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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4-18      上交所股票       查看原文
摘要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73,166,289.20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918,694.9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14,925,777.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82,661,312.16元,减本期对2020年利润分配294,567,950.84元,2021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380,086,278.25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717,413,660.3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92,480,635.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经营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4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6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9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9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9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集团、中恒集团 指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广投集团 指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制药公司、梧州制药 指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钱实业、双钱公司 指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莱美药业 指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恒置业 指 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恒中药材 指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恒创新 指 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广投医药 指 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

中恒医疗 指 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恒医药 指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中国、我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告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恒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XI WUZHOU ZHONGHENG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HONGHENG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莫宏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莫宏胜(代) 赵丹

联系地址 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电话 0774-3939022 0774-3939022

传真 0774-3939053 0774-3939053

电子信箱 zh600252@126.com zh600252@126.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08年12月2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13)。

公司办公地址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43000

公司网址 www.wz-zhongheng.com

电子信箱 zhongheng@wz-zh.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4楼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恒集团 600252 梧州中恒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利泽秀、李海杰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9年

营业收入 3,161,843,646.17 3,676,393,702.92 -14.00 3,814,056,08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918,694.92 562,819,966.23 -45.47 744,951,59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6,912,852.50 446,469,753.17 -82.77 612,819,27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36,671.04 656,615,884.56 -111.69 654,312,676.90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23,273,879.52 6,849,546,946.55 -3.30 6,393,530,329.88

总资产 11,889,723,464.97 11,974,613,830.64 -0.71 7,835,111,934.5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43.75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43.75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3 -84.62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0 8.50 减少3.90个百分点 12.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 6.74 减少5.59个百分点 9.92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因销售减少、商誉减值等事项影响,归母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扣非净利润及扣非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收到法院判决回款、地块处置收益等非经常性业务影响所致;以投资为主业的子公司本期购买经营债权使得经营活动净现流同比下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154,801,429.41 727,646,930.76 786,074,681.45 493,320,60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444,254.60 164,939,442.11 175,506,167.50 -213,971,16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9,607,068.69 85,822,894.00 102,875,008.18 -251,392,118.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5,585.57 197,632,194.91 29,391,451.37 -314,065,902.8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1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0年金额 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5,241,955.99 31,674,451.61 1,887,693.4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4,532,200.75 111,888,650.64 36,714,655.8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0,000,000.00 45,000,000.00 121,621,757.63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624,949.35 9,575,137.51 10,637,836.5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126,239.00 467,416.7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019,900.12 -26,627,659.94 -3,421,767.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12,768.68 5,668,717.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385,937.57 21,790,100.74 35,306,234.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966,233.90 39,506,400.50 1,619.78

合计 230,005,842.42 116,350,213.06 132,132,321.7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债务工具投资 970,212,974.04 958,159,875.28 -12,053,098.76 -12,053,098.76

合计 970,212,974.04 958,159,875.28 -12,053,098.76 -12,053,098.76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中医药扶持政策,中医药产业面临大变革,同时也迎来历史发展的新机遇。过去一年面对国家医改政策的深远影响及新冠疫情的持续冲击,中恒集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住基本盘、培育增长点、聚焦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思路,持续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根本要求,聚焦年度目标奋力前进,为“十四五”发展规划起好步。

2021年,受医保集采政策对医药行业冲击影响,中恒集团合并营业收入31.62亿元;合并营业利润1.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8.90亿元。

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中恒集团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广西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双百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等称号;复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登“2020年度中国医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19名,“2020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第79名,“2021中成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23名,中恒集团、梧州制药入选“2021年度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在“中华老字号”榜单中分别以品牌价值位列第10位、第12位。

(一)优化顶层设计,改革组织机构

公司树立以销售为龙头、投资为引领、研发为支撑的新发展思路,加强对营销工作的重视和领导,筹备设立市场营销部门,强化血栓通、普药、双钱实业、田七家化四大体系销售团队建设,研究出台体系化的销售激励机制和服务商激励方案,推动销售工作走上市场化机制轨道。

(二)聚焦药品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

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拓展营销渠道,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高公司运营服务和效率,公司积极参与应对中成药带量采购工作,多渠道展现注射用血栓通的市场发展和临床疗效价值所在,同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排兵布阵,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成功中标湖北19省区际联盟集采,稳获100%约定采购量,有效保障了现有市场根基,为企业持续发展争取了时间空间。

公司持续拉动普药产品的上量工作,在稳定现有市场销量基础上,采取协同销售、合作推广等方式实现普药销量显著提升,以“保存量、拓增量、抓执行、提激情、降成本、促发展”为方向,深化经营管理,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加强产品市场销售秩序整顿,做实渠道产品。

(三)紧抓健康食品板块不松懈,持续发力营销创新

公司集中资源发展健康食品板块,加大力度开拓营销渠道,稳步推进线上线下销售;跟进零售商转化,通过直供系统稳定产品形象及价格体系,抓牢年轻消费者的消费心态及消费习惯,占领市场先机;增加促销活动投入力度,满足KA卖场个性化需求,加大商超渠道促销资源投入。子公司年度内不断推出新品,杂粮龟苓膏、双钱螺蛳粉等陆续上市,与多位明星和微商达人合作,累计直播上百场次,线上销售总成交同比增长55.54%;线下连锁经营累计同比增长23.56%;商务团购累计同比增长39.42%;港澳地区粥类产品同比增长70.60%。

(四)力促中药材产业规划布局落地,深挖产业资源项目

公司不断深挖中药材市场合作项目,专注“三七”核心品种,通过中药材原料端的资源把控,确保原料的平稳供应和质量保障,与战略合作单位强强联合开展中药材资源收储。同时,促进产业规划布局落地,藤县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成功入选自治区2021年“三个一批”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五)开拓医药流通市场,实现销售提效增量

医药流通板块作为产业链延伸,公司在加大引进国家集采及广西GPO品种、利用销售集采品种优势的同时,拓宽医院覆盖率,提高公司运营服务和效率,吸引更多代理商、知名品牌厂家及优质厂家加入,形成快速反应的销售体系,建立强势的营销网络。为拓宽营销渠道,开拓一级代理品种,公司以小众、稀缺品种为主,错位竞争,拟逐步建立临床销售队伍,加大对外承揽销售任务的力度,在业内树立公司医药流通品牌。

(六)加快开拓日化行业,提速振兴民族品牌

公司依托“田七”系列产品进军日化市场,重振民族品牌,实现产业链延伸,以成本差异战略为核心,大众化、专业化为方向,逐步形成田七品牌口腔护理、家居洗化两大核心产品系列。自完成田七家化重组工作以来,公司注重品牌运营建设,深耕线上渠道,进一步打造爆品引爆销量;聚焦线下市场,根据产品动销策划促销政策,优化渠道布局。

(七)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做优产业链条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助推企业科技创新。中恒集团与23家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共计开展研发项目43项。医药研究创新成果陆续呈现:“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优质质量标准通过专家审核”;“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降低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发生率的临床研究”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十种中成药大品种和经典名方上市后治疗重大疾病的循证评价及其效应机制的示范研究”课题立项;马来酸麦角新碱原料药工艺研究取得新突破;完成去水卫矛醇晶型研究,增强企业独家品种的核心竞争力。

(八)强化投资合作,壮大产业优势

公司聚焦医药产业投资,合作成立4只投资基金;积极引进生物医药企业落户广西;与修正药业、国药控股集团、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签订药品合作协议;与云南白药合作开展道地中药材收储,加强供需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九)强化规范运作,提升资本市场形象

一是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公司2021年在上海成功举行“携手莱美创新医药”机构交流会,与长城证券、国金证券、平安证券、中原证券、天风证券等40多家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深入交流;强化投资互动,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2020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三是首次建立投资者回馈机制,开展股东回馈及股东优惠购活动并将活动常态化,最大限度为股东让利。四是高比例持续开展股东权益分派常态化,近5年平均每年提取30%以上公司净利润分配至全体股东,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突破52%。

(十)首推股权激励计划,构建长效激励机制

中恒集团以1.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18名激励对象授予3,63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推动公司与员工结成命运共同体,激发管理团队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努力造福客户、回馈股东、成就员工、报效社会。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完成首期激励股份的授予登记,有效构建了中长期激励机制。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医药制造细分行业的基本发展状况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医保资金面临收支压力,而国内商保尚未崛起,支付力量存在青黄不接情况,医保控费仍为医药行业政策的主旋律。目前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已完成六轮冠脉支架和关节植入器械已涉及带量采购,未来将延伸到中成药和生物类似药,集采品种量增价跌趋势明显。中恒集团面临着“强龙头、补链条、扩产品、拓业务、谋发展”的内延外伸需求,公司将以政策为推手,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成为医药健康资源的整合者,实现中恒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行业发展现状

202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0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6.1%。按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8.0%,股份制企业增长9.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9%,私营企业增长10.2%。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上涨0.9%,其中医疗保健上涨0.4%(前述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具体2021统计公报暂未发布)。

(三)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需求刚性较强,与宏观经济相关度较小,行业周期性较弱。影响医药需求的主要因素是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医药市场需求也将不断扩大。在消费不断升级、群众对健康保健更加重视以及其医疗可支付能力得到提升的背景下,未来几年中国医药医疗市场的需求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是以制药为核心业务,同时拥有医疗防护用品、健康食品、中药材种植等延伸板块的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领域优势和产品优势,经营风格稳健,盈利能力显著。现已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经营模式,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公司医药制造业位居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名单,在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得到市场认可,荣登“2020年度中国医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19名,“2020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第79名,“2021中成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23名;中恒集团、梧州制药入选“2021年度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在“中华老字号”榜单中分别以品牌价值位列第10位、第12位。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中恒集团以医疗医药健康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为责任,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体验为发展使命,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中恒集团以医药制造为核心主导产业,旗下控股11家重要子企业。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上市公司1家(重庆莱美药业,股票代码:300006),业务涵盖医疗防护、食品制造、医药研发、医药流通、中药材产业、日化产业等领域,主要经营业务可分为医药及医疗防护用品制造、食品制造、中药材、医药流通及日化产业等板块。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主体及情况如下:

1.医药及医疗防护用品制造板块

(1)公司子公司梧州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制造业务。梧州制药走过近百年历程,已经发展成为一家现代医药生产企业,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华南区大型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梧州制药资源丰富、优势突出,拥有14大类剂型216个品种,308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国家专利产品7个,收载于2020年版《中国药典》品种106个。梧州制药主要产品有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炎见宁片、安宫牛黄丸、蛇胆川贝液、荧光素钠注射液等,产品治疗范围囊括了心脑血管、神经内科、内分泌、骨科、眼科、妇科、儿科、呼吸、泌尿系统等领域。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是梧州制药的核心医药品种,中华跌打丸为梧州制药原研生产,国家发明专利产品、国家药典品种。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等4个产品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制药公司研发实力雄厚,拥有有效专利121件,其中发明专利97件,实用新型专利10件,外观设计专利为14件。发明专利“一种治疗肝炎的中药复方制剂”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梧州制药还拥有“中华”“晨钟”和“中恒”等商标。中成药产品专属商标“中华”品牌获得国家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也是现今我国医药领域唯一一个获准使用“中华”命名商标的企业。

(2)公司子公司莱美药业成立于1999年,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06,系首批创业板28家公司之一,为重庆首家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莱美药业连续承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科研项目,2019年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荣获“中国成立 70周年医药产业优秀企业光荣榜--标杆企业”,2021年被重庆市经信委评为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莱美药业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其产品品种丰富,主要产品涵盖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抗感染类等领域。莱美药业主营产品有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简称“卡纳琳”)和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莱美舒)(简称“莱美舒”)。其中,卡纳琳是唯一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19-2021年)”、“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等多项荣誉称号,该产品具有良好的淋巴趋向性,可达到淋巴示踪的目的,还可作为药物载体,将药物载入淋巴系统,可达到淋巴靶向治疗的目的。莱美舒是首款上市国产艾司奥美拉唑口服制剂,属于国家医保品种,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消化系统类优秀产品品牌”称号、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荣誉称号,2019年1月经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励办公室批准,莱美舒获得“2019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优秀奖”。莱美舒作为全新一代质子泵抑制剂(PPI)具有快速、持久、稳定抑制胃酸的作用,拥有较高的Hp根除率。

(3)公司子公司中恒医疗成立于新冠肺炎疫情危急之际。中恒医疗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劳保用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疗用品、病人医用试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红外额温计、医用隔离眼罩、一次性隔离衣、医用隔离面罩等全系列防疫物资产品。

2.食品制造板块

公司子公司双钱实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企业,致力于龟苓膏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工作,在全国首创了“双钱”牌易拉罐装龟苓膏和塑料碗装龟苓膏,成为龟苓膏产品工业化的先驱,成功培育了梧州龟苓膏中的正宗品牌——“双钱”牌。双钱实业不断扩充产品类型,拥有龟苓膏、龟苓宝、龟苓膏粉、六堡茶、坭兴陶、即食粥类、饮料和固体饮料、粮油、螺蛳粉等种类产品,“双钱”牌龟苓膏连续20多年荣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2007年被评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双钱”牌易拉罐龟苓膏、塑料碗龟苓膏分别荣获“广西新产品百花奖”、“广西科技新产品”。双钱实业主持申报“梧州龟苓膏”,被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获梧州市政府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2010年双钱龟苓膏获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银奖;2011年,“双钱”商标荣获“中华老字号”称号。2021年,梧州龟苓膏入选国家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双钱实业被认定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龟苓膏配制技艺》的保护单位,国家级“第三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3.中药材板块

中恒集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要求,以产业扶贫、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与中药材种植相结合,投资打造中药材种植产业扶贫创新示范基地,主要种植凉粉草、苦玄参、广金钱草、百部、五指毛桃、两面针等20余个品种,同时建设中药材加工、仓储、物流及贸易基地,力争将基地打造成为全国性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乃至国家级南药产业示范基地,推动集团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终打造形成具备规模的中药材产业集群,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4.医药流通板块

公司子公司广投医药组建了以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批发、物流配送、零售连锁以及第三终端为核心业务的医药流通中心,目前广投医药已与国内近3000家知名药品生产厂家、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与广西区内 80%以上二、三甲综合医院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广西区内14个地级市中建立了比较健全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5.日化产业板块

公司子公司田七家化为公司以“出售式重整”方式并购投资的一家日化企业,也是上市药企将制药技术应用于日化美妆行业,开拓田七产业的重要布局。田七家化以口味回甘与养龈护龈相结合为品牌定位,推出覆盖口腔护理(成人及儿童)、衣物护理、家居护理系列合计数十个SKU产品,完成包括漱口水、口喷、洗衣液、洗衣凝珠、电动牙刷、冲牙器、电动牙膏等产品的上市,全面激活“田七”、“田七娃娃”、“轻松管家”、“纯棉时代”等品牌,进行家族式联合营销,不断扩大田七品牌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一是根据公司的年度采购计划,以市场调查为基础,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积极引进优质供应商,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名单里筛选并确定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对采购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跟踪、监督,从供应商确认订单、发货、到货、检验、入库以及使用情况等,实现全过程管理,保障原辅料供货质量和价格优势。二是在全国各地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及可追溯体系,满足公司特别是梧州制药大部分中药材,包括三七、苦玄参、五指毛桃等中药材原料的需求。三是采用战略采购模式,锁定半年至全年用量,克服国家大宗贸易价格居高不下及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结构性持续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进行生产流程把控,积极优化生产工艺,保证生产操作过程安全合规。

质量部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检验,推行规范化生产管理,确保生产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销售模式

中恒集团筹备设立市场营销部门,统筹公司整体营销、策划及推广工作,研究制定体系化的销售激励机制和服务商激励方案,强化销售团队建设。医药板块主要销售模式有直营推广模式、代理销售模式等。公司根据不同产品,采用省级代理、区域代理、指定区域代理以及与国营、大型商业公司合作的方式,销往医院及各级销售终端。另外,为顺应医药行业政策改革的趋势,公司加大对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开发院外OTC终端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终端市场的掌控力,深入有序开展市场拓展活动,不断提升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一是通过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建立专业学术形象,稳定销售团队,积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不断维持和扩展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市场占有率。二是通过转换普药营销思路,不断升级产品包装及增加品规,拓宽OTC营销渠道,开启便民药房推广模式,通过“院外+院内”双引擎销售模式降低因新冠疫情对产品的销售冲击。公司通过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手合作拓展市场,重点普药产品销量显著增长。莱美药业重点产品凭借多年来的临床应用基础和在其他适应症领域的拓展,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后续公司将集中核心资源围绕战略发展规划,以心脑血管、抗肿瘤、消化道、抗感染、骨科等细分领域为基础,积极引进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动营销升级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做精做强,促进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三是食品与日化板块方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产品销售,线上通过自主直播、与头部主播、明星主播合作开展带货销售、线上平台发布产品信息等形式;线下通过堆头陈列、店内特价、买赠促销等进行店内引流,积极开发专业团购客户,有效促进销售业绩增长。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品牌优势

中恒集团以医药医疗健康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为责任,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体验为发展使命,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中恒集团为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企业,是中国天然药物的创新开拓者、中药现代化的领导企业之一,在中药领域拥有较高的声誉。中恒集团将创新的工作理念融入到品牌建设中,因产品质量上乘、作用显著,企业诚信经营,“中华”“双钱”“田七”“晨钟”“卡纳琳”“莱美舒”牌在市场上有较大的信誉认知度及公信力。中恒集团不但用心经营,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工作,建立了“中恒乡村医学院”的公益品牌,公司品牌形象获得较大提升。

(二)产品优势

1.梧州制药资源丰富、优势突出,拥有14大类剂型216个品种,308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国家专利产品7个,收载于2020年版《中国药典》品种106个。制药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21件,其中发明专利97件,实用新型专利10件,外观设计专利为14件。发明专利“一种治疗肝炎的中药复方制剂”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有57个中药品种及30个西药品种共计87个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有31个中成药、14个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注射用血栓通、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等4个产品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

2.莱美药业重点产品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是唯一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卡纳琳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19-2021年)”“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等多项荣誉称号。其次,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莱美舒)是首家上市国产艾司奥美拉唑口服制剂,属于国家医保品种,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消化系统类优秀产品品牌”称号,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荣誉称号,2019年1月经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励办公室批准,莱美舒获得“2019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优秀奖”。

3. 双钱实业拥有包括原味龟苓膏、红豆龟苓膏、秋梨琵琶膏、龟苓宝饮料、丰衣粥食系列产品等共计120多种品种规格,获得了发明专利9项,国内注册商标77个,境外注册商标12个。

(三)研发优势

中恒集团以研发平台公司中恒创新为依托,全面负责中恒集团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产品提升工作,管理和建设技术研发平台,统一管理、实施集团和知识产权工作。为加快打造中恒集团现代化健康产业,提升中恒集团整体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依托人才队伍的强力支撑,先后创建了多个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研究(研发)中心,在原有的国家三七产品深度开发与资源利用重点研究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广西药物提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三七深加工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创新研发平台基础上,还与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深度紧密的合作关系。为提高中药研发实力,中恒集团和上海中医药大学成功共建“三七研究中心”,“三七研究中心”是公司“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着力打造广西医药龙头企业”战略的新落点。其次,梧州制药的技术中心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成为梧州唯一一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彰显了公司研发平台的综合技术创新实力提高到一个新台阶。此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成立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协会,是梧州市首家成立科学技术协会企业。

莱美药业建立了多层次的科研创新体系,从短期、中期、长期三个维度来构建后续核心产品品种。短中期内,莱美药业主要借助投资平台积极引进优质项目及创新技术,通过战略合作及股权投资等方式筛选符合其发展需要的潜力产品和技术。莱美药业技术中心将继续开展新药仿创科研工作,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优势细分领域产品开发工作,进一步丰富细分领域产品组合,提升在该领域的产品竞争力。中长期内,莱美药业将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路径,重点推进子公司瀛瑞医药开发的卡纳琳后续升级产品,如纳米炭铁等;并加强康德赛自主研发如细胞免疫疗法或其他个性化创新医疗技术等产品。

(四)技术质量优势

中恒集团重视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探索,建立了充裕的人才队伍,拥有国家三七产品深度开发与资源利用重点研究室等创新平台,能满足开发中成药和化学药等各类新药以及产品质量提升项目研究的需要。旗下企业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特别是中药有效成分提纯工艺、中药提取物超低温冷冻干燥技术的掌握更是居于全国领先地位,获得自治区级及市级科技进步奖、梧州市第四届市长质量奖、2021年“广西优秀质量管理单位”称号,“2021年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称号。公司大力推行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活动,其中2项典型经验分别获评为2020年、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在质量控制改善方面,旗下企业多项质量技术改进在全国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活动中获奖。梧州制药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先进的检验设备和实验室管理系统,能为产品质量保驾护航。双钱实业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分别通过了HACCP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一直致力于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梧州龟苓膏配制技艺的传承和保护。全国首创的易拉罐龟苓膏和塑料碗龟苓膏更是分别荣获“广西新产品百花奖”、“广西科技新产品奖”。

(五)营销优势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销售流通渠道、OTC和控销产品具有极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品牌优势明显。营销团队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在不断加强普药的开发与推广,逐步扩大终端营销产品线,在重点产品重点省份增强营销团队,其他省份着重代理商开发;针对公司产品的划分设立产品开发事业部、妇科产品事业部等,以中华跌打系列产品为主推,以安宫牛黄丸、炎见宁等作为品牌媒体推广产品,树立梧州制药品牌和“中华牌”的影响力,拉动整体产品销售;逐渐形成骨科、呼吸科、妇科三大品类均衡全品项发展的局面。同时,在食品板块,公司产品线丰富,拥有覆盖全国以华南为主,华东、华中、华西、华北及海外地区的销售渠道;开展线上直播带货,在小红书、B站、抖音等平台发布“种草”图文、视频,与网红、达人、大V合作背书,满足销售需求的同时起到产品宣传作用。

(六)人才优势

中恒集团秉承人才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理念,通过整合猎头机构、咨询公司、政府平台、行业协会、互联网、新媒体及内部竞聘等招聘渠道,搭建一支具有前瞻性、全球视野、先进经营理念且经验丰富的高素质、高业务能力核心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制定公司《“十四五”时期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人才守则》,切实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程序,探索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的有机结合,坚持创新激活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引才育才用才励才,搭建起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激发干部和人才队伍活力;

规范任职资格标准;完善人力资源制度及流程,促进人才管理精细化;不断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助力公司战略目标达成及营造绩效导向文化。同时,通过加强定制化的培训及借助网络平台,引导员工持续、自发学习,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和氛围,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中恒集团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1.62亿元,同比下降14.00%;合并营业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48.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亿元,同比下降45.4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8.90亿元,同比下降0.7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161,843,646.17 3,676,393,702.92 -14.00%

营业成本 810,817,377.43 805,733,031.21 0.63%

税金及附加 64,751,824.29 66,252,652.14 -2.27

销售费用 1,623,589,068.76 1,981,909,615.77 -18.08%

管理费用 371,890,274.52 342,363,775.06 8.62%

财务费用 -49,182,727.59 -23,030,907.64 不适用

研发费用 197,662,219.86 131,519,651.05 50.29%

其他收益 84,532,200.75 108,079,889.69 -21.79

投资收益 154,967,361.64 78,530,396.85 97.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624,949.35 9,575,137.51 -62.14

信用减值损失 -54,743,293.42 -17,758,488.46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245,461,921.47 -228,719,887.20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 92,693,834.37 25,326,040.32 266.00

营业外收入 95,733,959.65 12,877,918.85 643.40

营业外支出 42,194,832.61 38,285,403.72 10.21

所得税费用 58,301,577.96 85,189,831.79 -31.56

少数股东损益 -133,752,405.72 -326,738,308.85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36,671.04 656,615,884.56 -111.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947,804.10 -267,904,726.2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499,685.29 134,635,924.15 -307.60%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影响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以投资为主业的子公司购买经营债权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及对外投资减少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较上期减少及偿还银行借款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金融工具利润分配较上期增加,处置部分金融工具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收益影响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有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无形资产减值影响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肇庆基地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收到法院判决赔款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影响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亏损减少影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4.00%,营业成本较去年上升0.63%,对主营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 2,861,078,372.85 592,735,589.59 79.28 -15.49 -2.49 减少2.76个百分点

食品 199,692,610.43 128,570,655.25 35.62 22.92 29.70 减少3.3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业务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1,471,110,736.66 118,099,087.38 91.97 -30.36 -29.94 减少0.05个百分点

妇产科领域用药 6,190,106.88 1,925,153.49 68.90 17.55 17.48 增加0.03个百分点

骨骼肌肉领域用药 84,518,870.63 33,173,547.38 60.75 -7.45 20.22 减少12.94个百分点

其他普药系列 72,573,034.53 79,972,571.55 -10.20 90.23 144.91 减少170.78个百分点

特色专科类 874,517,941.63 165,959,617.93 81.02 12.59 -19.49 增加10.29个百分点

大输液类 30,828,758.62 12,634,784.28 59.02 -72.36 -76.45 增加13.76个百分点

抗感染类 104,935,590.08 36,788,385.49 64.94 25.86 2.82 增加13.77个百分点

中成药及饮片类 35,896,336.41 8,122,274.95 77.37 -60.08 -71.49 增加13.26个百分点

其他品种 21,092,590.44 23,933,554.43 -13.47 -67.96 -55.14 减少171.08个百分点

药品销售服务 24,716,981.23 不适用 100.00 125.86 不适用 不适用

医药流通类 134,697,425.74 112,126,612.71 16.7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食品业务

龟苓膏系列 167,101,869.58 98,609,406.80 40.99 14.86 10.86 增加2.13个百分点

龟苓宝饮料系列 2,148,201.04 1,345,972.39 37.34 -27.29 -6.18 减少14.11个百分点

其他食品系 30,442,539.81 28,615,276.06 6.00 128.52 248.08 减少32.29

列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业务

华南地区 350,529,988.30 114,617,651.55 67.30 -6.51 56.72 减少13.19个百分点

华东地区 767,414,576.46 86,023,803.74 88.79 -13.99 -25.33 增加1.70个百分点

华中地区 412,863,410.35 107,480,688.56 73.97 -35.55 -18.25 减少5.51个百分点

华北地区 396,030,912.34 70,086,923.55 82.30 -2.36 117.34 减少9.75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 311,939,738.45 49,823,125.28 84.03 6.15 75.47 减少6.31个百分点

西南地区 344,486,528.53 76,064,576.32 77.92 -24.87 -25.62 增加0.22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 277,495,808.95 88,253,829.03 68.20 -13.15 -29.33 增加7.29个百分点

国外(境外) 317,409.47 384,991.56 -21.29 16.34 51.16 减少27.94个百分点

食品业务

华南地区 178,917,536.64 114,445,472.78 36.03 23.54 29.67 减少7.76个百分点

华东地区 14,088,940.55 10,608,049.45 24.71 26.17 52.97 减少34.80个百分点

华中地区 2,514,657.17 1,572,623.90 37.46 -0.64 -0.22 减少0.72个百分点

国外(境外) 4,171,476.07 1,944,509.12 53.39 6.24 -17.58 增加33.7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业务

经销 2,850,286,264.17 584,689,270.99 79.49 -15.74 -3.55 减少3.16个百分点

其他(网上销售等) 10,792,108.68 8,046,318.60 25.44 322.51 377.42 减少25.22个百分点

食品业务

经销 180,460,822.42 118,195,741.78 34.50 21.08 29.73 减少11.24个百分点

其他(网上销售等) 19,231,788.01 10,374,913.47 46.05 43.35 29.41 增加14.4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分产品医药板块方面:受新医保政策、重点监控目录、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制药产品销售市场受限,血栓通系列产品受影响明显,而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上涨,导致本期营业成本降幅低于营业收入降幅。

分产品食品板块方面:2021年促销活动多力度大,线上平台有节假日大促,与金星、胡可、马可等多位明星及达人合作直播,累计直播143场次,线下有搭赠、满10件送1件、卖场开展多场促销试吃活动、深耕协同企业及社区团购业务等措施提高销量,导致收入增幅小于成本增幅。2021年销售的瓶装龟苓宝占全年销售龟苓宝总量的81%,较上年同期增加28%,而主推的瓶装龟苓宝是毛利率较低的产品,所以导致整体龟苓宝系列产品的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下降。2021年公司销售毛利率较低的白糖、水果和坚果等产品,导致其他食品系列毛利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分地区医药板块方面:受销售产品品种规格、成本单价及各区域销量影响,部分地区营业成本出现大幅变动;另外,上年同期仅合并莱美药业6-12月数据,地区产品毛利不同对同比变动也会产生影响。分地区食品板块方面: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海外销售业务受到较大的冲击,2021年公司利用好“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措施,提升境外业务合作水平,积极拓展境外市场、从“中华老字号”品牌着手,进一步做好境外销售工作,从而使得2021年海外销售业务有较大幅度的回升。

按分销模式食品板块方面: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对市场经济冲击的影响,公司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发展电商营销渠道,拥抱短视频营销,针对红罐龟苓膏、杂粮系列产品挑选专业合作机构,线上重点抓住天猫平台“聚划算节”、国庆狂欢周、双十一、双十二等大促活动,提前做好促销引流方案,结合微信、小红书等平台开展视频营销及推广活动。推出的非遗六堡茶礼盒系列、杂粮龟苓膏系列、黑凉粉、白凉粉、香米、酱香白酒、矿泉水、香菇、木耳、腐竹、螺蛳粉等新产品,结合线上销售业务,与多位明星及达人合作直播达143场,提升产品销量,打响产品的知名度。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万盒 723.94 605.01 164.85 -24.35 -36.28 223.43

