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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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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
沪深交易所完善股票质押回购机制

2019-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当前股票质押回购余额距最高点降幅超过26.9%,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刘昌源 ○编辑 朱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的相关要求,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昨日相继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当日晚间,深交所还发布分析报告称,当前深沪交易所的股票质押回购余额距最高点降幅超过26.9%,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1453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股票质押回购情形,质押股票总市值20010亿元,占两市股票总市值的4.6%,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沪深交易所完善股票质押回购机制

《通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优化违约合约展期安排,明确融入方违约且确需延期以纾解融入方信用风险时,若累计回购期限已满或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以存量延期方式缓解融入方还款压力。

二是对用于纾解质押风险的新增股票质押回购作出特别安排,对于新增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的,可不适用现行业务办法中关于单一融出方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资管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涉及业绩承诺股票质押回购限制及质押率上限等条款,以放宽新增融资条件的方式缓解融入方流动性压力。

同时,《通知》要求会员应当审慎评估融入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持续做好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

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各方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本次《通知》的发布是为纾解股票质押困境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支持相关各方纾困措施落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继续把防范化解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健运行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化解股票质押风险,通过加强股票质押风险监测,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并适时调整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安排,为纾解风险提供支持,与各方协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股票质押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18日,深交所发布长篇分析报告指出,当前深沪交易所的股票质押回购余额距最高点降幅超过26.9%。受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深沪交易所股票质押风险逐步累积暴露,但分布相对集中,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总体特征如下:一是股票质押回购覆盖面宽,但违约风险集中在制造业、中小市值的少数公司,对上市公司整体影响有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1453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股票质押回购情形,质押股票总市值20010亿元,占两市股票总市值的4.6%。其中,有595家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质押比例超过80%。这些股票质押风险较高的公司中,有368家属于制造业,523家的市值低于100亿元,数量占比分别为61.9%、87.9%。股票质押风险未蔓延到市值高、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指数成分公司,上市公司整体受到的影响有限。

二是股价波动导致低于履约保障比例的质押市值高,但实际申报违约的质押市值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两市低于合约规定履约保障比例的质押市值为2990亿元,占质押总市值的14.9%。虽然低于合约规定履约保障比例的质押市值较高,但去除协商展期、补充质物、限售冻结的合约后,出资方向深沪交易所实际申报的违约合约所覆盖的质押市值较低。

2018年,出资方申报的涉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违约合约仅有179笔,来自82家上市公司,合计违约金额482亿元。其中,涉及控股股东持股质押比例超过80%的合约有162笔,合计违约金额429亿元。

三是二级市场卖出处置的金额少,违约处置对市场的直接影响有限。

在申报违约的合约中,去除通过司法途径、协议转让,以及申报处置后又撤销的合约,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处置的合约仅占很少部分。2018年以来,两市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处置合计金额114亿元,日均卖出0.5亿元,约占两市股票日均成交额的万分之一。较低的成交额占比说明,二级市场卖出处置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显著影响。从监控情况看,也未发现因二级市场处置导致股票价格异动情况,尚未发生上市公司控制权因此变更的实例。

上市公司在控股股东发生违约时,公告可能被平仓的信息对个股股价走势有所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公告日”效应。以深市为例,2018年以来,相关公告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股价跌幅较深证成指相比平均高1个百分点,股价跌幅高于板块整体跌幅的有19家公司,占发布公告公司数的63.3%。

通力纾解股票质押风险

深交所分析指出,股票质押回购在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营上市公司股东的质押市值占质押总市值的比例达到82.4%,超过八成融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等实体经济用途。股票质押回购融资平均利率为6.5%,在民营企业可选择的融资途径中成本相对不高。股票质押回购对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对于缓解民营上市公司股东融资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场波动和交易双方风控等因素是股票质押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股票质押风险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股东持股高比例质押、出资方风控调整不及时等因素助推而成。一是股票价格大幅波动导致违约增加。二是部分股东持股质押比例高,股票价格大幅波动时缺乏追加担保能力。三是部分出资方在质押股票流动性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加强风控。

股票质押风险是股东信用风险而非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绝大部分股东质押风险并未传导至上市公司经营。控股股东持股质押比例超过80%的上市公司中,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正的占比81.2%,净利润同比增长的占比52.6%。虽然目前低于约定履约保障比例的合约所覆盖的质押市值较大,但实际需违约处置的金额较小,而受司法冻结、股份限售、减持限制等因素影响,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实现质权的金额更小,对市场影响有限。

该报告认为,仍须高度重视、通力纾解股票质押风险。质押风险扩散可能会进一步传递蔓延冲击实体经济,影响投资者信心,并对一些资本实力不足的出资方的风险承受力提出挑战,因而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共同纾解风险。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展期等方式支持经营正常但有临时性资金困难的股东,避免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控制权转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评估自身资金实力和流动性管理能力,立足实体经济和自身主业,合理审慎开展股票质押融资。

深交所指出,近期一行两会,地方政府以及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各种纾困手段逐步落地,对有效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