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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2022年度报告全文

2023-03-25      上交所股票       查看原文
摘要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A股)

2023年3月24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玮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已建议派发2022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462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还包括了某些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一些通常或特别的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不明朗因素,受此影响,本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任何人需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该等前瞻性陈述与承诺和保证之间的差异,并审慎考虑上述及其他因素,不可完全依赖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此外,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没有义务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对本报告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开地进行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及其任何员工或联系人并未就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保证声明及不为任何该等声明负责。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在本年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集团未来经营和发展面对的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描述,请投资者查阅和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报告中如出现分项值之和和总计数尾数不一致的,乃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年度记事 ........................................................................................................................... 19

第四节 董事会致辞 ....................................................................................................................... 21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92

第八节 重要事项 ........................................................................................................................... 95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5

第十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3

第十一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44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本年度 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

报告日 指 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获董事会批准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

同比 指 与2021年同期相比。

本公司、公司、深高速 指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

A股 指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并在上交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H股 指 本公司于香港发行的、以港币认购并在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视乎情况而定。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以后期间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深圳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交通局 指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投控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 指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新通产公司 指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

深广惠公司 指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商局公路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路桥 指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深国际(深圳) 指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指 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科集团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

贵州银行 指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大公司 指 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沿江公司 指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外环公司 指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益常公司 指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马鄂公司 指 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清连公司 指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深长公司 指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

清龙公司 指 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华昱公司 指 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阳茂公司 指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西二环公司 指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南京三桥公司 指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贵深公司 指 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 指 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云基智慧(原顾问公司) 指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运营发展公司 指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公司 指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科技公司 指 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基建环保公司 指 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公司 指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公司 指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光明环境 指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发展公司 指 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原广东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沥青科技公司 指 深圳高速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商务公司 指 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

数字科技公司 指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JEL 指 Jade Emperor Limited( 捷德安派有限公司)。

高汇公司 指 Maxprofit Gain Limited。

美华公司 指 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丰立投资 指 丰立投资有限公司。

梅观公司 指 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梅观高速 指 深圳市梅林至观澜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免费路段是指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实施免费通行的梅林至观澜约13.8公里路段;梅观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深莞边界至观澜约5.4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机荷高速 指 深圳市机场至荷坳高速公路,包括机荷东段(清湖至荷坳)和机荷西段(机场至清湖)。

水官高速 指 深圳市水径村至官井头高速公路。

水官延长段 指 水官高速延长段,为清平高速(深圳市玉龙坑至平湖高速公路)的第一期路段。

外环项目 指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简称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其中,沙井至观澜段35.67公里和龙城至坪地段15.06公里合计约51公里(简称外环一期)已于2020年11月29日开通运营;外环一期龙岗段终点经坪地等至坑梓段约9.35公里(简称外环二期)已于2022年1月1日开通运营;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简称外环三期)正在开展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沿江项目 指 广州至深圳沿江高速公路(简称沿江高速)深圳南山至东宝河(东莞与深圳交界处)段(简称沿江高速(深圳段)),其中,沿江高速(深圳段)主线及相关设施工程简称为沿江一期,沿江高速(深圳段)机场互通立交匝道桥及相关设施的工程简称为沿江二期。

龙大高速 指 深圳龙华至东莞大岭山高速公路,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龙大深圳段(即深圳龙华至南光高速匝道接入处)共计23.8公里的路段采用发卡免费方式实施免费通行,并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龙大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松岗以北至莞佛高速公路约4.426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清连高速 指 清远至连州的高速公路。

阳茂高速 指 阳江至茂名高速公路。

广州西二环 指 广州绕城高速小塘至茅山段,又称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

武黄高速 指 武汉至黄石高速公路,原收费里程为70.299公里,因特许经营期于2022年12月10日24时期满,已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移交。

长沙环路 指 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

南京三桥 指 南京市长江第三大桥。

益常项目 指 湖南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简称益常高速)及益常高速常德联络线。

四条路 指 南光高速、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和龙大高速深圳段(简称四条路),已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

深特交投 指 深圳市特区建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 指 沈阳至海口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深投控国际 指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投控全资子公司。

深投控基建 指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湾区发展 指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联交所红筹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37。

深湾基建 指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

臻通实业 指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深珠公司 指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广深高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湾区发展间接享有广深珠公司45%的利润分配权益。

广深高速 指 京港澳高速公路(G4)广州至深圳段,北起广州市天河区黄村立交,南至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全长约122.8公里。

西线高速 指 广州-珠海西线高速公路,包括广珠西线一期、二期和三期,北起广州市荔湾区海南立交,南至中山市坦洲镇月环互通立交,全长约98公里。

货运组织调整项目 指 因深圳市实施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本公司承接的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的代建项目。

深汕环境园项目 指 本集团承接的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项目。

贵龙项目 指 本集团承接的贵州龙里贵龙城市大道一期采用带资开发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及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中交二公局 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龙里河大桥(原朵花大桥)项目 指 贵深公司采用带资开发模式承建的龙里鸡场至朵花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的主要工程为龙里河大桥。

贵龙实业 指 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置房项目 指 本集团承接的贵州龙里贵龙城市经济带王关综合安置区工程的代建项目,包括安置房一期和安置房二期。

比孟项目 指 本集团采取带资开发模式承建的贵州龙里比孟花园安置小区项目。

贵州置地 指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贵州恒通利 指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龙里项目土地 指 本集团成功竞拍的贵龙项目及朵花大桥项目相关土地,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竞拍龙里项目土地约3,038亩,其中贵龙项目土地约2,770亩,朵花大桥项目土地约269亩。

贵龙开发项目 指 本集团开展的贵龙项目中已获董事会批准的1,000余亩土地的自主二级开发项目。

梅林关更新项目 指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联合置地公司,项目土地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

深水规院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1038。

德润环境 指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水务资产 指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重庆水务 指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158。

三峰环境 指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27。

南京风电 指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南风 指 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达茂旗宁源 指 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达茂旗宁翔 指 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达茂旗宁风 指 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达茂旗南传 指 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陵翔公司 指 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新能源公司 指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新能源 指 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淮安中恒 指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福建公司 指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南京安维士 指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公司。

峰和能源 指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永城助能 指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32MW风电项目。

中卫甘塘 指 宁夏中卫甘塘49.5MW风力发电项目。

新疆木垒 指 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包括乾智、乾慧和乾新项目。

乾智 指 新疆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乾慧 指 新疆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乾新 指 新疆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光明环境园项目 指 由本公司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的深圳市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蓝德环保 指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赛环保 指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邵阳项目 指 湖南省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雅安项目 指 四川省雅安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联合电服 指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置地 指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高乐亦 指 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凤润玖 指 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深高速壹家公寓 指 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深汕乾泰 指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

物流金融公司 指 中国物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深国际(香港) 指 深国际有限公司。

深国际物流 指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指 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PPP(模式) 指 公私合营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形成的一种合作关系。PPP模式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顺利完成,并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BOT(模式) 指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 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EPC(模式) 指 工程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BIM 指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通过建立虚拟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利用数字化技术,为这个模型提供完整的、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建筑工程信息库。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TC 指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采用电子收费方式。

沿江货运补偿方案 指 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货运补偿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项目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

1、公司投资企业的主要业务情况,请参阅本报告“公司简介”之集团架构图的内容。

2、 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项目的介绍,可参阅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的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深高速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ZEW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胡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联席公司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桂萍 赵桂萍、林婉玲 龚欣、肖蔚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电话 (86)755-8669 8069 (86)755-8669 8065

传真 (86)755-8669 8002 (86)755-8669 8002

电子信箱 ir@sz-expressway.com ir@sz-expressway.com

投资者热线 (86)755-8669 8069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518110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网址 //www.sz-expressway.com

电子信箱 ir@sz-expressway.com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电话:(852) 2543 0633 传真:(852) 2543 9996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A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www.sz-expressway.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境内: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香港: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高速 600548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高速 00548

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深高01 163300

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G20深高1 175271

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G21深高1 175979

债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SZEXP B2607 40752

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21深高01 188451

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22深高01 185300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签字会计师:黄玥、刘婵

中国法律顾问 名称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华润城大冲国际中心5号楼10C

香港法律顾问 名称 龙炳坤、杨永安律师行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

境内股份过户登记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名称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

A股投资者关系顾问 名称 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801-3803室

H股投资者关系顾问 名称 皓天财经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9楼全层

主要往来银行 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9,372,582,546.59 10,889,580,617.88 10,871,924,008.52 -13.93 8,029,281,729.78 8,026,737,09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4,112,457.01 2,613,119,318.24 2,606,254,756.43 -22.92 1,770,553,295.38 2,054,523,30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25,846,825.30 2,330,720,351.84 2,335,503,841.79 -47.40 1,952,468,667.78 1,957,015,513.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9,490,111.19 3,757,315,986.90 3,941,530,767.73 -10.32 1,058,661,172.92 1,100,633,933.07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0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346,287,718.08 25,560,589,952.65 24,638,965,669.92 -16.49 24,099,625,060.49 23,042,941,782.92

总资产 69,201,468,263.76 72,304,935,166.59 60,613,494,756.12 -4.29 67,073,402,000.66 55,144,962,042.6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8 1.113 1.110 -24.71 0.805 0.9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38 1.113 1.110 -24.71 0.805 0.9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7 0.983 0.985 -51.48 0.889 0.8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3 11.53 12.24 减少1.60个百分点 9.35 1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5 10.26 10.87 减少4.61个百分点 10.27 10.34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深投控基建(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并合并其财务报表)于2022年1月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2022年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0年本公司发行了40亿元永续债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司按相关规定在计算各年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了永续债的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772,728,100.22 2,321,365,545.43 2,552,227,234.66 2,726,261,66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718,223.34 435,830,915.22 1,164,307,058.62 1,256,25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4,159,300.04 344,766,327.01 507,595,218.06 -40,674,01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009,879.13 981,504,731.88 994,800,057.14 782,175,443.0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28,497,414.27 本报告期联合置地完成减资手续,本集团相应对以前年度其他股东单方面增资而享有的溢价部分,由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9.21亿元。 42,728,445.20 74,529.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720,706.16 61,495,011.45 35,349,930.6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7,153,619.00 5,055,604.11 8,89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5,772,764.9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489,534.28) 106,733,639.77 -231,556,144.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95,175,495.33 (1)主要为持有参股公司股权及看跌期权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应收业绩补偿。 233,230,358.31 -24,388,020.67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4,107,007.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08,951.16) 17,001,564.94 -3,194,187.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165,853.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6,405,454.54) 88,630,604.94 2,555,033.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277,663.07) 100,987,817.38 9,809,306.97

合计 788,265,631.71 282,398,966.40 -181,915,372.4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用“-”表示) - -133,009,243.01 -133,009,243.01 -57,612,566.52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用“-”表示) 564,018,179.30 1,112,243,771.54 548,225,592.24 128,369,905.6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38,846,474.26 763,264,630.44 24,418,156.18 24,418,156.18

合计 1,302,864,653.56 1,742,499,158.97 439,634,505.41 95,175,495.33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收费公路项目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收费项目 本公司控股权益 位置 收费里程(公里) 车道数量 状况

梅观高速 100% 深圳 5.4 8 营运

机荷东段 100% 深圳 23.7 6 营运

机荷西段 100% 深圳 21.8 6 营运

水官高速 50% 深圳 20.0 10 营运

水官延长段 40% 深圳 6.3 6 营运

沿江项目 100% 深圳 36.6 8 一期营运二期在建

外环项目 100% 深圳 60 6 营运

龙大高速 89.93% 深圳 4.426 6 营运

阳茂高速 25% 广东 79.8 4 营运

广州西二环 25% 广东 40.2 6 营运

清连高速 76.37% 广东 216.0 4 营运

益常项目 100% 湖南 78.3 4 营运

长沙环路 51% 湖南 34.7 4 营运

南京三桥⑶ 35% 江苏 15.6 6 营运

西线高速 50% 广东广州、佛山、中山 98 6 营运

广深高速 45% 广东深圳、东莞、广州 122.8 6 营运

注:

(1) 上述收费项目的具体介绍、收费标准、历史营运数据等信息以及所在地区的路网示意图,可登陆公司网站 //www.sz-expressway.com的“集团业务-收费公路”、“投资者关系-营运数据”、“投资者关系-推介平台”等栏目查询和更新。

(2) 由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马鄂公司投资100%权益的武黄高速的特许经营期已于 2022年12月10日24时到期终止。有关详情可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的公告。(3) 经执行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以约1.75亿元(扣除过渡期分红实际对价为1.589亿元)受让南京三桥10%股权,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22年9月27日完成,本公司所持南京三桥股权比例由25%增至35%。

五年数据摘要

日均路费收入(单位:人民币千元)

路桥项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梅观高速 373.2 448.9 392.6 382.9 350.9

机荷东段 1,733.0 2,012.4 2,012.0 2,104.8 2,076.4

机荷西段 1,284.0 1,526.7 1,680.4 1,829.5 1,794.4

水官高速 1,565.6 1,808.7 1,658.5 1,786.4 1,738.1

水官延长段 189.2 244.1 252.8 331.0 328.6

沿江项目 1,317.8 1,619.6 1,498.4 1,459.1 1,273.5

外环项目⑴ 2,615.6 2,523.5 - - -

龙大高速⑵ 361.0 400.1 - - -

清连高速 1,686.1 2,399.5 2,274.5 2,293.2 2,084.1

广深高速⑶ 6,186.4 - - - -

西线高速⑶ 2,862.4 - - - -

阳茂高速 1,681.9 1,352.6 1,293.6 1,524.0 1,770.5

广州西二环 1,109.6 1,380.4 1,543.5 1,597.1 1,653.2

武黄高速⑸ 1,053.1 1,311.4 1,059.5 1,130.2 1,055.5

长沙环路 650.9 816.3 511.5 427.8 394.6

南京三桥(4) 1,250.1 1,301.3 1,516.9 1,393.2 1,341.4

益常项目 1,059.7 1,277.5 1,065.8 1,105.5 1,119.1

注:

(1) 外环项目一期自2020年12月29日通车运营;外环二期于2022年1月1日通车运营。(2)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龙大公司89.93%股权的收购,2020年11月26日起将龙大公司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3) 于2022年1月11日,本集团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的交割,从而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

(4)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完成南京三桥10%的股权收购,所持南京三桥股权比例由25%增至35%。

(5) 本集团所投资的武黄高速的特许经营期已于2022年12月10日24时到期终止。

财务概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除另有说明外)

指标项目 2022年 2021年(经重列) 2020年(经重列) 2019年(经重列) 2018年(经重列)

营业收入 9,373 10,890 8,029 6,390 6,468

其中:路费收入 4,978 5,893 4,387 4,722 5,656

息税前利润 3,597 4,419 3,463 3,400 8,058

净利润 2,014 2,613 1,771 2,451 4,908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3,369 3,757 1,059 1,658 3,233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及收回投资现金合计数 5,825 7,637 2,519 3,408 6,1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6 4.05 3.16 3.51 6.50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838 1.113 0.805 1.124 2.250

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元) 0.462 0.62 0.43 0.52 0.71

指标项目 2022年末 2021年末(经重列) 2020年末(经重列) 2019年末(经重列) 2018年末(经重列)

总资产 69,201 72,305 67,073 57,037 55,713

总负债 41,841 40,772 36,837 33,995 31,732

总权益 27,361 31,533 30,236 23,042 23,982

资产负债率(%) 60.46 56.39 54.92 59.60 56.96

总负债权益比率(%) 152.92 129.30 121.83 147.53 132.32

净借贷权益比率(%) 110.13 79.13 74.05 87.56 82.75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7.95 9.89 9.22 8.00 8.40

注:2020年完成融资租赁公司、物流金融公司以及龙大公司控股权收购、2022年完成深投控基建(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并合并其财务报表)100%股权收购,于完成收购当年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上述企业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并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主要财务比率说明

息税前利润 = 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及收回投资现金合计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息保障倍数 = 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总负债权益比率 = 总负债/总权益

净借贷权益比率 = (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

第三节 年度记事

1月 外环项目二期通车。

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权益,并间接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份。

发行人民币15亿元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2深高01”,债券代码“185300.SH”)。2月 总部办公场所搬迁至南山区汉京金融中心。

3月 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

发行人民币10亿元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控股设立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月 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

通过收购和增资获得利赛环保70%股权。

荣获证券时报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评选“最佳投资者关系案例奖”。

5月 荣获“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1)”之“业绩说明会创新奖”“业绩说明会勤勉奖”。6月 宣派2021年年度股息,每股分红0.62元(含税)。

发行人民币10亿元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通过收购增持深汕乾泰13.33%股权至63.33%。

荣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之“丰厚回报榜”和“真诚回报榜”。

根据全球第二大指数编制公司富时罗素最新ESG评级,公司在纳入评级的692家中国上市公司中排名第28位、交通基础设施行业排名第1位。

外环项目“玻璃纤维筋混凝土桥梁护栏研发”获得广东省公路学会第三届“广东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7月 公司承建的深圳市货运收费站项目获首届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优质工程奖。

8月 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

公司“党建领航、文化赋能456工程”建设成果入选广东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案例汇编。

9月 签订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合同。

发行2022年度第三、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共计人民币10亿元。

通过收购增持南京三桥公司10%股权至35%。

荣获证券时报“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之“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奖。10月 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

沿江公司51%控股权转移至湾区发展,本公司拥有沿江公司的实际权益下降至85.63%。

11月 荣获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2022大湾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TOP20”并蝉联“2022大湾区上市公司绿色治理TOP20”。

12月 签约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胡伟先生退休并辞任董事长等职务,廖湘文先生获推举临时主持董事会工作。

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期终止。

荣登“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排行榜”,荣获“2022年中国百强企业奖”。

荣获RoadshowChina(路演中)2022年度“第六届中国卓越IR评选”之“最佳资本市场沟通奖”“最佳信息披露奖”和“最佳总监奖”。

荣登新浪财经ESG评级中心“2022中国企业ESG金责奖-环境责任优秀企业”。

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指导和首次发布的《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蓝皮书(2022)》中位列“地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先锋100指数”第36位,在深圳区域上榜的企业当中排名第4位。

荣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1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榜单。

在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举办的第二届“深圳市交通工程技术创新奖”中,机荷项目《立体复合高速公路关键技术指标研究》荣获一等奖,沿江项目“高速公路收费站多通道型潮汐车道控制系统”荣获二等奖。

荣获第十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总决赛演讲类二等奖、微电影类三等奖。

第四节 董事会致辞

各位股东:

本人谨此代表董事会向股东汇报,2022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3.73亿元,同比下降13.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4亿元,同比下降约22.92%;实现每股收益0.838元。本集团一直致力提升企业价值,在努力拓展业务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坚持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兼顾投资者长期与短期的利益,为股东提供良好和持续的回报。董事会已建议派发2022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462元,总额约为10.08亿元,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5.13%。上述派息建议将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年会批准后实施。

业务回顾

2022年,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国外主要经济体大幅通胀和加息等复杂外部环境影响,中国经济恢复和增长受到很大挑战。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深高速人迎难而上,全面落实关于“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企业发展相关部署,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以超常决心、超常措施攻坚克难,保持了企业发展大局稳定。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十四五”发展战略为指引,以“打造优质基础设施,服务城市美好生活”为使命,在股东、政府和社会各届的支持下,坚持城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商的定位,贯彻执行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计划。公路运营方面,通过持续优化路产管养水平,提升数字化能力,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通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外环二期主线已于2022年1月建成通车,沿江二期、机荷改扩建、光明环境园、龙里河大桥等重要项目有序推进,外环三期与深汕二高速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拓展方面,公司继续整固提升收费公路主业,完成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湾区发展71.83%控股权,集团收费公路业务版图新增广深高速和广珠西线高速,新增权益收费里程105公里;中标邵阳与雅安的两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报告期末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900吨/日。资金与融资方面,完成对联合置地的减资,提高了资金综合使用效率;利用市场利率下行机会进行低成本融资,协调银行下调贷款利率等,降低融资成本,维护财务安全。公司治理方面,持续优化对子公司管理,协调统筹子公司与集团发展战略的有效衔接等。

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已对报告期内本集团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阐述,有关详情可参考公司管理层作出的汇报。

未来展望

2021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十四五”规划设定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包括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了我国今后五年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其中含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目标任务。

2023年,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提振经济政策的支持下,预期中国经济将发挥其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的优势,逐步稳定回升。

本集团深耕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领域20余年,已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包括大湾区基础设施国资平台优势、投建运管的综合集成能力和产业协同能力,商业模式和技术管理的创新能力,以及境内外的良好融资平台优势等,为本集团做大做强收费公路主业、拓展大环保产业、探索新型城市建设及产融结合等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本集团将根据经营环境、行业趋势与竞争格局的实际情况,开展“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回顾与评估工作,使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顺应国家发展趋势和自身优势特点。

收费公路是本集团的第一主业,2023年本集团将继续发挥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势,积极推动收费公路智能化、数字化,探索、创新商业模式与应用场景,加强产业链市场化业务探索。继续推进存量项目改扩建和现有重大项目建设,寻求优质项目的投资并购机会,努力降本增效、精益管理,保持公路主业领先优势。此外,本集团还将加强与政府和相关方的合作,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沿线土地的盘活开发工作,与公路主业协同发展。

本集团已初步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战略布局。在收费公路行业进入存量时代的背景下,进入大环保产业将为本集团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国家近年提出的“双碳”目标及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环保政策,为本集团环保业务发展带来机遇。今后本集团将继续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细分领域,合理配置资源,通过项目优选、精益运营及业务协同,提升环保板块的盈利能力。

此外,本集团将依托两大主业,探索并培育新型城市建设及产融结合等业务,培育孵化新的业务增长极,通过产业基金及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实现产业协同效应,支持双主业发展,力求实现产业链价值的最大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本集团“十四五(2021-2025)发展战略”的引领下,管理层结合以上对经营环境、行业趋势和竞争格局的判断,确定了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详情可参考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本集团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资本支出计划、风险分析和应对策略等作出的汇报。

未来,本集团将以现有双主业的产业格局为基础,发挥区域、品牌、团队、资金等核心优势,坚持市场化导向和创新驱动,优化公司治理与经营机制,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时代机遇,巩固和提升收费公路产业优势,积极拓展特色环保、一体化清洁能源产业,打造智慧深高速,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致谢

藉此机会,本人谨代表公司,感谢在过去一年中奉献智慧与汗水的各位董事、监事、管理层与全体员工,感谢各位股东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深厚信任。2023年,面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深高速人将坚定信心、携手共进、勤勉尽责,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为实现深高速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奋勇拼搏,为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深圳国企力量。

廖湘文

执行董事兼总裁

中国,深圳,2023年3月24日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简介

本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优质的建造管理和公路营运管理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运营养护、智能交通/环保系统、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

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6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643里;积极参与多个区域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和金融类项目18个;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

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72%;747,500,000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28%。本公司最大股东为本公司之发起人之一、现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国际(股份代号:00152)的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约30.03%股份;深圳国际自2008年12月起间接持有本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于本报告日期,本集团主要投资企业及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投资企业 100% | 梅观公司 梅观高速

100% | 深投控基建 71.83% | 湾区发展 广深高速 主要业务

51% 西线高速

沿江高速

机荷高速(东段及西段)

100% | 外环公司 外环高速

100% | 益常公司 益常高速

51% | 建筑科技公司 基础设施建造管理

100% | 建设公司 55% | 沥青科技公司

100% | 运营发展公司 60% | 工程发展公司 公路运营及管养服务,交通设施施工及维护等

商务公司 物业管理

100% | 商务公司 89.93% | 龙大公司

龙大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548)(00548) 收费公路业务

76.37% | 清连公司 清连高速

51% | 深长公司 长沙环路

50% | 清龙公司 水官高速

40% | 华昱公司

水官延长段

35% | 南京三桥公司

南京三桥

25% | 西二环公司 广州西二环

25% | 阳茂公司 阳茂高速

20% | 德润环境

给排水、垃圾焚烧发电

风力发电系统的研发制造、运营维护等

100% | 环境公司 51% | 南京风电

对有机垃圾综合处理的投资、建设、运营等

92.29% | 蓝德环保

70% | 利赛环保 环保技术、设备开发与销售等

100% | 包头南风 风电场建设运营及风力设备销售

环保业务

100% | 广东新能源

新能源产业投资、融资与管理

100% | 新能源公司

50% | 峰和能源 清洁能源后运维服务

100% | 光明环境 有机餐厨垃圾收运、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等

11.25% | 深水规院 水利工程设计及项目咨询管理

100% | 物业公司 100% | 高乐亦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

100% | 投资公司

养老服务

建设管理及项目开发

70% | 贵深公司

100% | 基建环保公司 63.33% | 深汕乾泰 基建环保开发、经营退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和汽车拆解业务

其他业务

51% | 基金公司 金融业务

100% | 融资租赁公司

3.44% | 贵州银行

51% | 数字科技公司 信息技术咨询与开发等业务

34.3% | 联合置地 梅林关项目

22% | 云基智慧 工程咨询业务

9.18% | 联合电服 联网收费业务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近年来,集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持续对内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进行整合,已逐步搭建起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运营、建设、新能源等业务平台,包括以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为主的投资公司;以公路运营、养护管理服务及智能交通业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发展公司;以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合作区提供大型基础建设管理服务及进行园区内环保项目投资的基建环保公司;以拓展风电等新能源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以及作为集团产融结合业务统筹管理平台的产业金融管理部。集团将通过上述业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集成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聚焦在“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领域积极拓展,并在产业链的上、下游适度延伸,发展运营养护、工程管理、产业金融、数字科技等服务型业务,努力拓展集团经营发展空间。

本公司“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战略(“发展战略”)已明确集团“十四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和方向:“深耕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布局全国,以‘创新、智慧、绿色、高效’为特色,为城市提供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公路交通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重要服务商,实现规模增长、结构优化、能力提升、机制改善。”集团将以收费公路和大环保为核心业务板块,通过数智赋能,打造“智慧深高速”。

现阶段,本集团的收入和盈利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的经营和投资,大环保业务的盈利贡献正在逐步显现。此外,本集团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优质的建造管理和公路运维管理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以及金融、工程咨询、联网收费等业务。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列示如下: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收费公路业务

广东省-深圳地区:

梅观高速 100%机荷东段 100%机荷西段 100%沿江项目注1 100%外环项目 100%龙大高速 89.93%水官高速 50%水官延长段 40%

广东省-其他地区:

清连高速 76.37%广深高速注2 45%西线高速注2 50%阳茂高速 25%广州西二环 25%

其他省份:

武黄高速注3 100%益常项目 100%长沙环路 51%南京三桥 35%

大环保业务

新疆木垒 100%包头南风 100%永城助能 100%中卫甘塘 100%光明环境 100%蓝德环保 92.29%邵阳项目 100%利赛环保 70%深汕乾泰 63.33%南京风电 51%峰和能源 50%淮安中恒 20%德润环境 20%深水规院 11.25%

委托管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开发产融结合

其他业务

数字科技业务工程咨询业务联网收费业务

图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项目 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项目注1:本公司直接持有沿江项目49%权益,通过湾区发展间接持有沿江项目51%权益。

注2:本公司通过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份,间接持有广深高速与西线高速之权益。

注3: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期已已于2022年12月10日24时到期终止。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年,受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影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加速演变,全球通货膨胀风险加大,中国经济面临多重压力。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局势,中国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2022年中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1.02万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42.07万亿元,同比增长7.7%,中国经济展现了极强的韧性。2023年,预计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促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有利于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求的稳定增长,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等环保业务的需求增长。以上数据来源:政府统计信息网站

(一)收费公路业务

1、政策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21年4月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合称《纲要》),系统擘画了未来30年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宏伟蓝图。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对“十四五”时期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目标是: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取得实质性突破,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发展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其中,对于公路交通行业,要完善公路网结构功能,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实施国家高速公路主线繁忙拥挤路段扩容改造,加快推进并行线、联络线以及待贯通路段建设;要加强基础设施养护,发展和规范公路养护市场,逐步增加向社会购买养护服务;到2025年,我国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其中,全国高速公路建成里程将达19万公里。2022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公路养护管理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加快构建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2022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还就国家公路网规划、绿色交通标准体系等印发了相关文件。

此外,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降低货运物流成本,2022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全国收费公路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

2、行业基本情况与分析

高速公路是构成国家快速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纵横交织、四通八达的中国高速公路网已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脉。公路交通是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使用最广泛的交通运输方式,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体系进入新阶段,高速公路行业也面临新要求和新的行业发展趋势。高速公路行业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着力推进设施数字化、养护专业化、管理现代化、运行高效化和服务优质化。因此,收费公路企业须提高其提供快捷、安全的快速交通网络的服务能力,成为构建都市快捷圈和快货物流圈的重要通道;同时,提升高速公路通行质量、实施繁忙拥挤路段扩容改造之规划将为收费公路企业带来改扩建市场的重要发展机遇;此外,积极向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开发智慧交通应用平台及服务系统,培育对外输出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专业能力;培育管理养护能力,向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公路养护服务,也将是收费公路企业面临的新商机。本集团深耕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领域20余年,在公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报告期内,本集团完成了对湾区发展的控股收购,从而间接持有广深高速和西线高速的部分权益,进一步巩固了集团收费公路资产规模。集团目前所投资和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64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

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质量优良,公司路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在国内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近年来,集团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的研究及运用,成功开发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已上线,为实现路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信息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取得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此外,基于BIM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功能的开发已基本完成。集团通过大力推动新科技的应用,积极打造“智慧高速公路”,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发展。有关本集团行业地位情况请进一步参阅下文“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二)大环保业务

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再生清洁能源成为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国家出台多个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大力促进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和清洁能源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1、政策环境

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

固体废物的种类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并对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提出了要求。“十四五”以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就减污降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出通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此外,2022年内,国家相关部委还就“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收费机制等发布了相关文件。

清洁能源行业: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出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能源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要求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光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初,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对风电行业提出新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同时,文件还对推进大基地开发的重点区域进行了明确。2023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到2030年,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至2045年,新能源成为系统装机主体电源。此外,2022年内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还对能源

标准化体系建设、清洁能源强省建设、电力支撑提升行动、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为加快清洁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助力护航。

2、行业基本情况与分析

国家发布的一系列行业规划和政策为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和目标,在国家大力推动“双碳”战略的新时代背景下,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产业面临重大市场机遇。

就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而言,在低碳化进程的带动下,我国的固废处理行业呈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硬件设施及处理技术水平不断升级、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高的发展趋势。“十四五”以来,国家进一步优化固废处理相关行业政策,继续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在固废产生量持续增加、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固废处理技术不断革新以及环保投资额扩大等因素的带动下,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据专业机构测算,预计2027年我国年固废处理量有望达到130亿吨,2022-2027年复合增长率约为3.6%。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从竞争格局看,目前固废处理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需要企业具有成熟的处理模式和规范的操作标准,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另一方面,大型有机固废处理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处理工艺复杂、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存在资金壁垒;此外,固废处理行业与区域经济和地方政府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区域属性。因此,具备较高等级资质和资本规模实力的企业更具竞争力。

就清洁能源行业而言,国家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为长期国策,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障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目前中国在风电和光伏的装机量位居世界第一,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燃料能源是中国能源产业主要趋势。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电价好于市场预期。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3,696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7亿千瓦,同比增长11.2%,占电网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4.25%。另一方面,“平价上网”新周期下风电企业努力降本增效,大容量风机可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因此风电整机大型化趋势明显。随着国家风电大基地开发建设的推进,未来风机大型化趋势将加速,这对风机制造厂商技术研发能力与产品升级迭代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在上一战略期内,本公司确定了进入大环保产业的战略转型目标,集团在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通过谨慎寻求与环保企业的合作机会,高起点进入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并通过近几年来的投资和并购,逐步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行业,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初步布局。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行业受国家政策支持,其重资产、业务稳定的经营特点比较契合本集团的资源优势和管理运营模式。

在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领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和建设运营企业,具备有机垃圾处理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BOT/PPP项目共20个;2022年4月,环境公司收购了利赛环保70%的股权,进一步提升了集团在深圳区域的有机垃圾处理能力;本公司全资的光明环境园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计划将于2023年竣工投产;此外,年内环境公司还成功中标邵阳项目。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9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本集团作为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中的新进入者,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抓住政策红利,积极拓展市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在清洁能源业务领域,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累计已拥有装机容量达648MW的风电项目,同时控股南京风电,并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51%股权,此外,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通过前期布局,本集团已具备风场项目投资运营、风电整机设备研发制造与后运维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融资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所拥有的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优势,积极提升产业链的整体市场竞争力,持续推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切实做好收费公路、大环保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2022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93.73亿元,同比下降约13.93%。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49.78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17.57亿元、其他收入约26.37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53.12%、18.75%和28.13%。

(一) 业务管理及提升

持续完善公司分类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

近年来,随着拓展力度加大及并购项目的不断落地,集团各业务板块的附属企业不断增加,为加强内部管理,同时提高决策效率,集团在规范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业务板块制订了分类管理事项的工作指引等体系文件,并以部分附属公司为试点建立分类管理体系。报告期内,为提升分类管理水平,公司对前期分类管理试点企业的运行效果进行检讨完善,进一步厘清集团管控权责边界和提升分类管理水平;此外,公司还全面梳理了集团总部对三级及以下附属企业需穿透管理的事项清单,以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权责对等的授权机制,激发经营活力。2022年内,集团还要求各业务板块对标行业标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深刻认识当前各业务板块中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切实采取措施开展对标提升行动,提升管理效能。

创新技术应用,以科技赋能企业经营

近年来,集团以创新技术促经营发展,积极开展创新技术研究工作,依托本集团的基础设施资源优势和运营管理经验,结合专业研究机构及技术团队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资源,大力推进创新技术在传统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中的实施和落地,不断加强智慧交通、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集团以智慧机荷项目为试点,在原有道路养护、路网监测等系统的基础上,研究涵盖路桥结构健康监测、智慧隧道、主动交通管控等在内的智慧应用平台;在工程建设上继续以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为载体,开展智慧高速课题研究和智慧机荷高速方案设计工作;同时,集团还加快推进环保产业信息化布局,开展光明环境园PPP项目数字化应用及智能风电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在收费公路运营实践中,已建设并应用无人机道路巡查应用系统,实现无人机飞行任务审批、巡检结果查询,并辅以智慧化技术手段,实现边坡滑塌、管控区占用、绿植破环等事件的自动化识别,提升了道路运行管控、智慧养护的能力;此外,2022年内集团还进行了自由流收费模式相关技术及运营方案的研究,计划2023年选取有条件的路段开展开放式自由流收费试点。集团通过积极推进创新技术的应用和实施,赋能企业经营。

(二)收费公路业务

1、 业务表现及分析

2022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各收费公路项目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如下:

收费公路 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⑴ 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广东省-深圳地区:

梅观高速 138 373

机荷东段 283 1,733

机荷西段 187 1,284

沿江项目⑵ 141 1,318

外环项目 242 2,616

龙大高速 140 361

水官高速 238 1,566

水官延长段 55 189

广东省-其他地区:

清连高速 44 1,686

广深高速⑶ 527 6,186

西线高速⑶ 222 2,862

阳茂高速 44 1,682

广州西二环 73 1,110

中国其他省份:

武黄高速⑷ 63 1,053

益常项目 55 1,060

长沙环路 83 651

南京三桥⑸ 29 1,250

附注:

⑴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在实施节假日免费方案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

⑵ 根据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⑶ 于2022年1月11日,本集团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的交割,从而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上表中所列的广深高速及西线高速日均路费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⑷ 本集团所投资的武黄高速的特许经营期已于2022年12月10日24时到期终止。

⑸ 经执行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以约1.75亿元(扣除过渡期分红实际对价约为1.589亿元)受让南京三桥10%股权,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22年9月27日完成,本公司所持南京三桥股权比例由25%增至35%。

2022年因外部形势导致道路交通需求下降,第四季度集团严格执行了国务院及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车通行费减免10%的政策。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2022年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整体路费收入同比下降。2023年,随着民众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国内经济发展将重新释放活力,出行需求将恢复正常,收费公路的营运表现有望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广东省政府部门于2022年4月下发了《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经营性单位可自主实施差异化收费,合理实行收费差异化下浮。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已于2021年内按照交通运输部等部委的要求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该项政策对路费收入的影响已得到一定体现。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内外部经营环境及行业情况,本集团维持现有差异化收费政策不变。

此外,集团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实施城市交通组织方案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⑴ 广东省–深圳地区

2022年内,企业物流运输及大众出行需求降低,深港两地及东西部港区货运车流下降,对本公司深圳地区高速公路的营运表现均造成负面影响。

外环二期于2022年元旦正式通车,与外环一期形成贯通效应,对外环项目整体营运表现产生正面影响。报告期内,外环项目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录得增长。外环项目作为深圳东西向最便捷的高快速主干道,与梅观高速、沿江高速和龙大高速车流量产生路网协同效应,但对机荷高速全线车流量产生一定分流影响。此外,外环坪地连接惠盐高速的互通立交4条匝道因施工延期尚未开通,预计开通后将对外环项目的车流量产生积极诱增作用。

⑵ 广东省–其他地区

与清连高速线位基本平行的广连高速(广州―连州)于2021年底正式通车,对清连高

速车流量产生一定分流,报告期内清连高速的路费收入同比下降较大。另一方面,清连

高速途经多个经济重镇,沿途拥有多个工业园区和旅游景点,对于沿线区域的车辆出入更为方便快捷,清连公司将多渠道加强线位优势宣传,积极引导车流。此外,周边二广高速连州联络线等路网相继开通,总体对清连高速营运表现产生正面影响。

广深高速为连接广州和深圳的重要快速通道,西线高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高速公路

的组成部分。年内,沿线广州、东莞、深圳等城市受外部形势影响导致社会交通运输需求下降;此外,广中江高速(广州―中山―江门)四期于2021年底开通,对西线高速部分路段造成分流,报告期内该两项目路费收入同比均录得下降。

阳茂高速于2021底完成改扩建后,双向八车道全线通行,费率标准由0.45元/标准车公里上调为0.6元/标准车公里,且受益于其周边道路相继开通后的路网贯通效应,车辆通行能力显著提高,报告期内阳茂高速路费收入同比增长较大。

⑶ 其他省份

报告期内,受多轮雨雪冰冻天气等因素影响,湖南境内的益常高速及长沙环路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录得下降;南京三桥车流量及路费收入总体基本持平;受出行需求下降等影响,武黄高速车流量同比有较大降幅,此外武黄高速的特许经营期已于2022年12月10日24时到期终止,本集团已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办理移交。

参考信息

2022年,本集团各主要公路项目的车型比例与去年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以下为集团主要收费公路项目车型比例示意图:

2、 业务发展

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总里程长约77公里,分三期建设,其中,外环一期(约50.74公里)已于2020年底通车运营,二期(约9.35公里)于2022年1月1日通车运营,三期(规划里程约16.8公里)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是迄今深圳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最长的高速公路,建成后将与深圳区域的10条高速公路和8条一级公路互联互通,是深圳北部区域东西向交通互联互通的重要骨干线。外环项目(外环一期和二期)由本集团与深圳市政府按照PPP模式投资,外环三期的投融资模式目前尚未确定。2021年5月,董事会已批准本公司开展外环三期全线工程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以及外环三期先行段施工、监理等工作,报告期内,外环三期各工段的设计修编等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2021年5月28日的公告及2016年4月25日的通函中相关内容。

沿江二期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主要包括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和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两部分工程,其中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已于2019年完工通车。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全长约5.7公里,设有机场互通和鹤洲互通两座互通立交,总体呈东西走向,起于机荷高速黄鹤收费站,与机荷高速对接,终于深中通道东人工岛,与深中通道隧道敞开段对接,建成后将联通沿江高速一期、机荷高速、广深高速、深中通道及宝安国际机场。报告期内,沿江二期

鹤洲互通至机场互通主线结构贯通比例已完成91%,正在开展路基、桥梁及附属工程施工,重点推进东人工岛上桩基等工程施工。截至报告期末,沿江二期项目累计完成工程进度约78.4%,完成约78%的路基工程、约84%的桥梁工程和约15%的路面工程。

为配合政府的高速公路建设整体工作计划与安排,提高道路安全质量及改善通行环境,董事会已于2018年1月批准本公司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于2020

年进一步批准公司开展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先行段施工及高压电力线改迁等工作。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已于2020年底获得广东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原批准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额约为432.9亿元,采取“建设期投资补助+BOT+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超额收益分成”的PPP模式,深圳交通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管理。经董事会批准,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交通局签订了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PPP合同”),并与拟引入的合作投资人深特交投就项目合作签订了两份投资合作共建协议。但后续深圳市有意对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投融资方案,有关的调整方案尚在研究论证之中。本公司将待相关投融资方案明确后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4日及12月2日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政府对深汕第二高速(深圳–汕尾)的规划和安排,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已开展深汕第二高速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其中,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支线(深汕第二高速大亚湾至坪山)是深汕第二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约15.28公里,与外环三期相交,并顺接南坪快速路三期。2022年12月,广东省发改委已批复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支线项目核准,相关工可方案、用地预审与选址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公司正在就环评等专项工作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报审。深汕第二高速建成后可与外环高速等多条干线实现互联互通,构建深圳市至深汕特别合作区之间的快速通道,对促进深圳、惠州、汕尾等地经济的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集团内财务资源的统筹管理、回收沿江公司的富余资金,优化投资企业的资本结构,董事会批准沿江公司减资38亿元,相关减资手续已于2022年9月8日完成,沿江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6亿元降至28亿元。此外,此前基于减少管理层级、发挥资产整合效益等因素考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曾批准本公司吸收合并沿江公司事项,本公司根据新的业务架构考虑,于2022年8月1日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取消吸收合并沿江公司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8日获得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上述事项的详情可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7日、5月13日、8月1日、8月3日及8月18日的公告。

经董事会批准,2022年8月18日,本公司与湾区发展之控股子公司深湾基建签署了一份有关沿江公司的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深湾基建拟以29.98亿元认购沿江公司约29.14亿元

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约0.84亿元进入沿江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沿江公司主要从事沿江高速的建设及运营。本次增资完成后,深湾基建直接持有增资后的沿江公司的51%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沿江公司的股权由100%降至49%,因本公司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本次增资后集团仍控股沿江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22年10月13日获得湾区发展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湾区发展旗下的广深高速与沿江高速的线位和走向比较接近,通过本次资产整合,可实现对上述两条并行高速公路的统筹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和精益管理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充实湾区发展主业,可更好地发挥其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有利于本集团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时本集团在维持对沿江公司控股权的情况下,可获得资金用于自身业务发展,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利益。有关本次增资事项的详情可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的公告。

于2022年1月11日,本集团已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的交割工作,从而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报告期内,湾区发展已完成“十四五”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据此制定战略规划项目计划。年内,湾区发展完成了沿江公司51%股权的增资收购,进一步扩大了其优质公路资产规模;同时协同广深珠公司及合作股东积极推动广深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前期申报及广深珠公司所持土地的收储工作,报告期内已完成萝岗立交地块(约29.5

万平方米)收储协议签订,广深珠公司可收回3.17亿元补偿金;此外,湾区发展正在与合作股东积极推动广深高速沿线土地的盘活和开发利用。有关湾区发展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详情,请查阅其2022年年度报告。

