。

(3)定价基准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4)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乙方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继续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5%。

4、认购资金的缴纳及验资

(1)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方案,甲方向乙方发出认购缴款通知书。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缴款通知书后,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认购资金到位后,应当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认购资金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股权登记变更

验资报告出具以后,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限制及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将乙方登记为本交易项下所认购A股股份合法持有人的申请,将乙方认购的股份通过证券登记系统记入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乙方同意给予必要的配合。

6、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7、限售期

鉴于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乙方关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实行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则乙方基于持有的上述认购股份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手续。

乙方认购股份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二)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甲方没有合法理由,不按照约定向乙方发行股票的,甲方须根据乙方认购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自违约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的认购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认购款项支付完毕。

4、乙方没有合法理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的股票认购义务的,乙方须根据乙方认购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生效和终止

1、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认购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发行获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乙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本次认购相关事宜。

(4)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取得国资批复同意(如需)。

(5)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2、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解除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2)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在下述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1)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签署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时。

(2)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同意终止本协议。

(3)甲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注册/发行。

(4)深交所对本次发行不予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决定不予注册。

(5)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依据协议第“三”之“2、”之“(1)”款规定终止本协议。

(6)任何一方根据第“三”之“2、”条约定单方解除协议,在一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送达另一方后本协议立即终止。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总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9,455.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36,464.27 36,464.27

2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33,354.88 25,252.91

3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9,179.52 9,179.52

4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24,008.80 24,008.80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49.68 14,549.68

合 计 117,557.15 109,455.18

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中,已扣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按需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所需的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环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

1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211-440608-04-02-636896 202344060800000067

2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2201-460105-04-01-686876 海高新环审[2022]第052号

3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211-440608-04-02-957539 202344060800000071

4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211-440608-04-02-746596 202344060800000072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211-440608-04-05-719003 20234406080000007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照明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资于公司照明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属于《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文件认定的产能过剩行业范围。

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四)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本次发行前有较大规模的增加,由此带来每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增长。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存在产能爬坡,市场逐步开拓的周期,虽然项目预计效益可以完全覆盖折旧摊销的影响,但募投项目建成后折旧与摊销费用的增加仍可能在短期内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LED照明产品性价比的不断提升和消费者认知度的提高,LED照明产品在国内渗透率也相应增长,LED照明已成为照明应用的刚需。本项目拟对LED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购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配套硬件设备,提升车间自动化生产程度。同时,公司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工业制造深度融合,打造一套高度自动化、信息化的智能制造体系,进行数字化转型。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佛山市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及厂区内,拟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大LED产品产量,增强综合盈利能力

近年来随着白炽灯逐渐退出主流市场及LED照明产品的日益普及,公司下游市场的需求呈现扩张趋势。2019-2021年,公司LED产品销售规模呈现增长趋势,系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LED产品作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其质量和性能长期受到客户广泛认可,为公司积累了较好的品牌和口碑。

伴随着旺盛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LED产品的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产能亟待扩张。为满足市场对LED产品的需求,解决公司现有的产能瓶颈,满足未来业务规模扩大的需要,本项目将依托公司现有的LED产品生产工艺及经验,对LED产品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产量,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2)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进数字化转型

在国家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的背景下,引进自动化生产模式、推进企业数字化建设是企业转型的必经之路。近年来,公司有计划地对原有生产设备和管理流程进行了升级和优化,总体呈现出良好的效益。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亟待进一步提升生产制造水平,加大产线自动化、智能化及企业数字化投入,降低制造成本,提高人均效益。

由于LED照明产品具有小批量、多品种、订单多,交期短的特点,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增长,依赖人工排产、调产、制造的方式生产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完成车间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升级后,公司将较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安排生产资源。

预计项目建成后,公司自动化水平和数字化程度将会显著提高,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规模,精简公司人员,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3)聚焦主营产品,提升产品价值

长期以来,公司坚持以技术和服务为主线,努力构建品牌和价值。未来,公司将围绕向“中高端智能制造”升级,向“提供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转型,向“智慧、健康、绿色的人本照明”跨越的发展目标,实现企业快速转型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将聚焦公司主力产品LED照明产品,并根据未来市场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探索智慧照明、绿色照明、健康照明等细分领域产品的生产,从而不断丰富产品应用场景,提高产品价值,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平稳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行业前景清晰,市场空间广阔

照明行业的前景清晰,未来发展方向明确。受限于区域经济发展,在全球范围内传统照明产品仍占据一定的市场空间,但随着绿色节能观念的日益普及,以及技术发展带动LED照明产品的性能提升和成本下降,LED照明产品将进一步替代传统照明产品,成为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随着行业发展趋势的明确,LED照明产品的市场空间广阔。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城镇化率稳步增长。在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要求下,城镇化率的提升将直接拉动我国LED通用照明的需求。此外,随着碳中和与节能日渐提上日程,居民住宅和日常商业环境下的照明产品更需要进行合理、环保的照明设计,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及材料,有利于拓宽LED照明的行业市场空间。

(2)深耕行业多年,技术储备充足

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公司深耕照明行业多年,在LED照明研发技术与生产工艺等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国内授权专利超过1,800项。目前公司已建成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光电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检测中心拥有国家CNAS认可资质。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挖掘和布局LED前沿技术,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在光学、光谱学、电学、IoT、AI等众多领域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此外,公司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海洋大学、中科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深入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了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

(3)管理团队专业,人才队伍稳定

公司优秀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人才队伍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公司管理层在业务开拓、品牌建设、技术储备、市场营销、内部风险控制等环节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理解,能够依据行业及企业发展制定发展策略。同时,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形成了稳定的人才队伍,中层骨干人员从事相关行业多年,具备丰富的制造业管理经验。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注重质量控制和成本管理,确保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开拓市场,有效提升公司市场知名度,通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努力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高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4)深耕销售渠道,拓展销售方式

