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制定标准规范财富管理业务

2017-08-19 11:26:5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见习记者 魏倩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魏倩)8月19日,财富管理50人论坛学术总顾问、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17北京年会上表示,盘活存量、增加直接融资是新形势下融资的方向,由专业机构进行集合投资更有利于提高社会融资的效率。

  她提出,防范金融风险、发展财富管理市场,要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以及制定标准三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吴晓灵表示,统一认识是立法修法的前提条件。她说,区分金融产品性质的要素是风险承担方式和收益的分配方式。银行发行的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符合集合投资的所有特性,发行超过200份以上的产品应按公募基金管理。若不保本产品又保预期收益,是对市场纪律的扭曲,“银行理财产品近30万亿规模,应该要对此统一认识,新老划断,正本清源”。

  吴晓灵指出,不同资管产品的不公平竞争,根源是对产品性质的认识不同。要获得公开平等的地位,关键是要认同银行理财产品是一个集合投资产品,要有证券管理牌照,产品就具有了法律地位。

  她表示,完善法律是奠定监管和行为规范的基础。资产管理市场的混乱也来自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她建议,今后修《信托法》时,应给信托经营以单章,而且还应该在法律中明确,财产登记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将集合投资计划扩大为证券,纳入《证券法》调整范围,按照发行和交易公开与非公开,制定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交易规则;第三,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为《投资基金法》,这样有利于适应市场多层次融资需求,公募的投资范围由法律规定,非公开募集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

  “应该相应制定基金估值准则,做一定调整。资产端放开时,在资金端应该适当提高投资人门槛。”吴晓灵说。

  吴晓灵提出的第三个方面是制定标准,规范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市场是人力资本为主的市场,制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资质标准和行为标准非常重要。“各类金融机构或独立的资产管理机构,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时,除应持有相关的牌照外,还应配备有相当水平资质的从业人员。”她指出。