此外,随着国家干线公路路网规模的稳定增长,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发展公路养护市场,同时也对养护单位的专业资质提出了严格要求,公路养护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工程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公路与市政道路养护和施工等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业务。2022年8月,工程发展公司获得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其拓展更高等级的市政及公路养护市场创造了准入条件,并为其今后的资质升级及业务拓展奠定了基础。本集团将积极发挥工程发展公司与集团公路主业的协同效应,并以集团信息化技术成果为其赋能,培育其专业化、智慧化、市场化的养护技术与服务能力,推动集团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有关工程发展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请参见下文(四)/2“代管业务”内容。

(三)大环保业务

本集团在整固与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积极审慎进入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等大环保产业,为集团长远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本集团已设立了环境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作为拓展大环保产业相关业务的投资管理平台。

1、固废资源化处理

受国家环保政策支持,有机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空间较大,本集团将有机垃圾处理作为大环保产业下着重发展的细分行业,努力在该领域成为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及规模优势的龙头,并积极探索其它固废资源化处理领域的投资机会。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蓝德环保主要依托高效厌氧反应工艺、MBR膜生物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为客户提供市政有机垃圾处理的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其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项目PPP投资运营(含BOT,以下同)、环保工程EPC以及设备制造销售等。报告期内,集团着力推进蓝德环保存量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022年已完成桂林一期、南宁三期、扬州项目、梧州项目的竣工验收,自贡项目及桂林一期项目分别于2022年10月及12月转入商业运营。蓝德环保于2022年12月份中标雅安项目,该项目为雅安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服务范围为雅安市全域餐厨垃圾处置及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建设规模为20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可分两期进行,项目总投资约为1.3亿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截至本报告日,相关具体合作事项尚在积极协商中。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PPP项目共20个,餐厨垃圾设计处理量超过4,800吨/日,其中已有13个项目(设计总规模3,020.5吨/日)进入商业运营。2022年内蓝德环保的餐厨垃圾、地沟油等垃圾收运量下降,运营表现不及预期,全年完成有机垃圾处理量约84.4万吨。此外,年内蓝德环保在建项目进度滞后,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时间转商业运营,新项目拓展不及预期,部分订单执行延迟,部分设备订单虽已完成但未按期验收导致未能按期确认收入。受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22年其总体营运表现欠佳。年内,本集团通过向蓝德环保增资等方式,将持股比例提高至92.29%,一方面优化了蓝德环保的财务结构,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本集团理顺蓝德环保的管理机制,提高对其经营管理的控制力度和规范化水平。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对蓝德环保的业务和管理架构整合,努力降本增效,提升其盈利能力。

光明环境园项目为政府采用BOT模式实施,2021年本公司中标并签约该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将建成为一座具备处理有机垃圾1,000吨/天、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天、绿化垃圾100吨/天的大规模处理厂,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0年,经考核合格及区政府批准后,特许经营期可延长5年。为将光明环境园项目打造为高品质标杆示范项目,进而带动公司整体有机垃圾处理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将其总投资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约9.58亿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8日及2022年4月28日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光明环境园主体结构施工、主要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已完成约76.23%的工程形象进度,预计将于2023年竣工。

环境公司于2022年2月与相关方签署协议,通过购买股权及增资方式投资不超过13,125万元取得利赛环保70%的股权,股权交割手续已于2022年4月完成,利赛环保自2022年4月20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利赛环保拥有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BOT项

目(“生物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服务区域为深圳市龙华区。生物质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郁南环境园,为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点项目,原设计处理能力为生物质垃圾500吨/日,其中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期为“10+5”年,市政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期为25年。利赛环保已于2017年12月正式商业运营,并受相关部门委托,协助处理部分福田区餐厨垃圾。报告期内,环境公司投资不超过3,577万元对利赛环保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其作业自动化水平,改造后其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将提升至650吨/日,新增油脂处理能力30吨/日,垃圾收运量提升至600吨/日以上。年内,利赛环保通过实施“一街一策”收运、投放小型化就地处理设施等方式,至年底餐厨垃圾收运量可达500吨/日,较收购前提高45%,全年完成餐厨垃圾处理量约15.8万吨,提油量约3,642吨,于被并购首年成功实现扭亏为盈。此外,环境公司于2022年11月成功中标邵阳项目。邵阳项目为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3亿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环境公司已于2022年12月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2022年,本集团已进入商业运营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有机垃圾 有机垃圾处理量(千吨) 运营收入(人民币千元)

项目 集团控股比例 收入合并比例 2022年1-12月 2022年1-12月

一、蓝德环保

贵阳项目 100% 100% 121.93 88,646.81

南宁项目 100% 100% 179.52 87,742.19

德州项目 100% 100% 141.97 35,516.26

泰州项目 100% 100% 85.65 34,185.75

其他项目 70~100% 100% 315.15 143,507.07

小计 844.22 389,598.07

二、利赛环保⑴ 70% 100% 112.63 82,989.40

合计 956.85 472,587.47

附注:

⑴ 利赛环保项目于2022年4月20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上表数据为其2022年5~12月营运数据。

经董事会批准,2022年6月基建环保公司以约7,247万元的收购价将深汕乾泰的股权比例由50%增持至63.33%。深汕乾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可在提供燃油车报废回收处置服务的同时提供新能源汽车及退役动力电池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服务,且为深圳市唯一一家获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资质企业;此外,深汕乾泰在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处置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拥有11项技术专利及4条现代

化生产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以来,深汕乾泰积极开拓产业市场,已和部分上下游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签订上游退役电动单车及电池等采购类合同,以及梯次电芯及产品销售类合同,积极构建退役电芯等资源网络并初具成效;在报废车业务方面也成功中标深圳地区回收车辆报废处置项目等。深汕乾泰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取得近一倍的增长。年内,深汕乾泰还与融资租赁公司协同合作,通过融资租赁+资源处置兜底的形式与部分汽车服务公司在车辆及换电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深汕乾泰地处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市唯一能推进循环经济产业落地的区域,下一步深汕乾泰将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及白名单资质优势,与上下游企业积极协同,形成区域产业链闭环,并进一步辐射粤港澳大湾区及其他省市,促进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的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发展。

2、清洁能源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推进,国家已推出一系列促进清洁能源行业发展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将迎来长期稳定发展的新阶段。本集团将把握机遇打造特色的“一体化”清洁能源体系,努力成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深圳力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和经营的风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达648MW,包括总装机容量为247.5MW的包头南风五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99MW的新疆木垒三个风电场,拥有两个装机容量为32MW的分散式风电场的永城助能项目,装机容量为49.5MW的中卫甘塘项目,此外,本集团还拥有淮安中恒99.4MW风电项目20%股权。该等风电场均为享有政策补贴的已建成并网项目,所在地风资源较为丰富,电力消纳较有保障。报告期内,集团持续提高风场运行管理能力,积极挖掘各风场的生产潜能及市场机会,努力提高经营效益。2022年,本集团风力发电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风力发电 上网电量(兆瓦时)⑴ 风力发电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⑴

项目 集团权益比例 收入合并比例 2022年1-12月 2022年1-12月

包头南风 100% 100% 747,973.91 254,203.43

新疆木垒 100% 100% 734,712.00 344,505.91

永城助能 100% 100% 79,479.42 42,201.46

中卫甘塘 100% 100% 104,978.47 50,722.28

淮安中恒 20% ─ 216,763.80 106,080.30

附注:

⑴ 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风力发电业务收入中包含按上网电量计算的电价补贴收入。

随着“平价上网”时代来临,大容量的大型风机更符合风电企业降本增效的需求,新周期下风电整机制造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市场竞争激烈,南京风电现有的中小机型风机难以满足市场风机大型化需求,报告期内市场开拓不理想。年内南京风电努力推动在手项目建设和储备项目落地,包括许昌49.5MW风电项目设备供货,以及淮安中恒、中卫甘塘、永城助能等项目的后运维服务,但储备的订单受合作方项目审批或建设条件制约,落地和实施不及预期;此外,受在建工程生产经营进度滞后等因素影响,2022年南京风电营运表现欠佳。本公司将加大对南京风电经营管理的整合力度,积极推动储备项目的签约落地,并将加强新能源公司与南京风电的协作力度,通过推动一体化清洁能源的协作优势带动风机销售,同时积极拓展后运维服务业务,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新能源公司于2021年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按照50%:50%股权比例合资成立了峰和能源,并由峰和能源控股收购了南京安维士51%股权,该项交易已于2022年2月完成,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的公告。南京安维士是国内齿轮箱运维行业领先企业,在齿轮箱维修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南京安维士累计签订销售订单金额约4.38亿元,主要包括备机销售、返厂修复、配件销售和维修业务。

3、水环境治理及其他

本集团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持有德润环境20%股权。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的环保投资企业,旗下拥有在国内主板上市的重庆水务(股票代码:601158)和三峰环境(股票代码:601827)等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境修复等。重庆水务及三峰环境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2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持有深水规院11.25%股权。深水规院已于2021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1038)。有关深水规院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2年年度报告。

有关报告期内蓝德环保、南京风电、风电场项目,以及德润环境等项目的盈利情况,请参阅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62及七69的相关内容。

(四) 委托管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开发

集团凭借多年来在公路建设和运营相关领域积累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持续开展或参与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业务(亦称代建业务和代管业务);此外,本集团还尝试利用自身的财务资源和融资能力,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和公路沿线土地的建设和开发,以取得合理回报。

1、代建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代建项目包括深圳地区外环项目、货运组织调整项目、深汕环境园项目和贵州省龙里县龙里河大桥(原名朵花大桥)项目、比孟项目等。集团报告期内大力推进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强化其安全和质量管理,督促各项目代建款项和收益的回收。

报告期内,外环项目的进展情况请见本章节上文“(二)收费公路业务/业务发展”相关内容;货运组织调整二批次排榜站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已于2022年1月通车;深汕环境园项目已开展园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施工,以及园区公共配套先行项目、垃圾中转站的选址及规划设计等,累计完成形象进度约7%;龙里河大桥已全线贯通,正在进行桥塔涂装及附属工程施工,累计完成约95%的形象进度;比孟安置小区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园区景观等工程,累计完成形象进度约91%。

2、代管业务

本集团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承接四条路的综合管养。2022年5月,运营公司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评为2021年养护工程从业企业信用AA级日常养护施工企业。2022年6月,本集团中标并续签四条路综合管养项目,合同期3年,累计合同金额约为2.9亿元。报告期内,受市、区级行业部门委托,集团负责运营管理深圳市坝光和梧桐收费站、沙荷临时发卡站,其中坝光收费站的运营管理荣获深圳市交通局2021年度考评“优秀”等级。

此外,集团控股的工程发展公司于2021年中标承接了坪山区全区域及光明区、宝安区部分街道的市政道路养护业务,合同金额约为2.73亿元;并在2022年新签11个道路修复及绿化改造等市场化服务项目,合计金额约1,500余万元。

集团通过承接养护业务,不但增加了收入来源,也培育向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公路管养服务能力,为集团未来进一步进行市场化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各项委托管理业务的盈利和收支情况,请参阅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内容以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62的相关内容。

3、土地项目开发与管理

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集团自2012年起尝试与公路主业联动的土地综合开发、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规划调整带来的城市更新等业务类型,密切关注和把握优势地区和现有业务相关区域的合作机会,以盘活土地资产、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作为公路项目投资和集团业务的有益补充,为高速公路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支持。

(1)贵龙区域开发项目

贵龙项目采取“建设-移交”及配套土地开发模式,为本集团开拓贵州区域市场及开发适合的商业模式积累了业务和管理经验。继贵龙项目之后,本集团又相继与贵州龙里县政府及其平台公司签约建设龙里河大桥项目和比孟项目。

至本报告期末,贵深公司累计竞拍龙里项目土地约3,038亩(约203万平方米),其中贵龙项目土地约2,770亩,成交金额约为9.6亿元;龙里河大桥项目土地约269亩,成交金额约1.5亿元(含契税)。截至本报告期末,贵龙项目土地中约1,610亩的权益已转让,1,075亩正在进行二级开发,剩余土地尚在规划中。贵深公司已成立若干全资子公司,具体持有和管理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贵深公司正在开发项目的名称为“悠山美墅”。悠山美墅一期及二期A组团推出的住宅已全部交付使用并回款;报告期内,二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及二期C组团的住宅工程均已完工正在销售中;三期A组团的住宅工程及C组团的洋房工程已完工正在销售中,三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正在建设中。面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贵深公司围绕“高墅质洋房生活区”的核心价值主张,通过采取户外推广、媒体投放、举办主题活动等多形式营销策略,积极促进商业及住宅的销售。

(2)梅林关更新项目

本公司参股的联合置地主要业务为梅林关更新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目前万科集团及本公司分别持有联合置地65.7%和34.3%的股权。鉴于梅林关更新项目的开发进度并充分考虑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后,为尽早收回投资,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率,双方股东同意将联合置地账面资本公积余额约人民币 26.86亿元转增实收资本后,再按持股比例同步减资人民币33亿元,其中向本公司减资约人民币11.319亿元,本次减资已于2022年8月完成。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的公告。

梅林关更新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一期和风轩、二期和雅轩及三期和颂轩的住宅均已全部销售完毕。该项目还有约19万平方米的办公、商业及商务公寓综合建筑,截至报告期末,2,700余套商务公寓已签约销售1,081套,办公和商业未对外销售。

(3)新塘项目

本公司收购湾区发展之前,湾区发展已积极探索收费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业务。根据湾区发展于2019年的初步研究,在其参与投资的广深高速沿线估计约有10个地块适合通过交通改造集约用地,以释放土地用作综合开发利用。2019年10月,湾区发展就广深高速沿线土地的开发事宜与合作股东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共同争取实现广深高速沿线存量土地的综合开发及价值释放的机会,约定湾区发展在广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37.5%,在深圳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57.5%,东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视主导方确定。

新塘项目是湾区发展参与的首个土地开发项目,该项目系对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的一处约19.6万平方米交通用地进行综合开发,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60万平米。臻通实业为新塘项目的项目公司,目前湾区发展间接持有臻通实业15%股权。新塘项目的住宅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分三期进行,截至报告期末,其一期工程已完成约85%的形象进度,二期正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有关新塘项目详情,请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的公告以及湾区发展2022年年度报告。

4、其他基础设施开发与管理

本公司全资的投资公司作为集团“十四五”战略期探索健康养老产业的实施单位,已设立全资子公司高乐亦作为探索健康养老的产业平台。

2021年内,投资公司牵头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了深圳市光明区3个养老项目。光明康养项目包括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PPP试点项目和凤凰玖龙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PPP试点项目(合称“光明两社区项目”),以及光明区社会福利院PPP项目。光明康养项目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均为20.5年(包括建设期0.5年),其中光明两社区项目定位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以介助长者和0-3岁幼儿为主要客群,兼顾社区其他客户需求,在合作期内每年均有可行性缺口补贴;光明区社会福利院PPP项目定位为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规划床位370余张,将打造成为医养结合+品质服务的星级养老机构。2022年7月,光明两社区项目已正式运营,全面开展社区饭堂、托幼、长者活动等多项便民服务;光明区社会福利院PPP项目已于2022年5月启动施工,至报告期末完成约92%的形象进度,计划2023年初进入试运营阶段。

投资公司持股60%的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开展深圳市福永、松岗长租公寓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松岗项目出租率为47%,福永项目出租率为86%。

(五)产融结合

本公司持有贵州银行约3.44%股份,贵州银行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6199.HK),有关贵州银行的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2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原股东之一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建融合投资”)因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要求,经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融资租赁公司对建融合投资进行定向减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自此本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为9.025亿元。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为各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是本集团实现“产融结合”和业务协同战略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集团主业拓展。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持续发挥其在风力发电设备方面的融资租赁服务功能,并积极拓展交通和物流等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新签约约4.59亿

元融资租赁项目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融资租赁公司尚在履行的签约合同金额共计17.72亿元,已投放约13.75亿元。

本公司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晟创基金”)45%权益,截至报告期末,该基金的实缴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实缴出资金额为1.35亿元。基金管理人为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为工业危废处置、固废处置、污水处理、风电新能源四类运营类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晟创基金已完成2个项目的投资。本公司持有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约7.48%权益,该基金的总规模为40.1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金额为3亿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鲲鹏展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环保、新能源、基础设施在内的公用事业领域,以及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截至报告期末,国资协同发展基金已投资2个项目。

(六)其他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云基智慧(原名“顾问公司”)22%股权,该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试验、工程检测、养护咨询等方面,具备承担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从业资格与服务能力。

2022年3月,本集团与云基智慧按照51%:49%的股权比例设立数字科技公司。数字科技公司主要经营交通基础设施、环保、清洁能源等信息化、数字化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启动4个集团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1个外部市场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联合电服10.2%的股权。联合电服主要从事广东省内收费公路的电子清算业务,包括电子收费及结算系统投资、管理、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上述各项业务的进展总体符合预期。受规模或投资模式所限,该等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贡献目前在集团中所占比例很小。有关报告期内其他业务的情况,请参阅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18、20、62、69和附注七71的相关内容。

五、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主要公路项目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状况优良,多年来,集团一直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精耕细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并建立了高效、敢于创新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现阶段,本集团已确定了收费公路和大环保双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同时拓展了与主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与管理及金融服务等领域业务。本集团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融资能力,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双主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大湾区基础设施国资平台优势:本公司位于深圳,是深圳国资控股的公路及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建管养平台,本公司投资和经营的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和部分环保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区位优势和国资平台协同优势。公司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建设以及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重大政策机遇,聚焦区域内新型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的新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协同优势,服务政府需求,积极获取区域内公路及环保基础设施优质项目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空间。“双区”建设不仅带来新增项目机遇,还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和固废处理需求,为本公司公路和环保项目的营运表现注入活力;此外,本集团还将结合区域内城市群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大湾区公路项目沿线区域开发业务探索,发挥协同作用,释放沿线土地的开发价值,提升综合盈利能力。

综合集成管理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通过多年来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践,在重资产、特许经营类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成熟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投资到运营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项核心能力,一方面继续接受政府委托开展了多项政府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进一步输出在高/快速路投建管养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巩固了公司作为深圳国资高/快速路投建管养的核心平台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在进入与收费公路商业模式类似的固废资源化处理及风电场项目领域后,持续发挥对重资产业务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初步实现了相关行业的产业链布局,形成上下游协同能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培育在大环保业务领域的专业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提升同业市场竞争能力。

创新能力:本公司一直注重改革创新,在经营发展战略方面,通过审慎研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自身特点,作出了将大环保产业列为转型升级后的第二大主业的创新举措,并在报告期持续深化落地,为集团主业提升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根据行业环境变化和相关方目标需求,灵活务实采取政府购买收费公路服务、新建扩建项目的PPP合作投资运营等创新商业模式,既满足政府交通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也满足企业合理商业回报目标,实现集团收费公路主业的发展和突破。同时公司一直注重在专业领域的创新,在重点建设工程中联合作供应商通过创新设计和管理理念,研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攻克了大量技术难点并取得了行业内多项科研成果。现阶段,集团还顺应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环保的研究及运用。公司通过在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求新求变,不断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能。

良好的融资平台:本公司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具备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良好平台,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对湾区发展的控股收购,再增一个境外融资平台。同时,公司一直维持较高等级的境内外信用评级,长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可有效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和控制财务成本。有关公司财务策略以及资金管理和融资安排方面的情况,在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有详细的说明。

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2,014,112千元(2021年(经重列):2,613,119千元),同比下降22.92%,主要为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和广连高速开通分流的影响,集团所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减少,以及人民币贬值导致的外币债务相关汇兑损失增加等。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372,583 10,889,581 -13.93

营业成本 6,353,596 7,105,227 -10.58

销售费用 35,575 59,700 -40.41

管理费用 443,719 571,854 -22.41

财务费用 1,386,671 909,119 52.53

研发费用 46,477 60,572 -23.27

所得税费用 531,670 551,149 -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9,490 3,757,316 -10.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9,060 -3,269,911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7,202 1,160,740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和道路分流影响路费收入减少,以及受项目进度影响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有所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车流量下降折旧摊销成本有所减少,以及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有所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根据业务需要精简了环保产业部分销售人员,以及贵龙房开项目销售宣传支出有所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冲回部分以前年度计提的未发放奖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借贷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有所上升及人民币贬值集团外币负债汇兑损失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业务模式调整,环保产业研发投入有所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路费收入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随之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基本持平。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投资性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资金需求同比减少,本年借贷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应纳税所得减少。

有关上述科目变动原因详情请见下文各项分析。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的营业收入9,372,583千元(2021年(经重列):10,889,581千元),同比减少13.93%,主要为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和广连高速开通分流的影响,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减少,以及受项目进度影响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有所减少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项目 本期数 所占比例(%) 上年同期数(经重列) 所占比例(%) 同比变动(%) 情况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收费公路 4,978,341 53.12 5,892,736 54.11 -15.52 ①

主营业务收入–清洁能源 807,946 8.62 712,991 6.55 13.32 ②

主营业务收入–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收入 554,356 5.91 864,555 7.94 -35.88 ③

主营业务收入–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 392,030 4.18 119,990 1.10 226.72 ④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环保业务 2,888 0.03 113,618 1.04 -97.46 ⑤

其他业务收入–委托建设与管理 887,796 9.47 1,033,629 9.49 -14.11 ⑥

其他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 164,812 1.76 302,722 2.78 -45.56 ⑦

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 1,256,227 13.40 1,540,000 14.14 -18.43 ⑧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 328,187 3.50 309,340 2.85 6.09 ⑨

营业收入合计 9,372,583 100.00 10,889,581 100.00 -13.93

情况说明:

① 收费公路收入减少15.52%,主要系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及广连高速开通分流影响,集团附属收费公路的车流量及路费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各项目的经营表现分析,详见上文“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的内容。按具体项目列示的收入情况载列于下文“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② 清洁能源收入增长13.32%,主要系中卫甘塘和永城助能风电项目分别于2021年9月和2021年12月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本年贡献增量收入。

③ 餐厨垃圾处理收入包含项目建造、运营和设备销售收入,餐厨垃圾处理收入同比下降35.88%,主要系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相关建造收入有所减少。

④ 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收入增长226.72%,主要系深汕乾泰业务增长所致。

⑤ 其他环保收入下降97.46%,主要系风场项目运维及管理等业务下降所致。

⑥ 委托建设与管理收入减少14.11%,主要系龙里河大桥(原名“朵花大桥”)项目、比孟项目本年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少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委托建设收入有所减少。

⑦ 房地产开发收入同比下降45.56%,主要系本年贵龙房开项目交房数量有所减少。

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机荷改扩建及光明环境园等项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本年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少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下降。

⑨ 其他业务收入增长6.09%,主要系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收费公路 4,978,341 2,800,083 43.75 -15.52 -6.71 减少5.31个百分点

固废资源化处理 946,386 906,181 4.25 -3.88 -3.11 减少0.7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外环高速 954,681 448,603 53.01 3.65 10.84 减少3.05个百分点

清连高速 615,423 424,003 31.10 -29.73 -14.98 减少11.95个百分点

机荷东段 632,556 293,012 53.68 -13.88 -8.57 减少2.69个百分点

机荷西段 468,659 124,357 73.47 -15.90 -7.05 减少2.52个百分点

水官高速 571,444 511,807 10.44 -13.44 -7.19 减少6.03个百分点

沿江高速 480,979 290,475 39.61 -18.64 -11.84 减少4.66个百分点

益常高速 386,801 210,422 45.60 -17.05 -12.93 减少2.57个百分点

武黄高速 362,269 257,092 29.03 -24.31 7.98 减少21.23个百分点

风力发电 691,633 269,389 61.05 19.15 16.49 增加0.8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广东省 6,258,010.79 4,419,366.17 29.38 -4.77 -0.67 减少2.91个百分点

注: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列示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及部分收费路段的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附属收费公路毛利率总体为43.75%,同比减少5.31个百分点,主要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影响,路费收入减少,而运营养护成本仍需正常支出,导致报告期毛利率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报告期内,集团营业成本为6,353,596千元(2021年(经重列):7,105,227千元),同比减少10.58%,主要为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影响,附属收费公路随车流量下降折旧摊销成本减少,以及委托管理服务成本和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因本年实施工程量减少相应成本下降。

单位:千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主营业务成本-收费公路 人工成本 463,898 7.30 445,891 6.28 4.04 ①

公路维护成本 296,921 4.67 291,513 4.10 1.86

折旧及摊销 1,752,790 27.59 1,984,318 27.93 -11.67 ②

其他业务成本 286,474 4.51 279,906 3.94 2.35

小计 2,800,083 44.07 3,001,628 42.25 -6.71

主营业务成本-清洁能源 377,235 5.94 343,365 4.83 9.86 ③

主营业务成本-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成本 533,766 8.40 800,580 11.27 -33.33 ④

主营业务成本–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 372,415 5.86 134,695 1.90 176.49 ⑤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环保业务 5,530 0.09 71,285 1.00 -92.24 ⑥

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建设与管理 690,320 10.87 820,234 11.54 -15.84 ⑦

其他业务成本-房地产开发 119,695 1.88 142,368 2.00 -15.93 ⑧

其他业务成本–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 1,256,227 19.77 1,540,000 21.67 -18.43 ⑨

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 198,325 3.12 251,072 3.53 -21.01 ⑩

营业成本合计 6,353,596 100.00 7,105,227 100.00 -10.58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① 主要系报告期内外环高速二期开通,人工成本增加。

② 主要系车流量下降,相应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减少。

③ 主要系新收购的中卫甘塘、永城助能等风电项目本年成本同比增加。

④ 餐厨垃圾处理成本包含项目建造、运营和设备销售成本,餐厨垃圾处理成本同比下降33.33%,主要系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建造服务成本同比减少。

⑤ 主要系深汕乾泰业务增长所致。

⑥ 主要系风场项目运维及管理等业务成本下降所致。

⑦ 主要系龙里河大桥项目、比孟项目等项目本年实施的工程量少于上年。

⑧ 主要系贵龙房开项目本年交房数量同比减少,结转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相应下降。

⑨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机荷改扩建项目及光明环境园等项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本年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少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成本同比下降。

⑩ 主要系沥青公司本年业务量减少。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鉴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收费公路的销售客户为非特定对象。除通行费收入外,本集团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总额为129,891万元,占本集团全部营业收入13.86%;其中无关联方销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111,789万元,占本集团年度采购总额23.88%;其中无关联方采购。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费用35,575千元(2021年(经重列):59,700千元),同比减少40.41%,主要为业务模式调整,本年精简了蓝德环保和南京风电部分销售人员以及贵龙房开项目销售宣传等支出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本集团管理费用443,719千元(2021年(经重列):571,854千元),同比减少22.41%,主要系冲回部分以前年度计提未发放奖金。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1,386,671千元(2021年(经重列):909,119千元),同比增加52.53%,主要因人民币贬值导致外币债务汇兑损失增加,以及集团借贷规模增加使得利息支出有所增加。报告期内综合借贷成本约3.49%(2021年(经重列):3.54%),同比略有下降。有关借贷规模变化详情请参阅下文“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的内容。有关财务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经重列) 增减比例(%)

利息支出 1,213,881 1,168,043 3.92

减:资本化利息 28,808 28,082 2.59

利息收入 130,089 179,259 -27.43

加:汇兑损失 318,162 -66,501 不适用

其他 13,526 14,917 -9.33

财务费用合计 1,386,671 909,119 52.53

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46,477千元(2021年(经重列):60,572千元),同比减少23.27%,主要为南京风电和蓝德环保研发投入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531,670千元(2021年(经重列):551,149千元),同比减少3.53%,主要为应纳税所得减少。

4. 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1,533,897千元(2021年(经重列):967,758千元),同比增加58.50%,主要为本年联合置地完成减资,本集团相应对享有的以前年度其他股东单方面增资溢价部分由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以及集团所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影响收益下降、上年同期确认外汇远期合约到期交割平仓损失等综合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经重列) 增减金额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经重列) 增减金额

1、应占联/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联/合营收费公路企业合计 144,549 559,115 -414,567

联合置地 26,422 65,173 -38,751

德润环境 256,033 298,149 -42,116

其他注 155,684 130,305 25,379

小计 582,688 1,052,742 -470,054

2、处置联营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921,200 25,337 895,863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8,008 7,709 20,299

4、外汇远期合约交割损益 - -125,940 125,940

5、其他 2,001 7,909 -5,908

合计 1,533,897 967,758 566,139

注:其他为应占云基智慧、贵州银行、晟创基金、贵州恒通利、淮安中恒、凤润玖、峰和能源等的投资收益。

5.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46,47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2,484

研发投入合计 48,96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5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5.07

研发投入主要为南京风电进行风力发电设备研发、蓝德环保进行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研发以及深汕乾泰进行废旧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等发生的费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8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1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0

硕士研究生 22

本科 39

专科 23

高中及以下 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 8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52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19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5

60岁及以上 0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主要为南京风电进行风力发电设备研发、蓝德环保进行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研发以及基建环保公司进行废旧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等发生的费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3,369490千元(2021年(经重列):3,757,316千元),同比减少387,826千元,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下降所致。此外,报告期内所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项目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流注为747,407千元(2021年(经重列):922,516千元),同比减少175,109千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广深高速分红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注: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指来自本公司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的现金流分配(含利润分配)。按照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章程约定,在该等公司满足现金流分配条件时向股东分配现金流。根据收费公路行业特点,该等收回投资现金为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公司提供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和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数,希望帮助报表使用者了解集团源于经营和投资活动的经常性现金流量的表现。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集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同比增加1.7亿元,基本持平。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同比减少约35.0亿元,主要为投资性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资金需求同比减少,本年借贷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7.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及不同摊销方法下的差异

本集团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采用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即摊销额按照单位使用量基准,以各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占收费经营期限内之预计总交通流量比例计算确定。集团对该预计交通流量进行定期检讨和调整,以确保摊销额的合理。

一般在收费公路营运的前期阶段,按车流量法计提的摊销额比按直线法的摊销额低。报告期内,按本公司权益比例计算的两种摊销方法下的摊销差异为4.78亿元(2021年(经重列):2.15亿元)。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对收费公路项目现金流并不产生影响,从而也不会影响各项目的估值水平。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联合置地公司减资确认的资产处置收益

本公司持股34.3%的联营企业联合置地公司报告期内将其账面资本公积余额约人民币26.86亿元转增实收资本后,再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步减资人民币33亿元(含由资本公积转增的实收资本减资额26.86亿元),其中对本公司减资约人民币11.319亿元,减资完成后联合置地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于2022年8月23日,联合置地公司完成了本次减资的相关手续,本公司相应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9.21亿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对本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6.91亿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于2022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69,201,468千元(2021年12月31日(经重列):72,304,935千元),较2021年年末下降4.29%。2022年12月31日,集团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为33,330,545千元(2021年12月31日(经重列):30,409,335千元),较2021年年末增加约9.61%,主要为报告期内支付深投控基建股权收购款增加负债、汇率波动导致外币债务折算为本位币余额增加。2022年集团平均借贷规模为329亿元(2021年(经重列):311亿元),同比增长约5.79%。

资产负债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12,244 1.61 564,018 0.78 97.20 (1)

应收票据 3,500 0.01 87,388 0.12 -95.99 (2)

其他流动资产 257,806 0.37 546,140 0.76 -52.79 (3)

长期预付款项 996,880 1.44 1,792,085 2.48 -44.37 (4)

长期应收款 2,152,167 3.11 1,116,298 1.54 92.80 (5)

投资性房地产净值 26,069 0.04 38,851 0.05 -32.90 (6)

在建工程 225,704 0.33 1,779,733 2.46 -87.32 (7)

使用权资产 75,412 0.11 366,722 0.51 -79.44 (8)

开发支出 5,501 0.01 25,767 0.04 -78.65 (9)

短期借款 9,396,229 13.58 4,120,586 5.70 128.03 (1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3,009 0.19 - - 不适用 (11)

应付票据 228,670 0.33 87,244 0.12 162.10 (12)

预收款项 794 0.00 12,830 0.02 -93.81 (13)

合同负债 30,333 0.04 219,246 0.30 -86.16 (14)

租赁负债 47,739 0.07 326,956 0.45 -85.40 (15)

长期应付款 1,148,281 1.66 4,393,072 6.08 -73.86 (1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5,716 0.17 187,966 0.26 -38.44 (17)

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1) 本年增加结构性存款。

(2) 应收票据到期兑现。

(3) 收到待抵扣进项税返还及将一年以上留抵进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4) 深投控基建股权收购完成,将预付股权收购款结转为“长期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按照放款进度将租赁标的物采购预付款结转为“长期应收款”。(5)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租赁标的物采购预付款结转为“长期应收款”,以及风电场应收电费补贴款有所增加。

(6) 因深汕乾泰部分出租物业转为自用,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固定资产”。(7) 购置新办公楼完成装修投入使用结转为“固定资产”。

(8) 永城助能、中卫甘塘归还融资租赁款,“使用权资产”结转为“固定资产”。

(9) 南京风电开发支出结转为“无形资产”。

(10) 因收购深投控基建股权增加短期过桥贷款及根据市场资金形势适量增加短期借款。(11) 因收购深投控基建承担股权收购款差额补偿义务。

(12) 通过应付票据结算工程款增加。

(13) 深汕乾泰预收款项结转收入。

(14) 贵龙开发项目商品房交付,相应预收款项结转收入。

(15) 永城助能、中卫甘塘偿还融资租赁款,租赁负债减少。

(16) 联合置地减资款抵减长期应付款。

(17) 冲销以前年度计提未发放奖金。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84,213(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99%。境外资产主要为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持有的部分贵州银行H股股份和美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境外的银行存款,占公司总资产比重较小。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受限情况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有担保贷款余额的受限资产情况

资产 类别 担保受益人 担保范围 报告期末担保贷款余额(亿元) 期限

清连高速收费权 质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总额度28.39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26.4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JEL公司45%股权 质押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总额度3.5亿港币的银行贷款本息 港币0.61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沿江高速收费权 质押 国家开发银行 总额度10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0.3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水官高速收费权 质押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总额度6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3.49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资产为蓝德环保多家子公司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及生产设备等 质押、抵押 多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 担保范围为多个项目总金额11.14亿元的银行贷款本息及融资租赁款 6.53 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

乾智、乾慧、乾新公司100%股权 质押 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总额度不超过6.09亿元的并购贷款本息 1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深汕乾泰土地使用权 抵押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总额度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 1.5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深汕乾泰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质押 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 总额度0.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及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 0.52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光明公司和利赛公司特许经营权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 质押 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 总额度8.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0.50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融资租赁公司山西诺辉等6个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账款 质押 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等5家银行 总额度2.7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 2.33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永城助能项目电费收费权 质押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总额度1.8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1.78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木垒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 质押 建行乌鲁木齐支行 14.18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 14.10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陵翔项目电费收益权质押 质押 招商银行包头分行 2.27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 2.27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深投控基建公司80.27%股权质押 质押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三家银行 总额度83亿港币的定期贷款本息 港币78.18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2)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受限资金情况如下:

受限资金类型 受限金额

项目委托工程管理专项账户资金 0.21亿元

受监管的股权收购款 2.12亿元

保证金 0.56亿元

诉讼冻结款 1.49亿元

合计 4.39亿元

资产受限情况说明:

(1)有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82。

4. 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

公司注重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和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以保持公司良好的信用评级和稳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受收购深投控基建增加相应债务导致有息负债规模增加的综合影响,集团资产负债率、净借贷权益比率及净借贷/EBITDA指标均较上年末有一定幅度上升。报告期内,集团利息支出维持稳定,因收费公路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影响收入下降及人民币汇率贬值导致的外币负债产生一定汇兑损失,使得报告期集团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倍数同比下降。基于集团稳定和充沛的经营现金流以及良好的融资及资金管理能力,董事会认为报告期末财务杠杆比例仍处于安全水平。

主要指标 本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60.46% 56.39%

净借贷权益比率((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 110.13% 79.13%

净借贷/EBITDA((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5.16 3.69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经重列)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3.16 4.05

EBITDA利息倍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5.12 6.19

5. 资金流动性及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由于收购深投控基建增加短期过桥贷款等影响,使得集团期末净流动资产较上年末有所减少。集团将进一步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对附属公司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统筹安排、适时以中长期借贷资金置换短期债务、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保持适当的库存现金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和发债额度,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经重列) 增减金额

净流动资产 -13,946 -5,408 -8,5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97 5,457 -2,260

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 30,462 28,277 2,185

未使用的债券注册额度 7,100 7,600 -500

6. 财务策略与融资安排

报告期内,资金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资金价格稳中有降。报告期内集团根据经营开支需求及项目投资进展,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债券资金等满足经营及投资支出、债务偿还等资金需求;利用市场有利时机,发行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FIP)等债券融资工具进行债务置换及补充营运资金;利用利率下行时机沟通争取条件较优的银行贷款,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结合内外部资金环境、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本开支计划,适时调整财务策略,优化债务结构。

报告期末,集团无逾期银行贷款本息及债券本息。

截至报告期末,具体借贷结构如下图所示:

借贷结构(于2022年12月31日)

来源类别 金融机构67.39% 债券32.30% 其它0.31%

货币类别 人民币60.00% 外币40.00%

息率 固定44.40% 浮动55.60%

还款期 1年以内53.36% 1-2年7.93% 2-5年24.81% 5年以上13.90%

信用类别 信用48.04% 担保51.96%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评级继续维持最高的AAA级,国际评级方面均保持投资级别。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集团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约571.57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约304.62亿元;集团债券额度人民币86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债券额度71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规模为15亿元。本公司已将12.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 或有负债

集团报告期或有负债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

8. 外汇风险

本集团目前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中国境内,除了H股股息支付外,本集团的经营收入和主要资本支出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因收购湾区发展,增加及承接3亿美元和101.98亿港币借款,截止报告期末,本集团合计承担6亿美元和102.6亿港币外币借款,本集团并未就此作出任何外币对冲安排。报告期内因汇率波动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318,162千元,有关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67及十1。

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股权投资总额约为75.39亿元(2021年:16.75亿元),同比增加58.64亿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对深投控基建、峰和能源、利赛环保和深汕乾泰的股权投资,报告期内主要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投资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是否并表 报表科目(如适用) 资金来源 合作方(如适用) 投资期限(如有)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预计收益(如有) 本期损益影响 是否涉诉 披露日期(如有) 披露索引(如有)

深投控基建 主要持有香港上市公司湾区发展71.83%股份。 否 收购 5,343,672 100% 是 不适用 企业自筹 不适用 无 已完成工商变更、管理层委派等工作,已支付全部股权收购款和承担的部分债务。 - -283,987 否 2021年7月22日、8月10日、12月10日及2022年1月11日 该等日期发布的临时公告及通函

峰和能源 主要持有安维士51%股份。 否 新设 200,000 50% 否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自筹 不适用 无 已完成工商登记、董事委派等工作,并支付注资款200,000千元。 - 13,224 否 2021年12月29日 当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利赛环保 主要从事餐厨垃圾处理业 务。 否 增资 124,775 70% 是 不适用 企业自筹 不适用 无 已完成工商变更、管理层委派等工作,总投资 额为131,250千元,已累计支付124,775千元。 - 2,904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深汕乾泰 主要从事汽车拆解及动力电池后市场循环应用业务。 否 收购 72,473 63.33% 是 不适用 企业自筹 不适用 无 已完成股权登记工作,并已支付全部股权对价款。 - 8,348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蓝德环保 主要从事以餐厨垃圾为主的有机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核心设备制造、投资建设及运维等。 否 增资 1,639,226 92.29% 是 不适用 企业自筹 不适用 无 已完成股权登记工作,并已支付全部对价款。 - -131,46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南京三桥 主要从事过桥收费业务。 否 收购 158,858 35% 否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自筹 不适用 无 已完成股权登记工作,并已支付全部股权收购款。 - 35,937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 / 7,539,004 / / / / / / / / -355,035 / / /

注1:投资金额统计期间为本报告期内。

注2:本期损益影响金额为报告期内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重大非股权投资支出主要为购置万科和颂轩项目170套员工周转用房支出、蓝德环保餐厨项目、外环高速、光明环境园、沿江二期建设支出及邵阳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等,共计约23.1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债务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有关投资支出。其中,主要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外环项目(一期及二期) 6,500,000 100% 464,991 5,865,397 外环项目(一期及二期)经营情况,请参见上文有关外环高速主营业务分析的内容,其他建设项目处于建设期,万科和颂轩周转房尚未交房。

沿江二期 1,000,000 78.4% 308,484 376,929

机荷改扩建 4,494,000 / 316,834 1,151,011

外环三期前期 374,000 / 24,151 67,411

蓝德环保多个餐厨项目 / / 128,311 1,253,306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958,100 76.23% 229,774 357,487

购置万科和颂轩170套员工周转房项目 363,569 / 353,673 353,673

邵阳项目 320,000 / 160,000 160,000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通过投标方式,获得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合同签订金额为3.2亿元。该项目采取TOT模式,目前该项目处于调试和资产移交阶段。

合计 / / 1,986,217 9,585,215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情况说明

其他 738,846 24,418 - - - - - 763,265 (1)

其他 351,381 - - - 550,059 - - 901,440 (2)

其他 212,637 - - - - - -1,833 210,804 (3)

合计 1,302,865 24,418 - - 550,059 - -1,833 1,875,508

(1)主要为持有深水规院、联合电服、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等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

(2)主要为结构性存款。

(3)主要为业绩对赌补偿款。

(4)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一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集团所占权益 注册资本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 主要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净亏损)

外环公司 100% 6,500,000 8,079,551 7,085,144 954,681 541,442 531,902 投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建设及运营

清连公司 76.37% 3,361,000 6,083,354 3,089,883 618,872 93,259 68,250 建设、经营管理清连高速及相关配套设施

清龙公司 50% 324,000 1,757,329 993,364 575,527 51,138 38,932 水官高速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益常公司 100% 345,000 2,501,896 1,627,263 387,720 161,781 123,700 兴建、经营和管理益常高速

深长公司 51% 200,000 542,203 334,875 242,006 150,264 112,204 深长高速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投资公司 100% 400,000 3,128,394 1,093,400 723,338 131,661 94,868 投资实业及工程建设

蓝德环保 92.29% 505,439 4,196,095 2,485,167 666,388 -169,731 -158,306 以餐厨垃圾为主的有机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核心设备制造、投资建设及运维等

新能源公司 100% 2,251,990 6,002,674 2,734,069 693,615 313,424 303,525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公司名称 集团所占权益 注册资本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 主要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净亏损)

德润环境 20% 1,000,000 62,077,808 17,991,237 14,043,113 3,397,535 1,280,163 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环境企业,旗下拥有两家A股主板上市公司重庆水务50.04%股权以及三峰环境43.86%股权,其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设备成套和运营管理,以及环境修复。

深投控基建 100% 392港币 16,870,566 -980,711 791,941 -136,580 -283,987 深投控基建直接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湾区发展主要持有广珠西线高速、广深高速、臻通实业股权。

注1:上表所列公司为公司主要的控股及参股公司。

注2:相关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且已考虑溢价摊销等调整。

注3:上表所列净利润为各单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4:上述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以及其业务在报告期的经营和财务表现,请参阅本节相关内容。

