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减税措施发布

  财政部公告称,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相关上市公司有:大港股份、国科微

关键词阅读:大港股份 国科微 减税 免税 电路设计企业 软件企业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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