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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30日
分析师:祁嫣然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1070001
联系人:万松林、马元心
联交所修订《ESG报告指引》:4月19日,联交所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完成本次对《ESG报告指引》的修订,本次修订旨在确保港股上市公司披露气候信息的规则与IFRS S2的相关要求大体一致,文件于2025年1月1日生效。文件的发布标志着香港交易所成为全球首批根据IFRS S2提高气候相关披露要求的交易所之一。正式文件内容根据温室气体种类、披露主体类别、不同生效时间展现出了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要求的“阶段性”。国内ESG新闻速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多项议题提及信息披露;国家发改委确定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国家能源局印发《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补充《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国务院公布《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推进岸电使用;香港交易所发布2024Q1业绩,一季度新发24只ESG相关债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总结近期发布的重要国家标准,涉及绿色可再生领域;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ESG债券方面,本期(指2024.4.15-2024.4.28,下同)各类ESG债券发行火热,新发绿色债券34只,已发行规模为235.77亿元。新发低碳转型债券6只、一带一路债券2只、新发乡村振兴债券13只、新发可持续挂钩债券8只。4月以来绿债发行、成交相较上月转冷。绿色债券2月、3月和4月以来发行规模分别为117.45、729.99、344.41亿元;绿色债券2月、3月和4月以来成交额分别为878.06、1488.56、1122.37亿元。本期绿色债券到期收益率普遍下降。ESG基金方面,目前市场存量ESG基金共203只,其中主动型基金121只、被动型基金82只。主动型ESG基金共计825.52亿元,被动型ESG基金共计235.51亿元。本期分别新成立和新发行1只被动指数型ESG主题基金,分别为富国沪深300ESG基准ETF发起式联接A、鹏华国证ESG300ETF联接A。本期主动权益型ESG基金多数上涨,平均回报为1.45%,其中ESG主题基金表现相对占优。分主题来看,ESG、环境、社会、治理主题基金本期平均回报分别为2.87% 、0.79% 、1.84% 、2.72%。纯债型ESG基金本期平均回报为0.11%。其中,ESG主题、环境主题基金本期平均回报分别为0.08%、0.12%。银行ESG理财产品方面,目前银行ESG理财产品共265只(包含在售、存续状态),本期7只ESG理财产品开始募集。风险提示:报告结果均基于历史数据,历史数据存在不被重复验证的可能。
1、联交所修订《ESG报告指引》
4月19日,联交所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完成本次对《ESG报告指引》的修订,本次修订旨在确保港股上市公司披露气候信息的规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的相关要求大体一致,文件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时间线来看,ISSB方面,2022年3月,ISSB发布征求意见稿,即《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2023年6月,ISSB正式发布IFRS S1和IFRS S2。对应中国香港方面,2022年11月,港交所表示正根据TCFD和ISSB发展情况,对现行《ESG指引》进行修订研究。2023年4月,联交所发布《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咨询文件)》,征求意见期三个月。文件建议,强制要求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与气候相关的信息,联交所将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的气候相关披露准则(IFRS S2)为基础,引入新气候相关披露要求。2024年4月,文件正式发布,也标志着香港交易所成为全球首批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IFRS S2)提高气候相关披露要求的交易所之一。相较于草案中的“强制要求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与气候相关的信息”,正式文件内容展现出了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要求的“阶段性”。温室气体分为了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除范围1和范围2以外的温室气体;披露主体分为了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主板除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以外的上市公司、GEM上市公司;生效时间分为2025年1月1日和2026年1月1日。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4月15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主要目标: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对于矿山企业,其要明确其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落实绿色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减缓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地影响的措施。矿山企业应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对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其应当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新建矿山;推动新建矿山在正式投产后1—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推动生产矿山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推动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足3年的生产矿山着重做好闭坑前的污染防治,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生态修复工作;择优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要严格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编制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并附核查记录及影像资料,严禁向矿山企业收取评估费用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多项议题提及信息披露
4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议题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包括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履职保障约束等。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议题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完善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监管制度,优化上市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战略。国家发改委确定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共47个,其中源头减碳类22个,过程减碳类19个,末端固碳类6个。源头减碳类示范项目中,涉及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先进储能示范项目、先进电网示范项目、绿氢减碳示范项目。过程减碳类示范项目中,涉及工业领域示范项目、建筑领域示范项目、交通领域示范项目、减污降碳协同示范项目。末端固碳类示范项目中,包含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项目、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项目。国家能源局印发《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补充《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补充。