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抗战烽火中,作为金融中心的上海,向包括陪都重庆在内的广大内陆纵深地区,迁移了大量的金融和工商业资产、企业以及人才,成功实现了中国金融货币总枢纽西迁的任务。
抗战烽火中,作为金融中心的上海,向包括陪都重庆在内的广大内陆纵深地区,迁移了大量的金融和工商业资产、企业以及人才,成功实现了中国金融货币总枢纽西迁的任务。
上海是近代中国银行和金融业的中心。据统计,到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全国有华资银行164家,其中总行设在上海的有53家,占32.32%。相反,在上海建立起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四大国家银行为核心,以“南三行”和“北四行”为中心的商业银行为主流的现代化银行体系,是中国金融货币的总枢纽。
一、战时四联总处的内迁
四联总处,即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总处的简称,1937年8月成立于上海,名“四行联合办事处”,是抗日战争的历史产物。
(一)从上海迁汉口再迁重庆
1937年10月末,孔祥熙由伦敦回国。11月25日,由孔祥熙主持恢复四行联合办事处的工作,改“四行联合办事处”为“四行联合办事总处”,简称“四联总处”,并以中央银行理事会主席兼总裁名义担任四联总处主席,上海则改为分处。武汉局势紧张后,1938年初,四联总处由汉口迁至重庆。不过,这时的四联总处,实际上属于业务联系性质,组织比较松散。
1937年8月至1939年9月的这两年多时间,可以说是四联总处的第一阶段,也正是国民政府将其从平时经济转变为战时经济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中,有关财政、金融、经济方面的重大决策,以及这些决策的实施,主要是由国民政府军委会、财政部、军委会三调整会(即工矿调整委员会、农产调整委员会、贸易调整委员会)和稍后组建的经济部设计和执行的,此时的四联总处还不是一个金融、经济领域里的决策机构,仅由四行代表共同研讨及指导联合应办业务之责,其范围较狭,其性质偏于联络方面。它的主要任务是联络国家银行,协调各行动作,配合政府贯彻《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并对外汇实行初步管制,稳定金融市场,同时集中利用国家银行资力,举办联合贴放业务,融通资金,扶持生产,支持工矿企业内迁。
(二)四联总处在重庆的改组
四联总处在重庆的改组有两次,1939年9-10月是第一次,1942年9月进行了第二次改组。
1939年10月1日,四联总处进行第一次改组,理事会为四联总处最高执行机构,任务是决定政策、指示方针、考核工作。理事会由中央银行总裁副总裁,中国银行董事长总经理,交通银行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农民银行理事长总经理,财政部、经济部代表组织。设主席一人,总揽一切事务。常务理事三人,襄助主席,执行一切事务。于理事之中,由主席指定若干人,组战时金融和战时经济委员会。
改组后的四联总处,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由国民政府特任蒋介石以中国农民银行理事长名义兼任理事会主席,从而取代了孔祥熙。这一变化的产生,主要是为了解决孔祥熙与宋子文的矛盾。四联总处在上海初建时,由中国银行董事长宋子文主持,当孔祥熙回国后,在汉口重新恢复四联总处,并以中央银行理事会主席兼总裁身份担任总处主席,但宋子文对此不满,不与合作,处处挟持中国、交通两行与中央银行作梗。因宋子文消极抵制,四联只是三联,由汉口到重庆,中国银行始终阳奉阴违,态度消极。孔对宋无可奈何,只得向蒋介石建议,请其以中国农民银行理事长身份自兼总处主席,徐堪以财政次长兼任秘书长,以图扭转被动的局面。于是,改组后的四联总处就由蒋介石亲自担任理事会主席,取代孔祥熙,不仅缓和了孔宋之间的矛盾,也加强了蒋介石对金融的控制。
第二个变化就是改组后的四联总处,由研究指导四行业务进而成为战时经济与金融政策的执行机关。至此,四联总处成为一事权高度集中的、具有权威性的战时金融总枢机构。改组后的四联总处,不仅参与了各项经济金融大计之决策与筹划,且负有督导国家行局予以贯彻执行之责。
1942年9月,四联总处按照国防最高委员会第85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修正四联总处组织规程》,实行第二次改组。主要内容为:
(1)为增强力量,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两局也加入四联总处,但各行局一切事务,仍各自行分别负责。(2)理事会增设副主席,规定由行政院长兼任。取消常务理事,增加交通、粮食两部长担任理事。至此之后,四联总处与蒋介石的蜜月结束了,直至抗战结束,蒋介石极少出席和主持理事会会议。(3)将原设金融、经济两委员会取消,所辖八处合并,加强秘书处职权,各项事务分科管理,对各行间之联系,则分设放款、汇兑等小组委员会办理之。四联总处经过第二次改组,扩大了组织范围,调整了机构设置,有利于强化管理权限,提高办事效率。
