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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05-22      深交所股票       查看原文
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对技术研发要求较高。公司已具备生产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的主要技术和人员储备,并在部分客户的智能手机产品中得到验证和应用。

公司目前已具备实施“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的技术储备,但由于募投项目下游客户需求差异化趋势以及技术持续革新,公司需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以适应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投入足够的科研开发力度、在审专利后续没有得到授权等导致产品技术升级滞后,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此外,公司SiP系统封装技术已取得1项专利,3项专利尚处于审核阶段,如果在审专利出现审核缓慢甚至无法通过审核的情况,则公司在审专利存在授权失败的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出现技术风险,对公司未来的产品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和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和“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1亿只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产能、年产0.18亿只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能,以及年产3.1亿只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产能。截至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不足以覆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虽然上述募投项目系公司充分考虑自身扩大系统封装产能布局、加快绿色消费类圆柱锂电池产能建设、产品需求升级及巩固既有客户合作关系的需要等因素后确定的结果,项目建成投产需一定时间,如果后续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储备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产能闲置,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拟生产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均为公司基于现有情况进行的谨慎测算。若未来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可能出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产能不能及时消化,进而导致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按时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计划。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经济效益的测算均是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的市场环境、客户开发等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等情况。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进而导致效益测算偏离现有测算结果。以上不确定因素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租赁房产无法如期交付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均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募投项目之一“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租赁房产尚在建设过程中,尽管出租方已取得合法的土地权属证书及根据建设进度所需的各类批准文件并进行房产建设。但仍存在租赁房产因各种原因未达预期,无法按期交付,导致募投项目未能按照计划顺利开展的风险。

五、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且每年公司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项目达产后,运营稳定期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金额为33,295.92万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0%。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延期或者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近三年一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26%、58.29%、57.07%和50.93%。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由于公司客户多为知名终端设备品牌商、制造商,客户市场占有率高所致。公司目前与前述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力保障。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锂电池产品的原材料及元器件的价格对公司的销售成本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及元器件的供应可能会随多项因素而波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及元器件市场的资源可用性、市场需求、潜在投机、市场干扰、航运及运输成本、自然灾害、中国及全球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因素。尽管公司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原材料及元器件采购管理系统,但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突发事件仍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造成不利影响。如主要原材料及元器件短缺或价格飙升,或内部采购管理措施未能有效实施,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或以合理价格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元器件,从而对公司的生产及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受公司与客户结算特点及销售规模扩大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50,840.61万元、855,173.98万元、1,244,760.49万元及985,771.56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48%、20.06%、16.71%及12.90%。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仍会逐步增加。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转变,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损失并无法回收的风险。

十、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1,450,970.87万元、1,759,148.46万元、2,258,594.42万元和 475,446.5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8.87%、47.09%、43.30%和45.38%,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同时,印度卢比对人民币的汇率在2020年剧烈波动也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汇率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1,927.76万元、2,586.42万元、15,626.76万元和 7,565.38万元。由于汇率的波动受多种因素如全球经济走势、国家关系等影响,因此,若未来国家外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十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锂电池电芯、模组、PACK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所属锂离子电池行业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因而行业在整体上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一定的同步性。锂离子电池及其下游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是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重大波动,或者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都将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十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模组领域具有竞争优势,但受模组行业以及消费类电芯厂商存在外部新进入者的影响,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此外,电动汽车类电池业务的市场竞争亦不断加剧,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竞争也日趋激烈。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下降,拉低行业平均毛利率,甚至出现结构性的产能过剩。

公司如果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挖掘业务优势,完善自身业务布局,保持产品竞争力,未能及时跟进客户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的需求,或竞争对手主动大幅降价,公司可能出现竞争力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十三、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对外出口产品主要为手机及笔记本锂电池模组产品,该类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厂商。目前,国际贸易争端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若相关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四、最近一期业绩下滑风险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7,792.70万元,同比下降1.34%;实现营业利润-36,768.59万元,同比下降481.08%;实现净利润-36,672.16万元,同比下降744.04%。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出现下滑,主要系受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影响。在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的背景下,公司新设子公司及建设新生产基地的人员储备和运营支出增加,以及公司研发费用增加等导致公司最近一期的期间费用增长较快,期间费用率从 2022年第一季度的11.58%上升至2023年第一季度的15.73%。此外,受2022年末起上游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部分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加,使得最近一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上述因素并未改变公司的行业地位,预计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大幅波动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风险 .........................................................................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和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 ................................. 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 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租赁房产无法如期交付的风险 ..................................... 3

五、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 3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 3

七、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 4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 4

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 4

十、汇率波动风险 ................................................................................................. 5

十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 5

十二、市场竞争风险 ............................................................................................. 5

十三、贸易摩擦风险 ............................................................................................. 6

十四、最近一期业绩下滑风险 ............................................................................. 6

目 录.............................................................................................................................. 7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公司概况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4

六、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 34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54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54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2

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3

四、募集资金投向 ............................................................................................... 6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7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6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 6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厂房及用地情况 ................................................... 8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8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87

六、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88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88

八、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结论 ............................................... 89

九、公司的实施能力 ........................................................................................... 89

十、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90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5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

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 10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0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0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07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07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8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08

二、经营风险 ..................................................................................................... 110

三、财务风险 ..................................................................................................... 111

四、技术风险 ..................................................................................................... 113

五、行业及市场风险 ......................................................................................... 114

六、其他风险 ..................................................................................................... 11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21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22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 123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 124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2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26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2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欣旺达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股东大会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深交所、深圳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锂离子电池模组、锂离子电池 指 由锂离子电芯、电源管理系统、精密结构件及辅料等组成的一种二次电池,相较于其他二次电池,具有工作电压高、比能量高、循环寿命长等优点

锂离子电芯、锂电池电芯 指 采用过渡金属氧化物嵌锂材料为正极、可嵌锂碳材料为负极,通过锂离子在正负极间的嵌脱循环以储存和释放电能的一种电芯。锂离子电芯是锂离子电池模组的“心脏”,为锂离子电池模组提供向外输出的电能

消费类锂电池、消费类电池 指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产品中

电动汽车类电池、动力电池 指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电源管理系统、BMS 指 电源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是锂离子电池模组的必备部件和核心部件,是锂离子电池模组的“大脑”,实现对锂离子电池模组中锂离子电芯(组)的监控、指挥及协调。电源管理系统,由印制电路板(PCB)、电子元器件、嵌入式软件等部分组成,根据实时采集到的电芯状态数据,通过特定算法来实现电池模组的电压保护、温度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绝缘保护等功能,并实现电芯间的电压平衡管理和对外数据通讯。

精密结构件 指 指高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的起保护和支承作用的塑胶或五金部件。精密结构件产品种类众多,广泛地应用于 各类终端消费产品和工业产品。

电动汽车电池 指 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东莞锂威能源 指 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惠州锂威新能源 指 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前海弘盛 指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派尔森 指 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惠州新能源 指 欣旺达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锂威能源 指 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欣威电子 指 浙江欣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锂欣能源 指 浙江锂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鹏鼎创盈 指 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参股企业

ATL 指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三星SDI 指 Samsung SDI Co.,Ltd.及其关联公司

LG化学 指 韩国LG化学公司(LG Chem Ltd.)及其关联公司

村田制作所 指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及其关联公司

小米 指 小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苹果 指 Apple,Inc及其关联公司

OPPO 指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nwoda Electronic Co., Ltd.

注册资本 186,231.9056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威

成立日期 1997年12月9日

上市日期 2011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 欣旺达

股票代码 300207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号综合楼 1楼、2楼A-B区、2楼D区-9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综合楼

电话号码 0755-27352064

传真号码 0755-29517735

公司网址 www.sunwoda.com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售;移动基站、通信设备、电子触控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解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供冷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862,319,056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质押股份数(股)

王明旺 境内自然人 19.43 361,779,557 - 104,080,000

王威 境内自然人 7.11 132,446,600 99,334,950 15,4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35 81,021,456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1.67 31,102,307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8 20,103,965 - -

王宇 境内自然人 1.07 20,002,610 15,001,957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基金、理财产品等 0.98 18,290,81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0.97 18,029,859 - -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境外法人 0.68 12,661,045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境外法人 0.66 12,372,551 - -

合计 - 38.01 707,810,768 114,336,907 119,480,000

上述股东中,王明旺、王威为兄弟;王宇为王明旺的弟弟、王威的哥哥。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3月31日,王明旺持有公司股份361,779,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威持有公司股份 132,4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王明旺与王威均为公司创始股东且一直服务于公司,其中,王威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两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26.54%,王明旺与王威共同控制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明旺,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1年7月至 1993年6月,任职于香港精森(深圳)电子有限公司;1993年 11月创办佳利达电子加工厂,任总经理;1997年12月,与王威共同创立欣旺达,并担任执行董事;至2016年10月任欣旺达董事长、总经理。现为欣旺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威,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研修班结业。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佳利达电子加工厂副总经理;1997年 12月与王明旺共同创办欣旺达,任欣旺达营销总监;2008年8月至2014年9月,任欣旺达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欣旺达董事长、总经理。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558,695,716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明旺与王威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低至20.41%,王明旺与王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截至2023年3月31日,除王明旺持有公司19.43%的股份,王威持有公司7.11%的股份,公司无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合计持有公司494,226,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26.54%。王明旺、王威合计质押119,4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4.1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主要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1、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市场上主要使用的可充电电池按照材料分类可分为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与传统电池比较,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工作电压高、重量轻、体积小、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充电快速等优势,同时由于不含铅、镉等重金属,无污染、不含毒性材料,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和智能硬件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市场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对锂电池的需求,全球锂电池出货量保持15%以上的速度增长。根据研究机构EV 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显示,2022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为957.7GWh。全球锂电池出货量规模由2014年的72.7GWh增长到2022年的957.7GWh,复合增长率为38.03%。

数据来源:《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

从中国市场来看,近年来国内锂电池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2019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为 157.22亿只,同比增长12.40%,2020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为188.50亿只,同比增长19.9%,到2022年锂离子电池产量已提升至239.28亿只,较2010年增长超过8倍,产量呈持续增长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行业监管体制及产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锂离子电池行业基本上遵循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如下:

序号 相关管理部门/自律组织 主要职责或业务

1 发改委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等。

2 工信部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等。

3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主要负责开展对本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依法开展本行业的生产经营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制定、修订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开展对本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和评比工作。

4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主要职能包括: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属于绿色环保能源领域。随着世界能源供应日益紧张和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对相关行业扶持力度和行业标准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主要如下:

2016年11月,国家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指出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材料与部件、设计与制程、制造与检测设备、电池产品等5大类、18个小类,涵盖的标准项目共231项,设定了未来目标:到2020年,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总体上满足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需求。

2019年1月,国家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对除动力电池外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提出了生产规模工艺技术等多方面条件要求。

2021年11月,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基础上对消费类、动力类、储能类锂电池以及各类锂电材料均提出了能量密度、循环次数等的性能要求。

公司消费类电池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商,下游客户所属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也对本公司及所属行业有一定影响。

近年以来,对锂离子电池及下游行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序 号 时间 法规政策 发布部门 相关内容

1 2017.08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为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

2 2019.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发改委 鼓励类产业: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密封铅蓄电池、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燃料电池、锂/氟化碳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

3 2019.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网改造升级实现人、机、物互联

4 2020.02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发改委等二十三部门 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

5 2021.01 《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工信部 支持重点行业市场应用,瞄准智能手机、穿戴式设备、无人机、VR/AR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等智能终端市场,推动微型片式阻容元件、微型大电流电感器、微型射频滤波器、微型传感器、微特电机、高端锂电等片式化、微型化、轻型化、柔性化、高性能的电子元器件应用

6 2021.12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 明确了锂离子电池行业内的锂电池、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等企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产品性能、生态环境保护等规范条件

7 2021.12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信部 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抽检、公示及公告,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8 2022.01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改委、能源局 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针对能源领域发布的综合性政策文件,重点强调了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等

9 2022.04 《消费品工业数字“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工信部 加大数字化改造力度赋能企业提质增效。引导企业智能化升级,突破一批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装备,推广工业APP、智能传感器、机器视觉、自动化控制等技术

10 2022.09 《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 国务院办 统筹有关政策资源,加大对基础电子产业(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

革的意见》 公厅 量仪器等制造业)升级及关键技术突破的支持力度。通过实行“揭榜挂帅”等机制,鼓励相关行业科研单位、基础电子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研发任务