公司长期坚持深耕渠道的市场策略,深耕代理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在国内市场形成了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电商零售渠道、工程渠道、工业照明渠道、商业分销渠道六大主要销售渠道,建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拓展国际业务,产品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地区。依托强大和完善的销售渠道,公司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开发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公司大力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布局智能照明领域。公司与阿里巴巴(天猫精灵人工智能实验室)、华为(Hilink)、百度(小度)等主流平台生态圈建立深度合作,推出了智能家居产品和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家居应用场景。

公司稳定的销售渠道将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未来,公司将加大对国内外大型客户的业务聚焦,并积极开拓有影响力的新客户。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6,464.27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6,464.27万

元。本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投资占比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建筑工程费 2,988.86 8.20% 是

2 设备购置费 31,220.00 85.62% 是

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416.65 1.14% 是

4 预备费 1,038.77 2.85% 否

5 铺底流动资金 800.00 2.19% 否

合计 36,464.27 100.00% -

5、项目经营前景、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新增年均营业收入 24,222.86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5,785.39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7.67%,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31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达产当年的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达产年(万元)

营业收入 24,222.86

总成本费用 18,838.63

利润总额 5,384.23

所得税 807.63

净利润 4,576.59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涉及的产品为筒灯、吸顶灯和面板灯产品,销售单价以公司历史产品销售价格为基础进行确定,假设达产年的销量等于项目建成后产品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台) 产品销量(万台/年)

1 筒灯 6.72 1,199.15

2 吸顶灯 23.54 394.30

3 面板灯 44.39 154.96

假设本项目的运营期为10年,项目实施的第1-3年仍在建设期内,第2年开始产生营业收入,第4年达产。本项目的收入测算系根据预计销售产品分类单价乘以对应销量测算,项目达产新增年均营业收入24,222.86万元。

(2)成本与费用

本项目的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为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及公司预测予以确定,达产当年总成本费用18,838.63万元。

公司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成本(包括能耗);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本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完成后,将有效的提升相关产线的自动化水平,逐步降低原生产线的直接人工成本。同时,由于本项目的产品主要为较为成熟的照明产品,预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研发投入较少,因此在测算时未考虑研发费用;本项目不考虑通过贷款融资,因此不估算财务费用。

(3)税金测算

本项目涉及相关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及进项税税率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的7%计算,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的5%计算。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00%计算。

(4)预计效益的合理性

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17.67%。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与本项目同属于照明产品项目,其内部收益率20.37%,略高于本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6、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以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对LED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购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配套硬件设备,提升车间自动化生产程度。同时,公司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工业制造深度融合,打造一套高度自动化、信息化的智能制造体系,进行数字化转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相关工作,尚未开工建设。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6个月,T+1年完成前期改造装修;T+1年至T+3年分批进行设备的购置、安装与调试,并进行新员工培训以及生产准备;T+2年开始逐步释放产能;T+4年进入达产期。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T+1 T+2 T+3

Q1-Q2 Q3-Q4 Q1-Q2 Q3-Q4

1 基建工程(改造装修)

2 设备、安装与调试,新员工培训以及生产准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7、项目报批事项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佛山市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及厂区内,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266号;本项目已经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证编号为2211-440608-04-02-636896;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4060800000067。

(二)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

为配合国家政策发展,顺应海洋照明器具国产化的潮流,深入LED照明细分领域,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拟建设海洋照明器具等相关产品的生产厂房、产线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将结合海洋照明行业下游产品需求,新增海洋照明产品线,重点推进集鱼灯、滨海照明、养殖照明以及深海照明产品等的生产,以进一步丰富公司LED产品类型,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719-2地块,拟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T+2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投产,预计T+6年进入达产期。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国家海洋经济战略,助力绿色海洋高质量发展

海洋经济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在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中,灯具作为不可或缺的海洋装备,是发展海洋经济重要一环。同时,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了提出需要重视均衡发展绿色海洋。现在海洋照明场景仍大量使用的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等传统灯具,使用寿命短、光效较低、耗电量大的缺点。与之相比,LED照明产品具有无热辐射、节能环保等众多优点,被视为“绿色照明光源”,具有重大的环保价值。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重视海洋均衡发展,将绿色照明的行业经验引入海洋照明的发展当中,助力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LED绿色照明在海洋照明领域的应用,保障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

(2)加速海洋照明国产化进程,带动行业共同发展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带动了海洋产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海洋照明这一重要配套设备的需求。然而,海洋照明产品一方面需要专业的光源,另一方面需要产品具备抗压、抗腐蚀等特性,其研发制造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尽管国内照明企业在该领域进行了积极的布局,但与境外企业相比市场占有率仍较低,我国对进口海洋照明产品仍存在依赖,在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安全的背景下,我国亟需实现海洋照明的国产化,实现产业的自主化。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行业经验及技术积累进入海洋照明行业,逐步加大海洋照明产品的实力及生产能力,提高海洋照明产品的自给能力,从而助力国内照明行业突破境外企业在深海照明的技术壁垒,推动我国高端海洋设备的国产替代,摆脱行业对境外企业的依赖。

(3)完善产业布局,完成成果转化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细分领域,不断开发新产品,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海洋照明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拓展细分领域的重要方向。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实现了海洋照明的部分技术突破,掌握了一系列海洋照明的重要技术;在产业化方面,公司目前已完成LED集鱼灯、LED养殖灯以及LED码头投光灯等多项海洋照明产品的自主研发,具备投产基础,相关产品已向客户送样并得到客户认可。

综上,公司通过前期的研发投入,已掌握LED海洋照明相关技术。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实现LED海洋照明产品的产业化生产。