中华跌打丸 万盒 799.82 911.12 29.58 -15.70 5.14 -79.04

蛇胆川贝液 万盒 219.85 216.19 13.24 342.98 147.05 28.54

血栓通注射液 万盒 40.52 42.73 8.60 -19.54 15.55 -43.08

荧光素钠注射液 万盒 4.21 2.91 1.47 2.95 18.29 716.67

妇炎净胶囊 万盒 40.09 37.28 14.93 21.15 -11.26 22.28

安宫牛黄丸 万盒 5.49 7.39 0.00 -28.98 15.06 -100.00

莱美药业核心肠胃药 万盒/万瓶 245.25 305.86 12.40 -63.94 -52.74 -88.32

莱美药业核心抗肿瘤药 万支 24.72 24.89 3.15 103.46 94.30 -16.89

龟苓膏 件 2,148,092.64 2,169,830.58 16,047.15 14.22 16.80 -54.80

龟苓宝 件 57,710.42 50,466.78 12,815.52 -2.60 15.55 -39.82

产销量情况说明

梧州制药板块:

生产量方面:受2020年蛇胆川贝液车间停工改造影响使当年产量较少,本年度恢复生产,产量增速大。安宫牛黄丸因原材料采购困难导致生产量和库存量都有所下降。

销售量方面:受到国家带量采购,地方性联盟采购等因素影响,服务商采取保守策略,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整体销量下降。医保控费等政策影响终端销量,基层销售下降明显。临床医学市场资源体系不完善,品牌推广较难开展。蛇胆川贝液为呼吸道疾病用药,2020年受疫情影响各地出现禁售或限售的政策对产品的销量产生极大影响,本年疫情控制稳定,禁售和限售因素逐步放开,销售量同比变动出现较大涨幅。

库存量方面: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主要是受到疫情和医保目录影响销售量下降,导致库存增加;中华跌打丸库存量下降主要是2021年公司与九州通公司开展合作,从而提升了该产品的销量,库存量减少;血栓通注射液库存量下降主要是产量减少,销量增加导致;荧光素钠注射液库存量增长716.67%,主要是上年末库存较少导致;安宫牛黄丸库存量下降100.00%,主要是原材料短缺导致生产量和库存量都有所下降。

莱美药业板块:

肠胃药销量、产量、库存量大幅下降主要系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受集采政策影响销量大幅下降所致。肿瘤药销量、产量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聚焦优势细分领域,提升优势产品市场份额,卡纳琳(通用名: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凭借多年临床应用基础和在其他适应症领域的拓展,销量较去年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食品板块:

2021年,公司更加严谨地根据销售计划来进行生产部署,及时了解市场趋势、客户需求,拟定详尽的销售计划,以一套标准化、合理化的生产管理系统来结合营销计划进行生产活动,确保产销平衡的同时,能够及时消化仓库库存,相较于2020年,公司将产品库存控制得更为精准。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医药 直接材料 31,953.53 53.91 40,208.90 66.15 -20.53

医药 直接人工 4,376.23 7.38 4,914.22 8.08 -10.95

医药 制造费用 6,681.04 11.27 8,330.11 13.70 -19.80

医药 燃料动力 2,360.24 3.98 2,210.59 3.64 6.77

医药 药品流通(莱美) 13,902.52 23.45 5,122.64 8.43 171.39 主要系莱美医药及莱美德济增加代理其他厂家的医药流通产品销售所致。

医药 合计 59,273.56 100.00 60,786.46 100.00 -2.49

食品 直接材料 8,686.92 67.57 6,569.34 66.27 32.23 主要系原料采购价格上涨影响所致。

食品 直接人工 2,345.71 18.24 1,896.36 19.13 23.70

食品 制造费用 1,303.17 10.14 1,087.18 10.97 19.87

食品 加工费 521.27 4.05 359.92 3.63 44.83 主要系双钱实 业委托加工业务增加所致。

食品 合计 12,857.07 100.00 9,912.80 100.00 29.70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因按产品难以划分成本构成,不适用分产品成本构成分析表。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232.0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5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9,361.7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2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97,662,219.8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17,774,478.64

研发投入合计 215,436,698.5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6.8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8.25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40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1.73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 59

本科 287

专科 46

高中及以下 11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 165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155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56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25

60岁及以上 4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36,671.04 656,615,884.56 -111.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947,804.10 -267,904,726.2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499,685.29 134,635,924.15 -307.60%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对并购莱美药业、广投医药以及田七家化产生的商誉进行年终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44,646,862.36元。

2. 公司对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部分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7,173.60万元。

3.子公司梧州制药依据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2017)湘3101刑初203号《刑事判决书》及湘西中院二审作出的(2017)湘31刑终201号《刑事裁定书》,请求吉首市人民法院将许淑清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一案的执行回款发回给梧州制药,梧州制药已于 2021年4月收到执行回款,该事项对本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94,601,332.50元。

4.肇庆中恒制药及肇庆中恒双钱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面,总面积335,557.56平方米和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延长线南面地段,总面积288,971.2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该事项对本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88,449,827.45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 情况说明

(%) 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票据 37,203,696.01 0.31 26,379,939.51 0.22 41.03 主要系票据结算业务增加影响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22,767,507.05 0.19 46,699,312.62 0.39 -51.25 主要系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其他应收款 1,113,926,776.94 9.37 332,737,457.01 2.78 234.78 主要系本期尚未收到的土地收储款项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33,878,299.95 1.13 246,820,205.71 2.06 -45.76 主要系本期股权处置影响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31,647,668.79 6.99 1,762,533,717.96 14.72 -52.82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一年内到期重分类影响所致。

在建工程 284,424,748.03 2.39 470,843,047.23 3.93 -39.59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使用权资产 26,379,798.95 0.22 — —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开发支出 59,396,137.39 0.50 90,606,206.75 0.76 -34.45 主要系本期研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影响所致

商誉 431,011,499.20 3.63 181,014,743.92 1.51 138.11 主要系参与莱美药业定向增发,持股比例增加,商誉调整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47,743,128.42 0.40 9,859,153.74 0.08 384.25 主要系集团本部中恒展厅改造费用所致。

应付票据 94,551.60 0.00 3,680,081.26 0.03 -97.43 主要系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减少影响所致。

预收款项 3,393,370.75 0.03 6,337,648.31 0.05 -46.46 主要系科目重分类影响所致。

应交税费 50,690,888.45 0.43 86,102,359.09 0.72 -41.13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影响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371,455.88 0.63 215,963,524.61 1.80 -65.56 主要系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及融资租赁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4,356,762.70 0.12 9,806,087.61 0.08 46.41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影响所致。

租赁负债 19,658,998.16 0.17 — — 不适用 主要系适用新租 赁准则所致。

长期应付款 24,653,150.85 0.21 136,865,015.43 1.14 -81.99 主要系本期莱美药业提前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464,873.96 0.63 168,967,248.12 1.41 -55.93 主要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2,761,903.68 0.02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75,283,105.6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387,053.83 借款担保保证金、诉讼冻结

固定资产 25,733,472.20 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30,693,484.41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无形资产 12,641,617.30 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 73,455,627.74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医药行业细分,医药工业可划分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医药工业等领域。中恒集团所处细分行业为中成药制造业及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医保资金面临收支压力,而国内商保尚未崛起,支付力量存在青黄不接情况,医保控费仍为医药行业政策的主旋律。目前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已完成六轮,冠脉支架和关节植入器械已涉及带量采购,未来将延伸到中成药和生物类似药,集采品种量增价跌趋势明显。中恒集团面临着“强龙头、补链条、扩产品、拓业务、谋发展”的内延外伸的需求,公司将以政策为推手,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成为医药健康资源的整合者,实现中恒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1.《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中医药发展措施”)就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等7大方面提出28条政策措施。

对公司的影响:中恒集团作为以中药为核心板块的企业,《措施》立足中医药特色,推动中西医结合、协调发展,提高中医药及其服务的发展效益,为中医药行业营造了更优异的成长环境。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在未来将继续紧跟国家政策,加快推进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等领域,助推中医药行业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协调中西医发展;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科技支持平台,进一步完善中药审批制度;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及人才培养。

对公司的影响:中恒集团作为以中药为核心板块的企业,该政策将对集团后续发展提供政策指导。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在未来将继续紧跟国家政策,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加强中药创新药、经典名方等科研领域投入。3.《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西医发展意见”)要求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综合医院要在院内会诊管理、多学科诊疗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流程中,明确鼓励中医类别医师参加。《中西医发展意见》还明确,综合医院要建立覆盖中西医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控制体系,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将中医诊疗质量保障情况纳入医院评审标准,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对公司的影响:《中西医发展意见》目的为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建设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并逐步辐射带动全国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这将为中药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拳头产品的循证医学研究,加快安全性、有效性的再评价工作;加强血栓通的基础和临床研究,为临床使用提供数据支撑,为中西医临床诊疗提供依据。

4.《“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医疗建设方案”)指出,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对公司的影响:针对《医疗建设方案》提出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的意见,有助于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利好我司创新研发领域。

应对措施:公司将紧密结合《医疗建设方案》布局及措施,大力发展公司创新研发领域。

5.湖北十九省《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

湖北牵头河北、山西等19个省区市组建的中成药省际集采联盟,在武汉共同开展了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集中采购是省际联盟组织的中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公司已中选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本次拟中选价格与原基准价格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可能对销售业绩造成一定压力,但有利于提高药品可及性,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将继续加强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产品的循证医学研究,加快安全性、有效性的再评价工作;加强血栓通的基础和临床研究,为临床使用提供数据支撑。

6.《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国家将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品种,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生产基地。国家将致力推动原料药产业创新发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供给体系韧性显著增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国际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板。

对公司的影响:对企业发展具备指导作用。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现有批文中有数个原料药批文,未来公司将根据国家政策指导,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挖掘有潜力批文,为企业创造价值。7.《关于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疗联合体建设经验的通知》

《关于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疗联合体建设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借鉴三明经验,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就进一步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经验的有关工作出要求。

对公司的影响:《通知》中的“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对未来医药行业具有积极的意义。《通知》中的“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应对措施:公司将顺应政策导向,加强中药基础研发,加速开展已有产品二次开发,提高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加大临床研究投入,为后续产品切入市场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8.《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的发布说明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扩大和常态化,明确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对公司的影响:带量采购未来将常态化,中恒集团将积极开展探索,响应国家政策引导的同时,充分挖掘现有品种的价值。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将继续紧跟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

9.《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药监意见”)聚焦当前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问题,着眼长远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就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是一份重要文件;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夯实药品监管法规制度、技术能力、风险预警、专业队伍等监管基础,提升数字化管理、监管科学研究、网络监管、国际协同等能力的总抓手和纲领性文件。

对公司的影响:《药监意见》的实施将给医药市场提供一个健康优良的环境,整体利好公司医药行业。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将继续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0.《“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多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 8%以上,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提升到5%左右,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 10%以上,到 2025 年创新产品新增销售额占全行业营收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产品创新、技术突破以及国际化发展全面提速。《规划》中提出发挥中药标准全球引领作用,在国际化发展中,推动中成药“走出去”取得突破。

对公司的影响:《规划》的实施将给医药市场提供一个健康优良的环境,整体利好医药行业。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将响应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推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主要治疗领域 药(产)品名称 注册分类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是否处方药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中药 心脑血管用药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症。 是 否 2006-2026 年 否 是 是 是

中药 骨骼肌肉用药 中华跌打丸 中药复方制剂 消肿止痛,舒筋活络,止血生肌,活血祛瘀,用于挫伤筋骨,新旧淤痛,创伤出血,风湿瘀痛。 是 否 2005-2025 年 否 否 否 是

中药 呼吸系统用药 蛇胆川贝液 改变已上市中药剂型的制剂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嗽不爽或久咳不止。 否 否 无专利 否 是 是 是

中药 心脑血管用药 血栓通注射剂 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是 否 2006-2026 年 否 是 是 是

化药 诊断用药 荧光素钠注射液 一致性评价药物 诊断用药。供诊断眼角膜损伤、溃疡和异物,眼底血管造影和循环时间测定。也用于术中显示胆囊和胆管,以及结核性脑膜炎的辅助诊断等。 是 否 2006-2026年 否 否 是 是

化药 消化道领域 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莱美舒) 原化学药品第4类 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1.反流性食管炎的治疗; 2.已经治愈的食管炎患者预防复发的长期治疗; 3.GERD的症状控制,与适当的抗菌疗法联合用药根除幽门螺杆菌,并且使与幽门螺杆菌相关的十二指肠溃疡愈合;4.预防与幽门螺杆菌相关的消化性溃疡复发,需要持续NSAID治疗的患者;5.与使用NSAID(非体抗炎药)治疗相关的胃溃疡治疗。 是 否 2006-2026 年 否 否 是 是

化药 淋巴示踪剂 纳米碳混悬注射液(卡纳琳) 原化学药品第4+5类 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 是 否 2002-2022年 否 否 否 是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的情况

梧州制药产品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的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14个品种,22个批文;中成药:31个品种,56个批文;报告期内无新进入和退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产品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的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19个品种,54个批文;报告期内无新进入和退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二)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医保目录的情况

梧州制药有57个中药品种及30个西药品种共计87个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报告期内无进入和退出医保目录的药品。

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共38个药品进入2020版医保目录,其中西药36个品种,97个品规生产批文;中成药2个品种,2个品规生产批文。报告期内无退出医保目录药品,产品胞磷胆碱钠氯化钠注射液被纳入《医保目录》,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品分类代码 药品分类 编号 剂型 医保分类

胞磷胆碱钠氯化钠注射液 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XN07X 其他神经系统药物 ★(1077) 注射剂 乙类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中标价格区间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包含品规100mg/支*10/盒、150mg/支*10/盒、250mg/支*10/盒)(单位:元/支) 20.37至46.06 63,352,614.00

湖北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标的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标准品150mg/支*10/盒)(单位:元/支) 13.50 ——

中华跌打丸(单位:元/件) 18.16至30.80 669.00

安宫牛黄丸(单位:元/件) 259.00至259.13 18.00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单位:元/支) 4.43 469,200.00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标准品(150mg)湖北集采中标价为13.5元/支。

(2)截至本报告期末,由于湖北集采尚未正式落实执行,因此无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1,471,110,736.66 118,099,087.38 91.97 -30.36 -29.94 减少0.05个百分点 详见情况说明

妇产科领域用药 6,190,106.88 1,925,153.49 68.90 17.55 17.48 增加0.03个百分点 详见情况说明

骨骼肌肉领域用药 84,518,870.63 33,173,547.38 60.75 -7.45 20.22 减少12.94个百分点 详见情况说明

其他普药系列 72,573,034.53 79,972,571.55 -10.20 90.23 144.91 减少170.78个百分点 详见情况说明

特色专科类 874,517,941.63 165,959,617.93 81.02 12.59 -19.49 增加10.29个百分点 -

大输液类 30,828,758.62 12,634,784.28 59.02 -72.36 -76.45 增加13.76个百分点 -

抗感染类 104,935,590.08 36,788,385.49 64.94 25.86 2.82 增加13.77个百分点 -

中成药及饮片类 35,896,336.41 8,122,274.95 77.37 -60.08 -71.49 增加13.26个百分点 -

其他品种 21,092,590.44 23,933,554.43 -13.47 -67.96 -55.14 减少171.08个百分点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色专科类、大输液类、抗感染类、中成药及饮片类及其他品种属莱美药业主要药(产)品,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可比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简称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中恒集团(2021年)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147,111.07 11,809.91 91.97

中恒集团(2020年)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211,243.84 16,855.74 92.02

昆药集团(600422.SH)(2020年) 心脑血管类 217,471.38 30,381.21 86.03

珍宝岛(603567.SH)(2020年) 心脑血管疾病药物 187,150.80 16,750.82 91.05

龙津药业(002750.SZ)(2020年) 中药冻干粉针剂 22,289.48 2,783.49 87.51

上述表格中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数据来源于公开市场披露的年报数据,由此可见,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均处于较高水平,各公司毛利率水平差距不大,本公司产品毛利率约略高于可比公司0.92-5.9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原材料来源方面成本控制较为得当。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恒集团通过对接省内外重点高校、业内头部企业,构建学术交流平台、技术研究平台,助力企业提升研发实力及效率。一是以研发平台公司中恒创新为依托,全面负责中恒集团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产品提升工作,管理和建设技术研发平台,统一管理、实施集团和知识产权工作。公司拥有多个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研究(研发)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三七产品深度开发与资源利用重点研究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广西药物提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三七深加工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创新研发平台,奠定了以创新创效为目标的研发基础。二是与国内重点院校和研究所开展深度融合产学研项目,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助力公司在大健康研发领域上实现新突破。中恒集团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共建研发中心,在医疗器械领域启动医疗器械项目,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共建的“三七研究中心”对血栓通注射剂进行二次开发升级,完善现有上市大品种的标准化研究和中药大品种培育;与桂林理工大学聚焦聚力新旧动能转换,“产学研用”协作,以人才培养、科技成果应用促进企业发展。三是继续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路径,继续推进瀛瑞医药开发的卡纳琳后续升级产品,如纳米炭铁等;通过康德赛海外创新技术转化平台切实做好国外合作品种在国内的二次开发、临床试验等工作,自主研发如细胞免疫疗法或其他个性化创新医疗技术等产品。此外,公司子公司莱美药业与搭建了多靶点小分子化合物药筛选平台和基于蛋白组学的疾病早期检测和诊断技术开发平台的AglaeaPharma共同投资设立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阿格莱雅”),通过AglaeaPharma公司新药筛选平台产出的大量候选化合物(Hits)独家授权给广西阿格莱雅在大中华区内进一步开发和运营,将有利于莱美药业实现新药开发的创新性突破,布局创新小分子药开发的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创新小分子药开发生态圈。通过参与投资广西阿格莱雅,在抗肿瘤、消化道、眼科等相关领域的创新项目,抢占合作先机并进行提前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药(产)品名称 注册分类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是否处方药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注射用血栓通对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降低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发生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是 否 本项目处于上市后有效性研究,按规划进度有序推进。

中华跌打丸二次开发 中华跌打丸 中药复方制剂 消肿止痛,舒筋活络,止血生肌,活血祛瘀。用于挫伤筋骨,新旧瘀痛,创伤出血,风湿瘀痛。 是 否 质量标准、毒理学和安全性研究等临床前药学研究阶段

中药经典名方的药学研究及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 根据经典名方处方、制法申请的免临床研究的新药 是 否 药学研究阶段

荧光素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 荧光素钠原料药;荧光素钠注射液。 一致性评价 适用于诊断性眼底和虹膜血管的荧光素血管造影检查。 是 否 药学研究阶段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 化药四类 降血糖 是 否 在研

医疗器械项目开发 医疗器械项目开发 二类医疗器械 血糖测量 否 否 在研

伏立康唑片 伏立康唑片 化药4类 抗感染药物 是 否 获批生产

醋酸特利加压素 醋酸特利加压素 化药4类 缩血管药 是 否 申报中

艾司奥美拉唑镁原料及胶囊 艾司奥美拉唑镁原料及胶囊 化药3类 质子泵抑制制药 是 否 申报中

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 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抗肿瘤药物 是 否 申报中

氨甲环酸注射液 氨甲环酸注射液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止血药 是 否 申报中

奥美拉唑镁原料 奥美拉唑镁原料 化药4类 质子泵抑制药 是 否 申报中

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化药4类 质子泵抑制制药 是 否 在研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化药4类 质子泵抑制制药 是 否 在研

注射用特利加压素 注射用特利加压素 化药4类 缩血管药 是 否 在研

紫杉醇注射液 紫杉醇注射液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抗肿瘤药物 是 否 在研

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 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止吐药 是 否 在研

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 请 抗高血压药 是 否 在研

阿奇霉素颗粒剂 阿奇霉素颗粒剂 化药4类 抗菌药 是 否 在研

尼可地尔原料药 尼可地尔原料药 化药4类 心血管系统类药物 是 否 在研

注射用尼可地尔 注射用尼可地尔 化药3类 心血管系统类药物 是 否 在研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化药4类 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是 否 在研

纳米炭铁 纳米炭铁 化药1类 抗肿瘤药物 否 否 在研

果胶阿霉素项目 果胶阿霉素项目 化药1类 抗肿瘤药物 否 否 在研

个体化肿瘤疫苗项目(卵巢癌) 个体化肿瘤疫苗项目(卵巢癌) 治疗用生物制品I类 抗肿瘤药物(卵巢癌) 否 否 在研

抗肝纤维化(肝硬化)巨噬细胞开发 抗肝纤维化(肝硬化)巨噬细胞开发 治疗用生物制品I类 中晚期肝硬化 否 否 在研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莱美药业产品伏立康唑片(50mg、0.2g)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国药准字 H20213841、国药准字 H20213842),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无形资产”之“(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研发投入金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珍宝岛(603567.SH)(2020年) 12,416.62 3.65 2.26% 34.49%

益佰制药(600594.SH)(2020年) 14,599.92 4.28 4.22% 0.00%

上海凯宝(300039.SZ)(2020年) 5,911.89 6.51 2.29% 0.00%

丽珠集团(000513.SH)(2021年) 152,325.57 12.63 10.64% 24.79%

昆药集团(600422.SH)(2021年) 13,604.13 1.65 2.75% 35.92%

康缘药业(600557.SH)(2021年) 50,976.55 13.97 11.40% 2.04%

红日药业(300026.SZ)(2021年) 29,212.44 3.81 3.67% 30.39%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39,863.87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6.81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6.38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8.25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度研发投入共计2.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81%;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6.81%,较上年同期增加4.1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与高校、科研所开展广泛合作,创新研究取得新突破,增加了企业产品竞争力;同时,由于莱美在2020年6月纳入中恒集团合并范围,上年同期仅合并莱美6-12月数据,因此本期研发投入同比变动幅度较大。此外,因医药研发周期较长,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为8.25%属于合理范围内。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研发投入金额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注射用血栓通对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降低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发生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 119.36 119.36 0.00 0.0004 474.40 -

中华跌打丸二次开发 142.32 142.32 0.00 0.0005 -21.02 -

中药经典名方的药学研究及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494.53 494.53 0.00 0.0016 8008.05 -

荧光素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项目) 225.55 225.55 0.00 0.0007 296.82 -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开发 225.30 225.30 0.00 0.0007 -22.07 _

医疗器械产品开发 577.33 577.33 0.00 0.0018 -

莱美药业研发项目一至二十 6,364.30 4,858.04 1,506.26 0.0201 31.05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不同的产品、主要的流通渠道和业务方式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有直营推广模式、代理销售模式等。直营推广模式:制定的市场由公司自建销售队伍进行市场推广,通过商业公司配送至医药和零售终端。

代理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不同产品,采用省级代理、区域代理、指定区域代理,通过商业公司配送至医院和零售终端。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市场推广费 1,442,193,439.32 88.83

会务费 3,179,109.66 0.20

职工薪酬 113,395,547.31 6.98

差旅费 34,055,364.89 2.10

业务费 4,250,035.53 0.26

办公费 1,861,718.53 0.11

租赁费 1,141,138.94 0.07

交通费 529,223.66 0.03

样品及破损损耗 2,428,793.96 0.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 921,820.60 0.06

保险费 110,188.90 0.01

折旧费 2,629,148.93 0.16

修理费 1,239,361.63 0.08

汽车费用 151,182.41 0.01

市场开发维护费 1,233,888.82 0.08

无形资产摊销 4,152,711.91 0.26

仓储保管费 240,576.71 0.01

其他 9,875,817.05 0.61

合计 1,623,589,068.76 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珍宝岛(603567.SH)(2020年) 73,419.13 21.53

益佰制药(600594.SH)(2020年) 167,235.67 49.00

上海凯宝(300039.SZ)(2020年) 51,424.75 56.63

丽珠集团(000513.SH)(2021年) 388,387.45 32.19

昆药集团(600422.SH)(2021年) 237,345.51 28.76

康缘药业(600557.SH)(2021年) 158,307.95 43.39

红日药业(300026.SZ)(2021年) 261,605.67 34.11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162,358.91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51.35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销售费用总额为162,358.91万元,2020年销售费用总额为198,190.96万元,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8.08%,销售费用无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出台给企业营销模式带来挑战,对于终端销售环节,大客户的管理、临床学术推广需求逐渐转变为企业产品推广的核心竞争力,结合以前年度市场调研成果,今年公司在商务团队建设以及管理模式方面进行了改革。

一、面对现阶段行业竞争环境,公司为有效调动员工工作主动性不断优化企业薪酬体系,通过优化竞争和激励措施,有效提升营销人员创新意识和能力,降本增效明显。

二、在成本压降背景并叠加新冠疫情影响下,公司大幅减少广告宣传、咨询调研及会务活动,通过对线上宣传、特定消费群体进行精准化宣传及推广,从而提高企业知名度。

三、提升商务运营效率,加强商业协议签订、订单核实、资料传递、回款跟踪、应收账款核对等商务工作;加强商业日常维护、进销存管理等商务辅助过程的管理工作;密切跟踪药品到基层医疗的配送时间及配送率,物流配送信息反馈等,以实现销售目标。

四、随着市场规范与政策导向,临床循证医学在推广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公司推动各省市服务商定期召开管理会议,通过制定产品医学策略,寻 找市场痛点及产品价值点,临床循证实验的设计及运作,产品市场准入的战略制定与规划,追踪行业政策走向,分析医保和定价政策等精细化营销管理手段,从而总结终端产出与计划的差异、政策及竞争变化、推广活动执行、终端开发等策略,为精准营销打下夯实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在整合薪酬优化、广告宣传、学术推广及销售推广等方面取得成效,减少的销售费用幅度远大于合并莱美药业所带来的影响,使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整体有所下降。公司本年严控销售费用的措施合理得当,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处于合理水平。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总体情况如下:

1.继续加强并购统筹领导,夯实组织力量

公司继续围绕重点关注领域、重点业务层面多渠道、多管线寻求并购投资标的。公司通过与医疗健康领域的专业投资机构、咨询公司、行业商会等渠道,积极推进业务交流,带动投资机会拓展;收集、筛选和分析大量医药大健康领域的项目。

2.加快推进并购,多个项目成功落地

(1)2021年3月9日,莱美药业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正式列入莱美药业的股东名册。2021年3月22日,莱美药业新增股份243,670,000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莱美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恒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为23.43%,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莱美药业17.4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取得莱美药业40.8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除此以外,公司还通过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莱美药业2.03%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因邱宇所持莱美药业股份被依法拍卖,公司通过表决委托的方式取得莱美药业3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参与认购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9、临2021-20)。

公司参与莱美药业的非公开发行,使中恒集团进一步巩固对莱美药业控制权,提升了中恒集团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地位,有利于促进广西生物医药产业的全面升级。

(2)公司于2020年4月开始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陆续完成对田七家化的增资、股权转让、受让等工作。2021年4月29日,田七家化完成了股权转让事项的商事变更手续,并取得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21年5月25日,公司根据《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完成全部重整价款的支付,重整完成后,公司持有田七家化55.4426%股权,实现对田七家化的控制。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恒集团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30、临2021-40)及《中恒集团关于完成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价款支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3)。

3.积极参与资本市场运作,认购国海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月29日、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认购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认购金额和股数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规模和价格确定)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国海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股份认购协议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4.做好基金规范化运营及投后管理

(1)新设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基金情况如下:

①公司与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创投”)共同设立广西力合中恒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中恒基金”),力合中恒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9,700万元,占力合中恒基金总规模的99%;力合科创创投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力合中恒基金总规模的1%。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编号:2021-4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编号:临2021-51)。截至报告期末,力合中恒基金尚未对外进行投资。

②公司与国海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新资本”)共同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海中恒医药基金”),国海中恒医药基金规模拟定为30,000万元,其中,中恒集团出资24,000万元,占比80%;国海创新资本出资6,000万元,占比20%;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中恒集团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4,000万元,国海创新资本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6,000万元,双方的首期出资额均已全部实缴到位,国海中恒医药基金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7)、《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0)、《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73)。截至报告期末,国海中恒医药基金尚未对外进行投资。

③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以自有资金160,000,000.00元投资成立重庆比邻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比邻星”),持股比例41.67%。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编号:2021-2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重庆比邻星已获得营业执照,尚未开展业务。

④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利穗”):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公司与厦门金牛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兴业创投”)共同认购厦门利穗份额,再由公司、金牛兴业创投、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牛投资”)分别增加对厦门利穗的认缴出资金额。2021年8月24日,公司与金牛兴业创投签订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 0元对价受让了37.5%的厦门利穗份额。同日,公司与金牛兴业创投、鑫金牛投资签订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一》《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二》,拟分别增加对厦门利穗的认缴出资金额,最终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认缴不超过37.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1.5亿元。2021年8月25日,公司对厦门利穗实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37.5%,2021年8月31日,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投资管”)参与了国金证券持有的邱宇债权的承拍,并最终以416,644,888.97元的价格竞得邱宇债权。2021年12月6日,广投资管与厦门利穗于签订《债权收益转让合同》,广投资管将邱宇债权收益权转让至厦门利穗。截至报告期末,厦门利穗报告期末总资产417,581,640.47元,净资产397,934,751.50元。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临2021-62)、《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3)。

(2)基金转让及终止情况:

基金转让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与泸州锦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泸州老窖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佳萍女士、石华燕女士共同投资设立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泸州久泽”),泸州久泽初始规模为人民币4.31亿元,莱美药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为进一步聚焦莱美药业主业,莱美药业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持有的泸州久泽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莱美药业将不再持有泸州久泽财产份额。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拟公开挂牌转让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公告》(编号:2021-39)。

基金终止情况:公司参与设立的南宁国桐莱美纾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桐莱美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52,700万元,公司作为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占基金总份额不超过28.46%。公司已对国桐莱美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剩余人民币14,900万元公司尚未实缴出资,由于国桐莱美基金投资期限届满未能实质开展投资工作,公司将不再对国桐莱美基金进行出资,并按照要求办理退出国桐莱美基金的相关事宜。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拟终止对南宁国桐莱美纾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公告》(编号:2021-61)。