四联总处从抗战爆发初期在上海建立的一个临时金融协调组织,到后来经过从上海到汉口再到重庆的不断迁徙过程,最终在重庆确定领导全国金融的地位,并将分支机构扩建到西南西北为主体的整个国统区,成为抗战时期中国金融业的指挥中心,参与了重大经济金融事务的决策,督导国家行为之活动,也为抗战军需民用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 战时国家银行业从上海向大后方的迁徙
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通过设立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改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到1935年基本上建立了以中中交农四行为核心的国家银行体系,战前的国家银行主要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东部、中部地区,至于幅员广阔的西部地区,虽然政府也想将分支机构向西部派设,但由于西部地区大小军阀长期割据,中央势力很难进入,再加之西部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国家银行在西部设立很少。据统计,抗战爆发前,在西南西北的四川、云南、贵州、西康、广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及重庆等九省一市,中中交农四行之分支行处共计64处,其中,四川最多达30处(除重庆外)、其后依次是陕西18处、重庆7处、甘肃、贵州各4处,西康1处,至于云南、广西、宁夏、青海均未设一处。
抗战爆发前,国家银行及其分支行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广大西部地区则十分稀少。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力,全面抗战爆发之初,为了确保战争的正常进行,国民政府明确规定在战区以内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之四分行,应随军队坚持到最后,始能撤退。特别是在战区司令部所在地的四行,四行中应有一行分设支行,照常服务,以利战区金融。因此,“八一三”战事爆发后,8月16日,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迁至法租界,继续营业,直到11月上海失守,国民政府旋即迁往重庆。银行业不得不放弃了盘踞将近半世纪的口岸都市,在国民政府的号召下,国家银行首先开始了向内地的艰难迁移。
淞沪抗战失败之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的总行与分支机构开始了向西部大后方的迁移。最初,中中交农四行在南京及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省内的分支处机构,有的并入各自的总行,有的撤销。
1937年11月20日,作为政府金融机构的中中交农四行开始西迁,上海的中中交农四行改称分行,办理汇兑买卖。其中,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总行奉令迁往汉口,后迁重庆。
随着战事的发展,中国沿海沿江等东中部地区的沦为战区,原有的金融网已经遭到破坏,中中交农四大国家银行,最初把总行移设南京,其后移设汉口,而当国民政府政治中心迁移到重庆后,不仅把总行移设重庆,其分支行处先后因战区之推移,而内撤者更达200余处。
随着国民政府西迁,西南西北成为抗战建国复兴民族的根据地,开发西南西北产业,须有金融力量为之先导,金融之活泼必分支机构之普遍设置,国民政府便着手部署和实施在大后方建设金融网的计划。1938年,1939年国民政府分别在武汉和重庆召开了两次地方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扶助经济建设”、“活泼地方金融”、“调剂地方金融”的任务。于是,1938年8月拟订《筹设西南、西北及邻近战区金融网二年计划》。1940年3月增订《第二第三期筹设西南西北金融计划》并具体提出四行应在西南、西北筹设金融网的任务:分为三期完成,限于1939年底完成的为第一期;限于1940年底完成的为第二期;限于该1941年底完成的为第三期。四行在三期中应行筹设行处地点:第一期:四川62处、云南30处、广西27处、贵州32处、陕西16处、甘肃12处、西康5处,青海4处、宁夏1处,共计189处;第二期:甘肃4处、陕西3处、四川2处、广西1处,西康1处,共计11处:第三期:四川2处、甘肃1处、广西1处,共4处。
到1939年底金融网建设的第一期时限到期时,四大国家银行的分支行处铺设并没有如期完成任务。1939年12月5日,《理事会关于四行筹设金融网遭遇困难的决议》认为:“所遭遇之困难其最显著者,有下列数端:一为交通困难,二为人员缺乏,三为房屋难觅,四为治安问题。”对此,提出了一系列完善金融网建设的办法与方案。此后,中、中、交、农四行于西南、西北各省增设行处的建设速度大为加快,不仅能按上述计划如期完成,而且还大大超越了计划。