3、行业需求分析

消费类锂电池市场根据下游产品主要可划分为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电动工具等。其中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等市场较为成熟,整体市场规模较大,处于稳定发展期;随着新消费趋势下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以及物联网、VR/AR等技术逐渐成熟,以智能穿戴、智能清扫机器人等为代表的终端市场将迎来重要发展契机,带动消费锂电池市场需求增长。

(1)智能手机:高端手机表现稳健,折叠屏拉动换机需求

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市场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定位高端产品的品牌商比中低端厂商更具弹性,高端手机更具市场竞争力。

从全球手机品牌竞争格局来看,根据IDC数据显示,2022年市场排名前两位的品牌分别是三星和苹果,市场份额分别为21.66%和18.76%,较2021年分别增长1.7和1.4个百分点;小米、OPPO和vivo分列3-5名。2022年,前五强品牌手机出货量合计占全球市场69.9%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较高。随着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产品性能及产品体验的创新将决定市场竞争力,未来高端机将凭借产品差异化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2021-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及市场份额具体如下:

单位:亿部

厂商 2021年 2022年 市场份额同比增幅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三星 2.72 20.00% 2.61 21.66% 1.66个百分点

苹果 2.36 17.35% 2.26 18.76% 1.40个百分点

小米 1.91 14.04% 1.53 12.70% -1.35个百分点

OPPO 1.34 9.85% 1.03 8.55% -1.31个百分点

vivo 1.28 9.41% 0.99 8.22% -1.20个百分点

其他 3.99 29.34% 3.63 30.12% 0.79个百分点

合计 13.60 100.00% 12.05 100.00% -

注:数据来源为IDC。

随着消费能力恢复,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将呈现健康增长。根据IDC预测,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 15.19亿部。其中折叠屏手机增长迅速,随着更多手机厂商进入可折叠领域,产业链加速成熟、价格趋于稳定,2025年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达到2,760万台,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69.9%。此外,随着手机性能的不断迭代提升,对功耗和电池容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主流厂商的系列手机的电池容量均出现了大幅提升的趋势。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增长和对电池性能的要求提升将持续拉动手机领域锂电池市场的增长。

(2)便携式电脑:出货量平稳增长

便携式电脑是锂离子电池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另一个重要应用。从笔记本电脑领域来看,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发展较为成熟,总体增长逐渐稳定。根据IDC数据显示,全球笔记本电脑2016-2019年的出货量整体维持平稳,约2.6亿台。2020年以来,随着远程办公与学生网课的需求增长较大,刺激了企业及个人的消费。未来笔记本电脑市场由于换机周期的存在依然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且随着平板电脑的兴起与普及,将使得便携式电脑出货量总体增长明显。据Canalys预测,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出货量将分别达到 2.88亿台、1.82亿台。受终端消费者对笔记本电脑续航时间要求不断提高的影响,各主流系列的笔记本电脑的新型号产品均采用更高容量的电池,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出货量的增长和对锂电池性能要求的提升将带来锂电池需求的迅速增长。

(3)智能硬件:新兴应用市场高速增长

除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外,随着电子科技产业的不断发展及大众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各领域对智能硬件的需求不断提升。智能硬件是以平台性底层软硬件为基础,以智能传感互联、人机交互、新型显示及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征,以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硬件为载体的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及服务。随着技术升级、关联基础设施完善和应用服务市场的不断成熟,智能硬件的产品形态从智能手机延伸到智能可穿戴、智能家居、医疗健康、智能无人系统等,智能硬件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

以智能家居为例,其场景中的多类产品应用如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清洁机器人等将为消费类锂电池带来大幅增量空间。根据 Counterpoint预测,全球智能音箱出货量将在 2020-2025年以21%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多元化的清洁电器产品特别是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等产品,所拥有的“自清洁+清洁刚需+免人工”属性深刻解决了消费者痛点问题,有望经历从可选消费品到必选消费品的普及,未来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数字技术的成熟加速了清洁机器人的应用和普及,例如泳池清洁机器人,作为水下清洁作业的重要工具,市场前景可观。根据GIR(Global Info Research)预测,按收入计,全球泳池清洁机器人2028年达到12.33亿美元,2022年至2028年的复合增长率为7.2%。

此外,电动工具的无绳化、锂电化发展趋势也给消费类圆柱电池带来了广阔市场空间。使用锂离子电池的电动工具具有使用寿命长、故障率低、重量轻、体积小、能量密度高、充电快速等优势,加之电动工具产品性能和用户体验感不断升级,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轻便化和智能化的需求,消费者已逐步养成使用电动工具的习惯。根据EV 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数据,2022年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和市场规模预计分别为 5.1亿只和571.9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将超过7亿台,市场规模将超过800亿美元。受全球电动工具市场增长带动,预计2026年全球电动工具对锂电池的需求量将超过40亿颗。

4、行业技术特点

锂离子电池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主要受消费电子产品的影响。近年来,一方面消费类电子产品概念不断拓展,扫地机器人、智能音箱等智能家居及智能硬件产品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另一方面,智能手机等传统电子产品不断迭代,向时尚轻薄、人体工学外形设计及移动互联性方向不断发展,在其射频频段扩张、像素密度提升、处理器性能增强的背景下,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能耗和发热问题也日益凸显。市场对于轻薄化、散热性好、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同时具有成本优势的锂离子电池需求不断增加。

在锂离子电池产品技术路径方面,圆柱电池的生产技艺较为成熟、制造成本较低、一致性、散热性以及安全性较好、组装灵活性较高,凭借上述产品特性,高性能的圆柱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能硬件以及电动工具等领域。圆柱电池的基础生产工艺已较为成熟,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圆柱电池的卷绕工艺可以快速、高效地将隔膜与电池正负极卷绕组合,实现自动化生产,成本效率、产品质量等方面优势较为明显。此外,由于智能家居、智能硬件等产品的造型多种多样,小型圆柱电池由于其形态的天然优势,能够较为灵活地适配各类下游应用产品的空间需求。随着智能家居及智能硬件产品的不断拓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类圆柱电池的下游应用领域也将更加广阔,不断创造新的市场需求。

在锂离子电池PACK封装环节,SiP封装(System In a Package系统级封装)作为一种先进的封装技术,具有尺寸小、散热快、可靠性高等优点,目前正快速普及应用于消费电子/移动设备的封装加工环节。SiP封装是将多种功能晶圆,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等功能晶圆根据应用场景、封装基板层数等因素,集成在一个封装内,从而实现一个基本完整功能的封装方案。随着智能手机屏幕逐渐增大以及对轻薄型的追求,其工业设计上体积已接近上限,终端厂商目前主要采用双电芯/异形电芯方案充分利用机身内部空间,在整体体积不变的前提下提升电池容量,或是采用折叠屏手机的产品形态带动单机电芯数量提升,两种方案技术均带动了移动终端BMS/PACK价值量提升,对PACK的工艺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SiP封装在智能手机、TWS耳机、智能手表中的触控模组、WiFi模组等封装中率先得到了应用。在手机锂电池BMS上使用SiP封装,可减小面积节省机身内部空间,预计未来智能手机端BMS中SiP工艺的渗透率将快速提升。

5、行业进入壁垒

锂离子电池的工艺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规模、渠道、资金和人才进入壁垒。具体如下:

(1)技术壁垒

锂离子电池的发展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对材料、锂离子电芯、结构件和电源管理系统等相关主要组成部分的研发和生产均有较高的技术要求,新进入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成熟应用均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如没有相应核心技术,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将很难生产出有竞争优势的产品。

(2)规模壁垒

近年来,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行业内的优秀锂离子电池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人力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形成了规模优势。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成本控制能力较好,有一定议价能力,能保持较好利润水平。新进入的企业受技术水平、工艺积累、人才储备、资金实力和客户资源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规模优势。

(3)渠道壁垒

在锂离子电池生产领域,由于下游客户对安全性和一致性要求较高,对锂离子电池供应商选择会非常慎重,下游客户需要对锂离子电池供应商的研发设计水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管理能力、产品品质、产品技术参数和产品整体质量控制体系给予全面评价和认证,从样品测试、实地考察、试用、小规模采购到批量供货,周期长达6-24个月。因而多数下游客户不会轻易更换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已经进入主流客户供应商体系的锂离子电池厂商市场渠道相对稳定,新进入者无法在短期内获取目标客户。

(4)资金壁垒

由于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新产品研发投入较大,投资周期长。行业新进入者需要较雄厚的资金投入,在未实现盈利之前,或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此外,锂电池厂商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大客户配套要求有很强的资金实力。

(5)人才壁垒

锂离子电池行业涉及化学、物理学、高分子材料学、材料加工、纳米技术、电化学、表面和界面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个学科,需要专业性较强的多领域复合型人才。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高度自动化,需要技术人员对各个环节熟练掌握,并且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状况,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除了技术及研发人员外,经验丰富、精通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的管理型人才也较为稀缺。

6、行业发展趋势

(1)下游消费电子产品迭代升级,电池制造工艺不断改进

随着通讯技术、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制造商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活动,消费电子产品进一步朝高度集成化、功能多样化、小型轻便化等方向发展,对公司所处的锂电池行业产品的重量、体积、能量密度、安全性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解决主要消费电子产品的射频频段扩张、像素密度提升、处理器性能增强等一系列技术提升所带来的能耗、发热等问题,电池制造工艺推动传统封装工艺逐渐向先进封装改进。

SiP封装作为一种先进的封装技术,具有尺寸小、散热快、可靠性高等优点,在消费电子/移动设备、通讯/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目前使用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在可穿戴设备上渗透率较高,在智能手机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上的应用渗透率也正在加速提升,SiP封装未来将逐步发展成为行业主流。

(2)智能硬件产品应用场景拓展,增量市场持续涌现

随着电子科技产业的不断发展及大众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各领域对智能硬件的需求不断提升。智能硬件是以平台性底层软硬件为基础,以智能传感互联、人机交互、新型显示及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征,以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硬件为载体的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及服务。随着技术升级、关联基础设施完善和应用服务市场的不断成熟,智能硬件的产品形态从智能手机延伸到智能可穿戴、智能家居、医疗健康、智能无人系统等,创造出多个增量市场,智能硬件总体市场规模持续扩张。以智能耳机、智能手表等可穿戴产品为例,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数据,2020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2.66亿台,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7.76亿台,复合增长率达到19.54%。智能硬件出货量增长预计未来将带动配套锂电池市场规模的增长。

7、发行人竞争优势

(1)深耕锂电池领域

作为锂电池模组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始终以锂电池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为主营业务之一,目前已成为国内锂能源领域设计研发能力最强、配套能力最完善、产品系列最多的锂电池模组制造商之一。在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的态势下,公司精耕细作,积极配合国际国内客户需求,市场份额逐步攀升,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公司经营规模的稳定增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已成为全球领先的锂电池生产厂商。同时,公司不断的进行产业链横向与纵向拓展,目前已形成以锂电池制造为核心,智能硬件、储能系统与能源互联网、自动化与智能制造、第三方检测等业务为辅的布局。公司作为全球锂离子电池领域的领军企业,经过20余年的锂离子电池行业积淀,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口碑、扎实的研发设计能力及完善的配套设施,在人力、客户、技术、供应链和研发方面,为发展锂离子电池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

(2)具有纵深的产业链布局

公司通过横纵向拓宽业务体系实现产业协同增长,通过电芯自供比例的提升带来额外附加值,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公司2014年收购东莞锂威能源,进军消费类锂电池电芯行业,进行锂电池电芯的布局,顺利实现锂电池模组产业链的向上延伸,将锂电池电芯纳入公司自身的生产制造体系。东莞锂威能源目前在技术研发能力、自动化水平、产能、品质管控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产品陆续进入高端客户供应链,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得到广泛使用。

同时,为了配合公司未来的持续扩张和产业链战略整合实施,公司已形成深圳宝安工业园、深圳光明工业园、惠州博罗工业园、印度工业园、浙江兰溪工业园等多个产业基地。

(3)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技术研发及技术积累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锂电池领域持续针对锂电池模组、锂电池材料与电芯、BMS、自动化生产以及新能源新产品、新材料进行投入和创新,持续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沉淀,拥有较为雄厚的技术积累,并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优秀的产品和完善的配套服务。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稳居行业前列。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 68.75亿元,其中,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27.42亿元,较2021年度增长17.8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从2020年6.08%提升至2023年1-3月的6.38%。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不仅稳固了公司行业领先优势和地位,也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已拥有自主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超过千项,充分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

