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 “头顶经济”不能无法无天

2021-04-11 09:56:51 作者:丁慎毅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广州小伙李诚花费2万余元做植发手术,从后脑勺取毛囊并移植了4500个单位,然而植发11个月后头顶依然发量稀疏,日光下还是一片“空”。与植发机构协商无果后,李诚将植发机构告上法庭。术前,双方曾签订一份《协议书》,保证植发后毛囊存活率达到95%。由于没有鉴定机构可对植发毛囊的存活率进行鉴定,缺乏证据的李诚败诉。

事实上,植发后毛囊存活率达到95%就是一个坑。植发机构信誓旦旦,而第三方鉴定机构千呼万唤不出来。结果就是植发机构说成功就是成功,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许多因植发失败产生的纠纷案件,都是因消费者鉴定难或举证难被判败诉。

那么,为何没有第三方鉴定机构呢?关键是没有植发标准。由整形美容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整形美容协会毛发医学分会起草的《毛发移植规范》团体标准尚未出台,即使出台,也不属于法规条文,仍然难以清理植发乱象,这就需要国家标准尽快出台。

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从2016年到2020年,我国植发行业的市场规模从57亿元跃升至192.2亿元。企查查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2月,全国共有811家植发相关企业。而目前全国搞毛发移植的有数千人,但能做植发手术的不到1/10。各机构在技术类型、技术水平、手术流程、无菌操作等各方面参差不齐,整个行业缺乏一个统一的科学标准去监管和规范,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这么大的市场,这么少的人才,植发市场不乱在怪。在国家标准出台之前,监管部门要创新监管,司法部门要更好地帮助消费者维权。

监管部门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强化正规医师的培养,对植发机构进行征信管理,建立社会信用档案,根据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及产品服务纳入监管“黑名单”。

司法部门不妨把消费者植发维权作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处理。《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美机构存在欺诈行为的,求美者可依法主张三倍赔偿。如何认定医美机构存在欺诈行为?法庭审理时,面对没有法律标准的植发纠纷,医生认为毛囊成功种植、成功存活则意味手术成功,而患者则要看种植效果。法院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以民间朴素正义观来认定医美机构是否存在过失。

对于年轻人来说,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据专家介绍,现代生活方式,如精神压力大、睡眠质量差、经常熬夜等加速了脱发的出现。所以,个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也有利于缓解脱发。

从另一个角度说,假发行业要向品牌化、高质量发展转型,满足秃发者的选择权,让一些秃发者更愿意选择假发。目前国内假发品牌多、竞争激烈,有的企业降价销售以争取市场份额,有的甚至以次充好、在产品质量上偷工减料,这都不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随着年轻人成为假发消费主力军,必须进一步细化受众需求,提供更多个性化、差异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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