(3)存续基金情况:

①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基金”):广发信德基金总规模为87,5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20,000万份额,占广发信德总规模的22.86%。报告期内,广发信德基金未进行对外投资,目前在投项目14个,已基本完成约定的投资规模,现正处于退出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广发信德基金总资产为1,386,656,795.39元,净资产1,386,544,354.93元。

②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德基金”):同德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19,6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98%,公司目前已对基金实缴出资15,484万元。报告期内,同德基金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金额人民币9,544.26万元。报告期内,同德基金投资西藏莱美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同德基金报告期末总资产192,162,008.45元,净资产191,946,206.98元。

③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持有中国生物医药基金I期、广州赛富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莱美青枫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宁汇友兴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通过上述对外投资,公司已形成了中成药、原料药、化学药、仿制药、生物药、医药流通、日化用品的产业布局,业务更加多元,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取得方式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公司(项目)权益比例(%)

1 莱美药业 医药制造 非同一控制合并 124,260.86 25.46

2 田七家化 日化用品生产和销售 非同一控制合并 8,334.84 55.44

3 厦门利穗 股权投资 非同一控制合并 15,000.00 37.50

4 国海中恒医药基金 股权投资 投资新设 24,000.00 80.00

5 力合中恒基金 股权投资 投资新设 29,700.00 99.00

6 广西阿格莱雅 股权投资 投资新设 5,000.00 44.44

7 重庆比邻星 股权投资 投资新设 16,000.00 41.67

(1)2021年3月9日,莱美药业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莱美药业的股东名册。2021年3月22日,莱美药业新增股份243,670,000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莱美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恒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为23.43%,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莱美药业17.4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取得莱美药业40.8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除此以外,公司还通过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莱美药业 2.03%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因邱宇所持莱美药业股份被依法拍卖,公司通过表决委托的方式取得莱美药业3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公司于2020年4月开始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陆续完成对田七家化的增资、股权转让、受让等工作。2021年4月29日,田七家化完成了股权转让事项的商事变更手续,并取得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21年5月25日,公司根据《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完成全部重整价款的支付,重整完成后,公司持有田七家化55.4426%股权,实现对田七家化的控制。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恒集团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0、临2021-40)及《中恒集团关于完成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价款支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3)。

(3)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利穗”):厦门利穗总规模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37.5%,公司于2020年8月进行出资,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临2021-62)、《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3)。截至报告期末,厦门利穗报告期末总资产417,581,640.47元,净资产397,934,751.50元。

(4)公司与国海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新资本”)共同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海中恒医药基金”),国海中恒医药基金规模拟定为30,000万元,其中,中恒集团出资24,000万元,占比80%;国海创新资本出资6,000万元,占比20%;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中恒集团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4,000万元,国海创新资本首期出资款为人民币6,000万元,双方的首期出资额均已全部实缴到位,国海中恒医药基金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47)、《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0)、《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73)。

(5)公司与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创投”)共同设立广西力合中恒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中恒基金”),力合中恒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9,700万元,占力合中恒基金总规模的99%;力合科创创投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力合中恒基金总规模的1%。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编号:2021-4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编号:临2021-51)。

(6)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以自有资金50,000,000.00元投资新设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西阿格莱雅”),持股比例为44.44%。广西阿格莱雅主要从事药物发现平台开发、药物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西阿格莱雅已获得营业执照,尚未开展业务。该投资事项具体内容可参见莱美药业2021年0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7)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以自有资金160,000,000.00元投资成立重庆比邻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比邻星”),持股比例41.67%。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编号:2021-2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重庆比邻星已获得营业执照,尚未开展业务。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广西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梧州基地(一期)项目:项目总投入预计为36,500.00万元,2021年投入资金23,028.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5,896.00万元。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其中银行贷款资金为12,300.00万元。项目投资进度与计划进度相匹配,目前项目尚未竣工。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持有国海证券股票156,983,269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2.88%。以2021年12月31日二级市场收盘价4.11元/股计算,公允价值计量金额为645,201,235.59元。

(2)梧州制药持有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股票696,378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97%,以2021年12月31日二级市场收盘价14.28美元/股确定其公允价值,当日中国银行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6.3757元,公允价值计量金额为63,401,732.22元。

(3)公司持有国海证券卓越319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根据资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估值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产品账面价值为799,815,103.78元。

(4)公司持有柳州银行“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根据官网查询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产品账面价值为158,344,771.50元。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双钱”)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面,总面积335,557.56平方米和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延长线南面地段,总面积288,971.2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收储补偿价款拟为75,976.0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肇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合计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收储补偿价款22,792.81万元,占收储补偿价款总金额的30%(公告编号:临2021-69)。

2.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与杭州布莱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莱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禾正制药”)100%股权(含其全资子公司成都禾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正”)、四川莱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禾科技”)以人民币1.65亿元转让给布莱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莱美药业将不再持有禾正制药(含成都禾正和莱禾科技)股权,禾正制药(含成都禾正和莱禾科技)将不再纳入莱美药业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转让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7)。

3.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将通过常州莱美青枫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美青枫”)持有的成都美康医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康”)35%股权、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康”)2.25%股权分别以人民币19,950.00万元、1,350.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赖琪。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莱美药业不再间接持有联营企业成都美康和四川美康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转让联营企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8)。

4.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及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星”)拟与Sanum-Kehlbeck GmbH & Co.KG(以下简称“德国沙奴姆公司”)、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匀医药”)共同签署《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耀匀医药将对成都金星进行增资,莱美药业拟就本次成都金星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成都金星增资完成后,耀匀医药将持有成都金星61%股权、莱美药业将持有成都金星35.1%股权、德国沙奴姆公司将持有成都金星3.9%股权,成都金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告编号:临2021-072)。

5.莱美药业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药”)与重庆芝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芝臣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莱美医药将其持有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金鼠”)70%股权以人民币1,200.00万元转让给芝臣科技,莱美金鼠其他少数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出具了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莱美金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莱美药业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重庆莱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莱美医药与重庆智赢优远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赢优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莱美医药将其持有重庆莱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健康”)60%股权以人民币0元转让给智赢优远。智赢优远为莱美健康偿还莱美医药应偿总额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自然人周冰为协议约定的莱美健康偿还莱美医药应偿总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莱美医药将不再持有莱美健康股权,莱美健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莱美药业与杭州布莱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莱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禾正制药”)100%股权(含成都禾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正”)、四川莱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禾科技”))以人民币1.65亿元转让给布莱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莱美药业将不再持有禾正制药(含成都禾正和莱禾科技)股权,禾正制药(含成都禾正和莱禾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同意莱美药业将通过莱美青枫持有的成都美康35%股权、四川美康2.25%股权分别以人民币19,950万元、1,35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赖琪。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莱美药业将不再间接持有联营企业四川美康和成都美康股权。

9.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康源”)与湖南艾丁格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丁格尔”)共同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由艾丁格尔对湖南康源实施整体承包经营,首次承包经营期限3年。承包期间,无论湖南康源盈亏,湖南康源每年从艾丁格尔净收取人民币1,200万元的承包费。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投资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主要业务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梧州制药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生产经营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兼营,进出口业务 99.9963 53,857.86 461,835.35 231,114.25 49,571.37

莱美药业 非同一控制合并 大容量注射剂、小 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含激素类)、胶囊剂 25.46 105,591.12 292,677.39 221,212.67 -10,593.73

双钱实业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食品生产和销售 100.00 20,000.00 39,923.35 32,711.91 945.43

田七家化 非同一控制合并 日化产品生产和销售 55.4426 14,500.00 17,837.73 13,269.49 -1,271.92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国从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过渡期。对于医药健康行业而言,外部发展环境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的变化:一是医药健康市场发展前景长期向好,随着消费需求升级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医药健康市场消费需求将得到更进一步的释放,推动医药健康市场的持续发展;二是医药健康业务需紧跟趋势加大研发与创新投入,国际政治局势和国内医药健康行业政策的变化要求企业紧跟趋势,抓住机遇,加大研发与创新投入,实现产品与商业模式上的新突破。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加快发展消费主导型经济,逐步形成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由此推动产业链各环节更多依靠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医疗健康为代表的高品质药品和产品将有望快速发展。公司将依托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把握健康消费内需爆发机遇,努力争取卡位产业链关键环节位置。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发展定位

中恒集团将坚持聚焦主业、加快主线发展,选准健康赛道、消费场景,聚焦“千亿健康产业”、“健康中国”战略及中医药发展战略机遇,努力成为中国医疗健康产品百亿产值企业,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目标。至2025年末,力争进入全国医药工业50强、中药上市企业前10强。

2.各业务板块发展思路

(1)聚焦两大赛道发展六大业务

深耕医药工业、健康消费两大主业,发力医药制造、医药研发、医疗器械、中药资源、中医服务、健康消费六大业务支撑板块。

(2)推进三化建设完善五大体系

推进中恒集团专业化、数字化、市场化建设,坚持专业人做专业事、推进数字化管控及按市场规律办事,深入打造品牌中恒、智慧中恒、活力中恒,构建以对标先进为基准的管理体系、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营销体系、创新创效为目标的研发体系、资本增值为引领的投资体系、成本领先为重点的生产体系,努力实现为股东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幸福的多赢局面。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稳住基本盘、培育增长点、聚焦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思路,推进经营体系建设,在“专、精、特、新”道路上奋力实现新突破新跨越,努力推动企业经济运行工作实现高质稳步提升,重新审视自身的战略定位与营销模式,充分认识医改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正确评价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发扬优势、弥补劣势,抓住机遇、规避风险,快速发展。公司立足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聚焦市场,通过组织架构改革、管理改进、营销创新等自身努力,稳固集团核心竞争力。

1.稳抓政策落实,聚焦业务发展

一是优化销售渠道布局,加强循证医学,实施市场开发激励方案,根据集采后各省份具体情况制定差异化销售政策,落实销售人员、服务商市场化监管机制,加大各省非医保定点医院市场、空白医院市场以及新品种的开拓,以新机制新渠道促进新增长,实现销量突破。二是完善产品管理体系,创新销售思路,实现从品牌形象宣传和产品促销推广两方面拉动,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增收增效的营销新局面。

2.支持莱美药业坚持“高质量创新”,加大对现有优质业务的投入

公司将主动进行企业战略调整和营销模式转型,以高质量创新作为医药领域的制胜法宝,坚定不移地以此为抓手,实现科研升级。公司现有优质存量业务在细分领域具有差异化优势,未来仍需进一步加大投入:一是优质业务的存量保持平稳增长,巩固差异化特点,通过真实世界数据巩固现有领域核心地位并不断拓宽适应症范围,并通过有的放矢加大学术投入,加速新领域的开发,构建新的强学术优势。二是聚焦优质资源及战略合作,通过商业权益引进,联合开发,品种引进(含进口产品)等方式,拓宽产品管线,继续保持成熟渠道的较高转化效率。

3.立足品牌塑造,多样化营销模式覆盖终端市场

一是集中企业资源,助推保健食品产业提质增效。二是探索标准化运营模式,适时布点布局,稳定海外市场发展和开拓,发掘优质客户,谋划拓展两广以外市场,扩大保健食品覆盖面,加大消费者培育。三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为占领市场提供先机。

4.发挥中药材产地优势,拓展资源战略合作

一是围绕目前中药材经营资源,利用三七经营重点,抓住市场机会,集中时间精力与云南白药进行沟通协调,做好新鲜三七产地收储的同时,进一步探索与云南白药在其他领域的合作,通过强强联合做大企业。二是抓牢标准化种植作业,主动融入政策发展。抓好六堡茶种植工作,继续加强与云南省农科院茶叶研究所沟通协作,完成六堡茶种植。三是加快药食同源产品增量销售,充分利用节日契机,通过促销、搭售等方式加快三七花、黄芪、当归等药食同源产品销售。

5.丰富日化产品管线,培育核心品种供应链衍生型业务

一是加强田七品类矩阵建设,以三七总皂苷为核心,以深化中药养龈向本草养龈为品牌定位,夯实原有品牌消费者群体。逐步以年轻化为目标,以微笑为品牌符号,继续传播田七拍照文化,提升消费者好感度,夯实品牌资产。二是着力抓好渠道布建及运营策略的落地,以线上线下融合打造样板门店,重点夯实城乡市场基础,充分发挥品牌宣传、价格标杆效应。三是扩大产品组合策略,以一站式护理方案为核心,满足不同偏好消费者需求,完善产品系列,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品牌市场占有率。

6.加快新品研发上市,激发发展新动能

一是加快重点潜力产品上市,争取创造新的营收点;二是扎实推动中药、化学药、生物药等医药科技项目创新,力促多领域开发,为公司布局未来提供更多的可能性。三是推进莱美药业产品升级,加快科研进度,通过内外融合模式,助力公司高速增长,加大对公司优质存量业务的投入和短期产品的引进及孵化。四是成立营销升级平台、科研技术平台和创新技术投资平台,提高市场转化率和科研效率,加速高质量创新成果的转化落地。

7.拓展医院业务,完善运营模式,建立特色医药流通产业

一是着力紧抓医疗机构覆盖,通过商业渠道的架构设计、优化和管控能力,迅速开拓基层医院业务。二是利用品牌效应和政策优势吸引战略合作厂家,以终端类型为主设置销售队伍,并逐步精细化,构建新环境下多产品、多模式的营销体系,引领和驱动销售增长。三是利用集采品种抢占市场,以独家品种拉动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上量,拓展冷藏冷冻药品经营资质,快速形成完善的配送网点资源,建立特色品牌。

8.推进资本运作,谋划构建新增长点

一是稳健推进投资并购项目,实现战略扩张。二是建立完善项目(产品)库,为业务扩容奠定基础。三是积极探索金融投资,构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动力源。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及市场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医改政策频出,医保控费、带量采购、药品生产工艺核查、化药注册分类改革制度、一致性评价、两票制、新版医保目录、药品管理法修订、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等政策调整及药品标准和监管政策对公司在生产、研发、流通等环节的要求大幅提升。

医保目录及地方药品目录的变动,产品可能受报销医疗机构级别和适应症后缀限制,行业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使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中医药行业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此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持续发酵,对公司产品配送、销售以及资金回笼等产生负面影响仍在持续。尽管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全球疫情及防控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和风险,若疫情无法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动情况,顺应国家医改政策调整方向,积极参与中药集中带量采购;针对新医保中新增的限制,注重药物经济学与循证医学研究,抓住关键信息,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制定明确的应对策略与推广思路,建立与竞争对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改变传统营销模式,带动终端销售增长;推动产品质量再评价,加强药品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严控产品质量,从医学策略、医学工具、医学项目等多方面给予产品全方位的学术支持;持续优化营销网络和架构,通过提升效率,提供更多的优质优价、高临床价值的产品,降低医改过程中的政策风险。

2.药品降价的风险

药品降价主要原因包括政策性降价和市场竞争所致。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国家新医保局组建,整合三大医保,划归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和耗材采购等职能,药品带量采购具有常态化趋势。目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要以挂网招标模式统一各省的药品采购平台,以此控制药品价格,形成了以低价药品为主导、药品价格总体下降的趋势,主要带来的风险是产品的销量、价格及利润的达不到原有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2021年12月,公司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在湖北十九省联盟集采中确认中选,本次集中采购是省际联盟组织的中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但后续工作尚未具体展开。目前,广东六省联盟集采工作已启动,公司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拟参与此次集采,目前已提交申报材料,若本次未中选,则只能以备选身份参与采购。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做好产品价格维护工作,高度关注议价和调价工作,收集资料,积极跟进每一次议价工作,维护产品的价格体系稳定。按照政策导向突出产品优势,加强产品循证医学的研究,完善临床路径,加强学术推广,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控制各项成本,提高销售竞争水平,扩大核心产品终端覆盖面,合理控制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等疾病治疗领域,其中血栓通、中华跌打丸、蛇胆川贝液、安宫牛黄丸等产品对公司的业绩贡献较大。

应对措施:一是公司将强化并购工作,逐步化解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通过锁定制药主业相关领域,寻找、开发优质并购项目,选择战略协同性高的项目开展并购,努力把制药产业做精做深,丰富公司产品;二是通过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拓展相结合,公司将强化创新发展,引进新产品和技术,深入挖掘现有品种的发展潜力及新药品的研发,集中优势资源提高研发效率;三是加大力度推广初具规模的现有品种,提高产品知名度,对现有品种进行有机补充,培育相应的后备品种,形成产品梯队;四是积极探索外部业务,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拓宽业务板块。

4.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公司上游业务包括中药材的种植与生产,这是公司整个产业链的核心资源。中药材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而中药材价格波动,既容易受气候、自然灾害、种植面积等因素影响,也容易受产业政策、市场供求甚至市场炒作等因素的影响。若原材料价格涨幅过高,不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扩大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建设规模,聘请专家及中药材种植技术人员对种植户进行全面的培训及全程跟踪指导生产,确保重要药材的供给,做好库存管理;二是根据生产需求预算,提前进行物资储备,保证生产需求供应,减少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5.技术开发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将技术开发作为核心竞争力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开展大量的实验研究,但科研技术开发具有不确定因素,不排除因技术难度大、技术更新迭代快、政策要求改变、投入畸高、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造成项目停滞或终止的风险,从而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同时,虽然公司始终将质量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但产品质量问题是生产企业的固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会密切关注行业变化,主动适应医药行业发展趋势,也会继续完善创新体系的建设,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科学立项,有效开发,确保重点研究项目按要求推进、按计划上市,尽可能降低技术开发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原料及产品质量监控,通过控制原材料采购、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技术、配置精密检验设备,培养优秀质量管理人员等措施,持续加强质量管理。

6.服务客户的风险

为加强产品推广和市场开发,规范产品渠道管理,近年公司来选用了国内主流医药流通单位作为部分产品的全国独家配送商进行市场渠道覆盖及市场推广。虽然此举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渠道价格,减少了物流配送成本,但削弱了公司自营销售队伍对市场渠道的掌控,可能会对产品持续发展造成风险。为了更好地进行专业性推广,公司逐渐地扩大自营团队规模,此举将增加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

应对措施:公司将优化业务部门,充实人员,加强考核,力争确保各级人员的销售贡献;对市场进行综合分析,搭建理想的渠道配送体系;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渠道客户的评估,降低运营风险与资金风险;强化自营销售队伍与配送商队伍共同对产品及市场开发,与渠道客户建立战略合作理念,强调合作共赢思想,协助企业完成资金回笼、市场开发、价格维护等工作;优化渠道,以最低的渠道客户数量完成市场覆盖,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与经营风险。

7.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中恒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但不排除由于各方谈判不成功而导致项目拖延或失败,或由于监管审批等原因出现重大不可抗力或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项目终止的风险,也不排除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周期、汇率波动、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不及预期或失败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重大投资决策体系,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发展趋势;

对标的对象进行完备的尽职调查,基于研究和调查结果作出对公司最有利的决策判断,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管控投资实施过程中的沉默成本和时间成本;培育战略合作理念,强调合作共赢思想,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保持与监管部门密切沟通,及时反馈;跟踪内外部环境变化,做好项目实施进度控制。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广投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适用 □不适用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健”)系广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投集团系中恒集团的控股股东,双钱实业系中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双钱实业于2020年11月11日与贵州省怀仁市茅台镇文中酒业有限公司进行贴牌合作,定制双钱牌“陈坛窖藏”酒,定价为780元/瓶。2021年,双钱牌“陈坛窖藏”酒实现营业收入427.87万元。目前双钱实业的主营业务仍为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等,白酒业务非主营业务。广投医健于2021年12月推出了53度桂味酱香型白酒——“百年兴桂酒”,定价为489元/瓶。截至2022年2月份,销售金额仅约30万元。

双钱实业和广投医健的白酒业务占各自营收、利润的比例较小,且中恒集团目前无投资酒厂自行生产或将白酒发展为主业的计划。中恒集团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快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出售完库存的白酒后不再开展白酒业务,正式退出白酒行业。截至2022年3月,双钱实业目前尚有3400件(6瓶/件)白酒库存,预计将在公司三季报披露前(2022年10月底前)全部消化完毕。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 3月10日 www.sse.com.cn 2021年3月11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 4月28日 www.sse.com.cn 2021年4月29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中恒集团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中恒集团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中恒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中恒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6.《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7.《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7月5日 www.sse.com.cn 2021年7月6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提名施仲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1月15日 www.sse.com.cn 2021年11月16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提名莫宏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2月8日 www.sse.com.cn 2021年12月9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中恒集团公司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莫宏胜 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47 2021年11月15日 2023年1月12日 10 否

梁建生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男 39 2019年7月9日 2023年1月12日 169.57 否

林益飞 董事 男 37 2020年1月13日 2023年1月12日 0 是

江亚东 董事 男 37 2020年1月13日 2023年1月12日 0 是

李中军 独立董事 男 57 2020年1月13日 2023年1月12日 12 否

王洪亮 独立董事 男 48 2020年1月13日 2023年1月12日 12 否

李俊华 独立董事 男 45 2019年7月29日 2023年1月12日 12 否

刘明亮 监事会主席 男 71 2013年10月10日 2023年1月12日 118.76 否

施仲波 监事 男 48 2021年7月5日 2023年1月12日 0 是

李毅 职工代表监事 男 51 2021年6月10日 2023年1月12日 30.02 否

钟敏 常务副总经理 男 44 2021年4月28日 2023年1月12日 33.92 否

陈明 副总经理 男 54 2013年10月10日 2023年1月12日 283,200 283,200 165.31 否

彭伟民 副总经理 男 53 2013年10月10日 2023年1月12日 278,100 278,100 169.65 否

易万伟 财务负责人 男 38 2019年12月27日 2023年1月12日 170.9 否

焦明 原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50 2019年2月20日 2021年11月14日 0 是

潘强 原监事 男 59 2018年5月24日 2021年4月7日 0 是

童鲲 原职工代表监事 男 36 2020年1月9日 2021年6月10日 27.33 否

蒋神州 原总经理 男 45 2018年4月25日 2022年1月16日 184.4 否

李文 原副总经理 男 42 2020年3月5日 2021年2月1日 106.96 否

合计 / / / / / 561,300 561,300 / 1,222.82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莫宏胜 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政工师、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项目投资部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安环与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产融投”协同发展办公室主任)、协同部总经理。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梁建生 男,1982年10月出生,壮族,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务业务经理;挂任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经理(工会办公室副主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党委委员。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广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林益飞 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2010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中投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项目经理、业务一部副经理,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部/安环风控部副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江亚东 研究生学历,政工师、经济师,中共党员,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助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主任、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中军 中共党员,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理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药学院化学生物学系主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兼职情况:担任中国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为ChineseChemicalLetter、中国药物化学杂志、中国药学(英)等杂志编委。

王洪亮 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洪堡总理奖学金获得者。兼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独立董事。

李俊华 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曾在国内大型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 所执业,在财务审计、税务咨询及筹划、涉税鉴证、公司法律顾问方面拥有18年以上的丰富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提供财务审计、涉税鉴定、税务咨询及筹划、财税法律顾问服务。现任广西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明亮 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省外贸物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泉运输有限公司(中外合作)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黄埔城酒家(中外合资)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天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万能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施仲波 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在职研究生班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招标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会计主管、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西神州环保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一般审计业务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委派经理、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二级平台专职董事、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总监、监事会工作部直属企业监事会主席。

李毅 男,1970年10月出生,壮族,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经检总队副总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机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挂任广西机场集团审计法规部第二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机场分局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处(经济检查局)处长(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规划协调处负责人;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项目工作组副组长。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副部长。

钟敏 男,1977年9月生,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管理员、业务主办;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专责;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计划发展主管;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企业管理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明 大学本科毕业,执业药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广西民族医药协会副会长,中国毒理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毒理专委会委员,世界中联中药分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广西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科副科长,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经理、经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彭伟民 大学本科毕业。曾任梧州市塑胶厂厂长,梧州市万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梧州市万秀区科委主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西中恒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易万伟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业务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经理(委派至广西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经理(委派至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广西桂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委派至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中恒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

焦明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华银铝业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广西投资集团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开投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广西广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潘强 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二级平台专职监事会主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童鲲 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梧州海事局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兼纪检监察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机关党委副书记、团支部书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副部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中恒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副部长(主持工作)。

蒋神州 管理学博士。曾任广西钦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拓展部副部长、通用通勤部副部长,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李文 经济学硕士。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广西广投邮银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广西国富融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广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林益飞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

江亚东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区直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办公室副总经理/副部长/副主任

施仲波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审计总监/直属企业监事会主席

焦明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潘强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副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莫宏胜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 2021年9月29日

梁建生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1年12月30日

彭伟民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0年6月12日 2021年12月30日

李中军 北京大学药学院 药物化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洪亮 清华大学法学院、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教授,博士生导师;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李俊华 广西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按月平均支付。董事、监事职务津贴从董事会聘任时点的下一个月开始发放,发放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计算其津贴数额;因违法违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因不履行职务及严重失职而被公司免除职务的董事、监事,自处罚或免除职务之日起其职务津贴不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高管人员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公司根据评价结果一次性发放高管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公司董事、监事在本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其年度薪酬以其担任职务年度薪酬高限为准,不予累加,并依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领取董事、监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其年度薪酬以其担任职务年度薪酬高限为准,不予累加。公司在发放职务津贴和薪酬时,按照国家有关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薪酬体系。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1,222.82万元(税前)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莫宏胜 董事、董事长 选举 焦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莫宏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选举莫宏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施仲波 监事 选举 潘强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经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施仲波先生为公司监事。

李毅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 童鲲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钟敏 常务副总经理 聘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聘任钟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焦明 原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董事长 离任 焦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潘强 原监事 离任 潘强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童鲲 原职工代表监事 离任 童鲲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蒋神州 原总经理 离任 蒋神州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文 原副总经理 离任 李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1年1月7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予以展期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制订〈中恒集团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制订〈中恒集团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1年1月29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1年2月19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1年3月10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1年3月29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中恒集团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中恒集团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中恒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中恒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中恒集团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7.《中恒集团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中恒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中恒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10.《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11.《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12.《中恒集团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13.《中恒集团关于2020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专项奖励的议案》;14.《中恒集团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1年4月28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拟公开挂牌转让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1年6月16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调整集团组织架构、职能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核定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1年8月5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向甘肃省积石山县捐赠资金(含等价物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向河南灾区捐赠物资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1年8月23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拟终止对南宁国桐莱美纾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1年8月27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9.《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10.《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11.《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1年9月24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的议案》;7.《中恒集团关于择机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1年10月28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中恒集团关于提名莫宏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实施管理规定>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向广西边境地区捐赠防疫物资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向山 西捐赠物资的议案》;7.《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1年11月15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拟接受增资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1年11月22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21年12月5日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终止<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终止<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事项审议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莫宏胜 否 3 3 1 0 0 否 1

梁建生 否 15 15 6 0 0 否 5

林益飞 否 15 15 8 0 0 否 4

江亚东 否 15 15 9 0 0 否 3

李中军 是 15 15 14 0 0 否 1

王洪亮 是 15 15 14 0 0 否 0

李俊华 是 15 15 6 0 0 否 5

焦明 否 12 12 5 0 0 否 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5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9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俊华;委员:莫宏胜、梁建生、李中军、王洪亮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洪亮;委员:莫宏胜、梁建生、李中军、李俊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中军;委员:林益飞、江亚东、王洪亮、李俊华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莫宏胜;委员:梁建生、林益飞、李中军、李俊华

风控合规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洪亮;委员:林益飞、江亚东、李中军、李俊华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1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2月19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3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中恒集团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中恒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中恒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中恒集团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中恒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7.《中恒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8.《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8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6月16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7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0月28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1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

22日 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2月5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终止<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终止<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4月28日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0月28日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提名莫宏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2020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专项奖励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6月16日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核定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9月24日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0月28日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实施管理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2021年1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2月19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3月10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3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8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拟公开挂牌转让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6月16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中恒力合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调整集团组织架构、职能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3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拟终止对南宁国桐莱美纾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7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1月15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拟接受增资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1月22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2月5日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1.《中恒集团关于终止<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终止<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0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35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453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457

销售人员 595

技术人员 531

财务人员 153

行政人员 717

合计 3,453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151

本科 1,107

大专 763

大专以下 1,432

合计 3,453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结合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建立与企业效益、个人工作业绩表现挂钩的员工薪酬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高度重视培训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在覆盖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开展精细化分层、分类培训,形成学习圈子,逐步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培养具有上市公司特点、具备时代竞争力的干部人才队伍。

一是人才的培养和开发紧紧围绕公司的转型升级战略来开展,既要挖掘、培养专业型的高精尖人才,也要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的实际,建立健全起中恒集团的人才培养发展体系,并实施运行起来,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形成良好的机制。

二是培训重点课程将集中在党史教育、党风廉政、医药行业政策趋势、资本运作、营销管理、战略管理、安全环保、财税管理、合规管理、领导力思维、企业文化等方面,各部门、各板块的业务线条培训按全年培训详细计划开展。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针对不同主题举办中恒集团名师讲堂,开阔员工视野,展示中恒集团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良好形象,打造企业特色培训品牌。

三是逐步建立明确的职位管理体系、职业发展通道、核心胜任力模型,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和员工的职业成长,最大限度地将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高度关联,把企业进步与个人价值的提升高度融合。

四是有效整理、整合、评估各类培训资源,为培训的组织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广投数字培训中心、广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培训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便捷的优势,形成线上线下齐发力的培训模式,为员工在职业生涯发展的每个阶段提供相应的培训。

五是在执行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开展分类、分层培训,贯彻落实公司《“十四五”时期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恒集团《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具体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确定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所占比例一般应不低于20%。

(5)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原则上,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应至少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的 1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特殊情况”是指:

①公司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②公司当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③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

④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⑤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⑥公司拟回购股份的。