(4)占据市场先机,新增盈利增长点

我国海洋照明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但目前行业内同时具备自主研发、生产的企业较少,存在较多的发展机会。为此,公司将依托自身在海洋照明领域的研发能力,加速海洋照明产品生产,海洋照明系列产品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将助力公司进入海洋照明领域,充分发挥自身品牌、技术优势,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深化在照明行业的战略布局。公司将结合现有的技术成果和渠道优势占据先机,为公司发展贡献新的盈利增长点。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下游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广阔

受益于国家对海洋经济的重视程度日益增长以及各项海洋经济产业政策的出台,我国海洋经济受益较为明显。在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资源开采的背景下,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就渔业而言,据中国渔业渔政管理局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国渔船总数52.08万艘,其中常配备专业海洋照明设备的机动渔船总量为35.70万艘;就水产养殖业而言,2021年全国水产养殖面积达7,009.38千公顷,其中海水养殖面积2,025.51千公顷,海洋养殖业蓬勃发展;在海洋资源开采方面,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1年我国海洋油、气产量分别为5,464万吨和19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5.8%和5.9%,产量均为近年来的新高。

未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照明设备等配套产品的需求也更为旺盛,市场规模将呈现较好的增长趋势。

(2)前期布局,具备技术基础

为进入海洋照明行业,公司积极布局,在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已完成了众多前瞻性工作。依靠多年的照明行业经验和强大的技术实力,公司在海洋照明领域掌握了多项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掌握的技术及其特点

集鱼照明 公司已获得22项集鱼灯相关专利,并具备明显的产品技术优势,具体如下: 1、超高光效:公司400W的LED集鱼灯可达到1000W普通金卤集鱼灯的光照效果; 2、定制光谱:结合对海洋鱼类视觉系统的研究,开发出吸引头足类等高经济价值海捕鱼类的特殊光谱,有效提升诱集鱼效果及捕捞量; 3、超低重量:整体轻薄,仅2公斤左右,远低于常规400W的LED灯具重量; 4、改良散热:上下通风,加强空气对流散热,有效提升散热效果,减小灯具体积; 5、安全性能:机翼型外表,减小灯体风阻,提升船体稳定性,迎风面小于金卤灯产品; 6、优化配光:光源利用率>90%,高于金卤灯利用率60%; 7、改造便捷:提供原金卤灯用户外防水E40转接灯头,直接替换,便于旧船改造。

滨海照明 公司已掌握灯珠可调整间隙排列的结构、结构一体式透气保护盖、设计呼吸透气阀的结构等专利技术。公司的滨海照明产品采用压铸铝,灯珠可调整间隙排列散热鳍片设计,有效降低风阻系数,增加散热面积。采用透气保护盖,以及呼吸透气阀的结构。

养殖照明 公司已与大连海洋大学开展深度合作。大连海洋大学组织国内在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海洋领域的顶尖大学、科研院所,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与公司联合构建“渔业与海洋专用LED灯具研发与应用工程技术中心”,并联合开展渔业与海洋专用LED灯具研发与应用合作等项目。 目前公司已掌握LED光照对大西洋鲑、红鳍东方鲀、欧洲舌齿鲈、大菱鲆、凡纳滨对虾、皱纹盘鲍、方斑东风螺、东星斑、微藻等主要养殖生物不同生理阶段生长与发育需求的LED光要素特种参数;已申请发明专利共11项,并在多地开展示范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深海照明 全海深灯具常规技术方案采用密封干舱形式,其体积大,重量大,且对器件要求高。公司通过充油结构可以缩减体积,减轻重量,同时降低成本,适用于全海深,实现技术突破。 公司目前与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建立"深海照明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成功完成多款深海照明产品的实验室11000米测试。公司生产制造的深海灯具已安装在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的 “奋斗者号”深潜器上,并完成多次下潜任务,通过了水下10909米实际应用的检验。

综上,公司在集鱼照明、滨海照明、养殖照明、深海照明等领域已掌握了较为成熟的技术,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3)布局营销渠道,全方位助力产能消化

除前述的技术储备外,公司还在业务和销售方面完成了提前布局。在业务方面,公司组建了覆盖海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等沿海区域重点省市的业务团队,专门跟进后续的产品生产、客户开发和综合服务;在品牌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在广西、海南、广东、福建、浙江、辽宁等地区的沿海城市已建设体验区(馆)和养殖照明示范基地,推广公司海洋照明产品,提前进行客户培育和市场开拓。

在客户资源方面,目前公司已与中海大实验室、中海油、深圳海油、福港渔业集团、江鹏集团、中国中正水产科技公司、大连海洋大学、宁波大学、中科院深海所、北京首农集团等企业、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正积极开拓海洋基建、资源开采、水产捕捞和养殖等方面的客户。综上,公司已布局营销渠道,并在客户开拓及合作方面取得了进展,保障后续产能消化。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3,354.88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5,252.91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相关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投资占比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建筑工程费 19,577.48 58.69% 是

2 设备购置费 8,369.16 25.09% 是

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150.77 9.45% 是

4 预备费 857.47 2.57% 否

5 铺底流动资金 1,400.00 4.20% 否

合计 33,354.88 100.00% -

5、项目经营前景、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新增年均营业收入 54,200.0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7,765.31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6.29%,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86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达产当年的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达产年(万元)

营业收入 54,200.00

总成本费用 45,193.61

利润总额 9,006.39

所得税 1,110.25

净利润 7,896.14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涉及的产品包括集鱼照明产品(LED集鱼灯、LED稳鱼灯)、滨海照明产品、养殖照明(压铸养殖灯、支架养殖灯)、深海照明产品,销售单价系公司结合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本项目生产产品情况进行预估确定,假

