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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能源(01671)拟收购天津津能临港热电51%股权并将为其提供担保
陈楚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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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天保能源(01671)公布,于2020年2月17日,该公司与卖方天津津能滨海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产权交易合同,据此,该公司同意收购占目标公司51%股权的销售权益,对价为该公司就收购事项应向卖方支付的现金对价约人民币1亿元(包括保证金)以及提供为人民币3825万元的担保,共计约人民币1.39亿元。

紧接完成前,临港公用事业和卖方分别持有目标公司49%和51%的股权。

于完成后,该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而目标公司亦因此将成为该公司的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

据了解,目标公司为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天津市从事蒸汽的生产及供应。 目标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通过直接购买方式从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收购场所并自行开发建设,场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的工业区。

场所主要由目标公司的生产设施组成。该等生产设施的建筑面积约为24608平方米,包含所有必需的设备(如蒸汽锅炉及脱硫设备),以供目标公司经营业务及生产及供应蒸汽。

于该公告日期,部分燃煤锅炉在进行升级改造,且该升级改造项目为在建项目,预计能按时完工。

同时,于该公告日期,该公司已支付与收购事项有关的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且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代为该公司保管。

为满足目标公司热源项目蒸汽锅炉及附属设施及其他建设工程的建设资金需求,目标公司于2012年11月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人民币2亿元。于该公告日期,尚未偿还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有关金额由目标公司一位前股东和临港公用事业担保。

作为产权交易合同对价的一部分,该公司须就人民币3825万元(即于该公告日期尚未偿还贷款金额的51%)为目标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称,于完成后,该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的控股权,控制目标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因此,该公司可利用自己的经营和业务经验与专业知识,精简经扩大集团的业务及提高其运营效率。

而收购事项会在两家公司之间产生协同效应,并有助于经扩大集团达成规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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