⑦公司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阶段确定股票股利与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详细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或回报规划的相关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或回报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2)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且公司未发生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采取现金方式分红或拟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公司董事会应就此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2/3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9日、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恒集团2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6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94,567,948.54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已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情况如下:授予日:2022年1月27日;授予数量:3,637.50万股;授予人数:218人;授予价格:1.76元/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奖金的分配方案。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中恒集团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69号)和《广西证监局关于全面开展辖区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桂证监发〔2020〕97号)的要求,为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落实监管精神,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

自查期间范围内,公司曾出现定期报告披露公司董监高年度报酬情况不准确、人员和经营管理未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等情况,2020年广西证监局曾对公司下发《关于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在认真梳理问题并分析原因后,公司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不规范情况的整改,并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临2020-72)。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在本次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管理意识,以本次自查活动为契机,加强相关责任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从而实现公司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梧州制药

废水排污信息基本情况:

排放口名称 废水总排口 排放口数量 1个 排放方式 间歇排放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值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吨)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超标情况

化学需氧量COD 500 45.99 33.991 250 无

氨氮 —— 1.08 0.615 -- 无

PH 6-9 7.19 -- -- 无

废气排污信息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份开始使用燃气锅炉,停运燃煤锅炉,故2021年1-9月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燃煤锅炉限值排放标准,2021年10-12月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限值排放标准。

1-9月份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排放口名称 废气总排口 排放口数量 1个 排放方式 有组织排放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限值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值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吨)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超标情况

颗粒物 80 24 0.93 -- 无

二氧化硫 550 143 10.33 256 无

氮氧化物 400 94 6.129 -- 无

10-12月份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排放口名称 废气总排口 排放口数量 1个 排放方式 有组织排放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值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吨)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超标情况

颗粒物 20 2.6 0.4 -- 无

二氧化硫 50 6 0.047 256 无

氮氧化物 200 50 1.35 -- 无

(2)莱美药业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莱美隆宇 废水 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 厂界 COD:24mg/l氨氮:9.51mg/L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4-2008 COD:1.22t/a氨氮:0.20t/a COD:283.200t/a氨氮:25.488t/a 无

莱美隆宇 废气 集中处理后15米排放:锅炉房烟囱 8 各车间楼顶 挥发性有机物:8.94mg/L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挥发性有机物:7.84t/a 挥发性有机物:29.460t/a 无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梧州制药

①废水:公司搬迁时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为600t/d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但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2009年底公司新建3500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并在2011年初投入试运行,运行稳定。2008年梧州制药积极响应环保政策,为第一批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并于2009年安装了氨氮在线监测仪器。梧州制药自2015年12月22日将污水排放总渠由原来的直排改为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后,废水执行排放标准也由原来的行业标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改为国家综合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②废气:梧州制药原使用的废气处理设施为炉内脱硫+文丘里麻石除尘塔,虽然处理达标,但是效果不理想,为进一步提高废气处理效率,梧州制药拆除原有的文丘里麻石除尘塔,安装先进的静电除尘设备、双碱脱硫系统及密闭输灰系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并避免输灰造成的粉尘污染。梧州制药原有2台20t/h的燃煤蒸汽锅炉(一备一用),燃烧废气经过静电除尘+双碱喷淋脱硫处理达标后通过50米高烟囱排放。烟囱上面设置有监测平台,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对排放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自治区环保平台。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限值标准。

2020年8月,梧州制药积极响应节能减排环保政策,对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技术升级更新,以7台4t/h燃气锅炉替代原有的2台20t/h燃煤锅。2021年10月,煤改气项目建成落实并投入使用,同时停运燃煤锅炉。2021年10月起,锅炉尾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限值排放标准。

③固体废物:公司主要固废分为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在规范的危废贮存间中并按环保相关法规要求交由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化转移、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有药渣、煤渣、生活垃圾等,公司建设有垃圾池并搭建有防雨棚,定期清运。

④噪声:公司在购进噪声较大的设备的同时都要求供货商安装相应的消音器,降低设备高速运转产生的噪声,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在设备布局方面,将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尽可能安装在远离边界的地方,并进行密闭处理。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的标准。

(2)莱美药业

莱美隆宇建设并运行有1套500m/d污水处理系统,7套废气处理装置,厂区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水、废气全部收集处置达标后排放,建有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厂区内建有危险废弃物暂存间,将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收集后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梧州制药

梧州制药于2008年11月搬迁至公司现经营的生产基地,是GMP改造及搬迁项目,也称为一期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完成自治区环保厅环保竣工验收。梧州制药自搬迁以来,不断扩建,目前扩建有二期建设项目、三期建设项目等,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公司三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11月完成三期项目在用工程项目验收,三期建设项目中,尚未启用区域及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安排进行验收。各建设项目目前建筑设施部分已全部完工,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噪音的处理,未接到居民的投诉。

(2)莱美药业

莱美隆宇环保审批手续齐全,2012年7月9日,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试【2012】107号批准项目试生产。2013年5月2日,重庆市环保局以渝环建函【2013】136号同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2014年6月30日,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验【2014】060号文批准验收,2018年7月12日取得国核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01153556325416001P),2021年7月6日获得换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01153556325416001P)。2021年5月28日二期一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通过。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梧州制药

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梧州制药于2021年10月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万秀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提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莱美药业

为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莱美隆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完成备案。2021年2月18日完成二期一阶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1)梧州制药

梧州制药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进行在线监测,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浓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时向社会及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局对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按照生态环境局核准的自行监测方案实施自行监测。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自行监测委托协议,按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进行网上公布。

(2)莱美药业

莱美隆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除了水质在线监测外,制定有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对污染物排放信息进行检测,并在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梧州制药

梧州制药公司在公司门口按照要求的相关尺寸制作宣传栏,按管理要求公开环保信息,对社会及全体员工公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承诺书,公开公司基本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基本情况等信息。

(2)莱美药业

为落实当地部门监管要求,加快推进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莱美隆宇于2021年11月8日完成土壤及地下水隐患排查与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www.cqlummy.com/news/qyxw/)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对外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牢记国之大者,推进乡村振兴。中恒集团积极推进中恒中药材现代农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建设,先后前往山西大同、浙江湖州、云南普洱等地全国乡村振兴示范点,学习当地乡村的发展思路,制定中药材基地乡村振兴综合形象提升方案;推进双钱六堡茶茶旅融合“乡村振兴”项目,携手“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祝雪兰,探索打造具有瑶族文化特色且集“赏、住、吃、喝、乐、购”于一体的生态休闲旅游品牌;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推进消费帮扶,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作为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物品累计129.7万元,职工食堂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累计71.09万元;以公益慈善助推乡村振兴,援建河池南丹县惠民工程亮化硬化项目、百色凌云县红十字博爱卫生站项目、桂林龙胜县防灾避险场所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深入指定帮扶村藤县和平镇木依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捐赠价值5万元物资给当地村民;开展“党旗领航·捐资助学”活动,捐赠价值1.5万物资给京南镇高稳村学生,以实际行动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其他承诺 股份限售 中恒集团 公司将遵循《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与莱美药业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自莱美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2020年03月06日,36个月 是 是 无 无

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国海证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有关约定,自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 2021年01月29日,60个月 是 是 无 无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中恒集团 为保障莱美药业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避免与莱美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与莱美药业本部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医药产品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承诺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权益变动后五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转让、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予以解决。2、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外,在公司控制莱美药业期间,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再发生与莱美药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莱美药业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公司将书面通知莱美药业,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 2020年01月20日,长期 否 是 无 无

莱美药业或其控股企业,但与莱美药业的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莱美药业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公司,则应视为莱美药业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公司或公司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莱美药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莱美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4、上述承诺于公司对莱美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莱美药业造成损失,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收购人及收购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广投金控承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国海证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国海证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国海证券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2018年12月19日,长期 否 是 无 无

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中恒集团 1、公司将尽量减少公司及其关联方与莱美药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业务来往或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及其关联方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莱美药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所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莱美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上述承诺于公司对莱美药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所做承诺而给莱美药业造成损失,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0年01月20日,长期 否 是 无 无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国海证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广投金控承诺: 1.将尽量减少与国海证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业 2018年12月19日,长期 否 是 无 无

务来往或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海证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所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国海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保持独立性承诺 中恒集团 中恒集团承诺保证莱美药业资产独立完整、保证莱美药业的财务独立、保证莱美药业机构独立、保证莱美药业业务独立、保证莱美药业人员独立。 2020年01月20日,长期 否 是 无 无

为了保证本次无偿划转股权后国海证券的独立性,维护国海证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广投金控承诺保证国海证券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 2018年12月19日,长期 否 是 无 无

其他 中恒集团 为确保对莱美药业的控制权稳定,中恒集团承诺:在莱美药业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如邱宇直接所持莱美药业184,497,185股股份部分或全部被强制执行或拍卖,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充分沟通和协商,并通过参与拍卖、协议转让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邱宇直接所持莱美药业股份的处置,经履行公司内部相关决策程序后,依法、合规承接该等股份,确保公司对邱宇直接所持莱美药业184,497,185股股份对应的22.71%的表决权不发生重大流失,以保证公司对莱美药业的控制权稳定。 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3月22日 是 是 无 无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45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5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11月15日分别召开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中恒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因2012年度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股权的事项,公司被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于2015年12月8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梧州中院”)提起诉讼。 2016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梧州中院《应诉通知书》。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要求公司承担其在股权转让过程支付的各项损失费用以及违约金、逾期付款的利息总计 132,686,967.23元。梧州中院于2016年3月8日开庭审理后签发【(2016)桂04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5234.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10234.84元,由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共同负担。 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对梧州中院一审判决不服,于2016年5月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6日作出(2016)桂民终235号民事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梧州中院重审。 2018年5月11日,梧州中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决如下: 详见公司于2016年 1月23日、1月26日、4月27日,2019年1月3日,2020年3月18日、6月3日、6月20日、9月3日、9月15日、9月26日,2021年2月8日,2022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钦州北部

1.驳回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的诉讼请求;2.驳回第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提起诉讼的本诉案件受理费705,234.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10,234.84元,全部由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负担。本案第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案件受理费683,846元,全部由第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湾房地产公司诉讼案件重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及相关诉讼进展公告。

梧州中院重审做出判决后,对方均不服,又上诉至广西高院,2019年4月22日广西高院开庭审理并签发(2019)桂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18743063.12元(赔偿上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损失18059217.12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4192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1923元)。

2020年6月初,公司收到梧州中院签发的(2020)桂04执67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后,随即向梧州中院递交的《执行异议申请书》《中止执行申请书》被梧州中院的(2020)桂04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此后公司就(2020)桂04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向广西高院提交的复议申请被广西高院《执行裁定书》(2020)桂执复168号驳回。前述申请执行异议的同时,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获得立案,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4632号。

10月12日,梧州中院根据(2020)桂04执67号执行裁定书,已将18766506.12元划拨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

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就本案召开听证会。2021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46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2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 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二)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4民初4号民事判决。一审案件受理费683,846元由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83,846元由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期间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负担。再审期间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705,234.84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关仕杰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705,234.84元、苏凯林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3,636.53元,由二审法院予以退回。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梧州中院提交了执行回转申请书,现案件正在执行中。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申请破产,目前公司正在申报债权中,将于2022年5月27日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最终执行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公司将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作为被告在梧州中院提起诉讼。梧州中院于2018年6月5日开庭审理并判决如下:1.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35,722,532.18元及利息;2.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 详见公司于2018年 3月20日、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索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

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40,000元;3.驳回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即向梧州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梧州中院于2018年10月16日受理公司的执行申请,并着手对被执行人资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9年1月17日,被执行人向梧州中院申请中止本案执行。梧州中院经审查,于2019年3月1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已恢复执行。 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等欠款起诉案件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起诉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等欠款案件判决生效的公告》。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原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中恒集团无关)、中恒集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黑02民初17号判决如下:1.被告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赔偿款19,607,837.55元,并返还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工程款4,883,313.35元;2.被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0月 2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1年5月12日,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签发(2021黑02民初82号《民事调解书》,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详见公司于2019年 1月24日、2020年1月8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及相关诉讼进展公告。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并追加中恒集团作为该案被告。 2020年9月9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并签发民事判决书(2018)黑02民初202号,判决如下:1.解除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90,015.76元。3.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159,255.12元(自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至2021年3月1日止)。4.原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将剩余材料【包括工地现场剩余物料、深圳仓库剩余物料(以公证书公证为准)】返还给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5.驳回原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均不上诉,该判决已生效,公司不承担责任。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2021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药”)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悦药业”)签订了《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就独家销售代理权事项产生较大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莱美医药就协议纠纷一案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7日出具了立案受理通知书。被告海悦药业于2020年6月向吉林省长春 详见莱美药业于2020年5月11日、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及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10月23日、11月17日、11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莱美医药本诉的协议纠纷案件提起了反诉。 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诉和反诉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判决。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解除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2.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权转让金3,750万元;

3.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赔偿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3,750万元;4.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本诉受理费29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承担;反诉受理费411,110.5元(实际预交822,221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5万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返还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411,110.5元。

莱美医药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预缴上诉费通知书》后,于2021年11月15日已缴纳上诉费,上诉请求为:1、请求依法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2、请求依法改判海悦药业全额返还上诉人销售权转让金5,000万元,同时改判海悦药业赔偿上诉人20,434,568.34元;3、请求依法改判驳回海悦药业全部反诉请求;4、请求判令海悦药业承担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二审判决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海悦药业根据《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履行过程中与莱美医药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起诉莱美药业及莱美医药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吉0193民初 85号】,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莱美药业、莱美医药银行存款51,457,500.00元。 详见公司于2022年 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利穗投资”或“合伙企业”〕,公司与厦门金牛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牛兴业创投”)签订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0元对价受让金牛兴业创投持有的利穗投资份额中的不超过37.5%成为劣后级LP,再与金牛兴业创投和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牛投资”)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分别增加对利穗投资的认缴出资金额,最终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不超过37.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15,000万元;鑫金牛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不超过1%,认缴出资额不超过400万元;金牛兴业创投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不超过61.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24,600万元。最终以利穗投资协助邱宇解决债务问题,合伙企业优先参与邱宇债权的承拍。详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临2021-6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3)。

根据公司与与金牛兴业创投和鑫金牛投资签订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签署文件等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报告期内,厦门利穗与广投资管于2021年12月6日签订了《债权收益转让合同》,广投资管将邱宇债权收益权转让至厦门利穗。截至报告期末,厦门利穗报告期末总资产417,581,640.47元,净资产397,934,751.50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莱美药业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莱美药业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43,67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651.50万元(含本数)。其中:中恒集团认购金额不超过95,000万元,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国宏基金”)拟认购不超过5,000万元,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恒同德基金”)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中恒集团持有中恒同德基金98%出资额,为中恒同德基金有限合伙人。中恒集团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投国宏基金为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广投集团间接持有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中恒集团与广投国宏基金共同认购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属于共同投资行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7月3日,公司与莱美药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拟出资总额人民币939,444,443.95元现金认购莱美药业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为211,111,111股。2020年7月23日,公司接到莱美药业通知,莱美药业于2020年7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莱美药业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0年11月11日,莱美药业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莱美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莱美药业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2020年11月13日,莱美药业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311号)。2021年2月9日,莱美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7号),同意莱美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1年3月2日,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莱美药业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211,111,111股,认购价格4.45元/股,缴纳认购股份款项总额人民币939,444,443.95元。2021年3月9日,莱美药业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莱美药业的股东名册。2021年 3月 22日,莱美药业新增股份243,670,000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莱美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恒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为23.43%,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莱美药业17.4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取得莱美药业40.8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7月4日、7月 24日、11月12日、11月14日、2021年2月10日、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了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事项,奥奇丽公司现有核心资产(土地、厂房、生产线、商标等)以及相应的关联负债进行重组,以“净资产”作价出资方式增资扩股田七化妆品公司,其次中恒集团以现金收购股权和增资方式最终取得不低于 55%的田七化妆品公司股权,广西防城港市金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资产管理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取得田七化妆品公司不超过45%股权。公司将对田七化妆品公司实现控制,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防城港资产管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防城港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投资经营田七化妆品公司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8月13日,公司与奥奇丽公司管理人签订了《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协议》,重整价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2020年8月31日,奥奇丽公司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对《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表决通过。2020年9月30日,梧州中院奥奇丽公司破产重整事项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桂04破2号之四),裁定批准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1年3月31日,原田七化妆品公司完成了股权过户和名称更名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已将田七家化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45,000,000.00元,并将持有其44.557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4,608,275.43元)转让给桂顺达公司,作为公司就受让田七家化公司100%股权应付管理人部分价款的等额替代支付。2021年4月29日,田七家化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商事变更手续,并取得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8月15日、9月2日、10月12日、2021年4月2日、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国海证券于近期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在原股本基础上非公开定向增发30%的股份,募资规模约为85亿元。本次国海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中恒集团、广投集团及广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投”)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公司拟作为广投集团一致行动人参与本次国海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拟认购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认购金额和股数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规模和价格确定。2021年1月29日,中恒集团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3月10日,中恒集团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认购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1年2月19日,中恒集团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3月10日,中恒集团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将用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公司拟认购莱美药业股份数量为 211,111,111股,出资金额为939,444,443.95元,出资金额与本次变更用途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3,171.49万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之和为准)。因本次公司与中恒同德基金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国宏基金”)共同参与认购莱美药业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为广投集团,广投国宏基金为广投集团间接持有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中恒同德为公司持有98%出资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中恒集团与广投国宏基金、中恒同德共同认购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属于共同投资行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恒集团通过与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新资本”)(国海创新资本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的全资子公司)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为准)来实现高端产业资源和优势专家团队的整合,投资医药健康领域的优质项目,为公司布局新治疗领域、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提升公司市值水平提供助力。该基金规模拟定为3亿元,其中中恒集团出资2.4亿元,占比80%;国海创新资本出资6,000万元,占比 20%。中恒集团和国海证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投集团,国海创新资本为国海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恒集团与国海创新资本设立基金属于共同投资行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6月16日,中恒集团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7月5日,中恒集团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本次投资。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6月19日、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总额 实际发生额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受广投集团控制企业 融资租赁资金拆借 75,000,000.00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受广投集团控制企业 融资租赁资金拆借 45,000,000.00

该融资业务已于2021年4月2日到期。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是否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基地粉针剂车间 143,394,419.35 2019年4月3日 2029年4月2日 8,243,322.99 租赁协议 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否

南宁中恒投资 南宁绿港建设 南宁基地2#、 83,847,375.38 2019年 10 2024年9月 8,472,142.95 租赁协议 盘活现有资产, 否

有限公司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仓库 月1日 30日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基地B#、C#宿舍 23,057,633.36 2019年3月20日 2024年3月19日 2,218,149.09 租赁协议 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否

租赁情况说明:

1.南宁基地粉针剂车间、南宁基地2#、3#仓库原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因该项目拟生产新规格药品的批文未能取得,无法继续实施,公司于2017年进行了募投项目变更,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不再实施,2019年公司为盘活现有资产,将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已经建成的部分车间、仓库等建筑物进行出租;

2.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 因排污设施等相关验收手续等办理尚未完成,公司尚未将该研发中心投入使用,为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公司将该项目建设完成的宿舍进行出租。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反担保情况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关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 购买中恒集团房地产项目与桂林银行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181,000.00 桂林银行与每个债务人签订个人房屋借款/担保生效日 借款合同项下住宅、商铺及车位完成抵押登记且他项权证交予贷款银行之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81,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81,000.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34,516,7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38,368,4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38,549,4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1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产品 自有闲置资金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闲置资金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资金来源 资金投向 报酬确定方式 年化收益率 预期收益(如有) 实际收益或损失 实际收回情况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00,000,000.00 2019/9/17 2022/12/17 自有闲置资金 7.20% 47,000,000.00 未到期 是 是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00,000,000.00 2019/9/17 2022/12/17 自有闲置资金 7.20% 48,000,000.00 未到期 是 是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150,000,000.00 2020/12/4 2022/12/2 自有闲置资金 5.00% 未到期 是 是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45,40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47,382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 963,596,802 27.73 0 质押 297,794,118 国有法人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60,000 70,009,162 2.01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92,600 49,780,800 1.43 0 无 国有法人

钟振鑫 9,664,100 30,881,600 0.89 0 无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084,307 25,981,165 0.75 0 无 境外法人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0 25,335,000 0.73 0 无 其他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55,900 23,279,100 0.67 0 无 其他

付兆廷 13,374,947 13,374,947 0.38 0 无 境内自然人

陆晓民 -110,400 11,500,000 0.33 0 无 境内自然人

深圳市合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0 11,279,523 0.32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3,596,802 人民币普通股 963,596,802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70,009,162 人民币普通股 70,009,16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780,800 人民币普通股 49,780,800

钟振鑫 30,881,6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81,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981,165 人民币普通股 25,981,165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5,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35,0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3,279,100 人民币普通股 23,279,100

付兆廷 13,374,947 人民币普通股 13,374,947

陆晓民 1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0

深圳市合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1,279,523 人民币普通股 11,279,523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9,898,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该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周炼

成立日期 1996年03月08日

主要经营业务 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除了持有中恒集团27.73%的股份外,广投集团还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分别为:1.间接持有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600310)50.99%股份;2.直接及间接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33.11%股份;3.直接及间接持有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36) 22.34%股份;4.直接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57)0.006%股份;5.直接持有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05)0.007%股份。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秦如培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永证审字[2022]第110009号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恒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恒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 (四十五),2021年度中恒集团合并营业收入 3,161,843,646.17元,比2020年度3,676,393,702.92元减少 514,550,056.75 元,降幅14.00%,收入确认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由于收入为中恒集团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营业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中恒集团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结合中恒集团各业务板块类型及各商品种类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销售收入及毛利变动的合理性,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针对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检查,我们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送货单、签收记录、发票、领用清单等;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5.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执行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核对收入确认相关单据时间节点,以确认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等。

(二)商誉及商誉减值测试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恒集团合并报表中商誉列报金额为431,011,499.20元,包括中恒集团2020年收购莱美药业、广投医药确认的商誉及莱美药业原存商誉,中恒集团于2021年末对相应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144,646,862.36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恒管理层应将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并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因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需依赖管理层的判断,减值评估涉及确定折现率、未来期间销售增长率、毛利率等评估参数,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过程复杂,且商誉减值计提金额较大,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其所基于的假设,受到预期未来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而有可能改变,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企业合并相关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有关合并协议和合并双方的董事会决议等文件、资料,结合企业合并的审计,判断合并是否属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了解企业合并的目的;检查商誉增加是否真实,如果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判断购买日的确定是否正确。 3.获取企业合并的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结合企业合并的审计,分析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合理性,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 获取或编制商誉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商誉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5.复核商誉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管理层是否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7.检查划分的资产组是否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是否都属于经营性资产、负债。 8.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9.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

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 10.分析管理层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11.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12.复核外部估值专家对资产组的估值方法及出具的评估报告。 13. 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 14. 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15.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中恒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恒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恒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恒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恒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恒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恒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恒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利泽秀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海杰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84,930,212.11 3,562,273,949.7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74,804,764.2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7,203,696.01 26,379,939.51

应收账款 570,082,048.05 689,863,662.55

应收款项融资 22,767,507.05 46,699,312.62

预付款项 64,249,673.17 69,327,351.2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113,926,776.94 332,737,457.01

其中:应收利息 650,339.72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58,169,320.68 692,825,822.2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095,275.86 31,536,107.69

流动资产合计 6,959,229,274.12 5,451,643,602.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3,878,299.95 246,820,205.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8,602,967.81 939,187,654.8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31,647,668.79 1,762,533,717.96

投资性房地产 283,373,773.14 274,276,958.19

固定资产 1,497,515,806.23 1,779,739,125.90

在建工程 284,424,748.03 470,843,047.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1,590.72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6,379,798.95

无形资产 469,549,509.00 619,283,828.46

开发支出 59,396,137.39 90,606,206.75

商誉 431,011,499.20 181,014,743.92

长期待摊费用 47,743,128.42 9,859,153.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829,506.66 118,770,237.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019,756.56 30,035,347.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30,494,190.85 6,522,970,227.93

资产总计 11,889,723,464.97 11,974,613,830.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77,806,466.28 1,365,390,259.5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4,551.60 3,680,081.26

应付账款 525,291,861.63 712,017,349.15

预收款项 3,393,370.75 6,337,648.31

合同负债 86,599,689.76 79,400,194.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77,809,213.49 87,215,240.46

应交税费 50,690,888.45 86,102,359.09

其他应付款 598,388,548.67 545,280,787.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274,604.43 7,233,604.4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371,455.88 215,963,524.61

其他流动负债 14,356,762.70 9,806,087.61

流动负债合计 2,708,802,809.21 3,111,193,532.3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184,426,448.76 175,7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9,658,998.16

长期应付款 24,653,150.85 136,865,015.4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85,154,044.37 154,135,107.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464,873.96 168,967,248.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761,903.6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1,119,419.78 635,667,370.97

负债合计 3,199,922,228.99 3,746,860,903.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75,107,147.00 3,475,107,14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4,644,688.54 76,976,515.40

减:库存股 150,209,002.73 150,209,002.73

其他综合收益 106,880,268.85 275,406,568.8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36,764,499.61 621,838,721.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80,086,278.25 2,550,426,99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623,273,879.52 6,849,546,946.55

少数股东权益 2,066,527,356.46 1,378,205,980.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689,801,235.98 8,227,752,927.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1,889,723,464.97 11,974,613,830.64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3,350,911.82 692,237,730.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8,405,030.5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99,799.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39,346.69 239,346.69

其他应收款 241,303,619.33 651,112,422.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01,592,828.32

存货 151,353,631.44 176,602,529.7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66,031.87 5,717,302.76

流动资产合计 1,729,718,370.74 1,525,909,332.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352,656,595.38 2,262,870,084.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5,201,235.59 919,921,956.3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73,202,511.05 1,140,207,841.48

投资性房地产 28,682,224.29 6,961,399.61

固定资产 9,383,622.25 16,456,818.53

在建工程 23,185.85 308,804.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68,019.8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385,876.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52,759.34 9,540,002.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22,756,030.01 4,356,266,906.75

资产总计 6,152,474,400.75 5,882,176,239.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18,329.05 3,118,329.05

预收款项 2,881,156.54 2,948,156.52

合同负债 1,868,937.00 3,271,636.00

应付职工薪酬 10,827,131.13 9,063,175.45

应交税费 1,062,897.05 376,168.06

其他应付款 41,988,070.45 308,810,729.1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338,780.45 1,338,780.45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000,000.00 1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3,746,521.22 369,588,194.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4,000,000.00 116,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487,656.70 98,997,111.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487,656.70 214,997,111.02

负债合计 206,234,177.92 584,585,305.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75,107,147.00 3,475,107,14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8,004,721.46 88,004,721.46

减:库存股 150,209,002.73 150,209,002.73

其他综合收益 79,159,197.19 285,199,737.7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36,764,499.61 621,838,721.62

未分配利润 1,717,413,660.30 977,649,609.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946,240,222.83 5,297,590,934.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6,152,474,400.75 5,882,176,239.52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161,843,646.17 3,676,393,702.92

其中:营业收入 3,161,843,646.17 3,676,393,702.9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019,528,037.27 3,304,747,817.59

其中:营业成本 810,817,377.43 805,733,031.2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64,751,824.29 66,252,652.14

销售费用 1,623,589,068.76 1,981,909,615.77

管理费用 371,890,274.52 342,363,775.06

研发费用 197,662,219.86 131,519,651.05

财务费用 -49,182,727.59 -23,030,907.64

其中:利息费用 61,907,948.89 72,673,240.67

利息收入 112,802,131.65 112,459,486.93

加:其他收益 84,532,200.75 108,079,889.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4,967,361.64 78,530,396.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853,622.82 1,531,709.7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24,949.35 9,575,137.5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4,743,293.42 -17,758,488.4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45,461,921.47 -228,719,887.2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2,693,834.37 25,326,040.3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7,928,740.12 346,678,974.04

加:营业外收入 95,733,959.65 12,877,918.85

减:营业外支出 42,194,832.61 38,285,403.7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1,467,867.16 321,271,489.17

减:所得税费用 58,301,577.96 85,189,831.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166,289.20 236,081,657.3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217,644.84 236,081,657.3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355.6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6,918,694.92 562,819,966.2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33,752,405.72 -326,738,308.8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8,524,911.89 113,118,785.84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8,526,299.97 113,118,966.78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8,526,299.97 113,118,966.78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68,526,299.97 113,118,966.78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88.08 -180.94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41,377.31 349,200,443.2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8,392,394.95 675,938,933.0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3,751,017.64 -326,738,489.7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545,288.19 67,611,395.37

减:营业成本 12,197,260.89 54,641,763.75

税金及附加 1,238,743.41 1,311,325.67

销售费用 2,564.94 126,641.86

管理费用 73,593,173.37 66,815,466.22

研发费用 1,941,747.60 1,941,747.60

财务费用 -26,639,834.56 -17,827,763.67

其中:利息费用 6,342,750.00 1,996,000.00

利息收入 33,008,520.86 19,844,301.62

加:其他收益 870,288.31 1,176,903.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99,250,580.31 814,023,035.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3,693.12 -318,066.4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17,096.60 5,084,290.6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48,970.74 1,161,136.9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53,564,375.30 782,047,580.24

加:营业外收入 33,368.82 10,824,696.81

减:营业外支出 4,707,548.98 35,218,939.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48,890,195.14 757,653,337.50