设达产年的销量等于项目建成后产品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个) 产品销量(万个/年)

1 集鱼灯 650.00 50.00

2 稳鱼灯 250.00 1.20

3 滨海照明类灯具 225.00 50.00

4 压铸养殖灯 600.00 13.00

5 支架养殖灯 50.00 7.00

6 深海照明类灯具 10,000.00 0.20

假设本项目的运营期为10年,项目实施的前18个月在建设期内,预计于第2年下半年开始产生营业收入,后续逐步投产并于第6年达产。本项目的收入测算系根据预计销售产品分类单价乘以对应销量测算,项目达产新增年均营业收入54,200.00万元。

(2)成本与费用

本项目的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为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及公司预测予以确定,达产当年总成本费用45,193.61万元。

公司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成本(包括能耗);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在测算时,不考虑本项目发生贷款的情形,因此不估算财务费用。

(3)税金测算

本项目涉及相关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及进项税税率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的7%计算,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的5%计算。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00%计算。

(4)预计效益的合理性

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16.29%。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与本项目同属于照明产品项目,其内部收益率20.37%,略高于本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6、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以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建设海洋照明器具等相关产品的生产厂房、产线及配套设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项目备案及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正在开始厂房施工建设工作。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T+1年进行厂房建设及装修,预计在T+2年上半年进行设备购置,同时进行安装调试,并进行新员工培训、生产准备。T+2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投产,预计T+6年进入达产期。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

2 设备购置

3 设备安装调试

4 员工招聘及培训

5 试生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7、项目报批事项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719-2地块,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2642号。本项目已经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备案,备案证编号为2201-460105-04-01-686876;已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环评批复,编号为海高新环审[2022]第052号。

(三)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适应智慧灯杆、智慧路灯行业的发展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本项目拟引进多功能智慧灯杆、智能高光效户外灯生产线,并完成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本项目结合智慧照明行业发展趋势,新增多功能智慧灯杆及智能高光效户外灯产品线,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类型,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拟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号召,加速智慧城市建设进程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成熟与普及,以大数据为核心要素,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改善城市运行管理、培育壮大数字经济、重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途径。作为智慧城市信息采集的主要入口,智慧路灯可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融合,进而大幅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运行效率。在此背景下,我国相继出台各项政策以推动智慧路灯产业发展。其中《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强调推动老旧高能耗设备退网和升级改造,推动智慧多功能灯杆建设;《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推动智慧灯杆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规模化应用部署;《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构建智慧道路交通管理体系,形成整套基于智慧灯杆、智慧公路的智慧化解决方案。

随着国家对智慧城市和智慧多功能灯杆建设的重视,智慧路灯生产和制造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扩展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市场规模

随着智慧城市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一环,智慧路灯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5G技术的商用化推广,5G微基站建设也使得站址需求持续增加,作为小型基站的适用载体,具备“一杆多用”属性的智慧灯杆亦将受益。近年来公司的智能照明系列产品销售规模和销售收入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未来,随着产品技术的发展及行业趋势的变化,下游客户对智慧照明产品的品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及产品的适用场景等要求将相应提升。

为迎合客户需求,扩展产品适用场景,扩展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智慧照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亟需引进相应设备,实现自主生产,加强品质控制,以提高产品竞争力。

(3)实现生产成本自主可控,保持业务稳定发展

经过前期的市场开拓,公司的智慧灯杆和智能高光效户外灯产品已成功上市销售,并取得较好的口碑。目前,公司主要采用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完成智慧路灯和智慧灯杆等产品的生产。为抓住智慧路灯行业的发展机遇,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引入先进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实现生产成本自主可控,主要工序自主生产,提高智慧灯杆和智能高光效户外灯的业务承接能力,保障业务持续增长。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有效提高产品的盈利水平,也有助于公司管控产品品质,提高客户认可度,进而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以及市场占有率。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市场空间广阔,助力产能消化

受益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成为未来城市规划的重点发展方向,中国智慧灯杆市场规模也实现了快速增长。根据CSA联盟发布的《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2021)》数据显示,我国智慧灯杆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9.72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6.24亿元,其中2021年较2020年度增长近100%。据该报告预测,2025年智慧灯杆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60亿元,智慧灯杆市场广阔。

此外,伴随着5G商用化条件的成熟,5G基站覆盖需求快速提升。结合现代城市建设理念对景观融合的需求,“多杆合一”的智慧灯杆可以很好地避免各种杆体林立,受到市政规划部门的青睐,带动智慧灯杆需求增长。

综上,本项目生产的智慧灯杆及智慧路灯产品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为本项目产品提供有利的市场支撑。

(2)市场基础良好,客户开拓顺利

本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安防、智慧交通等场景。公司自2020年逐步开拓智慧灯杆及智慧路灯市场以来,致力于产品的研发创新以及智能化平台的搭建,促使业务得以高速增长。公司已与国内多个城市建管、交通建设、通信运营、规划设计研究等单位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随着公司产品的产能提升,应用场景的拓展以及智能化平台的升级,公司将会进一步占领更多以上产品运用的照明市场,开拓更多优质稳定的大客户,提升增强项目的盈利能力。

(3)技术实力雄厚,人才储备充足

公司深耕照明行业,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多年来在照明领域坚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工艺经验,掌握了一系列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是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此外,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提升综合竞争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国内专利超过1,800项,已取得与该项目相关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共16项,具备施行该项目的技术实力。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9,179.52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179.52万元。本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投资占比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建筑工程费 1,250.00 13.62% 是

2 设备购置费 6,939.88 75.60% 是

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39.75 1.52% 是

4 预备费 249.89 2.72% 否

5 铺底流动资金 600.00 6.54% 否

合计 9,179.52 100.00% -

5、项目经营前景、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新增年均营业收入 23,960.0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2,234.13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23.48%,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29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达产当年的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达产年(万元)