在西南地区,战前四行的机构仅37家,但战后则迅猛发展,为执行西南金融网方案,四行在西南各省积极筹设分支机构。到1941年底,从总体上说,四行在各省的分支行处铺设了272处,是战前60处的4.5倍,已经超过了计划(204家)共68处,不过,这种发展是极为不平衡的,中中交农四行之分行处,在四川省108处,云南省26处,贵州省24处,广西省38处,西康省8处,西南五省分支行处共计204处,比1940年增约150%,占75%,西北四省一共只有68处,占25%。
到1941年底,从总体上说,四行在各省的分支行处铺设了272处,是战前60处的4.5倍,已经超过了计划(204家)共68处。到抗战即将结束的1945年,中、中、交、农四行在西南西北所设立分支行处,共340处,比1941年底的272处,又增加了68处。在四行中,以中国银行设立支行出最多,计122处。
除中中交农四行外,战时的中央信托局与邮政储金汇业局等二局也从上海迁往重庆。虽然四行在西南西北的金融网点建设有着差距,但中中交农四行通过从东部向西部的迁徙与金融网点的建设,使西南西北地区的国家银行从无到有,以重庆为中心,通过各省会中心城市,向主要交通要道和重要经济军事重镇辐射,并覆盖了整个大后方,为促进西部金融业的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战时商业银行从上海向大后方的迁徙
抗战爆发前,上海是中国各类私营商业银行聚集和集中的地方,当时中国最著名的商业银行“南三行”、“北四行”、“小四行”等,其总行基本都集中设在上海。
当时中国各类私营银行共计124家,占全国银行总数164家的75.61%,其中总行设在上海的为35家,占该类私营银行的28.23%。重要的是,上海的各类私营银行属于全国私营银行的精华。抗战爆发后,在国家银行的带动下,上海的部分商业银行也开始内迁。
到1943年7月,东部迁往重庆的商业银行共计12家,几乎全是战前上海的私营银行,且都是当时非常著名的商业银行,“北四行”中的金城银行、中南银行与大陆银行等三行,“南三行”中的浙江兴业银行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等二行,还有“小四行”中的中国通商银行、中国国货银行与四明商业储蓄银行等三行。
金城银行是“北四行”中迁往西部的重要代表,是抗战时期内迁商业银行中在西部建立分支机构最多的一家银行。太平洋战争爆发前,金城银行虽然逐渐撤迁沿海机构,将其重点转向大后方,在后方成立重庆总经理处,但它的总行仍然在上海,总经理周作民也并未来渝,而是仍坐镇上海,周作民认为局势是“日军力量很强大,三年两年不会垮台,我必须设法在这种环境中维持和扩展已有基业”,倘若他离开上海,金城银行就有被日本吞并的可能。
1941年12月初,周作民去香港办事,不久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香港,拘留了当时在港办事的周作民。再加之沪渝交通断绝,金城银行在后方的分支行处与沪总处及沦陷区域内各分支行处完全失去联络,部分董事及监察人不能来到重庆,无法召集股东会,由在重庆的董事吴鼎昌、钱新之代行董事会及董事长职权,在重庆的监察人范旭东代行监察人职权,总经理由“重庆区管辖行”经理暂代。1944年4月,金城银行在重庆正式成立总经理处,统辖后方金城银行的各分支行处,与上海总经理处划分资金,实行独立核算,形成与上海对峙的局面。
抗战期间,上海的商业银行也进行了内迁。与国家银行内迁有所不同的是,商业银行的内迁虽有国家银行的示范影响,但其内迁的根本动机还是为了躲避战火及由此带来的损失。
总之,抗战时期,上海银行业的内迁,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金融机构的大迁徙,它是在特殊时代背景和历史时期,中国金融业所经历的一场深刻变迁,对当时乃至长时期里都发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首先,它改变了战前的中国金融格局,对改变中国抗日战争前现代化金融机构集中在沿海地区,而内地较少的不平衡状态,促进东西部金融格局区域平衡有积极的意义。其次,推动了现代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的发展。上海内迁银行集中在重庆,特别是四联总处、中中交农四大国有银行及“南三行”、“北四行”、“小四行”中的主要商业银行,都将总行、总管理处等机构集中迁往重庆,促使战时中国金融中心从上海向重庆的转移,以重庆为核心的新的战时金融中心的迅速建立,还带动了现代金融机构在西南西北地区的迅速发展。第三,促进了西部地区现代金融理念的发展。上海金融机构的内迁,还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带来了现代化的金融思想,大大推动西部地区金融业从经营理念到方式的转变,使西部地区金融业逐步走向现代化轨道,对西部地区经济的建设与社会的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第四,保存了中国银行业的精华,直接支持了中国的抗战。总体而言,战时上海银行业的内迁,为坚持抗战与西部开发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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