注5:蓝德环保报告期内亏损,主要系本年内受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展、设备销售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不及预期,部分项目转商业运营后借贷利息和折旧摊销转入成本费用等。

2. 报告期内净利润或者投资收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超过 10%的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集团控股/参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净利润/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净利润/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占比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金额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

外环公司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531,902 26.63% 954,681 448,603 506,078

新能源公司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03,525 15.20% 691,633 269,389 422,244

德润环境 本公司参股20%的联营公司 256,033 12.71% 14,043,113 9,285,673 4,757,440

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1)报告期内,集团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子公司为深投控基建及其附属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子公司为利赛环保、广东启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景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设方式取得的子公司为数字科技公司、邵阳深高环境公司。

(2)报告期内,注销天津水气蓝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致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蓝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泰州蓝德高新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昆山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蓝德环保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有关合并范围变更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董事会致辞”中“未来展望”已就本集团对经营环境的基本判断和对行业发势和竞争格局的基本认识进行了阐述,有关行业格局和趋势的相关分析请参阅本报告“董事会致辞”章节相关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对内外部环境和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深入研究,本公司制定了“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战略,并经2021年1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为:坚持市场化导向和创新驱动,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时代机遇,巩固和提升收费公路产业优势,积极拓展特色环保、一体化清洁能源产业,打造智慧深高速,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战略目标为:深耕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布局全国,以“创新、智慧、绿色、高效”为特色,为城市提供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公路交通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重要服务商,实现规模增长、机构优化、能力提升、机制改善。

收费公路板块方面,集团将“整固提升收费公路业务,通过新建、扩建、并购、整合资源等多种手段,积极拓展高快速路投建管养业务,延长收费公路项目经营年限、增加公路资产规模,降本增效,精益管理,保持公路主业领先优势。积极探索上下游产业链市场化项目,重点关注智能升级及综合管养业务。”

大环保板块方面,集团将“聚焦有机垃圾处理、危废处置和清洁能源发电领域,上量并建立运营能力,加大资源投入和拓展建设力度。提高有机垃圾项目处理能力、危废项目处置规模,形成规模优势,力争细分行业领先;新增投资控股风电场或光伏电站,打造具有深高速特色的‘设备制造+电站开发建设+电站运营及销售+电站运维+融资租赁’一体化清洁能源体系;探索并适度投资废旧汽车拆解、市政环保等其他机会型优质环保项目。”

此外,集团将继续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推动高速公路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探索并培育新型城市建设及产融结合等与深高速禀赋相关联的新型业务。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已步入“十四五”发展战略期的中程,公司将继续坚持双主业战略,围绕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紧抓经济恢复性增长、市场需求回暖、行业及区域利好政策等机遇,全力拓发展、提效益、强基建、优管理、控风险,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要求,制定并落实好各项经营计划,保障“十四五”战略目标的实现。本年度报告“董事会致辞”中“未来展望”已就本集团对经营环境的基本判断和对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的基本认识进行了阐述。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2023年,本集团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包括:

经营目标:基于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的分析与预期,公司设定2023年的总体营业收入目标为110亿元,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总额(不含折旧及摊销)控制在57

亿元左右。2023年,预计集团平均借贷规模及财务成本同比有所上升。

收费公路业务:持续全面提升收费公路精细化建设运营管理,深入挖潜,以数字化赋能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以智慧创新打造交通强国品质工程,以市场化方式发掘优质并购项目,以交通项目与土地资源一体化开发盘活存量资源。运营管理方面,深化并试点自由流收费技术方案,做好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提升运营品质和效益。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大力推动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融资方案的完善与审批,年内全面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沿江二期、外环项目等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实现相关路网衔接;加快推动广深高速改扩建、深汕二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项目核准及投融资方案确定。项目开发方面,持续关注市场优质项目机会,拓展管理养护业务输出,利用公路扩建、改造等契机推动沿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收费公路整体投资效益。

大环保及其他业务: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细分领域,深化精益运营管理提升项目收益,加大投资并购力度扩大市场份额,布局产业链配套强化业务协同。已有项

目要继续做好业务和管理整合,加快在建项目完工投产进度,提高垃圾收运处理量和电场发电量,健全标准化运营体系,努力降低成本,挖潜增效,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发挥一体化清洁能源体系优势,通过产融协同、行业企业合作等方式增强优质项目获取能力,扩大行业市场规模。充分发挥附属企业在汽车拆解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领域的资质优势和技术实力,加快拓展市场及提高电池深化利用能力,从规模和效益两方面快速提升。依托公司多年积累的基础设施投建运管能力,继续开展代建、代管业务输出及探索新型城市建设等业务机会。

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通过建立财务共享中心和资金集中管控平台,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和资源统筹,提升财务运行效率。密切关注货币政策及融资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资金策略,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权益资本扩充,在保证资本结构安全情况下实现综合资金成本最优,为集团重大项目实施和“十四五”战略目标实现提供财务支持。进一步提升集团对控股、参股企业的分类管理水平,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完善授权管理体系及行权效果评价体系,提高决策和运营管理效率。坚守良好的企业管治原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则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

(四)资本开支计划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本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对外环项目、沿江二期、蓝德环保餐厨项目、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等工程建设支出,湾区发展并购等股权投资支出等。预计到2025年底,集团的资本性支出总额约为61.80亿元。本集团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贷等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以本集团的财务资源和融资能力目前能够满足各项资本支出的需求。

集团2023年-2025年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支出计划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一、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

外环一、二期 634,603 - - 634,603

外环三期前期开支 145,000 130,000 275,000

沿江二期 533,994 82,465 - 616,459

机荷改扩建 354,121 748,200 - 1,102,321

深汕第二高速前期开支 14,800 70,000 40,000 124,800

蓝德环保餐厨项目 424,113 19,928 3,538 447,579

光明环境园项目 437,545 541 158,519 596,605

邵阳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160,000 - - 160,000

利赛环保技改项目 23,766 3,258 - 27,024

汉京金融中心35-48层办公物业装修尾款 - 3,553 - 3,553

长沙环路路面结构补强加固 9,453 - - 9,453

二、股权投资

湾区发展并购 2,176,348 - - 2,176,348

利赛环保并购 6,475 - - 6,475

合计 4,920,218 1,057,945 202,057 6,180,220

注1:湾区发展并购项目的资本开支含所承债务的到期偿还。

注2:机荷改扩建、深汕第二高速、外环三期等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尚未确定。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动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将风险管理融入公司战略、决策、运营、财务等各个环节。有关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运作的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第六节“公司治理”中第十三项“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的内容。现阶段,公司重点关注有关政策、营运管理、投资拓展、融资及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内外部风险事项。

1、政策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国际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导致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针对国际性通胀高企、经济增长放缓、能源紧张等一系列问题,各国政府通常会调整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增加贸易保护等措施加以应对,这或将导致市场利率、汇率的大幅波动,能源价格上涨,国际贸易量下降,经济增长困难等风险。对本集团可能带来公路车流量下降、投资成本提高、外币债务汇兑损失、财务成本上升等风险。

本集团从事的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与国家行业政策变化高度关联:《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仍未出台,对收费年限及收费标准核定原则的变化尚不明确;收费标准、年限的审批和

调整权限为政府,尚未形成市场化的定价调整机制;环保行业的监管政策趋严,行业标准提高,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以及对项目主体资金实力的要求不断加强;随着风电行业进入“平价时代”,各地对电价补贴、特高压建设、弃风弃光率等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存在差异,风电项目的经营及盈利能力可能受到影响。

管理/应对措施:

一直以来中国在复杂的世界局势下,始终保持了政治稳定性、政策连贯性和经济发展持续性。2022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再一次明确了2023年宏观政策基调,即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本集团将并密切关注市场利率、汇率变化,提前储备财务资源,适时通过贷款置换、远期锁汇等方式调整汇率风险敞口,降低财务成本。本集团将密切关注和收集相关政策信息,研究行业政策变化对集团相关业务的长期影响,及时做出战略检讨和调整,努力做好相关资源储备,确保“双主业”稳健发展。同时本集团将通过积极探索交通上下游产业链市场化项目、大环保产业链配套业务等方式,形成轻重结合、参控并举、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分散行业风险。通过有序投资扩张、标准化运营、精益化管理、挖潜增效等方式,保持收费公路业务的领先优势以及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环保业务体系,从而提升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本集团将努力把握每一次行业变革的机遇,通过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2、营运管理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收费公路方面,交通强国建设提出了加快自由流收费模式建设的要求,集团在技术、人才和设备资源上的储备面临新的挑战;ETC全国联网实施后,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设施的性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路费稽查和核算的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均要求对ETC使用者的通行费用给予优惠,可能对通行费收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大环保业务方面,风电场项目受地方电网消纳能力、上网政策和电价、风资源变化、风机性能和运维等各方面影响,风电场发电小时数等参数预计会发生浮动,对风电场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受实际收运量不及预期,油脂回收不足及销售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或将降低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

管理/应对措施:

本集团已按照国家整体部署完成了收费场站的改造和收费系统的切换,新的收费系统和设施总体运行可靠,保障有力。本集团已对操作流程及制度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并计划引入自由流模式下的收费稽查管理系统,提高对于异常情况的发现及响应速度;本集团将加大5G、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研究,为自由流收费模式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奠定基础。

ETC全国联网,目的是提高路网的整体通行效率,这必将吸引更多的车辆使用收费公路,

从长远看将有利于路网车流量和路费的增长,有利于提高收费公路业务整体营运表现。

本集团已建立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环保项目投资论证和审核决策体系。除自身团队外,还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行业专家协助公司充分识别项目风险,审慎开展项目研究分析及审核决策,不断优化项目的投资测算模型,加强拟投资项目的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对于风电场经营项目,本集团重视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同时加强运维管理和成本控制,保持风机良好运营状态,确保经营收益稳定。对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本集团通过加强标准化运营体系建设、打造信息化管控平台等方式,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能;重视与当地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垃圾收运处理量;通过统一招标获得较高的油脂销售单价,并计划开展对油脂深加工从而降低油脂价格波动风险;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各地加快健全餐厨垃圾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的政策,有利于推动各地政府加强对非法收运、非法处理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合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业务开展;同时,本集团在与政府的特许经营协议中也努力争取设置最低收运量保证等条款,降低收运量不足风险。

3、业务拓展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本集团加大了业务拓展和投资并购力度,但也面临一定的风险挑战。收费公路方面,随着行业三十余年的快速发展,路网规划及建设已趋于稳定,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建设成本高企,路网车流量难以支撑社会资本的合理商业回报,优质项目资源稀缺;公路上下游产业链业务市场竞争激烈,项目获取难度加大。大环保产业方面,大型央企、地方国企以及其他环保领域龙头、跨国环保企业等加入市场竞争,优质项目获取难度增大,预期收益率下行;国家新能源政策对于新开发的风电项目的储能配套的要求,风电项目投资成本及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电力市场改革也使得风电项目整体投资收益不确定性增加。

管理/应对措施:

收费公路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立足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依托本集团在优势区域的影响力,通过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提升项目回报;积极拓展公路运营管理产业链上下游业务,逐步巩固提升竞争力;大环保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高度重视对项目的风险识别和投资分析判断能力,确保投资项目符合预期;同时加强与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拓展市场;加强现有项目的内部挖潜与成本管控,通过精益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手段,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加快形成规模优势并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本集团将以各收购项目和合作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研究项目股权结构的调整优化,建立适应多元化业务的分类管控模式,优化管理授权体系,提升集团整体运营效率及盈利水平;通过加强财务集中管理、委派财务总监、开展定期专项审计等手段,加强对附属公司的日常风险管控,及时发现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进一步探索多元化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人才队伍的建设,从而全面提高本集团公司治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以满足愈发激烈的竞争环境对于行业参与者的要求。

4、融资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本集团现有的收费公路业务和大环保业务总体上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能否为本集团业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为战略实施匹配合适的财务资源,是本集团需要管理的重要风险。

本集团近年来主业拓展力度较大,总体投资规模不断增加。未来几年本集团仍处于资本支出的高峰期,在保障到期债务偿还、股利分配的同时还需做好新项目投资支出以及现有项目资金支付的安排。经济的恢复发展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或者成本上升,本集团可能面临融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管理/应对措施:

良好的筹资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是本集团的重要核心优势之一,本集团将通过以下方式管理该项风险:(1)对资金计划进行滚动修订,及早规划并主动与业务单位沟通,把控整体资金支付节奏;(2)统筹银行资源,保持充足的授信额度,加强信贷政策跟踪和境内外信用维护,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与互信,根据业务需求提前筹划融资方案;(3)有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抓住国家鼓励直接融资、绿色金融等契机,充分利用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Reits等不同融资产品和工具,拓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4)统筹做好资金规划和融资安排,抓住市场机会,适时开展债务置换,不断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汇率风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5、建设管理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2023年本集团主要的建设项目包括外环项目、沿江二期、机荷改扩建、深汕环境园以及多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多项重大项目同时建设,对项目投资、成本控制、建设进度、质量的把控、资金的安排及安全管理落实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同时,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规划或设计变更、政府颁布新的政策和技术规范或就公共事务出台管理措施以及政府调整发展规划等,对当期建造成本、未来营运成本、项目的盈利能力及公司声誉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近年来,本集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加快公司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技术在

本集团各业务板块建设管理中的实际应用效果,以及对于数字化资产的管理和数据安全性的保障对本集团是一个全新的考验。

管理/应对措施: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已经成为本集团重要的核心能力之一。本集团已建立起较为成熟和有效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有能力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类风险进行管控。在项目前期工作中,本集团进行充分调研,加强与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突破技术难点,控制工程造价。在合约和施工管理方面,一是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充分考虑材料价差调整事项,通过合约条款有效降低或转移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二是通过强化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减少设计变更,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分配责任。在数字化建设管理方面,本集团通过持续完善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优化信息化管控体系,依托重大项目建设,累积数字化管理经验与技术,并通过成立数字科技公司进一步加强数字化资产和数据安全的管理。本集团将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培训,规范操作,持续提升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及管理水平。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运作规则,并不断提升治理工作的有效性。

本公司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在公司治理实践方面需要遵守两地适用法律以及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于报告期,本公司能够遵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已全面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各项守则条文,未出现重大偏离或违反的情形。本公司努力实现更佳的公司治理实践,在若干方面已超过《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的规定。有关《企业管治守则》遵守情况的详情,请参阅本章节下文第十七项“其他”的相关内容。

二、 公司治理架构及规则

本公司已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包括在公司治理、合规运作、行为准则等方面的总体政策、原则和工作规范,用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限和行为准则。

股东大会

选举 汇报 选举 汇报

聘任 汇报 董事会 监督 监事会

委任 汇报

外部审计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任 汇报 监察

管理 监察/指导 汇报 汇报

内部审计 经理层

审核 审核 管理/监察 汇报

集团业务

深 高 速 公 司 治 理 架 构 图

45 / 372

本公司治理规则中的主要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证券交易守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均可在本公司网站之“公司治理”栏目内查阅或下载。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重视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合规意识,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已制订《证券交易守则》《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和《向股东单位报送信息行为指引》等制度,以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规范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年内,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信息知情人登记。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于2017年12月29日,深圳投控之附属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作为买方)、深圳投控(作为买方的保证方)、AnberInvestmentsLimited(作为卖方)及合和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卖方的保证方)签订协议,内容有关建议收购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合和基建”)股份。经全面要约和配售后,至2018年9月18日止深圳投控拥有合和基建71.83%的股份。合和基建为一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广东省高速公路设施建设业务,目前拥有广深高速公路和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权益,合和基建于2019年6月14日更名为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

上述协议签订之前,深圳投控在未披露目标公司名称的情形下,就上述收购事宜向本公司询问是否考虑作为该项目的收购主体。本公司根据深圳投控提供的收购目标公司业务、收购规模、收购完成时限等条件,认为其不具备收购的可行性,无法进行该项收购,拟放弃该收购机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听取了有关汇报,对本公司不进行该项收购表示认可。

深圳投控在完成上述收购后,进一步表示将适时与本公司协商,履行其对本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并与本公司就有关目标公司业务的具体安排作进一步探讨,按现有承诺约定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2021年8月10日,本公司、美华公司与深圳投控、深投控国际等签订相关协议,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约24.5亿港元的价格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100%股权,代偿深投控基建债务约78.9亿港元,并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以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交易已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已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股权交割。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15日、4月14日、7月22日、8月10日、12月10日及2022年1月11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的通函。

四、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度股东年会 2022年6月30日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2022年6月30日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对购买董事责任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8.关于委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的议案; 11.关于增发A股及/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22年8月18日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2022年8月18日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吸收合并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本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2次,会议均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可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和//www.sz-expressway-ir.com.hk(H股)查阅。

五、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总额 其中

法定福利 董监事酬金及/或会议津贴 薪酬

廖湘文 执行董事 男 54 2016-11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廖湘文(兼) 总裁 男 54 2018-09 2023-12 143.17 23.85 不适用 119.32 否

王增金 执行董事 男 52 2020-06 2023-12 128.75 21.85 不适用 106.90 否

文亮 执行董事 男 49 2019-03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文亮(兼) 财务总监 男 49 2018-09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戴敬明 非执行董事 男 58 2021-01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李晓艳 非执行董事 女 45 2021-01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吕大伟 非执行董事 男 48 2022-06 2023-12 0.70 不适用 0.70 不适用 是

白华 独立董事 男 53 2018-02 2023-12 25.20 不适用 25.20 不适用 否

李飞龙 独立董事 男 58 2021-01 2023-12 25.30 不适用 25.30 不适用 是

缪军 独立董事 男 65 2021-05 2023-12 25.30 不适用 25.30 不适用 否

徐华翔 独立董事 男 46 2021-05 2023-12 24.70 不适用 24.70 不适用 否

林继童 监事会主 席 男 53 2020-06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王超 监事 男 50 2021-01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叶辉晖 监事 女 46 2021-01 2023-12 66.94 15.45 0.90 50.58 否

黄毕南 副总裁 女 51 2015-09 2023-12 127.11 22.33 不适用 104.78 否

温珀玮 副总裁 男 49 2015-09 2023-12 126.99 22.21 不适用 104.78 否

文德良 副总裁 男 40 2021-12 2023-12 124.69 20.97 不适用 103.72 否

杜猛 副总裁 男 48 2021-12 2023-12 124.85 21.27 不适用 103.72 否

赵桂萍 总会计师 女 49 2018-09 2023-12 124.45 21.79 不适用 102.66 否

赵桂萍(兼) 董事会秘书 女 49 2022-03 2023-12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陈守逸 总工程师 男 51 2018-09 2023-12 124.36 21.70 不适用 102.66 否

龚涛涛(离任) 董事会秘书 女 49 2019-08 2022-03 32.16 5.51 不适用 26.65 否

陈海珊(离任) 非执行董事 女 56 2021-01 2022-06 0.70 不适用 0.70 不适用 是

胡伟(离任) 董事长 男 60 2015-01 2022-12 200,000 200,000 0 121.40 19.19 不适用 102.22 否

合计 / / / / / 200,000 200,000 / 1,346.77 /

在职说明:

⑴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收到龚涛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龚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职务,辞任即时生效。

⑵ 经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赵桂萍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⑶ 本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陈海珊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女士因年届退休辞任本公司董事,辞任即时生效。

⑷ 经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年会批准,吕大伟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⑸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胡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先生因年届退休辞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辞任即时生效。⑹ 该等日期为该等人士首次担任表中所列职务的日期,其担任其他职务的详情请参阅下文第(二)点的内容。

⑺ 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任、聘请、辞职、离任等情况,本公司均已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有关详情可参阅该等公告。

薪酬说明:

⑴ 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及绩效奖金,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的绩效奖金暂未发放,为按2021年度奖金相关规则预估汇总的数据,最终以实际发放数为准。法定福利包括公司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其他各项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⑵ 董事文亮及监事林继童在本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

⑶ 离任董事胡伟于离任时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20万股。

⑷ 董事李晓艳、吕大伟、李飞龙以及离任董事陈海珊在关联方领薪,该等关联方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⑸ 上表中胡伟及龚涛涛的薪酬为其任职期间的薪酬。

⑹ 上表薪酬不包括以下人员于2022年领取的2021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金,具体分别为:胡伟7.2万元、廖湘文7.2万元、王增金5万元、文亮5万元、林继童5万元、黄毕南7.2万元、温珀玮6.66万元、文德良0.42万元、杜猛0.6万元、赵桂萍5万元、陈守逸5万元、龚涛涛7.2万元;上述奖金为税前金额。

有关本公司董事/监事之酬金政策、公司薪酬福利政策以及绩效评价与激励体系的情况,请参见下文第三点的内容。

于报告期末在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如下:

姓名 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 主要工作经历

廖湘文 执行董事、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自2016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22年12月起临时主持董事会工作; 自2018年9月起担任总裁。 1968年出生。拥有多年的收费公路营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律事务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统筹和管理集团的业务与运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策略以及作出日常决策。经董事推举,还负责主持和协调董事会的工作,领导董事会制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方向并实现集团目标,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并确保公司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常规和程序。 2004年11月加入本公司,2009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9月起任公司总裁,2022年12月起临时主持董事会工作,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及投资企业之董事长和董事职务,包括自2023年1月起担任湾区发展(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

王增金 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自2020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1970年出生。拥有逾二十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综合事务、党建、企业文化建设、工团组织建设、人力资源等事务的统筹管理工作。 2004年10月加入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先后任董事局主席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监事。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现亦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文亮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自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自2018年9月起担任财务总监。 1973年出生。拥有丰富的财务及审计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财务监管、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事务的统筹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工作。 曾于1996年至2018年9月期间供职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计财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并兼任其多家附属公司董事及监事,2017年 2月至今亦兼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戴敬明 非执行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 1964年出生。拥有丰富的企业财务、投资及管理经验。 先后任职于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17年8月加入深圳国际(香

自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港上市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9月起任深圳国际执行董事。

李晓艳 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 自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1977年出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和投融资管理工作经验。 2001年8月至2020年3月在中国外运集团工作,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大陆上市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纪委委员等职;2020年 4月起于招商局公路(大陆上市公司)任财务副总监,2022年4月起于招商局公路任财务总监。

吕大伟 非执行董事 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1975年出生。拥有丰富的工程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1999年7月加入广东路桥,历任技术主管、各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下属分/子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等职,2021年 9月至今任广东路桥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亦兼任广东路桥部分子公司之董事长职务。

白华 独立董事、 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自2018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1969年出生。拥有丰富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2003年起在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工作,现担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现亦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大陆上市公司)、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陆上市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大陆上市公司)和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李飞龙 独立董事、 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 自2021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1964年出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 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2010年9月至2018年2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大陆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于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21年 3月起任北京捷杰西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并于 2019年 11月起兼任英国 Newage(AfricanGlobalEnergy)Ltd.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于2021年10月起兼任数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缪军 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自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1957年出生。拥有丰富的电力、能源管理经验。 曾任职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计划司、龙源电力集团(香港上市公司)等,2000年至2017年期间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陆上市公司)先后担任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党组成员等职。缪先生已于2017年7月退休。

徐华翔 独立董事、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 自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1976年出生。拥有丰富的金融投融资管理经验。 曾任职于上海瑞安咨询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于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亚太区交通运输研究主管等职;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于亿航智能控股有限公司(美国上市公司)担任首席战略官。

林继童 (股东代表)监事。 自2020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1969年出生。拥有丰富的党政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廉洁从业建设的统筹管理。 曾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揭阳市榕城区委担任领导职务;2008年8月至2016年9月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历任光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新区土地监察局局长;2016年9月至2020年4月先后担任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国际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等职。自202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纪委书记,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超 (股东代表)监事。 自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1972年出生。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风险管理工作经验。 曾在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部门主管、副部长等职;2016年11月至2020年11月在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负责人、部长;2020年11月起 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陆上市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叶辉晖 (职工代表)监事。 于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1976年出生。拥有多年的审计工作经验。 曾于广东省韶关学院经管系任教;2001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标准管理部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处高级经理、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现任本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务部高级经理。

黄毕南 副总裁。 详见右文的简历。 1971年出生。拥有多年管理体系及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产业政策、公路运营业务、创新业务、协同业务、所投资企业产权管理、经营计划管理、业绩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 1997年加入本公司,2008年6月起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之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温珀玮 副总裁。 详见右文的简历。 1973年出生。拥有多年的公路营运及建设和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战略事务、投资业务及产权变动工作的统筹管理。 曾于2008年4月至2015年8月期间在深圳国际担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以及多家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5年加入本公司,2015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之董事职务。

文德良 副总裁。 详见右文的简历。 1982年出生。拥有多年管理体系及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金融产业及新能源业务的统筹管理。 曾在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国际工作;2015年6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新产业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16年8月至2022年5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之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杜猛 副总裁。 详见右文的简历。 1974年出生。拥有多年工程项目管理开发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 200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项目副总经理、项目管理处总经理、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深 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7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亦兼任公司子公司之董事长职务。

赵桂萍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详见右文的简历。 1973年出生,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及企业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信息披露、企业管治及投资者关系等工作的统筹管理。 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历任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间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现亦兼任本公司部分子公司之董事职务。

陈守逸 总工程师。 详见右文的简历。 1971年出生,拥有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技术、安全生产及信息化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 曾于2008年至2015年期间于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工程部总经理、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8年 9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林婉玲 联席公司秘书。 详见右文的简历。 1966年出生。拥有逾20年公司秘书服务及商务解决方案之经验,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并获颁发公司治理师资格,亦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的永久附属会员。 现为邦盟汇骏上市秘书顾问有限公司之董事,负责指导公司秘书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上市及私人公司秘书服务,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及2019年8月起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戴敬明 深圳国际 执行董事 2020.09

戴敬明 深圳国际 财务总监 2017.08

李晓艳 招商局公路 财务总监 2020.04

吕大伟 广东路桥 副总经理 2021.09

胡伟 新通产公司 董事 2012.10 2022.12

胡伟 深圳国际 董事 2017.05 2022.12

陈海珊 广东路桥 副总经理 2015.03 2022.06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除以上在股东单位的主要任职外,董事李晓艳、董事吕大伟、监事王超还在相关股东单位的若干非上市子公司或投资企业中兼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文亮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2017.02

李晓艳 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0.07

李晓艳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1.06

吕大伟 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02

白华 暨南大学会计学系 教授 2014.10

白华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11

白华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06

白华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06

白华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04

李飞龙 NewAge(AfricanGlobalEnergy)Ltd 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 2019.11

李飞龙 北京捷杰西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1.3

李飞龙 数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1.10

徐华翔 亿航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首席战略官 2019.07 2022.07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详见下文“薪酬政策”的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详见下文“薪酬政策”的内容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详见下文“薪酬政策”的内容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1,346.77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龚涛涛 董事会秘书 离任 个人工作变动

赵桂萍 董事会秘书 聘任 经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届会议批准获任董事会秘书

陈海珊 董事 离任 年届退休

胡伟 董事长 离任 年届退休

吕大伟 董事 选举 经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年会批准获选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2.01.1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总监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2.03.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2.03.29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融资及担保事项、发行债权类工具的授权、理财授权、增发A/H股份授权等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非公开发 行H股股票等14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2.04.28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续聘2022年度审计师、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6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2.05.13 审议通过对沿江高速减资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2.06.22 审议通过对联合置地减资、购置周转用房、向蓝德环保增资等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2.08.01 审议通过终止吸收合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1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2.08.18 审议通过对子公司增资、深汕乾泰项目实施风险责任金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2.08.26 审议通过半年度及摘要、环境公司增持蓝德公司股权等 3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2.09.29 审议通过投资机荷改扩建PPP项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2.10.20 审议通过机荷改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共建协议、开展机荷施工准备工作等 3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2.10.28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深安港口租赁业务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的公告。

七、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廖湘文 否 12 12 0 0 0 否 2

王增金 否 12 12 0 0 0 否 2

文亮 否 12 12 0 0 0 否 2

戴敬明 否 12 12 10 0 0 否 2

李晓艳 否 12 10 10 2 0 否 1

吕大伟 否 6 6 6 0 0 否 1

白华 是 12 12 12 0 0 否 2

李飞龙 是 12 12 12 0 0 否 2

缪军 是 12 12 12 0 0 否 2

徐华翔 是 12 12 12 0 0 否 2

胡伟 否 12 9 0 3 0 否 2

陈海珊 否 6 6 3 0 0 否 1

注1 董事吕大伟自2022年6月30日起担任董事。

注2 董事胡伟自2022年12月2日起不再担任董事。

注3 董事陈海珊自2022年6月30日起不再担任董事。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2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2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于2022年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现任董事 任职委员会情况 参加会议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参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扩大会议)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风险委员会 独立董事会议 专项会议注3

廖湘文 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委员会委员 1/1 注13 不适用 不适用 1/3 不适用 1/1

王增金 风险委员会委员 1/1 不适用 注11 注11 3/3 不适用 不适用

文亮 风险委员会委员 1/1 注15 不适用 不适用 3/3 不适用 不适用

戴敬明 战略委员会委员 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李晓艳 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 1/1 注23/6 注2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吕大伟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白华 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1 6/6 2/2 注22/3 不适用 2/2 1/1

李飞龙 提名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 1/1 6/6 2/2 3/3 不适用 2/2 1/1

现任董事 任职委员会情况 参加会议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参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扩大会议)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风险委员会 独立董事会议 专项会议注3

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主席

缪军 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1 6/6 不适用 3/3 不适用 2/2 1/1

徐华翔 风险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 1/1 不适用 2/2 不适用 3/3 2/2 1/1

离任董事 任职委员会情况 参加会议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参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风险委员会 独立董事会议 专项会议注4

胡伟 战略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 1/1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陈海珊 风险委员会委员 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1/1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列席会议。

2、未出席等情况:

董事李晓艳因公务未能出席2022年第一次、第四次及第六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均委托白华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胡伟因公务未能出席2022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前对议案表示同意;

董事白华因公务未能出席2022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托李飞龙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李晓艳因公务未能出席2022年第二次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前对议案表示同意;

董事廖湘文因公务未能出席2022年第一次及第二次风险委员会,均委托王增金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陈海珊因公务未能出席2022年第一次风险委员会,委托文亮董事代为出席。

3、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执行董事兼总裁与独立董事的专项会议。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的决议/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2022年,本公司未出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年内,公司4名独立董事已按照监管规定与指引,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投资及融资方案、董事提名及薪酬方案、高管聘任、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风险管控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提供了良好的监察和平衡作用。有关独立董事年度履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报告日在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文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每3年一届,与董事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均制订了职权范围书,对其职责和权力做出明确说明和界定,并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2022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15次会议。年内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以及委员会会议的出席情况,请参阅上文“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内容。

(一)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负责研究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审议公司的战略规划,监控战略的执行,并适时研究调整公司的战略和管治架构。

2022年,战略委员会共举行了1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经理层提交的《深高速集团2021年度战略回顾报告》,2021年是公司“十四五”(2021-2025)战略的开局之年,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全年战略执行情况,在战略委员会的支持与指导下,公司对2021年战略执行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检讨:2021年开局良好,经理层的工作和决策事项未存在与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形。

(二)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1999年8月成立,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汇报以及内部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独立检讨,并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

2022年,审核委员会共举行了6次会议,按照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对集团定期报告、内控报告、其他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项下的其他报告以及内控制度等进行审阅,并在财务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

年内,审计师参加了审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定期报告审阅议题的讨论。此外,审计师还与委员会召开了1次没有公司经理层参加的独立会议,以保证汇报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委员会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审阅集团定期财务报告,包括2021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未经审核之财务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批准建议;

协助董事会就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独立评价;

监察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监察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监察及指导集团风险管理及反舞弊工作;

评价年度审计师工作并提出聘任建议。

与集团财务汇报和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以及审计师相关的工作情况和意见,已载列本节下文第十三、第十七点中。审核委员会年度履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报告日在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审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中文版)。

(三)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协助董事会持续检讨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制订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确保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联系人士均不得自行拟定薪酬。委员会仅就董事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具体厘定。

2022年,薪酬委员会共举行了2次会议,其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审查2022年度公司经营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

审查深汕乾泰股权增持项目风险责任书考核方案。

有关公司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的详情,已载列于下文第十/(二)点“薪酬政策”。

(四)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负责审议或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和规划,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2年,提名委员会共举行了3次会议,其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与组成;

完成了对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就提名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完成了对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资格审查工作,并就委任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完成了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聘任资格审查工作,并就委任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有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情况,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

(五)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成立,负责制订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确保经理层已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监察集团整体风险状况,检讨公司风险管理系统以及重大风险事项,以及对公司重大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监控。

2022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共举行了3次会议,按照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对集团风险管理回顾和计划等进行了审阅,并在风险预警指标、投资项目风险评估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其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审阅集团年度风险回顾报告及风险管理计划,了解公司风险的变化情况和风险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探讨未来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审阅财务预警指标体系的更新情况、监控预警指标的重大变动情况;

审阅公司关于投资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等议案,从风险控制角度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和建议。

八、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白华(主席)、李飞龙、李晓艳、缪军

提名委员会 李飞龙(主席)、白华、缪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飞龙(主席)、白华、李晓艳、徐华翔

战略委员会 廖湘文、戴敬明、李飞龙、缪军

风险委员会 徐华翔(主席)、廖湘文、王增金、文亮

注:战略委员会主席原由本公司原董事长胡伟先生担任,胡伟先生因年届退休,已于2022年12月1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2).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01.28 1.2021年年度报告的初次审阅; 2.审议《审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目标》及《审核委员会2021年工作报告》; 3.审阅《审计部2021年度工作总结》; 4.审阅《审计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委员李飞龙董事对财务团队建设及评估、审计部的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委员缪军董事建议公司对新能源、环保类及信息化水平较好的企业做好调研及对标管理工作。

2022.03.25 1.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报告; 2.审阅《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委员缪军董事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在招投标等方面的内控管理。 委员李晓艳董事建议公司应根据审计情况加强公司内控管理。

2022.04.26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阅《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3.审阅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师。 委员会主席白华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范围、重要指标的界定提出建议。 委员李飞龙董事、缪军董事建议续聘审计师的费用应对比其他同类A+H股上市公司或者同样规模公司。

2022.08.24 1.2022半年度报告审阅; 2.审议委员会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报告; 3.审议《审计部2022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委员李飞龙董事、缪军董事建议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影响下,应综合研判内外部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做好管控预案。

2022.10.20 1.审议《关于变更境外子公司美华公司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10.26 1.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分析报告及审阅财务报告; 2.审阅外部审计师《2022年度审计计划》。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01.22 关于续聘文亮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次岗位续聘提名人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03.08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所提名人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03.08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所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规定,提名候选人的履历与经验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管理决策的有效性,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03.25 关于确定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 鉴于2022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将对集团公司完成2022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带来一定挑战,委员会就绩效考核目标的调整等提出建议。

2022.07.29 关于深汕乾泰股权增持项目风险责任书的议案。 会议建议对方案中风险责任金有关分配的表述进行适当调整。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07.29 《深高速集团2021年度战略回顾报告》 委员会建议公司探索关键技术、专业管控模式等相关领域需求;充分发挥业务放权和财务集权的两面积极性;深化各业务板块的对标分析;关注低碳排放、节能减排相关领域;加强公司现金流的管控;对并购项目加强机制融合,培养专业团队,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

(6).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03.25 1.审议公司《2021年风险管理回顾》及《2022年风险管理计划》; 2.审阅《关于更新2022年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和预警区间的报告》; 3.审阅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目标。 委员会建议公司要加大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做好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

2022.08.24 审阅公司《2022年中期风险管理回顾报告》 委员会建议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做好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

2022.09.29 审阅公司《关于投资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2年度,监事会共举行了6次会议,列席了全部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投资收购、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或审查,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相关证券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监事代表公司向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的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8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7,09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7,27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财务人员 228

营业管理人员 701

工程管理人员 453

环保管理人员 48

其他管理及专业人员 937

收费作业人员 4,912

合计 7,27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大专以下 4,224

大专 1,366

本科 1,335

硕士 354

合计 7,279

报告期末,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员工中,一线工作人员有4,912人,占总人数的67.5%;管理及专业人员有2,367人,包括营运、工程、财务、环保

以及其他序列的员工,占总人数的32.5%。集团员工的专业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集团全体员工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42%,其中,在管理及专业人员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比例约为93%。本集团员工的教育程度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酬金政策:

本公司的董事薪酬和监事薪酬乃根据中国的相关政策或规定并考虑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厘订,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就董事薪酬的制订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非股东提名的董事领取董事酬金;在公司或股东单位领取管理薪酬的董事或监事,本公司不再另行厘定和支付董事或监事酬金;所有董

事、监事可按规定领取会议津贴。报告期内,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所领取的酬金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执行。

薪酬福利政策:

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依照法定要求及本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程序》执行。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以及法定和公司福利,以“按岗定薪、岗变薪变”为原则,根据岗位的市场价值和员工的综合绩效情况厘定。

本集团遵照法定要求,参加了由当地政府部门统筹或组织的职工退休福利计划(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划,并为在职员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多项保障计划。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养老及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此外,本公司还为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定期缴纳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总部共有63名退休人员,均在深圳市或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公司每年给退休人员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和重大节假日慰问。有关报告期内员工薪酬和福利的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40及50。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中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其中,绩效奖金的计算乃基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薪酬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绩效评价与激励体系:

董事会每年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绩效目标,并明确具体的评分规则,作为年终评估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层整体表现的基础。2022年,公司按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和学习成长四个维度进行分解,设定了净利润、成本费用利润率、工程建设及项目投资、重点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及重大风险控制、党建纪检等关键绩效目标。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经营绩效目标,公司须确定各级人员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指标,将公司目标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机构和人员。而高级管理人员亦须与总裁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年末,董事会和总裁分别根据公司和个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定公司的整体绩效系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系数,并据此核算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需提交薪酬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建立了基于员工岗位胜任能力的培训体系,每年年初根据业务和员工的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作为当年培训工作的方向,并在年末进行总结和检讨。2022年,公司各业务板块组织实施了涉及综合管理、营运管理以及专业技能等多项培训课程,共组织员工线下培训647次,参加培训员工20,000余人次;此外,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跨区域培训需求,实现培训全员覆盖,公司借助移动学习平台开展了课程直播、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报告期内,共组织员工进行线上直播学习46场,累计直播时长271小时,观看直播员工累计观看20,000余人次,并在移动学习平台发布线上必修课程20门,累计观看达70,000余人次。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2,014,112,457.01元和1,331,951,284.40元。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本公司2022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539,572.89元。董事会建议以2022年底总股本2,180,770,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462元(含税),总额为1,007,515,890.61元,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5.13%。剩余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一直坚持回报股东,自上市后已连续25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息。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应本着重视股东合理回报的原则,兼顾可持续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已明确规定了分红标准和年度分红的最低比例,并制订了完备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如果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或无法按政策制订/实施利润分配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在2021年-2023年将努力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在公司财务及现金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时,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减对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如有)分配后的利润的55%。

公司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含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在预案的制订和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分析了相关因素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而本公司亦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4.62

每10股转增数(股) 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007,515,890.61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27,556,901.46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55.13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1,007,515,890.61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55.13

注:上表中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已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十二、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有关情况请参阅上文第十/(二)点“薪酬政策”的相关内容。

十三、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内部控制的责任声明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系统的设立是为了管理可能发生的风险,而不可能完全地消除风险。同时,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态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制度执行以及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将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

(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一贯重视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在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均制定了较全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以保证公司的稳步发展。目前公司的管理制度涵盖了投资、工程管理、路产管理、收费管理、风电运营、餐厨垃圾运营、财务管理、行政综合、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法务管理、

安全管理、信息披露、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廉政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各业务板块和支持板块的重要管理环节。

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各项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制订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手册,明确内部控制的重点;此外,公司还制订了《内部控制评价的质量控制程序》,明确内部控制的测试方法、缺陷评价方法、内控评估报告的编写和披露程序等内容,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本公司在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维持其有效性方面,考虑了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五大内部控制基本要素。

确定组织的基调,影响人们对内部控制的态度。包括董事会结构、经理层商业操守和诚信、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权限与职责的分配方式、人力资源的政策及人员的能力等。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评估与实现目标相关的风险,作为建立内控制度以管理风险的基础。 风险评估 控制环境帮助经理层确保指令和意图得以实施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一系列的活 控制活动 动,如批准、授权、确认、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职责分工、资产安全保障等。 控制环境信息须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鉴别、获取和传递;必须保持在公司内广泛 信息与沟通 和通畅的传递以及与外部机构如客户、供应商、政府和股东等建立有效沟通。 控制环境包括持续性监督、独立评估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内控缺陷的发现应向有能力解决的人汇报,包括经理层和董事会。 监督 控制目标 经营管理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 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

(三)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主动而系统地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加强企业的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进一步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健的发展。公司已制订《风险控制管理程序》,定义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价标准,从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风险级别。每年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时,公司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年度经营目标实现的主要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制订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形成各单位的年度风险管理计划。管理层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战略,确定公司年度风险管理的重点,并于季度、半年和年终时对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评估。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和季度重大风险事项报告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监控。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定期对预警指标体系进行监控,监控结果分级通报管理人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

(四 )内部控制体系监督与自我评价

董事会通过审核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审计部,围绕内部控制的五大基本要素,对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持续检讨。审计部按照公司不同业务及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重要性水平,定期及于有需要时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独立地检查、监督与评价,并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审核委员会则通过以下工作,持续监督和检讨公司财务汇报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审查及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通过审计部的日常工作、定期总结和汇报,了解内控系统建设和评价工作的进展;

了解内部控制评价测试的方法、范围以及测试发现的主要缺陷和整改情况;

与审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发现和审计意见等进行讨论;

审阅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核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评价的范围包括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JadeEmperorLimited(JEL公司)、MaxprofitGainLimited(高汇公司)、湖南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并涵盖了该等公司在公司治理层面、业务流程层面以及高风险领域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公司的资产值占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99.25%,营业收入合计占集团营业收入总额的96.63%。

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文版)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说明

本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文版)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集团一方面加强对附属公司及新并购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升和资源整合,从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各方面进行协同管控,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有效的内控体系;另一方面,集团在规范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业务板块制订了分类管理事项的工作指引等体系文件,并以部分附属公司为试点建立分类管理体系。报告期内,为提升分类管理水平,集团对前期分类管理试点企业的运行效果进行检讨完善,进一步厘清集团管控权责边界和提升分类管理水平;此外,公司还全面梳理了集团总部对三级及以下附属企业需穿透管理的事项清单,以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权责对等的授权机制,有效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一线项目公司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控股子公司提升经营活力及与集团整体规范发展的融合。同时,报告期内,集团优化财务信息化平台、强化预算管理和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并在全资子公司实施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强对附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资金统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指导附属公司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附属企业的专项财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积极跟进各单位业务及重大事项进展,及时掌握业务信息,对财务影响进行分析预测,以做好资金管控和风险管理。此外,本集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有关报告期内对子公司专项审计工作情况请参见上文“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十五、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文版)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六、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自查总结报告》,综合十个方面的自查结果,本公司已建立涵盖公司治理、财务、投资、运营、风控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

方面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检讨和完善。通过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对各经营管理环节进行了规范、监督和控制,保证了公司管理的规范化运作,不存在需要整改的公司治理问题及重大内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对照《证券法》及配套出台的各项上市公司监管法律,进一步梳理完善公司相关工作制度,公司将持续健全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A.企业目的、策略及管治