营业收入 23,960.00

总成本费用 21,514.79

利润总额 2,445.21

所得税 233.32

净利润 2,211.89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普通多功能智慧杆、艺术型多功能智慧杆、智能高光效户外灯,销售单价结合公司历史产品销售价格、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本项目生产产品情况进行预估确定。假设达产年的销量等于项目建成后产品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套) 产品销量(万套/年)

1 普通多功能智慧杆 7,200.00 0.80

2 艺术型多功能智慧杆 17,000.00 0.60

3 智能高光效户外灯 500.00 16.00

假设本项目的运营期为10年,项目实施的前18个月在建设期内,预计于第2年开始产生营业收入,后续逐步投产并于第4年达产。本项目的收入测算系根据预计销售产品分类单价乘以对应销量测算,项目达产新增年均营业收入23,960.00万元。

(2)成本与费用

本项目的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为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及公司预测予以确定,达产当年总成本费用21,514.79万元。

公司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成本(包括能耗);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在测算时,不考虑本项目发生贷款的情形,因此不估算财务费用。

(3)税金测算

本项目涉及相关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及进项税税率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的7%计算,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的5%计算。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00%计算。

(4)预计效益的合理性

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23.48%。报告期内,华体科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与本项目相似,其内部收益率22.72%,与本项目接近,不存在显著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6、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以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引进多功能智慧灯杆、智能高光效户外灯生产线,并完成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相关工作,尚未开工建设。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T+1年完成工程规划设计、厂房改造及装修;T+1下半年-T+2上半年进行设备购置及安装;同时进行人员招聘及培训;T+2年释放30%的新增产能;T+3年释放70%的新增产能;T+4年释放100%的新增产能。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工程规划设计、厂房改造及装修

2 设备购置

3 设备安装调试

4 员工招聘及培训

5 生产经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的具体实施 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7、项目报批事项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266号。本项目已经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证编号为2211-440608-04-02-957539;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4060800000071。

(四)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顺应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带来的汽车电子产品迭代潮流,应对公司车灯模组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本项目拟投入车灯模组生产线,并配套自动化设备与人员,扩大现有车灯模组产品产能,并通过投入自动化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加深与子公司南宁燎旺的产业协同,推进公司车用照明系列产品不断发展。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拟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完成产品迭代,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和节能要求的不断提高,整车电子化程度不断提升,汽车电动化趋势日趋明确。此外,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以及自动驾驶技术的逐步应用,汽车电子产业加速发展,产品更新迭代周期不断缩短。具有定制化、智能化功能的汽车零部件已经逐渐成为了各大厂商的竞争焦点,其市场需求也不断增长。

目前,车灯模组产品的主要迭代方向包括光源控制技术升级、智能化升级和结构造型升级。公司近年来在车灯模组集成化、智能化方面投入大量研发力量,不断进行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在产品迭代周期缩短的背景下,公司需要加大新产品的产线投入,提高公司产品的迭代能力,从而迎合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

(2)提高产线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交付能力

目前,公司车灯模组产品的生产效率仍有提升空间,车灯模组产线已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公司需要积极推进车灯模组生产自动化转型,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水平。

本项目将通过引入自动化生产设备和测试设备、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搭建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智能产线,大幅提升产品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产品交付能力。

(3)利用公司规模化生产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

当前,国内车灯模组行业不断发展整合,规模化、定制化、专业化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目前公司车灯模组产品生产流程依然以传统模式为主,生产规模仍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在车灯模组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必须要形成规模化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缩减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可以缩短车灯模组产品交货周期,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保证公司的供货能力。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竞争实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车灯模组市场的竞争优势。

(4)加深公司产业协同,推进车用照明产品高速发展

自完成南宁燎旺收购后,公司车用照明产品的制造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地位持续提升。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车用照明产品的制造水平和产能规模,有利于强化产品质量控制,降低内部成本,从而深化公司与子公司南宁燎旺的产业协同,推进车用照明产品持续高速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鼓励,行业环境良好

汽车电子是汽车产业中的重要一环,为汽车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是国家优先发展和重点支持的产业。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鼓励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之“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之“(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之“1、国家政策鼓励支持,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相关内容。

在此背景下,《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国家层面的产业政策密集落地,均大力鼓励扶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从而带动上游的汽车电子行业发展共同发展。

(2)市场空间广阔

在汽车电子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下,汽车逐步由传统的代步工具,向具有交通、娱乐、办公、通信等多种功能属性的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方向升级。同时在环保趋势下,在整车中具有重要作用的汽车电子产品也成为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提高续航的重点发展方向。汽车照明系统是汽车行驶的必要部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行车安全和车主驾驶体验,因此车灯产品市场容量较为广阔。根据QY Research研究数据,2021年全球汽车车灯市场销售额已达到了335.02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这一数字将达到475.58亿美元。

如何在保证照明系统工作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减车灯能源消耗,从而帮助整车提高续航是各大整车厂商的重点设计方向。在此背景下,车灯模组作为汽车照明总成系统中的核心电子部件,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公司已积累优质客户,具备良好市场基础

自2017年进入车灯模组市场以来,汽车照明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领域,公司的订单需求和收入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公司已与理想汽车、福特汽车、东风日产、江铃汽车、东风汽车、北汽集团、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和奇瑞汽车等知名汽车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车灯模组也是子公司南宁燎旺产品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随着南宁燎旺的不断发展,其生产需求也是公司产能消化的重要保障。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现有客户群体,同时利用自身优势与经验,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逐步提升公司在汽车照明细分领域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4,008.8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4,008.8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投资占比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建筑工程费 1,375.00 5.73% 是

