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73.2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643.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4,130.0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原股东定向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68.6296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4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65.78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83.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3,182.0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 361Z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1.91万元;(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4.3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238.7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182.0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95万元,手续费支出 0.1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公司、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上述协议均按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订完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补充流动资金 兴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10861693 已注销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已注销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 87720120510000218 已注销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40340001040055888 已注销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交通银行厦门海天支行 352000668012345678984 已注销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建设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35150198050109002788 已注销
2、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上述协议均按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订完毕。
监管协议开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协议名称 募集资金项目 存放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方协议 补充流动资金 工商银行厦门禾山支行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10002342920024174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方式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余额
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 工商银行厦门禾山支行 4100023429200241749 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4,729.1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鹭燕医药《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30号),发表意见为:鹭燕医药公司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鹭燕医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鹭燕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洋
王跃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130.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547.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300.05 11,300.05 - 11,300.05 1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否 3,910.00 3,910.00 61.91 5,332.02 136.37 2020年8月31日 6,109.03 是 否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否 4,670.00 4,670.00 - 5,521.38 118.23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否 11,000.00 11,000.00 - 11,008.86 100.08 2019年8月31日 3,571.50 是 否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否 15,250.00 15,250.00 - 12,633.36 82.84 2013年11月30日 8,481.17 是 否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否 8,000.00 8,000.00 - 5,751.40 71.89 2020年3月31日 -2,269.26 否 否
合计 54,130.05 54,130.05 61.91 51,547.07 15,892.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含平台):该项目因原设计规模已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对该项目追加投资约7,157.94万元。由于规划用地土地容积率等指标调整,该项目推迟至2018年6月开工建设,且追加投资后工程量增加。该项目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 2、零售连锁扩展项目:该项目因市场竞争加剧,新增门店需经历市场培育期,才能实现盈利,公司在新增门店的选址和运营方面更加慎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新增门店80家,项目已完成建设(已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零售连锁扩展项目”(建设内容为新设立80家门店)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变更为福建全省(含厦门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254.15万元进行了置换,其中: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11,170.07万元;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2,084.0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4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15日、2016年12月19日和2017年4月1日将合计25,436.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7日、2018年4月12日将合计19,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4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1日将合计16,800.00万 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2019年3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0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11月20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3月4日,将合计11,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5、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1、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624.04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和“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2、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和“零售连锁扩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257.11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上述项目产生结余资金的原因:(1)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推行降本增效原则,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的利息收入结余。 3、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和“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34.2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项目产生结余资金的原因:待付项目质量保证金尾款支付时间在项目建设完成3年后。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434.2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质量保证金尾款将在质保期限届满、满足支付条件后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2:
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182.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82.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3,182.03 33,182.03 - 33,182.0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