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全面加速 社保降费空间或将进一步扩大

新华财经2019年09月20日17:15分类:产业经济

新华财经北京9月20日电(记者陈奥 董道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国划转工作时间、股权划出划入双方的义务、划转责任主体要求以及规范划转操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分析认为,《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进程将全面加速,并向纵深推进。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一方面能够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弥补养老金缺口;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大下调社保费率的空间;此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养老基金持股,对于改善持股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绩效有较大帮助,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层次改革。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此次方案非常细化、具体化,考虑到具体操作中的各方面因素:一是明确了各类不同国有企业的划转时间要求;二是明确了国有股权划转承接单位;三是明确了国有股权承接主体为财务投资者;四是明确了股权划转的牵头单位,落实了国有股权划转责任。

通知明确划转工作时间、责任主体、义务要求 制定详细《操作办法》

通知明确,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在股权划出划入双方的义务方面,通知要求,国有股东应做好相关企业股权划出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承接主体应扎实做好企业股权接收工作,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监督。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或委托一家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而对划转责任主体要求方面,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划转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在规范划转操作的要求方面,通知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作为附件,要求全国划转工作严格遵照《操作办法》执行,规范划转操作。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国有企业收入利润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为股权划转社保基金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操作办法》对国有资本划转操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时间表,承接主体等关键内容。”

对于此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对国有企业产生何种影响,周丽莎认为,《操作办法》明确了国有股权划转和接收过程中,免征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并且规定了所得税的处理方式。

国有资本划转工作全面提速 预计可划转国有资本达6万亿元

9月12日,上市公司中国国旅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会一次性划转其持有中国旅游集团的10%股权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该划转完成后,国资委及社保基金会分别持有中国旅游集团90%及10%的股权。这仅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股权的国资划转充实社保基金一个例子,类似的上市公司公告正在逐渐增多。

早在2017年11月份,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提出了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但这一划转进度一度进展缓慢。今年6月26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表示,截至2019年3月底,已划转23户央企国有股权1132亿元充实社保基金,不到拟划转国有股权的10%,地方也仅有安徽、云南、新疆、四川4省份启动划转工作。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国企改革资深研究员告诉记者,此前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进展缓慢与国有企业不积极有关。“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后,社保基金会有分红要求、考核要求。虽然不参与直接管理,但是作为股东的权利还是会享受的。”

在试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2019年中央层面又陆续对50家中央企业和12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地方层面,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

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业内预计,根据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数据测算,按10%比例,预计可划转国有资本达6万亿元。

承接主体坚持“分红为主,运作为辅” 或将进一步扩大社保降费空间

对于划转国有股权获取的收益应如何管理和使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实施方案》,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

“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同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经批准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国有资本运作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更多收益,不是简单的变现国有资本。”该负责人说。

而在资本运作时,该负责人表示,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在禁售期内,如划转涉及的相关企业上市,还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禁售期义务。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对收缴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等另行制定。

刘兴国表示,随着国有股权划转的加快推进,社保基金将得以进一步充实,部分地区存在的社保资金缺口将有所缓解。而且在划转完成后,可相应减轻社保基金征收压力,从而为逐步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提供空间,对降低企业用工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股权的划转,使得社保基金,或是地方新成立国有独资企业、委托管理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成为被划转股权国有企业的新股东,虽然只是财务投资者,并不参与国有企业的具体经营,但作为财务投资者,也会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在推进国有企业规范运营、倒逼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绩效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此外,为更好充实社保基金,可能会倒逼国有企业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刘兴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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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梓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