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8,751,345.6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0.3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目前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市场营销中心提报下月营销活动、销售预测等信息给 PMC 中心,PMC中心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库存数据、营销活动、销售预测信息等,制定生产计划;PMC中心根据生产计划核算所需物料明细,结合现有物料库存、采购在途物料编制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及生产部门执行相应采购及生产任务。
公司 PMC 中心负责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申请表》申购生产所需物料,送达至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审批后的申请表,编制《采购订单/合同》,编制时注明采购单号/合同号、物料信息、交期要求等相关采购信息,采购员将采购下单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将物料送至公司;PMC 中心通知检验员进行物料验收作业;检验员按照物料进料检验标准进行物料检验作业;采购员将前日回料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采购员每月定期对上月采购物料进行采购信息核对,由采购主任审核后,报于财务中心;财务中心与供应商对账后,依据对账单进行月结结算。公司采购作业的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生产部门根据 PMC 中心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车间负责人将确认无误的计划单交由车间发货员,发货员在收到计划单后安排好需要生产产品的配件数量,并及时在领料单上填写详细数据;车间领料员至发货员处领取产品配件,确认配件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当场在领料单上签字出库,并交由各生产车间开始执行生产作业;生产作业单完工后由质检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交由仓库接收入库,并生成产成品入库单。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生产主要包括 OEM 生产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公司采用OEM 方式生产部分型号的集成吊顶产品、部分木塑墙面产品以及宣传礼品等;公司对部分产品中的非关键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主要为基础模块及功能模块外框的表面处理等工序。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纳入供应商日常管理。在选择外协供应商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并获取样品,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公司与主要外协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每年签订框架协议,协议中对产品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知识产权保护、质保期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约定。公司外协供应商均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电器供应商具备产品 3C 证书,表面处理供应商具备印刷许可证等资质。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年度经销商协议,由经销商自建专卖店面向消费者,经销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设计集成吊顶装修方案,与消费者达成意向后,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向公司进货,并由经销商负责安装服务。公司对专卖店的选址、装修及经营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培训服务。
经销商模式下的销售流程如下: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吊顶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标准,集成吊顶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C)下的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的细分子行业。
目前行业发展已步入顶墙集成时代,顶墙集成是由集成吊顶延伸的家装新模式,其适用装修的范围更为广泛,产品线拓展至客厅、卧室、书房的吊顶和墙面,并出现了集成墙面产品。与内墙装饰所常用的瓷砖、墙纸、涂料等传统装饰材料相比,集成墙面产品具有防水防潮、吸音降噪、效果时尚、质感丰富以及防火、耐污、耐老化等诸多优点。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升,对居住环境舒适、个性化要求的加强,以及对家装便利性等要求的提高,消费者对顶墙集成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
随着集成吊顶行业的发展,装饰空间已从厨卫延伸到客厅、卧室、书房、餐厅等居室;特别是顶墙集成的推出,集成吊顶企业的产品线从吊顶拓展至墙面,顶墙一体化满足了消费者在设计、环保、工期等方面的需求。此外,集成吊顶已从住宅市场向公装市场拓展,包括酒店、写字楼、医院、商场等。随着适用场景的扩大以及产品线的延伸,集成吊顶企业所处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总资产 1,120,948,095.20 607,010,225.80 84.67 507,586,412.14
营业收入 448,148,002.13 480,008,871.27 -6.64 517,256,72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193,711.08 84,671,524.86 -24.19 82,033,03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7,624,726.07 73,557,862.01 -21.66 72,669,24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0,319,447.81 422,779,221.48 101.13 337,991,14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920,360.48 103,509,695.10 19.72 103,237,66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87 -31.03 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87 -31.03 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4 22.26 减少11.12个百分点 37.2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26,371,515.36 131,537,592.78 112,736,074.01 177,502,81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5,481.23 21,406,149.22 7,029,017.17 34,503,06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7,004.18 20,646,290.38 5,702,995.81 32,802,444.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86,572.07 62,371,373.05 10,521,099.86 91,014,459.6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0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86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2,000,000 55.74 72,000,00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沈正华 11,520,000 8.92 11,52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王雪娟 4,500,000 3.48 4,50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浙江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广沣启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21,959 1.87 2,421,959 无 其他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沣鼎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86,330 1.77 2,286,330 无 其他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兔宝宝金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70,075 1.68 2,170,075 无 其他
王雪华 990,000 0.77 99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沈正明 990,000 0.77 99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吴军 658,198 0.51 0 无 境内自然人
焦文辉 300,000 0.23 0 无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沈正华、王雪娟、王雪华和沈正明
的说明 为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8,148,002.13元,同比下降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4,193,711.08 元,同比下降24.1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 18,503,449.96 -18,503,449.96
合同负债 16,374,734.48 16,374,734.48
其他流动负债 2,128,715.48 2,128,715.48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建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