2 设备购置费 20,556.00 85.62% 是

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16.38 0.48% 是

4 预备费 661.42 2.75% 否

5 铺底流动资金 1,300.00 5.41% 否

合计 24,008.80 100.00% -

5、项目经营前景、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新增年均营业收入 64,000.0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4,384.45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8.06%,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10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达产当年的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达产年(万元)

营业收入 64,000.00

总成本费用 59,152.38

利润总额 4,847.62

所得税 439.14

净利润 4,408.47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车灯模组,销售单价结合公司历史产品销售价格、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本项目生产产品情况进行预估确定。假设达产年的销量等于项目建成后产品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个) 产品销量(万个/年)

1 车灯模组 40.00 1,600.00

假设本项目的运营期为10年,项目实施的第1年仍在建设期内,第2年开始产生营业收入,第4年达产。本项目的收入测算系根据预计销售产品分类单价乘以对应销量测算,达产后可实现新增年均营业收入64,000.00万元。

(2)成本与费用

本项目的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为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及公司预测予以确定,达产当年总成本费用59,152.38万元。

公司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成本(包括能耗);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在测算时,不考虑本项目发生贷款的情形,因此不估算财务费用。

(3)税金测算

本项目涉及相关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及进项税税率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的 7%计算,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的 5%计算。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00%计算。

(4)预计效益的合理性

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18.06%。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与本项目同属于照明产品项目,其内部收益率20.37%,略高于本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6、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以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投入车灯模组生产线,并配套自动化设备与人员,扩大现有车灯模组产品产能,并通过投入自动化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相关工作,正在开始场地装修及设备购置工作。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T+1年进行前期工程规划与场地装修;T+1下半年-T+2上半年进行设备购置及安装,同时进行人员招聘及培训;T+2年释放30%的新增产能;T+3年释放70%的新增产能;T+4年释放100%的新增产能。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工程规划设计、厂房改造及装修

2 设备购置

3 设备安装调试

4 员工招聘及培训

5 生产经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的具体实施 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7、项目报批事项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266号。本项目已经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证编号为2211-440608-04-02-746596;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4060800000072。

(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适应照明行业日益加快的技术和产品迭代速度,本项目拟结合智能家居和智慧照明行业发展趋势,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用于公司现有技术整合以及新课题的研发。本项目将对公司现有的LED照明产品进行研发升级,不断创新升级产品性能,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产品规格与品质,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促使公司的产品向高端化、智能化、健康化方向发展,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高端LED照明业务。公司将围绕“健康照明”、“智能照明”、“农业照明”、“海洋照明”以及“汽车照明”五大方向展开研究,开发系列LED照明产品,持续丰富领域内的产品体系。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拟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保持研发创新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LED照明厂商的综合实力和市场接受度,受技术、价格、质量、服务、品牌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价格和质量日趋同质化的情况下,产品开发能力和公司技术水平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公司深耕照明行业多年,形成了一批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保证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随着照明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为适应行业未来发展,及时满足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公司必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研发能力,保持技术创新,才能保证行业领先地位。

本项目将购置先进的研发与测试设备并引进研发人才,对优化公司研发环境,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优化产品结构,拓宽产品体系

随着LED照明技术的不断发展,LED产品的应用场景逐渐增加。除了传统的家用或商业照明外,智能照明、海洋照明、工业照明、农业照明、健康照明、汽车照明等细分领域将是未来LED产品的重要应用领域。因此,提前布局相关产业,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公司在健康照明、智能照明、农业照明、海洋照明及汽车照明等新兴领域的研究能力和产品实力,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功能。

同时,随着照明行业的不断发展,推进产品向高端化、智能化、健康化方向发展是迎合市场需求的必要举措,也是提高产品价值,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迎合市场需求,公司必须对现有LED照明产品进行改进升级,并为公司提升高端化和智能化产品比例的战略需求储备相应技术。

(3)改善现有研发条件,满足未来研发需求

LED照明市场高速发展,公司的业务领域亦不断拓宽。未来随着公司的产品类型不断扩张,工艺改进、产品开发、前瞻性技术储备等多项工作均需要强有力的研发能力支持。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现有研发场所的场地、设备等硬件条件和研发团队逐渐无法满足公司未来项目研发的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充实研发团队,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技术储备,满足研发中心研发需求,改善研发环境,提高研发效率,保证公司在LED照明行业的领先地位。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研发体系健全,鼓励研发创新

公司一直重视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健全研发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成果转化,确保公司能够根据市场需求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制度》《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研发管理,优化研发投入机制,保证各类研发项目顺利实施,可以对研发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核算和监督。

公司的研发体系分工明确,各个小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皆有制度可依,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证。

(2)技术储备充足,研发经验丰富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团队建设,持续加大对技术研究和产品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国内专利超过1,800项。基于上述研发成果,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充足的技术储备为后续的研发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自主研发方面,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建成经国家CNAS认可的检测中心及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市级光电研究院,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研发实力雄厚。在合作研发方面,公司依托技术研发平台,积极与中科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科研院所及高校合作,持续开展海洋照明、健康照明等方面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将利用现有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结合对未来市场需求的深入了解和准确判断,更迅速、更准确地抓住市场热点,快速展开研发工作,保证公司产品的先发优势。

(3)人才机制完善

公司一贯注重科研人才队伍建设,长期以来通过内部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能力。

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通过招聘、高校合作等方式吸收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壮大研发团队,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在人员培养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员培养体系,主要包括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方式,让技术人员快速成长。同时,公司还为技术人员提供多元化的成长机制,鼓励有能力的技术人员走向研发管理岗位,快速成长为公司中坚力量。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成果转化及科研奖励等鼓励机制,在留住人才的同时不断激发技术人才的活力。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优秀的研发队伍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4,549.68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4,549.68万元。本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投资占比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建筑工程费 2,219.20 15.25% 是