A.1 企业策略、业务模式及文化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A.1.1~A.1.2

本公司已建立了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多层次公司治理架构。公司董事会按照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融资、计划、财务监控、人力资源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行使管理决策权,领导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确保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以及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进行监督。

本公司的治理规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涵盖了在公司治理、合规运作、行为准则等方面的总体政策、原则和工作规范,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限和行为准则,其中包括公司董事的忠诚勤勉义务等。《公司章程》全文可在本公司网站查阅。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包括企业使命、价值观、企业精神、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实施保障等。本公司最新一期战略为“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战略,该战略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每年在年度报告中讨论及分析集团的经营表现,包括内外部环境对集团经营的影响及变化趋势、行业情况及本集团的发展地位、当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及其影响因素、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下一年的前景展望与计划目标等。

A.2 企业管治职能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A.2.1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方面的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已详细列明了董事会在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融资、计划、财务监控、人力资源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职权,以及董事会对公司发展和经营的监督与检查职权。各专门委员会均制订了职权范围书,对其职责和权力做了明确说明和界定,并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可在本公司网站查阅。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在职

权范围书内行使职权,向董事会负责而非享有独特的权力。除非获得正式授权,委员会无权取代董事会行使决策管理的职能。

2022年内,董事会定期获得有关治理规则检讨、公司合规运作、董事合规履职以及管理人员培训和发展等情况的报告,持续监察公司治理的整体状况和水平。此外,审核委员会还审阅审计部提交的定期报告审阅清单和专项内审报告等,对公司治理实践以及治理报告披露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相关规定和事宜得到适当的执行及披露。

B. 董事会组成及提名

B.1 董事会组成、继任及评核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B.1.1~B.1.4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 B.1.5~B.1.6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董事会通过提名委员会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和组成(包括董事会成员的技能、知识和经验等方面)。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于2022年12

月31日,董事会的成员10名,包括执行董事廖湘文、王增金、文亮,非执行董事戴敬明、李晓艳、吕大伟以及独立董事白华、李飞龙、缪军、徐华翔。董事会成员分别具有公路行业、清洁能源行业、财务会计与审计、金融证券、法律、行政人事等多方面的行业背景或专业技能,其中5名董事(包括2名独立董事)具备财务会计专业资格。董事会成员具有不同的行业背景,在经验、技能、判断力等方面保持了多样性,有助于董事会从多角度分析和讨论问题,令决策更加审慎周详。

公司已制订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根据该政策,董事会在甄选、评估和提名所有董事候选人时,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多元化原则组建董事会。董事会从年龄、性别、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和技能以及服务任期等多方面考虑和评估成员的多元化状况,并授权提名委员会监察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在适当时候检讨政策、拓展和检讨可计量目标。本公司董事会至少应当有一名女性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在成员的专业经验和背景、服务任期、年龄、性别、文化教育背景以及独立性等方面均较好地体现了多元化的原则。

本公司及时公布最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并列明其角色和职能,包括在各专门委员会所承担的角色,以及注明其是否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在所有载有董事姓名的公司通讯中,均说明每位董事的身份(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每年对董事会在年内开展的主要工作、公司经营成果及相关财务信息、公司治理的具体实践等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形成《董事会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每

年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进行述职。公司股东年会对董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4名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1/3,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的规定,董事会已收到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提交的书面确认函。公司认为,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均符合该条款所载的相关指引,属于独立人士。

关于董事选举和变更的情况以及董事的个人简介、任期以及主要任职情况等,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

B.2 委任、重选和罢免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B.2.1~B.2.4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已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股东、董事会或监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须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委任事宜,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列明了本公司对董事任职资格与基本素质的要求、董事的提名方式和建议程序。提名委员会负责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与素质评估、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为使股东更为清晰地了解董事的提名程序,本公司已将有关董事提名程序的条文单独摘录,并载于本公司网站。

B.3 提名委员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B.3.1~B.3.4

董事会已设立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有关提名委员会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下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年内,没有发生提名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

C.董事责任、权力转授及董事会程序

C.1 董事责任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C.1.1~C.1.8

公司已订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清楚列明董事的职责,确保董事充分理解其角色及责任。

2022年,董事会会议的出席率(包括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为100%,亲自出席率为9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含独立董事会议)的亲自出席率为90%;股东大会的亲自出席率为95%。董事出席会议的详情以及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概况”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使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迅速而审慎的决策,并在保障董事会以公司最佳利益为目标行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每名董事、监事在接受委任时及在委任后,须及时提供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包括前三年于其他上市公司的任职情况)。相关资料已在有关提名及选举董事/监事的公告和股东文件中披露,并可在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节中查阅。

董事会已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及境内相关证券监管规定,制订了本公司的《证券交易守则》,作为规范董事、监事及相关员工买卖公司证券的书面指引。本公司《证券交易守则》已包含并在一定程度超越了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订立的标准。在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该等人员于报告期内均有遵守上述守则所规定的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2022年,全体董事参加了深圳上市协会组织的2022年上市公司董监高专题系列培训,董事廖湘文参加了中国上市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系列课程,独立董事白华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中国上市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系列培训,系统地学习了上市公司运作相关法规。公司年内发出1期《董事会参考文件汇编》,系统地总结和传达与董事履职及董事责任相关的法规文件,并转发了上市公司及行业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0份,同时,以文件导读和会议说明的方式,就相关规则的重点内容以及董事/监事应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说明、提示和解读。通过以上方式,董事会及监事会持续有效地学习了监管机构发布或更新的相关规章指引,为持续更新其履职所需的知识与资讯、履行董事/监事责任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公司自2008年起每年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就前述人员可能面对的法律行动作出了适当的投保安排,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建立起董监高人员的职业风险防御机制。

C.2 主席及行政总裁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C.2.1~C.2.9

公司已清晰界定董事长和总裁的职责,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能分开,以保障权力和授权分布均衡。公司原董事长胡伟先生因年届退休,自2022年12月2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将按照规定的程序选举新任董事长。为保证本公司治理架构的完整以及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日作出决议,同意推举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先生临时主持董事会工作,期限至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除上述董事会的工作安排之外,于2022年其他时间,本公司董事长与总裁之间没有关联或利益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相关关系。董事长主持和协调董事会的工作,领导董事会制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努力实现战略目标,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及公司治理的规范。总裁在董事会的领导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协助下,负责统筹和管理集团的经营业务与运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策略、决议以及作出日常管理决策与安排等。

公司已建立董事会信息汇报和报送机制,确保董事能够及时获取其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有关详情请参阅下文C.5的内容。

董事会鼓励董事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并营造开放的讨论氛围,鼓励持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发表其观点和看法,促进董事,特别是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作出客观和审慎的决策,以对公司制定策略及政策作出有效的贡献。2022年内,公司已征求全体非执行董事意见,非执行董事认为没有事项需要安排董事长与非执行董事会议予以讨论。此外,公司还召开了1次执行董事兼总裁与全体独立董事的专项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架构并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以及上文A.1的内容。

C.3 管理功能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C.3.1~C.3.3

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能分开,并在《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中作详细列明,保障公司董事会决策与经营管理活动的相对独立。上述制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

董事会负责领导集团的发展、确立集团的战略目标并确保集团能获得必要的资源以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已详细列明了董事会的职权及须提交董事会批准的事项;《公司章程》及《总裁工作细则》详细列明了经理层的职权。公司严格按照该等公司治理制度对经营决策及政策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确保不会对董事会整体履行职权的能力造成重大妨碍或削弱的前提下,董事会给予了执行董事一定的授权,以提升公司的整体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董事会制定了《执行董事议事规程》,通过建立程序管理、报备及定期检讨机制,对授权事项进行监控和管理。有关授权

的具体内容和管理程序,已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2022年,执行董事共召开了27次会议,对授权范围内的组织架构调整、项目投资和处置、融资管理、捐助、评估备案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策,所形成的决议已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备。

C.4 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C.4.1~C.4.2

董事会设立了5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制订了职权范围书,对其职责和权力做出明确说明和界定,并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战略、财务报告、会计政策、项目投资、风险管理以及经理层的提名、考核及薪酬等特定范畴的事务进行审核监察以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席: 注1 廖湘文执行董事戴敬明非执行董事李飞龙独立董事缪军独立董事 白华独立董事 李飞龙独立董事缪军独立董事李晓艳非执行董事 李飞龙独立董事 白华独立董事徐华翔独立董事李晓艳非执行董事 李飞龙独立董事 白华独立董事缪军独立董事 徐华翔独立董事 廖湘文执行董事王增金执行董事文亮执行董事

成员:

注1:战略委员会主席原由本公司原董事长胡伟先生担任,胡伟先生因年届退休,已于2022年12月1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各专门委员会由公司对应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秘书,并参照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及汇报的程序。委员会的会议记录载有会议讨论事项的详细资料,经全体委员确认后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委员会主席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会议记录备案。2022年,公司5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15次会议,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的内容。

C.5 董事会议事程序以及数据提供及使用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C.5.1~C.5.10

董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定期会议,并在有需要时召开临时会议。在定期会议召开30日前,公司向全体董事发出有关会议召开日期和提交议案的书面提示,确保其有机会提出商讨事项并列入会议议程。所有定期会议的正式通知均在会议召开14天前发送给全体董事,临时会议的通知则在会议召开至少5天前发出。如果主要股东或董事在所议事项中存有重大的利益

冲突,公司必须举行董事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不得以书面决议或授权的方式达成决议。在审议相关事项时,有关联或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没有表决权,并应在适当的情况下避席。

2022年,董事会召开了12次全体会议,并召开了27次执行董事会议,以及签署了2份书面董事会决议案,对集团的财务报告、经营分析与预算执行、年度风险管理计划及定期回顾与监控、业务发展与挑战、投资及融资方案、会计政策及估计、关联交易、董事提名、高管聘任及薪酬绩效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策。年内,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于议案中有重大利益的董事均遵守了回避原则并放弃表决权。例如,在审议关于深安港务港口设备直租项目之租赁业务、购置深国际万科和颂轩周转用房及对联合置地公司减资等议案的关联/关连交易时,在深圳国际集团(不含本集团)担任职务的董事及其他拥有利益的董事均已向董事会申报了利益并在表决时回避。

董事会及辖下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载有会议讨论事项的详细资料,包括各位董事提出的询问、建议,表达的同意或反对意见,以及董事会最终表决结果等。会议纪要初稿在各次会议后的合理时间内发送给各位董事征求意见;经全体董事确认后的定稿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妥善保管,并发送副本给各位董事备案,董事亦可通过董事会秘书随时查阅。

根据议事和决策的需要,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聘请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出具书面报告提供董事审阅。此外,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可按照既定的程序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为其提供专业意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为保障专业机构的独立性,公司在就关联交易事宜聘任独立财务顾问时,均由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委员会具体负责选聘工作,并须经半数以上成员表决同意,且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的成员须回避且不计入全部成员人数。

公司经理层负责在合理时限内向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监事会提供审议各项议案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并在董事/监事提出合理的查询要求后,尽快作出恰当的回应或提供进一步资料。一般情况下,载有拟提呈董事会审议或讨论事项的相关文件,至少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每位董事、监事均拥有在需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专门委员会秘书之间独立沟通和联络的途径。

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活动、业务发展趋势以及作为公司董事/监事的职责,从而确保其能适当地履职。2022年内,公司通过以下多种途径为董事/监事提供履职支持:

安排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会议上汇报集团重大事项的进展;

安排年度工作汇报会,详细汇报集团202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目标以及有关经营状况、工程建设、环保项目投资、新产业拓展等重点工作和项目的进展;

组织机荷改扩建项目专题调研及汇报会,使董事、监事能够更深入了解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投融资方案及相关工作进展;

发送《经营信息月报》,定期汇报公路项目的经营表现、工程项目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投资企业动态、财务风险预警指标监测情况以及董事会休会期间工作情况等信息;

安排董事、监事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以及为有需要的董事/监事提供法规咨询,帮助其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的运行情况以及境内外有关治理的规定与原则。

C.6 公司秘书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C.6.1~C.6.4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董事、股东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向董事会及经理层提供有关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意见并进行具体的事务安排。于报告期初,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龚涛涛女士,联席公司秘书为龚涛涛女士、林婉玲女士。龚涛涛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任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职务,经董事会批准,自2022年3月10日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赵桂萍女士,联席公司秘书为赵桂萍女士、林婉玲女士。2022年,赵桂萍女士及林婉玲女士均已参加了合计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培训,以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好地支持董事会的运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还负责及时向所有任职董事提供适用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最新动向,合理安排董事的入职培训及专业发展,以促使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均获得遵守,并为董事合规履职提供支持;所有董事在任职期间内均可在需要时能够独立地与董事会秘书直接联系,以获取更详尽的资料和董事会秘书就管治事宜方面的意见。

D. 核数、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D.1 财务汇报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D.1.1~D.1.4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 D.1.5~D.1.6

在历年的定期财务汇报中,董事会努力遵循相关法律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按照从多、从严的原则编制文件和披露信息,以同时符合上海和香港两地市场的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公司还主动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力求对集团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前景作出全面、客观、公正和清晰的表述。公司在年度报告中除了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影响业务表现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外,还提供有关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应对措施以及发展战略和前景计划等方面的信息,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管理和发展趋势的了解。公司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后1个月

内编制及发布季度业绩报告。董事会能够在充分了解所需信息的基础上评核公司表现及进行决策。有关信息提供和支持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1和C.5的内容。

董事会就财务报表之责任声明:

本年度报告所收录之财务报表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经公司年度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审计。本声明旨在向股东清楚区别公司董事与审计师对财务报表所分别承担的责任,并应与本年度报告之审计报告中所载的审计师责任声明一并阅读。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所拥有之资源足以在可预见之将来继续经营业务,故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作为基准编制;于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已使用适当的会计政策;该等政策均贯彻地运用,并有合理与审慎的判断及估计作支持,同时亦依循董事会认为适用之所有会计标准。董事有责任确保本公司编制之账目记录能够合理、准确地反映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并确保该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D.2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D.2.1~D.2.7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 D.2.8~D.2.9

董事会已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有关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年内,没有发生风险管理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

完善且具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董事会负责建立及维持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以检讨有关财务、经营、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等所有重要监控程序的有效性,保障股东权益及集团资产。2022年,董事会已对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讨,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检讨的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守则条文D.2.3的内容。此外,公司还聘请了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以审计报告的形式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与建议。有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董事会的责任声明、自我评价、重大缺陷(如有)以及审计情况,请参阅上文“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的内容。

公司自2000年8月起成立了审计部,推行具独立性的内部审计制度,对集团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用进行检讨。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有权接触公司的所有资料及向相关人员查询,审计部总经理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工作结果,由审核委员会审议后向公司经理层提出建议,并通过后续跟踪的方式检查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

董事会制订了《反舞弊工作条例》,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职责分工、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和报告流程等事项。审核委员会和审计部设立了独立的举报电话热线和电子邮箱,并已在公司内外部网站公布,作为各级员工及公司利益相关方反映、举报公司或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问题或疑似舞弊案件的渠道。年内,审核委员会与公司审计师就舞弊风险及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师和审计部提出的内控建议以及经理层的反馈和整改情况,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核查针对公司或管理层的举报/投诉事项,持续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反舞弊工作。

D.3 审核委员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D.3.1~D.3.7

董事会已设立审核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审核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集团的财务会计政策、财务汇报程序和报告质量;检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监察公司的舞弊风险及管理措施;负责与审计师的工作协调并对其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聘任事宜进行检讨;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并检讨经理层的反馈意见;以及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有关风险管理范畴的工作,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有关审核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年内,没有发生审核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核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委员会对集团2022年度的定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向董事会提出批准建议,其具体工作包括:

审阅集团的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表,听取审计师的审阅情况汇报,与经理层及审计师就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进行讨论。

在年度审计开始前,与审计师举行见面会,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年度风险、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重点以及年度审计时间表,了解公司有关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工作安排,并对报表进行初步审阅及出具书面意见。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经理层及审计师保持沟通,就集团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采纳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进行讨论和确认。

督促审计师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阅集团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意见。审核委员会于2023年初(截至报告日)召开了2次会议,对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进行审阅。基于相关工作结果并参考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委员会认为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集团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建议董事会批准。

审计师情况汇报:

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已聘请德勤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本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德勤为法定审计师,该事务所已连续2年为本集团提供审计服务。

2022年度,公司审计师的有关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2年 2021年

财务报表审计/审阅费用 3,240 2,700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0 400

其他 1,411 1,135

注:

1、 审计师已就上述报酬总额向本公司提交了书面确认函。

2、2022年度德勤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清产核资审计和拟投资并购项目审计等。

除上述外,本公司之湾区发展等共57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别聘请了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香港理贤荟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分别为港币2,100千元、人民币630千元和港币39千元。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评价,并就审计师的委任或撤换事宜向董事会提交建议。有关委任或撤换审计师及确定审计费用的事宜,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或授权。根据公司的既定程序,审核委员会已对德勤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和总结。委员会认为,德勤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

E. 薪酬

E.1 薪酬的水平及组成及其披露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E.1.1~E.1.5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 E.1.6~E.1.9

董事会已设立薪酬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有关薪酬委员会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概况”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年内,没有发生薪酬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

本公司具名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有关董事酬金政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管理层年度薪酬等方面的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节的内容。

F. 股东参与

F.1 有效沟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F.1.1

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在遵守各项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通过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有关详情请参阅下文“投资者关系”以及F.2的内容。

本公司一直致力提升企业价值,并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兼顾投资者长期与短期的利益,为股东提供良好和持续的回报。上市以来,本公司一直坚持回报股东,已连续25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息,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122.3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内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2021年-2023年将努力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在公司财务及现金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时,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减对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如有)分配后的利润的55%。

本公司定期披露公司股份总额、股东类别、主要股东以及公众持股市值等详请,详情可参阅本年度报告“股本及股东情况”的内容。

F.2 股东大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 F.2.1~F.2.3

公司鼓励所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2022年,本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概况”的内容。

公司于股东大会召开至少15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并向股东提供有助于其参会及作出决策的资料。每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实际独立的事宜,均以个别议案的形式分别提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按照既定的程序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或向其他股东征集投票权;根据《公司章程》,持有本公司具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于收到有关书面要求后,须于2个月内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另外,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具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亦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在本公司下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加入新的提案。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本公司应当将新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下一次股东大会的议程。股东在选举董事和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这些安排有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权利,鼓励其充分发表意见。上述安排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已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可在本公司网站查阅。年内,公司董事长出席了股东年会,并安排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出席,以在有需要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在股东大会上,所有参会股东均获安排就与议案有关的事项向董事及管理层提问。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股东可致电本公司投资者热线或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函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董事会提出查询及表达意见。公司通过网站、股东大会通知、股东通函、年度报告等途径发布详细的联系方式,供股东提出主张或进行查询。董事会已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股东沟通的原则、责任人、沟通方式和工作规范,保持与股东持续对话的机制,详请请参阅本年度报告“投资者关系”的内容。公司已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列载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及表决程序,并确保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中,对投票表格的填写方式、股东权利、表决程序以及计票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以确保股东能够了解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程序。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及投票。

十八、 投资者关系

公司倡导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以充分的信息披露为基础,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增进彼此的信任和互动,给予投资者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坚持回报股东。

(一)信息披露

公司倡导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以充分的信息披露为基础,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增进彼此的信任和互动,给予投资者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坚持回报股东。

良好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地搭建公司与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沟通和认知的桥梁,使公司的价值得到更充分和广泛的认识。历年来,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努力遵循相关法律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主动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2022年,本公司按时完成了年度、半年度以及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发布中英文公告及其他股东文件和资料300余份,详细披露了有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分红派息、投资者交流、公司治理、经营状况、投资及融资安排等多方面的信息。公司主动以公告形式披露月度营运数据,坚持在年度报告中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影响业务表现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管理和发展趋势的了解。

(二)持续沟通

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上,公司还通过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向投资者传递其所关注的信息,增强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广泛收集市场反馈,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管理层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年内,公司董事长、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投资者关系团队积极参与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与投资者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公司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公布投资者热线电话和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设立网站投资者留言栏目和上证 e互动留言栏目,以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查询。2022年,公司通过电话、电邮和网站留言方式回复投资者查询240余次。

投资者热线电话:(86) 755 – 8669 8069

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ir@sz-expressway.com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

妥善安排投资者的来访和调研要求,以开放的态度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已建立起投资者与公司直接对话的机制。2022年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活动以线上方式为主。为了提高活动的便利性和效果,公司比选优质的线上沟通工具和平台,丰富沟通渠道,不断优化推介材料,确保投资者的调研需求得以满足。年内共接待分析员调研近20批次。

积极举办或参加境内外各类推介活动,包括业绩新闻发布会及推介会、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线上路演、券商及中介机构组织安排的投资者会议等。年内与投资者和媒体记者交流共计500余人次。

2022年主要推介活动详情如下:

2月 长江交运低估值高股息巡礼-深高速 华泰证券研究所2022春季线上策略会 国金证券2022年度投资策略峰会 3月 深高速2021年度业绩新闻发布会暨推介会(线上) 深高速2021年度业绩发布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深高速2021年度业绩发布网上路演 4月 深高速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发布网上投资者交流 5月 6月 浙商证券2022中期策略盛典重仓交流系列之深高速专场交流 兴业证券中期策略会—深高速线上交流会 8月 深高速2022年中期业绩新闻发布会暨推介会(线上) 路演中路演大会第二季 深高速2022年中期业绩发布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深高速2022年中期业绩发布网上路演

10月 深高速机荷改扩建专项交流会

招商证券-深高速联合调研

深高速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发布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11月 2022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皓天财经2022年第二届IDEAS峰会

上海非交易路演

兴业证券2023年中国资本市场策略会

申万宏源2023上市公司交流周(上海)

私募令探索与发现系列第20期

12月 长江证券上市公司-顶级投资人闭门交流会

中信证券2023年资本市场年会

首创证券2023年线上投资策略会

定期发送有关集团经营发展的信息和资料。2022年,公司共编制和发放了4期《电子资讯》及14份业绩及业务进展推介材料,向投资者介绍公司阶段性的经营管理状况及项目营运表现,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并上传至公司网站,以方便更多投资者随时查阅。

投资者和公众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随时查阅有关集团基本资料、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文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集团收费公路项目月度营运数据等方面的信息。

本公司通过上交所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搭建的“e互动”平台,及时关注和回复投资者的留言,并按月上传投资者互动记录。

本公司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2022年的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情况。考虑上述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本公司已采取的步骤及举行的活动,本公司认为2022年的股东通讯政策已有效实施。

(三)股东回报

上市以来,本公司一直坚持回报股东,已连续25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息,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122.3亿元。

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息每股0.462元(含税)。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有关股息的详情、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请参阅上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内容。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是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89,357

注:上表中投入环保资金包含了本集团2022年在拓展大环保产业方面投入的资金。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是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1,421,570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发展绿色产业(固废资源化处理、新能源业务); 采用节能LED灯源; 开通使用电子发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高速先后设立以拓展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和以拓展风电等新能源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以环保投资、科技、服务为核心的环保全产业链综合集团。同时布局退役汽车和新能源电池拆解及梯次利用、工业环保服务产业;此外,深高速积极采用节能LED灯源及开通使用电子发票等一系列节能降耗措施。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自2009年起,本公司在每年四月份前完成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以加强各利益相关方与公司之间的理解与联系,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本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重点汇报了本公司在产品、顾客、员工、环境和社群等方面的责任与实践。历年报告均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中文版本)、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中/英文版本)以及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的“投资者关系”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栏目查阅和下载。投资者可通过该报告,了解本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更为全面和翔实的信息与资料。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280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280 通过采购扶贫产品助力慈善事业

惠及人数(人)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高速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企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自2015起,我们建立了以“志愿深圳”为口号,“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的深高速义工队,并在春运、社区服务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为推动当地社区蓬勃繁荣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参与志愿服务共计287人次,累计提供志愿服务时常3,444个小时,共投入280万元助力慈善事业。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18.8

其中:资金(万元) 18.8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 2,278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以支持教育文化、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方式,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力度,有效提高当地产业发展,协助当地民众实现共同富裕。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高速多年来一直关注中国乡村发展,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投入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教育、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多领域振兴和发展做出贡献,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派出两位同志分别到汕尾陆丰市大安镇的安北村和厦饶村开展帮镇扶村工作。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更好地推进安北村、厦饶村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支持两村改善办公环境和提升民生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向安北、厦饶两村共捐赠资金18.8万元,

用于为安北村及厦饶村采购台式电脑等信息化办公设备、为厦饶村修缮村委办公场所,以及为安北村补贴幸福食堂(免费为孤寡、低保等提供餐食)经费。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 深圳国际/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情可参阅承诺方于200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2007年10月 否 是

其他 深圳国际 1、继续履行上述于2007年10月就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的承诺。 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国际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情况除外。 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 2010年12月 否 是

其他 深圳投控 为避免同业竞争,深圳投控作出承诺:1、承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本集团经营的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本集团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 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投控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特定情况除外。 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 2010年12月 否 是

承诺函 其他 深圳国际 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国际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2011年6月 否 是

3、对于深圳国际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国际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将该等资产注入到本公司,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是

承诺函 其他 深圳投控 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投控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深圳投控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2011年5月 否 是

3、对于深圳投控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投控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到本公司,从而消除深投控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新通产公司/深广惠公司 不会以任何形式在深圳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造成竞争的行业与业务。 1997年1月 否 是

注:于2017年12月29日,深圳投控之附属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作为买方)、深圳投控(作为买方的保证方)、AnberInvestmentsLimited(作为卖方)及合和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卖方的保证方)签订协议,内容有关建议收购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合和基建”)股份。经全面要约和配售后,至2018年9月18日止深圳投控拥有合和基建71.83%的股份。合和基建为一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广东省高速公路设施建设业务,目前拥有广深高速公路和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权益,合和基建于2019年6月14日更名为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

上述协议签订之前,深圳投控在未披露目标公司名称的情形下,就上述收购事宜向本公司询问是否考虑作为该项目的收购主体。本公司根据深圳投控提供的收购目标公司业务、收购规模、收购完成时限等条件,认为其不具备收购的可行性,无法进行该项收购,拟放弃该收购机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听取了有关汇报,对本公司不进行该项收购表示认可。深圳投控在完成上述收购后,进一步表示将适时与本公司协商,履行其对本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并与本公司就有关目标公司业务的具体安排作进一步探讨,按现有承诺约定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2021年8月10日,本公司、美华公司与深圳投控、深投控国际等签订相关协议,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约24.5亿港元的价格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100%股权,代偿深投控基建债务约78.9亿港元,并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以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交易已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已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股权交割。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15日、4月14日、7月22日、8月10日、12月10日及2022年1月11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的通函。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南京风电

2019年3月15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环境公司与原股东南京安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潘爱华、王安正等十二方主体(“乙方”)及潘雨(“丙方”)签订《关于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并购协议》(“《股权并购协议》”),环境公司受让乙方及丙方持有的南京风电合计30%股权并单方面增资至51%后,丙方退出,乙方承诺:南京风电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4.5亿元、6亿元、7.6亿元和9.5亿元,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56亿元、0.7亿元、0.88亿元和1.06亿元。

南京风电完成了2019-2020年度业绩承诺;但未完成2021年业绩承诺,本公司依据相关协议及文件确认应向乙方收取的2021年业绩补偿约1.03亿元,并根据公司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公司据此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1亿元。2022年全年本集团积极与乙方协商,要求乙方履行业绩承诺。受乙方多达12个主体、南京风电估值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至本报告日,环境公司尚未收到乙方应支付的2021年业绩补偿款,有关支付尚在协商之中。本集团从有利于南京风电长远经营发展的实际出发,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方式来处理好履行业绩承诺的事宜,亦将根据协商情况适时采取法律手段,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至本报告日,南京风电2022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根据本公司年审机构(亦为南京风电2022年的年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预计其2022年净亏损约为2.33亿元,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目标,业绩承诺缺口约1.73亿元。公司将在南京风电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

与乙方协商并督促其履行承诺责任。基于谨慎性原则,环境公司暂未确认该部分业绩补偿收益。

公司因收购南京风电股权产生商誉1.56亿元,于2021年末剩余商誉为0.46亿元。根据公司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公司据此将剩余商誉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本年确认商誉减值损失0.46亿元。

2019年-2022年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年度 业绩承诺缺口(万元) 履行情况

2019年 - 已完成业绩承诺。

2020年 - 已完成业绩承诺。

2021年 10,259(暂估数)10,369(审计数) 会计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1.03亿元。 有关支付尚在协商之中。本集团将根据协商情况适时采取法律手段,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2年 17,271(暂估数) 会计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0元。 公司将在南京风电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与乙方协商并督促其履行业绩承诺责任。基于谨慎性原则,环境公司暂未确认该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收益。

2、蓝德环保

2020年1月8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环境公司与相关方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通过股权及增资方式以不超过80,960万元控股收购蓝德环保不超过68.1045%股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8日的公告。协议约定相关方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施军营及施军华(“业绩承诺方”)共同以连带方式承诺并保证:蓝德环保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3亿元、0.8亿元、1.1亿元和1.4亿元,且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6亿元。如业绩承诺期间的任一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同期累积的承诺净利润数的70%的,则触发股份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补偿的股份数量以其所持有的蓝德环保股份为限。

蓝德环保完成了2020年度业绩承诺目标,但未能完成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目标,业绩承诺方根据协议,于2022年9月将所持有的蓝德环保2,264万股蓝德环保股权过户至环境公司名下,作为业绩承诺补偿。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2022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根据本公司年审机构(亦为蓝德环保2022年的年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预计其2022年净亏

损约为1.36亿元,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目标。本公司依据相关协议及文件,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以业绩承诺方质押给环境公司的1953万股蓝德环保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业绩补偿1.08亿元。目前,业绩承诺方已将其持有蓝德环保的所有股份合计1,953万股质押登记给环境公司,本公司将在蓝德环保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并督促其履行业绩承诺责任。2020年-2022年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年度 业绩承诺缺口(万元) 履行情况

2020年 - 已完成业绩承诺。

2021年 10,527(暂估数)11,453(审计数) 会计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1.05亿元。 业绩承诺方根据协议和最终审计结果,于2022年9月将2,264万股过户给环境公司作为业绩承诺补偿。

2022年 16,233(暂估数) 会计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1.08亿元。 1、业绩承诺方于2022年10月将1,953万股股份质押登记给环境公司作为业绩承诺补偿等的履约保证;2、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照已质押给环境公司的1,953万股的公允价值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1.08亿元;3、本公司将在蓝德环保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承诺责任。

3、深汕乾泰

2020年8月6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基建环保公司与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乾泰能源”)等相关方签订协议,通过增资和转让形式共计出资2.25亿收购深汕乾泰50%股权,同时乾泰能源承诺:深汕乾泰于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29万元、1,856万元、2,300万元、2,834万元。

深汕乾泰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目标,2022年基建环保公司已依据相关协议及文件向乾泰能源收取了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约478万元。至本报告日,深汕乾泰2022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根据本公司年审机构(亦为深汕乾泰2022年的年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预计其2022年净利润约为2,000万元,可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目标。

2021年-2022年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年度 业绩承诺缺口(万元) 履行情况

2021年 478 会计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478万元。 2022年基建环保公司已依据相关协议及文件向乾泰能源收 取了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约478万元。

2022年 - 已完成业绩承诺。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影响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亏损合同的判断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三个问题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前两项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一项内容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起,采纳解释第15号中有关“试运行销售”及“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规定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报告期内,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的相关公告和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4。

(2)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对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①项会计处理,第②项和第③项会计处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报告期内,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详情请参阅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4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的相关公告。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1)清连高速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各主要收费公路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自2022年10月1日起变更清连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减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16,360千元,减少集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9,371千元,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体上未产生重大影响。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4(2)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的相关公告。

(2)南京风电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估计变更

近年来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趋势日益明显,技术迭代较快,小功率风力发电机组主要用于后续维护更新,市场需求总体有限。同时,由于南京风电近两年经营效益不及预期,2022年底拟对并购形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同时考虑对南京风电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进行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南京风电风力发电机组设计与制造相关专利权、专有技术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由剩余的75个月和114个月统一变更为按36个月摊销,初步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集团2023年无形资产摊销额约10,407千元,减少2023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886千元。

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4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2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黄玥、刘蝉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50

财务顾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1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本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德勤为法定审计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未发生破产重组事项,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涉及数起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报告期末,未完结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如下文(二)。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诉讼仲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贵州信和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深公司、贵州置地 — 诉讼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122,843.7 未形成 已结案 2022年5月6日,法院已驳回贵州信和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无需执行

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风电 — 诉讼 买卖合同纠纷 109,525.6(反诉26,250及违约金) 未形成 已结案 2022年7月21日,南京风电收到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巨野昌光撤回本诉、南京风电撤回反诉。该案已结案。 无需执行

南京风电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仲裁 采购合同纠纷 101,080.7(反诉30,000) 未形成 仲裁中 2023年 1月6日,双方已签署协议书,该案还有部分剩余货款30,000千元待仲裁确认。 山东中车依据协议已向南京风电支付约67,000千元汇款。

南京风电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诉讼 采购合同纠纷 40,138.0(反诉47,656) 未形成 执行中 2022年6月20日,一审判决:(1)山东中车支付南京风电货款32,725千元及违约金;(2)南京风电向山东中车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703千元。 2022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山东中车上诉,维持原判。 山东中车已向南京风电支付约33,000千元。

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公司 — 仲裁 采购合同纠纷 45,914.9 未形成 已结案 2022年6月,仲裁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应付工程款1,653.8千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执行完毕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诉讼仲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蓝德、蓝德环保 — 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51,757.8(反诉50,000) 未形成 二审中 2022年12月14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1)广西蓝德支付永清环保工程款19,585,474.83元及利息;(2)永清环保支付广西蓝德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1,500,000元;(3)驳回永清环保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原告被告双方均提起上诉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蓝德 — 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51,326.9(反诉1,408) 未形成 一审中 — 一审中

新清环境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 南京风电 — 诉讼 合同纠纷 150,743.2(反诉52,426.93) 未形成 一审中 — 一审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经董事会批准,2021年8月10日,本公司、美华公司与深圳投控、深投控国际签订相关协议,根据相关协议,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约 24.5亿港元的价格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100%股权(从而间接受让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代偿深投控基建债务约78.9亿港元,并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以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公司预计收购深投控基建的总成本不会超过104.79亿港元。由于深圳国际间接拥有本公司约51.561%的权益,而深圳投控为深圳国际的控股股东,根据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深圳投控、深投控国际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关联人,以上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关联交易。该项交易已分别获得本公司及深圳国际的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股权交割已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深投控基建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15日、4月14日、7月22日、8月10日、12月10日、2022年1月11日的公告及2021年11月24日通函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和万科集团分别拥有联合置地34.3%和65.7%权益。鉴于联合置地所开发的梅林关更新项目已接近尾声,根据法律法规并考虑联合置地未来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与万科集团拟先行将联合置地资本公积26.86亿元转增为实收资本至34亿元,然后对联合置地按各自股权比例减少注册资本总计33亿元,其中本公司减资金额为11.319亿元。减资完成后本公司和万科集团拥有联合置地的权益比例保持 34.3%和65.7%不变(“本次减资”)。由于联合置地过去12个月内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联合置地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减资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已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合置地公司减资的议案》,本次减资相关手续已于2022年8月完成。通过本次减资本公司可快速回收资金,避免资金闲置,提升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降低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的公告。

2022年6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联合置地签署了交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向联合置地购买170套深国际万科和颂轩周转用房,交易总价款为35,367.30万元(不含相关税费),交易标的将全部用作本集团员工周转房,不会用于商业地产经营。由于联合置地过去12个月内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联合置地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交易已于2022年6月完成。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的公告。

2022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与深安港务签订了《最高额授信合同》,融资租赁公司拟向深安港务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有效期限为1年),双方就深安港务所投资、建设的周口港沈丘港区西区一期码头项目开展港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108个月,租赁利率为5.30%,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间接持有深安港务40%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并能够决定深安港务过半数董事的当选,根据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深安港务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助于融资租赁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扩大主业规模,获取合理的收益和回报,提升融资租赁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本次交易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的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托管资产情况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托管起始日 托管终止日 托管收益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是否关联交易

马鄂公司 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或其不时指定的承包商(目前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黄高速的收费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管理、保护、保养和维修 - 1995-6-7 武黄高速的经营期结束 - - 无重大影响 否

托管情况说明

根据一份于1995年6月7日签订的合同及其后的修订,马鄂公司在武黄高速的经营期内,将武黄高速的收费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管理、保护、保养和维修委托给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或其不时指定的承包商(目前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按路费收入的固定比例支付委托管理费用。上述事项已于本公司收购武黄高速权益的相关公告和通函中披露。马鄂公司的特许经营期已于2022年12月10日24时到期终止,马鄂公司已照湖北省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武黄高速移交。

截至2022年12月10日,马鄂公司确认的委托管理费用为94,299千元。马鄂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利润118,304千元,约占本集团营业利润的4.76%;实现净利润79,259千元,约占

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上述管理合约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反担保情况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贵州置地⑵ 控股子公司 深 高速·茵特拉根小镇客户 460.23 2016-01至2022-06间 按揭贷款的合同生效之日起 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生效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深湾基建⑷ 控股子公司 臻通实业 93.48 2021-12-17至2022-12-31间 2021-12-17 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止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704.42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553.7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898.8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4,945.07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498.7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5.7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598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598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请参阅下文说明第⑵、⑷点

担保情况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⑴ 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年会已先后审 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置地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项目现更名为深高速·悠山美墅)”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15.5亿元。报告期内,贵州置地为77名客户累计提供了52,000千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前期间已提供的 45,351千元阶段性担保已于报告期内被解除,截至报告期末,贵州置地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225千元。 ⑵ 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控股收购之前,其全资子公司深湾基建对其持15%股权的联营企业臻通实业之银行贷款提供约2.25亿元的股东担保额度,保证期至被担保方与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止,臻通实业于2021年12月17日与银行签署了第一笔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按股东比例折合的银行借款余额约 93,479千元。 ⑶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⑷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担保授权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1)担保授权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银行保函开立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此后,本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银行保函开立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上限 实际担保余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逾期 是否存在反担保

环境公司 广西蓝德 149.92 133.17 2021/8/3 2021/8/3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本公司 外环公司 300 - 2021/8/25 2021/8/25 贴现票据到期日后3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本公司 投资公司 350 117.90 2021/9/13 2021/9/13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蓝德环保 抚州蓝德 60 60 2021/9/15 2021/9/15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本公司 投资公司注2 450 - 2021/11/18 2021/11/18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否

蓝德环保 广西蓝德 30 18 2021/12/24 2021/12/24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蓝德环保 桂林蓝德 100 90 2021/12/24 2021/12/24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蓝德环保注1 北海中蓝 66.8 60 2021/12/29 2021/12/29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蓝德环保注1 诸暨蓝德 130 31.63 2021/12/29 2021/12/29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本公司 外环公司 1,400 - 2022/1/12 2022/1/12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本公司 光明环境公司 600 150.79 2022/4/1 2022/4/1 贴现票据到期日后3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本公司 光明环境公司 46.16 46.16 2022/7/21 2022/7/21 垫款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本公司 深湾基建 1,798 1,798 2022/11/8 2022/11/8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蓝德环保注3 本公司收购蓝德公司前,其所投资的多个项目子公司 540.33 313.43 - 2014/7/21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湾区发展注4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 2,602 2,126 2020/1/17 2020/1/17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合计 / 4,945.07 /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金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94,507.16万元,其中包括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蓝德环保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1,342.98万元(均为蓝德环保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212,598.26万元(为湾区发展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港元238,000万元担保,按2022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中间价,即港币100元兑人民币89.327元折算)。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3日、8月25日、9月13日、9月15日、11月19日、12月24日、12月30日及2022年1月12日、4月1日、7月21日、11月8日及2023年1月6日的公告。

注1: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蓝德环保为其控股子公司北海中蓝、诸暨蓝德、滁州蓝德的融资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日,滁州蓝德还未发生融资和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的公告。

注2: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4.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的担保,银行授信已于2022年8月23日到期,投资公司已清偿全部借款,本公司承担的担保义务已全部解除。

注3:控股子公司蓝德环保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蓝德环保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注4:控股子公司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之“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 自有库存资金 19.18 9 0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在保证库存资金的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发生7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交易,委托理财金额为19.18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9亿元,本报告期委托理财预期收益为10,935.44千元(含税),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预期收益(如有) 实际收回情况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结构性存款 259,000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7月12日 预期收益率 1,881.83 259,000 是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结构性存款 259,000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9月13日 预期收益率 1,881.83 259,000 是 -

华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250,000 2022年9月28日 2022年11月25日 预期收益率 1,152.05 250,000 是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结构性存款 250,000 2022年10月13日 2022年11月22日 预期收益率 958.90 250,000 是 -

华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225,000 2022年11月28日 2023年2月6日 预期收益率 622.48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结构性存款 225,000 2022年11月25日 2023年1月17日 预期收益率 776.71 - 是 -

建行深圳市分行 结构性存款 450,000 2022年12月6日 2023年3月6日 预期收益率 3,661.64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公司债券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公司可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了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2深高01”)

的发行,发行实际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3.18%,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22深高01债券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2年1月17日、1月18日及1月20日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中市协注[2020]SCP70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可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完成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180天,票面利率为2.12%,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2年3月7日及3月9日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中市协注[2022]SCP136号《接受注册通知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可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完成了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270天,票面利率为2.00%,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2年5月31日及6月2日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9号),本公司可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1亿元绿色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至2024年3月17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债券暂未发行。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中市协注[2020]SCP704号)和中市协注

[2022]SCP136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分别完成了2022年度第三期、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均为5亿元,期限均为270天,票面利率均为1.72%,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及9月1日的公告。

终止吸收合并及对沿江公司增资

基于减少管理层级、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等因素考虑,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曾批准本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机荷东公司和沿江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完成了对机荷东公司的吸收合并,实现了降本增效的目标。本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的交割工作,从而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基于整合收费公路资产的考虑,于2022年3月7日,本公司与湾区发展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本公司有意使湾区发展持有沿江公司51%股权。为实现上述资产整合,本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终止吸收合并沿江公司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2年8月18日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3日、9月29日及2022年3月7日、8月1日及8月18日的公告。本公司、沿江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与湾区发展之控股子公司深湾基建签署一份带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

深湾基建以29.98亿元认购沿江公司约29.14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约0.84亿元进入沿江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深湾基建直接持有增资后的沿江公司51%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沿江公司股权比例将由100%下降至49%,因本公司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仍控股沿江公司,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公告。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22年10月13日获得湾区发展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

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期终止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鄂公司全资持有的武黄高速的特许经营期已于2022年12月10日24

时到期终止。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的《行政确认决定书》,武黄高速符合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可以办理移交手续。马鄂公司已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将武黄高速移交,不再负责到期日后武黄高速的养护、运营和管理工作。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的公告。

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2022年5月13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沿江公司减资人民币38亿元,减资完成后沿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亿元,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可以回收沿江公司的富余资金,优化投资企业的资本结构,从总体上提高本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成本。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的公告。