在研发投入上,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电芯以及电动汽车类锂电池等多个业务类别上,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大额的研发投入,不仅稳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也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在外部合作研发上,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城市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及中国科学物理研究所、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在电池模组、固态电池、电池材料、关键技术等领域开展多项深入合作。

(4)领先的电源管理系统研发能力

公司在BMS研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丰富的经验,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基本充放电保护、电池参数智能管理、电池保护模块温度调节、数据传输、电池安全保护监控和多电芯平衡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电源管理系统可用于公司产品手机电池、笔记本电脑电池、电动汽车类锂电池和储能电池系统上,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

(5)优秀的锂电池模组开发与制造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批从事锂电池模组生产的企业,拥有一批长期从事锂电池模组设计开发的高管和业务骨干。公司的研发设计团队对锂电池模组行业的市场变化趋势、技术进步、公司生产能力、上游原材料性能及下游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为了更好的引导和实现客户的锂电池模组使用需求,达到锂电池模组整体开发设计的最佳化,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从客户产品的研发阶段就已经开始。在与客户的合作研发过程中,公司参考客户新产品的外观及内部结构、产品能耗指标、使用环境模拟指标、产品的通讯参数等因素,进行锂电池模组的开发与设计配合,在以上各方面引导客户对其产品进行优化设计。公司深耕锂电池模组制造领域多年,长期服务于全球领先的电子厂商,积累了丰富的制程管理经验,拥有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把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程序和质量,并对成品进行严格质量检测,以保障出厂产品的质量。

(6)快速的订单及客户响应优势

公司依托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高效的采购管理系统、良好的配套生产能力、灵活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辅以自主研发的多项自动化生产设备和合理的产线规划,提升了生产效率,有效缩短了多批次产品转线生产的切换时间,增强了对各类订单的承接能力,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根据订单快速组织生产并及时交货。

(7)优质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客户合作基础

经过多年的经营与发展,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客户需求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随着公司业务领域不断大规模拓展,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公司市场覆盖全国和海外主要区域,客户群体逐年扩大,与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公司作为优质客户的重点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也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作为众多一线手机厂商电池模组供应商的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

(二)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供应商方面,除公司以外,电池电芯层面以ATL、三星SDI、LG化学、村田制作所等国际龙头企业为主;电池模组层面,德赛电池、新普科技、顺达科技、锐信控股是该领域的主要参与者。

随着中国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加速扩张,其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预计也将继续提升,主要客户覆盖国内外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的上游锂电池龙头企业将同步受益。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电池容量的进一步提升以及智能硬件应用场景拓展等带来的国内消费类锂电池市场需求扩大,具有优秀的研发能力同时工艺优良、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并能确保稳定供应的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势必在这一趋势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此外,受益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速度加快,带动电动汽车类电池产业链发展。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类电池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2、行业主要竞争企业

德赛电池: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广东省深圳市,于199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证券代码:000049。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小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中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大型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等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无刷电机控制系统。

新普科技: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于2001年在中国台北证券交易所挂牌,证券代码:6121。新普科技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涉及消费、动力及储能各领域。

顺达科技: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原名华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台湾,于2004年在中国台北证券交易所挂牌,证券代码:3211。顺达科技主营业务为笔记本电脑、平板设备及智能手机的锂电池电池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锐信控股:前身飞毛腿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中国福建,于2006年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1399。锐信控股主要从事各类二次充电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锂电池解决方案及产品提供商,主要从事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系由锂离子电芯、电源管理系统、精密结构件及辅料等组成的一种二次电池。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持续稳固发展,消费类锂电池业务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目前已成为国内锂能源领域设计研发能力最强、配套能力最完善、产品系列最多的锂电池制造商之一。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围绕锂电池产业链进行深入布局发展,目前已形成消费类锂电池、电动汽车类锂电池以及智能硬件等产品为主的业务格局。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组,产品类别包括消费类电池、电动汽车类电池及智能硬件等。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 应用领域

消费类电池 手机数码类电池 智能手机等

笔记本电脑类电池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电动汽车类电池 动力电池 新能源汽车等

智能硬件类 VR穿戴设备、扫地机器人、电子笔、个人护理设备等

此外,公司产品还涵盖精密结构件、储能等多个领域。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其中消费锂离子电池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为ODM。公司ODM业务的具体流程为:客户需求沟通→参与客户产品设计→提供锂电池模组解决方案→研发设计→送样确认→批量生产。

公司采用ODM的经营模式是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分工趋于专业化的结果。公司处于整个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下游,直接接触最终客户,对市场的把握程度较好。在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后,通过对上下游的议价能力,公司更容易保持一定的行业利润率。目前,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与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已成功进入消费电子领域国内外众多知名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了其生产、采购和销售环节的各自特点。

电芯厂商 欣旺达向电芯厂商采购电芯

订单生产模式 IC、电阻、电容及PCB板等电源管理系统原材料制造商

采购 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与制造 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与制造 客户或客户指定的代工厂

采购

精密结构件的研发与制造

精密结构件原材料制造商

在订单生产模式下:公司在接到下游客户订单后,向各电芯商采购锂离子电芯(部分为自有产能供应),完成生产后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采购电芯时,公司与各电芯厂结算相关的电芯采购货款;销售时,公司与客户结算相关锂电池模组销售货款。在这种模式下,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在自身的锂离子电芯数据库中甄选性价比最优的电芯并通过大规模采购获得最佳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绝大部分的产品是通过订单生产模式进行销售。公司采用订单生产模式销售的订单均由公司独立开拓市场并开展业务取得。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需求计划由生产计划人员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和实际订单拟定后提供到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根据原材料需求计划制订具体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锂离子电芯、正极材料、IC/MOS等。

公司针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建立了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管理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建立新产品项目管理制度,对新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实施严格的认证制度,为公司产品的大批量生产做好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由品质部门的供应商管理工程师主导,组织品质、研发、体系以及采购等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并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监督、审核。供应商认证范围包括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交货速度以及环保、安全、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商众多,选择范围广,采购风险小。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与多家上游原材料厂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在确保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制定原材料标准化目录,以减少专用型原材料的用量,增加通用性原材料的使用,在设计阶段就控制原材料的多样性,便于集中采购,从而降低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锂电池模组是下游产品的重要部件。不同厂家、不同产品系列、不同款式的产品对锂离子电池模组有着不同的质量、性能以及结构配套要求,因此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模组是定制化产品而非标准化产品。

目前,公司的下游客户通常采取“预测订单+订单”的形式发放订单,客户定期对一段期间内的产品需求做预测,再每周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滚动预测,对前期预测做略微调整。公司在接到客户的预测订单及订单后,由生产计划人员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并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

公司目前半自动化及全自动化的生产方式具有“柔性生产”特点,即批量大的产品在全自动化生产线生产,人员、产能稳定,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在半自动化生产线生产,人员机动灵活,合理的生产线规划增强了公司对各类订单的承接能力。这样的柔性生产方式依托公司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高效的采购管理系统、良好的配套生产能力、灵活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提升了生产效率,有效缩短了多批次产品转线生产的切换时间,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根据订单快速组织生产并及时交货。公司的柔性生产使其在中小批量电池模组定制生产方面和对客户的快速反应方面具较为明显的优势。

3、销售模式

公司将自身的目标客户定位于国内外智能终端产品行业的中高端品牌商。这类中高端品牌商拥有广阔的国内外市场,企业信誉良好,实力雄厚。公司广泛参与客户项目的前期研发设计并进行销售。由于本行业的特点,公司必须通过客户资质认证,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后,客户根据不同的产品项目向本公司进行订单采购,基本销售过程如下:

公司的销售策略为:依托公司在锂电池模组电源管理系统方面的设计与研发优势,为客户提供先进的锂电池模组制造服务。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客户产品的前期研发,引导和实现客户的锂电池模组使用需求,从而持续稳定地获得客户订单,实现公司产品的销售。

与普通的订单生产型企业相比,公司获得订单的方式主要为:利用自身在锂电池模组领域持续的研发创新,参与客户新产品的市场调研和方案设计,进而为客户提供锂电池模组解决方案及产品,提高客户产品的研发速度与成功率。一旦与客户针对特定的产品展开锂电池模组项目的研发合作,公司实际基本上已经获得了未来该款产品的产品订单。

(四)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

公司主要的产品类别为消费类电池、电动汽车类电池、智能硬件类。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整体呈增长趋势。2022年度,公司消费类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分别为94.23%、89.31%;电动汽车类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分别为83.52%、82.39%;智能硬件类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分别为86.21%、98.57%。

(五)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锂离子电芯、正极材料、IC/MOS等。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1-3月,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208,276.33万元、1,441,688.51万元、2,091,143.87万元及338,425.20万元。

公司在锂电池行业经营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情况良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耗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力,以市场价格采购。

(六)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及创新,积累了雄厚的技术优势,坚持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先进工艺。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292项发明专利。

(七)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生产制造业务,已经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等主要业务资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商业特许经营项目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八)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79,644.90 29,897.87 - 249,747.02 89.31%

机器设备 977,839.05 163,486.13 - 814,352.92 83.28%

电子设备 106,649.95 50,993.21 - 55,656.74 52.19%

运输设备 10,322.34 4,626.57 - 5,695.77 55.18%

其他设备 140,645.38 42,874.15 - 97,771.23 69.52%

合计 1,515,101.61 291,877.93 - 1,223,223.68 80.74%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原值为279,644.90万元,账面价值为249,747.02万元,成新率为89.31%。公司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发行人及惠州新能源等子公司所有,主要分布在深圳、惠州、南京等各生产基地。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977,839.05万元,账面价值为814,352.92万元,成新率为83.28%。主要机器设备包括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功能测试自动线设备、影像测量仪、制片卷绕一体机、涂布机、化成分容一体机、电芯上料机、VHB激活检测机等。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作为锂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始终以锂电池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目前已成为国内锂能源领域设计研发能力最强、配套能力最完善、产品系列最多的锂电池制造商之一。同时,公司正不断进行产业链横向与纵向拓展,目前已形成以锂电池制造为核心,智能硬件、储能系统与能源互联网、自动化与智能制造、第三方检测等业务为辅的布局。公司作为全球锂离子电池领域的领军企业,经过20余年的锂离子电池行业积淀,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口碑、扎实的研发设计能力及完善的配套设施,在人力、客户、技术、供应链和研发方面,为发展锂离子电池业务持续提供良好支持。

(二)未来发展战略

目前锂离子电池行业正迎来飞速发展时期。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已完成电池电芯、电池模组的全面布局与深度发展,作为消费类锂电池龙头企业,公司客户覆盖国内外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随着中国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加速扩张,公司将努力提升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

未来,公司将继续落实、深化“PPS”战略,包括“智能终端(Pack)、能源类产品(Power)、系统化解决方案(Solution)”。其中智能终端产品将包括消费类电池模组、智能硬件终端等,实现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升级和延伸。能源类产品瞄准新能源产业及市场,积极开拓和维护大客户关系。系统化解决方案则主要提供智能制造系统和实验室检测服务,一方面实现对内服务,提升公司整体智能制造水平,另一方面对外输出,开拓新市场机遇。

六、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非主业相关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与主业无关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公司新增出资的产业基金为深圳市大米成长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大米成长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和工业 4.0等领域,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系围绕公司业务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开展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存在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情形,所购买的该等产品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日常运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股东回报,在严格保证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前提下购买的短期、中低风险产品。该等产品具有持有周期短、收益稳定、流动性强的特点。因此,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具有“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权益工具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新增出资的权益工具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议日前6个月至今的新增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投资时间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是否财务性投资

1 湖北百杰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37.60 0.86% 2022.9 锂盐、铯盐、铷盐等稀有碱金属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2 深圳市大米成长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0.00 8.82% 2022.9 针对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4.0等领域的投资 围绕公司各业务板块展开的股权投资,拓展培育上下游业务资源 否

3 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0.34% 2022.9、2022.11 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及销售 布局电动汽车类电池下游客户 否

4 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0.53% 2022.9 锂电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5 广东捷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000.00 1.38% 2022.10 锂电池底涂设备、锂电池隔膜涂布设备等锂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生产设备 否

6 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00.00 16.67% 2022.10 界面导热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7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2.46% 2022.10 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8 福建蓝海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74% 2022.10 水性粘结材料、水性离型材料等锂电池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9 浙江兰欣智慧新能源有 限公司 800.00 40.00% 2022.10、2023.2 主营储能相关业务 布局储能业务 否