减:所得税费用 -367,584.79 4,227,739.1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9,257,779.93 753,425,598.3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9,257,779.93 753,425,598.3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6,040,540.57 118,009,153.2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06,040,540.57 118,009,153.2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6,040,540.57 118,009,153.2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43,217,239.36 871,434,751.5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29,012,751.98 4,031,177,508.8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750,753.99 40,113,427.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9,868,936.68 421,530,551.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08,632,442.65 4,492,821,488.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1,834,680.69 655,743,229.4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9,956,310.04 373,978,137.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9,719,731.02 503,438,799.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3,858,391.94 2,303,045,437.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85,369,113.69 3,836,205,60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36,671.04 656,615,884.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6,079,871.00 526,039,633.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7,478,836.20 62,250,889.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5,061,714.49 128,029,603.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78,296,694.6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 72,843,883.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917,116.34 789,164,009.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5,585,151.71 166,107,441.3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2,867,295.00 790,990,941.3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16,865.53 99,970,352.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969,312.24 1,057,068,735.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947,804.10 -267,904,726.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4,319,200.11 19,92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96,464,554.14 15,92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4,502,774.76 1,756,037,934.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381,079.55 101,031,585.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2,203,054.42 1,876,989,519.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77,106,770.06 1,213,145,093.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82,229,038.84 372,769,385.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9,783,81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366,930.81 156,439,116.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1,702,739.71 1,742,353,595.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499,685.29 134,635,924.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12,964.24 -1,250,108.5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201,516.47 522,096,973.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71,744,674.75 2,749,647,700.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80,543,158.28 3,271,744,674.75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720,541.43 61,778,056.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96,117.31 992,405.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096,309.45 87,673,335.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312,968.19 150,443,797.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1,458.35 281,587.2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230,460.33 45,322,543.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96,424.94 6,323,381.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786,023.92 120,385,202.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1,054,367.54 172,312,71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741,399.35 -21,868,917.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1,783,203.24 27,076,959.4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96,834,007.90 901,498,052.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000,000.00 229,8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8,617,211.14 1,158,425,011.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13,937.79 1,012,208.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50,132,818.18 974,215,976.2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705,501.22 293,999,999.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4,152,257.19 1,269,228,184.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464,953.95 -110,803,173.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6,000.00 15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00,910,700.84 207,508,522.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672.68 145,81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3,116,373.52 207,654,340.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610,373.52 -49,654,340.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886,818.92 -182,326,430.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2,237,730.74 874,564,161.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3,350,911.82 692,237,730.74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75,107,147.00 76,976,515.40 150,209,002.73 275,406,568.82 621,838,721.62 2,550,426,996.44 6,849,546,946.55 1,378,205,980.74 8,227,752,927.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475,107,147.00 76,976,515.40 150,209,002.73 275,406,568.82 621,838,721.62 2,550,426,996.44 6,849,546,946.55 1,378,205,980.74 8,227,752,927.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331,826.86 -168,526,299.97 114,925,777.99 -170,340,718.19 -226,273,067.03 688,321,375.72 462,048,308.69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8,526,299.97 306,918,694.92 138,392,394.95 -133,751,017.64 4,641,377.3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331,826.86 -2,331,826.86 754,347,709.08 752,015,882.22

1.所有者 -2,331,826.86 -2,331,826.86 386,727,316.91 384,395,490.05

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367,620,392.17 367,620,392.17

(三)利润分配 114,925,777.99 -409,493,728.83 -294,567,950.84 -41,000.00 -294,608,950.84

1.提取盈余公积 114,925,777.99 -114,925,777.9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94,567,950.84 -294,567,950.84

4.其他 -41,000.00 -294,608,950.8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67,765,684.28 -67,765,684.28 67,765,684.28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75,107,147.00 74,644,688.54 150,209,002.73 106,880,268.85 736,764,499.61 2,380,086,278.25 6,623,273,879.52 2,066,527,356.46 8,689,801,235.98

项目 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75,107,147.00 85,729,315.40 150,209,002.73 162,287,602.04 547,061,861.20 2,273,553,406.97 6,393,530,329.88 3,943,980.63 6,397,474,310.5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475,107,147.00 85,729,315.40 150,209,002.73 162,287,602.04 547,061,861.20 2,273,553,406.97 6,393,530,329.88 3,943,980.63 6,397,474,310.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752,800.00 113,118,966.78 74,776,860.42 276,873,589.47 456,016,616.67 1,374,262,000.11 1,830,278,616.78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3,118,966.78 562,819,966.23 675,938,933.01 -326,738,489.79 349,200,443.2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8,752,800.00 -8,752,800.00 1,763,214,417.54 1,754,461,617.5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1,920,000.00 21,92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8,752,800.00 -8,752,800.00 1,741,294,417.54 1,732,541,617.54

(三)利润分配 75,342,559.83 -280,855,082.07 -205,512,522.24 -62,213,927.64 -267,726,449.88

1.提取盈余公积 75,342,559.83 -75,342,559.8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05,512,522.24 -205,512,522.24 -62,213,927.64 -267,726,449.88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565,699.41 -5,091,294.69 -5,656,994.10 -5,656,994.1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565,699.41 -5,091,294.69 -5,656,994.10 -5,656,994.10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75,107,147.00 76,976,515.40 150,209,002.73 275,406,568.82 621,838,721.62 2,550,426,996.44 6,849,546,946.55 1,378,205,980.74 8,227,752,927.29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75,107,147.00 88,004,721.46 150,209,002.73 285,199,737.76 621,838,721.62 977,649,609.20 5,297,590,934.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475,107,147.00 88,004,721.46 150,209,002.73 285,199,737.76 621,838,721.62 977,649,609.20 5,297,590,934.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06,040,540.57 114,925,777.99 739,764,051.10 648,649,288.52

(一)综合收益总额 -206,040,540.57 1,149,257,779.93 943,217,239.3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4,925,777.99 -409,493,728.83 -294,567,950.84

1.提取盈余公积 114,925,777.99 -114,925,777.9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94,567,950.84 -294,567,950.8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75,107,147.00 88,004,721.46 150,209,002.73 79,159,197.19 736,764,499.61 1,717,413,660.30 5,946,240,222.83

项目 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75,107,147.00 88,004,721.46 150,209,002.73 167,190,584.56 547,061,861.20 510,170,387.65 4,637,325,699.1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475,107,147.00 88,004,721.46 150,209,002.73 167,190,584.56 547,061,861.20 510,170,387.65 4,637,325,699.1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18,009,153.20 74,776,860.42 467,479,221.55 660,265,235.17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8,009,153.20 753,425,598.31 871,434,751.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5,342,559.83 -280,855,082.07 -205,512,522.24

1.提取盈余公积 75,342,559.83 -75,342,559.8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05,512,522.24 -205,512,522.2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565,699.41 -5,091,294.69 -5,656,994.1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565,699.41 -5,091,294.69 -5,656,994.10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75,107,147.00 88,004,721.46 150,209,002.73 285,199,737.76 621,838,721.62 977,649,609.20 5,297,590,934.31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旋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发行上市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原名广西梧州中恒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本公司系1993年4月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3]63号文件批准,由梧州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梧州市地产发展公司、梧州市建筑设计院作为发起人,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1993年7月28日,本公司经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913602-7。1993年12月14日,本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3]158号文件批复,更名为广西梧州市中房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6]49号文件批复,更至现用名称,并于1997年1月2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

2000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138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于10月27日,成功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500万股(1元/股)。2000年11月30日,该种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12,671.7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2,671.76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500001000943。

2010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669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0万股新股。2010年6月10日,本公司实际发行新增股份为1,200万股。

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09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134,900股新股。2014年11月13日,本公司实际发行新增股份为66,621,521股。

2015年9月16日,本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158,369,049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13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计送转股份2,316,738,098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475,107,147元,股本总额为3,475,107,147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4001982304689;股本情况详见附注。

(2)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

(3)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项目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生产与销售、食品加工与销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详见附注十。

(五)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四十一家,详见本附注七、(一),本附注中各子公司简称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简称

1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梧州制药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恒建筑

3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恒中药材

4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中恒医药

5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双钱实业

6 梧州双钱保健食品罐头有限公司 双钱保健

7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中恒投资

8 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 肇庆制药

9 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肇庆双钱

10 南宁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南宁双钱实业

11 广西双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双钱健康

12 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中恒创新医药

13 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恒医疗科技

14 广西中恒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恒医药集团

15 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 广投医药

16 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恒置业

17 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恒同德

18 文山云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文山云桂

19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莱美药业

20 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莱美医药

21 湖南康宇医疗机械有限公司 康宇机械

22 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康源

23 重庆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莱美器械

24 莱美(香港)有限公司 莱美香港

25 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金星药业

26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莱美隆宇

27 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康德赛

28 四川瀛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瀛瑞医药

29 重庆市莱美聚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莱美聚德

30 重庆钨石知源生物医药知识产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钨石投资

31 西藏莱美德济医药有限公司 莱美德济

32 常州莱美青枫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莱美青枫

33 北京蓝天共享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蓝天共享

34 爱甲专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爱甲专线

35 蝴蝶管家(成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蝴蝶管家

36 北京药花飘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药花飘香

37 广州赛富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赛富健康

38 成都武侯甲如爱诊所有限公司 成都甲如爱

39 先赞医疗机械(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先赞

40 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利穗

41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田七家化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经复核后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编制时将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并前先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

(3)报告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一项由本公司作为一个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两类: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

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一项安排就可以被认定为合营安排,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

(2)重新评估

如果法律形式、合同条款等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合营安排参与方应当对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一是评估原合营方是否仍对该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二是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3)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3-1)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①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是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是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是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是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可能将其自有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如果合营方保留了对这些资产的全部所有权或控制权,则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与合营方自有资产的会计处理并无差别。

合营方也可能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购买资产来投入共同经营,并共同承担共同经营的负债,此时,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在这些资产和负债中的利益份额。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来确认在相关固定资产中的利益份额,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确认在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中的份额。

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合营方应确认按照上述原则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企业的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但合营方对于因其他股东未按约定向合营安排提供资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或相关合同约定等规定而承担连带责任的,从其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

②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或损失。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③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合营方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合营方应享有的部分。即,此时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④合营方取得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取得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且该共同经营构成业务时,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等相关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不能与合营安排准则的规定相冲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该共同经营是否构成业务。该处理原则不仅适用于收购现有的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也适用于与其他参与方一起设立共同经营,且由于有其他参与方注入既存业务,使共同经营设立时即构成业务。

(3-2)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即,共同经营的参与方,不论其是否具有共同控制,只要能够享有共同经营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义务,对在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采用与合营方相同的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4)关于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中,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其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工具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参考标准:期末单项余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5-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

组合3(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4(保证金类组合)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员工借支款等其他应收款

(5-2)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3(关联方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4(保证金类组合) 预计存续期

(5-3)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2.26 1.64

1-2年 28.91 3.31

2-3年 49.67 37.39

3-4年 73.58 87.93

4-5年 100.00 99.88

5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3(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4(保证金类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品种法,直接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相关开发产品成本。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期末存货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办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6)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

(6-1)为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的开发成本。

(6-2)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自用土地: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分不清负担对象或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先通过土地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按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

(7)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7-1)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分清并直接计入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通过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于开发完成后再按分配标准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7-2)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在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不再按分配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8)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的摊销方法。

(8-1)出租开发产品:出租房屋根据账面原值和摊销率,按季度计提摊销额。摊销额作为出租房屋经营期间的费用,计入当期经营成本。出租房屋摊销率按照公司同类结构房屋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确定。

(8-2)周转房:周转房损耗价值的摊销采用平均年限摊销法,按使用期限计提每月摊销额。摊销额作为开发期间的费用,计入土地、房屋的开发成本。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③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1.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1)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 15-40 3 6.47-2.43

房屋建筑物 15-40 3 6.47-2.43

(2)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的“资产减值”。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

2.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15-40 3-5 6.47-2.38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4 3-5 19.40-6.79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6-12 3-5 16.17-7.92

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5 3-5 32.33-6.33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开始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竣工决算的金额调整原暂估金额,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构成的资产。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 生物资产的确定标准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生物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本公司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该资产在收获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各类生物资产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后,确定折旧率。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生物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本附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并且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1.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类别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15-50

软件 10

其他 2-20

本公司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二十九)。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 11 月 2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及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实施问答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重分类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0年影响金额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集团将其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7,111,612.53

营业成本 7,111,612.53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集团将其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11,612.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111,612.53

合 计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62,273,949.76 3,562,273,949.7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379,939.51 26,379,939.51

应收账款 689,863,662.55 689,863,662.55

应收款项融资 46,699,312.62 46,699,312.62

预付款项 69,327,351.29 69,263,456.07 -63,895.2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332,737,457.01 332,737,457.0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92,825,822.28 692,825,822.2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536,107.69 31,536,107.69

流动资产合计 5,451,643,602.71 5,451,579,707.49 -63,895.2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46,820,205.71 246,820,205.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39,187,654.82 939,187,654.8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762,533,717.96 1,762,533,717.96

投资性房地产 274,276,958.19 274,276,958.19

固定资产 1,779,739,125.90 1,779,739,125.90

在建工程 470,843,047.23 470,843,047.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9,675,476.92 19,675,476.92

无形资产 619,283,828.46 619,283,828.46

开发支出 90,606,206.75 90,606,206.75

商誉 181,014,743.92 181,014,743.92

长期待摊费用 9,859,153.74 9,859,153.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770,237.91 118,770,237.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35,347.34 30,035,347.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22,970,227.93 6,542,645,704.85 19,675,476.92

资产总计 11,974,613,830.64 11,994,225,412.34 19,611,581.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65,390,259.50 1,365,390,259.5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680,081.26 3,680,081.26

应付账款 712,017,349.15 712,017,349.15

预收款项 6,337,648.31 6,337,648.31

合同负债 79,400,194.99 79,400,194.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87,215,240.46 87,215,240.46

应交税费 86,102,359.09 86,102,359.09

其他应付款 545,280,787.40 545,280,787.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233,604.43 7,233,604.4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5,963,524.61 220,198,963.91 4,235,439.30

其他流动负债 9,806,087.61 9,806,087.61

流动负债合计 3,111,193,532.38 3,115,428,971.68 4,235,439.3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175,700,000.00 175,7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5,376,142.40 15,376,142.40

长期应付款 136,865,015.43 136,865,015.4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4,135,107.42 154,135,107.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8,967,248.12 168,967,248.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5,667,370.97 651,043,513.37 15,376,142.40

负债合计 3,746,860,903.35 3,766,472,485.05 19,611,581.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75,107,147.00 3,475,107,14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6,976,515.40 76,976,515.40

减:库存股 150,209,002.73 150,209,002.73

其他综合收益 275,406,568.82 275,406,568.8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21,838,721.62 621,838,721.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550,426,996.44 2,550,426,99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849,546,946.55 6,849,546,946.55

少数股东权益 1,378,205,980.74 1,378,205,980.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227,752,927.29 8,227,752,927.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1,974,613,830.64 11,994,225,412.34 19,611,581.70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92,237,730.74 692,237,730.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39,346.69 239,346.69

其他应收款 651,112,422.83 651,112,422.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01,592,828.32 301,592,828.32

存货 176,602,529.75 176,602,529.7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717,302.76 5,717,302.76

流动资产合计 1,525,909,332.77 1,525,909,332.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262,870,084.08 2,262,870,084.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19,921,956.34 919,921,956.3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40,207,841.48 1,140,207,841.48

投资性房地产 6,961,399.61 6,961,399.61

固定资产 16,456,818.53 16,456,818.53

在建工程 308,804.68 308,804.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40,002.03 9,540,002.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56,266,906.75 4,356,266,906.75

资产总计 5,882,176,239.52 5,882,176,239.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18,329.05 3,118,329.05

预收款项 2,948,156.52 2,948,156.52

合同负债 3,271,636.00 3,271,636.00

应付职工薪酬 9,063,175.45 9,063,175.45

应交税费 376,168.06 376,168.06

其他应付款 308,810,729.11 308,810,729.1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338,780.45 1,338,780.45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000,000.00 1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69,588,194.19 369,588,194.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6,000,000.00 116,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997,111.02 98,997,111.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4,997,111.02 214,997,111.02

负债合计 584,585,305.21 584,585,305.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75,107,147.00 3,475,107,14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8,004,721.46 88,004,721.46

减:库存股 150,209,002.73 150,209,002.73

其他综合收益 285,199,737.76 285,199,737.7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21,838,721.62 621,838,721.62

未分配利润 977,649,609.20 977,649,609.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297,590,934.31 5,297,590,934.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882,176,239.52 5,882,176,239.52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无影响。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3%、5%、6%、9%、13%

消费税 应税销售收入 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5%(税率20%,应纳所得额减按25%)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 2%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应纳税增值额 30%-60%

房产税 自用房产扣除30%的余值和出租房产租金收入 1.2%、12%

利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6.50%

注:除湖南康源浏阳本部和康宇器械按5%的税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其他纳税主体均按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双钱实业、中恒医药、梧州制药、中恒医疗科技、莱美药业、莱美医药、湖南康源、莱美隆宇、莱美德济 15%

南宁中恒投资、肇庆制药、肇庆双钱、双钱健康、南宁双钱实业、双钱保健、中恒建筑、中恒中药材、田七家化、金星药业、康德赛、瀛瑞医药 25%

文山云桂、中恒置业、中恒医药集团、广投医药、中恒创新医药、莱美器械、康宇器械、莱美聚德、药花飘香、蝴蝶管家、海南先赞、成都甲如爱、蓝天共享、爱甲专线 20%

莱美香港 16.5%(利得税)

莱美青枫、赛富健康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双钱实业、梧州制药、梧州中恒医药、莱美药业、莱美医药、莱美隆宇和莱美德济符合规定, 2021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国科火字【2019】217号文,湖南康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3.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文山云桂享受该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867.46 5,125.94

银行存款 2,940,657,898.25 3,293,414,181.17

其他货币资金 144,267,446.40 268,854,642.65

合计 3,084,930,212.11 3,562,273,949.7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0,001,661.64 63,083,485.85

其他说明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系子公司莱美香港存放于香港的款项以及在大陆开立的离岸账户资金余额。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担保保证金 4,236,925.00 24,236,925.00

已质押定期存单 29,362,05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15,000,000.00

股权认购履约保证金 21,930,300.01

冻结银行存款 150,128.83

合 计 4,387,053.83 290,529,275.0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374,804,764.25

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 1,374,804,764.25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1,374,804,764.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国海证券投资关联方国海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总期限不超过39个月,其中投资期3个月,存续期36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向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8亿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184,896.22 元,期末账面价值合计799,815,103.78 元

注2:2020年12月本公司使用1.5亿元购买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公允价值变动8,344,771.50元,期末账面价值合计158,344,771.50元。

注3:厦门利穗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8月31日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邱宇的债权,竞拍价416,644,888.97元,厦门利穗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仲裁阶段、执行阶段过程中的债权质押物莱美药业股票变现方处置的方式处理该债权。根据重庆市渝信公证处出具的(2022)渝信证字1919号《执行证书》,邱宇债权本金321,38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违约金232,071,830.10元,合计应收553,451,830.10元。该债权以10420万股莱美药业股票质押,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8月31日以416,644,888.97元竟得,该债权虽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但该债权属于已到期债权,根据质押股票价格并不能确定其公允价值,基于谨慎因素,本集团以最近该债权拍卖成交价416,644,888.97元作为该债权期末公允价值。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36,434,955.31 24,409,258.70

商业承兑票据 768,740.70 1,970,680.81

合计 37,203,696.01 26,379,939.5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6,997,225.77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6,997,225.77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7,226,655.31 100 22,959.30 0.06 37,203,696.01 26,442,565.36 100 62,625.85 0.24 26,379,939.51

其中:

商业承兑汇票 791,700.00 2.13 22,959.30 2.9 768,740.70 2,033,306.66 7.69 62,625.85 3.08 1,970,680.81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36,434,955.31 97.87 36,434,955.31 24,409,258.70 92.31 24,409,258.70

合计 37,226,655.31 22,959.3 37,203,696.01 26,442,565.36 62,625.85 26,379,939.5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坏账准备 62,625.85 22,959.30 62,625.85 22,959.30

合计 62,625.85 22,959.30 62,625.85 22,959.3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 556,131,948.29

1至2年 24,931,335.36

2至3年 9,126,605.33

3年以上

3至4年 5,736,321.26

4至5年 5,914,092.86

5年以上 20,204,047.95

合计 622,044,351.0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055,480.57 1.30 8,055,480.57 100.00 10,598,309.79 1.42 10,598,309.79 100.00

其中: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613,051.17 94.51 7,613,051.17 100.00 7,613,051.17 71.83 7,613,051.17 100.00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42,429.40 5.49 442,429.40 100.00 2,985,258.62 28.17 2,985,258.62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13,988,870.48 98.70 43,906,822.43 7.15 570,082,048.05 737,874,926.26 98.58 48,011,263.71 6.51 689,863,662.55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13,988,870.48 100.00 43,906,822.43 7.15 570,082,048.05 737,874,926.26 100.00 48,011,263.71 6.51 689,863,662.55

合计 622,044,351.05 / 51,962,303.00 / 570,082,048.05 748,473,236.05 / 58,609,573.50 / 689,863,662.5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3,237,036.10 3,237,036.10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二 3,001,474.00 3,001,474.00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三 1,374,541.07 1,374,541.07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四 98,220.00 98,220.00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五 51,658.56 51,658.56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六 54,415.97 54,415.97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七 109,193.50 109,193.50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八 105,187.27 105,187.27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客户九 23,754.10 23,754.10 100.00 预计无法回收

合计 8,055,480.57 8,055,480.57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64,216,558.65 12,794,734.80 2.27

1至2年 17,600,460.06 5,088,416.86 28.91

2至3年 9,126,605.33 4,532,783.90 49.67

3至4年 5,736,321.26 4,220,566.49 73.58

4至5年 5,914,092.86 5,875,488.06 100

5年以上 11,394,832.32 11,394,832.32 100

合计 613,988,870.48 43,906,822.43 7.1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0,598,309.79 2,542,829.22 8,055,480.5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8,011,263.71 726,777.03 1,650,143.32 844,614.50 -2,336,460.49 43,906,822.43

合计 58,609,573.50 726,777.03 1,650,143.32 3,387,443.72 -2,336,460.49 51,962,303.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3,387,443.72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0笔金额为3,387,443.72元。该20笔应收账款的债权人为莱美药业,由于无法收回,已经莱美药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计核销。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十 29,191,341.75 4.69 8,010,204.76

客户十一 22,394,413.40 3.60 675,149.91

客户十二 17,671,780.00 2.84 512,481.62

客户十三 14,964,000.00 2.41 2,833,423.01

客户十四 14,942,158.45 2.40 433,322.60

合计 99,163,693.60 15.94 12,464,581.9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22,767,507.05 46,699,312.62

合计 22,767,507.05 46,699,312.6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5,907,056.34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5,907,056.34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57,121,564.97 88.91 65,044,077.76 93.91

1至2年 5,095,308.56 7.93 2,444,585.29 3.53

2至3年 957,880.18 1.49 729,264.73 1.05

3年以上 1,074,919.46 1.67 1,045,528.29 1.51

合计 64,249,673.17 100.00 69,263,456.07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 19,294,004.90 30.03

供应商二 3,500,000.00 5.45

供应商三 2,950,129.11 4.59

供应商四 1,890,000.00 2.94

供应商五 1,640,046.81 2.55

合计 29,274,180.82 45.5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650,339.7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13,276,437.22 332,737,457.01

合计 1,113,926,776.94 332,737,457.0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间借款 650,339.72

合计 650,339.72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 1,074,613,924.48

1至2年 64,008,876.22

2至3年 31,907,992.00

3年以上

3至4年 18,899,478.86

4至5年 1,306,712.91

5年以上 59,809,146.60

合计 1,250,546,131.07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11,483,198.52 74,299,670.09

备用金借支 1,476,945.89 3,527,424.41

代收代付款项 2,366,178.28 2,972,198.58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1,235,219,808.38 338,625,749.25

合计 1,250,546,131.07 419,425,042.33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 7,921,155.31 57,073,434.92 21,692,995.09 86,687,585.32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7,921,155.31 57,073,434.92 21,692,995.09 86,687,585.32

--转入第二阶段 0.01 -0.01 0.00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2,722,953.11 9,215,641.83 36,714,475.10 58,653,070.04

本期转回 2,901,423.89 45,319.90 2,946,743.79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2,746,163.12 2,327,881.29 5,074,044.41

其他变动 -50,173.31 -50,173.31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20,593,935.12 60,641,489.73 56,034,269.00 137,269,693.8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074,044.41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1笔金额为 5,074,044.41 元,该11笔其他应收款的债权人为莱美药业,由于无法收回,已经莱美药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核销。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十五 土地转让 524,245,750.00 1年以内 41.92

客户十六 股权转让相关款项 80,850,000.00 1年内 6.47 5,020,785.00

客户十七 政府补助款 49,582,609.41 0-2年 3.96

客户十八 湖南康源承包经营相关款项 44,381,406.79 1年内 3.55 2,756,085.36

客户十九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34,398,205.94 5年以上 2.75 34,398,205.94

合计 / 733,457,972.14 / 58.65 42,175,076.30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客户二十 企业发展金 49,582,609.41 1年以内、1-2年 2022年4月底,企业入驻协议书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 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4,566,367.48 2.76 34,566,367.48 100.00

其中: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2,978,257.23 95.41 32,978,257.23 100.00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588,110.25 4.59 1,588,110.25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37,923,564.23 75.00 102,703,326.37 10.95 835,220,237.86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278,056,199.36 22.23 278,056,199.36

合 计 1,250,546,131.07 100.00 137,269,693.85 10.98 1,113,276,437.22

(续)

种 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491,374.40 1.55 6,491,374.40 100.00

其中: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045,049.52 62.31 4,045,049.52 100.00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446,324.88 37.69 2,446,324.88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85,524,915.32 44.23 80,196,210.92 43.23 105,328,704.40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227,408,752.61 54.22 227,408,752.61

合 计 419,425,042.33 100.00 86,687,585.32 20.67 332,737,457.01

(1)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客户二十一 719,547.75 719,547.75 5年以上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客户二十二 153,861.60 153,861.60 5年以上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客户二十三 560,000.00 560,000.00 5年以上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客户二十四 10,000.00 10,000.00 5年以上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客户二十五 49,875.00 49,875.00 5年以上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客户二十六 57,530.00 57,530.00 5年以上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客户二十七 37,295.90 37,295.90 5年以上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合 计 1,588,110.25 1,588,110.25 —— ——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客户二十八 32,978,257.23 32,978,257.23 1年以内 100.00 预期不能收回

合 计 32,978,257.23 32,978,257.23 —— ——

(3)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 765,019,467.89 12,570,710.36 1.64

1至2年(含2年) 62,608,876.22 2,073,392.36 3.31

2至3年(含3年) 31,867,992.00 11,914,155.38 37.39

3至4年(含4年) 18,899,478.86 16,618,908.72 87.93

4至5年(含5年) 1,306,712.91 1,305,123.20 99.88

5年以上 58,221,036.35 58,221,036.35 100.00

合 计 937,923,564.23 102,703,326.37 10.95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组合名称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278,056,199.36 227,408,752.61

合计 278,056,199.36 227,408,752.61

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主要是莱美德济代理业务债权 275,694,949.96 元,社会保险 921,249.40 元,金鸡镇人民政府 1,440,000.00 元, 该部分债权预计回收无风险。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二十九 土地转让 524,245,750.00 1年以内 42.92

客户三十 股权转让相关款项 80,850,000.00 1年内 6.47 5,020,785.00

客户三十一 政府补助款 49,582,609.41 0-2年 3.96

客户三十二 湖南康源承包经营相关款项 44,381,406.79 1年内 3.55 2,756,085.36

客户三十三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34,398,205.94 5年以上 2.75 34,398,205.94

合 计 —— 733,457,972.14 58.65 42,175,076.30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34,456,357.28 30,518,557.54 303,937,799.74 309,550,374.36 2,209,137.49 307,341,236.87

在产品 20,171,809.10 709,220.00 19,462,589.10 22,469,180.38 2,530,649.28 19,938,531.10

库存商品 136,513,145.79 5,372,793.43 131,140,352.36 115,245,669.86 10,326,128.74 104,919,541.12

周转材料 39,848,127.85 419,918.40 39,428,209.45 44,075,274.07 474,079.34 43,601,194.73

发出商品 4,417,121.84 4,417,121.84 48,705,111.72 10,379,995.55 38,325,116.17

开发成本 59,709,102.88 59,709,102.88 58,767,963.19 58,767,963.19

委托加工物资 2,187,240.26 2,187,240.26 2,097,672.54 2,097,672.54

开发产品 91,928,977.63 284,449.07 91,644,528.56 118,119,015.63 284,449.07 117,834,566.56

消耗性生物资产 6,242,376.49 6,242,376.49

合计 695,474,259.12 37,304,938.44 658,169,320.68 719,030,261.75 26,204,439.47 692,825,822.28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2,209,137.49 28,717,849.52 241,562.31 166,867.16 30,518,557.54

在产品 2,530,649.28 709,220.00 1,226.56 2,529,422.72 709,220.00

库存商品 10,326,128.74 1,129,536.45 3,238,902.90 2,843,968.86 5,372,793.43

周转材料 474,079.34 3,102.91 47,434.79 9,829.06 419,918.40

发出商品 10,379,995.55 25,042.00 10,354,953.55

开发产品 284,449.07 284,449.07

合计 26,204,439.47 30,559,708.88 3,554,168.56 15,905,041.35 37,304,938.44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已完工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跌价准备

恒祥豪苑 2011年 24,878,958.55 24,878,958.55

东山冲小区 2001年 179,611.89 179,611.89

恒祥花苑一期 2001年 186,962.58 186,962.58

恒祥花苑二期 2007年 4,004,086.46 4,004,086.46

步埠小区 1996年 284,449.07 284,449.07 284,449.07

旺甫豪苑 2014年 67,509,994.12 190,148.44 26,380,186.44 41,319,956.12

中恒建材项目 1-6号楼 2014年 21,074,952.96 21,074,952.96

合计 118,119,015.63 91,928,977.63 284,449.07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待抵扣增值税 30,832,706.60 21,882,647.40