2 设备购置费 7,234.67 49.72% 是

3 预备费 283.62 1.95% 否

4 研发费用 4,812.20 33.07% 否

合计 14,549.68 100.00% -

5、项目经营前景、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随着研发中心建成,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得到有效加强,从而带动产品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为公司带来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6、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以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结合智能家居和智慧照明行业发展趋势,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用于公司现有技术整合以及新课题的研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相关工作,正在开始设备购置工作。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6个月。T+1年上半年完成场地装修,设备采购与安装,T+1年下半年完成人员的调动、招募及培训,建立系统流程,并开始展开课题研究。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内容 T+1年 T+2年 T+3年

Q1-Q2 Q3-Q4 Q1-Q2 Q3-Q4 Q1-Q2

1 场地装修及硬件、软件采购与安装

2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3 系统流程建立

4 鉴定验收

序号 内容 T+1年 T+2年 T+3年

Q1-Q2 Q3-Q4 Q1-Q2 Q3-Q4 Q1-Q2

5 课题研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的具体实施 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7、项目报批事项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266号。本项目已经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证编号为2211-440608-04-05-719003;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4060800000078。

三、募集资金投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一)募集资金投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佛山照明是一家专注于照明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及相关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全套照明与电工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汽车照明、海洋照明等多个细分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是围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推动数字化转型,增强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智慧路灯建设项目、车灯模组生产等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加强公司海洋照明、智慧照明、汽车照明领域的产品生产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竞争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持续助力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丰富公司在照明领域的产品架构,加强研发实力,更好贴合市场趋势。

(二)募集资金投向扩大既有业务情况

1、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

公司长期从事照明产品及相关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全套照明与电工整体解决方案,旗下“FSL”和“汾江”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照明行业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良好,且均围绕照明行业展开,主要收入来源系照明及相关配套产品。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建有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国内专利数量已超过1,800项,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2、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和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推动数字化转型,同时会增加部分LED通用照明产品产能;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主要是增加公司汽车照明产品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国电器照明协会统计数据,2017年至2021年内,我国LED照明产品市场规模从5,343亿元增长至6,55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3%,增长趋势稳定。根据其预测,到2026年我国通用照明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 7,396亿元。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增产的LED通用照明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办公和商业领域的灯具品类。

汽车照明系统是汽车行驶的必要部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行车安全和车主驾驶体验,因此车灯产品市场容量较为广阔。根据QY Research研究数据,2021年全球汽车车灯市场销售额已达到了335.02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这一数字将达到475.58亿美元。

综上,上述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产品布局及市场需求,并结合公司的既有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确定,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公司已具备良好的人员储备、技术储备和市场储备,预计能有效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三)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实现海洋照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实现智慧灯杆等系列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上述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品均属于照明行业产品,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在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资源开采的背景下,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据中国渔业渔政管理局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国渔船总数52.08万艘,其中常配备专业海洋照明设备的机动渔船总量为35.70万艘;就水产养殖业而言,2021年全国水产养殖面积达7,009.38千公顷,其中海水养殖面积2,025.51千公顷,海洋养殖业蓬勃发展。在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中,灯具作为不可或缺的海洋装备,是发展海洋经济重要一环。未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照明设备等配套产品的需求也更为旺盛,市场规模将呈现较好的增长趋势,预计海洋照明领域将有较大市场空间。

根据CSA联盟发布的《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2021)》数据显示,我国智慧灯杆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9.72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6.24亿元,其中2021年较2020年度增长近100%。据该报告预测,2025年智慧灯杆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60亿元。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实施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及可行性。海洋照明产品系列与智慧路灯产品系列为照明行业下的细分领域,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向行业细分领域的延伸,进一步拓宽产品下游应用的举措。公司深耕照明行业多年,拥有照明行业的人才队伍,在照明研发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布局。具体可行性分析请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之“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三)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之“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形。

(一)研发内容、研发投入的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对公司现有的LED照明产品进行研发升级,不断创新升级产品性能,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产品规格与品质,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将围绕“健康照明”、“智能照明”、“农业照明”、“海洋照明”以及“汽车照明”五大方向展开研究,开发系列LED照明产品,持续丰富领域内的产品体系。

本项目研发投入的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请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内容

(二) 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正在开始设备购置工作,尚未正式进行相关的研发项目投入。

(三) 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用于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包括装修费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研发材料费和人员薪资等,其中装修费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为资本性支出,其余研发投入均计入费用化支出,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公司在行业经验及市场储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

1、发行人具备品牌优势和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照明行业多年,“佛山照明”的品牌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已连续17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公司长期坚持细化市场,深耕渠道的市场策略。在国内市场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已形成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电商零售渠道、工程渠道、工业照明渠道、商业分销渠道六大主要销售渠道,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业务,产品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120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不断完善海外销售渠道。强大和完善的销售渠道使得公司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开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发行人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是一家专注研发,注重创新的照明行业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以来,公司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创新及研发团队的建设,建立了系统完善、科学自主的科技创新体系,造就了一支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产品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优质条件。

目前,公司已建成经国家CNAS认可的检测中心及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市级光电研究院,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取得国内授权专利已超过1,800项,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此外公司积极推进内外部资源协同,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深入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了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形成了畅通的研发人才培养通道,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持续开展产品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发行人拥有专业的人才队伍

公司管理层在业务开拓、品牌建设、技术储备、市场营销、内部风险控制等环节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理解,能够依据行业及企业发展制定发展策略。同时,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形成了稳定的人才队伍,中层骨干人员从事相关行业多年,具备丰富的制造业管理经验。公司还通过自主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的方式,形成了人才梯队储备和技术创新与管理体系。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117,557.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9,455.1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关于“两符合”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品质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及相关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全套照明与电工整体解决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建设项目、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1、募投项目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通用照明产品、海洋照明产品、智慧路灯产品及车灯产品,属于高效节能电光源技术开发、产品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2、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及过剩产能