10 北京酷吉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3.33% 2022.11 智能云屏、智能相框、智能闹钟、智能邮箱、智能中控屏等智能家居的研发及销售 获取智能硬件业务的客户资源 否

11 财通基金矩阵 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000.00 0.21% 2022.11 持有中伟股份的股份,中伟股份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中伟股份系上游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与中伟股份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此次投资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 否

12 珠海迈巨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58% 2022.12 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13 珠海卓湾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89.70 21.59% 2022.12 持有齐感科技股份 齐感科技主要从事AI视觉芯片解决方案,通过参股齐感科技拓展消费电子客户资源 否

14 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 1.02% 2023.1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15 北京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5.00% 2023.1 智能制造职业教育 布局智能制造人才梯队建设 否

16 凌锐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500.00 4.31% 2023.2 SIC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轨道交通等领域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17 韦尔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9.93 0.30% 2023.2 胶粘剂、密封剂等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18 四川金汇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43% 2023.2 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19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53.76 0.09% 2023.3 磷酸铁锂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20 酷驰(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5.23% 2023.3 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21 贵州恒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49.00% 2023.1 磷矿资源开发和磷化工产品生产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22 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 1,400.00 35.00% 2022.10 锂矿资源开采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23 圣乔治矿业有限公司 200万澳币 2.64% 2023.1 锂矿石的勘探和开发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24 华安基金珠江 7号新能源 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180.00 - 2023.3 针对锂电池上下游等领域的投资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25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00 10.00% 2023.5 镍、钴及三元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注1:财通基金矩阵 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持股比例为穿透至发行人持有中伟股份的股份比例;

注2:华安基金珠江7号新能源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投资的华友钴业GDR项目尚未完成发行,持股比例尚未确定;

注3:公司持有珠海卓湾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为相关债权转化而来,该合伙企业为上海齐感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平台。

除上表外,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3年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方向以契合公司业务长期发展需求、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保障行业关键资源的供应为目的,以证券投资方式参股

境内外产业链优质上市公司,通过股权纽带深化与产业链优质企业之间的合作。

综上可见,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2年9月7日)至今,公司的新增投资均系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三)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及其中具体财务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账面金额(万元)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160.74 -

其他应收款 30,300.29 -

其他流动资产 157,153.51 -

长期股权投资 58,996.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189.7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3,878.45 4,566.30

其他类金融资产(子公司投资) 3,000.00 3,000.00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000,343.79万元,公司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累计投资金额合计 7,566.3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38%,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期末本金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3147期 结构性存款 1.30%或2.65%或3.05% 2023/1/9 2023/4/11 5,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1.65或2.95% 2023/1/11 2023/4/12 8,000

结构性存款93天 结构性存款 1.75%或2.95% 2023/1/3 2023/4/6 10,000

远期结售汇合约 - - - - 160.74

合 计 - - - - 23,160.74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为23,160.74万元。上述结构性存款均系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购买,旨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该类理财产品系期限较短、风险较低的银行类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上述远期结售汇合约主要系公司外币结算业务较多,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故持有远期结售汇合约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因此,公司购买远期结售汇合约进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系为合理规避结算业务风险,亦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30,300.29万元。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各类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出口退税、股权转让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157,153.5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海关增值税以及关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摊费用、其他预缴税费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定类别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份额比例 账面金额(万元)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是否财务性投资

一、已开展直接业务合作 1 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7.35% 1,177.00 轨道交通车辆新能源系统的设计、研发与制造 布局电动汽车类电池的下游应用 否

2 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2.35% 6,488.21 新能源电池的拆解、回收、焚烧与填埋,新能源原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回收及梯次利用业务 否

3 山东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30.00% - 电动汽车类电池的设计、研发与制造 主要和吉利联合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动汽车类电池 否

4 浙江兰欣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40.00% 783.91 主营储能相关业务 布局储能业务 否

二、业务关联度高,合作计划较为明确 5 贵州恒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49.00% 19,544.98 磷矿资源开发和磷化工产品生产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6 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 35.00% 8,237.77 锂矿资源开采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7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 2,995.96 镍、钴及三元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8 禹创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12.09% - 电源管理、显示驱动及马达驱动等半导体芯片的设计、制造、测试与销售 电池、充电IC等芯片的生产研发,增强公司电池IC技术的实力 否

9 四川欣联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0.01% 2,906.93 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10 深圳仙邦新材料科技有 20.00% 3,062.86 铝塑膜的研 布局锂电池上 否

限公司 发、生产及销售 游材料

11 深圳睿克微电子有限公司 10.00% 1,904.61 MEMS压力传感芯片以及相应应用领域的智能硬件产品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布局智能硬件上游MEMS压力传感芯片 否

三、围绕现有主业进行产业投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以获取业务、技术和产业资源或保障材料供应为投资目的 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00% 589.58 股权投资 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锂电池上下游等领域 否

1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02% 5,711.19 股权投资 主要投资于锂电池上下游等领域 否

14 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33% 3,693.90 股权投资 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4.0等领域 否

15 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20.64 股权投资 系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珠海市横琴瑞施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东莞大米智能制造合伙企业主要投 否

资于智能制造、工业4.0及新能源等领域,珠海市横琴瑞施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均围绕公司业务布局展开

16 深圳市大米成长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2% 1,679.00 股权投资 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4.0等领域 否

合计 - - 58,996.54 - - -

注:截至2023年3月31日,行之有道汽车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智能云穿戴技术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南京军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毓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路丰科技有限公司、禹创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已100.00%计提减值准备。

以上投资主要系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投资。

第一类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实体经营公司,公司对其的投资系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且已与发行人开展了直接的业务合作,故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第二类同样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实体经营公司,公司对其的投资亦是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目前双方虽暂未开展直接的业务合作,但双方业务关联度较高,未来的合作计划较为明确,故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第三类为股权投资企业,且均为公司围绕现有主业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及战略发展方向。其中第12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第13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第 13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向主要为电动汽车类电池等领域。第14项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向主要为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 4.0等领域。第15项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珠海市横琴瑞施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投资方向主要为智能制造、工业4.0及新能源等领域。第 16项深圳市大米成长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方向为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 4.0等领域。上述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方向均与公司现有主业高度相关,故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为9,189.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份额比例 账面金额(万元)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是否财务性投资

1 珠海卓湾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59% 9,189.70 持有齐感科技股份 齐感科技主要从事AI视觉芯片解决方案,通过参股齐感科技拓展消费电子客户资源 否

以上投资系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鉴于齐感科技从事经营的主要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存在较强的协同效益,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规划,该项投资系围绕公司产业链完整性构建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类别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份额比例 账面金额(万元)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是否财务性投资

一、已开展直接业务合作 1 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 5.38% 1,951.97 小屏幕触屏产品的控制系统研发、和销售 对智能硬件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否

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5% 1,360.28 自有品牌的移动设备周边产品、智能硬件产品等消费电子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和销售 对智能硬件产业链布局,加强公司对智能产品业务的扩展 否

3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621.00 制造执行系统(MES)的研发、销售、实施和运维服务 提供软硬件结合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完善公司在智能制造及自动化领域的战略布局 否

4 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3.80% 1,100.00 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对小型锂电池业务的上游布局 否

5 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 18.18% 559.07 电子雾化器和低温加热不燃烧烟具的研发和销售 对小型锂电池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否

6 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1.02% 5,000.00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7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2.46% 3,000.00 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8 广东捷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38% 2,000.00 锂电池底涂设备、锂电池隔膜涂布设备等锂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生产设备 否

9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09% 753.76 磷酸铁锂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10 酷驰(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23% 600.00 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11 北京酷吉乐科技有限公司 3.33% 500.00 智能云屏、智能相框、智能闹钟、智能邮箱、智能中控屏等智能家居的研发及销售 获取智能硬件业务的客户资源 否

12 韦尔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30% 489.93 胶粘剂、密封剂等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二、业务关联度高,合作计划较为明确 13 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47% 10,769.09 盐湖提锂的膜分离技术的研发与相关设备制造 向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领域布局 否

14 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 3,253.34 膜分离技术的研发 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布局 否

15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8% 9,448.30 模拟芯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产品包括电池安全芯片、电池计量芯片和充电管理及其他芯片 公司产品上游电源管理芯片的布局 否

16 江西九岭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0.50% 5,000.00 从事云母提锂和碳酸锂的生产与销售 向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领域布局 否

17 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 11.04% 4,746.64 智能音频、穿戴等产品领域的AIoT芯片设计 向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上游进行布局 否

18 深圳市元鼎智能创新有限公司 3.39% 4,539.44 从事泳池清洁机器人、割草机器人等室外智能清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对公司智能硬件及消费类电池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否

19 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2% 2,018.21 从事锂电池保护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等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 对公司锂电池上游电源信息管理方案的布局 否

20 深流微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32% 10,476.73 GPU芯片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领域 对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上游芯片进行布局 否

21 深圳宝砾微电子有限公司 8.00% 1,336.78 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锂电池上游电源管理芯片进行布局 否

22 深圳惠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2% 3,246.86 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向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领域布局 否

23 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53% 2,000.00 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向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领域布局 否

24 厦门澎湃微电子有限公司 3.00% 1,500.00 以32位MCU为主的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产品应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桩、汽车动力系统、可穿戴设备等领域 与公司智能硬件业务和电动汽车类电池业务相关的产业布局 否

25 无锡同方聚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4.33% 864.58 高性能变频电机驱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应用于洗衣机、冰箱等产品 智能硬件产业链布局,加强公司对智能产品业务资源的扩展 否

26 北京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4% 1,200.00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 向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领域布局 否

27 深圳市吉祥云科技有限公司 3.24% 2,533.86 激光切割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生产设备 否

28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13.70% 273.17 移动电源租赁业务 对公司小型锂电池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否

29 湖北百杰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86% 1,037.60 锂盐、铯盐、铷盐等稀有碱金属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向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领域布局 否

30 杭州捷瑞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3.32% 1,000.00 锂电池生产除湿器、NMP有机溶剂回收装置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布局锂电池生产设备 否

31 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67% 378.70 界面导热材料的研发、生产 对公司上游材料应用的布局 否

和销售

32 高能时代(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 500.00 固态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固态电池的布局 否

33 深圳衍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50% 300.00 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对公司小型锂电池业务的布局 否

34 小泼造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5.36% 77.50 宠物智能用品的研发和销售 对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否

35 山东锂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0% 100.00 动力电池安全检测 对锂电安全的布局 否

36 华安基金珠江7号新能源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180.00 针对锂电池上下游等领域的投资,目前拟参与华友钴业GDR认购,华友钴业主要从事新能源锂电材料和钴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华友钴业系上游锂电材料的龙头企业,公司通过此次投资深化双方合作,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37 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0.34% 10,000.00 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及销售 布局电动汽车类电池下游客户 否

38 四川金汇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43% 9,999.99 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39 财通基金矩阵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21% 9,920.06 持有中伟股份的股份,中伟股份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中伟股份系上游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与中伟股份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此次投资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 否

40 福建蓝海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4% 2,000.00 水性粘结材料、水性离型材料等锂电池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41 珠海迈巨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58% 1,000.00 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42 圣乔治矿业有限公司 2.64% 924.59 锂矿石的勘探和开发 布局锂电池上游材料 否

43 凌锐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4.31% 500.00 SIC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轨道交通等领域 布局锂电池的上游材料 否

44 北京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00% 150.00 智能制造职业教育 布局智能制造人才梯队建设 否

三、围绕现有主业进行产业投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以获取业务、技术和产业资源或保障材料供应为投资目的 45 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14% 8,434.01 股权投资 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4.0等领域 否

46 尚势成长加速(海南)创业投资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54% 996.84 股权投资 专项基金,投资电动汽车类电池下游无人矿车项目 否

47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5% 276.73 股权投资 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类电池产业链等领域 否

48 MAGIC RIDE INC 2.74% 393.11 股权投资 对电动二轮车电池下游应用的布局 否

四、业务具有相关性,但未来合作计划暂未明晰,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49 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7.69% 1,152.43 高性能压电薄膜和先进声学MEMS传感器及芯片的研发和销售 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上游声学传感器与芯片产品的布局 是

50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0.16% 1,004.31 重油为原料形成的全产业链精细化工产品 消费电子产品相关的清洁化工产品 是

51 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00% 979.88 电子公证服务、电子履约系统及相关产品 对公司管理系统应用的布局 是