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与深圳交通局签订了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合同,于2022年10月13日和10月24日分别与深特交投签订了投资合作共建协议(一)和投资合作共建协议(二)。根据该等合同和协议,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约129.87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投资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此后,深圳市有意对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投融资方案,有关的调整方案尚在研究论证之中。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4日及12月2日的公告。

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合营企业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其任何上市证券。

优先购买权

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例购买新股。

可供分派的储备

于 2022年 12月 31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本公司可用作股东分派的储备为

8,079,278,802.54元,而本公司的股份溢价账可以缴足股款红利股份的方式进行分配。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及本公司储备的重要变动的数目及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61。

税项及税项减免

本公司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务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下列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布且有效施行的相关规定,股东如有需要,应就具体税务缴纳事项或影响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的意见:

A股股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应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H股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国境内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以及联交所日期为2011年7月4日的《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现行相关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公司派发的股息缴付税款。

沪港通投资者: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联交所上市H股以及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的税收事宜,请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及《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8号。

慈善捐助

报告期内,本集团用于慈善或社会公益用途的捐款为18.8万元。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环保技术和材料在日常管理、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中的实际运用」是本集团的基本环境政策。集团把绿色、循环、低碳的经营理念融入到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认真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条例,推行绿色施工和低碳运营,积极研发及引用新技术、新工艺及环保材料,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再生利用,努力践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集团于环境方面的政策及表现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

本公司持续关注并积极识别包括政府、股东、供应商、客户、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与期望,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完善沟通与反馈机制,充分了解并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的需求,促进企业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利益相关方沟通情况如下:

利益相关方类别 诉求与期望 回应内容

政府及监管机构 遵守法律法规 贯彻国家政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精准扶贫与支持地区发展 持续强化企业合规管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制定和持续优化企业的战略定位、产业方向和经营举措,确保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企业发展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以产业投资、人员派驻、公益投入等方式开展精准扶贫及支持地区发展

股东 稳健的收益和分红 降低投资风险 信息公开透明 做好企业经营,提升经营业绩,维持稳定的分红政策 提升企业管理,重视风险识别和管控 合规开展信息披露,重视投资者关系

供应商 合作互利共赢 信守合约 促进行业发展 公平采购,打造责任供应链 鼓励供应商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优化管理模式,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客户 高质量服务 道路安全顺畅 及时的救援和清障 全面及时的道路资讯 完善的道路设施 服务反馈及投诉渠道公开 通过技术与模式创新,提升通行效率 加强应急救援,重视道路安全管理 及时发布交通信息 加强道路养护

员工 薪酬待遇 发展空间 培训体系 持续完善薪酬绩效体系、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 优化职位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建立管理岗位竞聘和新员工指引人等制度 重视职业发展培训,拓展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建立学历教育和技术职称激励机制等

社区 公路环境影响 企业营运道德 参与社区发展 支持公益事业 做好项目环评和规划设计 重视与周边社区的协调发展,投诉渠道公开,及时妥善处理合理诉求 开展精准扶贫及支持地区发展 开展公益活动

NGO/民间环保团体 合理利用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提高能源与资源使用效率 落实绿色运营与办公 强化环境信息披露

2022年,公司继续通过不同渠道与各利益相关方保持沟通与交流,缔造互惠共赢的关系,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关报告期公司履行与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详情请查阅本年度报告“投资者关系”章节,以及本公司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遵守法律及条例

2022年内,集团遵守对业务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规及条例。基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27《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披露要求,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主要法规/条例 本公司制定的制度/规程 合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 准(JTGF80/1-2004)》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 《工程质量管理规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路工程监理规范》 严格实施公司制度及规程,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公司以合约管理为核心,通过体系管理、准入管理、施工工序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措施实现对施工质量进行精细化管控,切实推行设备准入管理、原材料准入制、业主独立抽检制、首件工程认可制以及试验件施工制等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养护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日常养护工程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手册》 《新建公路缺陷责任期内养护、路产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养护项目委托实施办法》《公路养护合同管理办法》 《道路养护部安全生产管理手册》《道路养护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评定标准,对各条高速公路制定了以五年为周期的中长期养护规划,实行日常性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测,确保桥隧等构造物安全,密切监控公路技术状况,及早发现公路病害并加以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管理规程》《专用施工技术规程》 《公路养护承包商档案管理办法》《外包管理控制程序》 按照有关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的法规规定,制定了专用施工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对潜在承包商进行资格考察,对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严加控制,对合作的工程建造商或承包商定期考核并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务求选择到符合资质及工作质量要求的合作商,并与资信良好的伙伴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方监测管理制度》《除臭操作规范》《污水操作规程》《脱硫系统操作规程》《预处理设备维修规范》《厌氧沼气设备维修规范》《设备管理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风机运行数据分析作业指导书》《安全及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异动管理制度》《技术改造管理制度》《专项工程管理制度》《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配置环保设施及设备并严格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及设备有效运行。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环评要求进行监测,确保各项废物达标排放和处置。 严格按照国家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理技术规范和评定标准,制订技术标准和作业流程,对无机废渣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对厨余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以实现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开展研发创新技术和工艺,提升处理效果,减少废弃物产生。 严格遵守国家风机制造相关技术参数和标准,确保风机技术标准及设备安装符合国家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制度和流程,细化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分级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社会责任汇报

2023年3月,本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重点汇报了本公司在环境、产品、顾客、员工、和社群等方面的责任与实践,有关集团2022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的详情载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中文版本)、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中/英文版本)以及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的

“投资者关系”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栏目查阅和下载。投资者可通过该报告,了解本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更为全面和翔实的信息与资料。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变动情况分别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22及27。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公司之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44、45及46。

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的详情分别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九及七18。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管理层”)

⑴ 管理层的资料以及该等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载列于本年度报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⑵ 管理层于报告期内领取薪酬的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财务报表附注十二5。

⑶ 服务合约:

第九届董事会各董事均已与本公司订立了董事服务合约,此等合约内容在各主要方面均相同。执行董事胡伟的服务合约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止,非执行董事陈海珊的服务合约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非执行董事吕大伟的服务合约由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董事的服务合约均由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除以上所述外,本公司与董事或监事之间概无订立现行或拟订立于一年内终止而须作出赔偿(一般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⑷ 合约利益:

于报告期末或报告期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概无订立致使本公司之董事或监事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重要合约,以及直接或间接存在关键性利害关系的合约,也不存在于报告期末或报告期内任何时间内仍然生效的上述合约(服务合约除外)。

管理层在由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的任何合约或安排,以及在本年度报告刊发日期仍然有效且对集团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合约或安排中概无利害关系。

⑸ 提供予高级人员的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直接或者间接向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管理层或彼等之关连人士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

⑹ 认购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于2022年12月31日,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中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统称“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深圳国际普通股的好仓:

姓名 于2022年12月31日所持普通股数目 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所持普通股数目约占深圳国际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 权益性质 身份

廖湘文⑶ 19,545 +1,985 0.001% 家属权益 实益拥有人

于深圳国际购股权的权益:

姓名 权证 于2022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数目⑴⑵ 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权益性质 身份

报告期内调整 报告期内获授予⑵ 行使 失效

廖湘文 购股权计划1⑶ - - - - -496,640 家属权益 实益拥有人

购股权计划2 - - - - -304,695 个人

林继童 购股权计划1 - - - - -408,030 个人 实益拥有人

附注:

⑴ 购股权计划1于2017年5月26日授出及可于2019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该等购股权已于2022年5月26日失效。

⑵ 购股权计划2于2020年5月18日授出及可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该等购股权已于2022年5月26日失效。

⑶ 董事廖湘文配偶所拥有之权益。

除所披露者外,于2022年12月31日,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上文定义之权益或淡仓。

业绩审阅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企业管治报告”的内容。

足够公众持股量

于本报告日期,以董事知悉及公开予本公司的资料作基准,本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要求多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25%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由本公司及其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进行,本集团的营运须遵守的主要法律

及法规为中国大陆的有关法律及法规。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违反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法规。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72%;747,500,000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28%。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股票或其衍生证券发行与上市的情况。

基于董事所知悉的公开资料,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在刊发本报告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公众持股量是足够的。

报告期末,本公司A股流通市值(A股流通股本×A股收盘价(8.98元))约为129.61亿元,H股流通市值(H股流通股本×H股收盘价(港币6.73元)约为港币50.31亿元。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03/18 3.05% 14,000,000 2020/03/20 14,000,000 2025/03/2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10-20 3.65% 8,000,000 2020-10-22 8,000,000 2025-10-22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04/15 3.49% 12,000,000 2021/04/19 12,000,000 2026/04/19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07/23 3.35% 10,000,000 2021/07/27 10,000,000 2026/07/27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01/18 3.18% 15,000,000 2022/01/20 15,000,000 2029/01/20

其他衍生证券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2/06/01 2.00% 10,000,000 2022/06/02 10,000,000 2023/02/27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2/08/31 1.72% 5,000,000 2022/09/01 5,000,000 2023/05/29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2/08/31 1.72% 5,000,000 2022/09/01 5,000,000 2023/05/29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4亿元5年期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深高01”,债券代码为“163300”,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2、本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2日完成发行人民币8亿元5年期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G20深高01”,债券代码为“175271”,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3、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2亿元5年期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G21深高1”,债券代码为“175979”,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4、本公司于2021年7月公开发行了3亿美元5年期固定利率境外债券,债券简称为“SZEXPB2607”,债券代码为“40752”,已于2021年7月8日在联交所上市交易。

5、本公司已于2021年7月27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0亿元5年期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深高01”,债券代码为“188451”,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6、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19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5亿元5年期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2深高01”,债券代码为“185300”,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有关本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证券的进一步详情可参考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的内容。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43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7,990

注: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为18,183户,H股股东为248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A股股东为17,742户,H股股东为248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HKSCCNOMINEESLIMITED⑴ -344,667 729,829,375 33.47% - 未知 境外法人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654,780,000 30.03% - 无 0 国有法人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411,459,887 18.87% - 无 0 国有法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1,092,743 4.18% - 无 0 国有法人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1,948,790 2.84% - 无 0 国有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379,996 33,048,846 1.52% -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AUSIUKWOK - 11,000,000 0.50% - 未知 境外自然人

张萍英 - 7,709,665 0.35% -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68,283 7,651,622 0.35% - 未知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412,472 7,536,624 0.35% -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HKSCCNOMINEESLIMITED⑴ 729,829,375 境外上市外资股 729,829,375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654,7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4,780,000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411,459,887 人民币普通股 411,459,887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092,743 人民币普通股 91,092,743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1,948,790 人民币普通股 61,948,79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3,048,846 人民币普通股 33,048,846

AUSIUKWOK 11,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11,000,000

张萍英 7,709,665 人民币普通股 7,709,66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651,622 人民币普通股 7,651,6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7,536,624 人民币普通股 7,536,624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新通产公司和深广惠公司为同受深圳国际控制的关联人。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上表中国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上述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 ⑴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作出的股东权益披露

于2022年12月31日,按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所记录,所有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A股:

股东名称 身份 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A股股本的百分比

深圳国际⑵ 所控制法团权益⑶ 1,066,239,887(L) 74.39%(L)

深圳投控 所控制法团权益⑷ 1,066,239,887(L) 74.39%(L)

H股:

股东名称 身份 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H股股本的百分比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所控制法团权益⑸ 83,168,000(L) 11.13%(L)

深圳国际⑵ 所控制法团权益⑶ 52,612,000(L) 7.03%(L)

深圳投控 所控制法团权益⑷ 52,612,000(L) 7.03%(L)

LSVASSETMANAGEMENT 投资经理 44,845,251(L) 5.99%(L)

注释:(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有关定义详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附注:

(1) 本公司A股股份均在上交所上市,H股股份均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2) 深圳国际为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3) 根据深圳国际给本公司提供的书面函件,于2022年12月31日,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654,780,000股A股好仓,全资子公司深广惠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

直接持有本公司411,459,887股A股好仓;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AdvanceGreatLimited实际持有本公司

58,19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7.785%;从而深圳国际及深圳投控间接持有本公司58,19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7.785%。

(4) 深圳投控间接持有深圳国际44.35%股份,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深圳投控被视为于深圳国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外,据本公司所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第336条规定需披露之其他人士。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李海涛(董事会主席)

成立日期 1989-11-22

注册资本 港币2,387,809,199(已发行股本)

主要经营业务 深圳国际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深圳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并依托拥有的基础设施及信息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各类物流增值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不适用

其他情况说明 深圳国际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152),有关其详细情况和最新进展,可参阅其在联交所网站及其公司网站上披露的资料。

1、本公司第一大实益股东为新通产公司,持有本公司30.025%股权: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革非 1993-09-08 2亿元 运输信息咨询、运输平台专用软件开发、兴办各类实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深广惠公司为实益持有本公司18.868%股份的法人股东(详情可参阅下文第六点“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AdvanceGreat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为实益持有本公司2.669%的法人股东。

3、报告期末,深圳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深广惠公司及AdvanceGreat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合共51.561%股份,详情可参阅下文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王勇健

成立日期 不适用

主要经营业务 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不适用

其他情况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深圳国资委持有深圳投控100%股权,对深圳投控实施监督管理。深圳投控作为实益拥有人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UltrarichInternationalLimited合计持有深圳国际约44.354%的股份。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易爱国 1993-06 91440300455768294G 105,600,000元 路桥建设投资业务、物资供销业

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报告期末,除本节所披露的新通产公司和深广惠公司外,本公司并未发现其他单一股东实益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或超过总股本10%的情形。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交易机制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深高01 163300.SH 2020/03/18 2020/03/20 2025/03/20 14.00 3.05 每年付息 一次,不计 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格专业投资者 竞价、报价、询 价和 协议 交易 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G20深高1 175271.SH 2020/10/20 2020/10/22 2025/10/22 8.00 3.65 每年付息 一次,不计 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格专业投资者 竞价、报价、询 价和 协议 交易 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G21深高1 175979.SH 2021/04/15 2021/04/19 2026/04/19 12.00 3.49 每年付息 一次,不计 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格专业投资者 竞价、报价、询 价和 协议 交易 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1深高01 188451.SH 2021/07/23 2021/07/27 2026/07/27 10.00 3.35 每年付息 一次,不计 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格专业投资者 竞价、报价、询 价和 协议 交易 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2深高01 185300.SH 2022/01/18 2022/01/20 2029/01/20 15.00 3.18 每年付息 一次,不计 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格专业投资者 竞价、报价、询 价和 协议 交易 否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年3月20日已正常兑付2021-2022年度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年4月19日已正常兑付2021-2022年度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年7月27日已正常兑付2021-2022年度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年10月22日已正常兑付2021-2022年度利息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师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吴磊 021-38676503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曾妙 0755-8283033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祝晶晶 0755-830813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周力 0755-819813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 荣秋立 010-52682888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 谢枫、梁嫦娥 罗霄 0755-25914704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刘登 010-85679696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天津 刘景允 022-58356822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募集资金总金额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4.00 14.00 - 正常 无 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8.00 8.00 - 正常 无 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12.00 12.00 - 正常 无 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0.00 10.00 - 正常 无 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5.00 15.00 - 正常 无 是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G20深高1”)用于蓝德环保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泰州一期项目”)、抚州餐厨项目(“抚州项目”)以及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项目(“桂林一期项目”)及相关借款置换的支出合计约1.72亿元。其中,泰州一期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项目设计垃圾日处理规模430吨/日,2022年日处理量235吨/日、营业收入约3,419万元;抚州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项目设计垃圾日处理规模108吨/日,2022年日处理量60吨/日、营业收入约977万元;桂林一期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转商业运营,设计垃圾处理规模220吨/日,2022年实际日处理量54吨/日、营业收入约602万元。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G21深高1”)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木垒县乾智风电场以及乾慧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借款。报告期内,乾智项目上网电量357,641兆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6,909万元;乾慧上网电量267,201兆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2,636万元。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为15亿元。根据《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后公司根据资金统筹安排,部分调整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4.5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30%)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调整为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剩余2.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保持不变。

公司已就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履行了内部程序,并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简化程序发布了公告,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按照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合规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12日的核准,本公司可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自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2020年3月6日和2021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对2020年通知发布前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公募公司债券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暂缓计算,据此,公司上述核准有效期在24个月基础上顺延9个月。本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了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深高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4亿元,票面利率为3.05%,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20深高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3月17日、18日及2020年3月23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完成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1深高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35%,债券期限为5年,有关21深高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7月22日、23日及2021年7月27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2深高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3.18%,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22深高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2年1月17日、18日及2022年1月20日的公告。在该批文项下,本公司已完成3期共39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经综合考虑政策、市场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放弃该批文项下剩余11亿元额度,不再发行。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本公司可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至2022年5月25日,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注册额度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完成了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G20深高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票面利率为3.65%,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G20深高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10月19日、10月20日及10月22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完成了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G21深高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票面利率为3.49%,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

G21深高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4月13日、4月15日及4月19日的公告。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本公司可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至2024年3月17日,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注册额度尚未使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交易机制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18 深圳高速MTN002 101800882 2018/08/13 2018/08/15 2023/08/15 8.00 4.49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合格机构投资者 询价 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22 深圳高速SCP002 012281995 2022/06/01 2022/06/02 2023/02/27 10.00 2.00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合格机构投资者 询价 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22 深圳高速SCP003 012283119 2022/08/31 2022/09/01 2023/05/29 5.00 1.72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合格机构投资者 询价 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22 深圳高速SCP004 012283118 2022/08/31 2022/09/01 2023/05/29 5.00 1.72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合格机构投资者 询价 否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2年3月15日已正常兑付到期本金及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2年6月11日已正常兑付到期本金及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2年8月15日已正常兑付2021-2022年度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2年9月5日已正常兑付到期本金及利息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师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顾若 021-2062586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乐秀馨 021-5097914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沈安 0755-872606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刘金龙 010-6663589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邹力 021-6847556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 朱鲜艳 020-38321246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深圳 赖经纬 0755-830232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 荣秋立 010-52682888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 谢枫、邓冬梅、梁嫦娥 罗霄 0755-25914704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刘登 010-85679696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募集资金总金额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8.00 8.00 — 无 无 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10.00 10.00 — 无 无 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5.00 5.00 — 无 无 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5.00 5.00 — 无 无 是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本公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30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至2019年8月24日。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完成了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8深高速MTN002”)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票面利率为4.49%,债券期限为5年,有关18深高速MTN002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的公告。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本公司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8日。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完成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

短期融资券(“22深圳高速SCP0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12%,债券期限为180天,有关22深圳高速SCP0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2022年3月7日以及9日的公告;2022年8月31日,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深圳高速SCP003”),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270天,票面利率为1.72%,有关22深圳高速SCP003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2日公告。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本公司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完成了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2深圳高速SCP002”)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00%,债券期限为270天,有关22深圳高速SCP002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31日以及2022年6月2日的公告;2022年8月31日,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2深圳高速SCP004”),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270天,票面利率为1.72%,有关22深圳高速SCP004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2日公告。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25,846,825.30 2,330,720,351.84 -47.40 主要为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减少、以及持有的外币债务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等

流动比率 0.40 0.68 -41.18 因收购深投控基建增加短期过桥贷款,导致借贷规模增加。

速动比率 0.34 0.60 -43.33 同上

资产负债率(%) 60.46 56.39 增加 4.07个百分点 同上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8 0.22 -18.18 主要为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受短期出行意愿下降影响路费收入减少、以及持有的外币债务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等

利息保障倍数 3.16 4.05 -21.98 同上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05 11.83 -65.77 同上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5.12 6.19 -17.29 同上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3)第P01731号

(第1页,共4页)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高速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高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3)第P01731号

(第2页,共4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分摊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27(3)所示,2022年12月31日,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507,218,153.23元,2022年度特许经营权摊销金额为人民币1,577,830,254.26元 。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和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是指深高速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期限内总交通流量的预测,这属于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确定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分摊为合并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和评价与特许经营权摊销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深高速公司在计算特许经营权摊销过程中所应用的实际车流量数据计算过程的合理性;

(3) 对深高速公司聘请的执行交通流量预测的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

(4) 获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交通流量预测报告,了解预测未来经营期限车流量的方法,并通过比较过往年度预测的车流量和该期间实际车流量来评价交通流量预测的可靠性;

(5) 对特许经营权摊销进行重新计算,验证特许经营权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深高速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深高速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3)第P01731号

(第3页,共4页)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深高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高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深高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高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深高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深高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3)第P01731号

(第4页,共4页)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续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深高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玥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婵

2023年3月24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3,635,862,158.72 5,948,688,887.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1,112,243,771.54 564,018,179.30

应收票据 七.4 3,500,000.00 87,388,115.83

应收账款 七.5 1,052,263,013.07 993,613,902.45

预付款项 七.7 225,509,293.25 191,350,700.74

其他应收款 七.8 1,121,628,992.41 981,250,269.52

存货 七.9 1,314,262,956.81 1,338,820,859.08

合同资产 七.10 377,341,353.82 395,182,028.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七.12 196,704,222.31 235,808,874.20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257,805,744.15 546,140,489.67

流动资产合计 9,297,121,506.08 11,282,262,306.50

非流动资产:

长期预付款项 996,880,056.74 1,792,084,894.91

长期应收款 七.17 2,152,166,502.48 1,116,297,854.71

长期股权投资 七.18 17,749,069,948.37 19,108,413,241.2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七.20 763,264,630.44 738,846,474.26

投资性房地产 七.21 26,068,821.95 38,850,893.38

固定资产 七.22 7,209,500,786.33 5,709,992,223.45

在建工程 七.23 225,703,626.92 1,779,732,996.87

使用权资产 七.26 75,412,073.15 366,721,652.00

无形资产 七.27 26,847,604,300.36 27,091,053,905.41

开发支出 七.28 5,500,636.18 25,767,094.71

商誉 七.29 202,893,131.20 248,932,906.44

长期待摊费用 七.30 53,624,450.56 53,969,025.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31 423,407,651.00 451,230,984.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2 3,173,250,142.00 2,500,778,712.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904,346,757.68 61,022,672,860.09

资产总计 69,201,468,263.76 72,304,935,166.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3 9,396,229,275.32 4,120,586,329.34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七.34 133,009,243.01 -

应付票据 七.36 228,669,880.66 87,244,188.73

应付账款 七.37 2,812,967,920.77 2,502,175,159.44

预收款项 七.38 794,329.08 12,829,596.78

合同负债 七.39 30,333,016.72 219,246,400.33

应付职工薪酬 七.40 363,794,024.54 364,069,719.08

应交税费 七.41 507,605,023.01 594,812,841.07

其他应付款 七.42 1,371,768,690.38 1,776,497,691.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4 6,380,323,337.26 4,974,845,270.24

其他流动负债 七.45 2,017,855,853.48 2,037,992,294.21

流动负债合计 23,243,350,594.23 16,690,299,490.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46 9,573,248,109.29 10,069,194,495.36

应付债券 七.47 5,769,517,430.62 7,086,863,713.17

租赁负债 七.48 47,738,699.35 326,956,105.32

长期应付款 七.49 1,148,281,363.36 4,393,072,497.9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七.50 115,716,411.45 187,966,149.45

预计负债 七.51 187,330,812.16 173,542,101.05

递延收益 七.52 474,342,722.05 557,479,916.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31 1,281,034,171.47 1,286,986,799. 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97,209,719.75 24,082,061,778.17

负债合计 41,840,560,313.98 40,772,361,268.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4 2,180,770,326.00 2,180,770,326.00

其他权益工具 七.55 4,000,000,000.00 4,0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4,000,000,000.00 4,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七.56 4,390,599,135.60 8,864,157,411.51

其他综合收益 七.58 (408,012,206.05) 426,519,781.12

盈余公积 七.60 3,103,651,659.99 2,931,599,472.69

未分配利润 七.61 8,079,278,802.54 7,157,542,96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1,346,287,718.08 25,560,589,952.65

少数股东权益 6,014,620,231.70 5,971,983,945.0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7,360,907,949.78 31,532,573,897.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69,201,468,263.76 72,304,935,166.59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06,204,173.44 1,318,950,586.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0,000,000.00 -

应收账款 十七.1 29,184,614.09 28,323,582.38

预付款项 12,936,861.27 17,737,721.77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2,505,378,219.49 2,229,816,126.35

存货 1,208,231.34 1,663,750.14

合同资产 120,715,346.96 136,031,512.99

其他流动资产 - 6,234,306.57

流动资产合计 4,825,627,446.59 3,738,757,586.22

非流动资产:

长期预付款项 697,940,786.69 339,279,452.80

长期应收款 3,017,447,032.09 4,146,865,923.66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25,164,612,457.19 29,189,194,760.9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09,336,660.44 684,818,504.26

投资性房地产 10,071,441.24 10,647,165.48

固定资产 1,842,404,378.38 258,004,968.13

在建工程 7,317,459.69 1,627,322,812.42

使用权资产 26,789,811.48 46,350,454.93

无形资产 1,779,348,086.76 1,513,360,455.99

开发支出 5,500,636.18 3,398,706.00

长期待摊费用 9,820,231.89 13,399,635.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45,498.52 10,609,481.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7,227,159.65 340,063,555.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654,161,640.20 38,183,315,876.55

资产总计 38,479,789,086.79 41,922,073,462.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5,245,676.50 1,151,987,781.72

应付票据 40,445,702.74 -

应付账款 209,756,712.61 89,481,915.35

合同负债 60,739,625.54 -

应付职工薪酬 136,950,095.34 152,854,319.16

应交税费 24,092,919.85 19,941,411.95

其他应付款 4,262,472,342.65 3,532,622,165.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29,550,429.26 1,089,476,333.98

其他流动负债 2,016,515,923.01 2,135,948,299.05

流动负债合计 10,895,769,427.50 8,172,312,227.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87,920,000.00 4,135,623,027.16

应付债券 5,769,517,430.62 7,086,863,713.17

租赁负债 20,519,527.33 37,003,134.70

长期应付款 944,646,715.85 2,131,451,615.0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9,919,951.40 125,144,101.40

预计负债 65,381,994.08 62,327,925.72

递延收益 219,296,617.87 250,916,020.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1,670,804.94 156,388,746.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8,958,873,042.09 13,985,718,284.01

负债合计 19,854,642,469.59 22,158,030,511.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4 2,180,770,326.00 2,180,770,326.00

其他权益工具 4,000,000,000.00 4,000,000,000.00

其中:永续债 4,000,000,000.00 4,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94,077,082.82 2,812,538,343.92

其他综合收益 878,238,969.01 891,992,169.01

盈余公积 3,103,651,659.99 2,931,599,472.69

未分配利润 6,568,408,579.38 6,947,142,639.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8,625,146,617.20 19,764,042,951.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38,479,789,086.79 41,922,073,462.77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372,582,546.59 10,889,580,617.88

其中:营业收入 七.62 9,372,582,546.59 10,889,580,617.88

二、营业总成本 8,306,481,650.41 8,784,813,277.90

其中:营业成本 七.62 6,353,596,261.96 7,105,227,107.44

税金及附加 七.63 40,442,395.71 78,340,603.31

销售费用 七.64 35,575,461.38 59,700,478.67

管理费用 七.65 443,718,875.29 571,854,287.68

研发费用 七.66 46,477,237.77 60,572,086.28

财务费用 七.67 1,386,671,418.30 909,118,714.52

其中:利息费用 1,184,671,246.81 1,136,547,632.80

利息收入 129,688,062.60 175,845,173.70

加:其他收益 七.68 31,950,022.73 42,452,054.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9 1,533,896,512.10 967,757,621.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2,687,782.25 1,052,742,072.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71 95,175,495.33 348,270,358.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72 (83,223,668.30) (52,126,979.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73 (164,116,480.76) (117,161,160.1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74 7,297,414.27 17,391,358.9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87,080,191.55 3,311,350,593.87

加:营业外收入 七.75 24,768,816.69 50,693,425.61

减:营业外支出 七.76 27,323,961.12 4,940,377.5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84,525,047.12 3,357,103,641.93

减:所得税费用 七.77 531,669,555.05 551,149,034.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52,855,492.07 2,805,954,607.7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52,855,492.07 2,805,954,607.7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14,112,457.01 2,613,119,318.2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61,256,964.94) 192,835,289.5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87,241,272.68) 225,326,816.06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34,531,987.17) 212,121,779.03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34,531,987.17) 212,121,779.0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七.78 (23,265,119.18) (16,232,639.91)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78 (811,266,867.99) 228,354,418.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709,285.51) 13,205,037.03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65,614,219.39 3,031,281,423.8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79,580,469.84 2,825,241,097.2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3,966,250.45) 206,040,326.5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8 1.11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38 1.113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七.4 1,644,437,519.65 1,809,678,626.45

减:营业成本 十七.4 950,702,559.08 1,058,861,829.72

税金及附加 6,702,528.59 10,139,293.70

管理费用 187,407,006.16 323,036,956.52

财务费用 581,792,439.72 350,992,886.69

其中:利息费用 569,799,489.75 669,617,760.81

利息收入 180,227,426.27 290,855,180.25

加:其他收益 2,594,660.51 32,886,905.9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七.5 1,544,659,039.24 1,436,360,19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60,825,307.11 344,152,615.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518,156.18 146,533,000.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88,187.49 17,603,547.2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94,393,029.52 1,700,031,305.33

加:营业外收入 3,828,079.29 20,039,231.75

减:营业外支出 67,011.74 319,709.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98,154,097.07 1,719,750,828.00

减:所得税费用 166,202,812.67 (771,044.9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31,951,284.40 1,720,521,872.9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31,951,284.40 1,720,521,872.9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753,200.00) 13,008,016.2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753,200.00) 13,008,016.2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753,200.00) 13,008,016.24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18,198,084.40 1,733,529,889.21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22,429,098.33 7,912,418,707.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2,860,588.71 185,969,573.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9(1) 306,565,463.92 386,063,605.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11,855,150.96 8,484,451,885.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63,299,468.74 2,155,118,688.4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90,599,013.24 1,003,039,776.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9,902,602.92 996,788,32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9(2) 488,563,954.87 572,189,106.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42,365,039.77 4,727,135,898.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七.79(1) 3,369,490,111.19 3,757,315,986.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80,869,795.30 2,847,564,610.5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74,378,888.60 1,031,682,291.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3,589.38 23,709,191.4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9(3) 185,574,050.99 1,080,144,131.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0,876,324.27 4,983,100,224.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91,484,736.48 3,798,531,427.76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47,438,617.32 3,174,789,554.2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七.80(2) 1,540,378,082.30 668,394,314.5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9(4) 634,617.04 611,296,049.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79,936,053.14 8,253,011,345.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9,059,728.87) (3,269,911,120.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821,468.00 28,846,202.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821,468.00 22,906,202.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77,978,472.81 20,626,379,631.6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9(5) 32,136,606.04 530,826,339.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15,936,546.85 21,186,052,172.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80,445,660.77 15,360,468,960.5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2,966,159,451.85 2,823,430,794.15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36,754,530.31 335,888,958.0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9(6) 706,533,897.18 1,841,412,423.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53,139,009.80 20,025,312,177.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7,202,462.95) 1,160,739,994.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6,815,344.95 (6,031,273.8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七.80(1).3 (2,259,956,735.68) 1,642,113,586.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56,959,403.09 3,814,845,816.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七.80(1).3 3,197,002,667.41 5,456,959,403.09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19,498,669.59 1,584,256,219.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828,066.60 64,064,593.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8,601,371.90 2,700,255,372.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88,928,108.09 4,348,576,185.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2,738,125.77 427,442,581.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5,385,740.86 252,124,168.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1,296,029.22 117,798,222.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7,641,104.79 610,280,377.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7,061,000.64 1,407,645,348.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1,867,107.45 2,940,930,837.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850,000,000.00 539,474,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87,124,591.19 291,864,143.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258,3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23,138,786.23 5,864,896,573.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60,263,377.42 6,714,493,016.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14,838,515.34 2,311,123,036.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15,808,000.00 4,533,172,500.3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67,000,000.00 2,997,221,329.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97,646,515.34 9,841,516,865.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2,616,862.08 (3,127,023,849.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117,925,029.86 13,010,730,609.9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0,000,000.00 657,248,057.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47,925,029.86 13,667,978,667.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414,782,472.80 11,786,336,995.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87,309,752.67 1,702,819,132.5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651,553.84 44,804,898.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56,743,779.31 13,533,961,02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08,818,749.45) 134,017,640.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065.57 (25,506.6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5,689,285.65 (52,100,878.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4,483,092.45 1,326,583,970.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00,172,378.10 1,274,483,092.45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6,121,182,678.26 865,342,698.21 2,931,599,472.69 8,540,070,494.76 24,638,965,669.92 3,132,810,669.87 27,771,776,339.79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742,974,733.25 (438,822,917.09) - (1,377,744,043.76) 926,407,772.40 2,841,514,435.00 3,767,922,207.40

会计政策变更 - - - - - (4,783,489.67) (4,783,489.67) (2,341,159.82) (7,124,649.49)

二、本年期初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8,864,157,411.51 426,519,781.12 2,931,599,472.69 7,157,542,961.33 25,560,589,952.65 5,971,983,945.05 31,532,573,897.7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4,473,558,275.91) (834,531,987.17) 172,052,187.30 921,735,841.21 (4,214,302,234.57) 42,636,286.65 (4,171,665,947.9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834,531,987.17) - 2,014,112,457.01 1,179,580,469.84 (113,966,250.45) 1,065,614,219.3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730,583,542.66) - - (16,147,788.22) (1,746,731,330.88) 437,107,067.40 (1,309,624,263.4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738,738.90 - - - 2,738,738.90 5,811,468.00 8,550,206.90

2.其他 - - (1,733,322,281.56) - - (16,147,788.22) (1,749,470,069.78) 431,295,599.40 (1,318,174,470.38)

(三)利润分配 - - - - 172,052,187.30 (1,710,685,344.97) (1,538,633,157.67) (336,754,530.31) (1,875,387,687.98)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72,052,187.30 (172,052,187.3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538,633,157.67) (1,538,633,157.67) (336,754,530.31) (1,875,387,687.98)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2,742,974,733.25) - 634,456,517.39 (2,108,518,215.86) (2,108,518,215.86)

(七)其他 - - - - - - - 56,250,000.01 56,250,000.01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4,390,599,135.60 (408,012,206.05) 3,103,651,659.99 8,079,278,802.54 21,346,287,718.08 6,014,620,231.70 27,360,907,949.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续

项目 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6,003,524,259.38 868,945,190.79 2,711,599,472.69 7,278,102,534.06 23,042,941,782.92 3,236,168,100.85 26,279,109,883.77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686,202,387.99 (654,547,188.70) - (970,425,075.84) 1,061,230,123.45 2,903,611,927.72 3,964,842,051.17

二、本年期初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8,689,726,647.37 214,398,002.09 2,711,599,472.69 6,307,677,458.22 24,104,171,906.37 6,139,780,028.57 30,243,951,934.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174,430,764.14 212,121,779.03 220,000,000.00 849,865,503.11 1,456,418,046.28 (167,796,083.52) 1,288,621,962.7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212,121,779.03 - 2,613,119,318.24 2,825,241,097.27 206,040,326.57 3,031,281,423.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74,430,764.14 - - - 174,430,764.14 (37,947,452.02) 136,483,312.1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48,846,202.00 48,846,202.00

3.其他 - - 174,430,764.14 - - - 174,430,764.14 (86,793,654.02) 87,637,110.12

(三)利润分配 - - - - - (1,543,253,815.13) (1,543,253,815.13) (335,888,958.07) (1,879,142,773.2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543,253,815.13) (1,543,253,815.13) (335,888,958.07) (1,879,142,773.20)

(四)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 - - - 220,000,000.00 (220,000,000.0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8,864,157,411.51 426,519,781.12 2,931,599,472.69 7,157,542,961.33 25,560,589,952.65 5,971,983,945.05 31,532,573,897.70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2,812,538,343.92 891,992,169.01 2,931,599,472.69 6,947,142,639.95 19,764,042,951.57

加:其他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2,812,538,343.92 891,992,169.01 2,931,599,472.69 6,947,142,639.95 19,764,042,951.5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918,461,261.10) (13,753,200.00) 172,052,187.30 (378,734,060.57) (1,138,896,334.3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3,753,200.00) - 1,331,951,284.40 1,318,198,084.4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918,461,261.10) - - - (918,461,261.1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918,461,261.10) - - - (918,461,261.10)

(三)利润分配 - - - - 172,052,187.30 (1,710,685,344.97) (1,538,633,157.67)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72,052,187.30 (172,052,187.30)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538,633,157.67) (1,538,633,157.67)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1,894,077,082.82 878,238,969.01 3,103,651,659.99 6,568,408,579.38 18,625,146,617.2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2,978,192,273.96 (14,148,065.97) 2,711,599,472.69 6,172,061,322.48 18,028,475,329.16

二、本年期初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2,978,192,273.96 (14,148,065.97) 2,711,599,472.69 6,172,061,322.48 18,028,475,329.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165,653,930.04) 906,140,234.98 220,000,000.00 775,081,317.47 1,735,567,622.4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3,008,016.24 - 1,720,521,872.97 1,733,529,889.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54,346,069.96 - - - 54,346,069.9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3. 其他 - - 54,346,069.96 - - - 54,346,069.96

(三)利润分配 - - - - - (1,124,286,795.73) (1,124,286,795.73)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124,286,795.73) (1,124,286,795.73)

(四)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20,000,000.00) 893,132,218.74 220,000,000.00 178,846,240.23 1,071,978,458.97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80,770,326.00 4,000,000,000.00 2,812,538,343.92 891,992,169.01 2,931,599,472.69 6,947,142,639.95 19,764,042,951.57

单位负责人:廖湘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及H股股票分别于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968 号汉京金融中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等;大环保业务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实际控制方分别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际”)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2023年3月24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的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本集团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计人民币13,946,229,088.15元。本集团于 2022年 12月 31日尚有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0,461,824,127.62元,有关银行未对这些贷款额度的使用做出任何保留,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

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由于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除房地产业务、PPP/EPC建造业务及代建业务以外,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PPP/EPC建造业务以及代建业务的营业周期从项目开发至项目竣工,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均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五、21.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

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7)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龄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详见下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一 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个别认定法

组合二 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三 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账龄分析法

组合四 应收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 账龄分析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4.1.2.1),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中,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1.2.1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 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等。

房地产开发物业包括持有待售物业、开发中的物业和拟开发的物业。持有待售物业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开发中的物业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目的的物业;拟开发的物业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已完工开发物业的土地。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已完工开发物业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维修备件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1.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除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外,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停车位。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其计提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摊销率(%)

停车场车位 30 - 3.33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20-30 5.00% 3.17%-4.75%

交通设备 直线法 5-11 0.00%-10.00% 8.18%-20.00%

机械设备 直线法 5-20 4.00%-5.00% 4.75%-19.20%

运输工具 直线法 5-6 5.00% 15.83%-1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 直线法 3-5 0.00%-5.00% 19.00%-33.33%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收费公路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合同权益及办公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餐厨垃圾处理和收费公路等PPP项目运营期间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

1997年1月1日国有股股东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以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6)911号文确认的评估值入账;机荷高速公路西段的土地使用权系本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改制时以业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1996年6月30日的重估价值作为其对本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机荷高速公路东段和梅观高速的土地使用权系由本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产公司”)原作为其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荷东公司”)和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观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按双方确定的合同约定价计价。

(A)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

(a) 收费公路

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是各授予方授予本集团向收费公路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权利以及所获得的与特许经营权合同有关的土地使用权。

收费公路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和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的原价/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以下简称“单位摊销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每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内部复核。每隔3至5年或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重大差异时,本集团将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并根据重新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调整以后期间的单位摊销额,以确保相关特许经营权可于经营期满后完全摊销。

各收费公路的经营年限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列示如下:

项目 营运期限 单位摊销额(人民币元)

梅观高速 1995年5月~2027年3月 0.53

机荷西段 1999年5月~2027年3月 0.59

机荷东段 1997年10月~2027年3月 2.95

武黄高速 1997年9月~2022年9月 5.82

清连高速(注1) 2009年7月~2034年7月 39.28

水官高速 2002年3月~2027年2月 5.66

益常高速 2004年1月~2033年12月 10.88

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长沙环路”) 1999年11月~2029年10月 2.39

沿江高速 2013年12月~2038年12月 6.21

外环一期(注2) 2020年12月~2045 年12月 7.02

外环一期(注2) 2020年12月~2045年12月 1.36

龙大高速 2005年10月~2027 年10月 0.25

注1:如附注五、44.2所述,本集团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清连高速单位摊销额由人民币30.01元调整为人民币39.28元。

注2:外环高速的收费年限尚未获得批准。

(b)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本集团对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

(B)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直线法 5 0

专利使用权 直线法 5-10 0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50 0

合同权益 直线法 10 0

办公软件及其他 直线法 2-10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

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三个组成部分。这些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归类为金融负债。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如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计量金额。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公路通行、大环保及房地产开发等。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集团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集团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具体确认标准如下:

(1) 本集团从事公路通行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与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收入。

(2) 本集团销售风机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商品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 本集团提供工程建造服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

(4) 本集团的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5) 本集团的公路受托运营管理及养护服务,按直线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确认收入。

(6) 本集团与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参与收费公路、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业务。建造期间,本集团对于提供的建造服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建造收入。正式商业运营期间,垃圾处置服务收入在垃圾处置服务完成时,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电力销售收入在电力已经生产并上网时,按上网电量及购售电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油脂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实际油脂销售量及协议约定单价计算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9.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9.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9.3 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

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设备补助,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税费返还和政府奖励资金,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42.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42.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广告牌等。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2.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例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42.1.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1.5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42.2.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42.2.2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42.2.2.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2.2.2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42.2.3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42.2.4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2.2.5售后租回交易

42.2.5.1本集团作为卖方及承租人

本集团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该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42.2.5.2本集团作为买方及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4.1.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范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亏损合同的判断。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与欸的那个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可比年度的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 2021年12月31日

无形资产 27,098,178,554.90 (7,124,649.49) 27,091,053,905.41

未分配利润 7,162,326,451.00 (4,783,489.67) 7,157,542,961.33

少数股东权益 5,974,325,104.87 (2,341,159.82) 5,971,983,945.05

人民币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2021年度 调整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10,871,924,008.52 17,656,609.36 10,889,580,617.88

营业成本 7,080,445,848.59 24,781,258.85 7,105,227,107.44

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44.1.2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星官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未权益工具的进入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借宿那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对于2022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新增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上

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4.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特许经营权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清连高速 董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批准 2022年10月1日 -

清连高速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

鉴于清连高速近几年的实际车流量与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存在较大的差异,且该差异有可能持续存在,本集团对清连高速未来剩余经营期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重新预计。本集团根据更新后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调整清连高速的单位摊销额,将清连高速的单位摊销额由原来的人民币30.01元/辆调整为人民币39.28元/辆,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0月1日起开始适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无形资产减少 16,360,341.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4,090,085.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减少 9,370,794.42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2,899,461.47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增加 16,360,341.19

所得税费用减少 4,090,085.30

净利润减少 12,270,255.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9,370,794.42

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2,899,461.47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将对清连高速未来会计期间特许经营权摊销产生一定影响。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五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营,并在考虑其他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44.2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1)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2)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代建项目前能够控制该项目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3)租赁期—包含续租选择权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部分租赁合同拥有1-3年续租选择权。本集团在评估是否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综合考虑于本集团行使续租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