根据《关于做好 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及《关于做好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全国产能过剩情况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等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的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上述落后及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落后和过剩产能。

(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具体如下:

项目 相关情况说明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相关情况说明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相关情况说明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相关情况说明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相关情况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是项目达产后发行人将新增通用照明类产品共1,748.42万台的生产能力 否 否 是项目达产后发行人将新增车灯模组产品共1,600.00万个的生产能力 否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是对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升车间自动化生产程度。同时,打造智能制造体系,进行数字化转型 否 否 否 是对发行人现有的LED照明产品进行研发升级;开发系列LED照明产品,持续丰富领域内的产品体系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否 是新增海洋照明产品线。项目达产后发行人将新增海洋照明类产品共121.40万个的生产能力 是新增多功能智慧灯杆及智能高光效户外灯产品线,项目达产后发行人将新增智慧路灯类产品共17.40万套的生产能力 否 否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否 否 否 否 否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否 否 否 否 否

6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涉及业务和资产收购事项,也不涉及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优势。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将相应变化,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合计持有公司419,803,8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82%。广晟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晟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广晟集团拟认购比例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的上限408,598,394股,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预计将不低于29.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晟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带来的收入仍为主营业务收入,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得以改善。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公司提高偿债能力,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总额增大,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营业收入,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后,用于募投项目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确定的发行对象广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产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7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与政策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细分领域为照明行业,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影响行业下游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持续波动甚至出现下行的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行业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照明行业竞争激烈,当前,照明市场整体增速逐渐放缓,在运营成本刚性上涨影响下,企业利润空间受到一定挤压。从全球市场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波动,照明行业出口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出口企业纷纷回流,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

公司如不能持续保持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技术优势、生产规模优势、销售渠道优势以维护市场需求,可能存在技术、产品被竞争对手模仿或赶超,竞争优势逐步削弱,进而使公司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风险。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金属材料、灯珠、铝基板等,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且公司无法通过诸如向下游转嫁成本,或者通过优化现有供应链、提高产能利用率等手段稳定产品成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存在一定的下滑风险。

(二)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生产制造过程包括多个生产工序,随着生产工艺技术迭代加快,公司对质量控制的难度相应加大。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客户对产品的质量具有严格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在原材料采购、产品流程化设计以及精细化生产方面层层把控产品出厂质量,公司的声誉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打造了一支骨干技术研发队伍和培养了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随着行业竞争日益加剧,行业专业人才的缺口不断扩大,专业人才在就业市场中的地位也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和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流失可能降低佛山照明综合竞争力。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9.2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3.22%,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56%,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如果未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客户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时,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20.3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4.57%,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29%,存货规模较大。虽然公司计提了较为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但由于公司所处的照明行业竞争激烈,存货存在过时淘汰的风险,因此仍面临进一步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2022年度,公司海外销售占比约24%,相应的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如果人民币大幅升值,可能影响公司海外市场销售的价格竞争力,并导致汇兑损失增加,从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1年和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72,624.11万元和875,996.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1.44万元和23,039.42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957.32万元和22,154.51万元,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3.10%。如果未来出现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变化或者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公司的项目实施、业务拓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绩持续波动,甚至出现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实施风险。

(二)产能扩张后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对应产品的产能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如果宏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产品出现下游客户需求减弱、市场增速低于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则前述投资项目将带来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将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三)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及净资产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实现需要时间,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四)研发项目失败风险

由于发行人未来的研发方向主要包括了特种照明、健康照明、智能照明及农业照明,以及结合现有产品进行光学设计改良、突破传统灯具图像显示限制等进行技术提升,对现有的技术和产品而言具有一定的突破和创新,因此,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

(五)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风险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实施准备充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已具备实施该等募投项目的能力。但如果出现新产品的产能爬坡或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相关专利和技术未达到预定效果、核心人才流失等情况,将导致该等募投项目存在项目延期或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发行方案为向包括广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以及认购能力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不足乃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股市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调整、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影响股票市场的价格,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上述风险因素可能影响股票价格,使其背离公司价值,因此存在一定的股票投资风险。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圣辉 庄坚毅 雷自合

张险峰 黄志勇 胡逢才

李希元 张仁寿 窦林平

全体监事签名:

李经纬 李一帜 庄竣杰

叶正鸿 林 庆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雷自合 张学权 张 勇

魏 彬 陈 煜 汤琼兰

焦志刚 黄震环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29 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陈胜光

2023年 5 月 29 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29 日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之一: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科

2023年 5 月 29 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29 日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之一: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 曙

2023年 5 月 29 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29 日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之一: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刘宇恒

2023年 5 月 29 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29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振宇 杨皓月

项目协办人签字:

蔡 镅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29 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字:

王 松

董事长签字: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29 日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乔佳平

经办律师:

杨 彬 韩思明

陈志松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023年 5 月 29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500450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500241号)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江超杰

唐小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 5 月 29 日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关于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明确规定,并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将积极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股东的未来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巩固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积极稳妥拓展新型业务市场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形成自己的品牌,并与诸多行业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该等优质客户市场竞争力强,产品需求量稳定,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而进一步赢得客户的信任与肯定,巩固现有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立足行业特征和自身的竞争优势,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在汽车照明、海洋照明、智能照明等各类细分领域的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加强对各类业界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度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现有优势,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前沿,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等制度和流程,不断优化人力资源布局,继续引进和培养各类业界高端人才,为公司的业务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障。

5、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已修订《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分别作出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5 月 29 日

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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