52 Deep Mirror 0.53% 929.68 空间智能技术的研发 对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是

53 浙桂(杭州)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 500.00 单光子雪崩二极管(SPAD)传感器芯片的技 公司智能硬件上游芯片产品的布局 是

术开发及销售,产品应用于自动驾驶、手机、可穿戴设备、AR/VR等领域

合计 - 143,878.44 - - -

注1:截至2023年3月31日,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藈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兴达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星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电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岱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允升合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owerWise New Energy Co.,Limited、Power Mobile Life Holding Limited在内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0元;

注2:公司已在2023年3月将序号4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截至目前尚未收到股权转让款项,股权转让尚未完成;

注3:序号36华安基金珠江7号新能源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投资的华友钴业GDR项目尚未完成发行,持股比例尚未确定;

注4:序号39财通基金矩阵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持股比例为穿透至发行人持有中伟股份的股份比例。

以上投资均是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投资。

第一类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实体经营公司,公司对其的投资系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且已与发行人开展了直接的业务合作,故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第二类同样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实体经营公司,公司对其的投资亦是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目前双方虽未开展直接的业务合作,但双方业务关联度较高,未来的合作计划较为明确,故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第三类为股权投资企业,均为公司围绕现有主业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及战略发展方向。其中,第 45项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向主要为智能制造、工业 4.0及新能源等领域。第46项尚势成长加速(海南)创业投资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专项基金,其投资标的北京踏歌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无人驾驶矿用车。第47项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向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领域。第48项MAGIC RIDE INC的主要投资标的杭州骑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运营业务。上述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方向均与公司现有主业高度相关,故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第四类系与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的实体经营企业,公司对其的投资虽系以拓展主营业务为主要目的,但目前合作计划尚未明晰,基于谨慎性考虑,将该类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7、其他类金融资产(子公司投资)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子公司点金保理属于类金融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点金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杰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1802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49J32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以上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点金保理成立于2016年6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弘盛分别于2016年8月及2016年11月取得点金保理42%及18%的股权,前海弘盛合计持有点金保理的股权比例为60%。点金保理注册资本 5,000万元,前海弘盛按照持股比例分别于2016年8月、2016年12月及2017年8月实缴注册资本910万元、300万元及1,790万元,后续公司没有新增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点金保理的目的在于借助公司在锂电池产业链的品牌优势、上下游合作伙伴的资源优势及优质的应收账款优势,针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产业链中的优质中小企业等,提供商业保理等服务,降低公司整个业务链的运营风险和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点金保理最近一年(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12月)总资产为14,534.59万元,净资产为6,348.76万元,实现收入2,226.71万元,净利润为641.01万元,占同期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相应科目的比重分别为0.20%、0.24%、0.04%、0.85%;最近一期(2023年 3月 31日/2023年1-3月)总资产为8,339.75万元,净资产为6,127.44万元,实现收入745.76万元,净利润为335.78万元,占同期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相应科目的比重分别为0.11%、0.23%、0.07%、-0.92%,比重均较低。

发行人曾经的参股企业鹏鼎创盈(曾持有鹏鼎创盈5.3512%股份,已于2021年8月转让)主营业务为提供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2021年8月16日,鹏鼎创盈出具说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经营,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工商、税务及金融监管机关等部门处罚的情形。”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信用中国以及鹏鼎创盈及其子公司相关主管行政机关网站,鹏鼎创盈及其子公司自报告期初至发行人转让其持有鹏鼎创盈股份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4月,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发行人不实施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变相投资金融及类金融业务的承诺函》,该项承诺函至今仍有时效性。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公司将遵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聚焦主营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本着合理、节约、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投资进度,谨慎使用募集资金。2、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公司不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开展如下业务:(1)类金融;(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并购投资除外);(3)拆借资金;(4)委托贷款(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除外);(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综上分析,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000,343.79万元,公司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累计投资金额合计7,566.3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38%,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及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处罚金额较小(5,000元以下)且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财务数据与 2022年第一季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3月 2022年1-3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47,792.70 1,062,068.63 -1.34%

毛利率 13.68% 13.45% 增长0.23个百分点

营业利润 -36,768.59 9,648.62 -481.08%

净利润 -36,672.16 5,694.05 -74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72.78 9,492.32 -273.54%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 -24,717.60 10,107.04 -344.56%

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7,792.70万元,同比下降1.34%;实现营业利润-36,768.59万元,同比下降481.08%;实现净利润-36,672.16万元,同比下降744.04%。

2023年1-3月,公司整体毛利率为13.68%,同比2022年1-3月提高0.23个百分点,公司经营能力稳定,市场地位、产品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出现下滑,主要系受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影响。在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的背景下,公司新设子公司及建设新生产基地的人员储备和运营支出增加,以及公司研发费用增加等导致公司最近一期的期间费用增长较快,期间费用率从2022年第一季度的11.58%上升至2023年第一季度的15.73%。此外,受 2022年末起上游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部分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加,使得最近一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1、收入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德赛电池分产品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产品(注1) 2023年1-3月 2022年

金额 同比增速 金额 同比增速

欣旺达 消费类 643,524.90 -0.45% 3,201,543.06 18.65%

其他 404,267.80 -2.73% 2,014,683.87 94.19%

合计 1,047,792.70 -1.34% 5,216,226.93 39.63%

德赛电池 消费类 428,835.43 -12.53% 2,003,583.09 10.70%

其他 171,329.52 24.89%

合计 2,174,912.61 11.70%

注1:上表中的收入分类取自上市公司年报、问询回复等。欣旺达收入的产品分类中,“消费类”收入为消费类电池,“其他”收入包括电动汽车类电池、智能硬件类、精密结构件类及其他;德赛电池产品分类中,“消费类”收入包括智能手机类、智能穿戴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类,“其他”收入为“其他”类收入。注2:由于德赛电池未披露2023年1-3月按产品分类的收入情况,故只列示2023年1-3月的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知,2023年一季度,公司收入同比 2022年一季度小幅下滑,但下滑幅度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毛利率对比

公司 分类(注1) 2023年1-3月 2022年

毛利率(注3) 收入占比 毛利率(注2) 收入占比

欣旺达 综合毛利率 13.68% 100.00% 13.84% 100.00%

其中:消费类 11.59% 61.42% 13.79% 61.38%

德赛电池 综合毛利率 8.68% 100.00% 9.85% 100.00%

其中:消费类 - - 9.86% 92.12%

注1:毛利率分类参照“1、收入对比”中的产品分类。

注 2:2022年德赛电池消费类毛利率根据年度报告中分产品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计算得出。

注3:由于德赛电池未披露2023年1-3月按产品分类的收入和成本情况,故只列示2023年1-3月的综合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公司综合毛利率、消费类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德赛电池,主要系产品结构、是否自产电芯等造成的差异。2023年 1-3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2022年全年基本持平,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2023年1-3月,公司消费类电池的毛利率相比2022年全年略有下降,但同比2022年 1-3月提高0.23个百分点,主要系一季度的产能利用率通常低于全年水平,产品成本有所提高。德赛电池的收入构成主要来自消费类产品,其综合毛利率主要受消费类产品影响,公司消费类电池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德赛电池基本一致。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1-3月的业绩相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主要系受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影响。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复苏和公司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公司业绩将逐步回暖,期间费用率下降。此外,2023年一季度末至今上游原材料碳酸锂价格已逐步企稳,公司持续优化库存管理措施保障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相关不利影响预计不具备持续性。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业背景

1、消费电子市场空间广阔,锂电池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锂电池是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具有体积小、工作电压高、可工作温度范围宽、安全性高、充电速度快及循环寿命长等优点。消费类锂电池市场根据下游产品主要可划分为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电动工具等。其中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等市场较为成熟,整体市场规模较大,处于稳定发展期;随着新消费趋势下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以及物联网、VR/AR等技术逐渐成熟,以智能穿戴、智能清扫机器人等为代表的终端市场将迎来重要发展契机,带动消费锂电池市场需求增长。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统计及预测,2022年全球消费锂电池需求量为95GWh,预计2025年将达125GWh,复合增长率为9.5%;2022年全球锂电市场规模为1,860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2,514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0.6%。

(1)智能手机:高端手机表现稳健,折叠屏拉动换机需求

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 11.93亿部,其中专注于高端市场的品牌商比中低端厂商更具弹性,高端手机更具市场竞争力。随着消费能力恢复,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将呈现健康增长。根据IDC预测,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15.19亿部。其中折叠屏手机增长迅速,随着更多手机厂商进入可折叠领域,产业链加速成熟、价格趋于稳定,2025年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达到2,760万台,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69.9%。折叠屏手机价格趋于稳定。此外,随着手机性能的不断迭代提升,对功耗和电池容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主流厂商的系列手机的电池容量均出现了大幅提升的趋势。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增长和对电池性能的要求提升将持续拉动手机领域锂电池市场的增长。

(2)便携式电脑:出货量平稳增长

随着平板电脑产品的不断进步,平板电脑逐渐成为大众娱乐的重要产品,同时随着平板电脑用户的使用习惯逐渐养成,平板电脑出货量将持续增长。根据Canalys预测,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出货量将分别达到2.88亿台、1.82亿台。受终端消费者对笔记本电脑续航时间要求不断提高的影响,各主流系列的笔记本电脑的新型号产品均采用更高容量的电池,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出货量增长和对锂电池性能要求的提升将带来锂电池需求的迅速增长。

(3)智能硬件:新兴应用市场高速增长

除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外,随着电子科技产业的不断发展及大众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各领域对智能硬件的需求不断提升。智能硬件是以平台性底层软硬件为基础,以智能传感互联、人机交互、新型显示及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征,以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硬件为载体的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及服务。随着技术升级、关联基础设施完善和应用服务市场的不断成熟,智能硬件的产品形态从智能手机延伸到智能可穿戴、智能家居、医疗健康、智能无人系统等,智能硬件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以智能耳机、智能手表等可穿戴产品为例,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数据,2020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2.66亿台,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7.76亿台,复合增长率达到19.48%。智能硬件出货量增长将为配套锂电池的市场需求带来较高的增长态势。

2、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升级,SiP封装成为行业发展主流

随着通讯技术、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活动,消费类电子产品进一步朝高度集成化、功能多样化、小型轻便化等方向发展,产品迭代加速,对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服务商的产品制程及工艺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传统封装工艺向先进封装改进。

SiP封装(System In a Package系统级封装)是将多种功能晶圆,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等功能晶圆根据应用场景、封装基板层数等因素,集成在一个封装内,从而实现一个基本完整功能的封装方案。SiP封装作为一种先进的封装技术,具有尺寸小、散热快、可靠性高等优点,在消费电子/移动设备、通讯/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由于消费电子/移动设备对集成度要求较高,是先进封装最大的细分市场。根据Yole数据预测,SiP市场规模将从2020年的140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190亿美元,其中消费电子SiP市场规模将从119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157亿美元,SiP在电子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市场和发展前景。

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对上游锂电池产品的重量、体积、能量密度、安全性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解决因射频频段扩张、像素密度提升、处理器性能增强等一系列技术提升所带来的能耗、发热等问题。锂电池生产厂家需要持续升级制作工艺,目前使用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在可穿戴设备上渗透率较高,在智能手机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上的应用渗透率正在加速提升,SiP封装将逐渐成为行业发展主流。

3、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优势明显,在智能家居及电动工具领域市场潜力巨大

按照不同的封装形式与外形,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可划分为圆柱锂离子电池、方形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三大类。与其他类型电池相比,圆柱锂电池的优势主要体现为:(1)圆柱锂电池采用卷绕生产工艺,卷绕工艺可以通过加快转速从而提高电芯生产效率,工艺较为成熟、生产效率较高、良品率高、产品一致性高、PACK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2)由于封包时圆柱体之间的空隙形成了散热空间,圆柱锂电池的散热性较优;(3)圆柱锂电池单体能量低且密封性较高,不容易发生漏液现象,在安全性方面优势明显。目前,随着锂电池技术愈加成熟、下游消费类应用市场新兴需求涌现,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电池在智能家居及电动工具等市场应用呈高速增长。

