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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干货(ID:jinrongganhuo110)
由于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及相关规定,注册地在海外的公司并不能直接在A股上市。而现在采取CDR(中国存托凭证)的方式,则相对方便很多,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可以实现中概股的回归。
综合来讲选择去美股上市,一般是出于对上市条件的满足情况包括盈利不达标等,成功上市的可能性包括股权结构限制、VIE结构限制等,上市进程所需时间成本也即上市效率的要求等,以及公司的市盈率、公司的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考虑。
第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为了保护投资者,对上市企业作了盈利要求,因而限制了一些未实现盈利的企业上市,比如京东、新浪微博等。
第二,上市效率的要求,国内核准制以及IPO过会趋严,导致一般IPO排队周期为2-3年,最终结果还有很大不确定性,所以一些公司选择去海外上市,特别是竞争激烈需要快速突围的新兴行业,它们需要对接资本市场取得竞争所需的资金,可能等不起IPO。
第三,VIE结构,很多互联网公司的早期投资来自境外,但是互联网业务在国内法律上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外资不能进入,为了绕开限制而解决融资难题,通过在境外搭建VIE结构对境内公司实施协议控制。但是中国法律不认可,在中国上市需要解除该协议,并清退境外的投资方,这可能面临操作和资金等问题。
第四,股权结构限制,也即同股不同权问题,这也是阿里赴美上市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在美国上市的知名中概公司中,多数注册地并非在美国,很多是在开曼群岛等第三地,百度、阿里、京东、网易、新东方、携程网等都是这种情形。根据美国有关证券法律的规定,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美国,注册地不在美国的企业,就只能采取存托凭证的方式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所以,这些公司在美股市场都是通过发行ADR的方式实现上市,而非直接发行普通股。为使DR能最大限度地代表相应公司的股票,一般公司会在DR与普通股票之间规定一个兑换比例。在美股上市的很多中概公司ADR与普通股之间的兑换比例是1:1。
中概股企业回归A股,主要是由于海外交易数量小、存在海外机构做空风险、用户与投资者市场分离导致股票价值被低估、国内股票市场的逐渐成熟等因素。
第一,A股的估值相对较高,相同的上市公司在不同的市场估值差异很大,而上市公司得到估值意味着股东财富和资本平台的运作效率。
第二,同行业的公司在不同的市场上形成的竞争格局有很大差异,比如A股某些上市公司会因为稀缺性而获得更高的估值,而且相同体量的公司在A股上市可能很轻易收购境外的上市公司。
第三,我国为了吸引优质企业,推出CDR回归、独角兽特殊通道等政策,增加了海外公司回归A股的动力。
以百度为例来说,回归A股必然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好事。相对于外国投资者,国内的投资者必然对于百度公司的了解更深,也对于百度在当前互联网所处的地位更清楚,自然,国内投资者对于百度公司的投资欲望也是高于外国投资者的,再加上百度公司在国内的关注度要高于国外的关注度,回归A股能为百度带来更多的资金,帮助他们更早的完成融资计划。而且,基于国内投资者对于百度公司的信心,百度所融到的资金中,真正看好百度公司的比例会较大,而投机性资金会较小,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也是有利的。
从国内A股市场来讲,让百度这种优质的互联网公司回归A股,无疑是对于我们的大盘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我们都在疑惑,为什么美国的牛市可以持续十年,而我们国家的牛市大多数都仅仅持续一两年左右,可能是因为缺少一些经营良好,能够持续增长的公司带动整体大盘上涨以及投机性资金过多。
因此,让百度回归A股,会引领一个风潮,让更多的优质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能够为我国的A股的长期增长奠定基础,而且,优质企业回归,也能够让市场投资趋于理性,减少噪声交易和异常波动。
(一)短期影响
第一,对A股资金面影响,预计政策会统筹规划新老经济上市,未来一年A股首发融资约3500-4000亿元,虽高于17年的2300亿元,但低于07年和10年4800亿元水平,未超出A股承载能力,整体虹吸效应不大。
第二,对市场风格的影响,“新蓝筹”市值仅为“旧蓝筹”的1.2%,整体体量较小;新经济企业A股上市更多的是导致资金在成长板块内部分化,资金不会大规模从“旧蓝筹”流向“新蓝筹”。CDR上市是一种扩容(增加股票供应)的形式,对已发行的A股股票造成压力,对现有的整体存量资金造成分流效应。
第三,对成长股的影响,新经济龙头企业上市会对进一步增加A股成长股的分化。新经济龙头更受青睐,估值与基本面不匹配的成长股会面临资金流出压力。
(二)长期影响
第一,资金需求方面,目前百度、阿里、腾讯、京东合起来大约有7万亿市值,加上马上要在港股上市的小米和网易,以CDR方式回归A股的市值大约有8000亿,加上国内IPO的25只独角兽大约有4000亿,总共大约需要1.2万亿资金承接。
第二,锚定效应,拉低创业板的整体估值水平,创业板综指近5年估值区间在50-100倍之间,当前估值约59倍,远高于纳斯达克的27倍估值;而创业板综指近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却低于CDR企业。目前中美科技板块估值相差较大,CDR企业在美估值相对较低,但事实上,CDR企业盈利能力却更强,因此CDR企业回归后有望回到A股科技企业估值水平,同时可能将创业板的估值。如果国内的BATJ价格得以确定,其它的所谓成长股们,他们的定价也就会以BATJ为参照物,不会太过离谱。
第三,机构化进一步深入,通过最近热宣传的六大独角兽基金、CDR制度落地、引进外资、国内养老金入场等,后市必然出现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壮大,而带来的三个影响:估值下移、波动收窄、龙头溢价效应明显。美、日、港、台、韩等市场全是这样的发展历程。增加境内投资者参与优质互联网公司的机会,将改变A股市场落后于实体经济的结构,丰富A股的股权架构。
第四,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CDR所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属于代持银行,花同样的钱购买的股票比美国市场购买的股票权利差别很大,没有表决权的股票还算股票吗?它更像是一种债券,是银行给你不定利息的债券,国家却能通过散户给钱的方式控股这些中概股,一举两得;由于科技股的稀缺性,国人看好科技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因为其制度缺陷,每股的分红率远远低于美股。
(三)战略意义
一般来说,股市代表着经济的晴雨表,但偏偏A股例外,CDR科技股会把中国整个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状况纳入到A股的指数中。
一是彻底改变A股市场行业结构,真正反映中国经济未来增长动因,增强长期可投资价值,同时创造更适合大规模机构投资者的市场结构;二是引导资管产品费用率降低,并且主动促进集中度提升,降费增效;三是引导更多居民配置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权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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