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所将上市A股指数衍生品

1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在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期间,在北京更新签署了双边《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德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德双方将就跨境证券发行与监管合作、A股指数衍生品离岸市场建设、资本巿场互联互通等相关话题达成一系列共识。

推动D股市场建设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支持中欧国际交易所启动D股市场建设,为中国优质企业赴欧洲资本市场开展融资提供支持和便利。该备忘录的签署是对1998年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证券监管委员会签署的双边《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更新,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监会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的监管合作,特别是做好双方在D股发行上市环节的监管协调和跨境证券及衍生品监管协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证监会已与63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了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机制。

中欧所将推出A股指数衍生品

中德两国政府在《联合声明》中表示,双方支持各自证券监管机构签署双边跨境衍生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支持在法兰克福中欧所上市A股指数衍生品。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巿场互联互通,《联合声明》宣布双方欢迎德意志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各自的上市公司在对方市场挂牌存托凭证(DR)产品开展可行性研究。

中欧所联席首席执行官陈晗表示:“作为中德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中欧所将在中德双方建立期货市场跨境监管协作的框架下,在法兰克福离岸市场推出A股指数衍生品,为国际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支持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中欧所将不断发展与丰富产品线,逐步建成欧洲地区中国相关及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交易、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平台”。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