(1)智能家居:扫地机器人符合消费者需求,加速锂电渗透

得益于相关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生活品质的提升,智能家居渗透率正不断提高,智能家居市场包括智能音箱、智能清洁工具等多项应用,智能家居场景中的产品应用将为消费类锂电池带来大幅增量空间。其中智能音箱是率先爆发的细分领域之一,根据Counterpoint预测,全球智能音箱出货量将在2020-2025年将以21%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多元化的清洁电器产品特别是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等产品,所拥有的“自清洁+清洁刚需+免人工”属性深刻解决了消费者痛点问题,有望经历从可选消费品到必选消费品的普及,未来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数字技术的成熟加速了清洁机器人的应用和普及,例如泳池清洁机器人,作为水下清洁作业的重要工具,市场前景可观。根据 GIR(Global Info Research)预测,按收入计,全球泳池清洁机器人 2028年达到 12.33亿美元,2022年至2028年的复合增长率为7.2%。

(2)电动工具:无绳化、锂电化已成为发展趋势

使用铅蓄电池的传统电动工具,操作时续航能力差、噪音大、操作复杂,且使用寿命短,废弃后将产生大量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消费者使用体验较差。小型化、轻型化、无绳化的电动工具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使用锂离子电池的电动工具具有使用寿命长、故障率低、重量轻、体积小、能量密度高、充电快速等优势,加之电动工具产品性能和用户体验感不断升级,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轻便化和智能化的需求,消费者已逐步养成使用电动工具的习惯。消费习惯养成、产品性能提升和锂电池技术成熟共同推动下游市场需求高涨,锂电工具产量及渗透率均显著提高,锂电池市场空间广阔。根据EV 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数据,2022年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和市场规模预计分别为 5.1亿只和571.9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将超过7亿台,市场规模将超过800亿美元。受全球电动工具市场增长带动,预计2026年全球电动工具对锂电池的需求量将超过40亿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企业背景

1、公司深耕锂电池行业多年,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积累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自成立开始深耕锂电池赛道,一直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业务,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消费电池的龙头企业。

在技术研发及技术积累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锂电池领域持续针对锂电池模组、锂电池材料与电芯、BMS、自动化生产进行投入和创新,持续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沉淀,拥有较为雄厚的技术积累,并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优秀的产品和完善的

配套服务。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稳居行业前列。2019-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分别为15.23亿元、18.06亿元和23.27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以上,并持续上升。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不仅稳固了公司行业领先优势和地位,也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经过多年的经营与发展,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客户需求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随着公司业务领域不断大规模拓展,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公司市场覆盖全国和海外主要区域,客户群体逐年扩大,与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已成功进入消费电子领域国内外众多知名厂商的供应链,并作为优质客户的重点合作伙伴,不断加强双方的合作深度、拓展合作广度。

2、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旺盛

随着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面对强劲的市场需求,公司充分把握历史机遇,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产能建设,巩固市场地位、提升市场份额。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由252.41亿元增长至373.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7.51亿元增长至9.16亿元。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进一步保持和巩固了公司在锂电池行业内的优势市场地位。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作为全球锂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将把握历史机遇,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提升组织效率、加快产能建设,全方位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亟需进一步提升资本金实力,以满足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持续需求。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完善产品布局,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

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加快进入市场竞争的新阶段,新技术、新产品相继涌现,需求导向促进产业结构持续升级调整,蕴藏着巨大的应用领域和产品结构拓展的发展机遇。作为全球消费电池模组的龙头企业,公司积累了雄厚的技术优势,坚持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消费电池模组产品技术积累深厚、性能出色,得到国内外一线品牌客户的一致认可,帮助公司积累了大量终端消费电子厂商优质客户资源,也为公司智能硬件服务形成了支撑。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的建设投入,公司将以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电源管理系统先进封装技术和产品创新,与下游消费电子客户协同探索新的应用领域,抓住客户供应链升级机遇,为客户进一步提供性能优异、满足终端用户最佳使用体验的消费类锂电池产品。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的建设投入,公司将向上游延伸新增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产能,完成消费类软包电芯、消费类圆柱电芯等各种消费类锂电池电芯及PACK业务的全面布局,进一步提高消费类电芯自供率、增厚公司利润。

上述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并以与下游优质客户的合作为业务基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拓宽公司的业务链和与下游客户的合作范围,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业绩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2、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资金需求持续增长,同时也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30%。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558,695,716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220,315.00 203,120.00

2 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198,712.00 135,76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41,120.00 141,120.00

合计 560,147.00 48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明旺与王威,王明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1,779,557股,持股占比为19.43%;王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446,600股,持股占比为7.11%。王明旺与王威均为公司创始股东且一直服务于公司,其中,王威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两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26.54%,王明旺与王威共同控制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为上限558,695,716股,发行完成后,王明旺与王威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低至20.41%,王明旺与王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时,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向深圳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58,695,716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符合上述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SZAA7F0005),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88,117.0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259,110.49万元,使用占比66.76%,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3年3月7日,融资间隔超过六个月,符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上述第三项的规定。

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符合上述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220,315.00 203,120.00

2 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198,712.00 135,76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41,120.00 141,120.00

合计 560,147.00 48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一)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欣威电子实施,总投资额为 220,315.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年。本项目拟新建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达产后将主要形成年产1.1亿只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产能。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与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计划对该项目总投资26亿元(其中项目建设及相关投入约为22亿元,约4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完成后日常营运资金),用于从事 SiP系统封测技术研发、电池模组电源管理系统封装、消费类电子 SiP系统封装模组和电池模组的生产与销售。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已于兰溪市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浙江欣威电子,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开发、运营。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消费类锂电池主要是由电芯、电源管理系统、精密结构件及辅料构成,其中电源管理系统主要起到安全保护、温度保护、防止过充过放等作用,是锂电池安全运行不可缺少的部分。本项目将锂电池保护电路通过先进的封装技术SiP封装集成在一个微型模块中,使得外形轻薄短小、可靠性高且综合制造成本更低,可广泛应用于对外形敏感的各类手持消费电子产品,符合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朝高度集成化、小型轻便化的发展方向。

随着智能手机越来越轻薄,对 SiP系统封装的需求持续提升,目前高端智能手机已经在WiFi、处理器、指纹辨识、压力触控等模组中要求采用 SiP工艺。公司紧跟终端市场的应用需求,在锂电池电源管理模块中采用 SiP系统封装技术,将形成一定先发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抓住下游高端客户供应链转移机遇,拓宽与下游客户的合作深度及广度。

(2)建立技术壁垒,形成业绩增量,未来向新的业务领域拓展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锂电池领域持续针对锂电池模组、锂电池材料与电芯、BMS等方面进行投入和创新,持续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沉淀,在电源管理系统、锂离子电池模组等方面已具备较强的开发、生产能力及业务规模。

SiP系统封装作为一种先进的封装技术,具有小型化、轻薄化、高密度、低功耗和功能融合等优点。由于消费电子/移动设备对集成度要求较高,是先进封装应用最大的细分市场。SiP系统封装在消费类电子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市场和发展前景。公司通过本项目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业务的建设,可以进一步提高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产品性能,增强客户粘性、带来新的业绩增量,亦为公司未来将SiP工艺向其他产品线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本项目在传统电源管理系统封装工艺基础上,采用先进的 SiP工艺对电源管理系统进行研发和生产制造,SiP封装技术需要生产企业拥有高精度的生产设备、先进的工艺控制以及成熟的研发经验,从技术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批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的企业,拥有一批长期从事锂离子电池设计开发的高管和业务骨干。在技术研发及技术积累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锂电池领域持续针对锂电池模组、锂电池材料与电芯、BMS、自动化生产以及新能源新产品、新材料进行投入和创新,持续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

为保障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设立产品研发项目部和工艺技术部,主要成员均来自锂电池设计与制造、半导体封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细分领域研发、生产及应用实践经验,掌握了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技术,并在部分客户的智能手机产品中得到验证和应用,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公司拥有消费电子优质客户,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目前公司锂电池业务服务于全球领先的品牌厂商,客户群体逐年扩大,与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硬件方面,均与行业头部客户展开深度合作。

公司已经在消费电子终端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基础和市场口碑。本项目生产的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将根据产能情况主要用于自产的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品,最终销售至公司客户。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客户基础将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合理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20,31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3,120.00万元,用于建设投资及设备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比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建设投资 14,786.00 6.71% 14,786.00

2 设备投资 188,334.00 85.48% 188,334.00

3 基本预备费 2,031.00 0.92% -

4 铺底流动资金 15,164.00 6.88% -

合计 220,315.00 100.00% 203,120.00

(1)建设投资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14,786.00万元。具体建设投资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1 生产车间 8,247.00

2 仓库 2,128.00

3 中试车间 496.00

4 实验室 1,118.00

5 辅助建筑及其他 2,797.00

合计 14,786.00

(2)设备投资

本项目预计设备投资为188,334.00万元。具体设备投资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1 生产设备 138,227.00

2 检测设备 8,768.00

3 辅助设备 2,800.00

4 平板电脑类电池模组设备 13,187.00

5 笔记本电脑类电池模组设备 25,352.00

合计 188,334.00

(3)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为解决意外事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不可预见的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投资+设备投资)×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为1%,本项目预备费为2,031.00万元(计算后取整)。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

动力,支付职工工资等。本项目中列入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为15,164.00万元。

5、项目预计经济效益测算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为 502,600.00万元,净利润为30,515.10万元;本项目税后收益率为14.82%,投资回收期为 7.31年(税后),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包括:(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3)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此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5)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6)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末;(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6、项目预计经济效益测算过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达产后将主要形成年产1.1亿只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产能,并配套建设少量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能,项目收入来源于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和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销售。根据项目计划进度,项目第 2年开始生产,第6年达产,产能利用率逐年提升,达产后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502,600.00万元。

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规划的各产品预计销量及预计销售单价测算。销售单价综合考虑了公司采购价格、公司产品售价、销售客户等因素。

(2)总成本费用

A.原材料

原材料主要系根据各产品材料耗用构成及主要材料单价进行测算。

B.人工成本

本项目人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间接人工,主要系根据项目所需劳动定员及工资薪酬进行测算。

C.折旧与摊销

本项目折旧与摊销主要来自装修费用、设备等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其中建设投资(装修费用)按受益年限分 3-10年平均摊销,残值率为0%;设备按照10年折旧,残值率为5%。

D.燃料动力

燃料动力主要系根据项目投入的电力、水、天然气等能耗及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E.非生产性物料

非生产性物料主要系根据公司历史生产经验进行预估。

F.期间费用

本项目期间费用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构成,主要系参考历史年度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测算。

(3)项目利润测算

本项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增值税的7.00%、3.00%和2.00%计算。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实施主体为浙江欣威电子,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00%进行测算。本项目达产后年净利润为30,515.10万元。

(4)内部收益率测算

项目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及税后分别为 16.32%和14.82%,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7、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性和合理性

本项目计算期11年,其中建设期3年,第2年开始投产,第6年达产。经测算,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82%,效益测算谨慎、合理。与同行业具体对

比情况如下:

项目 内部收益率(税后)

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14.82%

士兰微(600460.SH)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汽车半导体封装项目(一期)” 14.30%

环旭电子(601231.SH)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项目” 19.89%

8、项目的实施准备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建设具体进度表如下: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场地租赁及装修

设备订货及采购

设备安装及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及投产

9、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在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3-330781-04-01-365079,已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兰溪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备案受理书》(金环备兰[2023]6号),同意该项目环评备案。

(二)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锂欣能源实施,总投资额为 198,712.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年。本项目拟新建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1亿只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产能。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抓住细分赛道发展机遇,协同服务下游客户

目前消费类锂电池的主要下游应用中传统3C市场较为成熟,市场空间巨大但整体增速较为稳定,下游应用中新兴领域如智能家居及电动工具等细分赛道市场增速较快,增长潜力巨大。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的成本及性能优势与扫地机器人、电动工具等产品的电池需求较为匹配,与方形、软包锂电池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已经在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产品方面积累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并通过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智能硬件等业务在智能家居及电动工具领域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生产线,向下游客户提供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电芯、模组、硬件生产等整体解决方案。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细分赛道快速增长机遇,推动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占据锂电池行业具有快速增长潜力领域的市场份额。

(2)完善产品布局,进一步提高电芯自供率

公司目前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手机数码类锂电池、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生产能力。在锂离子电池行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基于未来发展规划,在保持现有业务研发和生产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加大在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电芯领域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消费电芯的自供率,致力于完善公司各类型锂电池全产业链的业务布局。

电芯作为消费类锂电池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其质量直接决定了电池充放质量和电池容量,且其成本占比较高。本项目通过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电芯的产能建设,将弥补公司在消费类圆柱电芯的产业链缺口,形成公司消费类圆柱电芯的自产自供能力,有利于保障公司消费类圆柱锂电池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及工艺品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升公司整体电芯自供率,进一步强化公司消费类锂电池龙头企业地位。

