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办法,丰富产品类型,推动母基金发展,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用。落实私募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扩大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份额转让试点,拓宽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
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培育规范科技型企业的功能。稳步扩大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覆盖面,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不断丰富针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工具和融资产品,逐步推进认股权、股权激励等业务落地,研究通过优先股(权)等方式加强政府引导基金等长期资本支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互联互通,做好企业规范辅导、融资和股权激励产品研发、数据共享等方面的衔接安排,用好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对接通道和公示审核制度。
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进一步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更好支持科技型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发展。
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支持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提升再融资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的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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