44.3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 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之摊销

如附注五、29(1)(a)所述,本集团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按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当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与实际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将对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管理层对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作出定期复核。若存在重大差异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时,本集团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以确定适当的调整。

(2)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 特许经营权减值

在对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计算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针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该计算的关键假设包括垃圾处理单价标准、生产/处理量、经营年限、营运开支成本、必要报酬率在内的因素。

在上述假设下,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本年内无需对特许经营权计提减值。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复核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入 13%

房地产开发收入 9%

应税广告营业收入 6%

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及其他 6%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 3%(简易征收)

有形动产租赁收入 13%

有形动产售后回租收入 6%

建造收入 9%

电力销售收入 13%

垃圾处理运营收入(注1) 6%

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 5%(简易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2%

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业务营业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除下表所列子公司之外,25%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中国物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金融公司”)( 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蓝德环保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德”) (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发展”)(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Wilberforce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Wilberforce”)(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捷豪(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豪”)(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深圳投控湾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管理”)(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深圳投控湾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服务”)(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融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

资”)(注2) 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合和广珠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广珠高速”)(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冠佳(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佳”)(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中国发展”)(注2)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注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的规定,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专业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增值税税率;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注2: 物流金融公司、香港蓝德、湾区发展及其部分子公司是香港注册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16.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a) 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南风”)的子公司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陵翔”)、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新公司”)、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智公司”)、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卫”)、永城市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助能”)为风力发电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b) 增值税超三即退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c)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和外环高速公路(一期)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2018年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18年至2020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1年至202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2020年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环高速公路(一期)2020年12月29日正式开通运营并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龙游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蓝德”)和泰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至2020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1年至202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黄石市环投蓝德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至202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2年至202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邯郸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蓝德”)、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蓝德”)、上饶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蓝德”)、新余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蓝德”)、抚州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蓝德”)、四川蓝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蓝昇”)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至2023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4年至2026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至202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5年至2027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d) 少数民族地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国税局联合实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7]11号)的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免征本地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属地方分享部分(含省级和市县级),即企业所得税减免40%,该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系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注册的公司,享受减免4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新公司、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蓝德”)及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贝尔蓝德”)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f)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环保”)于2020年9月9日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1000586),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蓝德环保2020年度至2022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泰公司”)2020年12月1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5342),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乾泰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g) 房产税免征三年的优惠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府{1987}164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本公司和外环公司2021年至2023年享受此优惠政策。

除以上所述外,无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境外公司居民企业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51号),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公司”)、高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公司”)以及Jade Emperor Limited (以下简称“JEL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自2008年度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书》(深税税居告[2020]4号、深税税居告【2022】1号),丰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投资”)及物流金融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丰立投资自2020年度起执行,物流金融公司自2022年度起执行。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9,205,134.25 7,993,396.61

人民币 9,155,309.10 7,947,642.07

港币 49,607.03 45,544.49

欧元 89.07 86.48

日元 19.91 21.05

法郎 88.26 81.64

比塞塔 20.88 20.88

银行存款: 3,537,493,482.47 5,850,883,611.82

人民币 3,444,132,683.24 5,624,592,702.05

港币 85,457,200.07 219,736,292.12

美元 7,903,599.16 6,554,617.65

其他货币资金: 89,163,542.00 89,811,878.71

人民币 88,911,126.63 58,731,686.44

港币 22,915.37 35,792.87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229,500.00 31,044,399.40

合计 3,635,862,158.72 5,948,688,887.1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42,387,618.80 30,673,452.53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受限资金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已重述)

受监管的股权收购款 212,356,372.09 210,000,000.00

工程管理专项账户 21,194,557.46 185,808,630.11

保证金 55,633,451.03 52,731,354.54

诉讼冻结款 149,445,610.73 12,145,100.00

合计 438,629,991.31 460,685,084.65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12,243,771.54 564,018,179.30

其中:

结构性存款 901,439,630.14 351,380,821.92

对赌业绩补偿(注) 210,804,141.40 212,637,357.38

合计 1,112,243,771.54 564,018,179.30

注:2019年度,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完成对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风电”)51%股权的收购;2020年度,环境公司完成对蓝德环保67.14%股权的收购;2020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建环保公司”)完成对乾泰公司50%股权的收购。上述股权收购协议设定了若干业绩对赌条款。2021年度,本公司根据对赌业绩情况确认业绩对赌补偿计人民币212,637,357.38元,2022年度,蓝德环保业绩对赌未达标,业绩承诺方已将其持有蓝德环保的所有股份合计1,953万股质押登记给环境公司作为业绩补偿保障,本集团根据上述情况确认对蓝德环保业绩对赌收益计人民币128,369,905.67元,同时本年已收回2021年度业绩对赌收益人民币130,203,121.65 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500,000.00 44,888,115.83

商业承兑汇票 - 42,500,000.00

合计 3,500,000.00 87,388,115.83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已重述)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1,700,000.00 2,500,000.00 23,612,5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 - 37,000,000.00

合计 - 1,700,000.00 2,500,000.00 60,612,500.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 574,068,324.23 3,768,442.24 0.66

1年以内小计 574,068,324.23 3,768,442.24 0.66

1至2年 243,591,659.80 7,104,817.67 2.92

2至3年 269,713,590.76 53,362,126.44 19.78

3年以上 76,151,150.17 47,026,325.54 61.75

合计 1,163,524,724.96 111,261,711.8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单项计提 57,597,180.02 4.95 36,736,521.02 63.78 20,860,659.00

其中:

组合一 133,653,033.13 11.49 - - 133,653,033.13 82,591,426.20 7.91 - - 82,591,426.20

组合二 431,354,819.18 37.07 36,502,914.94 8.46 394,851,904.24 503,105,399.19 48.23 28,053,915.71 5.58 475,051,483.48

组合三 117,638,461.08 10.11 36,954,338.59 31.41 80,684,122.49 124,740,281.63 11.96 21,102,124.31 16.92 103,638,157.32

组合四 423,281,231.55 36.38 1,067,937.34 0.25 422,213,294.21 332,788,016.28 31.90 455,180.83 0.14 332,332,835.45

合计 1,163,524,724.96 100.00 111,261,711.89 1,052,263,013.07 1,043,225,123.30 100.00 49,611,220.85 993,613,902.4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40,022,877.94 686,438.02 1.72

1至2年 167,658,706.92 5,499,737.33 3.28

2至3年 191,129,943.34 12,090,395.47 6.33

3年以上 32,543,290.98 18,226,344.12 56.01

合计 431,354,819.18 36,502,914.94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三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64,626,598.89 2,014,066.87 3.12

1至2年 8,410,255.57 1,605,080.34 19.08

2至3年 14,208,448.40 4,535,209.96 31.92

3年以上 30,393,158.22 28,799,981.42 94.76

合计 117,638,461.08 36,954,338.59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二、组合三和组合四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组合四 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419,779,410.07 1,067,937.34 0.25

1至2年 3,501,821.48 - -

合计 423,281,231.55 1,067,937.34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按单项及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49,611,220.85 62,735,330.19 (994,839.15) (90,000.00) 111,261,711.89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9,611,220.85 62,735,330.19 (994,839.15) (90,000.00) 111,261,711.8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2022年1月1日(已重述) 37,911,969.08 11,699,251.77 49,611,220.85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 转回未发生信用减值 - - -

本年计提 7,977,265.17 54,758,065.02 62,735,330.19

本年转回 (994,839.15) - (994,839.15)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记)而转出 (90,000.00) - (90,000.00)

其他变动 - - -

2022年12月31日 44,804,395.10 66,457,316.79 111,261,711.8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90,000.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东莞市开普勒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90,000.00 预计无法收回 管理层审批 否

合计 / 90,000.00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475,240,822.00 40.88 77,840,045.66

合计 475,240,822.00 77,840,045.66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07,607,247.43 92.06 161,130,276.63 84.21

1至2年 17,682,668.05 7.84 26,934,962.21 14.07

2至3年 219,151.77 0.10 1,147,229.85 0.60

3年以上 226.00 - 2,138,232.05 1.12

合计 225,509,293.25 100.00 191,350,700.74 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预付款项按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已重述)

预付材料款 178,031,919.20 122,752,638.43

其他 47,477,374.05 68,598,062.31

合计 225,509,293.25 191,350,700.74

于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由于工程项目尚未结算或供应商尚未发货,该款项未进行结清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155,388,380.38 68.9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汇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 181,376,782.72 -

其他应收款 940,252,209.69 981,250,269.52

合计 1,121,628,992.41 981,250,269.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珠高速”) 181,376,782.72 -

合计 181,376,782.72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 518,762,688.32 4,360,755.60 0.84

1年以内小计 518,762,688.32 4,360,775.60 0.84

1至2年 178,693,252.36 1,333,651.18 0.75

2至3年 102,735,493.19 1,126,228.98 1.10

3年以上 147,029,895.71 148,464.13 0.10

合计 947,221,329.58 6,969,119.89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代垫款项 235,425,413.45 259,515,026.86

押金及保证金 74,371,425.14 84,012,110.38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210,315,511.63 190,529,991.18

员工预借款 3,686,005.04 5,906,125.21

应收盐排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取消收费站项目款项 - 9,209,048.19

行政备用金 2,837,649.98 3,142,726.45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附注十二、6(1)) 298,897,320.68 377,336,868.47

其他 121,688,003.66 54,314,262.44

合计 947,221,329.58 983,966,159.18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 2,715,889.66 - - 2,715,889.66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6,437,932.95 - - 6,437,932.95

本期转回 (2,184,702.72) - - (2,184,702.72)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6,969,119.89 - - 6,969,119.89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单项及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715,889.66 6,437,932.95 (2,184,702.72) - - 6,969,119.89

合计 2,715,889.66 6,437,932.95 (2,184,702.72) - - 6,969,119.8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总额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应收代垫款项 413,769,159.48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44.01 -

合计 / 413,769,159.48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拟开发的物业(注1) 254,000,155.96 - 254,000,155.96 252,297,560.64 - 252,297,560.64

开发中的物业(注2) 101,081,878.68 - 101,081,878.68 519,737,453.95 - 519,737,453.95

持有待售物业(注3) 534,923,450.11 - 534,923,450.11 103,908,129.83 - 103,908,129.83

原材料 291,987,813.12 66,232,600.52 225,755,212.60 251,139,643.00 6,266,143.51 244,873,499.49

在产品 173,997,247.29 3,187,188.51 170,810,058.78 173,650,856.04 786,831.90 172,864,024.14

库存商品 64,120,269.89 40,146,796.14 23,973,473.75 44,127,465.84 3,500,752.82 40,626,713.02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3,718,726.93 - 3,718,726.93 4,513,478.01 - 4,513,478.01

合计 1,423,829,541.98 109,566,585.17 1,314,262,956.81 1,349,374,587.31 10,553,728.23 1,338,820,859.08

注1:存货中的拟开发的物业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贵州置地”)持有的悠山美墅项目二期和五期尚未开发部分的土地。

注2:开发中的物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已重述)

悠山美墅三期第三阶段工程 2020年9月 2022年9月 960,479,500.00 - 438,892,819.36

公共面积 2015年12月 - 101,081,878.68 80,844,634.59

合计 960,479,500.00 101,081,878.68 519,737,453.95

注3:持有待售物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2021年1月1日(已重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1年12月31日 跌价准备

悠山美墅一期第一阶段工程 2016年12月 17,264,656.28 - 6,087,779.04 11,176,877.24 -

悠山美墅二期第二阶段工程 2019年4月 47,833,651.62 - 1,581,927.85 46,251,723.77 -

悠山美墅三期第一阶段工程 2020年11月 38,809,821.93 - 21,255,611.49 17,554,210.44 -

悠山美墅三期第三阶段工程 2022年9月 - 553,097,549.35 93,156,910.69 459,940,638.66

合计 103,908,129.83 553,097,549.35 122,082,229.07 534,923,450.1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6,266,143.51 59,966,457.01 - - - 66,232,600.52

在产品 786,831.90 2,400,356.61 - - - 3,187,188.51

库存商品 3,500,752.82 36,646,043.32 - - - 40,146,796.14

合计 10,553,728.23 99,012,856.94 - - - 109,566,585.17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本年度,计入存货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1,924,457.48元(2021年度:人民币1,732,744.39元),用于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4.75 %(2021年度:4.75 %)。于2022年12月31日,存货年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3,662,855.01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618,438.36元)。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295,419,726.44 3,304,869.42 292,114,857.02 285,947,418.06 3,304,869.42 282,642,548.64

应收餐厨垃圾建造业务款项 28,283,661.48 16,471,364.68 11,812,296.80 55,926,013.11 16,471,364.68 39,454,648.43

应收质保金 73,757,219.88 343,019.88 73,414,200.00 73,414,200.00 329,368.50 73,084,831.50

合计 397,460,607.80 20,119,253.98 377,341,353.82 415,287,631.17 20,105,602.60 395,182,028.57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9,472,308.38 本年度按照工程进度确认合同资产增加

应收餐厨垃圾建造业务款项 (27,642,351.63) 按照工程结算情况结转合同资产

合计 (18,170,043.25) /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已重述)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期末余额 原因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 16,471,364.68 - - - 16,471,364.68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3,304,869.42 - - - 3,304,869.42

应收保质金 329,368.50 13,651.38 - - 343,019.88

合计 20,105,602.60 13,651.38 - - 20,119,253.98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减值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2022年1月1日(已重述) 20,105,602.60 - 20,105,602.60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转回未发生信用减值 - - -

本年计提 13,651.38 - 13,651.38

本年转回 - - -

终止确认而转出 - - -

其他变动 - - -

2022年12月31日 20,119,253.98 - 20,119,253.9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145,910,867.47 60,790,008.82

应收和泰投资返还股权转让款 - 32,000,000.00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52,377,212.17 120,895,107.33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贵龙项目款项 - 22,548,751.19

小计 198,288,079.64 236,233,867.34

减:坏账准备 (1,583,857.33) (424,993.14)

合计 196,704,222.31 235,808,874.20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40,144,678.43 532,701,075.67

预缴税金 17,661,065.72 13,439,414.00

合计 257,805,744.15 546,140,489.67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预付款项

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已重述)

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 589,559,480.09 3,151,829.89

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预付工程款 291,600,725.90 300,926,235.11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环公司”)预付工程款 63,608,512.06 57,932,647.65

光明环境项目预付工程款 29,543,364.49 -

深汕二高速预付工程款 - 30,165,945.78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投控基建”)股权收购相关价款 - 610,973,679.03

融资租赁公司预付融资租赁设备款 22,567,974.20 788,934,557.45

合计 996,880,056.74 1,792,084,894.91

17、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1,185,090,984.80 22,432,158.58 1,162,658,826.22 388,879,531.18 2,716,754.90 386,162,776.28 /

电费补贴收入(注2) 1,088,459,539.35 5,442,297.69 1,083,017,241.66 737,182,813.78 2,403,815.78 734,778,998.00 4.35%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103,194,656.91 - 103,194,656.91 176,616,203.44 - 176,616,203.44 /

应收和泰投资返还股权转让款(注3) - -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贵龙项目款项 - - - 22,548,751.19 - 22,548,751.19 /

其他 - - -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98,288,079.64) (1,583,857.33) (196,704,222.31) (236,233,867.34) (424,993.14) (235,808,874.20) /

其中: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52,377,212.17 - 52,377,212.17 120,895,107.33 - 120,895,107.33 /

应收和泰投资返还股权转让款(注3) - -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 145,910,867.47 1,583,857.33 144,327,010.14 60,790,008.82 424,993.14 60,365,015.68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贵龙项目款项 - - - 22,548,751.19 - 22,548,751.19 /

合计 2,178,457,101.42 26,290,598.94 2,152,166,502.48 1,120,993,432.25 4,695,577.54 1,116,297,854.71 /

注1: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应收的融资租赁设备款租金及利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款项为人民币1,185,090,984.8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88,879,531.18元)。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智公司、乾新公司、乾慧公司、永城助能与宁夏中卫尚未收到的电费补贴收入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88,459,539.35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737,182,813.78元)。

注3: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美华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龙公司”) 原股东和泰投资于2020年12月签订的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美华公司确认应收返还对价金额计人民币40,000,000.00元及利息收入计人民币8,890,000.00元。上述应收返还款将分期支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返还款均已收回。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2022年1月1日余额 4,695,577.54 - - 4,695,577.54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16,071,082.84 - 16,071,082.84

本期转回 - - - -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记)而转出 - - - -

其他变动 5,523,938.56 - - 5,523,938.56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26,290,598.94 - - 26,290,598.9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持股比例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桥公司”) 298,691,867.76 158,839,698.12 - 35,936,866.38 - - (44,430,317.62) - - 449,038,114.64 35.00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茂公司”) 807,388,513.77 - - 27,017,243.50 - - (3,278,445.87) - - 831,127,311.40 25.00 -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西二环公司”) 326,012,414.64 - - 46,476,396.39 - - (50,660,800.00) - - 321,828,011.03 25.00 -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和能源”) - 200,000,000.00 - 13,223,929.34 - - - - - 213,223,929.34 50.00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珠高速”) 5,720,369,476.17 - - (42,113,040.43) - - (631,679,582.02) - - 5,046,576,853.72 45.00

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西线高速”) 3,627,919,660.88 - - 75,167,047.01 - - (173,641,362.52) - - 3,529,445,345.37 50.00 -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合营企业”)(注2) 396,259,139.00 - - (5,548,654.95) - - - - - 390,710,484.05 15.00 -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地公司”)(注1) 1,213,223,134.59 - (210,700,000.00) 26,422,392.14 - - (84,353,284.12) - (921,200,000.00) 23,392,242.61 34.30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 4,946,099,608.64 - - 256,032,658.18 (7,062,719.18) - (148,000,000.00) - 14,131,819.16 5,061,201,366.80 20.00 -

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创基金”) 124,919,605.79 (6,537,537.66) 118,382,068.13 45.00

其他(注3) 1,647,529,820.05 3,600,000.00 - 156,610,482.35 (16,202,400.00) - (30,132,420.00) - 2,738,738.88 1,764,144,221.28 -

合计 19,108,413,241.29 362,439,698.12 (210,700,000.00) 582,687,782.25 (23,265,119.18) - (1,166,176,212.15) - (904,329,441.96) 17,749,069,948.37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6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之联营公司联合置地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人民币26.86亿元,并减少注册资本计人民币33亿元,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减少出资,其中本公司减资金额为人民币11.3亿元(其中人民币9.212亿元来源于联合置地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本次减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联合置地公司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为 34.30%。

注2: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湾区发展在新塘合营企业董事会派驻1名董事,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注3: 其他包括本集团的联合营公司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智慧”)、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昱公司”)、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恒通利”)、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银行”)、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凤润玖”)、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中恒”)和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宏”)。

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 246,936,713.24 240,218,654.87

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协同发展基金”) 308,486,714.70 308,486,714.70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电服”) 173,913,232.50 156,213,134.69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503,680.00 22,503,680.00

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80,560.00 9,180,560.00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243,730.00 2,243,730.00

合计 763,264,630.44 738,846,474.2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该等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24,418,156.18元(2021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51,955,187.72元),详见附注七、71。

21、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停车场车位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1,346,745.27 18,180,000.00 49,526,745.27

2.本期增加金额 12,263,062.18 - 12,263,062.18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12,263,062.18 - 12,263,062.1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25,437,146.61 - 25,437,146.61

(1)处置

(2)其他转出

(3)转入固定资产 25,437,146.61 - 25,437,146.61

4.期末余额 18,172,660.84 18,180,000.00 36,352,660.84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143,017.37 7,532,834.52 10,675,851.89

2.本期增加金额 2,074,092.46 575,724.24 2,649,816.70

(1)计提或摊销 877,772.05 575,724.24 1,453,496.29

(2)固定资产转入 1,196,320.41 - 1,196,320.41

3.本期减少金额 3,041,829.70 - 3,041,829.70

(1)处置

(2)其他转出

(3)转入固定资产 3,041,829.70 - 3,041,829.70

4.期末余额 2,175,280.13 8,108,558.76 10,283,838.89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5,997,380.71 10,071,441.24 26,068,821.95

2.期初账面价值 28,203,727.90 10,647,165.48 38,850,893.38

注: 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均位于中国大陆并以出租形式持有。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15,997,380.71 尚在办理中

江苏大厦停车场车位 10,071,441.24 深圳市停车场无法取得产权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7,209,500,786.33 5,709,992,223.45

合计 7,209,500,786.33 5,709,992,223.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及其他设备 机械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16,834,845.56 1,760,017,214.22 38,107,192.67 110,956,865.10 4,285,316,550.11 7,411,232,667.66

2.本期增加金额 1,696,742,908.85 61,723,858.70 10,772,960.30 36,066,452.45 254,322,306.50 2,059,628,486.80

(1)购置 17,225,981.09 27,265,326.12 10,449,797.80 35,516,872.96 254,322,306.50 344,780,284.47

(2)在建工程转入 1,654,079,781.15 34,458,532.58 - - - 1,688,538,313.73

(3)企业合并增加 - - 323,162.50 549,579.49 - 872,741.99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25,437,146.612 - - - - 25,437,146.612

3.本期减少金额 12,263,062.18 175,708,305.38 1,098,425.61 14,258,379.21 23,862,954.35 227,191,126.73

(1)处置或报废 - 147,189,258.29 1,098,425.61 14,258,379.21 44,914.53 162,590,977.64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12,263,062.18 - - - - 12,263,062.18

(3)其他减少 - 28,519,047.09 - - 23,818,039.82 52,337,086.91

4.期末余额 2,901,314,692.23 1,646,032,767.54 47,781,727.36 132,764,938.34 4,515,775,902.26 9,243,670,027.7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11,823,198.43 979,463,880.09 20,713,477.24 59,556,907.10 329,027,313.47 1,700,584,776.33

2.本期增加金额 104,513,654.13 110,637,937.96 5,596,855.33 26,143,966.12 238,287,419.90 485,179,833.44

(1)计提 101,471,824.43 110,637,937.96 5,596,855.33 26,143,966.12 238,287,419.90 482,138,003.74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3,041,829.70 - - - - 3,041,829.70

3.本期减少金额 1,196,320.41 132,311,460.40 789,735.48 12,087,552.72 5,865,967.24 152,251,036.25

(1)处置或报废 - 132,311,460.40 789,735.48 12,087,552.72 - 145,188,748.60

(2)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1,196,320.41 - - - - 1,196,320.41

(3) 其他 5,865,967.24 5,865,967.24

4.期末余额 415,140,532.15 957,790,357.65 25,520,597.09 73,613,320.50 561,448,766.13 2,033,513,573.5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655,667.88 655,667.88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1)计提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655,667.88 655,667.8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486,174,160.08 688,242,409.89 22,261,130.27 59,151,617.84 3,953,671,468.25 7,209,500,786.33

2.期初账面价值 905,011,647.13 780,553,334.13 17,393,715.43 51,399,958.00 3,955,633,568.76 5,709,992,223.4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廊坊厂区工程 80,902,114.07 - 80,902,114.07 62,438,575.48 - 62,438,575.48

办公楼装修及整改土建工程 29,184,866.66 - 29,184,866.66 36,322,191.70 - 36,322,191.70

宣威项目 25,167,669.00 - 25,167,669.00 24,674,152.66 - 24,674,152.66

乾泰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 17,972,695.94 17,972,695.94 - - -

直管路段重点收费站拥堵治理工程 9,829,025.97 - 9,829,025.97 - - -

机电专项工程 34,849,740.12 - 34,849,740.12 11,032,054.23 - 11,032,054.23

通航孔防撞圈升级改造 - - - 14,685,215.28 - 14,685,215.28

“省-站”直传系统建设工程 1,657,105.52 - 1,657,105.52 5,858,672.79 - 5,858,672.79

汉京总部大厦 - - - 1,611,767,386.58 - 1,611,767,386.58

其他 30,340,389.78 4,199,980.14 26,140,409.64 17,154,728.29 4,199,980.14 12,954,748.15

合计 229,903,607.06 4,199,980.14 225,703,626.92 1,783,932,977.01 4,199,980.14 1,779,732,996.8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转至无形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乾泰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 31,000,000.00 - 17,972,695.94 - - 17,972,695.94 57.98 57.98 - - - 自有资金

廊坊厂区工程 163,000,000.00 62,438,575.48 18,463,538.59 - - 80,902,114.07 48.24 48.24 - - - 自有资金

办公楼装修及整改土建工程 72,000,000.00 36,322,191.70 4,033,098.89 2,137,464.95 9,032,958.98 29,184,866.66 99.00 99.00 - - - 自有资金

宣威项目 96,000,000.00 24,674,152.66 493,516.34 - - 25,167,669.00 26.22 26.22 - - - 自有资金

直管路段重点收费站拥堵治理工程 - 9,829,025.97 - - 9,829,025.97 20.27 20.27 - - - 自有资金

机电专项工程 50,000,000.00 11,032,054.23 31,406,606.43 7,129,697.82 459,222.72 34,849,740.12 69.70 69.70 - - - 自有资金

“省-站”直传系统建设工程 8,000,000.00 5,858,672.79 286,284.32 4,487,851.59 - 1,657,105.52 78.8 78.8 - - - 自有资金

汉京总部大厦 1,809,000,000.00 1,611,767,386.58 28,566,043.29 1,640,333,429.87 - - - 100.00 100.00 - - - 自有资金

通航孔防撞圈升级改造 14,000,000.00 14,685,215.28 - 12,065,212.29 2,620,002.99 - 100.00 100.00 自有资金

其他 - 17,154,728.29 39,771,323.67 22,384,657.21 1,228,634.17 2,972,370.80 30,340,389.78 - - - - - 自有资金

合计 2,243,000,000 1,783,932,977.01 150,822,133.44 1,688,538,313.73 1,228,634.17 15,084,555.49 229,903,607.06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广告牌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75,619,681.04 22,328,074.51 497,947,755.55

2.本期增加金额 27,631,901.31 - 27,631,901.31

(1)本年新增 26,629,900.78 - 26,629,900.78

(2)企业合并增加 1,002,000.53 - 1,002,000.53

3.本期减少金额 285,895,574.96 4,975,232.82 290,870,807.78

(1)处置 285,895,574.96 4,975,232.82 290,870,807.78

4.期末余额 217,356,007.39 17,352,841.69 234,708,849.0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2,544,146.13 13,927,912.7 116,472,058.83

2.本期增加金额 49,277,323.47 3,924,668.74 53,201,992.21

(1)计提 49,277,323.47 3,924,668.74 53,201,992.21

3.本期减少金额 24,631,580.08 499,739.75 25,131,319.83

(1)处置 24,631,580.08 499,739.75 25,131,319.83

4.期末余额 127,189,889.52 17,352,841.69 144,542,731.2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4,754,044.72 - 14,754,044.72

2.期末余额 14,754,044.72 - 14,754,044.72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75,412,073.15 - 75,412,073.15

2.期初账面价值 358,321,490.19 8,400,161.81 366,721,652.00

注:详见附注七、32。

27、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特许经营权 办公软件及其他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注1) 合同权益 专利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2,854,675,495.43 46,117,833.71 59,953,840.88 208,097,110.30 71,938,085.78 167,645,111.12 43,408,427,477.22

2.本期增加金额 1,499,627,865.81 4,289,710.39 - 52,180.00 - 28,600,209.49 1,532,569,965.69

(1)购置 132,509.26 4,289,710.39 - 52,180.00 - 28,600,209.49 33,074,609.14

(2)建造 1,228,509,036.25 - - - - - 1,228,509,036.25

(3)企业合并增加 270,986,320.30 - - - - - 270,986,320.30

3.本期减少金额 33,150,106.55 88,833.11 - - - - 33,238,939.66

(1)处置 - 88,833.11 - - - - 88,833.11

(2)本年其他减少 33,150,106.55 - - - - - 33,150,106.55

4.期末余额 44,321,153,254.69 50,318,710.99 59,953,840.88 208,149,290.30 71,938,085.78 196,245,320.61 44,907,758,503.2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2,374,872,480.30 21,215,601.10 59,503,133.85 5,523,365.63 11,915,031.58 34,108,664.74 12,507,138,277.20

2.本期增加金额 1,686,839,098.47 7,219,129.86 166,844.40 5,175,833.80 8,813,934.03 15,876,267.26 1,724,091,107.82

(1)计提 1,686,839,098.47 7,219,129.86 166,844.40 5,175,833.80 8,813,934.03 15,876,267.26 1,724,091,107.82

3.本期减少金额 273,710.52 86,963.42 - - - - 360,673.94

(1)处置 - 86,963.42 - - - - 86,963.42

(2)本年其他减少 273,710.52 - - - - - 273,710.52

4.期末余额 14,061,437,868.25 28,347,767.54 59,669,978.25 10,699,199.43 20,728,965.61 49,984,932.00 14,230,868,711.0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3,810,235,294.61 - - - - - 3,810,235,294.61

2.本期增加金额 1,000,197.20 - - - - 18,050,000.00 19,050,197.20

3.期末余额 3,811,235,491.81 - - - - 18,050,000.00 3,829,285,491.8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6,448,479,894.63 21,970,943.45 283,862.63 197,450,090.87 51,209,120.17 128,210,388.61 26,847,604,300.36

2.期初账面价值 26,669,567,720.52 24,902,232.61 450,707.03 202,573,744.67 60,023,054.20 133,536,446.38 27,091,053,905.41

注1:本集团之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中国大陆并以特许经营权形式持有。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达茂旗风场项目土地使用权 12,156,275.75 正在办理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特许经营权情况

项目 原值 2022年1月1日(已重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摊销 本年减值 2022年12月31日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一、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清连高速公路(注1) 9,286,165,486.15 5,801,265,680.66 132,509.26 - 251,439,011.84 - 5,549,959,178.08 3,116,206,308.07 620,000,000.00

机荷高速公路 4,927,020,354.41 1,501,183,976.72 435,953,654.89 54,411.37 180,497,208.31 - 1,756,586,011.93 3,170,434,342.48 -

梅观高速公路 604,588,701.64 163,221,235.00 - - 26,215,160.06 - 137,006,074.94 467,582,626.70 -

外环高速公路(注1) 5,741,898,614.12 5,501,546,332.03 - - 241,287,864.89 - 5,260,258,467.14 481,640,146.98 -

水官高速公路(注1) 4,448,811,774.58 1,712,659,598.88 - - 375,487,395.07 - 1,337,172,203.81 2,559,639,570.77 552,000,000.00

益常高速公路 3,160,038,564.24 2,455,466,563.20 - - 152,755,768.16 - 2,302,710,795.04 857,327,769.20 -

长沙环路 614,374,358.81 478,172,980.07 1,205,867.91 30,180,468.90 39,001,311.70 - 410,197,067.38 204,177,291.43 -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注1) 9,627,608,444.36 5,525,740,546.49 318,810,509.20 - 159,346,263.20 - 5,685,204,792.49 1,304,168,357.26 2,638,235,294.61

武黄高速公路 1,523,192,561.66 138,196,139.39 0.02 - 138,196,139.41 - - 1,523,192,561.66 -

龙大高速公路 251,559,214.13 81,727,694.04 - - 13,604,131.62 - 68,123,562.42 183,435,651.71 -

小计 40,185,258,074.10 23,359,180,746.48 756,102,541.28 30,234,880.27 1,577,830,254.26 - 22,507,218,153.23 13,867,804,626.26 3,810,235,294.61

二、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注1) 3,447,789,741.85 3,216,543,466.45 146,621,877.62 - 98,878,845.29 1,000,197.20 3,263,286,301.58 183,503,243.07 1,000,197.20

光明餐厨垃圾处理 384,317,693.87 93,843,507.59 290,474,186.28 - - - 384,317,693.87 - -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利赛环保”)餐厨垃圾处理 268,344,804.54 - 270,986,320.30 2,641,515.76 10,129,998.92 - 258,214,805.62 10,129,998.92 -

小计 4,100,452,240.26 3,310,386,974.04 708,082,384.20 2,641,515.76 109,008,844.21 1,000,197.20 3,905,818,801.07 193,633,241.99 1,000,197.20

三、与福利院建设运营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深圳光明社会福利院项目 35,442,940.33 - 35,442,940.33 - - - 35,442,940.33 - -

合计 44,321,153,254.69 26,669,567,720.52 1,499,627,865.81 32,876,396.03 1,686,839,098.47 1,000,197.20 26,448,479,894.63 14,061,437,868.25 3,811,235,491.81

特许经营权情况 - 续

注 1:有关清连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水官高速公路、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收费权/股权/经营权质押情况请参见附注七、46(2)及附注七、82。

注2: 2022年度,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1,724,091,107.82元(2021年度:人民币1,809,848,993.13元)。

注3: 2022年度,本集团无形资产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27,285,174.75 元(2021年度:人民币26,349,535.08元)。

28、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9、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商誉减值准备

深投控基建(注) 202,893,131.20 - - - 202,893,131.20

南京风电 156,039,775.24 - - - 156,039,775.24

合计 358,932,906.44 - - - 358,932,906.44

注: 详见附注十二、2。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

南京风电 110,000,000.00 46,039,775.24 - 156,039,775.24

合计 110,000,000.00 46,039,775.24 - 156,039,775.24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风机制造资产组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风机制造资产组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已重述)

商誉的账面金额 - 46,039,775.24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评估了南京风电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本集团收购南京风电相关的商誉发生了减值,减值金额为人民币46,039,775.24元。

本集团将南京风电整体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照南京风电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本集团管理层按照详细预测期从2023年开始至2027年结束并进入后续预测期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详细预测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5年预算确定。后续预测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并结合本集团的商业计划、行业发展趋势及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后确定。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采用 13.06% 作为折现率(税前)对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其他的关键假设还包括收入增长率和预算毛利率。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假设发生的任何合理变化均不会导致南京风电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湾区发展资产组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湾区发展资产组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已重述)

商誉的账面金额 202,893,131.20 202,893,131.20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评估了湾区发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本集团收购湾区发展相关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本集团将所持有的广深合营企业及西线合营企业的股权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照股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按照详细预测期从2023年开始至广深合营企业及西线合营企业的特许经营权年限结束,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详细预测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制定的商业计划、行业发展趋势及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后确定。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采用7.94%和9.23%折现率(税前)作为广深合营企业和西线合营企业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其他的关键假设还包括车流量增长率和毛利率。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假设发生的任何合理变化均不会导致湾区发展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沿江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减值及摊销 534,253,939.52 133,563,484.88 740,935,819.52 185,233,954.88

可抵扣亏损 468,176,313.96 117,044,078.49 535,151,876.72 133,787,969.18

已计提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 121,376,279.72 30,344,069.93 231,115,211.12 57,778,802.78

南光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以下 简称“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注1) 211,704,931.35 52,926,232.84 241,584,931.35 60,396,232.84

龙大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注1) 145,915,980.26 36,478,995.03 169,895,702.06 42,473,925.51

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旧收费站拆除费用补偿 7,176,461.64 1,794,115.41 7,176,461.64 1,794,115.41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长公司”) 等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 125,703,204.15 31,425,801.04 137,873,100.03 34,468,275.01

资产减值准备 44,065,644.63 8,661,302.41 46,069,043.43 11,055,565.54

其他特许经营权摊销 109,105,359.84 27,276,339.96 110,191,502.16 27,547,875.54

应收联合置地公司减资款利息(注4) 14,515,097.04 3,628,774.26 14,614,825.64 3,653,706.41

坏账准备 119,329,993.58 23,979,619.99 62,597,681.19 12,572,227.08

预计负债(注5) 67,820,501.40 14,000,043.20 78,183,630.23 16,590,825.41

梅观公司回迁物业补偿(注2) 71,579,153.96 17,894,788.49 72,070,951.44 18,017,737.86

已计提未支付费用 40,905,731.12 10,226,432.78 55,883,099.44 13,970,774.86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注3) 55,591,669.24 13,897,917.31 68,672,061.88 17,168,015.47

其他 54,347,964.56 8,743,686.95 71,747,481.42 13,093,566.16

合计 2,191,568,225.97 531,885,682.97 2,643,763,379.27 649,603,569.94

注1: 本公司因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收到新建收费站未来营运支出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对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2: 本公司之子公司梅观公司将本集团之联营公司联合置地公司补偿的未来回迁物业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本集团对确认的其他非

流动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3: 本集团2015年度收到了梅观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未来营运支出补偿,对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4: 联合置地公司将应付本公司减资款的利息予以资本化,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34.30%对该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5: 为蓝德环保对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BOT项目后续支出部分确认的预计负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清龙公司 820,785,424.29 205,196,356.08 1,051,045,406.89 262,761,351.73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益常公司”) 826,861,648.98 206,715,412.25 882,659,527.46 220,664,881.87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清连公司”) 515,506,734.24 125,571,876.65 538,861,417.64 131,410,547.50

—机荷东公司 446,355,587.56 111,588,898.88 554,771,623.20 138,692,907.79

—蓝德环保 479,521,980.67 118,059,244.80 497,628,469.43 122,585,866.99

—利赛环保 162,961,175.20 24,444,176.28 - -

—乾泰公司 142,595,090.85 19,792,846.79 148,544,636.05 21,280,233.09

—南京风电 19,798,354.13 2,969,753.12 60,675,257.47 9,101,288.62

—包头南风 30,556,500.16 7,639,125.04 32,311,755.52 8,077,938.88

—JEL公司 - - 59,562,363.41 14,754,757.30

—梅观公司 2,434,313.32 608,578.33 4,445,096.32 1,111,274.08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能 14,410,510.52 3,602,627.63 15,370,253.72 3,842,563.43

源公司”)

特许经营权摊销(注) 451,299,237.80 112,824,809.45 469,911,329.80 117,477,832.45

业绩对补偿 210,804,141.40 52,701,035.35 212,637,357.38 53,159,339.35

其他 1,860,605,520.64 397,797,462.79 1,791,170,078.68 380,438,602.30

合计 5,984,496,219.76 1,389,512,203.44 6,319,594,572.97 1,485,359,385.38

注: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之摊销方法在会计上(车流量法)和计税上(直线法)不一致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计提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478,031.97) 423,407,651.00 (198,372,585.64) 451,230,984.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478,031.97) 1,281,034,171.47 (198,372,585.64) 1,286,986,799.7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903,520,726.46 706,592,669.62

可抵扣亏损 163,279,006.09 25,153,974.60

合计 1,066,799,732.55 731,746,644.2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2年 - 164,998,396.43

2023年 25,062,641.28 61,657,228.91

2024年 46,885,146.80 79,638,898.54

2025年 62,050,134.87 127,574,136.79

2026年 222,885,336.20 272,724,008.95

2027年 546,637,467.31 -

合计 903,520,726.46 706,592,669.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注1) 2,640,721,802.69 - 2,640,721,802.69 2,158,179,212.94 - 2,158,179,212.94

梅观公司回迁物业补偿(注2) 342,599,500.00 - 342,599,500.00 342,599,500.00 - 342,599,500.00

一年以上的待抵扣进项税 189,928,839.31 - 189,928,839.31 - - -

合计 3,173,250,142.00 - 3,173,250,142.00 2,500,778,712.94 - 2,500,778,712.94

其他说明:

注1: 主要包括本集团根据对收到的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关于2020年特定期间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有关事宜文件的理解和判断,确认与收入对应的合同资产。

注2: 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联合置地公司于2016年7月向本公司之子公司梅观公司所持有的梅林关地块支付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8,328,230.00元。于2018年4月27日,双方签订《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联合置地公司对梅观公司在上述货币补偿的基础上增加回迁物业补偿,补偿的回迁物业为联合置地公司拟建的办公楼物业,补偿的建筑面积为9,120平方米,该回迁物业将于2023年建成。于补充协议签订日,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18]第062号),该回迁物业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42,599,500.00元,本期未发生变动。

3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7,129,200,145.74 1,365,213,031.88

保证借款 1,112,327,599.94 1,098,219,612.01

信用借款 1,104,701,529.64 1,624,153,685.45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

票据贴现借款 - 33,000,000.00

合计 9,396,229,275.32 4,120,586,329.34

质押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22年12月31日 质押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深圳安联支行 4,074,917,519.373 深投控基建45.454%的股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855,105,066.226 深投控基建20.31%的股权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1,066,339,355.040 深投控基建14.506%的股权

汇丰银行香港总行 54,662,792.12 JEL公司45%的股权

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66,355,412.98 吴起合久项目项下应收租金款计人民币82,875,000.00元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11,82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7,129,200,145.74

保证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22年12月31日 担保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553,827,400.00 湾区发展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422,598,882.82 湾区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117,901,317.12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18,000,000.00 蓝德环保

合计 1,112,327,599.94

抵押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22年12月31日 抵押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50,000,000.00 乾泰公司土地使用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33,009,243.01 - 133,009,243.01

合计 - 133,009,243.01 - 133,009,243.0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204,239,880.66 7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24,430,000.00 17,244,188.73

合计 228,669,880.66 87,244,188.73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

37、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工程款、质保金及保证金 2,026,322,610.20 1,847,453,526.65

应付货款 577,333,357.41 497,974,006.39

其他 209,311,953.16 156,747,626.40

合计 2,812,967,920.77 2,502,175,159.4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总额 247,316,754.62 工程款未结算

合计 247,316,754.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已重述)

0至90天 1,251,781,919.06 1,441,311,851.35

91至180天 197,292,236.35 24,718,954.37

181至365天 287,904,720.40 54,588,183.08

1年以上 1,075,989,044.96 981,556,170.64

合计 2,812,967,920.77 2,502,175,159.44

38、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广告款 794,329.08 12,829,596.78

合计 794,329.08 12,829,596.7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开发物业销售款 14,888,116.53 97,321,955.60

预收风机销售款 5,993,361.00 87,361,581.35

预收货款 6,538,109.91 24,736,633.23

预收运营管理费 - 6,707,798.55

其他 2,913,429.28 3,118,431.60

合计 30,333,016.72 219,246,400.33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预收风机销售款 (81,368,220.35) 按客户验收结转收入

预收开发物业销售款 (82,433,839.07) 预收房款确认收入

合计 (163,802,059.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59,305,091.40 1,006,730,251.98 1,007,411,203.32 358,624,140.0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764,627.68 104,952,561.17 104,547,304.37 5,169,884.48

合计 364,069,719.08 1,111,682,813.15 1,111,958,507.69 363,794,024.54

(2).本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41,146,381.00 778,598,970.29 784,466,010.01 335,279,341.28

二、职工福利费 1,722,137.02 91,975,950.84 87,160,083.54 6,538,004.32

三、社会保险费 551,241.17 38,102,800.01 37,410,834.84 1,243,206.34

其中:医疗保险费 494,376.65 34,172,220.45 33,551,636.49 1,114,960.61

工伤保险费 21,022.64 1,453,123.35 1,426,733.93 47,412.06

生育保险费 35,841.88 2,477,456.21 2,432,464.42 80,833.67

四、住房公积金 922,548.94 63,727,909.11 63,664,208.07 986,249.98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2,266,518.13 16,757,904.14 17,665,741.18 11,358,681.09

六、其他 2,696,265.14 17,566,717.59 17,044,325.68 3,218,657.05

合计 359,305,091.40 1,006,730,251.98 1,007,411,203.32 358,624,140.06

(2).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116,095.35 77,131,805.00 75,730,786.41 2,517,113.94