3、项目前景及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的技术基础和客户基础

公司目前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手机数码类锂电池、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生产能力,在推动各种消费类锂电池产品研发制造过程中,公司储备了大量共性技术及研发经验。为保障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设有消费类圆柱电池研究部,专职从事消费类圆柱电芯的设计开发工作,相关人员具有丰富的消费类圆柱锂电池领域研发和制造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技术基础。

此外,公司已通过消费类圆柱锂电池模组产品、智能硬件业务在智能家居等领域与下游头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本项目建设推进,公司与该等客户的合作深度、广度进一步提高,为本次项目新增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2)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锂电池产品对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使用寿命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客户会从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售后服务等多个角度进行严格的筛选。客户在进行采购时,一般会选择行业内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良好口碑的供应商。因此,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项目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在管理体系认证方面,目前公司已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较完整的管理运行体系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产品品质管控方面,公司贯彻“顾客导向、品质卓越、遵守法规、经济环保、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对公司质量运行情况进行整体的监督,确保每个过程输出都有严格品质把控,为客户提供高质稳定的产品及服务。公司将继续发挥在生产管理方面的优势,执行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强化产品品质保障和客户服务,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98,71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5,760.00万元,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建设投资 51,149.00 -

2 设备投资 135,760.00 135,760.00

3 基本预备费 1,869.00 -

4 铺底流动资金 9,934.00 -

合计 198,712.00 135,760.00

(1)建设投资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51,149.00万元。具体建设投资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1 电芯生产车间 22,656.00

2 化成车间 5,773.00

3 仓库 4,300.00

4 研发车间 3,215.00

5 综合楼 5,102.00

6 辅助建筑及其他 7,903.00

7 配套工程费用 1,400.00

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00.00

合计 51,149.00

(2)设备投资

本项目预计设备投资135,760.00万元。具体设备投资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1 搅拌设备 10,560.00

2 涂布设备 11,516.00

3 碾压设备 3,340.00

4 分切设备 5,190.00

5 烘烤设备 1,260.00

6 卷绕设备 25,660.00

7 装配设备 27,900.00

8 清洗设备 7,560.00

9 化成、分容设备 27,000.00

10 包装设备 6,036.00

11 基础设备 4,202.00

12 检测设备 3,836.00

13 IT设备/软件 1,700.00

合计 135,760.00

(3)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为解决意外事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不可预见的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投资+设备投资)×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为1%,本项目预备费为1,869.00万元(计算后取整)。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职工工资等。本项目中列入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为 9,934.00万元。

5、项目预计经济效益测算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为 332,000.00万元,净利润为21,415.54万元;本项目税后收益率为12.50%,投资回收期为 7.61年(税后),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包括:(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3)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此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5)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6)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末;(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6、项目预计经济效益测算过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收入全部来源于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的销售。根据项目计划进度,项目第2年开始生产,第6年达产,产能利用率逐年提升,并逐步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332,000.00万元。

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规划的各产品预计销量及预计销售单价测算。销售单价综合考虑了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公司采购价格、公司产品售价、销售客户等因素。

(2)总成本费用

A.原材料

原材料主要系根据各产品材料耗用构成及主要材料单价进行测算。

B.人工成本

本项目人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间接人工,主要系根据项目所需劳动定员及工资薪酬进行测算。

C.折旧与摊销

本项目折旧与摊销主要来自装修费用、设备等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其中建设投资(装修费用)按受益年限分 3-10年平均摊销,残值率为0%;设备按照10年折旧,残值率为5%。

D.燃料动力

燃料动力主要系根据项目投入的电力、水等能耗及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E.场地租金

场地租金主要系根据项目所使用场地的建筑面积及预计租金单价进行测算。

F.期间费用

本项目期间费用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构成,主要系参考历史年度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测算。

(3)项目利润测算

本项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增值税的7.00%、3.00%和2.00%计算。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实施主体为浙江锂欣能源,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00%进行测算。本项目达产后年净利润为21,415.54万元。

(4)内部收益率测算

项目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及税后分别为 13.21%和12.50%,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7、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性和合理性

本项目计算期11年,其中建设期3年,第2年开始投产,第6年达产。经测算,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50%,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与同行业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内部收益率

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12.50%(税后)

蔚蓝锂芯(002245.SZ)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 18.16%(税后)

蔚蓝锂芯(002245.SZ)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 16.15%(税后)

亿纬锂能(300014.SZ)2019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变更之“荆门圆柱产品线新建产线二期项目” 20.61%(税前)

亿纬锂能(300014.SZ)2019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变更之“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 20.26%(税前)

8、项目的实施准备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建设具体进度表如下: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场地租赁及装修

设备订货及采购

设备安装及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及投产

9、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在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7-330781-04-01-468596;已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锂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金环建兰[2023]17号),同意该项目审批申请。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41,1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随着公司在市场、生产、研发、人才等方面的持续发展,对公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深谙行业发展趋势,为抢占先机,把握更多的市场机会,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不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未来公司还需要持续引进高水平的优秀技术人才,在管理、研发、市场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壮大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形成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亦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保管、使用、投向以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从而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使用,以防出现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70%、67.75%、64.69%及65.30%,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增长,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

根据上市公司 2020年、2021年末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数,以2023年度至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对 2023-2025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进行预测,计算各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及预测期内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金额。

根据测算,公司 2023-2025年预计需补充的流动资金金额为 668,168.84万元,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 141,1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总额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包含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支付工资/货款、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流的金额为 141,12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0%,未超过30.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厂房及用地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用地情况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书情况 权利类型 用途

1 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雁洲路111号欣旺达浙江锂威产业园5#、6#厂房 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257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

2 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经济开发区原华铝厂西侧靠环城路侧地地块 兰溪市鸿腾实业有限公司 浙(2022)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44895号;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5096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

“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及“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均

采取租赁房产方式进行。其中,“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欣威电子与浙江锂威能源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浙江锂威能源与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并转租浙江欣威电子使用);“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锂欣能源与兰溪市鸿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相应租赁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房产位置 用途 租赁期限

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浙江锂威能源 浙江欣威电子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雁洲路111号欣旺达浙江锂威产业园5#、6#厂房 厂房 9年

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兰溪市鸿腾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锂欣能源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经济开发区原华铝厂西侧靠环城路侧地块 厂房 10年

出租方向发行人出租房产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发行人租赁房产实际用途符合规划用途,不存出租方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发行人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对现有产品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项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技术领先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市场占有率与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拓展盈利增长点。

本次募投项目、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消费类电池领域展开,本次募投项目之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主要生产 SiP系统封装的电源管理系统,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生产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明显差异,但在客户、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相关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市场地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策略和行业、产品发展趋势,实现未来战略目标的重要步骤,也是加强公司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技术优势、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巩固公司持续发展动力的必然途径。

(二)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三)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约定。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并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四)关于“两符合”及“四重大”的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关于募集资金投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将锂电池保护电路通过先进的封装技术 SiP封装集成在一个微型模块中,使得外形轻薄短小、可靠性高且综合制造成本更低,可广泛应用于对外形敏感的各类手持消费电子产品,符合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朝高度集成化、小型轻便化的发展方向。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将通过新建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生产线,向下游客户提供消费类圆柱锂电池电芯、模组、硬件生产等整体解决方案。募投项目为锂离子电池相关产品,属于绿色环保能源领域。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及过剩产能。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是,SiP系统封测项目配套的消费类锂电池模组PACK业务属于现有业务的扩产;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产能规模较小的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生产线,主要用于技术积累及产品验证,为募投项目的大规模生产及应用奠定基础。 否,2023年一季度,公司自有资金建设的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生产线开始投产,产能规模较小,主要用于技术积累及产品验证,为募投项目的大规模生产及应用奠定基础。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是,SiP封装作为一种先进的封装技术,具有尺寸小、散热快、可靠性高等优点,在消费电子/移动设备、通讯/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目前使用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在可穿戴设备上渗透率较高,在智能手机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上的应用渗透率正在加速提升,SiP封装将逐渐成为行业发展主流。 否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否 否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否 是,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业务,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组。 从封装形式来看,公司目前拥有软包电芯、方形电芯产品,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将新增圆柱电芯产能,属于产业链横向延伸; 从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产品来看,公司目前拥有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模组及PACK产品,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将新增圆柱电芯产能,属于产业链纵向延伸。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否 否

3、关于“四重大”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违规线索。

(五)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相关说明

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组,产品类别包括消费类电池、电动汽车类电池及智能硬件等。

本次募投项目之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主要生产 SiP系统封装的电源管理系统,并配套少量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能;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生产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均属于消费类电池相关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消费类电池业务收入分别为 2,055,415.88万元、2,621,386.83万元、3,201,543.06万元和643,524.90万元,呈持续稳定上升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中,目前公司拥有产能规模较小的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生产线及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生产线,主要用于技术积累及产品验证,为募投项目的大规模生产及应用奠定基础。

此外,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配套少量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能,属于公司现有消费类电池模组业务的扩产,主要基于优化生产线布局、提高生产效率及满足客户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是公司在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积极响应客户配套需求的因素驱动下,根据产业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所做的新业务布局。本项目通过对系统封装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支持配套公司关键客户的产品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产品竞争优势,巩固既有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稳固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领先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是公司结合现有业务布局、下游细分市场良好的发展态势所做的战略布局。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业务的发展,充分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布局,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销售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得到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或将有所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达产和业务的拓展,公司产品的产能及市场占有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升。

六、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深厚的技术储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可靠支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八、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的实施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已在人员、技术、市场、项目组织能力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而且,未来将进一步强化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人才储备

作为国内第一批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的企业,公司拥有一批长期从事锂离子电池设计开发的高管和业务骨干,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资历深厚、人员稳定的专业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拥有8,768名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比达18.56%,形成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二)技术与工艺储备

历经多年的技术沉淀,公司在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及电源管理系统等研发方面积累了比较全面的技术成果,形成了优秀的锂离子电池模组整体开发能力和领先的电源管理系统研发能力。公司积极通过重要专利、软件著作权布局,形成自主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三)稳定、优质的客户基础

凭借技术储备、品质管控、供应链资源、自动化产线等核心竞争力,公司锂电池业务服务于全球领先的品牌厂商,客户群体逐年扩大,与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智能手机方面,公司重点客户包括国内外主流智能手机厂商;在笔记本电脑方面,公司已进入笔记本电脑一流制造商供应链。

十、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SZAA7F0005),审核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0号)的核准,欣旺达于2018年3月非公开发行 25,80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9.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4,200,000.00元(以下简称“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8号)核准,欣旺达于2020年 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数量为 1,1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000,000.00元(以下简称“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0号)核准,欣旺达于 2021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为93,438,233股新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15,061,962.70元(以下简称“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3月28日止,欣旺达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5,8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554,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934,057.42(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265,942.58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2,531,477,800.00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88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7月20日止,欣旺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170,018.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1,829,981.42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1,106,037,735.85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18号《验资报告》。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1年 11月 10日止,欣旺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93,438,233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915,061,962.70元,扣除发行费用33,891,752.98(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1,170,209.72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3,893,986,652.89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1SZAA50116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107 496,919,804.00 已注销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4403040160000205761 496,919,804.00 已注销

浦发银行新安支行 79150078801900000178 496,919,804.00 已注销

广发银行中心区支行 9550880096559000148 已注销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2900409110802 已注销

浦发银行新安支行 79150078801000000199 已注销

浦发银行新安支行 79150078801100000198 已注销

华兴银行汕头支行 802880100032962 469,246,240.00 已注销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48489 已注销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39220 505,472,148.00 已注销注3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39710 已注销注3

华兴银行汕头支行 802880100032971 66,000,000.00 已注销注3

广发银行中心区支行 9550880214372700200 已注销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1875 已注销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1839 已注销

合计 2,531,477,800.00

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 5,211,857.42元系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增值税支出的累计净额为9,921,144.23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28,715,177.20元。

3、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且相应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31,592.9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4、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126,352,827.27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809 已注销注3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9565 1,106,037,735.85 已注销注3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9591 已注销注2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9582 已注销注3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60100010460 已注销注3

平安银行深大支行 15000103294053 已注销注3

工商银行园洲支行 2008025529200168065 已注销注3

合计 1,106,037,735.85

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4,207,754.43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惠州锂威新能源,东莞锂威能源主体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存放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130,482,865.1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4、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理财产品收益、结构化存款收益和定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7,729,590.56元。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博罗园洲支行 44244001040035846 2,000,000,000.00 628,275.04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981500000 1,893,986,652.89 485,449.80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991480000 305,094,656.31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观澜支行 44250100008709999666 116,823,580.04 活期