预缴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2,245,518.70 9,637,429.49

待认证进项税额 16,301.88 14,168.02

其他 748.68 1,862.78

合计 33,095,275.86 31,536,107.69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0.00 153,693.12 40,153,693.12

重庆钨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711,750.72 -7,404.18 20,704,346.54 19,409,921.09

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62,027.44 122,478.30 1,684,505.74

湖南迈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600,042.14 -2,350,595.23 5,249,446.91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784,074.65 2,327,790.92 1,880,000.00 2,231,865.57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21,569.70 13,891.63 135,461.33

湖南鑫康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267,667.43 1,267,667.43

成都美康医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15,376,854.70 215,376,854.70

四川美康医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14,389,409.29 14,389,409.29

南宁汇友兴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2,994.72 9,620,000.00 4,591,895.40 34,394,890.12

西藏健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350,000.00 -271,133.24 78,866.76

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0 -1,344,855.05 48,655,144.95

小计 286,996,390.79 99,970,000.00 231,033,931.42 3,235,761.67 1,880,000.00 157,288,221.04 23,409,921.09

合计 286,996,390.79 99,970,000.00 231,033,931.42 3,235,761.67 1,880,000.00 157,288,221.04 23,409,921.09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上市公司股票

—国海证劵 645,201,235.59 919,921,956.34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63,401,732.22 19,265,698.48

合计 708,602,967.81 939,187,654.82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国海证劵 18,837,992.28 79,159,197.18 长期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27,721,071.67 长期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 18,837,992.28 106,880,268.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国海证劵

—成本 539,655,639.35 539,655,639.35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105,545,596.24 380,266,316.99

小计 645,201,235.59 919,921,956.34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成本 30,787,500.00 30,787,500.00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2,614,232.22 -11,521,801.52

小计 63,401,732.22 19,265,698.48

合计 708,602,967.81 939,187,654.82

注1:本公司原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5%。2011年8月9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借壳广西桂林集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折股为40,002,706 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5.58%,限售期为36 个月。

2012年5月9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716,780,62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股数由40,002,706股变更为100,006,764股。

2013年5月21日,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董事会公告,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91,951,5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参与国海证劵上述配股计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成功认购30,002,029股国海证券股票,本公司持股数由100,006,764股变更为130,008,793股。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000,000股,2014年12月5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1,300,000股,2014年12月8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180,000股,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持有国海证券股票73,528,793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3.18%。

2015年4月8日,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310,000股,2015年4月22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820,000股,2015年05月22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100,000股,2015年05月25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490,000股,2015年05月26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990,000股,本公司尚持有国海证券股票51,818,793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2.24%。

2016年5月24日,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1,818,793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2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股数由51,818,793股变更为77,728,189股。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累计购入38,201,005股,累计支付购买股票成本为290,000,739.2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持有国海证券股票115,929,194股。

2017年2月,本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827,167股,累计支付购买股票成本为32,901,324.37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持有国海证券股票120,756,361股。

2020年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本公司认购36,226,908.00股,每股认购价格3.2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6,983,269.00股,每股公允价值4.11元。

注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于2014年11月购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OramedPharmaceuticais Inc.新增发行股票696,37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537%,以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期末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4.28美元/股确定其公允价值。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权益工具投资

非上市公司股权

梧州市区农村合作信用社 6,000,000.00 6,963,085.00

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广发信德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92,702,511.05 193,485,714.29

南宁国桐莱美纾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0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Integraholdingsltd. 19,127,100.00 19,574,700.00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45,678,048.11 30,000,000.00

深圳市先赞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7,958,666.67 112,013,196.67

深圳市禾福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中国生物医药基金I期(有限合伙) 22,327,945.66 22,327,945.66

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5,000,000.00 125,000,000.00

杭州方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海外项目一 29,940,102.30 29,940,102.30

海外项目二 33,198,500.00 33,198,500.00

海外项目三 39,838,100.00 26,817,500.00

海外项目四 19,376,695.00

债务工具投资

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819,634,366.98

“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150,578,607.06

合计 831,647,668.79 1,762,533,717.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信德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发起设立广发信德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2017年11月16日本公司向被投资公司募集专户转账首期投资款0.85亿元,2018年3月本公司向被投资公司募集专户转账付款1.15亿元。

注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2015年2月完成对以色列InovytecMeddical Solutions Ltd (以下简称“Inovytec公司”)的投资,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5,027,040元,占股4%,根据Inovytec公司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显示,Inovytec累计亏损6,279,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3,325,101元,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经梧州制药减值测试发现对Inovytec公司投资的可回收金额为负值,低于对Inovytec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根据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与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5,490,560.00元。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梧州制药根据取得的信息分析,其持有的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为0元。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07,480,968.02 307,480,968.02

2.本期增加金额 30,653,502.61 30,653,502.61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0,653,502.61 30,653,502.61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1,176,269.60 11,176,269.60

(1)处置

(2)其他转出

(3) 合并范围变化 11,176,269.60 11,176,269.60

4.期末余额 326,958,201.03 326,958,201.0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1,932,439.84 31,932,439.84

2.本期增加金额 17,127,234.80 17,127,234.80

(1)计提或摊销 16,279,571.20 16,279,571.20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847,663.60 847,663.60

3.本期减少金额 6,746,816.74 6,746,816.74

(1)处置

(2)其他转出

(3) 合并范围变化 6,746,816.74 6,746,816.74

4.期末余额 42,312,857.90 42,312,857.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271,569.99 1,271,569.9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1,271,569.99 1,271,569.9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83,373,773.14 283,373,773.14

2.期初账面价值 274,276,958.19 274,276,958.1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市步埠路-级47-2号地至七层(796.70平方) 518,277.50 抵债所得,不具备办证条件

新兴二路65号制革厂门口铺面(95.2平方) 96,185.40 十年前国企遗留下来,不具备办证条件

新兴二路65号后座制革厂山项宿舍(50平方) 3,447.09 十年前国企遗留下来,不具备办证条件

四坊路4号地层(273.74平方) 410,945.10 抵债所得,不具备办证条件

粉针剂车间 130,728,593.05 未竣工验收

3#倒班楼 9,378,241.33 未竣工验收

2#成品仓 34,511,821.68 未竣工验收

3#成品仓 44,023,496.75 未竣工验收

2#倒班楼 9,520,858.34 未竣工验收

合计 229,191,866.2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495,859,696.48 1,779,738,825.90

固定资产清理 1,656,109.75 300.00

合计 1,497,515,806.23 1,779,739,125.9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791,767,357.01 1,241,080,280.36 47,787,941.91 139,905,773.82 3,220,541,353.10

2.本期增加金额 272,443,596.94 60,353,378.67 1,749,321.62 23,620,465.47 358,166,762.70

(1)购置 57,960,735.20 30,599,432.43 1,749,321.62 19,814,463.78 110,123,953.03

(2)在建工程转入 214,482,861.74 29,753,946.24 3,806,001.69 248,042,809.67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547,645,525.40 40,633,280.87 15,972,227.56 33,048,069.66 637,299,103.49

(1)处置或报 477,371,789.66 36,840,250.74 15,067,739.01 32,887,968.82 562,167,748.23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15,296,185.07 15,296,185.07

(3)其他减少 54,977,550.67 3,793,030.13 904,488.55 160,100.84 59,835,170.19

4.期末余额 1,516,565,428.55 1,260,800,378.16 33,565,035.97 130,478,169.63 2,941,409,012.3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400,807,193.01 780,723,578.62 40,621,279.26 86,822,296.10 1,308,974,346.99

2.本期增加金额 60,371,793.92 71,423,570.07 1,691,049.30 13,728,416.29 147,214,829.58

(1)计提 60,371,793.92 71,423,570.07 1,691,049.30 13,728,416.29 147,214,829.58

3.本期减少金额 84,636,027.43 25,428,544.80 15,630,729.72 10,931,106.68 136,626,408.63

(1)处置或报废 59,699,805.89 22,108,932.23 14,935,266.71 10,913,026.85 107,657,031.68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847,663.60 847,663.60

(3)其他减少 24,088,557.94 3,319,612.57 695,463.01 18,079.83 28,121,713.35

4.期末余额 376,542,959.50 826,718,603.89 26,681,598.84 89,619,605.71 1,319,562,767.9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9,472,570.89 122,203,235.10 16,664.07 135,710.15 131,828,180.21

2.本期增加金额 180,216.73 205,115.59 385,332.32

(1)计提 180,216.73 205,115.59 385,332.32

3.本期减少金额 5,717,213.91 377,500.42 132,250.31 6,226,964.64

(1)处置或报废 5,717,213.91 377,500.42 132,250.31 6,226,964.64

4.期末余额 3,935,573.71 122,030,850.27 16,664.07 3,459.84 125,986,547.8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36,086,895.34 312,050,924.00 6,866,773.06 40,855,104.08 1,495,859,696.48

2.期初账面价值 1,381,487,593.11 338,153,466.64 7,149,998.58 52,947,767.57 1,779,738,825.90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颗粒包装机 78,000.00 70,200.00 7,800.00

电焊机1 2,800.00 2,632.00 168.00

熔点仪 5,400.00 4,860.00 540.00

电焊机 2,800.00 2,632.00 168.00

恒温恒湿培养减箱 7,920.00 7,128.00 792.00

不锈钢存放架1 8,200.00 7,380.00 820.00

不锈钢存放架 2,860.00 2,574.00 286.00

彩显电热恒干箱 2,888.00 2,599.20 288.80

喷码机 202,222.00 187,926.50 14,295.50

合 计 313,090.00 287,931.70 25,158.30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湖南康源厂房及设施设备 112,648,897.51

合计 112,648,897.51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药物提纯车间(19#楼) 36,764,343.36 办理中,目前已取得消防证及防雷证。

中心配电房(总配电房) 3,200,257.99 未竣工验收

主出入门楼 3,644,348.06 未竣工验收

1#车间 78,876,247.19 未竣工验收

消防水池及泵房 2,140,401.42 未竣工验收

动力车间 11,320,688.80 未竣工验收

产品展示中心 7,447,488.48 未竣工验收

行政办公楼 70,072,191.99 未竣工验收

1#成品仓 49,070,632.47 未竣工验收

产品检验中心 15,572,948.65 未竣工验收

1#倒班楼 13,182,166.48 未竣工验收

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 12,808,594.72 详见本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合计 304,100,309.6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通用设备 4,035,918.66 750,784.46 3,285,134.20

专用设备 104,017,576.33 29,824,044.02 74,193,532.31

运输设备 943,155.41 118,655.93 824,499.48

合计 108,996,650.40 30,693,484.41 78,303,165.99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电子设备 300.00

P2020压片机 1,656,109.75

合计 1,656,109.75 300.00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284,424,748.03 470,425,778.06

工程物资 417,269.17

合计 284,424,748.03 470,843,047.2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基建工程 285,637,055.72 1,212,307.69 284,424,748.03 474,599,486.82 4,173,708.76 470,425,778.06

合计 285,637,055.72 1,212,307.69 284,424,748.03 474,599,486.82 4,173,708.76 470,425,778.0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 650,055,600.00 145,001,308.92 25,785,478.18 119,681,412.81 647,347.68 50,458,026.61 97.78 97.78 自筹

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300,011,200.00 21,052,800.42 2,651,629.26 7,352,567.37 31,594.18 16,320,268.13 49.08 49.08 募集资金

南宁食品项目 350,018,100.00 85,093,523.37 602,568.57 78,510,530.78 7,185,561.16 40.60 40.60 自有资金

南宁基地待安装设备 55,303,400.00 55,303,431.98 20,643,431.98 34,660,000.00 100.00 100.00 自筹

中恒肇庆高新区工程 692,315,800.00 106,378,689.31 106,378,689.31 100.00 100.00 自筹

广西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梧州基地项目(一期) 420,000,000.00 39,549,638.81 154,908,467.43 194,458,106.24 46.30 46.30 296,816.92 296,816.92 3.87 自筹

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原料产业化生产基地二期 150,000,000.00 13,815,544.34 3,830,896.34 17,646,440.68 11.76 11.76 自筹

其他 8,404,549.67 13,018,969.96 4,208,426.05 17,215,093.58 自筹

合计 2,617,704,100.00 474,599,486.82 200,798,009.74 248,042,809.67 141,717,631.17 285,637,055.72 / / 296,816.92 296,816.92 / /

(2).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①本公司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中账面净值为36,155,213.75元设备安装工程进行评估,根据中瑞评字报(2022)第 000287号报告显示:设备安装工程可回收金额37,492,299.00 元,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②本期在处置建工程中恒肇庆高新区工程,结转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961,401.07 元。

③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141,717,631.17元,其中:处置在建工程106,378,689.31元,转入长期待摊费用34,660,000.00元,其余为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工程物资

(3).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原料产业化生产基地二期工程物资 417,269.17 417,269.17

合计 417,269.17 417,269.17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种植业 畜牧养殖业 林业 水产业 合计

未成熟生物资产 成熟生物资产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21,590.72 121,590.72

(1)外购 121,590.72 121,590.72

(2)自行培育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121,590.72 121,590.7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1,590.72 121,590.72

2.期初账面价值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土地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844,468.22 3,831,008.70 19,675,476.92

2.本期增加金额 10,703,903.86 377,519.80 2,592,067.83 13,673,491.49

(1)租入 1,986,855.78 377,519.80 2,592,067.83 4,956,443.41

(2)其他增加 8,717,048.08 8,717,048.08

3.本期减少金额

(1)租赁到期

(2)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26,548,372.08 377,519.80 6,423,076.53 33,348,968.4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6,587,068.80 44,044.00 338,056.66 6,969,169.46

(1)计提 6,587,068.80 44,044.00 338,056.66 6,969,169.46

(2)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6,587,068.80 44,044.00 338,056.66 6,969,169.4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9,961,303.28 333,475.80 6,085,019.87 26,379,798.95

2.期初账面价值 15,844,468.22 3,831,008.70 19,675,476.92

其他说明:

注:本期其他增加系本期处置四川禾正股权引起的内部租赁变为外部租赁所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软件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 特许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357,788.74 532,868,981.37 134,318,949.84 79,069,874.60 23,435,155.13 47,169,810.00 836,220,559.68

2.本期增加金额 1,014,275.16 44,654,900.00 3,755,920.87 30,719,805.45 32,527,897.72 4,852,830.12 117,525,629.32

(1)购置 1,014,275.16 44,654,900.00 19,297.03 32,527,897.72 4,852,830.12 83,069,200.03

(2)内部研发 3,736,623.84 30,719,805.45 34,456,429.2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20,289.42 172,436,852.26 21,029,646.00 35,377,357.50 228,864,145.18

(1)处置 -3,001.18 131,079,400.81 131,076,399.63

(2)其他 35,377,357.50 35,377,357.50

(3)合并范围减少 23,290.60 41,357,451.45 21,029,646.00 62,410,388.05

4.期末余额 20,351,774.48 405,087,029.11 138,074,870.71 88,760,034.05 55,963,052.85 16,645,282.62 724,882,043.8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568,053.16 99,918,504.30 43,913.82 54,182,913.04 23,394,200.00 8,254,716.74 192,362,301.06

2.本期增加金额 1,383,339.42 10,015,881.94 15,727.53 2,531,347.99 2,437,564.11 3,861,257.75 20,245,118.74

(1)计提 1,383,339.42 10,015,881.94 15,727.53 2,531,347.99 2,437,564.11 3,861,257.75 20,245,118.74

3.本期减少金额 22,731.56 33,067,280.74 20,495,306.84 53,585,319.14

(1)处置 -559.04 22,022,179.86 22,021,620.82

(2)合并范围 23,290.60 11,045,100.88 20,495,306.84 31,563,698.32

4.期末余额 7,928,661.02 76,867,105.50 59,641.35 36,218,954.19 25,831,764.11 12,115,974.49 159,022,100.6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315,897.26 8,591,976.81 15,666,556.09 24,574,430.16

2.本期增加金额 99,460.12 71,635,716.96 826.92 71,736,004.00

(1)计提 99,460.12 71,635,716.96 826.92 71,736,004.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15,357.38 8,591,976.81 71,635,716.96 15,666,556.09 826.92 96,310,434.1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007,756.08 319,627,946.80 66,379,512.40 36,874,523.77 30,130,461.82 4,529,308.13 469,549,509.00

2.期初账面价值 12,473,838.32 424,358,500.26 134,275,036.02 9,220,405.47 40,955.13 38,915,093.26 619,283,828.46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7.33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益

药品开发支出 64,055,701.75 15,698,227.23 2,076,251.41 34,456,429.29 14,528,118.71 32,845,632.39

医疗技术开发支出 26,550,505.00 26,550,505.00

合计 90,606,206.75 15,698,227.23 2,076,251.41 34,456,429.29 14,528,118.71 59,396,137.39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莱美金鼠资产组 561,297.88 561,297.88

湖南康源资产组 126,247,278.80 126,247,278.80

四川禾正资产组 5,353,145.55 5,353,145.55

金星药业资产组 18,360,999.29 18,360,999.29

莱美德济资产组 32,942,793.07 32,942,793.07

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 122,262,948.00 373,781,261.16 496,044,209.16

蓝天共享资产组 151,605.90 464,671.32 616,277.22

莱美医药资产组 7,308,809.58 23,971,801.58 31,280,611.16

广投医药资产组 12,434,143.94 12,434,143.94

田七家化资产组 2,956,604.23 2,956,604.23

合计 325,623,022.01 401,174,338.29 5,914,443.43 616,277.22 720,266,639.65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

湖南康源资产组 126,247,278.80 126,247,278.80

成都金星资产组 18,360,999.29 18,360,999.29

广投医药资产组 12,434,143.94 12,434,143.94

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 100,932,107.26 100,932,107.26

莱美医药资产组 31,280,611.16 31,280,611.16

合计 144,608,278.09 144,646,862.36 289,255,140.45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的商誉为对莱美德济的商誉、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莱美医药资产组的商誉、广投医药资产组的商誉、田七家化资产组的商誉。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方法

公司分别对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计算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2)测试过程及使用的关键参数

A.在预测莱美德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根据莱美德济的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公司历史经营经验及经营计划等,预计莱美德济未来五年现金流量(第五年以后采用稳定的现金流量),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莱美德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预计莱美德济未来现金流量时,公司根据莱美德济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其详细预测期的销售增长率区间为0.72%-16.94%,后续稳定期销售收入持平。

预计莱美德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公司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折现率,税前折现率为12.10%。

B.在预测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根据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的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公司历史经营经验及经营计划等,预计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未来五年现金流量(第五年以后采用稳定的现金流量),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公司在对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参考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7日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22)第39-1号》评估报告结果,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公司根据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其详细预测期的销售增长率区间为9.74%-18.78%,后续稳定期销售收入持平。预计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公司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折现率,税前折现率为11.26%。

C.在预测莱美医药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参考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7日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22)第39-2号》评估报告结果,莱美医药相关的包含商誉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现金流量现值为-1,876.65 万元,即包含商誉资产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现金流量现值为负数,说明包含商誉资产组持续经营前提下不经济。而包含商誉资产组中可辨认资产在公开市场上具有可回收价值,估算可辨认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为513.00万元。公司采用辨认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该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

D.在预测田七家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参考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7日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22)第39-3号》评估报告结果,公司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及田七家化申报的委估资产组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9,570.17万元。

E.在预测广投医药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参考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7日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22)第39-4号》评估报告结果,公司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及广投医药申报的委估资产组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81.36万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莱美德济、田七家化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均高于各自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需计提减值准备100,932,107.26元;莱美医药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需计提减值准备

31,280,611.16元;广投医药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需计提减值准备 12,434,143.94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增加的商誉:

(1)本期通过破产重整取得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七家化”)55.4426%的股权,将田七家化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产生商誉2,956,604.23元,公司将其经营性非流动资产确认为一个资产组。

(2)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蓝天共享资产组、莱美医药资产组本期变动的原因:

2020年 1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 10,000,058股,2020年2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26,032,494股,2020年3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282,401股,公司合计持有莱美药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比率4.47%。2020年4月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2020年6月12日公司对莱美药业董事会改组完成,公司在莱美药业9名董事中占5名,本公司成为莱美药业实际控制人,并将莱美药业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20年6月12日公司持有莱美药业4.47%的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07,721,531.16元。公司按4.47%的持股比例将莱美药业纳入合并范围,确认商誉129,723,363.48元。公司结合莱美药业情况将商誉按照经营性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比分摊至三个资产组: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122,262,948.00 元、蓝天共享资产组 151,605.90 元、莱美医药资产组 7,308,809.58 元。

莱美药业2021年3月向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广投国宏定向增发 243,670,000 股股票,发行价格4.45 元/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发行费用及承销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 1,064,515,895.41元,其中中恒集团认购金额939,444,443.95元,中恒集团持股 98%的子公司中恒同德认购金额95,442,612.1元。

上述两次购买莱美药业的股权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莱美药业的投资成本合计为1,242,608,587.21元,持股比例为25.46%;公司根据与邱宇签订的《委托表决权协议》,将该两次购买莱美药业的股票确认为一揽子交易,同时对商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商誉由2020年末的129,723,363.48元变更为本期的527,324,820.32元。公司将新增的商誉按经营性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分摊至上述三个资产组,调整后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分摊的商誉金额为495,395,358.58元、蓝天共享资产组分摊的商誉金额为648,850.58元、莱美医药资产组分摊的商誉为31,280,611.16元。

报告期内期莱美药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蓝天共享资产组经营发生改变,其经营只对莱美药业本部提供服务,不再对外提供服务,无法再独立产生现流,因此将蓝天共享资产组并到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分摊的商誉变更为496,044,209.16元,莱美医药资产组分摊的商誉仍为31,280,611.16元。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7,849,546.23 6,137,485.08 3,196,288.86 622,320.12 10,168,422.33

个体化肿瘤项目净化系统 1,726,628.85 505,354.80 1,221,274.05

经营开发部-广联达软件 56,601.88 6,289.10 50,312.78

藤县种植基地前期深耕开挖费用 282,978.66 14,511.72 268,466.94

三车间混药器项目-洁净室改造工程 100,573.00 3,584.43 96,988.57

安保物业费 180,000.00 180,000.00

洁净室改造零星工程 14,605.00 462.72 14,142.28

CUD005抗肝纤维化(肝硬化)巨噬细胞开发项目 1,330,022.60 66,501.13 1,263,521.47

南宁展览厅装饰工程 15,040,000.00 15,040,000.00

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项目1#车间机电安装工程 19,620,000.00 19,620,000.00

合计 9,859,153.74 42,479,287.56 3,972,992.76 622,320.12 47,743,128.42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35,298,263.99 66,969,283.20 432,605,620.11 66,229,642.3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38,050,402.44 24,526,832.21 131,325,885.46 23,676,448.36

可抵扣亏损 8,495,244.80 1,274,286.72 18,321,857.20 3,445,564.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521,801.52 1,728,270.23

可抵扣亏损 187,771,208.47 30,920,805.14 128,123,941.20 19,218,591.1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7,420,028.55 4,101,526.09 29,811,476.36 4,471,721.4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45,155.31 36,773.30

合计 897,280,303.56 127,829,506.66 751,710,581.85 118,770,237.9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168,815,870.28 41,085,082.43 290,008,383.33 69,296,510.07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8,159,828.46 31,278,533.87 380,266,316.99 95,066,579.2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405,030.59 2,101,257.66 20,212,974.04 4,604,158.83

合计 315,380,729.33 74,464,873.96 690,487,674.36 168,967,248.12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预付工程设备款 29,019,756.56 29,019,756.56 26,835,347.34 26,835,347.34

项目投资款 3,200,000.00 3,200,000.00

合计 29,019,756.56 29,019,756.56 30,035,347.34 30,035,347.34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68,505,616.28 162,506,275.31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166,100,000.00

信用借款 1,099,300,850.00 425,901,000.00

质押及保证借款 80,000,0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 80,000,000.00 315,000,000.00

抵押及质押借款 70,000,000.00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145,882,984.19

合计 1,277,806,466.28 1,365,390,259.5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94,551.60 3,680,081.26

合计 94,551.60 3,680,081.2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462,684,201.92 665,290,294.51

1年至2年(含2年) 28,995,979.37 6,939,366.70

2年至3年(含3年) 3,172,395.70 11,031,891.72

3年以上 30,439,284.64 28,755,796.22

合计 525,291,861.63 712,017,349.1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5,593,908.05 质保金

供应商二 5,588,000.00 未结算

供应商三 4,500,000.00 未结算

供应商四 2,097,271.95 质保金

供应商五 1,472,637.25 未结算

合计 19,251,817.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108,392.15 3,130,740.61

1年至2年(含2年) 2,881,156.54

2年至3年(含3年) 7,667.27

3年至4年(含4年) 1,812,728.65

4年至5年(含5年) 17,673.03

5年以上 403,822.06 1,368,838.75

合计 3,393,370.75 6,337,648.3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一 2,881,156.54 未结算

合计 2,881,156.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86,599,689.76 79,400,194.99

合计 86,599,689.76 79,400,194.99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87,154,377.24 431,876,075.84 441,339,569.60 77,690,883.4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60,863.22 40,100,195.69 40,094,534.18 66,524.73

三、辞退福利 3,950,934.10 3,899,128.82 51,805.28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

他福利

合计 87,215,240.46 475,927,205.63 485,333,232.60 77,809,213.4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3,371,878.83 364,301,608.65 372,225,301.18 75,448,186.30

二、职工福利费 68,270.24 17,044,104.54 16,955,574.32 156,800.46

三、社会保险费 570,178.99 19,585,188.80 19,532,386.92 622,980.87

其中:医疗保险费 365,438.75 17,996,157.31 17,844,985.02 516,611.04

工伤保险费 4,402.24 1,260,102.75 1,261,077.11 3,427.88

生育保险费 200,338.00 328,388.74 425,874.79 102,851.95

补充医疗保险 540.00 450.00 90.00

四、住房公积金 438,354.36 23,334,412.72 23,703,513.18 69,253.9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705,694.82 7,601,139.11 8,913,171.98 1,393,661.95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9,622.02 9,622.02 -

合计 87,154,377.24 431,876,075.84 441,339,569.60 77,690,883.4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58,843.55 38,026,022.04 38,019,432.96 65,432.63

2、失业保险费 2,019.67 1,340,415.81 1,341,343.38 1,092.10

3、企业年金缴费 733,757.84 733,757.84

合计 60,863.22 40,100,195.69 40,094,534.18 66,524.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541,080.43 49,370,521.05

消费税 53,833.06 73,769.74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13,750,905.14 24,158,809.26

个人所得税 962,787.35 1,002,815.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83,462.09 3,454,310.28

房产税 37,472.90 388,570.18

土地使用税 0.06 0.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3,480,482.33 4,478,850.37

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费) 352,740.92 316,499.60

土地增值税 1,309,923.35

印花税 1,348,886.12 1,525,045.91

资源税

环保税 1,067.69 8,744.06

其他税费 78,170.36 14,499.93

合计 50,690,888.45 86,102,359.09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274,604.43 7,233,604.43

其他应付款 591,113,944.24 538,047,182.97

合计 598,388,548.67 545,280,787.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7,274,604.43 7,233,604.43

其中:中恒集团少数股东 1,338,780.45 1,338,780.45

康吉公司 175,200.00 134,200.00

莱美药业少数股东 5,760,623.98 5,760,623.98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合计 7,274,604.43 7,233,604.4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押金 149,134,336.14 198,767,374.28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 441,979,608.10 339,279,808.69

合计 591,113,944.24 538,047,182.9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9,849,961.44 1-3年

供应商二 9,174,549.60 1-2年

供应商三 8,730,776.00 1-3年

供应商四 5,312,444.80 1-5年

供应商五 5,015,908.93 1-3年

供应商六 8,449,095.52 1-5年

供应商七 7,164,628.34 1-5年

供应商八 6,842,000.00 1-4年

供应商九 7,455,000.00 3年以上

供应商十 1,000,000.00 1-2年

供应商十一 2,521,102.57 1-2年

合计 71,515,467.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000,000.00 118,8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0,048,974.17 97,163,524.61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322,481.71 4,235,439.30

合计 74,371,455.88 220,198,963.91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10,000,000.00

抵押借款 96,800,000.00

保证借款 5,000,000.00

信用借款 12,000,000.00 12,000,000.00

合 计 17,000,000.00 118,8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662,600.00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3,835,532.93 30,289,334.65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213,441.24 14,520,971.79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54,201.80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8,488,633.11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847,783.26

合 计 50,048,974.17 97,163,524.61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短期递延收益 7,515,758.96 6,687,187.52

待转销项税 6,841,003.74 3,118,900.09

合计 14,356,762.70 9,806,087.61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80,426,448.76

信用借款 104,000,000.00 116,000,000.00

质押及保证借款 59,700,000.00

合计 184,426,448.76 175,70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土地租赁 6,339,851.40 3,831,008.70

房屋建筑物 14,311,613.59 8,602,212.85

运输设备 302,202.12

连锁部门店租赁 6,027,812.76 7,178,360.1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322,481.71 -4,235,439.30

合计 19,658,998.16 15,376,142.40

其他说明:

注:2021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366,994.40 元 ,其中计入财务费用1,232,056.77 元,计入存货134,937.63 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售后租回融资租赁款 24,653,150.85 136,865,015.43

合计 24,653,150.85 136,865,015.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明细

出租方 应付租金总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期末余额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6,353,700.00 1,753,948.50 16,213,441.24 8,386,310.26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3,851,188.00 3,748,814.48 33,835,532.93 16,266,840.59

合计 80,204,888.00 5,502,762.98 50,048,974.17 24,653,150.85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54,135,107.42 48,482,830.19 17,463,893.24 185,154,044.37 政府补助按受益期进行摊销

