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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项目难识别致金融机构无所适从 绿色金融亟待建立统一标准

冯樱子 2021-3-9 14:36:48

本报记者 冯樱子 北京报道

作为推进碳中和的关键环节之一,“绿色金融”成为两会期间的热门话题,被来自金融行业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频频提及。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强制披露等,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

同时,央行多家分行代表委员呼吁,绿色金融发展需建立完善统一标准。其中,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徐诺金提到,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缺乏统一性,绿色项目识别难、口径不一,造成金融机构无法给予精准支持。

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创新项目倾斜

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我国制定了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

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陈雨露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经多年发展,中国的绿色金融已有良好基础,发展走在国际前列。

2017年以来,国务院批准“六省(区)九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取得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仅支持了地方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还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务水平,带动全国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截至2020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超过8000亿元,居世界第二。同时,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陈雨露介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人民银行初步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以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和人民生活方式等全方位的深刻变化。

所谓“三大功能”,主要是指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

首先,“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强制披露、绿色评价、行业自律、产品创新等,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陈雨露表示。

以及通过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绿色和棕色资产风险权重调整等工具,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通过交易为排碳合理定价。

“我们应该抓住这样的机遇,利用好我们现有的优势,更加积极与各方开展合作,充分挖掘绿色金融发展潜力,助力我国和其他国家共同实现各自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陈雨露说道。

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2016年,人民银行曾牵头出台实施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成为全球首个由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

近年来,我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综合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持续改善,绿色金融在标准制定、激励机制、环境信息披露、产品创新等领域取得了全面的进展,在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不充分。对此,多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呼吁绿色金融发展需建立完善统一标准。

其中,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建议,制定《绿色金融法》,明确绿色金融范畴、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要求、保障措施等,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例如明确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统一绿色金融细分领域标准等。

朱苏荣在提交两会的建议中指出,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在政策上仍不完善,缺少顶层设计,且部分领域在政策上仍是空白,统一的标准尚未制定,在实施方面也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也提出建议,可以通过碳中和作为约束,同时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如支持绿色低碳项目的再贷款项目等。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实现我国‘30·60’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我国碳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建议明确碳市场金融属性,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和机制,推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在向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表示。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缺乏统一性,国家层面还没有完全形成统一的标准,导致绿色项目识别难、口径不一,造成金融机构无所适从,更无法给予精准支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徐诺金提到。

同时他提出,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还不够丰富,融资结构依然以间接融资为主,难以满足绿色项目融资周期、风险、收益不同产生的差异化融资需求,对低碳环保领域的资源配置起不到相应的引领作用;绿色债券信息披露不完善,资金供求双方的气候和环境信息不对称,存续环节信息披露不够主动,信息披露的质量、内容还有待提升和规范。

“绿色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也不够完善,难以有效弥补绿色金融收益低、风险大等初期弱势,导致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性不足。”徐诺金表示。

近两年,人民银行正不断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今年2月,在国新办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人民银行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重点推动构建长效机制,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顶层设计;完善绿色金融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王信提到,将及时调整和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不断扩展考核结果应用场景。出台统一的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20年7月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修订中。

去年7月,人民银行还下发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综合评价金融机构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业务的开展情况,适度扩大使用场景。预计2021年可印发。

在近期接受记者采访时,陈雨露提到,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积极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对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构建,人民银行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重点聚焦气候变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三大领域,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陈雨露表示。

同时,陈雨露提到,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证券发行人、公共部门分类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不断推进,试点经验已具备复制推广价值。人民银行组织研发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直连,提升了绿色金融业务监管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