绿色电力的定义,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绿色电力的交易机制,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省内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直接向本省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向其他省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初期可由电网企业汇总并确认省内绿色电力购买需求,跨省区购买绿色电力。省内绿色电力交易由各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由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电能量部分按照跨省区、省内市场交易规则开展结算。绿证部分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结算电量,以绿证价格结算。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经审核后统一核发,并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4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背景和意义来看,2022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首次明确绿色保险定义;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经过调研发现,市场主体对绿色保险发展原则、目标任务的认识仍需进一步统一。
负债端看,意见在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方面提出9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旨在提升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投资端看,意见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方面提出3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旨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力度。国务院公布《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推进岸电使用
4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规定将于2024年6月1日施行。规定提及“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国际邮轮经营者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完善岸电供受电设施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确保靠港补给的国际邮轮依照有关规定安全规范使用岸电”。该规定将有助于港口岸电从“重建设”到“重使用”,从而助力港口绿色低碳转型。
香港交易所发布2024Q1业绩,一季度新发24只ESG相关债券
4月24日,香港交易所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2024年第一季度,香港上市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共有80只新债在联交所上市,融资额超过1340亿元,其中24只新发ESG相关债券,融资额总计340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总结近期发布的重要国家标准,涉及绿色可再生领域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总结近期发布的重要国家标准,涉及生产生活、绿色可持续等多个领域。在支撑绿色低碳方面,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将促进我国再生水工业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促进工业绿色发展、降低万元产值GDP用水量、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物流周转箱标准可以满足物流周转箱消费升级需求,引导物流周转箱生产企业以绿色低碳和全生命周期理念推进产品设计和生产,从而推动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等5项标准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国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实现野生动物有效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树种立木生物量模型与碳计量参数标准将为准确估算我国森林生产潜力、计量我国森林现实碳汇能力及评估未来碳汇潜力提供基础计量依据,为我国参与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提供基础支撑。
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绿证核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由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核发绿证,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绿证交易:目前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依托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交易。ESG债券主要包括:环境主题:绿色债券(绿色债券包括普通绿色债券、蓝色债券、碳中和债券)、低碳转型债券;社会主题:乡村振兴债券、扶贫债券、疫情防控债券、一带一路债券;可持续主题:可持续发展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ESG债券的统计范围是银行间市场及上深两所发行成功的债券。本期(指2024.4.15-2024.4.28,下同)各类ESG债券发行火热,新发绿色债券34只,已发行规模为235.77亿元。新发低碳转型债券6只、一带一路债券2只、新发乡村振兴债券13只、新发可持续挂钩债券8只。本期发行规模最大的ESG债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4新能源4ABN002优先(碳中和债),发行规模共56.30亿元。
4月以来绿债发行、成交相较上月转冷。绿色债券2月、3月和4月以来发行规模分别为117.45、729.99、344.41亿元;绿色债券2月、3月和4月以来成交额分别为878.06、1488.56、1122.37亿元。本期绿色债券到期收益率普遍下降。我们对规模占比较高的债券类型,即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中期票据、绿色短期融资券,进行收益率变动统计。需要说明的是,统计收益率变动情况时绿色债券类型和期限部分缺失是由于该类绿色债券无存量。
ESG基金主要分为两类,ESG主题基金在投资策略中综合考量环境、社会、治理三方面因素,通常使用ESG整合、负面筛选、正面筛选进行投资标的选择;泛ESG基金投资策略仅覆盖ESG中一到两个方面因素,通常进行主题投资。细分主题方面,在我们的筛选口径下,ESG主题基金包括“ESG”、“可持续”、“责任投资”主题;环境主题泛ESG基金包括“低碳”、“碳中和”、“绿色”、“环境”、“环保”、“气候”、“生态”、“长江保护”等主题;社会主题泛ESG基金包括“社会责任”、“扶贫”、“乡村振兴”、“一带一路”、“丝路”、“区域发展”等主题;治理主题泛ESG基金包括“公司治理”、“治理”主题。3.2.1、存量市场规模
目前市场存量ESG基金共203只,其中主动型基金121只、被动型基金82只。主动型ESG基金包括ESG主题基金28只、泛ESG基金93只(E、S、G主题分别75、15、3只);被动型ESG基金包括ESG主题基金16只、泛ESG基金66只(E、S、G主题分别51、12、3只)。规模方面,主动型ESG基金共计825.52亿元,被动型ESG基金共计235.51亿元。本期分别新成立和新发行1只被动指数型ESG主题基金,分别为富国沪深300ESG基准ETF发起式联接A、鹏华国证ESG300ETF联接A。
本期主动权益型ESG基金多数上涨,平均回报为1.45%,其中ESG主题基金表现相对占优。分主题来看,ESG、环境、社会、治理主题基金本期平均回报分别为2.87% 、0.79% 、1.84% 、2.72%,今年以来平均回报分别为4.81% 、-5.06% 、-4.08% 、-4.03%。
纯债型ESG基金本期平均回报为0.11%。其中,ESG主题、环境主题基金本期平均回报分别为0.08%、0.12%,今年以来平均回报分别为1.71% 、1.53%。兴业绿色纯债一年定开A、富国绿色纯债、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本期业绩表现在纯债型ESG基金中排名前三,本期回报分别为0.30%、0.23%、0.18%。
3.3、银行ESG理财
目前银行ESG理财产品共265只(包含在售、存续状态),本期7只ESG理财产品开始募集。产品状态方面,在售期银行ESG理财产品7只、存续期银行ESG理财产品252只。从发行机构看,目前市场上共有26家机构的ESG理财产品在运作中,农银理财、兴银理财、中银理财、天津银行、华夏理财存量ESG理财产品数量位列前五,分别为54、34、33、29、27只。
风险提示:报告结果均基于历史数据,历史数据存在不被重复验证的可能。
详见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联交所修订《ESG报告指引》——金融工程ESG市场跟踪双周报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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