交通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443066223013004635896 105,197,641.70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15891527820025 7,204,051.16 活期

浦发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9150078801000001973 34,555.16 活期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805880100073457 153,024,512.52 活期注4

中国银行深圳侨香支行 761475320943 134,593,387.62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软件基地支行 8110301012500597920 33,743,057.35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 33050167612700001367 注销注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79901520610889 注销注3

中国农业银行博罗园洲支行 44244001040035853 27,412.87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15769409230008 8,354.84 活期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805880100073546 9,495.61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博罗园洲支行 44244001040035903 106,220,489.77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15534018690055 7,521.84 活期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805880100073519 755,202.71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 33050167612700001365 181,412,981.45 活期注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79901521710505 184,251,432.28 活期

合计 3,893,986,652.89 1,329,522,058.07

注:

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 12,816,443.17元系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3,932.73万元。

3、鉴于公司用于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579901520610889)及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33050167612700001367)未存放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大额存单15,000.00万元。

5、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结构性存款11,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除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资金额,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置换日期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 - -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623,785,294.66 623,785,294.66 2018年5月2018年6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合计 623,785,294.66 623,785,294.66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8年4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161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 623,785,294.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置换日期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207,497,656.67 207,497,656.67 2020年8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合计 207,497,656.67 207,497,656.67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35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207,497,656.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置换日期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396,186,859.05 396,186,859.05 2021年12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60,825,189.83 60,825,189.83 2021年12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110,456,372.42 110,456,372.42 2021年12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已支付发行费用 2,237,205.88 2,237,205.88 2021年12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合计 569,705,627.18 569,705,627.18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XYZH/2021SZAA5012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 569,705,627.1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9日,欣旺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结构性存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欣旺达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0,000.00万元,到期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5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0,000.00万元,到期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31,592.9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126,352,827.27元(含累计结构性存款收益、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净额 38,636,321.43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00%)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亿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有效期限内,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5,000.00万元。

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1.5亿元,到期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 130,482,865.16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1.8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月30日欣旺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锂威能源、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12月2日欣旺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锂威能源、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未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34,850.00万元,进行七天通知存款30,1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12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赎回结构性存款11,000.00万元和大额存单15,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同时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中信银行深圳软件基地支行和中国银行深圳侨香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在账户余额的基础上进行的协定存款,无固定金额,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赎回。

(五)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2,626.59注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4,376.1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4,376.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年: 125,416.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9年: 74,872.36

2020年: 44,087.0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59,621.00 50,547.21 50,547.21 59,621.00 50,547.21 51,143.44 596.23注2 2018年12月31日

2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205,000.00 195,479.38 195,479.38 205,000.00 195,479.38 186,613.87 -8,865.51注3 2020年9月30日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 6,600.00 6,600.00 6,600.00 6,600.00 6,618.82 18.82注2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均为募集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产生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投入本项目所致。

注3.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0,183.00注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8,328.4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8,328.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 69,193.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1年: 29,165.42

2022年: -30.1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至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78,400.00 78,400.00 78,400.00 78,400.00 78,400.00 66,545.45 -11,854.55注2 2021年12月31日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3,600.00 31,783.00 31,783.00 33,600.00 31,783.00 31,783.00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1-1-101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8,117.02注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9,110.4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9,110.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 161,634.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2年: 97,475.9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至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145,000.00 139,000.00 139,000.00 145,000.00 139,000.00 93,244.84 -45,755.16 2023年7月31日

2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130,000.00 108,110.82 108,110.82 130,000.00 108,110.82 41,236.57 -66,874.25 2024年3月31日

3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50,000.00 43,200.00 43,200.00 50,000.00 43,200.00 26,822.86 -16,377.14 2023年3月31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97,806.20 97,806.20 100,000.00 97,806.20 97,806.20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上述项目尚未完工,为截止日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1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101.03% 57,375.00 24,273.14 34,417.72 41,419.93 100,110.79 是

2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71.90% 157,888.50 - - - - 否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不适用

注: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

1、公司动力电池生产线于2020年9月全部建成,即2019年至2020年9月期间尚在建设期,分批达产的有效产能较少,且动力电池业务处于客户导入的早期,故营业收入规模较小;

2、2020年国内外车厂存在停工停产情况,间接影响上游动力电池生产厂商的出货节奏,导致公司计划订单普遍延期;2021前三季度芯片短缺等一定程度上导致车厂订单延期,从而使公司动力电池销售增速受到一定影响;

3、2021年以来,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营业成本也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加剧,材料价格上涨未能完全向下游传导,导致动力电池毛利较低,整体效益不达预期。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1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74.58% 11,743.06 - - 9,624.00 9,624.00 否注

2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不适用

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达到承诺效益的81.95%。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尚未达产,未计算效益

(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后续使用计划,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之“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均按照计划正常投入。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同时,将扩大公司 SiP工艺电源管理系统和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的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在行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58,695,716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增加,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稀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明旺、王威,两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494,226,1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4%。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58,695,716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明旺和王威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低至20.41%,王明旺和王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后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持续深化在锂电池各个细分领域的布局,进一步扩张公司产能,更好地满足各个细分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有所增长,资本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整体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所上升。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在项目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暂时受到影响。但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获得大幅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将有效增强;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陆续投入,未来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进一步提升。此外,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有助于增加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也不会因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亦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会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对技术研发要求较高。公司虽然已具备生产 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的主要技术和人员储备,但尚未取得 SiP系统封装相关专利,公司将加大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及研发投入,以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但公司仍可能存在因技术及专利储备不足,进而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产能消化和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欣旺达 SiP系统封测项目”和“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1亿只SiP系统封装电源管理系统产能、年产0.18亿只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能,以及年产3.1亿只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芯产能。截至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不足以覆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虽然上述募投项目系公司充分考虑自身扩大系统封装产能布局、加快绿色消费类圆柱锂电池产能建设、产品需求升级及巩固既有客户合作关系的需要等因素后确定的结果,项目建成投产需一定时间,如果后续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储备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产能闲置,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拟生产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均为公司基于现有情况进行的谨慎测算。若未来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可能出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产能不能及时消化,进而导致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按时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计划。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经济效益的测算均是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的市场环境、客户开发等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等情况。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进而导致效益测算偏离现有测算结果。以上不确定因素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四)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且每年公司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项目达产后,运营稳定期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金额为33,295.92万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0%。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延期或者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租赁房产无法如期交付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均通过租赁厂房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之一“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租赁房产尚在建设过程中,尽管出租方已取得合法的土地权属证书及根据建设进度所需的各类批准文件并进行房产建设。但仍存在租赁房产因各种原因未达预期,无法按期交付,导致募投项目未能按照计划顺利开展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相关效益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与总股本及所有者权益的同步增长,故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可能出现一定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比发行前大幅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经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投产、新客户开发等过程,达到预期收益水平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营周期。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渐的投产和实现收入,公司长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得到回升。

二、经营风险

(一)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营业收入逐年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主营业务的纵向一体化更加深入,这将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经营、销售、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等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与业务同步发展,战略决策、发展方向和资源分配方式不能跟上市场的变化,将可能引发相应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近三年一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26%、58.29%、57.07%和50.93%。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由于公司客户多为知名终端设备品牌商、制造商,客户市场占有率高所致。公司目前与前述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力保障。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力资源风险

受益于下游市场及公司所在行业快速发展,公司在未来几年预计将持续高速发展,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对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如果相应的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人才不能及时到位,将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步伐,公司可能面临人才匮乏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锂电池产品的原材料及元器件的价格对公司的销售成本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及元器件的供应可能会随多项因素而波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及元器件市场的资源可用性、市场需求、潜在投机、市场干扰、航运及运输成本、自然灾害、中国及全球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因素。尽管公司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原材料及元器件采购管理系统,但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突发事件仍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造成不利影响。如主要原材料及元器件短缺或价格飙升,或内部采购管理措施未能有效实施,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或以合理价格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元器件,从而对公司的生产及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债务偿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9倍、1.10倍、1.16倍和1.19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72倍、0.78倍、0.90倍和 0.94倍,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70%、67.75%、64.69%及65.30%,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费用负担较重。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950,508.4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余额为 297,440.28万元,公司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偿还压力。虽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融资渠道通畅,亦无不良信用记录,但若公司及相关客户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可能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受公司与客户结算特点及销售规模扩大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50,840.61万元、855,173.98万元、1,244,760.49万元及985,771.56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48%、20.06%、16.71%及12.90%。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仍会逐步增加。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转变,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损失并无法回收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1,450,970.87万元、1,759,148.46万元、2,258,594.42万元和 475,446.5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8.87%、47.09%、43.30%和45.38%,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同时,印度卢比对人民币的汇率在2020年剧烈波动也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汇率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1,927.76万元、2,586.42万元、15,626.76万元和 7,565.38万元。由于汇率的波动受多种因素如全球经济走势、国家关系等影响,因此,若未来国家外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未来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无法持续的风险

公司享有的任何优惠所得税待遇及政府补助可能会变更或终止。公司无法保证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受到的优惠税收待遇不会改变。历史期间,公司及多家境内子公司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享有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税收待遇出现任何变动或终止将导致公司的税项支出或任何其他相关税项负债增加,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最近一期业绩下滑风险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7,792.70万元,同比下降1.34%;实现营业利润-36,768.59万元,同比下降481.08%;实现净利润-36,672.16万元,同比下降744.04%。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出现下滑,主要系受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影响。在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的背景下,公司新设子公司及建设新生产基地的人员储备和运营支出增加,以及公司研发费用增加等导致公司最近一期的期间费用增长较快,期间费用率从 2022年第一季度的11.58%上升至2023年第一季度的15.73%。此外,受2022年末起上游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部分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加,使得最近一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近一期业绩下滑的上述因素并未改变公司的行业地位,预计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大幅波动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一)产品和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的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电子产品技术更新快、研发周期长、市场需求多变,相关产品、技术的生命周期持续缩短。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创新,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并实现技术和产品的升级,将削弱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无法及时的进行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现有的技术和产品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二)专利风险

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迅速,在电芯、电源管理系统、模组工艺等方面技术研发日益深入,行业内企业申请的专利众多。从技术来源上,公司立足于自主研发,具备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公司产品所使用的绝大部分技术均为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由于技术日益成为行业内企业的研发重点,专利众多,因此在技术层面,行业内企业存在无法完全排除侵犯第三方专利的风险。由于行业内竞争激烈,专利纠纷成为行业内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不排除未来公司与竞争对手存在专利纠纷,导致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研发成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变化以及新材料的出现可能对公司的产品研发提出高要求,公司无法保证将继续成功应对该等技术变革及不断演变的行业标准。新材料、产品或技术可能会降低公司现有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力。此外,尽管公司基于目前对日后技术及产品趋势的预测制定研发方向,但由于技术、法规及消费者偏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无法保证其预测将与锂电池行业的实际变化一致。因此,即使公司适当地实施公司原有的研发计划,公司的研发工作可能不会产生预期结果并实现预期收益,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五、行业及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锂电池电芯、模组、PACK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所属锂离子电池行业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因而行业在整体上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一定的同步性。锂离子电池及其下游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是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重大波动,或者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都将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模组领域具有竞争优势,但受模组行业以及消费类电芯厂商存在外部新进入者的影响,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此外,电动汽车类电池业务的市场竞争亦不断加剧,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竞争也日趋激烈。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下降,拉低行业平均毛利率,甚至出现结构性的产能过剩。

公司如果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挖掘业务优势,完善自身业务布局,保持产品竞争力,未能及时跟进客户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的需求,或竞争对手主动大幅降价,公司可能出现竞争力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三)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对外出口产品主要为手机及笔记本锂电池模组产品,该类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厂商。目前,国际贸易争端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若相关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其他风险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获得审核及注册通过以及最终发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合计持有公司494,226,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26.54%。王明旺、王威合计质押119,4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4.1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2%。如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至平仓线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按约定追加质押物或回购,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依照融资对象的要求补充担保品或回购,被融资对象强制平仓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稳定性。

(三)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低的风险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合计持有公司494,226,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26.54%,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58,695,716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明旺与王威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低至20.41%,未来如果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或者第三方发起收购,可能面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情况,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或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2)保障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及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并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与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通过提升产品的产能、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以推动公司的效益提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公开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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