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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将面临约谈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0-21 20:43:04

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重点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上次督查时进展缓慢的一些城市进行专项巡查。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王可然    

10月21日,从环境部获悉,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重点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上次督查时进展缓慢的一些城市进行专项巡查。

这是继今年5—7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排查整改后的“回头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一共15路巡查人员已基本到位。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

专项巡查共分15个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按照“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要求,逐河巡查。核查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查交办地方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查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具体措施情况;三是查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推进带动情况。

本次专项巡查要求,各地尤其是36个重点城市对黑臭水体整治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同时,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凡是出现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对核查或群众举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也将及时纳入国家清单,实现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工作常态化。专项核查期间,地方未上报的核查组新发现黑臭水体,均按瞒报处理。

同时,下一步将继续紧盯这36个重点城市,每月都会对进展滞后的城市开展检查,确保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环境部强调,此次巡查结束后,将对问题突出、治理滞后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对问题特别突出、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城市派驻工作组,确保今年36个重点城市达到《水十条》和《实施方案》中“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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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从环境部获悉,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重点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上次督查时进展缓慢的一些城市进行专项巡查。 这是继今年5—7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排查整改后的“回头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一共15路巡查人员已基本到位。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 专项巡查共分15个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按照“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要求,逐河巡查。核查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查交办地方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查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具体措施情况;三是查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推进带动情况。 本次专项巡查要求,各地尤其是36个重点城市对黑臭水体整治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同时,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凡是出现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对核查或群众举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也将及时纳入国家清单,实现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工作常态化。专项核查期间,地方未上报的核查组新发现黑臭水体,均按瞒报处理。 同时,下一步将继续紧盯这36个重点城市,每月都会对进展滞后的城市开展检查,确保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环境部强调,此次巡查结束后,将对问题突出、治理滞后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对问题特别突出、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城市派驻工作组,确保今年36个重点城市达到《水十条》和《实施方案》中“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目标。
环境部 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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