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2日电 国家统计局22日公布发布公告称,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主要结果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
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4745亿元,比重为7.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64835亿元,比重为39.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9701亿元,比重为53.3%。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修订,主要是针对经济普查后基础资料的变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进行的。修订后的2018年GDP为919281亿元,与2018年初步核算数900309亿元相比,总量和幅度分别增加18972亿元和2.1%。与前三次经济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修订幅度最小。
2018年GDP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7.0%,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7%,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
上述负责人指出,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规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时,将以2018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18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2019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上述负责人还称,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当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核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需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四经普后,国家统计局将根据2018年GDP修订结果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此外,由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了2017年制定的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在对GDP历史数据修订时,还要对有关行业数据进行修订。由于工作量大,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目前尚未完成。
另外,这次普查后,国家统计局既要对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也要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目前,正在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和历史数据进行系统修订。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国家统计局将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在公布2019年本地区生产总值时一并公布。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将在2020年各种统计出版物上陆续对外公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