合计 154,135,107.42 48,482,830.19 17,463,893.24 185,154,044.3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制药基建三期项目 5,466,000.00 2,733,000.00 2,733,000.00

南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121,183,220.29 3,532,758.96 117,650,461.33

中恒大旺生物基地 6,901,428.64 6,901,428.64

注射用血栓通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项目 2,800,000.00 350,000.00 2,450,000.00

广西(国家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 4,350,000.00 2,550,000.00 6,900,000.00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资金 2,361,549.66 39,359.16 2,322,190.50

氨曲南产业化项目 6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垂直物流和全无菌对接先进技术 1,078,845.50 539,422.68 539,422.82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179,166.67 50,000.00 129,166.67

清洁生产项目 35,833.33 10,000.00 25,833.33

浏阳市企业发展补助资 湘财企指[2016]77号 862,500.00 150,000.00 712,500.00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 487,500.00 150,000.00 337,500.00

新制剂厂201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370,000.00 120,000.00 250,000.00

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制剂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备 5,569,444.79 1,794,477.48 3,774,967.31

氨磺必利及氨磺必利片产业化项目 161,454.28 52,363.68 109,090.60

果胶阿霉素注射剂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207,330.81 60,630.12 146,700.69

固体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487,499.99 500,000.00 59,345.84 928,154.15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123,333.37 39,999.96 83,333.41

纳米炭预灌封 300,000.00 300,000.00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生产、质量控制自动化改造项目 310,000.09 39,999.96 270,000.13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国家级示范基地 452,830.19 223,585.39 229,244.80

个体化免疫治疗在晚期卵巢癌治疗中的关键技术及临床研究 300,000.00 300,000.00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42,930,000.00 42,930,000.00

2021年信息化专项资金 2,050,000.00 17,521.37 2,032,478.63

合 计 154,135,107.42 48,482,830.19 10,562,464.60 6,901,428.64 185,154,044.3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2,761,903.68

合计 2,761,903.68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3,475,107,147.00 3,475,107,147.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59,793,034.46 2,331,826.86 57,461,207.60

其他资本公积 17,183,480.94 17,183,480.94

合计 76,976,515.40 2,331,826.86 74,644,688.5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资本公积减少主要为莱美处置子公司导致的资本公积减少。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权激励回购股 150,209,002.73 150,209,002.73

合计 150,209,002.73 150,209,002.7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本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本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为将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金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75,406,568.82 -230,584,687.01 -62,059,775.12 -168,526,299.97 1,388.08 106,880,268.85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75,406,568.82 -230,584,687.01 -62,059,775.12 -168,526,299.97 1,388.08 106,880,268.85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75,406,568.82 -230,584,687.01 -62,059,775.12 -168,526,299.97 1,388.08 106,880,268.85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621,838,721.62 114,925,777.99 736,764,499.61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621,838,721.62 114,925,777.99 736,764,499.6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按本年度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550,426,996.44 2,273,553,406.9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550,426,996.44 2,273,553,406.9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6,918,694.92 562,819,966.2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4,925,777.99 75,342,559.8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294,567,950.84 205,512,522.24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 5,091,294.69

加:一揽子交易合并莱美药业调整数 -67,765,684.28

期末未分配利润 2,380,086,278.25 2,550,426,996.4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注1:2021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3,425,208,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294,567,948.84元(含税)。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111,900,487.46 781,044,967.59 3,636,660,462.50 787,377,794.73

其他业务 49,943,158.71 29,772,409.84 39,733,240.42 18,355,236.48

合计 3,161,843,646.17 810,817,377.43 3,676,393,702.92 805,733,031.21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357,762.17 221,396.41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739,417.12 24,631,807.76

教育费附加 16,248,364.87 17,650,975.41

资源税

房产税 16,214,254.97 13,946,057.28

土地使用税 5,359,977.16 4,371,034.45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3,147,620.85 3,817,366.89

车船税 70,650.26 54,452.64

残疾人保障金 92,518.58

土地增值税 109,509.74 1,309,923.35

水利建设基金 426,019.92 51,244.57

环保税 50,691.47 105,874.80

其他 27,555.76

合计 64,751,824.29 66,252,652.14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市场推广费 1,442,193,439.32 1,793,391,127.67

会务费 3,179,109.66 2,886,223.71

职工薪酬 113,395,547.31 116,520,621.88

差旅费 34,055,364.89 34,138,595.50

业务费 4,250,035.53 3,801,483.33

电话费 183.6

办公费 1,861,718.53 2,814,734.61

租赁费 1,141,138.94 1,942,417.30

交通费 529,223.66 1,075,641.93

样品及破损损耗 2,428,793.96 1,762,751.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 921,820.60 515,671.33

咨询费 2,324,880.62

保险费 110,188.90 6,439.22

折旧费 2,629,148.93 600,357.24

修理费 1,239,361.63 2,628,382.91

汽车费用 151,182.41 192,780.22

市场开发维护费 1,233,888.82 8,784,068.08

无形资产摊销 4,152,711.91 2,812,594.65

仓储保管费 240,576.71

其他 9,875,817.05 5,710,660.35

合计 1,623,589,068.76 1,981,909,615.77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59,861,979.19 127,926,434.74

办公费 9,531,520.47 8,750,060.47

折旧 76,911,528.73 67,058,195.50

业务招待费 5,949,661.29 3,296,870.93

会员费 305,475.50 310,305.18

董事会费 426,161.32 430,007.28

差旅费 6,819,649.50 10,176,087.45

修理费 5,569,505.49 4,909,905.95

会议费 661,634.69 234,749.90

广告宣传费 7,913,396.42 11,981,803.96

保险费 438,567.85 343,333.34

劳动保护费 826,691.26 3,980.37

租赁费 6,772,944.19 4,623,666.26

水电费 3,245,975.01 2,001,891.19

低值易耗品摊销 1,553,633.48 586,125.90

无形资产摊销 15,858,195.74 31,151,728.13

中介机构费用 24,069,373.88 22,465,523.83

上市年费 600,314.45 409,622.67

检验费 1,053,165.51 1,736,580.19

清洁绿化费 658,676.19 1,976,057.33

咨询顾问费 4,757,156.18 651,015.83

党建工作经费 698,727.07 233,690.17

安全生产费用 5,749,984.52 3,667,824.85

知识产权费 19,321.78 30,293.81

招聘费 256,761.19 368,910.07

诉讼费 23,389.26 464,267.95

物业管理费 895,160.88 443,449.9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5,551.20 50,576.06

技术使用费 4,940,684.04 5,241,319.16

外部劳务费 47,059.70 52,016.26

汽车费用 939,356.53 532,718.01

样品费 174,410.83 212,322.38

财产损溢 1,275,923.85 599,333.33

环保监测费 197,531.61 38,923.21

基金管理费 2,264,704.81 9,529,616.07

物料消耗及流动资产损失 1,075,923.85 2,088,894.60

股权激励 4,267,340.16

其他 15,213,236.90 17,785,672.80

合计 371,890,274.52 342,363,775.06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直接费用 3,674,270.17

职工薪酬 42,450,434.76 27,444,044.86

折旧费 9,419,893.20 7,124,406.92

材料费 18,852,688.61 9,005,894.35

专利费 1,742,296.31

检验费、试验费 2,182,366.68 5,362,797.43

会务费 4,999.98

仪器设备维护费 5,241,981.80

其他 18,074,183.54 4,920,798.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46,817,095.18 3,660,997.80

技术服务费 59,566,277.92 13,676,472.52

资本化费用转入 49,660,690.31

设计费 283,605.45

无形资产摊销 15,674.52

合计 197,662,219.86 131,519,651.05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61,907,938.89 79,181,573.01

减:利息收入 -112,802,131.65 -112,459,486.93

汇兑净损失 1,276,051.21 8,364,757.64

手续费支出 433,229.67 1,881,258.29

其他 2,184.29 990.35

合计 -49,182,727.59 -23,030,907.64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84,071,017.23 107,901,951.51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461,183.52 177,938.18

合计 84,532,200.75 108,079,889.69

其他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制药二期、三期项目递延收益 2,733,000.00 2,733,000.00 与资产相关

注射用血栓通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项目 350,000.00 350,000.00 与资产相关

注射用血栓通粉针(冻干)的使用价值及潜在获益或风险的临床证据项目 11,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特聘专家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梧州市财政局项目奖补资金 8,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补助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企业资金 9,319,924.36 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1,762,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发展扶持奖补资金 557,767.28 与收益相关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459,900.00 925,500.00 与收益相关

防疫情稳外贸专项资金 77,700.00 与收益相关

参会补助资金 4,000.00 与收益相关

新增就业岗位社保补贴 15,826.94 与收益相关

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奖励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 3,806,4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用工奖励 728,000.00 与收益相关

专利资助和奖励经费 194,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款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9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退税 3,037,423.80 与收益相关

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款 1,674,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 1,193,6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 562,800.00 与收益相关

南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递延收益 3,532,758.96 3,532,758.96 与资产相关

中恒大旺生物基地项目递延收益 6,972,857.20 71,428.56 与资产相关

企业稳岗补贴 393,236.99 9,980,313.34 与收益相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助 88,747.04 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 78,291.98 与收益相关

重点实验室 1,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发展扶持奖补资金 447,657.89 与收益相关

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奖励资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 2,094,300.00 与收益相关

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制剂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备 1,794,477.48 1,046,778.53 与资产相关

长寿氨曲南项目补助 300,000.00 219,951.89 与资产相关

垂直物流和全无菌对接先进技术 539,422.68 269,711.34 与收益相关

创新创业团队奖励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浏阳市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湘财企指[2016]77号 150,000.00 87,500.00 与资产相关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 150,000.00 87,500.00 与资产相关

新制剂厂201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20,000.00 70,000.00 与资产相关

果胶阿霉素注射剂专项资金 60,630.12 40,420.08 与资产相关

氨磺必利及氨磺必利片产业化项目 52,363.68 30,545.48 与资产相关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50,000.00 29,166.67 与资产相关

清洁生产项目 10,000.00 5,833.33 与资产相关

国税返三代手续费 14,345.81 与收益相关

失业动态监测补助 1,200.00 与收益相关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生产、质量控制自动化改造项目(流化床) 39,999.96 19,999.98 与资产相关

计提企业发展金 49,450,996.79 27,340,799.51 与收益相关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39,999.96 23,333.31 与资产相关

重庆市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补助资金 59,131.60 与收益相关

重庆市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见习补贴 1,400.00 与收益相关

市电力局抵免电费 551,245.74 与收益相关

经信委研发准备金补助 1,39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000.00 与收益相关

金牛区用电企业电费补贴 24,198.62 97,792.82 与收益相关

伏立康唑及注射用伏立康唑 55,244.06 与收益相关

房租返还,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 278,200.00 与收益相关

人才经费补助款 16,370.00 与收益相关

退回2018-2020年三防用地土地使用税 75,176.64 与收益相关

专利资助 711,310.00 533,000.00 与收益相关

岗位补贴款 276,523.50 25,121.35 与收益相关

税金减免 216,148.28 769,333.41 与收益相关

固体车间智能化改造 59,345.84 12,500.01 与资产相关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磷酸氟达拉滨一致性评价补助款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浏阳市失业保险中心 210,983.65 30,180.35 与收益相关

康源2019年认定高新补助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费 45,000.00 与收益相关

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补助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政策兑现补助-丰台2018年13号政府文件 98,95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策兑现金 151,100.00 98,950.00 与收益相关

2020年工业商质量发展工作扶持资金 2,992,100.00 与收益相关

经开局2020年第二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1,100,000.00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发展补助 1,718,325.10 与收益相关

企业新型学徒补贴 114,000.00 与收益相关

年度工业考评奖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疫情防控措施补助资金 40,800.00 与收益相关

2019年研发准备金补助经费 705,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9年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助经费 8,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化培训费 58,000.00 与收益相关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贴 85,132.13 与收益相关

跨境信贷融资补助资金 2,003,500.00 与收益相关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税额 1,189,750.00 与收益相关

经济发展奖励补助资金 1,000,905.19 与收益相关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冻干二次开发关键技术及产业应用专项资金经费 7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高产增产财政奖补资金 45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21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中小企业扶持第二批项)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税额 272,750.00 与收益相关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 250,000.00 与收益相关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国家级示范基地 223,585.39 与收益相关

五指毛桃产业化基地建设及推广项目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补助资金 187,910.00 与收益相关

食品加工企业促销活动奖励金 165,100.00 与收益相关

广西博士后项目补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纳米炭预灌封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 8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8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39,359.16 与资产相关

2021年信息化专项资金 17,521.37 与资产相关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专利资助(国外)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组织部人才经费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0年底研发准备金补助 695,000.00 与收益相关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专利补助 266,000.00 与收益相关

安置重点人群体享受2021年税收优惠 48,750.00 与收益相关

退回房产税 1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国税返三代手续费 28,697.75 与收益相关

退回土地使用税 12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20年税收奖励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市金牛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1,000.00 与收益相关

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促就业补贴 6,000.00 与收益相关

金牛区工业企业奖补资金 109,644.05 与收益相关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驱动专项资金 322,897.00 与收益相关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重大新产品补助 1,629,3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平台补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房租返还 253,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发展局2021生物产业政策资金 610,000.00 与收益相关

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专利补助(国内) 1,000.00

其他 543,069.50 463,496.33 与收益相关

合计 84,071,017.23 107,901,951.51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235,761.67 1,531,709.7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3,993,756.36 967,158.04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9,140,817.83 70,537,114.6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18,946,264.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投资收益 19,650,760.96 5,494,414.41

其他(理财产品收益)

合计 154,967,361.64 78,530,396.85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624,949.35 9,575,137.51

合计 3,624,949.35 9,575,137.51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9,666.54 2,001.6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23,366.29 -2,224,013.1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5,706,326.25 -15,536,476.95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 -54,743,293.42 -17,758,488.46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8,692,631.79 -18,813,737.47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36,176,185.08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85,332.32 -100,104,496.29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71,736,004.00 -24,574,430.16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144,646,862.36 -48,841,038.20

十二、其他 -1,091.00 -210,000.00

合计 -245,461,921.47 -228,719,887.20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入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7,251,362.12 19,606,225.35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3,022,240.25 5,719,814.97

在建工程处置 2,420,232.00

合计 92,693,834.37 25,326,040.32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25.97 -659,240.31 125.9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25.97 -659,240.31 125.9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3,775.20 3,061,344.28 3,775.20

违约金 17,374.03 522,179.56 17,374.03

经济赔付收入 95,413,605.38 95,413,605.38

其他 298,729.07 9,953,635.32 298,729.07

罚款净收入 350.00 350.00

合计 95,733,959.65 12,877,918.85 95,733,959.65

注:经济赔付收入主要是子公司梧州制药依据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2017)湘 3101 刑初 203 号《刑事判决书》及湘西中院二审作出的(2017)湘 31 刑终 201 号《刑事裁定书》,请求吉首市人民法院将许淑清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一案的执行回款人民币94,601,332.50元发回给梧州制药,梧州制药已于2021收到该款项。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社保补贴 61,344.28

其他 3,775.20

地块扶持金 3,000,000.00

合计 3,775.20 3,061,344.28 3,775.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565,551.56 1,101,404.18 1,565,551.5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565,551.56 1,101,404.18 1,565,551.56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4,696,493.95 8,625,487.97 4,696,493.95

滞纳金支出 918.23 918.23

违约金 691.22 116,926.73 691.22

罚款支出 7,647.14 4,797,200.07 7,647.14

其他 35,923,530.51 23,644,384.77 35,923,530.51

合计 42,194,832.61 38,285,403.72 42,194,832.61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97,455,387.19 92,135,701.18

递延所得税费用 -39,153,809.23 -6,945,869.39

合计 58,301,577.96 85,189,831.7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31,467,867.1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7,866,966.7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6,646,145.9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4,981,537.1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2,170,982.8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535,077.8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7,048,468.8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6,392,234.67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18,175,221.22

税率变动的影响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2,536.22

预计可抵扣亏损到期无法弥补影响额 24,761,851.25

商誉减值准备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 43,924,157.43

其他 878,035.52

所得税费用 58,301,577.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306,918,694.92 562,819,966.23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425,208,704.00 3,425,208,70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集团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3,425,208,704.00 3,425,208,704.00

加:报告期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加:期后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加:报告期新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减:报告期缩股减少普通股股数

减: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425,208,704.00 3,425,208,704.00

2.稀释每股收益

本集团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公司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4,536,799.71 93,439,497.78

政府补助 111,193,875.16 28,720,261.50

其他往来款 654,504,080.71 234,057,530.80

保证金 76,012,759.51 65,313,261.70

租金收入 33,621,421.59

合计 969,868,936.68 421,530,551.78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期间费用支付的现金 1,685,535,474.06 2,086,788,996.45

其他往来款 1,120,250,253.97 190,956,441.48

保证金 48,072,663.91 25,300,000.00

合计 2,853,858,391.94 2,303,045,437.93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非同一控制合并日被合并方持有的现金 70,749,118.72

收到其他投资 4,000,000.00 2,094,765.25

合计 4,000,000.00 72,843,883.97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工程项目及其他投资活动保证金 11,630,245.65 955,200.00

中恒展厅改造工程 4,705,501.22 18,999,999.99

合并前对莱美借款 80,000,000.00

其他 181,118.66 15,152.72

合计 16,516,865.53 99,970,352.71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收回筹资活动的保证金 120,679,100.01 76,597,282.95

存款利息 12,641,784.01 4,434,302.49

收到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借款 1,000,000.00

合并前支付莱美投资保证金 18,999,999.99

其他 60,195.53

合计 133,381,079.55 101,031,585.43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分配股利支付的手续费 205,672.68 145,817.88

归还关联方资金拆借 179,493,451.86

银行保证金存款增加 49,386,750.00 146,112,600.00

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等其他筹资费用 6,479,988.54 4,340,698.75

子公司归还少数股东投资款及借款 36,801,067.73 5,720,000.00

其他 120,000.00

合计 272,366,930.81 156,439,116.63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73,166,289.20 236,081,657.38

加:资产减值准备 245,461,921.47 228,719,887.20

信用减值损失 54,743,293.42 17,758,488.4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63,494,400.78 142,900,585.02

使用权资产摊销 6,969,169.45

无形资产摊销 20,245,118.74 33,532,256.3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972,992.76 4,052,946.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2,693,834.37 -25,446,669.4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65,551.56 1,715,115.3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24,949.35 -9,575,137.5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1,907,938.89 72,404,194.3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4,967,361.64 -78,530,396.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9,708,789.43 -7,343,772.28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2,824,614.75 65,961,383.2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556,002.63 97,116,532.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66,623,060.54 85,537,090.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81,376,739.86 -208,268,276.1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36,671.04 656,615,884.5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080,543,158.28 3,271,744,674.7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271,744,674.75 2,749,647,700.8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201,516.47 522,096,973.92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080,543,158.28 3,271,744,674.75

其中:库存现金 4,867.46 5,125.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940,657,898.25 3,271,484,075.5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39,880,392.57 255,473.24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80,543,158.28 3,271,744,674.7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4,387,053.83 290,529,275.01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并购莱美药业构成一揽子交易,对于2021年3月购买莱美药业定增股份因素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及金额,具体如下:1.未分配利润“其他”项目增加-67,765,684.28元;

2.少数股东权益“其他”项目增加67,765,684.28元。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387,053.83 借款担保保证金、诉讼冻结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25,733,472.20 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12,641,617.30 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30,693,484.41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合计 73,455,627.74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4,705,582.06 6.38 30,001,379.54

欧元 0.10 7.22 0.72

港币 97.76 0.82 79.93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预收账款

其中: 美元

欧元

港币 38,340.02 0.82 31,348.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中: 美元 9,944,277.84 6.38 63,401,732.22

欧元

港币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84,071,017.23 其他收益 84,071,017.23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461,183.52 其他收益 461,183.52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3,775.20 营业外收入 3,775.2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 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2 1,242,608,587.21 25.46 购买 2020.6.12 控制权转移 1,141,336,913.74 -331,530,087.26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2021.4.1 83,348,374.23 55.4426 购买 2021.4.1 控制权转移 22,197,629.38 -12,719,197.42

注: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指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的收入、净利润。

其他说明:

(1)合并莱美药业情况

2019 年 11 月 25日,公司与莱美药业、邱宇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共计 184,497,185 股(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 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提案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公司于2020 年 1 月与莱美药业签订了《借款协议》《股权质押合同》,与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已办理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并于2020 年 1 月 10 日向莱美药业提供了 8,000 万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2020年1月,本公司购进莱美药业10,000,058股股份,占莱美药业总股本比例1.23%。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合计 184,497,185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莱美药业表决权比例为 22.71%)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中恒集团行使,双方表决权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同时约定公司需在协议生效的18个月内成为莱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否则邱宇先生对《表决权委托协议》有单方撤销权。

2020年 1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 10,000,058股,2020年2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26,032,494股,2020年3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282,401股,公司合计持有莱美药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比率4.47%。

2020年4月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2020年6月12日公司对莱美药业董事会改组完成,公司在莱美药业9名董事中占5名,本公司成为莱美药业实际控制人,并将莱美药业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20年6月12日公司持有莱美药业4.47%的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07,721,531.16元。

2020年11月莱美药业向深交所申请定向增发股票243,670,000股,发行价格为4.45元/股,其中本公司认购211,111,111股、本公司子公司中恒同德认购21,447,778股、广投国宏认购11,111,111股,以上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0年12月24日,因司法强制执行,邱宇被动减持莱美药业股份157,185股,占被动减持时莱美药业总股本的0.019%,邱宇持有莱美药业股份被动减持后,公司对莱美药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由原来的27.19%变为27.17%。

2021年2月莱美药业定向增发股票获深交所批准。

2021年3月2日本公司购买认购莱美药业股票,公司及子公司中恒同德合计持有莱美药业发股票268,873,842股,占莱美药业发行在外普通股25.46%,公司成为莱美药业第一大股东。

由于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公司需在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成为莱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否则邱宇先生对《表决权委托协议》有单方撤销权,因此公司本次认购的莱美药业股票与2020年购进的莱美药业股票确认为一揽子交易。本公司将2020年购买的股票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与本次定向增发本公司购买股票支付的对价,作为本公司取得莱美控制权的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商誉。

(2)合并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桂04破2号之四],公司作为奥奇丽公司的重整投资人,重整过程如下:

鉴于奥奇丽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混乱,银行信用恢复困难,隐性债务具有不确定性,故公司不采用或其指定第三方不采用奥奇丽公司这个“壳公司”为重整对象推进重整工作。而田七化妆品公司是管理人以奥奇丽公司名义设立且实际进行监控的公司,隐性风险相对较小,且已拥有牙膏生产许可证;故重整投资人拟采用将牙膏等日化业务版块核心资产及部分债务注入田七化妆品公司,以田七化妆品公司为载体开展“田七”系列日化产品生产经营的重整投资整体思路。

管理人负责将田七化妆品公司资产、负债全部从化妆品公司剥离,剥离后管理人将纳入本次牙膏等日化产业板块重组范围内的资产145,414,120.00元、负债48,348,367.82元投入田七化妆品公司,以“净资产”评估值97,065,752.18元,实缴田七化妆品公司原注册资本200万元、并新增田七化妆品公司注册资本95,065,752.18元。

增资完成后奥奇丽公司继续持有田七化妆品公司100%股权,田七化妆品公司注册资本从原来的200万元增加至97,065,752.18元,本公司以101,651,632.18元的对价收购奥奇丽公司持有田七化妆品公司100%股权,以田七化妆品公司为项目公司生产经营“田七”系列牙膏等优势产品。

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后,本公司对田七化妆品公司投入47,934,247.82元新增田七化妆品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后,田七化妆品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4,500万元。

上述增资扩股完成的同时,本公司将所持有田七化妆品公司44.56%的股权按66,651,625.77元的价格转让给广西桂顺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代替本公司履行支付奥奇丽公司(管理人)66,651,625.77元购买田七化妆品公司100%股权支付义务。本公司持有田七化妆品公司55.45%的股权,桂顺达公司持有化妆品公司44.55%的股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现金 1,034,887,056.05 83,348,374.23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207,721,531.16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1,242,608,587.21 83,348,374.23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715,283,766.89 80,391,770.0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527,324,820.32 2,956,604.23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注:合并成本公允价确认的办法1.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月、3月以现金213,378,525.26元购进莱美药业股票,持有莱美药业发行在外普通股 4.47%,合并日根据收盘价公司持有莱美药业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07,721,531.16元。2021年3月2日莱美药业定向增发股票,本公司及子公司认购 232,558,889.00 股,认购价格 1,034,887,056.05 元,结合本公司与邱宇签订的《委托表决权协议》,本公司将该两次购买莱美药业的股票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并对商誉进行调整。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项目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流动资产 3,069,625,923.11 2,005,110,027.70

非流动资产 1,908,360,748.30 1,706,103,583.64

资产合计 4,977,986,671.41 3,711,213,611.34

负债: 2,057,858,668.40 2,057,858,668.40

净资产 2,920,128,003.01 1,653,354,942.94

项目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减:少数股东权益 110,686,656.21 110,121,658.49

取得的净资产 2,809,441,346.80 1,543,233,284.45

按持股比率取得的净资产 715,283,766.89

合并成本 1,242,608,587.21

商誉 527,324,820.32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涉及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2020]第860号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持续计算至合并日及定向增资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金额。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2,000,000.00 70.00 股权转让 2021/3/19 已收到50%股权转让款且工商变更完成 3,093,829.18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重庆莱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60.00 股权转让 2021/3/23 工商变更完成 8,316,545.74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含成都禾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莱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65,000,000.00 100.00 股权转让 2021/3/26 已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且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工商变更完成 46,779,789.07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广东中恒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00.00 注销 2021/6/3 注销完成、收回注销款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爱甲专线于2021年9月发起设立了蝴蝶管家,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开展经营建账核算,因此未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2.子公司广州赛富2021年8月与深圳市先赞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海南先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53万元,公司认缴出资43.90%,海南先赞自2021年12月起发生业务及相关账目,公司从2021年8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中恒集团于2021年7月发起设立广西中恒中药资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开展经营建账核算,因此未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梧州制药 梧州市 梧州市 制药 99.9963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中恒建筑 梧州市 梧州市 建筑业 80 设立

中恒中药材 梧州市 梧州市 植物药种植 60 40 设立

中恒医药 梧州市 梧州市 药品销售流通 1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双钱实业 梧州市 梧州市 食品生产 1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双钱保健 梧州市 梧州市 食品生产 75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南宁中恒投资 南宁市 南宁市 投资、开发 100 设立

肇庆制药 广东肇庆 广东肇庆 制药 100 设立

肇庆双钱 广东肇庆 广东肇庆 实业投资 100 设立

南宁双钱实业 南宁市 南宁市 食品的生产及销售 100 设立

双钱健康 钦州市 钦州市 货物贸易 100 设立

中恒创新医药 南宁市 南宁市 医药研究 100 设立

中恒医疗科技 梧州市 梧州市 医疗生产 100 设立

中恒医药集团 梧州市 梧州市 药品流通 100 设立

广投医药 南宁市 南宁市 药品流通 65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中恒置业 梧州市 梧州市 地产开发 100 设立

中恒同德 南宁市 南宁市 医药投资 98 设立

文山云桂 文山市 文山市 农业技术 48 设立

莱美药业 重庆市 重庆市 制药 23.43 2.03 非同一控制合并

莱美医药 重庆市 重庆市 医药流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湖南康源 湖南省 湖南省 医药制造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莱美器械 重庆市 重庆市 医疗器械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康宇机械 湖南省 浏阳市 医疗器械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莱美(香港) 香港 香港 投资业务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金星药业 四川省 四川省 免疫制剂 9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莱美隆宇 重庆市 重庆市 医药制造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康德赛 四川省 四川省 医疗技术开发 37.17 非同一控制合并

瀛瑞医药 四川省 四川省 医药研究 61.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莱美聚德 重庆市 重庆市 医药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钨石投资 重庆市 重庆市 投资业务 68.85 非同一控制合并

莱美德济 拉萨、成都 拉萨、成都 医药流通 51.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莱美青枫 江苏省 江苏省 投资业务 29.9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蓝天共享 北京市 北京市 医药推广 8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爱甲专线 四川省 四川省 医药推广 75.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药花飘香 北京市 北京市 医药推广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蝴蝶管家 四川省 成都市 健康咨询 75.00 新设

赛富健康 广州市 广州市 投资业务 47.96 非同一控制合并

成都甲如爱 四川省 成都市 医疗问诊 非同一控制合并

海南先赞 海南省 海南省 医疗机械 非同一控制合并

厦门利穗 福建省 厦门市 投资 37.5 非同一控制合并

田七家化 广西 梧州市 家化 55.4426 非同一控制合并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莱美药业认缴莱美青枫出资额比例为29.90%,实缴出资额比例为98.54%;莱美公司认缴广州赛富出资额比例为47.96%,实缴出资额比例为100.00%;莱美青枫认缴蓝天共享出资额比例为80.00%,实缴出资比例为100.00%;广州赛富认缴海南先赞出资额比例为43.90%,实缴出资比例为100.00%;其余子公司持股比例与实缴出资比例一致。莱美药业持有康德赛股权为37.17 %,莱美药业根据其设立目的及与自然人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有能力主导其相关活动等因素综合判断,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钨石投资和蝴蝶管家未开展经营、未建立财务账套,其中钨石投资已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21日)并正在办理清算注销中,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根据实际情况未合并其财务报表。