2、失业保险费 55,830.62 3,858,376.53 3,788,293.16 125,913.99

3、企业年金缴费 3,592,701.71 23,962,379.64 25,028,224.80 2,526,856.55

合计 4,764,627.68 104,952,561.17 104,547,304.37 5,169,884.48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每月分别按员工参保地政府机构的规定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本集团本年度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77,131,805.00元及人民币3,858,376.53元(2021年度:人民币70,266,480.58元及人民币3,514,951.32元)。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2,517,113.94元及人民币125,913.99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6,095.35元及人

民币55,830.62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47,354,932.23 266,343,462.20

企业所得税 185,518,901.36 250,160,804.45

土地增值税 60,584,898.11 58,166,026.6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51,434.56 5,780,529.69

教育费附加 2,498,955.30 4,091,183.11

其他 8,495,901.45 10,270,835.01

合计 507,605,023.01 594,812,841.07

42、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 59,026,395.77 58,771,206.22

其他应付款 1,312,742,294.61 1,717,726,485.28

合计 1,371,768,690.38 1,776,497,691.5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5,877,411.77 5,622,222.22

其中:永续债股利 5,877,411.77 5,622,222.22

应付股利-南京风电原股东 53,148,984.00 53,148,984.00

合计 59,026,395.77 58,771,206.2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股权收购款(注) 216,521,233.40 223,923,423.97

工程建设委托管理项目拨款结余 12,133,832.03 341,443,869.32

预提工程支出及行政专项费用 148,883,809.47 168,813,444.03

应付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102,290,835.84 153,201,358.46

应付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项目工程款 139,855,284.60 139,855,284.60

应付代建项目独立承担成本 59,047,171.98 124,513,230.25

应付公路养护费用 110,036,442.82 104,611,639.84

应付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款 54,721,137.75 92,795,970.70

应付机电费用 37,704,328.83 39,237,087.92

应付湖南省乡县公路建设及管理服务费 35,976,352.52 35,989,737.65

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十二、6(2)) 61,845,716.90 20,660,212.29

收取贵州信和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和力富”)股权转让违约金 20,412,000.00 20,412,000.00

其他 313,314,148.47 252,269,226.25

合计 1,312,742,294.61 1,717,726,485.28

注:应付股权收购款主要为 2019年收购南京风电应付南京风电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10,046,233.40元,该款项按照并购协议需待南京风电清理完未收回的员工占用资金及应收账款全部收回且经环境公司确认后才能支付。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总额 387,433,331.30 合同结算尚未完成/ 股权转让款尚未清算/

合计 387,433,331.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180,436,285.12 2,764,079,432.18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3,517,680.22 62,027,445.34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88,980,478.83 1,216,906,069.1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157,388,893.09 931,832,323.62

合计 6,380,323,337.26 4,974,845,270.24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88,980,478.83 1,216,906,069.10

其中:信用借款 630,267,129.79 271,531,764.95

质押借款 141,809,949.98 187,089,707.48

抵押借款 8,353,069.44 38,395,952.89

保证借款 208,550,329.62 719,888,643.78

45、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超短期融资券(注) 2,016,515,923.01 2,019,820,913.54

待转销项税额 1,339,930.47 18,171,380.67

合计 2,017,855,853.48 2,037,992,294.21

注:2022年6月1日,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年利率为2.00%,期限为270天;2022年8月31日,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年利率为1.72%,期限为240天;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6,651,244,937.96 6,639,589,766.33

信用借款 472,792,000.00 1,319,961,000.00

保证借款 2,953,903,875.43 2,301,808,673.88

抵押借款 100,000,000.00 722,000,000.00

保证、质押借款 297,301,070.00 182,683,400.00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76,700,000.00 108,000,000.00

计提利息 10,286,704.73 12,057,724.25

小计 10,562,228,588.12 11,286,100,564.4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88,980,478.83) (1,216,906,069.10)

合计 9,573,248,109.29 10,069,194,495.36

(2)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币种 金额 担保情况

本公司沿江项目银团借款 人民币 1,479,940,000.00 以沿江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

新疆木垒并购质押贷款 人民币 100,000,000.00 新疆木垒项目乾智、乾慧和乾新风场100%股权质押担保

清连公司借款 人民币 2,639,984,000.00 以清连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

清龙公司借款 人民币 348,750,000.00 以水官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人民币 94,750,000.00 由融资租赁公司吴起合久项目下应收租金质押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人民币 7,487,937.96 由融资租赁公司广州佛朗斯项目下应收租金款作为质押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人民币 34,105,000.00 由融资租赁公司韶关环亚项目、山西诺辉项目、山西冠航项目下应收租金质押

乾新公司借款 人民币 97,000,000.00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乾智公司借款 人民币 799,500,000.00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乾慧公司借款 人民币 513,500,000.00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包头陵翔借款 人民币 227,000,000.00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沿江公司借款 人民币 30,000,000.00 以沿江高速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

永城助能借款 人民币 178,000,000.00 以上海助能永城沱滨和高庄32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

乾泰公司借款 人民币 51,608,000.00 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利赛环保借款 人民币 44,620,000.00 质押BOT项目应收账款

光明环境科技公司借款 人民币 5,000,000.00 应收账款质押

质押借款小计 6,651,244,937.96

湾区发展融资借款 人民币 2,953,903,875.43 由湾区发展提供借款担保

保证借款小计 2,953,903,875.43

本公司并购贷款 人民币 365,500,000.00 信用借款

深长公司信用借款 人民币 72,292,000.00 信用借款

融资租赁公司信用借款 人民币 35,000,000.00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小计 472,792,000.00

黄石蓝德借款 人民币 44,166,800.00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且以黄石蓝德特许经营权未来产生的政府付费预期收益权、黄石蓝德未来经营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和黄石蓝德股权作为质押

龙游蓝德借款 人民币 11,500,000.00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且以龙游蓝德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权为质押

抚州市蓝德借款 人民币 60,000,000.00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抚州蓝德的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北海市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海中蓝”)借款 人民币 60,000,000.00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北海中蓝的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诸暨蓝德借款 人民币 31,634,270.00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诸暨项目特许经营权作为 质押

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蓝德”)借款 人民币 90,000,000.00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桂林项目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保证、质押借款小计 297,301,070.00

乾泰公司借款 人民币 100,000,000.00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抵押借款小计 100,000,000.00

广西蓝德借款 人民币 39,200,000.00 由蓝德环保及自然人施军营提供借款担保,以广西蓝德生产设备作为抵押,且以广西蓝德股权作为质押

贵阳贝尔蓝德借款 人民币 37,500,000.00 由蓝德环保及自然人施军营提供借款担保,以贵阳贝尔蓝德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且以贵阳贝尔蓝德的股权和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小计 76,700,000.00

计提利息 人民币 10,286,704.73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附注七、44) 人民币 988,980,478.83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 9,573,248,109.29

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05%至 5.92% (2021年12月31日:2.05%至5.88%)。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公司债券 8,112,338,776.38 7,204,853,934.79

中期票据 814,567,547.33 813,842,102.00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七、44) 3,157,388,893.09 931,832,323.62

一年后到期的应付债券 5,769,517,430.62 7,086,863,713.17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溢折价摊销 外币折算影响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长期公司债券(注1) 100 2020/3/18 5年 1,400,000,000.00 1,431,337,911.80 - 42,699,999.96 559,713.56 - 42,700,000.00 1,431,897,625.32

长期公司债券(注1) 100 2020/10/20 5年 800,000,000.00 803,957,684.04 - 29,199,999.96 414,237.13 - 29,200,000.00 804,371,921.13

长期公司债券(注1) 100 2007/7/31 15年 800,000,000.00 817,943,578.51 - - 389,756.49 - 818,333,335.00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100 2021/7/23 5年 1,000,000,000.00 1,011,721,356.21 - 33,506,373.67 678,024.08 - 33,500,000.00 1,012,405,753.96

长期公司债券(注1) 100 2021/4/15 5年 1,200,000,000.00 1,226,730,194.27 - 41,898,867.96 539,315.93 - 41,880,000.00 1,227,288,378.16

长期公司债券(注1) 100 2021/7/8 5年 300,000,000.00 1,913,163,209.96 - 35,904,683.38 3,404,033.14 176,670,000.02 34,403,896.58 2,094,738,029.92

长期公司债券(注1) 100 2021/1/20 7年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45,184,631.25 (3,547,563.36) - - 1,541,637,067.89

中期票据(注2) 100 2018/8/13 5年 800,000,000.00 813,842,102.00 - 35,935,950.11 711,225.14 - 35,921,729.92 814,567,547.33

合计 / / 7,800,000,000 8,018,696,036.79 1,500,000,000.00 264,330,506.29 3,148,742.11 176,670,000.02 1,035,938,961.50 8,926,906,323.71

注1:公司债券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1791号文的批准,本公司2007年7月31日发行了人民币8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年利率为5.5%,每年付息一次(即每年7月31日),2022年7月31日到期一次还本。该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梅观公司100%权益提供反担保。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6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2020年3月18日,本公司完成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1,400,000,000.00元。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0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完成了202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18%。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2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22 年1月20日,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1月2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月20日。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外资备[2021]287号文的批准,本公司2021年7月8日发行300,000,000.00美元5年期长期债券,发行价格为债券本金的99.13%,票面利率为每年1.75%,计息日从2021年7月8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2026年7月8日到期,到期一次性还本。该债券的主要用途为偿还2021年7月18日到期的美元债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003号),本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2020年10月20日,本公司完成了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6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计息期限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

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49%,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计息期限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

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3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年债券期限为5年。计息期限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6日。

注2:中期票据

2018年8月13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800,000,000.00元中期票据,期限5年,年利率为4.49%,每年付息一次,2023年8月15日到期一次还本。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 101,256,379.57 388,983,550.66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4) 53,517,680.22 62,027,445.34

合计 47,738,699.35 326,956,105.32

49、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1,148,281,363.36 2,480,379,057.98

合计 1,148,281,363.36 2,480,379,057.9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联合营公司借款(注1) 944,646,715.85 2,131,451,615.06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国际”)借款(注2) 2,105,041,763.41 4,590,145,473.76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的金融负债(注3) 279,029,169.22 435,554,841.34

合计 3,328,717,648.48 7,157,151,930.1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七、44) 2,180,436,285.12 2,764,079,432.18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148,281,363.36 4,393,072,497.98

其他说明:

注1:为本公司从联合置地公司的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借款余额计人民币944,646,715.85元。详见附注十二、5(4)。

注2: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投控基建向深投控国际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2,105,041,763.41 元。2022年度按照年利率2.85%计息。

注3:2022年12月31日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余额为蓝德环保子公司诸暨蓝德、桂林蓝德、广西蓝德、德州蓝德、泰州蓝德、邯郸蓝德、上饶蓝德和新余蓝德共8家公司设备售后租回形成的长期应付款,并以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德州蓝德、泰州蓝德、上饶蓝德、桂林蓝德、新余蓝德五家公司100%权益、邯郸蓝德、诸暨蓝德两家公司90%权益及德州蓝德、泰州蓝德、上饶蓝德、邯郸蓝德、桂林蓝德、诸暨蓝德六家公司特许经营权和廊坊水气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本年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形成的利息支出计人民币30,084,815.20元,支付融资租赁手续费人民币3,333,600.00 元,偿还本金人民币182,547,264.92 元,支付利息人民币33,794,006.5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款项余额为人民币279,029,169.22元。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注) 115,716,411.45 187,966,149.45

合计 115,716,411.45 187,966,149.45

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系本集团计提的长效激励奖金,该奖金预计于以后年度陆续发放。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未来期间运营成本(注1) 139,556,559.19 146,394,830.60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支出(注2) 24,721,861.61 39,071,788.53

产品质量保证 9,263,680.25 1,864,193.03

合计 173,542,101.05 187,330,812.16

注1:本集团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计提的收费公路未来期间预计运营成本。

注 2:本集团为使所持有的餐厨垃圾处理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

5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南光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 241,584,931.35 - 29,880,000.00 211,704,931.35 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南光、盐排新建站未来运营成本的补偿

龙大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 169,895,702.06 - 23,979,721.80 145,915,980.26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针对龙大高速深圳路段提前收回权益的现金补偿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 68,672,061.88 - 13,080,392.64 55,591,669.24 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梅观高速调整收费新建匝道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37,381,469.28 - 7,129,398.11 30,252,071.17 交通运输部就深高速下属收费公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给予的现金补助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 25,374,133.93 - 3,245,878.08 22,128,255.85 蓝德环保公司收到的政府设备补助

政府拆迁补偿 10,987,955.58 - 2,746,988.88 8,240,966.70 清龙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

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深公司”) 及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 2,383,662.02 - 1,874,814.54 508,847.48 贵深公司和贵州置地收到贵州省龙里县政府财政补助

乾泰公司废旧三元锂离子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1,200,000.00 600,000.00 1,800,000.00 - 废旧三元锂离子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收到的深圳清华大学合作经费

利赛环保项目政府补助 - 285,000.00 285,000.00 - 利赛环保收到的政府设备补助

合计 557,479,916.10 885,000.00 84,022,194.05 474,342,722.05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金额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 37,381,469.28 - 7,129,398.11 30,252,071.17 与资产相关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 25,374,133.93 - 3,245,878.08 22,128,255.85 与资产相关

贵深公司及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 2,383,662.02 1,874,814.54 508,847.48 与资产相关

乾泰公司废旧三元锂离子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1,200,000.00 600,000.00 1,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利赛环保项目政府补助 - 285,000.00 2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合计 66,339,265.23 885,000.00 14,335,090.73 52,889,174.5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180,770,326.00 - - - - - 2,180,770,326.00

5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发行时间 会计分类 利息率 发行金额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转股条件 转股情况

永续债 2020年12月4日 其他权益工具 4.6% 4,000,000,000.00 无固定期限 无 无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 -

其中:投资者投入 2,274,351,523.42 2,738,738.90 832,579,301.08(注1) 1,444,510,961.2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注1) 5,502,861,855.76 - 2,742,974,733.25(注2) 2,759,887,122.51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注2) (120,924,166.49) 6,325,200.36 - (114,598,966.13)

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 920,188,478.67 - 921,200,000.00(注3) (1,011,521.33)

其他资本公积 287,679,720.15 14,131,819.16 - 301,811,539.31

合计 8,864,157,411.51 23,195,758.42 4,496,754,034.33 4,390,599,135.6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详见附注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注2。

注2:系因本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深投控基建所致。

注3:系本年本公司之联营企业联合置地公司将2018年新股东增资扩股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减资,本公司据此将当时因增资扩股确认的资本公积在本年结转投资收益。

注4:系本年因本集团持有的联合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14,131,819.16元。

57、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金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26,519,781.12 (887,241,272.68) - - - (834,531,987.17) (52,709,285.51) (408,012,206.05)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853,777.76) (23,265,119.18) - - - (23,265,119.18) - (46,118,896.94)

其中:企业合并原有权益增值部分 893,132,218.74 - - - - - - 893,132,218.7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44,164,839.86) (863,976,153.50) - - (811,266,867.99) (52,709,285.51) (1,255,431,707.85)

其他 406,180.00 - - - - - - 406,180.0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26,519,781.12 (887,241,272.68) - - - (834,531,987.17) (52,709,285.51) (408,012,206.05)

59、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60、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478,208,142.63 172,052,187.30 - 2,650,260,329.93

任意盈余公积 453,391,330.06 - - 453,391,330.06

合计 2,931,599,472.69 172,052,187.30 - 3,103,651,659.9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本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72,052,187.30元(2021年度:无)。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本公司本年度未计提任意盈余公积(2021年度:无)。

61、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8,540,070,494.76 7,278,102,534.0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1,382,527,533.43) (970,425,075.8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157,542,961.33 6,307,677,458.2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4,112,457.01 2,613,119,318.2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2,052,187.3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1,352,077,602.12 1,356,698,259.58

支付给其他权益工具股利 186,555,555.55 186,555,555.55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影响 - 220,000,0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634,456,517.39)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影响 16,147,788.2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8,079,278,802.54 7,157,542,961.33

注:根据2022年6月30日股东年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62元,按已发行股份2,180,770,326股计算,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352,077,602.12元,其中已发行A股1,433,270,326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88,627,602.12元,已发行H股747,500,000股派发现金股利港币546,070,460.70元(折合人民币463,450,000.00元)。股利占本集团2021年度可分配予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1.74%%。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股利均已发放。

6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735561166.84 4,089,029,813.33 7,703,890,392.53 4,351,553,516.49

主营业务-通行费 4,978,341,345.68 2,800,083,416.38 5,892,735,954.13 3,001,628,000.00

主营业务-大环保 1,757,219,821.16 1,288,946,396.95 1,811,154,438.40 1,349,925,516.49

--与风机设备销售相关 116,313,086.15 107,845,843.75 132,532,269.61 112,115,119.80

--风力发电 691,632,965.90 269,388,623.13 580,459,083.48 231,250,464.15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造 56,824,373.47 75,731,347.28 539,082,427.01 467,935,062.08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 474,562,756.65 420,138,146.62 316,649,829.85 321,164,519.28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销售 22,968,999.31 37,897,089.30 8,823,221.51 11,480,414.59

--其他 394,917,639.68 377,945,346.87 233,607,606.94 205,979,936.59

其他业务 2,637,021,379.75 2,264,566,448.63 3,185,690,225.35 2,753,673,590.95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887,795,704.26 690,320,224.59 1,033,628,635.86 820,233,584.05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1,256,226,886.98 1,256,226,886.98 1,540,000,363.08 1,540,000,363.08

--融资租赁 94,278,147.14 35,408,623.71 65,851,635.35 51,426,186.08

--房地产开发 164,812,097.30 119,695,332.54 302,722,024.15 142,367,525.02

--广告 21,441,556.61 14,742,487.48 19,283,655.97 19,243,550.56

--其他 212,466,987.46 148,172,893.33 224,203,910.94 180,402,382.16

合计 9,372,582,546.59 6,353,596,261.96 10,889,580,617.88 7,105,227,107.44

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2022年度

人民币元

报告分部 通行费 大环保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融资租赁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其他 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广东省 3,991,705,713.53 483,552,370.78 409,774,284.57 94,278,147.14 1,062,239,762.45 216,460,511.91 6,258,010,790.38

湖南省 624,366,395.40 - - - - 5,359,681.34 629,726,076.74

贵州省 - 99,388,028.97 478,021,419.69 - 8,611,308.30 164,977,749.18 750,998,506.14

湖北省 362,269,236.75 17,647,938.92 - - - - 379,917,175.67

江苏省 - 132,243,261.43 - - - 11,742,080.78 143,985,342.21

内蒙古自治区 - 255,039,922.30 - - 12,342,227.16 180,618.16 267,562,767.62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33,438,139.94 - - 83,520,040.47 - 216,958,180.41

山东省 - 58,988,554.90 - - - - 58,988,554.90

浙江省 - 23,612,818.89 - - - - 23,612,818.89

四川省 - 24,938,431.42 - - 67,526,440.66 - 92,464,872.08

江西省 - 65,599,986.85 - - - - 65,599,986.85

河北省 - 13,305,401.40 - - - - 13,305,401.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346,488,244.94 - - - - 346,488,244.94

河南省 - 42,201,461.95 - - - - 42,201,461.9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50,722,284.58 - - - - 50,722,284.58

安徽省 10,052,973.89 - 21,987,107.94 - 32,040,081.83

合计 4,978,341,345.68 1,757,219,821.16 887,795,704.26 94,278,147.14 1,256,226,886.98 398,720,641.37 9,372,582,546.59

主要业务类型 通行费 大环保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融资租赁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其他 合计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4,978,341,345.68 1,700,395,447.69 - - 243,085,654.84 6,921,822,448.21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56,824,373.47 887,795,704.26 1,256,226,886.98 134,193,429.92 2,335,040,394.63

合计 4,978,341,345.68 1,757,219,821.16 887,795,704.26 1,256,226,886.98 377,279,084.76 9,256,862,842.84

2021年度(已重述)

人民币元

报告分部 通行费 大环保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融资租赁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其他 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广东省 4,649,867,140.98 126,651,549.29 415,469,866.01 65,851,635.35 1,190,281,944.76 123,197,049.99 6,571,319,186.38

湖南省 764,218,847.64 - - - - 4,988,142.37 769,206,990.01

贵州省 - 181,867,192.49 618,158,769.85 - 29,813,893.73 303,224,529.74 1,133,064,385.81

湖北省 478,649,965.51 15,469,151.67 - - - - 494,119,117.18

江苏省 - 207,999,017.84 - - 29,798,601.90 111,900,321.74 349,697,941.48

内蒙古自治区 - 321,729,752.36 - - 35,561,583.97 1,037,735.89 358,329,072.22

北京市 - - -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20,104,329.00 - - 119,178,167.95 - 439,282,496.95

山东省 - 116,413,568.20 - - - - 116,413,568.20

浙江省 - 24,392,822.66 - - 73,992,746.27 - 98,385,568.93

四川省 - 22,685,455.55 - - 14,646,446.74 - 37,331,902.29

江西省 - 139,204,284.12 - - 35,608,750.51 - 174,813,034.63

河北省 - 3,436,569.83 - - 4,446,310.57 - 7,882,880.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309,005,790.73 - - - 1,861,811.33 310,867,602.06

河南省 - 13,360,347.44 - - - - 13,360,347.4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1,817,685.01 - - - - 1,817,685.01

安徽省 - 7,016,922.21 - - 6,671,916.68 - 13,688,838.89

合计 5,892,735,954.13 1,811,154,438.40 1,033,628,635.86 65,851,635.35 1,540,000,363.08 546,209,591.06 10,889,580,617.88

主要业务类型 通行费 大环保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融资租赁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其他 合计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5,892,735,954.13 1,263,248,789.88 - - 382,029,881.90 7,538,014,625.91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547,905,648.52 1,033,628,635.86 1,540,000,363.08 144,896,053.19 3,266,430,700.65

合计 5,892,735,954.13 1,811,154,438.40 1,033,628,635.86 1,540,000,363.08 526,925,935.09 10,804,445,326.5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营业务为收费公路和大环保等。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五、38。

本集团收入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末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合同负债金额为人民币30,333,016.72元,将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63、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796,699.39 17,337,748.43

房产税 7,908,790.96 8,948,818.59

教育费附加 9,130,624.07 12,923,176.38

土地增值税 3,904,865.45 26,197,956.16

土地使用税 3,875,314.99 4,838,961.70

印花税 3,022,030.56 7,308,448.56

其他 804,070.29 785,493.49

合计 40,442,395.71 78,340,603.31

64、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 23,547,867.34 30,752,085.8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4,265,619.98 8,597,562.32

差旅费 2,018,173.12 6,612,286.85

低值易耗品 2,074,187.54 7,488,081.30

折旧及摊销 782,850.92 785,663.77

业务招待费 399,255.21 1,863,602.59

其他 2,487,507.27 3,601,195.98

合计 35,575,461.38 59,700,478.67

65、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 227,545,001.54 398,135,311.82

折旧及摊销 109,663,514.25 52,979,341.65

律师及咨询费 36,161,698.21 42,132,057.53

办公及通讯费 7,808,493.10 9,045,514.86

审计 13,383,978.38 8,609,406.99

上市费用 6,363,352.28 5,712,853.77

房租 7,176,686.70 10,531,929.89

办公楼管理费 7,045,488.98 5,662,883.18

业务招待费 5,218,442.89 7,078,225.96

差旅费 3,778,271.08 8,635,189.60

车辆使用费 1,519,638.33 1,897,023.80

其他 18,054,309.55 21,434,548.63

合计 443,718,875.29 571,854,287.68

66、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工成本 25,107,407.13 28,842,278.32

折旧及摊销 8,314,618.32 9,232,976.77

直接耗材 6,042,787.93 7,706,742.62

技术服务费 5,259,101.59 8,493,335.14

其他 1,753,322.80 6,296,753.43

合计 46,477,237.77 60,572,086.28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包括开发专利过程中研发部门领用的材料、人工、研发机器的折旧与摊销等,本年研发费用的发生额主要是南京风电的风力发电机组相关研发支出、蓝德环保的各种环保装置系统和工艺技术的研发支出以及乾泰公司进行废旧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等发生的费用。

67、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213,880,879.04 1,168,043,462.19

其中:借款利息支出 761,101,929.87 645,618,530.08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341,829,740.19 275,277,843.71

长期应付款利息费用 31,522,173.92 169,339,999.56

龙大高速公路和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补贴未确认融资费用 30,693,607.08 34,339,814.65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附注十六、8(2)) 26,214,597.79 29,285,937.61

预计负债利息费用 15,143,130.87 11,182,045.34

票据贴现利息 5,451,241.84 1,266,546.85

预收房款利息费用 1,924,457.48 1,732,744.39

减:利息收入 (130,089,462.79) (179,258,723.62)

减:资本化利息 (28,808,232.04) (28,082,279.47)

其中:资本化利息支出 29,209,632.23 31,495,829.39

资本化利息收入 401,400.19 3,413,549.92

汇兑损失(收益) 318,161,944.37 (66,501,178.07)

其他 13,526,289.72 14,917,433.49

合计 1,386,671,418.30 909,118,714.52

其他说明:

2022年度,本集团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入存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参见附注七、9(3)及附注七、27(3)。

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已重述)

存款利息 74,225,527.21 137,050,153.44

其他非流动资产利息收入 38,973,416.58 37,152,923.33

股东垫款利息收入 16,104,641.51 -

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785,877.49 5,055,646.85

减:资本化利息收入 401,400.19 3,413,549.92

合计 129,688,062.60 175,845,173.70

68、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0,815,406.73 38,219,128.11

税费返还及增值税加计扣除 5,800,827.42 124,274.20

其他 5,333,788.58 4,108,652.22

合计 31,950,022.73 42,452,054.53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已重述) 与资产/收益相关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 (附注七、52) 7,129,398.11 7,129,398.12 与资产相关类

利赛环保项目政府补助(附注七、52) 285,000.00 - 与资产相关类

蓝德环保设备政府经济补助(附注七、52) 3,245,878.08 938,174.50 与资产相关类

乾泰公司废旧三元锂离子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附注七、52) 1,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类

政府研发补助 6,480,316.00 50,000.00 与收益相关类

贵深公司及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附注七、52) 1,874,814.54 101,555.49 与资产相关类

总部经济发展专项奖金 - 30,000,000.00 与收益相关类

合计 20,815,406.73 38,219,128.11

69、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82,687,782.25 1,052,742,072.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8,007,816.22 7,709,183.1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921,200,000.00 25,337,086.30

外汇掉期合同交割收益 - (125,940,000.00)

其他 2,000,913.63 7,909,280.31

合计 1,533,896,512.10 967,757,621.90

注:本年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系本公司对本公司之联营企业联合置地公司减资实现的损益,详见附注七、56。

70、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 - -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附注七、20) 24,418,156.18 51,955,187.72

衍生金融工具 (57,612,566.52) 83,677,813.21

业绩对赌补偿(附注七、2) 128,369,905.67 212,637,357.38

合计 95,175,495.33 348,270,358.31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1,740,491.04) (43,317,334.9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253,230.23) (2,690,742.90)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6,071,082.84) (6,251,713.6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158,864.19) 132,811.89

合计 (83,223,668.30) (52,126,979.64)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99,012,856.94) (10,437,584.71)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9,050,197.20)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46,039,775.24) (110,000,000.00)

十二、其他 - -

十二、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 - (14,754,044.72)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3,651.38) 18,030,469.32

十四、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164,116,480.76) (117,161,160.11)

74、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2,553,806.73 20,888,922.72 2,553,806.73

其他(注) 22,215,009.96 29,804,502.89 22,215,009.76

合计 24,768,816.69 50,693,425.61 24,768,816.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主要系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收到谢家铺桥梁损坏专项保险理赔款2,850,000元,以及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本期收到湖北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撤站工程补助2,222,328元。

(1)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已重述) 与资产/收益相关

政府奖励金 2,553,806.73 20,888,922.72 与收益相关类

合计 2,553,806.73 20,888,922.72

7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捐赠支出 312,335.30 500,000.00 312,335.3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4,760,041.44 878,322.27 14,760,041.44

其他 12,251,584.38 3,562,055.28 12,251,584.38

合计 27,323,961.12 4,940,377.55 27,323,961.12

7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29,626,485.34 606,554,991.41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43,069.71 (55,405,957.26)

合计 531,669,555.05 551,149,034.1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润总额 2,484,525,047.12 3,357,103,641.9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621,131,261.78 839,275,910.4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3,478,663.75 (34,782,162.4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71,059,644.66) (257,933,131.4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40,776,288.67 68,694,979.2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745,835.86 (59,239,674.3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360,567.13 3,630,563.09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15,763,417.48) (8,497,450.52)

所得税费用 531,669,555.05 551,149,034.1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暂收往来款 86,900,756.82 58,167,062.63

收到的保证金 67,302,144.44 103,110,988.95

收到的项目代垫款 31,733,600.00 13,653,035.51

利息收入 29,112,979.63 40,936,291.51

收到的项目赔偿款 6,866,476.64 10,776,506.07

收到政府补助 11,025,614.36 72,247,622.72

收到子公司少数股东往来款 - 22,932,700.00

其他 73,623,892.03 64,239,397.84

合计 306,565,463.92 386,063,605.23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工程款 120,300,234.01 178,470,802.21

支付代收代付款 70,156,810.39 39,345,408.87

中介服务费用 73,486,239.15 23,961,601.54

支付保证金 28,534,837.46 50,544,695.91

其他 196,085,833.86 279,866,598.26

合计 488,563,954.87 572,189,106.79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99,802,499.04 122,749,849.34

收回股东贷款 52,920,000.00 -

收到的股权返还款 32,383,800.00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回增资款及利息 - 953,233,904.11

其他 467,751.95 4,160,377.88

合计 185,574,050.99 1,080,144,131.33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关联方借款 - 602,865,167.94

支付的项目诚意金 - 8,345,000.00

其他 634,617.04 85,881.19

合计 634,617.04 611,296,049.13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退还融资租赁保证金 12,000,000.00 13,543,000.00

收到联合置地公司股东借款 - 367,248,057.86

收到融资租赁款 20,000,000.00 149,924,726.58

其他 136,606.04 110,554.61

合计 32,136,606.04 530,826,339.05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及利息 345,688,211.22 34,672,623.11

支付设备售后租回融资款的本金及利息 248,693,824.31 157,856,474.31

支付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款 74,222,613.03 -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减少 28,058,311.04 24,539,006.10

发行债券中介费 7,127,645.26 21,759,330.48

偿还融资租赁的设备款 - 1,354,300,000.00

归还原股东借款 - 231,569,672.88

支付美元债利息代扣代缴税款 - 7,189,265.57

其他 2,743,292.32 9,526,050.77

合计 706,533,897.18 1,841,412,423.22

8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952,855,492.07 2,805,954,607.78

加:固定资产折旧 482,138,003.74 423,321,406.17

使用权资产折旧 53,201,992.21 40,469,275.16

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1,453,496.29 575,833.32

无形资产摊销 1,724,091,107.82 1,809,848,993.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774,981.52 17,195,558.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297,414.27) (17,391,358.90)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14,760,041.44 878,322.2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5,175,495.33) (348,270,358.3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98,678,586.05 1,016,415,507.4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33,896,512.10) (967,757,621.90)

信用减值损失 83,223,668.30 52,126,979.64

资产减值损失 164,116,480.76 117,161,16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005,022.06 94,541,138.7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1,961,952.35) (160,713,304.6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4,454,954.67) (127,337,244.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7,068,318.49 (328,831,160.5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59,090,750.84) (670,871,746.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9,490,111.19 3,757,315,986.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应收联合营公司股利抵扣关联方借款 - 327,130,605.5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97,002,667.41 5,456,959,403.0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456,959,403.09 3,814,845,816.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59,956,735.68) 1,642,113,586.9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已重述)

应收联合营公司股利抵扣关联方借款 - 327,130,605.57

联合置地公司减资款抵减长期应付款 1,131,900,000.00 -

(3).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464,151,936.45

其中:深投控基建 1,428,670,893.95

利赛环保 35,481,042.5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304,076.17

其中:利赛环保 7,304,076.17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83,530,222.02

其中:蓝德环保 83,530,222.02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540,378,082.30

其他说明:

注:于购买日,本集团取得利赛环保的货币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0,000,750.05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7,304,076.17元。

(4).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197,002,667.41 5,456,959,403.09

其中:库存现金 9,205,134.25 7,993,396.6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187,797,533.16 5,448,966,006.48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7,002,667.41 5,456,959,403.09

加:本公司及本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附注 438,629,991.31 460,685,084.65

七、1)

加:银行存款利息 229,500.00 31,044,399.40

四、货币资金 3,635,862,158.72 5,948,688,887.1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2021年12月31日(已重述) 受限原因

清连高速公路收费权 5,549,959,178.08 5,801,265,680.66 质押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收费权 5,685,204,792.49 5,525,740,546.49 质押

外环高速公路收费权 5,260,258,467.14 5,501,546,332.03 质押

水官高速公路收费权 1,337,172,203.81 1,712,659,598.88 质押

梅观公司100%股权 550,316,866.01 507,173,179.70 质押

JEL公司45%股权 105,042,832.27 268,931,387.56 质押

乾新公司100%股权 280,674,184.36 268,502,073.95 质押

乾智公司、乾慧公司100%股权 951,192,963.25 823,997,027.51 质押

货币资金 438,629,991.31 460,685,084.65 详见附注七、1

廊坊市水气蓝德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水气”)土地使用权 101,439,576.70 21,743,984.85 抵押

乾泰公司土地使用权 88,831,497.98 - 抵押

蓝德环保若干家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股权、特许经营权或生产设备等 1,864,888,397.97 2,191,329,328.24 抵押和质押

汉京总部大厦39层 - 1,122,754,109.75 抵押

融资租赁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 623,394,734.34 487,434,149.44 质押

黄石蓝德应收账款收款权 10,216,309.44 3,777,056.89 质押

乾泰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权 70,392,218.85 - 质押

利赛环保BOT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 15,945,461.08 - 质押

合计 22,933,559,675.08 24,697,539,540.60

其他说明:

注:除上述外,本集团以本公司之子公司乾新公司、乾智公司、乾慧公司、永城助能和包头陵翔的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七、46。

83、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港币 96,100,811.76 0.89 85,529,722.47

美元 1,134,824.57 6.96 7,903,599.16

欧元 12.00 7.42 89.07

法郎 11.70 7.54 88.26

比塞塔 446.00 0.05 20.88

日元 380.00 0.05 19.91

其他应收款

港币 1,037,839.00 0.89 927,070.44

短期借款

港币 8,987,876,658.51 0.89 8,028,600,582.75

交易性金融负债

港币 149,448,587.65 0.89 133,009,243.01

应付职工薪酬

港币 2,815,050.55 0.89 2,505,394.99

其他应付款

港币 406,278.34 0.89 362,916.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港币 10,715,620.06 0.89 9,536,901.85

美元 4,775,183.76 6.96 33,257,244.81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300,000,000.00 6.96 2,089,380,000.00

应付债券

美元 300,968,107.75 6.96 2,094,738,029.92

租赁负债

港币 4,557,103.38 0.89 4,070,723.74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包括美华公司、深投控基建和湾区发展。其中美华公司作为投融资公司,原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本年通过境外港币贷款收购了深投控基建100%股权,从而间接控股香港上市公司湾区发展71.83%股权,美华公司产生和支出现金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客观准确反映美华公司的财务状况,美华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起将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港币;深投控基建为投资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币,其主要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根据其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湾区发展为投资公司,其投资实体的主要经营活动均在中国大陆,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8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5、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利赛环保(注) 2022年4月20日 75,250,000.00 70.00 收购股权 2022年4月20日 被购买方的控制权已转移 83,745,069.99 4,147,933.71

注:于2022年2月2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境公司与利赛环保股东黄汉健、肖瑛签署协议,约定环境公司以人民币51,250,000.00元的价格收购利赛环保合计47.674%的股权,并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向利赛环保增资计人民币80,0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环境公司持有利赛环保70%的股权。2022年4月20日,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且本集团对利赛环保委派董事和监事,接管其日常运营活动,控制了利赛环保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本集团自2022年4月20日起将利赛环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利赛环保

--现金 75,25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合并成本合计 75,25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75,250,000.0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赛环保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311,819,596.04 159,035,641.20

货币资金 10,000,750.05 10,000,750.05

应收款项 17,957,661.90 17,957,661.90

存货 - -

固定资产 872,741.99 2,597,517.51

无形资产 270,986,320.30 112,499,315.01

预付款项 38,000.00 38,000.00

其他应收款 4,780,432.51 4,780,432.51

在建工程 - 3,978,274.93

使用权资产 1,002,000.53 1,002,000.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81,688.76 6,181,688.76

负债: 204,319,596.04 198,921,811.00

借款 - -

应付款项 108,313,395.89 108,313,395.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009,324.08 -

应付职工薪酬 5,388,952.32 5,388,952.32

应交税费 3,383,340.74 3,383,340.74

其他应付款 29,283,774.05 29,283,774.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422,230.20 31,422,230.20

租赁负债 518,578.76 518,578.76

递延收益 - 20,611,539.04

净资产 107,500,000.00 (39,886,169.80)

减:少数股东权益 32,250,000.00 (11,965,850.94)

取得的净资产 75,250,000.00 (27,920,318.86)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深投控基建 100.00% 同属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100%控制 2022年1月11日 被购买方的控制权已转移 - (4,489,534.28) - (254,710,765.13)

注:2021年8月10日,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与深投控国际签订买卖协议,深投控、深投控国际、本集团和美华公司签订四方协议,约定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约24.5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20.13亿元的价格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100%股权,并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以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2022年1月11日,股权转让手续完成,且本集团对深投控基建委

派董事和监事,接管其日常运营活动,控制了深投控基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本集团自2022年1月1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深投控基建

--现金 2,039,644,572.98

--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账面价值 68,873,642.88

合计 2,108,518,215.86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深投控基建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12,337,525,245.02 12,342,736,371.18

货币资金 1,745,401,914.70 1,751,917,360.42

交易性金额资产 351,380,821.92 351,380,821.92

预付款项 734,667.51 734,667.51

其他应收款 264,394,695.47 264,394,695.47

长期股权投资 9,745,921,971.01 9,744,548,276.0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00,000.00 20,100,000.00

固定资产 1,747,822.91 1,768,235.73

使用权资产 4,950,220.30 4,999,182.89

商誉 202,893,131.20 202,893,131.20

负债: 8,574,106,502.53 8,574,814,163.78

短期借款 882,352,941.18 882,352,941.18

应付职工薪酬 4,494,416.75 4,804,767.42

应交税费 4,616,754.29 10,369,901.30

其他应付款 4,560,389,888.14 649,576,989.05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21,374,311.26 2,106,792,184.45

长期借款 1,053,921,568.63 2,869,772,078.39

租赁负债 3,286,334.83 5,009,577.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0,976,847.45 130,745,839.6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12,693,440.00 1,915,389,884.76

净资产 3,763,418,742.49 3,767,922,207.40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3,763,418,742.49 3,767,922,207.40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新设子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数字科技”)于2022年3月1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本集团持有其51.00%权益。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该新设子公司于本年纳入合并范围。

邵阳深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深高环境)于2022年12月21日在湖南省邵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环境公司持有其100%权益。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餐厨垃圾处理。该新设子公司于本年纳入合并范围。

于2022年11月,本集团通过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广东启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启振”)10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该新收购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于2022年12月,本集团通过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广州景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景茂”)10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筑与工程。该新收购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2) 本年通过资产收购新增子公司

于2022年11月,本集团通过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广东启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启振”)10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该新收购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于2022年12月,本集团通过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广州景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景茂”)10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筑与工程,该新收购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3) 本年减少子公司

本集团之下属子公司杭州致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蓝德、北京蓝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及天津水气蓝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注销,上述公司的税务及工商注销等手续已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25日、2022年4月19日及2022年4月21日办理完成。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元)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外环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路经营 6,5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中国贵州省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 4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贵深公司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基础设施建设 500,000,000.00 - 70.00 设立

贵州置地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土地综合开发 158,000,000.00 - 70.00 设立

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物业管理 1,000,000.00 - 100.00 设立

环境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环保实业项目及咨询 5,0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JEL公司 中国湖北省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30,000,000.00美元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鄂公司”) 中国湖北省 中国湖北省 公路经营 28,000,000.00美元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清连公司 中国广东省清远市 中国广东省清远市 公路经营 3,361,000,000.00 51.37 25.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市高速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广告 30,000,000.00 95.00 5.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梅观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路经营 332,400,000.00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美华公司 中国湖北省及广东省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823,012,897.00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高汇公司 中国广东省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85,360,000.00美元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丰立投资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00港元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高速运 中国广东 中国广东 公路经营 30,000,000.00 100.00 - 设立

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发展公司”) 省深圳市 省深圳市

清龙公司(注1)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路经营 324,000,000.00 40.00 1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长公司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公路经营 200,000,000.00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益常公司 中国湖南省常德市 中国湖南省常德市 公路经营 345,000,000.00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30,000,000.00 100.00 - 设立

基建环保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基建环保业务 500,000,000.00 51.00 49.00 设立

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资本市场服务 19,607,800.00 51.00 - 设立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江公司”)(注2)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路经营 5,714,285,714.00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深高投”)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土地综合开发 1,000,000.00 - 70.00 设立

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寓租赁与管理 10,000,000.00 - 60.00 设立

贵州业丰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丰瑞置业”)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土地综合开发 1,000,000.00 - 70.00 设立

深圳高速苏伊士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伊士环境”)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环保技术开发与咨询 100,000,000.00 - 51.00 设立

南京风电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制造业 357,142,900.00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包头市金陵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制造业 20,000,000.00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宣威市南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云南省曲靖市 中国云南省曲靖市 制造业 3,000,000.00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庆安县南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黑龙江省绥化市 中国黑龙江省绥化市 制造业 5,000,000.00 - 51.00 设立

汤原县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制造业 10,000,000.00 - 51.00 设立

佳木斯市南风永发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制造业 10,000,000.00 - 51.00 设立

尚志市南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黑龙江省尚志市 中国黑龙江省尚志市 制造业 5,000,000.00 - 51.00 设立

包头南风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风力发电 632,800,000.00 0.95 99.05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包头陵翔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风力发电 148,1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风力发电 128,2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风力发电 179,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风力发电 129,5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风力发电 126,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蓝德环保(注3) 中国北京市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环境与设施服务 234,933,000.00 - 92.29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西蓝德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123,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德州蓝德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5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贵阳贝尔蓝德 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43,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泰州蓝德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68,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德州众和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装备制造 3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昆山贝尔蓝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25,000,000.00 - 95.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龙游蓝德 中国浙江省衢州市 中国浙江省衢州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10,5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廊坊水气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装备制造 3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昆山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4)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500,000.00 - 8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上饶蓝德 中国江西省上饶市 中国江西省上饶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25,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黄石蓝德 中国湖北省黄石市 中国湖北省黄石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24,274,980.00 - 7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平舆贝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 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5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邯郸蓝德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50,000,000.00 - 9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桂林蓝德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54,6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新余蓝德 中国江西省新余市 中国江西省新余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23,94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诸暨蓝德 中国浙江 省诸暨市 中国浙江 省诸暨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100,000,000.00 - 90.00 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

泰州蓝德高新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装备制造 30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抚州蓝德 中国江西省抚州市 中国江西省抚州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24,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南京深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环境与设施服务 10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BIOLAND ENVIRONMENTA L SOLUTIONS INC 加拿大 加拿大 环境与设施服务 100,100.00加拿大元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蓝昇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45,039,000.00 - 84.57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深高蓝德工程有限公司(注10)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环境与设施服务 1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物流金融公司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1.00港元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融资租赁公司(注5)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 902,500,000.00 72.30 27.7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工程发展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路工程 40,500,000.00 - 6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新能源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风力发电 2,251,990,000.00 100.00 - 设立

内蒙古城环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环境与设施服务 43,360,000.00 - 51.00 设立

深圳高速蓝德环保技术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环境与生态监测、农业科学研究 10,000,000.00 - 100.00 设立

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健康、养老及护理服务 30,000,000.00 - 100.00 设立

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建筑与工程 40,000,000.00 - 51.00 设立

广东新能源 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 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 投资控股 1,956,550,000.00 - 100.00 设立

乾泰公司(注6)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资源综合利用 307,692,300.00 - 63.3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龙大公司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路经营 50,000,000.00 89.93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乾新公司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风力发电 181,12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乾智公司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风力发电 479,183,1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乾慧公司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风力发电 264,376,9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环境科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2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深高沥青科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沥青建材 30,000,000.00 - 55.00 设立

北海中蓝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16,390,000.00 - 90.00 设立

永城助能 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风力发电 102,45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助能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控股 100,000.00 - 100.00 设立

上海助能 中国上海市 中国上海市 投资控股 2,45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夏中卫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风力发电 175,920,236.88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哈尔滨能创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 制造业 5,000,000.00 - 51.00 设立

滁州蓝德 中国安徽省滁州市 中国安徽省滁州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25,492,400.00 - 89.10 设立

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商务”)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商务服务业 8,000,000.00 100.00 - 设立

哈尔滨凌风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风力发电 1,000,000.00美元 - 100.00 设立

深高速深高乐康健康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乐康”)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健康、养老及护理服务 15,000,000.00 - 80.00 设立

深投控基建(注7)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322,930.00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湾区发展(注7) 中国香港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1,000,000,000.00港币 - 71.83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Wilberforce(注7) 中国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1.00 美元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捷豪(注7) 中国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1.00 美元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湾区管理(注7)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1.00 港币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湾区服务(注7)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办公室服务 2.00港币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湾区融资(注7)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贷款融资 1.00港币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和广珠高速(注7)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2.00港币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冠佳(注7) 中国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1.00 美元 - 97.5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和中国发展 (注7)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2.00港币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注7)(以下简称“深湾基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控股 1,500,000,000.00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高速数字科技(注8)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技术服务 30,000,000.00 51.00 - 设立

利赛环保(注9)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环保技术服务 17,441,900.00 - 7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邵阳深高环境(注8) 湖南省邵阳市 湖南省邵阳市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100,000,000.00 - 100.00 设立

广东启振(注10)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公路工程 10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州景茂(注10)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建筑与工程 10,000,000.00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注1:清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集团有权提名5名董事,在经营事项上董事会会议做出表决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集团实质上对清龙公司实施控制。

注2:于2022年5月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沿江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以其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计人民币 2,000,000,000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沿江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6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本公司对沿江公司减资人民币38亿元。于2022年11月,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深湾基建完成对沿江公司增资人民币29.98亿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沿江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49.00%,深湾基建对沿江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51.00%,沿江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成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由此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832,579,301.08 元。

注3: 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境公司与蓝德环保原股东深圳水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气环保”)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对赌业绩股份补偿条款约定,水气环保于2022年9月30日将其持有蓝德环保的2,264万股变更登记在环境公司名下,本集团已收回蓝德环保2021年度对赌收益,本集团对蓝德环保的持股比例由67.14%变更为92.29%。此外,环境公司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施军营及水气环保签订《合作备忘录》,水气环保将其持有的蓝德环保2,260,000股过户至环境公司名下,作为环境公司与蓝德环保原股东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过渡期损益补偿的履约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份过户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集团按约定暂无须支付对价。

注4:昆山蓝德因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报公示,未依法进行2019年度、2020年度纳税申报,已于2022年6月16日被登记机关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因昆山蓝德并无实质经营事项, 亦暂无开展经营活动的计划,该事项对本集团无影响。

注5:于2022年5月7日,融资租赁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定向减资的议案》,融资租赁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按其出资金额定向减资计人民币

97,5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减资程序已完成,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902,500,000.00元,本集团对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由90.25%变更为100.00%。

注6:基建环保与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泰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基建环保以人民币72,473,437.00元作为对价收购乾泰能源持有乾泰公司13.33%的股权。上述交易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本集团对乾泰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0.00%变更为63.33%。

注7:为本年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新增的子公司。

注8:为本年新设子公司。

注9:为本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新增的子公司。

注10:为本年通过收购资产而新增的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清连公司 23.63% 16,433,154.69 - 743,177,039.95

深长公司 49.00% 54,980,153.12 (58,800,000.00) 164,175,243.39

清龙公司 50.00% 20,611,140.69 (118,500,000.00) 522,007,230.64

蓝德环保 7.71% (27,220,904.21) - 187,870,136.19

湾区发展 28.17% (13,555,133.44) (146,501,637.62) 3,444,740,115.54

合计 51,248,410.85 (323,801,637.62) 5,061,969,765.66

2021年度已重述

人民币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清连公司 23.63% 44,607,158.52 - 753,351,856.12

深长公司 49.00% 62,384,134.62 (29,400,000.00) 167,995,090.27

清龙公司 50.00% 36,540,295.69 (130,000,000.00) 619,896,089.95

蓝德环保 32.86% (38,353,740.03) - 428,548,341.51

湾区发展 28.17% 95,085,588.27 (157,183,081.03) 2,841,514,434.98

合计 200,263,437.07 (316,583,081.03) 4,811,305,812.83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清连公司 316,214,333.80 5,767,140,106.37 6,083,354,440.17 404,412,366.19 2,866,815,323.53 3,271,227,689.72 291,941,877.51 6,027,743,004.95 6,319,684,882.46 244,652,359.83 2,889,977,154.84 3,134,629,514.67

深长公司 55,212,732.32 486,990,462.33 542,203,194.65 207,328,614.09 2.24 207,328,616.33 99,194,393.53 567,833,803.18 667,028,196.71 248,408,371.89 75,949,640.63 324,358,012.52

清龙公司 321,554,980.06 1,435,773,582.00 1,757,328,562.06 177,340,250.44 516,958,274.37 694,298,524.81 259,591,099.91 1,824,256,251.65 2,083,847,351.56 166,656,590.64 677,398,581.00 844,055,171.64

湾区发展 1,474,026,116.23 15,193,330,089.71 16,667,356,205.94 1,875,443,439.44 2,958,816,361.24 4,834,259,800.68 3,606,216,402.23 15,918,017,454.71 19,524,233,856.94 2,002,402,681.44 1,188,237,205.66 3,190,639,887.10

蓝德环保 568,720,275.60 3,627,375,092.33 4,196,095,367.93 890,326,839.31 746,780,793.08 1,637,107,632.39 651,986,281.25 3,488,668,523.14 4,140,654,804.39 983,945,581.51 1,997,358,430.94 2,981,304,012.45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清连公司 618,871,922.00 69,543,608.49 69,543,608.49 432,957,896.79 879,347,366.86 188,773,417.35 188,773,417.35 634,272,347.64

深长公司 242,006,141.11 112,204,394.13 112,204,394.13 186,970,523.07 302,025,768.37 127,314,560.44 127,314,560.44 223,464,276.20

清龙公司 575,526,913.30 41,222,281.38 41,222,281.38 396,189,796.59 664,453,211.95 73,080,591.37 73,080,591.37 473,653,098.58

湾区发展 791,940,852.38 (767,953.56) (187,941,669.83) 206,944,143.24 614,403,963.76 309,444,998.49 538,374,307.13 (315,635,131.84)

蓝德环保 666,388,290.82 (158,681,673.88) (158,681,673.88) 30,894,024.09 1,217,847,967.28 (113,463,878.64) (113,463,878.64) (32,000,190.25)

注:除附注九、1(2)中所列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外,由于其他非全资子公司本年各自实现的收入金额均不超过本集团本年收入总额的5%,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不超过本集团本年利润总额的5%,本年末资产总额均不高于本集团本年末资产总额的5%,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除附注九、1(2)中所列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外,其他非全资子公司均为非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使用本集团资产或清偿本集团负债方面的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德润环境 中国重庆市 中国重庆市 环境治理及资源回收 - 20.00 权益法

广深珠高速 广东省 广东省广州市 收费公路运营 - 45.00 权益法

广珠西线高速 广东省 广东省广州市 收费公路运营 - 50.00 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广深珠高速 广珠西线高速 广深珠高速 广珠西线高速

流动资产 1,354,142,769.27 341,236,098.44 758,404,491.85 199,851,412.48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819,822,357.74 315,693,971.48 556,445,779.73 169,817,184.51

非流动资产 15,071,995,678.91 11,826,991,388.23 16,542,861,890.11 12,226,409,232.57

资产合计 16,426,138,448.18 12,168,227,486.67 17,301,266,381.96 12,426,260,645.05

流动负债 1,805,379,239.48 1,085,049,761.81 877,610,503.59 609,417,354.90

非流动负债 3,261,913,206.37 4,024,287,034.12 3,684,928,153.55 4,561,003,968.39

负债合计 5,067,292,445.85 5,109,336,795.93 4,562,538,657.14 5,170,421,323.29

少数股东权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358,846,002.33 7,058,890,690.74 12,738,727,724.82 7,255,839,321.7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5,111,480,701.05 3,529,445,345.37 5,732,427,476.17 3,627,919,660.88

调整事项 (64,903,847.33) - (12,058,000.00) -

--商誉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65,891,347.31) - (13,044,000.00) -

--其他 987,499.98 - 986,000.00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5,046,576,853.72 3,529,445,345.37 5,720,369,476.17 3,627,919,660.88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 2,279,607,241.51 1,073,960,280.73 2,865,690,084.32 1,331,605,237.31

财务费用 - - - -

所得税费用 255,591,767.09 67,670,037.44 433,636,937.31 110,717,471.52

净利润 665,191,037.57 349,352,299.59 1,103,316,397.27 318,169,071.42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665,191,037.57 349,352,299.59 1,103,316,397.27 318,169,071.4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631,679,582.02 173,641,362.52 715,155,250.77 70,490,862.05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德润环境 德润环境

流动资产 13,204,827,688.03 12,400,511,883.93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475,233,286.95 5,393,849,564.58

非流动资产 48,877,057,882.57 44,952,381,718.66

资产合计 62,081,885,570.60 57,352,893,602.59

流动负债 11,845,158,841.55 10,698,916,046.44

非流动负债 17,386,387,854.36 15,263,212,870.43

负债合计 29,231,546,695.91 25,962,128,916.87

少数股东权益 14,859,102,036.79 13,975,036,638.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7,991,236,837.90 17,415,728,047.0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3,598,247,367.58 3,483,145,609.42

调整事项 1,462,953,999.22 1,462,953,999.22

--商誉 1,462,953,999.22 1,462,953,999.2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5,061,201,366.80 4,946,099,608.64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14,028,621,278.55 13,313,302,535.29

所得税费用 529,499,615.04 521,329,222.80

净利润 3,142,190,837.53 3,443,575,886.8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35,313,595.90) -161,753,394.02

综合收益总额 3,106,877,241.63 3,281,822,492.87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148,000,000.00 132,000,000.00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年溢价摊销人民币39,131,417.04元,本集团确认对德润环境投资收益人民币256,032,658.18元。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人民币(7,062,719.18)元,确认对德润环境资本公积变动人民币14,131,819.16元,参见附注七、18。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4,111,846,382.48 4,814,024,495.6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93,601,117.49 163,646,549.91

--其他综合收益 (16,202,400.00) 15,324,512.00

--综合收益总额 277,398,717.49 178,971,061.91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联合营企业之间不存在转移资金方面的重大限制。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等,本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12,243,771.54 564,018,179.3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63,264,630.44 738,846,474.26

以摊余成本计量

货币资金 3,635,862,158.72 5,948,688,887.14

应收票据 3,500,000.00 87,388,115.83

应收账款 1,052,263,013.07 993,613,902.45

其他应收款 1,121,628,992.41 981,250,269.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6,704,222.31 235,808,874.20

长期应收款 2,152,166,502.48 1,116,297,854.7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3,009,243.01 -

以摊余成本计量

短期借款 9,396,229,275.32 4,120,586,329.34

应付票据 228,669,880.66 87,244,188.73

应付账款 2,812,967,920.77 2,502,175,159.44

其他应付款 1,371,768,690.38 1,776,497,691.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80,323,337.26 4,974,845,270.24

其他流动负债 2,016,515,923.01 2,019,820,913.54

长期借款 9,573,248,109.29 10,069,194,495.36

应付债券 5,769,517,430.62 7,086,863,713.17

租赁负债 47,738,699.35 326,956,105.32

长期应付款 1,148,281,363.36 4,393,072,497.98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 市场风险

1.1.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港币及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港币及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以及本公司存在欧元、日元、法郎、比塞塔银行存款余额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2022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记账本位币以外货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记账本位币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47,010,028.71 14,750,422.58

其他应收款 214,216,939.77 634,195,313.22

短期借款 - 1,300,514,486.13

其他应付款 536,181,490.94 3,653,920.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9,082,031.53 172,088,904.99

应付债券 2,094,738,029.92 1,913,163,209.96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汇率变动 2022年度 2021年度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美元 对人民币升值10% (157,885,931.66) (157,885,931.66) (144,680,428.46) (144,680,428.46)

美元 对人民币贬值10% 157,885,931.66 157,885,931.66 144,680,428.46 144,680,428.46

港币 对人民币升值10% (34,772,162.13) (34,772,162.13) (60,855,180.46) (60,855,180.46)

港币 对人民币贬值10% 34,772,162.13 34,772,162.13 60,855,180.46 60,855,180.46

1.1.2 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集团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于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利率变动 2022年度 2021年度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人民币 上升100个基点 (130,446,486.61) (130,446,486.61) (100,855,188.78) (100,855,188.78)

人民币 下降100个基点 130,446,486.61 130,446,486.61 100,855,188.78 100,855,188.78

1.2 信用风险

2022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持续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坏账减值损失维持于管理层预期的数额内。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应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贷款协议。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04.62亿元,而有关银行未有对这些贷款额度的使用做出任何保留,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1年以内 1到2年 2到5年 5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9,527,756,692.71 - - - 9,527,756,692.71

应付票据 228,669,880.66 - -- - 228,669,880.66

应付账款 2,812,967,920.77 - - - 2,812,967,920.77

其他应付款 1,371,768,690.38 - - - 1,371,768,690.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88,800,917.78 - - - 6,388,800,917.78

其他流动负债 2,027,306,301.43 - - - 2,027,306,301.43

长期借款 372,190,526.12 1,629,383,337.84 4,676,722,835.56 4,727,251,262.15 11,405,547,961.67

应付债券 999,057,269.48 171,614,850.00 5,359,249,700.00 1,063,600,000.00 7,593,521,819.48

租赁负债 16,048,766.55 10,324,912.24 13,984,138.95 19,533,564.88 59,891,382.62

长期应付款 80,324,545.73 149,450,468.50 944,646,715.85 30,859,633.29 1,205,281,363.37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3,009,243.01 - - - 133,009,243.01

合计 23,957,900,754.62 1,960,773,568.58 10,994,603,390.36 5,841,244,460.32 42,754,522,173.88

鉴于本集团拥有稳定和充裕的经营现金流以及充足的授信额度,并已做出恰当融资安排以满足偿债及资本支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流动性风险。

2. 金融资产转移

2.1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作为日常业务的一部分,本集团和金融机构达成了应收票据贴现安排并将某些应收票据转让给金融机构。在该安排下,如果应收票据债务人推迟付款,本集团被要求补偿该金融机构本金和利息损失。本集团未暴露于转移后应收票据债务人违约风险。转移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已贴现应收票据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2022年12月31日,在该安排下转移但尚未结算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7,000,000.00元),在该安排下转移但尚未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2021年12月 31日:人民币6,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继续涉入确认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零(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3,000,000.00元),与之相关的负债为零(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3,000,000.00元),计入短期借款。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000.00 元),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00,000.00 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7,612,500.00 元),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本集团认为,背书时与应收票据有关的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尚未转移,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背书日未整体终止确认相关的应收票据。

2.2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原账面价值为零(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500,000.00元)。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相关已结算应付账款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继续涉入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2年度,本集团于应收票据的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当期和累计收益或费用。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截止2022年度和2021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9,201,468,263.76 72,304,935,166.59

总负债 41,840,560,313.98 40,772,361,268.89

资产负债率 60.46% 56.3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901,439,630.14 - 210,804,141.40 1,112,243,771.54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6,936,713.24 - 516,327,917.20 763,264,630.4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148,376,343.38 - 727,132,058.6 1,875,508,401.98

(一)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33,009,243.01 133,009,243.0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133,009,243.01 133,009,243.01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国际 百慕大 投资控股 2,000,000,000.00港元 51.561% 51.561%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国际;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深圳市国资委。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联合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云基智慧 联合营企业

华昱公司 联合营企业

淮安中恒 联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公司 联合营企业

阳茂公司 联合营企业

联合置地公司 联合营企业

晟创基金 联合营企业

新塘合营企业 联合营企业

贵州银行 联合营企业

广深珠高速 联合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投控国际 最终控制方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物流公司”)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贵州鹏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鹏博”)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深国际香港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豫东深安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豫东”)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深国际现代物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小额贷款”)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全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程物流公司”)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深国际飞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飞驰”)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宾馆”)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新通产公司 本公司的参股股东

联合电服 本公司的参股企业

水规院 本公司的参股企业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安维士”) 其他关联方

湖南广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广源”) 其他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联合电服(注1) 接受联网收费结算服务 24,461,493.15 26,640,898.39

云基智慧(注2) 接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服务 37,155,705.16 43,842,100.74

水规院(注3) 接受工程防洪及涉水影响技术服务 2,053,500.00 1,316,933.96

其他(注4) 接受供电服务及其他 125,604.14 54,086.00

合计 63,796,302.45 71,854,019.09

注1: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指定联合电服负责全省公路联网收费的分账管理工作以及非现金结算系统的统一管理工作。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联合电服签订数份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委托结算协议,委托联合电服为本集团投资的沿江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清连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龙大高速公路和水官高速公路提供收费结算服务,服务期限至各路段收费期限届满之日为止,服务费标准由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注2:本集团与云基智慧签订服务合同,主要为外环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二期项目及本集团其他附属路段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公路检测和专项维护等服务。

注3:本公司与水规院签订服务合同,由其为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与涉水工程安全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告公司和清龙公司接受新通产公司与华昱公司提供的水电资源及广告牌供电服务,由于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淮安中恒(注1) 提供运维服务 7,709,219.81 2,835,471.69

河南豫东(注2) 服务费收入 1,966,260.13 -

五洲宾馆 办公室租赁费 - 452,717.76

其他(注3) 提供代售水电服务及其他 1,134,372.13 968,233.65

合计 10,809,852.07 4,256,423.10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风电与淮安中恒签订委托运营合同,主要为淮安中恒风电场提供委托管理服务。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与河南豫东签订咨询合同,主要为其提供咨询服务。

注 3:本集团为新通产公司、华昱公司、联合电服、云基智慧提供水电资源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中水电资源服务按支付供水供电机构的价格计算收取。由于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云基智慧 房屋 322,095.25 1,038,033.50

全程物流公司及深国际飞驰 设备 - 39,274.94

湖南广源 户外广告 253,539.53 -

合计 575,634.78 1,077,308.44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华南物流公司及华昱公司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857,390.06 771,428.6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集团与各关联方的关联租赁交易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2022年12月31日 拆借利率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入

广州西二环公司(注1) 37,500,000.00 - 4.275% 2019年12月26日 2022年12月25日

联合置地公司(注2) 944,646,715.85 944,646,715.85 - 2021年12月29日 -

深投控国际(注3) 2,089,380,000.00 2,089,380,000.00 2.85% 2018年09月27日 2023年09月26日

合计 3,071,526,715.85 3,034,026,715.85

资金拆出:

人民币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2022年 12月31日 拆借利率 起始日 到期日

新塘合营企业(注4)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6% 2021年1月21;2021年3月15;2021年5月10日 2023年1月21;2023年3月15;2023年5月10日

注1:2019年12月本公司与广州西二环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三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广州西二环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37,500,000.00元,该笔款项将用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4.275%。本年本公司因该项借款确认了利息支出人民币984,140.62元。

注2:截至本年末,本公司无息拆借联合置地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944,646,715.85元。

注3: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投控基建向深投控国际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85%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借款本金2,089,380,000.00,因该项借款确认了利息支出人民币58,379,906.21元。

注4: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投控基建借给新塘合营企业的款项,由三笔不同起止日期的借款组成,借款期限均为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因此目前已自动续期至2023年。借款初始年利率为8%,双方于2022年9月16日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借款年利率为6%。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10,000,000.00元,因该项借款确认了利息收入人民币385,000.00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3,467,593.44 12,960,842.95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年共有关键管理人员21 人(2021年:24人),包括已离任的2名高级管理人员。

注:上表薪酬不包括:董事胡伟(2022年12月已离任)、廖湘文、王增金、文亮及监事林继童及高级管理人员黄毕南、温珀玮、龚涛涛(2022年3月已离任)、赵桂萍、陈守逸、孙策(2021年离任)、文德良、杜猛2022年度领取的2021年度风险抵押金奖励金人民币7.2万元、人民币7.2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7.2万元、人民币6.66万元、人民币7.2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0.42万元、人民币0.6万元。

(a) 董事及监事薪酬

2022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人民币元

姓名 酬金 工资及奖金 合计

胡伟 - 1,016,583.33 1,016,583.33

廖湘文 - 1,187,200.00 1,187,200.00

王增金 - 1,060,000.00 1,060,000.00

林继童 - - -

文亮 - - -

叶辉晖 - 489,444.00 489,444.00

戴敬明 - - -

李晓艳 - - -

吕大伟 - - -

白华 230,000.00 - 230,000.00

李飞龙 230,000.00 - 230,000.00

缪军 230,000.00 - 230,000.00

徐华翔 230,000.00 - 230,000.00

王超 - - -

2021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人民币元

姓名 酬金 工资及奖金 合计

胡伟 - 950,000.00 950,000.00

廖湘文 - 1,171,400.00 1,171,400.00

王增金 - 1,046,600.00 1,046,600.00

文亮 - - -

白华 230,000.00 - 230,000.00

李飞龙 230,000.00 - 230,000.00

谬军 144,301.37 - 144,301.37

徐华翔 144,301.37 - 144,301.37

陈晓露(已离任) 86,328.77 - 86,328.77

叶辉晖 - 440,446.00 440,446.00

以上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已反映在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中。

本年度,董事胡伟、廖湘文、王增金、文亮、戴敬明、李晓艳、陈海珊(已离任)、吕大伟、白华、李飞龙、缪军、徐华翔以及监事林继童、王超、叶辉晖可领取的会议津贴(税前)分别为人民币13,000.00元、人民币15,000.00元、人民币16,000.00元、人民币16,000.00元、人民币13,000.00元、人民币17,000.00元、人民币7,000.00元、人民币7,000.00元、人民币22,000.00元、人民币23,000.00元、人民币23,000.00元、人民币17,000.00元、人民币9,000.00元、人民币9,000.00元、人民币9,000.00元。其中,董事胡伟、廖湘文、王增金、文亮、戴敬明、李晓艳以及监事林继童、王超已放弃本年度应收的会议津贴。

此外,董事胡伟、廖湘文、王增金、监事叶辉晖还分别获取了其他福利和津贴,包括退休计划的雇主供款和职工医疗保险计划等,本年度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97,370.93元(2021年:人民币219,911.67元)、人民币 244,504.14 元(2021年:人民币232,599.67元)、人民币 227,453.10 元(2021年:人民币221,543.67元)和人民币 170,932.52 元(2021年:人民币159,716.06元)。

(b) 薪酬最高的前五位

本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中包括 2位董事(2021年度:2 位董事),其薪酬已反映在上表中;其他 3位(2021 年度:3 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基本工资、奖金、住房补贴、养老金以及其他补贴 3,789,477.80 3,773,883.01

人民币元

薪酬范围: 本年人数 上年认数

0 –1,000,000 港元 - -

1,000,001 港元–1,500,000 港元 - -

1,500,001 港元–2,000,000 港元 3 3

2,000,001 港元及以上 -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淮安中恒 - - 5,000,000.00 -

应收账款 淮安中恒 3,810,276.80 - 500,000.00 -

应收账款 华昱公司 129,196.4 - - -

应收股利(附注七、8) 广深珠高速 181,376,782.72 - -

预付款项 云基智慧 - - 3,254,318.86 -

预付款项 联合电服 39,442.03 - 275,132.92 -

预付款项 华南物流公司 24,127.20 - - -

预付款项 南京安维士 183,671.82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七、8) 新塘合营企业 210,385,000.00 - 263,636,026.67 -

其他应收款(附注七、8) 淮安中恒 88,331,191.80 - 113,236,791.80 -

其他应收款(附注七、8) 云基智慧 84,050.00 - 444,050.00 -

其他应收款(附注七、8) 华昱公司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收款(附注七、8) 联合电服 77,078.88 - - -

长期预付款项 联合置地公司 353,672,990.00 - - -

长期预付款项 深投控国际 - - 610,973,679.03 -

长期预付款项 水规院 - - 509,433.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联合置地公司 342,599,500.00 - 342,599,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云基智慧 19,462,226.60 15,389,775.95

应付账款 联合电服 243,694.94 337,167.52

应付账款 华昱公司 12,000.00 9,500.00

应付账款 华南物流公司 11,5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云基智慧 22,773,351.94 17,624,140.47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联合电服 1,612,986.70 1,828,461.58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贵州鹏博 - 955,680.55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深国际香港 252,182.14 244,733.57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新通产公司 5,000.00 5,0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深国际小额贷款 2,196.12 2,196.12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华昱公司 7,200,0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42) 阳茂公司 3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广州西二环公司 - 37,548,984.38

长期应付款(附注七、49) 联合置地公司 944,646,715.85 2,131,451,615.06

长期应付款(附注七、49) 深投控国际 2,105,041,763.41 4,590,145,473.76

上述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中除关联方拆入资金计息且有还款期限外,其余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1) 接受劳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云基智慧 8,879,727.94 44,216,940.58

(2)投资性承诺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关联方投资性承诺为人民币315,000,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519,425,980.00元),为本集团对联营公司晟创基金设立而承诺的出资款。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承诺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金额 2021年12月31日金额(已重述)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构建长期资产承诺

-高速公路建设 2,630,821,496.96 3,572,026,624.46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1,218,615,510.82 1,115,962,201.83

合计 3,849,437,007.78 4,687,988,826.29

2018年5月,本集团之子公司南京风电与江西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传”)、南京高传机电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高传”)签订《樟树阁皂山30MW风电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江西高传之子公司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树高传”)的“高传新能源宜春樟树阁皂山风电场”项目建成后,将由南京风电寻找第三方收购樟树高传股权。若最终未寻得第三方收购前述股权,则由南京风电收购。该项目工程概算约人民币2.5亿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a)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若干工程履约和投标等保函处于生效状态,担保金额累计约人民币6.5亿元。

(b)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银行给予本集团物业买家之房屋贷款向银行提供约人民币4.6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担保条款,倘该等买家拖欠按揭款项,本集团有责任偿付欠付的按揭贷款以及拖欠款项之买家欠付银行的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本集团随后可接收有关物业的合法所有权。本集团的担保期由银行授出有关按揭贷款当日开始截至本集团物业买家取得个

别物业所有权证后届满。管理层认为,倘拖欠款项,有关物业的可变现净值足以偿付尚未偿还的按揭贷款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故未就该等担保作出拨备。

(c) 2016年10月28日,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四建”)与泰州蓝德签订《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南通四建负责项目的土建、水电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185,568,577.68元。2017年12月30日,南通四建完成合同范围内及合同外增补工程量。2020年10月12日,南通四建向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泰州蓝德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42,952,327.45元,并按照年利率6.5%的标准支付上述款项一年期利息人民币3,279,007.94元、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人民币4,730,721.62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64,872.33元。2020年11月30日,泰州蓝德提起反诉,要求南通四建赔偿因沼气囊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408,072.9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诉讼程序中。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该诉讼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暂不能可靠估计。

(d) 2015年8月18日,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院”)与德州蓝德签订《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及德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渗沥液处理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德州蓝德作为发包人将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及德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渗沥液处理项目发包给五洲院,五洲院又将工程分包给四川智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智驿”)。强怀军、吴婷作为该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承担了该项目的全部工程,四川智驿向强怀军、吴婷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部分工程款未支付。2021年11月22日,强怀军提起诉讼,要求四川智驿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0,408,616.00元及利息,同时要求五洲院及德州蓝德在四川智驿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2022年9月2日,德州蓝德收到一审判决:(1)四川智驿向强怀军、吴婷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060,331.88元及利息;(2)驳回吴婷、强怀军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四川智驿反诉请求。2022年10月25日,强怀军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案件正在二审中。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诉讼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e) 南京风电与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山东”)于2020 年10月签订《132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机舱部分、轮毂部分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2021年12月,南京风电针对中车山东违反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向山东省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请求,主张中车山东支付设备款约人民币9,720万元和违约金约人民币388万元。中车山东认为南京风电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而构成违约,于2022年1月向山东省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申请,反向请求仲裁南京风电支付约人民币3,000万元违约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案件正在仲裁中。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该诉讼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暂不能可靠估计。

(f) 2020年3月4日,新清环境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清公司”)与南京风电签订两份叶片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41亿元。合同签订后,南京风电向新清公司发出三份采购订单,其中两份订单已生产的产品价格为人民币5,410万元,南京风电预付了人民币4,894万元。2022年6月,新清公司以南京风电拒不提货,也不支付剩余货款,构成合同违约,诉至法院,请求:(1)解除涉案的两份叶片采购合同;(2)南京风电向新清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516万元、滞场费人民币1,771.9495万元、违约损失人民币12,786.3721万元及本案诉讼费用。南京风电提起反诉,请求:(1)判令解除两份涉案合同及其项下未履行完毕的两项采购订单;(2)判令对方返还货款人民币4,894万元、延迟交货的违约金人民币141.13万元、另行采购增加的费用人民币73.5万元、延迟交货的损失人民币70.3万元、库存叶片的检测费用人民币63.763万元;(3)返还3套叶片模具;(4)出具已提LZ64.2叶片的质保函;(5)对方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案件正在一审中,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诉讼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除上述事项外,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标的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13,000,000.00元。经咨询相关代理律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诉讼、仲裁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3年1月6日,蓝德环保之全资子公司桂林蓝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建设银行借款4,000万元,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蓝德环保为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 2023年2月21日,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180天。上述债券自2023年2月22日起上市交易,债券代码为“012380628”,债券简称为“23 深圳高速 SCP001”。本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

3. 2023年3月13日,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180天。上述债券自2023年3月14日起上市交易,债券代码为“012380959”,债券简称为“23 深圳高速 SCP002”。本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

4. 2023年3月24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以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462元(含税),共计派息人民币1,007,515,890.61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部和大环保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部,负责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收费公路营运及管理;大环保业务分部,指与环保相关基础设施的营运及经营管理,主要包括固废危废处理及清洁能源等业务领域。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提供委托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开发、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及其他服务,该等业务均不构成独立的可报告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通行费业务 大环保业务 其他 未分配项目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4,978,341,345.68 1,757,219,821.16 2,637,021,379.75 - 9,372,582,546.59

营业成本 2,800,083,416.38 1,288,946,396.95 2,264,566,448.63 - 6,353,596,261.96

利息收入 48,759,052.51 12,562,454.01 2,101,251.88 66,265,304.20 129,688,062.60

利息费用 138,413,185.35 228,490,766.59 817,767,294.87 - 1,184,671,246.8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4,534,653.97 249,495,120.52 188,658,007.76 - 582,687,782.25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 (68,783,264.62) (14,440,403.68) - (83,223,668.30)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164,102,829.78) (13,650.98) - (164,116,480.7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520,096.83) 205,603.98 4,958,051.50 2,653,855.62 7,297,414.27

折旧费和摊销费 1,701,784,016.79 423,100,333.10 84,507,650.86 67,267,580.83 2,276,659,581.58

利润总额 2,145,165,291.58 198,643,536.47 (215,537,317.66) 356,253,536.73 2,484,525,047.12

所得税费用 466,307,870.05 (17,181,710.43) 82,543,395.43 - 531,669,555.05

净利润 1,678,857,421.53 215,825,246.90 (298,080,713.09) 356,253,536.73 1,952,855,492.07

资产总额 40,930,355,743.52 19,191,710,315.02 7,347,095,594.73 1,732,306,610.49 69,201,468,263.76

负债总额 29,211,110,536.71 8,467,930,251.66 2,547,002,404.73 1,614,517,120.88 41,840,560,313.98

对联合营企业的 10,629,817,482.11 5,179,583,434.93 1,939,669,031.33 - 17,749,069,948.37

长期股权投资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17,093,909,109.68 13,250,293,756.77 6,804,590,860.53 1,667,644,298.41 38,816,438,025.39

2021年度(已重述)

人民币元

项目 通行费业务 大环保业务 其他 未分配项目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5,892,735,954.13 1,811,154,438.40 3,185,690,225.35 10,889,580,617.88

营业成本 3,001,628,000.00 1,349,925,516.49 2,753,673,590.95 7,105,227,107.44

利息收入 33,440,836.27 7,736,258.52 14,352,316.23 120,315,762.68 175,845,173.70

利息费用 19,070,230.18 239,122,102.30 698,355,300.32 1,136,547,632.80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54,729,409.76 292,350,082.10 205,662,580.33 1,052,742,072.19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50,611,989.50) (1,514,990.14) (52,126,979.64)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99,102,245.97) (18,058,914.14) (117,161,160.1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7,652,075.31 (49,550.71 (230,772.77) 19,607.0 17,391,358.90

折旧费和摊销费 1,918,413,013.59 307,094,67.74 41,236,777.79 24,666,596.90 2,291,411,066.02

利润总额 2,824,406,477.97 305,640,668.42 (200,010,281.61) 427,066,777.15 3,357,103,641.93

所得税费用 578,502,751.80 39,232,641.28 (66,586,358.93) 551,149,034.15

净利润 2,245,903,726.17 266,408,027.14 (133,423,922.68) 427,066,777.15 2,805,954,607.78

资产总额 42,412,468,012.13 18,566,437,452.76 10,240,633,060.00 1,085,396,641.70 72,304,935,166.59

负债总额 19,139,828,146.90 8,538,364,522.64 10,336,113,859.47 2,758,054,739.88 40,772,361,268.89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11,235,682,293.09 5,071,019,214.43 2,801,711,733.77 19,108,413,241.29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24,361,249,122.64 7,947,321,174.48 7,274,951,773.73 24,362,234.68 39,607,884,305.53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有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所有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于中国境内。本集团无对任何一个客户产生的收入达到或超过本集团收入10%。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与客户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年至13年间。融资租赁合同不包含续约或终止租赁选择权。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年以内(含1年) 210,134,524.53 94,107,086.71

1年至2年(含2年) 209,669,521.66 92,976,071.38

2年至3年(含3年) 220,010,485.03 103,208,958.78

3年至4年(含4年) 177,053,664.01 56,826,341.97

4年至5年(含5年) 155,165,919.92 51,628,988.49

5年以上 671,719,088.05 161,393,598.14

以后年度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 1,643,753,203.20 560,141,045.47

未担保余值 - -

租赁投资总额 1,643,753,203.20 560,141,045.47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458,662,218.40 171,261,514.29

租赁投资净额 1,185,090,984.80 388,879,531.18

其中﹕1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 145,910,867.47 60,790,008.82

1年后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1,039,180,117.33 328,089,522.36

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收益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94,278,147.14 65,851,635.35

经营租赁

本集团将部分停车位及厂房、员工宿舍楼等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不定期租赁,形成经营租赁。2022年度,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2,797,922.53元。租出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附注七、21。

本集团还将高速公路广告牌以及服务区等出租,租赁期为1年至8年间,形成经营租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赁收入 27,964,856.09 44,754,433.59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年以内(含1年) 16,048,766.55 13,956,464.23

1年至2年(含2年) 10,324,912.24 6,608,498.92

2年至3年(含3年) 6,241,286.58 5,915,210.63

3年至4年(含4年) 4,048,363.77 3,233,017.42

4年至5年(含5年) 3,694,488.59 3,160,400.00

5年以上 19,533,564.88 24,884,266.67

合计 59,891,382.61 57,757,857.87

(2)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附注七、67) 26,214,597.79 29,285,937.6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22,248,990.29 42,720,833.5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短期租赁除外) 1,769,955.68 14,159.29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4,158,148.00 9,831,410.50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369,707,157.19 62,649,333.44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和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9年,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3年。少数租赁合同包含续租选择权、终止选择权。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为满足资金需求,将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机器设备采取售后租回形式进行融资,租赁期为1-8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248,693,824.31 1,512,156,474.31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附注七、49) 30,084,815.20 38,282,785.62

其他租赁信息

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七、26;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附注五、42;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七、48。

9、其他

鉴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风电处于累计亏损的状态,且其所持有的非受限的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作为南京风电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后的 12个月内,将尽最大努力向南京风电提供支持以促使南京风电维持持续经营。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后的 12个月内,南京风电无破产重组、清算及停止经营等计划。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 21,452,987.56 - -

1年以内小计 21,452,987.56 - -

1至2年 2,892,760.09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4,838,866.44 - -

合计 29,184,614.09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组合一 7,754,176.53 26.57 - - 7,754,176.53 4,838,866.44 17.08 - - 4,838,866.44

组合四 21,430,437.56 73.43 - - 21,430,437.56 23,484,715.94 82.92 - - 23,484,715.94

合计 29,184,614.09 100.00 - - 29,184,614.09 28,323,582.38 100.00 - - 28,323,582.3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28,307,482.02 96.99% -

合计 28,307,482.02 96.9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450,000,000.00 963,388,331.68

其他应收款 2,055,378,219.49 1,266,427,794.67

合计 2,505,378,219.49 2,229,816,126.3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美华公司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益常公司 - 207,512,910.66

外环公司 - 305,875,421.02

合计 450,000,000.00 963,388,331.68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 910,245,179.59

1年以内小计 910,245,179.59

1至2年 698,320,022.95

2至3年 441,438,484.92

3年以上 5,374,532.03

合计 2,055,378,219.49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借款 1,216,913,631.11 758,691,984.21

应收代垫款 835,851,338.76 494,754,499.97

应收盐排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取消收费站项目款项 - 9,209,048.19

其他 2,613,249.62 3,772,262.30

合计 2,055,378,219.49 1,266,427,794.67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总额 应收借款 1,931,820,314.12 1至3年 93.99 -

合计 / 1,931,820,314.12 / 93.9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2,639,356,750.55 678,765,149.21 21,960,591,601.34 25,732,406,750.55 678,765,149.21 25,053,641,601.3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204,020,855.85 - 3,204,020,855.85 4,135,553,159.57 - 4,135,553,159.57

合计 25,843,377,606.40 678,765,149.21 25,164,612,457.19 29,867,959,910.12 678,765,149.21 29,189,194,760.91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梅观公司 521,260,142.34 - - 521,260,142.34 - -

清龙公司 101,477,197.16 - - 101,477,197.16 - -

广告公司 3,325,000.01 - - 3,325,000.01 - -

美华公司 831,769,303.26 - 831,769,303.26 - -

清连公司 1,385,448,900.00 - - 1,385,448,900.00 - 678,765,149.21

外环公司 6,500,000,000.00 650,000,000.00 - 7,150,000,000.00 - -

投资公司 400,000,000.00 - - 400,000,000.00 - -

环境公司 5,000,000,000.00 - - 5,000,000,000.00 - -

运营发展公司 30,000,000.00 - - 30,000,000.00 - -

深长公司 33,280,762.94 - - 33,280,762.94 - -

益常公司 1,270,000,000.00 - - 1,270,000,000.00 - -

建设公司 30,000,000.00 - - 30,000,000.00 - -

基建环保公司 204,600,000.00 50,400,000.00 - 255,000,000.00 - -

沿江公司(注1) 5,587,939,407.88 - (3,800,000,000.00) 1,787,939,407.88 - -

基金公司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

包头南风 1,280,900.27 - - 1,280,900.27 - -

融资租赁公司 678,193,419.87 - - 678,193,419.87 - -

新能源公司 2,161,250,000.00 - - 2,161,250,000.00 - -

光明环境科技 200,000,000.00 - - 200,000,000.00 - -

龙大公司 103,816,567.61 - - 103,816,567.61 - -

深高速商务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高速数字科技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合计 25,053,641,601.34 706,950,000.00 (3,800,000,000.00) 21,960,591,601.34 - 678,765,149.2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南京三桥公司 298,691,867.76 158,839,698.12 - 35,936,866.38 - - (44,430,317.62) - - 449,038,114.64 -

阳茂公司 807,388,513.77 - - 27,017,243.50 - - (3,278,445.87) - - 831,127,311.40 -

广州西二环公司 326,012,414.64 - - 46,476,396.39 - - (50,660,800.00) - - 321,828,011.03 -

联合置地公司 1,213,223,134.59 - (210,700,000.00) 26,422,392.14 - - (84,353,284.12) - (921,200,000.00) 23,392,242.61 -

晟创基金 124,919,605.79 - - (6,537,537.66) - - - - - 118,382,068.13 -

其他 1,365,317,623.02 - - 131,509,946.36 (13,753,200.00) - (25,560,000.00) - 2,738,738.66 1,460,253,108.04 -

小计 4,135,553,159.57 158,839,698.12 (210,700,000.00) 260,825,307.11 (13,753,200.00) - (208,282,847.61) - (918,461,261.34) 3,204,020,855.85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2年9月,本公司对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沿江公司减资人民币38亿元。于2022年11月,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深湾基建完成对沿江公司增资人民币29.98亿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沿江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49.00%,深湾基建对沿江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51.00%,沿江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成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

注2:对联合营企业投资请参见附注七、18。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101,215,623.65 414,745,120.53 1,118,707,113.70 379,981,872.14

其他业务 543,221,896.00 535,957,438.55 690,971,512.75 678,879,957.58

合计 1,644,437,519.65 950,702,559.08 1,809,678,626.45 1,058,861,829.7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44,511,398.10 1,187,374,489.4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60,825,307.11 344,152,615.6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8,122,334.03 5,436,000.00

外汇掉期合约平仓收益 - (125,940,000.00)

股权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 921,200,000.00 25,337,086.29

合计 1,544,659,039.24 1,436,360,191.39

注:财务报表附注中标有*号的部分为遵循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作的新增或更为详细的披露。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28,497,414.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720,706.1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7,153,619.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489,534.2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95,175,495.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08,951.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6,405,454.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277,663.07)

合计 788,265,631.7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93 0.838 0.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65 0.477 0.477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董事:廖湘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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