2021年8月公司与厦门金牛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拟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的邱宇债权及四川信托持有的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债务人、质押的莱美药业股票质押回购式不良债权;鑫金牛投资和金牛兴业在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额按12%年计算预期投资收益,处置的标的债权包括不限于处置标的债权质押物“莱美药业股票”或转让标的债权,处置回款先用于偿还金牛兴业垫付的债权处置费用本息后,优先分配鑫金牛投资和金牛兴业的逾期投资收益,再分配鑫金牛投资及金牛兴业出资本金,后分配中恒集团出资本金,剩余部分作为超额收益由全体合伙人分配,对标的债权的处置需至标的债权本息、违约金等全部收回,方视为处置完毕。超额收益部分由鑫金牛投资与中恒集团按10%:90%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公司在厦门利穗合伙企业中享有劣后收益权,且享有90%的超额收益权,因此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21年12月公司(乙方)与广西桂顺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44.55%股权托管协议》,协议约定:“自2021年4月至2027年12月31日甲方将持有田七家化的44.55%的股权委托给乙方管理,托管期间除股权转让、非为田七家化融资需求的股权股权质押、股东分红权等股东权益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事项仍由甲方自主决定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乙方,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但仍需以甲方的名义行使田七家化股东权利。”因此公司对田七家化公司拥有100%的表决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受托行使邱宇持有莱美药业股份的比例为13.88%。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37% 18,341.41 41,000.00 156,232.17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 74.54% -121,084,888.92 1,686,516,040.67

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梧州制药 2,842,913,696.52 1,775,439,773.30 4,618,353,469.82 2,046,237,814.18 260,973,193.40 2,307,211,007.58 2,322,440,009.48 2,564,920,606.41 4,887,360,615.89 1,862,097,109.24 137,024,275.96 1,999,121,385.20

莱美药业 1,726,995,266.10 1,199,778,667.66 2,926,773,933.76 666,803,069.01 47,844,148.05 714,647,217.06 1,696,794,908.58 1,451,008,066.68 3,147,802,975.26 1,701,379,754.87 214,807,852.58 1,916,187,607.45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梧州制药 1,654,497,916.24 495,713,677.25 533,229,305.93 158,323,595.12 2,283,382,622.59 543,431,876.65 538,541,509.29 639,452,956.40

莱美药业 1,225,224,188.67 -105,937,254.94 -105,937,254.94 108,281,302.47 1,141,336,913.74 -331,530,087.26 -331,530,087.26 102,164,283.64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爱甲专线少数股权并对爱甲专线高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根据莱美药业2021年2月5日与汪徐(乙方)、西藏天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签订的《爱甲专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股权激励协议》: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以140. 25万元收购了汪徐持有的爱甲专线30%股权,收购后莱美药业持有爱甲专线股权比例由60%增加至90%;莱美药业在协议生效后,同意对丙方实施15%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后公司持有爱甲专线股权比例由90%降低至75%。

(2)康德赛增资扩股事项

莱美药业于2021年对康德赛实施增资扩股:由莱美药业与成都北康光华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债转股,由景诚二期(成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百川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星通厚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星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吴新霞进行增资,增资扩股后莱美药业持有康德赛股权比例由38.45%降低至37.17%,莱美药业根据康德赛设立目的及与丁平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有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莱美药业仍对康德赛实施控制。

(3)收购瀛瑞医药少数股权并后续增资事项

莱美药业于2021年1月受让了潘娟持有瀛瑞医药3.5%股权,股权收购后莱美药业对瀛瑞医药的出资比例由57.5%增加至61%,莱美药业仍对瀛瑞医药实施控制;2021年6-7月,莱美药业及唐小海、宋晨辉按持股比例对瀛瑞医药进行增资,其中唐小海、宋晨辉为溢价出资。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梧州市 梧州市 40.00 权益法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 深圳市 投资 40.00 权益法

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 深圳市 投资 15.46 权益法

重庆钨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重庆市 重庆市 投资 50.00 权益法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市 宁波市 投资 49.99 权益法

西藏健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西藏 西藏 医药销售 35.00 权益法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 重庆市 医药开发 40.00 权益法

湖南鑫康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 长沙市 医药推广 40.00 权益法

湖南迈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浏阳市 浏阳市 医药流通 49.00 权益法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浏阳市 浏阳市 医药流通 49.00 权益法

成都美康医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都市 成都市 研究和试验发展 35.00 权益法

四川美康医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市 成都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50 权益法

南宁汇友兴曜股权 南宁市 南宁市 投资 26.55 权益法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甲如爱西医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市 杭州市 医疗卫生 50.00 权益法

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 南宁市 医药开发 44.44 权益法

重庆比邻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市 重庆市 投资 41.67 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73,724,606.83 246,820,205.71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3,389,454.79 1,531,709.71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3,389,454.79 1,531,709.71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公司还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

本公司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8.65%,本公司并未面临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截至2021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下属子公司莱美药业的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莱美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莱美药业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莱美药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五、(四)和附注五、(七)的披露。

(二)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本期(万元) 上期(万元)

净利润变动 股东权益变动 净利润变动 股东权益变动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5% 112.39 381.85 -277.35 -359.17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 -112.39 -381.85 277.35 359.17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与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1,479,232,915.04 元。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

本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美国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产生了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的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本期(万元) 上期(万元)

净利润变动 股东权益变动 净利润变动 股东权益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增加5% 2,688.96 3,531.59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减少5% -2,688.96 -3,531.59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注3:不考虑可能影响利润表的减值等因素。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合计

值计量 值计量 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958,159,875.28 416,644,888.97 1,374,804,764.25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58,159,875.28 416,644,888.97 1,374,804,764.25

(1)债务工具投资 958,159,875.28 416,644,888.97 1,374,804,764.25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8,602,967.81 708,602,967.81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06,103,050.68 806,103,050.68

1.权益工具投资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708,602,967.81 958,159,875.28 1,222,747,939.65 2,889,510,782.74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可观察输入值

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 645,201,235.5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6,983,269.00股,在深圳证劵交易所收盘价格4.11元/股;

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 63,401,732.2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梧州制药持有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股票696,378股,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收盘价格14.28美元/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12月31日美元汇率6.3757。

合计 708,602,967.81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可观察输入值

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99,815,103.78 根据资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估值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估值 799,815,103.78 元。

“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158,344,771.50 根据网上查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公允价值为158,344,771.50 元

合计 958,159,875.28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说明

邱宇债权 416,644,888.97 竞拍邱宇债权成本

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6,000,000.00 持股比例3.15%

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0.00 持股比例18%

广发信德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92,702,511.05 持股比例40%

Integra holdings ltd 19,127,100.00 持股比例5.9%。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康吉公司

InovytecMeddical Solutions Ltd. 持股比例4% ,说明详见“附注五、(十二)”

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125,000,000.00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0,000,000.00

深圳市先赞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8,092,096.67

杭州方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中国生物医药基金I 期(有限合伙) 22,327,945.66

海外项目一 29,940,102.30

海外项目二 33,198,500.00

海外项目三 39,838,100.00

海外项目四 19,376,695.00

合计 1,222,747,939.65

1.根据重庆市渝信公证处出具的(2022)渝信证字 1919号《执行证书》,邱宇债权本金321,380,000.00元,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应收违约金 232,071,830.10元,合计应收553,451,830.10元。该债权以10420万股莱美药业股票质押,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8月31日以416,644,888.97元竞拍取得,该债权虽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但该债权属于已到期债权,根据质押股票价格并不能确定其公允价值,基于谨慎因素,本集团以最近该债权拍卖成交价416,644,888.97元作为该债权期末公允价值。

2.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Integra holdings ltd、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等公司为本集团权益性投资,该等投资为本集团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集团持股比例较少,本集团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本集团以该等投资成本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3.康吉公司为本公司权益性投资,投资成本为2万元,该投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集团持股比例较少,多年无法取得该公司信息,也从来未分到红利,本集团根据该投资现状确认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为0元。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 实业投资 2,300,000.00 27.73 27.73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229061H,注册资本2,3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国内贸易;进岀口贸易;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住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周炼。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湖南迈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湖南鑫康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成都美康医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美康医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南宁汇友兴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西藏健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集团投资400万元占总资本的40%。该公司已于2005年度停止经营,本集团已对投资额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参股公司

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邱宇 持有中恒集团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份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本企业子公司重要股东邱宇控制的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推广服务 2,600,000.00 900,000.00

湖南鑫康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推广服务 888,779.8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95,951.29 3,716,952.20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706.42

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销售商品 23,580.04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4,201.25 195,213.55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24,612.98 456,810.78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74,285.72 43,333.34

湖南迈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55,885.72 207,600.00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莱美药业 成都金星 3,851,700.00 2020/2/8 2022/3/7 否

湖南康源 莱美药业 80,000,000.00 2021/11/24 2022/11/24 否

邱宇、李雅希 莱美药业 50,000,000.00 2021/1/31 2022/1/20 否

邱宇 莱美药业 100,000,000.00 2020/5/19 2023/5/19 否

莱美隆宇、邱宇、李雅希 莱美药业 46,500,000.00 2020/6/12 2023/6/12 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1/9/30 2022/9/25 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1/11/30 2022/11/25 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9,970,000.00 2021/5/31 2021/5/30 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9,920,000.00 2021/6/1 2021/5/30 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13,110,000.00 2021/6/29 2021/5/30 否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222.82 1,225.63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湖南慧盼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 20,400.00 20,400.00

其他应收款 西藏健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450,000.00

其他应收款 重庆钨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0,000.00

其他应收款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4,624,610.00

其他应收款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32,978,257.23

小计 32,998,657.23 15,175,010.00

注:公司依据与邱宇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协助解决邱宇的债务问题,截至2020年8月31日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莱美药业股票48,305,376股处于质押状态,质押权人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与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乙方的股东邱宇对自然人汪天祥负有债务本金6000万元及对应利息。甲方的投资款本金为3000万元,并将投资款一致性汇入汪天祥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款按10%的年利率计算利息,投资期限为2年。乙方应于投资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投资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距任一定价基准日至少提前 20个交易日向乙方发出通知,要求受让乙方持有的莱美药业与本协议项下投资款本金和利息相对应的股份。邱宇为该投资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1月13日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投资款3000万元汇入汪天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截至2021年末投资款本息合计32,978,257.23元。

截至2021年底邱宇直接持有莱美药业股票数为140,080,000股,西藏莱美持有的莱美药业股票已经全部被司法强拍,即持股归0。按照莱美药业最新股价6.28元/股计算,邱宇持股市值为879,702,400元,该市值优先偿还有质押权的债权人后,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受偿比率比较低,出于谨慎考虑,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32,978,257.23元的投资款本息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 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7,710.69 17,710.69

其他应付款 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湖南鑫康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66,492.77

其他应付款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

长期应付款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6,577,322.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6,154,911.47

小 计 417,710.69 113,916,437.86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邱宇 416,644,888.97

小 计 416,644,888.97

注:2021年8月31日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竞拍取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邱宇债权及从权利后成为邱宇的债权人,竞拍成交价416,644,888.97元。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4,267,340.16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4,267,340.16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

根据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与汪徐、西藏天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爱甲专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股权激励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协议”),莱美药业以0元分两次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的爱甲专线30%股权转让给由爱甲专线管理人员组建的西藏天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次,在协议生效后,同意实施15%股权激励;第二次,在爱甲专线“i甲专线”公众号关注量连续3个月超过100万人份且其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时,实施15%股权激励。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爱甲专线实收资本为3,285万元,公司累计出资2,964万元,尚未出资额为1,536万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账面净资产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股权激励协议约定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4,267,340.16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4,267,340.16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用以下资产抵押和保证获取银行借款和银行保函承诺事项:

承诺单位 被承诺单位 承诺抵押或保证资产 承诺事项

资产内容 账面价值

莱美药业 中国工商银行南岸支行 莱美药业专利2项 0.00 为公司在该行8,000.00万授信额度提供质押保证

莱美药业 中国工商银行南岸支行 银行存款 4,236,925.00 为成都金星支付50.00万欧元技术转让费担保

湖南康源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湖南康源浏阳厂房 14,486,247.08 为莱美药业在该行12,000.00万授信额度提供抵押保证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湖南康源浏阳土地 12,641,617.30

承诺单位 被承诺单位 承诺抵押或保证资产 承诺事项

资产内容 账面价值

合 计 31,364,789.38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诉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公司已胜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本公司支付欠款本金35,722,532.1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 35,722,532.18 元为基数,自2017年 1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判决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40,000.00元。

公司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10月16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并开始着手对前期查封的对方资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9年1月17日,被执行人鼎恒升药业公司以本案讼争债务的形成过程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本案执行,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于2018年12月17日对许淑清个人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决定立案侦查。2019年3月1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做出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该案执行,理由是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已对本案涉案事实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该案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本案的性质、效力和责任承担。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日,由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对于许淑清个人涉嫌挪用资金一案这一刑事案件未有调查结果,该案执行处于中止状态。

2.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海悦”)未决诉讼事项

(1)公司与长春海悦的二审未决上诉事项

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莱美医药与长春海悦签订了《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授权协议”),莱美医药与长春海悦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就独家销售代理权事项产生较大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长春海悦就协议纠纷一案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 年 5 月 7 日出具了立案受理通知书。2020年6月,长春海悦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莱美医药本诉的协议纠纷案件提起了反诉。2020年9月4日,莱美医药向法院提交增加诉求申请。

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了(2020)吉01民初491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解除原告(反诉被告)莱美医药与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签订的《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

②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返还原告(反诉被告)莱美医药销售权转让金3750万元;

③原告(反诉被告)莱美医药赔偿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可得利益损失3750万元;

④驳回原告(反诉被告)莱美医药其他诉讼请求;

⑤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其他反诉请求。

案件本诉受理费291,8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莱美医药承担;

反诉受理费411,110.50元(实际预交822,221.00元), 保全费5,000.00元,鉴定费50,00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负担,返还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案件受理费411,110.50元。

莱美药业与长春海悦均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分别于2021年11月15日和2021年11月1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

①莱美药业的诉讼请求:依法撤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 01 民初 491 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不予返还可得利益损失37,500,000.00元;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②长春海悦的诉讼请求:依法撤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 01 民初 491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不予返还销售权转让金37,500,000.00元。

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该案件二审受疫情影响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二审判决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暂按一审判决结果全额确认了35,377,357.50元的净损失。

(2)长春海悦提起新的未决上诉事项

长春海悦于2022年1月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莱美药业、莱美医药将出售赠品的销售款51,457,500.00 元支付给长春海悦。

莱美药业于2022年2月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寄出的(2022)吉0193民初8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莱美药业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开支行的银行存款因《民事裁定书》被冻结51,457,500.00元。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莱美药业认为该案所涉纠纷为长春海悦与莱美医药因履行《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过程中签订的《购销合同》产生纠纷,合同主体为海悦药业和莱美医药,莱美药业并非合同相对人;

且莱美医药进行的所有交易均为具有商业实质的真实交易,无违规销售情况。所以本公司认为公司不存在或有损失。

3.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92,480,635.01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92,480,635.01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详见本报告“十二(二)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海悦”)未决诉讼事项”所述。

(2)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18名激励对象授予3,63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6元/股。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分部基本情况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1)制药分部: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2)食品分部:主要业务为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3)房地产分部:主要业务为房地产的经营和开发;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是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利息收入、财务费用、股利收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总部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性投资、应收股利、应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和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分部负债不包括借款和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向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价格制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 目 制药报告分部 食品报告分部 房地产报告分部 未分配金额 抵销 合计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对外营业收入 2,917,946,488.33 3,444,812,682.10 199,763,219.66 163,949,142.02 22,385,464.50 67,049,239.08 21,748,473.68 582,639.72 3,161,843,646.17 3,676,393,702.92

分部间交易收入 17,958,601.80 9,026,430.49 8,869,381.00 1,651,951.41 30,848,859.18 18,445,566.00 451,897.05 342,857.16 58,128,739.03 29,466,805.06

销售费用 1,578,103,681.60 1,952,069,007.68 38,341,103.55 36,700,948.02 241,745.94 251,272.60 6,902,537.67 1,623,589,068.76 1,989,021,228.30

利息收入 71,098,184.05 88,035,833.04 6,797,037.98 3,473,682.29 934,361.35 645,631.34 36,263,578.83 20,505,361.69 2,291,030.56 112,802,131.65 112,660,508.36

利息费用 56,642,948.82 74,053,684.96 628,417.85 3,131,888.05 6,927,602.78 1,996,000.00 2,291,030.56 61,907,938.89 79,181,573.0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82,068.55 2,699,294.60 153,693.12 -318,066.43 849,518.46 3,235,761.67 1,531,709.71

资产减值损失 29,079,055.11 228,719,887.20 -216,382,866.36 245,461,921.47 228,719,887.20

信用减值损失 23,084,147.08 18,630,463.30 229,859.85 289,162.13 -228,000.00 -1,162,489.00 31,657,286.49 1,352.03 54,743,293.42 17,758,488.46

折旧费和摊销费 155,607,880.31 162,026,780.83 7,654,546.83 10,499,121.31 694,866.35 451,999.55 7,563,827.93 870,506.61 -19,187,567.56 -6,637,379.52 190,708,688.98 180,485,787.82

利润总额(亏损) 458,416,576.32 311,071,386.88 12,285,685.19 9,654,873.91 9,531,647.59 5,160,888.05 1,156,637,958.02 751,294,505.78 1,405,403,999.96 755,910,165.45 231,467,867.16 321,271,489.17

资产总额 7,786,980,350.80 8,371,614,166.08 399,233,492.29 388,322,621.11 240,253,626.25 241,633,637.06 6,750,773,835.52 6,036,976,096.33 3,287,517,839.89 3,063,932,689.94 11,889,723,464.97 11,974,613,830.64

负债总额 3,162,336,122.66 4,014,425,294.79 72,114,379.76 70,657,761.01 24,526,507.76 35,324,204.82 257,219,827.95 564,226,413.91 316,274,609.14 937,772,771.18 3,199,922,228.99 3,746,860,903.35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776,007,573.10 1,131,179,229.90 -18,000,306.96 -6,123,423.40 14,092,662.65 -242,279.36 -732,361,525.44 434,530,243.33 -13,067,134.616 -419,987,032.70 -1,499,209,608.24 1,979,330,803.17

2.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1)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心脑血管疾病 1,471,110,736.66 2,106,363,755.03

其他普药系列 1,252,773,086.47 1,284,119,677.40

商品房及商铺 13,601,838.62 66,685,898.49

龟苓膏系列 167,101,869.58 161,758,192.51

货物贸易

其他 257,256,114.84 57,466,179.49

合计 3,161,843,646.17 3,676,393,702.92

(2)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国大陆地区 3,157,354,760.63 3,672,116,685.13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4,488,885.54 4,277,017.79

合计 3,161,843,646.17 3,676,393,702.92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3)主要客户信息

本集团的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个与本集团交易超过10%的客户。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资产尚未办理产权

根据2007年9月20日莱美药业与重庆科技金融集团(原重庆科技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莱美药业向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建设的重庆应用技术研究院(已更名为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B塔楼12-16层,面积约3,550 ㎡,,项目决算前的购买价款暂按3,500元/ M2,价款总预计1,242.50万元,莱美药业于2007年合同签订后首付497万元,余款745.50万元在2008-2010年期间内分期付清,决算后按总建设费用分摊,购买价款多退少补。莱美药业已将该写字楼作为集团财务部、证券部、行政部等部门和子公司莱美医药的办公地点。财务上已将其暂估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由于该房屋的相关手续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向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移交完毕,故相关产权证明尚未办理,购房余款745.50万元公司暂未支付。

(二)莱美药业起诉重庆信同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龙宏元一案

2019年3月28日莱美药业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重庆信同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同医疗)返还投资诚意金160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273万元、龙宏元为上述诉求提供连带清偿责任。信同医疗应返还本公司的投资诚意金系公司子公司云南莱美(已注销)根据与信同医疗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支付的投资诚意金,根据意向书约定,如交易终止,信同医疗应返还该投资诚意金。后云南莱美将投资意向书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本公司,交易终止后,莱美药业多次催收未收回,故提起诉讼。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27日《(2019)渝0108民初860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被告重庆信同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返还本公司诚意金160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截止2021年12月31日,莱美药业尚未收到上述款项,鉴于对方财务状况不佳,莱美药业已对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1,600.00万元。

(三)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说明

2019年1月,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9)黑02民初17号】。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恒升药业”)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原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中恒集团无关)、中恒集团作为被告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鼎恒升药业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工程款及设备款63,802,835.00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

2019年8月6日和2019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2020年1月6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19)黑02民初17号],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①被告齐齐哈尔梧州中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赔偿款19,607,837.55元,并返还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工程款4,883,313.35元;

②被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齐齐哈尔梧州中恒有限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驳回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收到上述判决书后,已于2020年1月15日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0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其后,公司收到本案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齐齐哈尔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1年9月16日,公司收到齐齐哈尔中院发来的(2021)黑02民初82号《民事调解书》,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齐齐哈尔中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于七个工作日内向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支付4,000,000.00元,七个工作日内不履行适用罚则,给付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8,000,000.00元(因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原因除外);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之间再无任何经济纠纷,互不追究法律责任;本案诉讼费82,127.88元由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一并支付给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齐齐哈尔中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拟处置子公司股权

经莱美药业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莱美药业拟与 Sanum-Kehlbeck GmbH & Co. KG(以下简称“德国沙奴姆公司”)、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匀医药”)共同签署《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并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由耀匀医药对金星药业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12,810,271.79元,其中人民币28,349,358.97元计入金星药业注册资本、增资款余额人民币84,460,912.82元计入金星药业资本公积。

截止报告日,尚未签订《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

(五)湖南康源承包经营

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同意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与湖南艾丁格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丁格尔”)共同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由艾丁格尔对湖南康源实施整体承包经营,首次承包经营期限 3 年。承包期间,无论湖南康源盈亏,湖南康源每年从艾丁格尔净收取人民币 1,200 万元的承包费,且产生的盈亏均由艾丁格尔享有或承担。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艾丁格尔承包经营后新增的损益及资产负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重要资产处置

中恒集团于2018 年6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中恒集团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于 7 月 25 日召开了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肇庆中恒制药的100%股权以及肇庆中恒双钱的100%股权。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发布 100%股权捆绑转让子公司肇 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交易公告,挂牌共计 413 天,因未能征到意向方摘牌而流拍。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不再通过公开挂牌形式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及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而通过由政府收储上述两家孙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它资产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拟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面,总面积 335,557.5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肇府国用〔2013〕第 0080011 号)和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延长线南面地段,总面积 288,971.2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肇府国用〔2013〕第 0080019 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收储补偿价款拟为 75,976.04万元,其中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收储补偿款为74,892.25万元。

被收储的资产情况如下: 1.宗地一位于肇庆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面,总面积335,557.56 平 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肇府国用〔2013〕第 0080011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宗地二位于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延长线南面地段, 总面积288,971.2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肇府国用〔2013〕第 0080019 号,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上述 2 宗地已进行开发建设,建成有 9 栋宿舍楼、2 座车间、1 栋行政办公楼、 1 座食堂和活动中心、1 个污水处理站,除其中 1 座车间(7#车间)未办理不动产 权证外,其余均已办理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地权证,另建成有其他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内有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上述被收储土地范围内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拟收储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归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所有。权属状况说明上述被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三方共同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被收储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评估净值为 75,976.04 万元,其中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净值为74,892.2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肇庆制药有限公司已经交付所有处置资产给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已经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处置款项(30%)224,676,750.00元,剩余524,245,750.00元未收。

(七)合并莱美视为一揽子交易的情况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莱美药业、邱宇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共计 184,497,185 股(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 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提案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公司于2020 年 1 月与莱美药业签订了《借款协议》《股权质押合同》,与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已办理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并于2020 年 1 月 10 日向莱美药业提供了 8,000 万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2020年1月,本公司购进莱美药业10,000,058股股份,占莱美药业总股本比例1.23%。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合计 184,497,185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莱美药业表决权比例为 22.71%)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中恒集团行使,双方表决权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同时约定公司需在协议生效的18个月内成为莱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否则邱宇先生对《表决权委托协议》有单方撤销权。

2020年1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10,000,058股,2020年2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26,032,494股,2020年3月公司购进莱美药业股票282,401股,公司合计持有莱美药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比率4.47%。

2020年4月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2020年6月12日公司对莱美药业董事会改组完成,公司在莱美药业9名董事中占5名,本公司成为莱美药业实际控制人,并将莱美药业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20年6月12日公司持有莱美药业4.47%的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07,721,531.16元。

2020年11月莱美药业向深交所申请定向增发股票243,670,000股,发行价格为4.45元/股,其中本公司认购211,111,111股、本公司子公司中恒同德认购21,447,778股、广投国宏认购11,111,111股,以上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0年12月24日,因司法强制执行,邱宇被动减持莱美药业股份157,185股,占被动减持时莱美药业总股本的0.019%,邱宇持有莱美药业股份被动减持后,公司对莱美药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由原来的27.19%变为27.17%。

2021年2月莱美药业定向增发股票获深交所批准。

2021年3月2日本公司购买认购莱美药业股票,公司及子公司中恒同德合计持有莱美药业发股票268,873,842股,占莱美药业发行在外普通股25.46%,公司成为莱美药业第一大股东。

由于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公司需在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成为莱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否则邱宇先生对《表决权委托协议》有单方撤销权,因此公司本次认购的莱美药业股票与2020年购进的莱美药业股票确认为一揽子交易。因此本公司将2020年购买的股票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与本次定向增发本公司购买股票支付的对价,作为本公司取得莱美控制权的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并商誉及未分配利润。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 1,699,799.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219,000.10

合计 1,918,799.1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918,799.10 100.00 219,000.10 11.41 1,699,799.00 447,000.10 100.00 447,000.10 100.00

合计 1,918,799.10 / 219,000.10 / 1,699,799.00 447,000.10 / 447,000.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47,000.10 228,000.00 219,000.10

合计 447,000.10 228,000.00 219,000.1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1,699,754.00 88.58

客户二 110,000.00 5.73 110,000.00

合计 1,809,754.00 94.32 110,000.0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01,592,828.32

其他应收款 241,303,619.33 349,519,594.51

合计 241,303,619.33 651,112,422.8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301,592,828.32

合计 301,592,828.32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 191,259,521.05

1至2年 5,352.03

2至3年 5,318.49

3年以上

3至4年 5,299.66

4至5年 9,480.90

5年以上 86,126,235.40

合计 277,411,207.53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38,605.00 20,040,605.00

备用金借支 1,650.80

代收代付款项 282,565.15

对子公司应收款项 234,835,443.35 329,085,055.48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42,254,594.03 37,820,842.17

合计 277,411,207.53 386,948,153.4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 150,216.59 37,278,342.35 37,428,558.94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150,216.59 37,278,342.35 37,428,558.94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1,320,970.74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150,216.59 35,957,371.61 36,107,588.2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7,428,558.94 1,320,970.74 36,107,588.20

合计 37,428,558.94 1,320,970.74 36,107,588.2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一 关联公司往来 126,328,200.00 1年以内 45.54

单位二 关联公司往来 49,997,749.97 5年以上 18.02

单位三 非关联公司应收 34,398,205.94 5年以上 12.40 34,398,205.94

单位四 关联公司往来 30,000,000.00 1年以内 10.81

单位五 关联公司往来 18,000,000.00 1年以内 6.49

合计 / 258,724,155.91 / 93.26 34,398,205.94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 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种 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并范围内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34,835,443.35 84.65 234,835,443.3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2,575,764.18 15.35 36,107,588.20 84.81 6,468,175.98

合 计 277,411,207.53 100.00 36,107,588.20 13.02 241,303619.33

(续)

种 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内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29,085,055.48 85.05 329,085,055.4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7,863,097.97 14.95 37,428,558.94 64.68 20,434,539.03

合 计 386,948,153.45 100.00 37,428,558.94 9.67 349,519,594.51

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 6,473,531.48 5,355.50 0.08

1至2年(含2年) 5,352.03 5,352.03 100

2至3年(含3年) 5,318.49 5,318.49 100

3至4年(含4年) 5,299.66 5,299.66 100

4至5年(含5年) 9,480.90 9,480.90 100

5年以上 36,076,781.62 36,076,781.62 100

合 计 42,575,764.18 36,107,588.20 84.81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312,502,902.26 3,312,502,902.26 2,262,870,084.08 2,262,870,084.0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4,153,693.12 4,000,000.00 40,153,693.12 4,000,000.00 4,000,000.00

合计 3,356,656,595.38 4,000,000.00 3,352,656,595.38 2,266,870,084.08 4,000,000.00 2,262,870,084.08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84,537,584.32 1,384,537,584.32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00.00 18,000,000.00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2,829,035.03 2,829,035.03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283,500,000.00 283,500,000.00

广东中恒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60,000,000.00 60,000,000.00

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 20,281,933.57 20,281,933.57

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7,721,531.16 939,444,443.95 1,147,165,975.11

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000,000.00 56,840,000.00 154,840,000.00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83,348,374.23 83,348,374.23

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合计 2,262,870,084.08 1,229,632,818.18 180,000,000.00 3,312,502,902.2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153,693.12 40,153,693.12

小计 44,153,693.12 44,153,693.12 4,000,000.00

合计 44,153,693.12 44,153,693.12 4,000,000.00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601,838.62 11,551,554.59 57,730,250.52 50,291,252.81

其他业务 7,943,449.57 645,706.30 9,881,144.85 4,350,510.94

合计 21,545,288.19 12,197,260.89 67,611,395.37 54,641,763.75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04,045,175.10 755,797,818.45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3,693.12 -318,066.4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2,496,927.39 -762,673.7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18,837,992.28 5,494,414.41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58,100,000.00 53,811,542.8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616,792.42

合计 1,199,250,580.31 814,023,035.57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5,241,955.9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4,532,200.7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0,000,00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624,949.3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126,239.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019,900.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12,768.6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385,937.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9,966,233.90

合计 230,005,842.4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0 0.0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5 0.02 0.02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莫宏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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